药品采购验收保管储存出入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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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药品验收、入库、保管、出库管理制度

药店药品验收、入库、保管、出库管理制度

药店药品验收、入库、保管、出库管理制度1. 背景和目的为了确保药店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以及保证药品的合理使用和管理,制定本药店药品验收、入库、保管、出库管理制度。

2. 药品验收2.1 验收程序- 接收药品交货时,检查药品名称、批号、生产日期、失效日期等信息,与采购合同要求相符。

- 进行药品外观、包装、标识的检查,确保无破损、变形、污染等情况。

- 对特殊要求的药品,如冷藏药品、易变质药品等,进行必要的特殊处理和验收。

2.2 验收记录- 对每批次验收的药品,填写药品验收记录,包括药品名称、批号、生产日期、失效日期、验收人员等信息。

3. 药品入库3.1 入库程序- 验收合格后,将药品安排入库。

- 根据药品特性和要求,进行合理的分类存储。

- 在入库前,对药品进行必要的清点和包装检查,确保无误差和损坏。

3.2 入库记录- 对每批次入库的药品,填写药品入库记录,包括药品名称、批号、生产日期、失效日期、入库人员等信息。

4. 药品保管4.1 药品存储环境- 确保药品存储环境符合相关要求,包括温度、湿度、通风等方面。

- 对需要特殊保管的药品,如冷藏药品、易爆药品等,进行特殊保管和监控。

4.2 药品保管记录- 定期进行药品库存盘点,记录药品库存情况。

- 对库存出现异常情况的药品,如缺货、过期等,进行相应的处理和记录。

5. 药品出库5.1 出库程序- 根据药品需求和药品库存情况,进行合理的药品出库安排。

- 出库前,核对药品名称、批号、生产日期、失效日期等信息,确保无误。

5.2 出库记录- 对每批次出库的药品,填写药品出库记录,包括药品名称、批号、生产日期、失效日期、出库人员等信息。

6. 制度更新和追溯6.1 制度更新- 定期对本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更新,确保适应性和有效性。

- 及时调整制度中的流程和要求,以应对法规和业务环境的变化。

6.2 制度追溯- 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追溯,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和合规性。

- 对制度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养护、等环节的管理制度2023

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养护、等环节的管理制度2023

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养护、等环节的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药品质量稳定,防止变质失效,避免财产受损并保证储存药品安全有效。

二、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条例。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三、职责:1、药房主任负责药品从购进到销售各环节中的质量监督管理。

2、房房管理人员,药房工作人员是本制度的实施者四、主要内容:1、药品的购进:1.1药品购入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采购药品必须通过国家采购药品平台网采。

1.2购入的药品应选择质量、信誉好的厂家,价格合理的品种,有限基本药物,价格最低的,有带量品种必须采购带量品种。

1.3购入的药品以3-5天为一周期,按需编订计划,不积压、不脱销,保证供应为原则。

1.4购入的药品必须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首次购入药品应对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有:1、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2、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GMP、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人签章的质量保证协议。

4、药品销售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企业红色印章。

5、购入的药品要有两票,并依据票据建立购进验收记录,项目包括来货单位、来货数量、日期品名、规格、批号有效期等内容,票据和验收记录应保存超过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5年。

2、入房验收:1、设药房管理员一名,负责药品计划采购入房、验收等环节的工作。

2、药房管理员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切实保证进入药房药品质量完好,数量准确。

3、药房管理员应具有基本的专业知识水平、良好的品质。

4、入库药品必须根据随货同行单对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等逐一进行验收,具体要求:1)仔细清点整件及零货数量与随货同行单是否相符。

2)检查外包装袋质量,有无破碎污损、印刷字迹是否清楚、项目是否完整(来货单位来货数量、来货日期、品名、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注册商标、合格证。

药品采购、验收、保管、储存出入库制度范文(4篇)

药品采购、验收、保管、储存出入库制度范文(4篇)

药品采购、验收、保管、储存出入库制度范文一、采购制度1. 采购目的:根据医疗机构的需要,及时、准确地采购所需药品,保障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

2. 采购标准: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标准,采购符合质量要求的药品,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效果。

3. 供货商选择:采购部门应根据医疗机构的需求,选择符合要求的供货商,并签订合同或协议。

4. 采购程序:采购部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包括需求确认、询价比价、评标、合同签订等环节,确保采购的公开、公正、公平。

5. 采购文件及记录:采购部门应妥善保存采购文件和相应的记录,包括采购计划、询价比价记录、评标记录、合同及发票等,以备审计和核查。

二、验收制度1. 验收目的:对药品进行质量、数量的检查,确保所采购的药品符合要求,并及时妥善处理不合格品。

2. 验收程序:验收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包括查阅货物的发票、检验药品的包装、标签、有效期、外观等,进行化验和抽样检查。

3. 验收标准:根据药品的相关标准和要求,验收人员应对药品的质量进行判定,合格品应妥善保存,不合格品应及时处理。

4. 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应做好验收记录,包括验收日期、供货商、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验收结果等,以备查档和核查。

三、保管制度1. 保管目的:对已通过验收的药品进行妥善保管,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 保管场所:医疗机构应建立适当的保管场所,根据药品的特性和贮存要求,进行分类储存,避免混淆和交叉感染。

3. 药品分类储存:药品应按照分类进行储存,包括按照药品类别、有效期、特殊要求等,设立相应的药品存放区域和储存条件。

4. 保管人员:医疗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药品的保管工作,确保药品的安全和完整。

5. 保管记录:保管人员应做好药品的入库、出库和库存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存放位置等,以备查档和核查。

四、储存出入库制度1. 入库程序:当药品通过验收合格后,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入库,包括登记、验收、存放等环节,保证药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023年药品采购、验收、保管、储存出入库制度

2023年药品采购、验收、保管、储存出入库制度

2023年药品采购、验收、保管、储存出入库制度一、前言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医疗用药在人们的健康保障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药品供应的安全和药物的质量,制定了以下药品采购、验收、保管、储存出入库制度,以保障患者的健康与安全。

二、药品采购1. 采购计划编制根据医院临床需要和药品库存情况,定期编制药品采购计划,并提交给医务部门进行审批。

采购计划应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详细信息,并注明其采购渠道。

2. 供应商选择医院应建立健全的供应商选择评估制度,选择有良好声誉和合法资质的供应商,签订正式的采购合同,并及时更新供应商名录。

3. 价格谈判和合同签订医院药品采购部门应与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争取最优惠的价格,并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应明确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时间、质量要求等内容。

4. 采购审批采购部门按照医院的购买权限和预算要求,将采购合同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并进行预算控制。

三、药品验收1. 药品验收标准药品验收应按照国家药典和药品质量标准进行,同时参考药品的生产日期、有效期、包装完好性等要求进行检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2. 药品验收流程药品验收应由采购部门、药房或药库的操作人员进行。

验收人员应对药品进行实物核对,同时检查药品标识、包装完好性、有效期等,并填写验收记录。

3. 药品验收结果处理对于验收合格的药品,验收人员应及时将其入库,并将相关信息录入药品管理系统。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药品,验收人员应立即与供应商联系并提出退换货要求。

四、药品保管1. 药品保管场所医院应建立符合GSP(良好药品经营规范)要求的药品保管场所,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药品保管场所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防湿、保暖等条件,并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

2. 药品分类和标识药品应按照种类、规格等进行分类,并在明显位置标明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3. 药品库存管理药品保管人员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并及时更新库存记录。

医院药品出_入库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出_入库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提高药品使用效率,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药品的出入库管理。

三、职责1. 药剂科: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出库、入库等工作。

2. 药品采购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入库等工作。

3. 药品保管员:负责药品的储存、养护、出库、入库等工作。

4. 科室领药人员:负责药品的领用、使用、退回等工作。

四、出入库流程1. 药品采购(1)药剂科根据医院用药需求,制定采购计划,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由采购员执行。

(2)采购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规定,选择合格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3)采购员将采购计划、合同等相关资料报送药剂科主任审核,经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

2. 药品验收(1)药品采购员在收到药品后,及时进行验收,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有效期等信息。

(2)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入库,并报告药剂科主任。

3. 药品入库(1)药品验收合格后,由保管员负责办理入库手续。

(2)保管员在入库单上填写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有效期、入库日期等信息。

(3)入库单经药剂科主任审核后,由保管员办理入库手续。

4. 药品出库(1)科室领药人员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填写领药单,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送药剂科。

(2)药剂科根据领药单,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等信息,无误后,由保管员办理出库手续。

(3)出库单经药剂科主任审核后,由保管员办理出库手续。

5. 药品退回(1)科室领药人员因药品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需退回药品时,应填写退药单,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送药剂科。

(2)药剂科根据退药单,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等信息,无误后,由保管员办理退药手续。

五、监督管理1. 药剂科定期对药品出入库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药品管理制度的落实。

2. 药剂科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

药品仓库管理制度及流程

药品仓库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确保药品储存过程中的质量与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及流程。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药品仓库的储存、管理、出库等工作。

三、管理制度1. 药品入库管理(1)采购部门收到药品后,应及时通知仓库管理人员进行验收。

(2)验收时,应核对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号、效期、数量等信息,确认无误后,由验收员在入库单上签字。

(3)验收合格后,仓库管理人员应及时将药品入库,并做好入库登记。

2. 药品储存管理(1)仓库应根据药品性质,按照分类存放、分区管理、有序堆码的原则进行储存。

(2)不同批号的药品应分开存放,避免混淆。

(3)库房内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避免阳光直射。

(4)库房温度、湿度应符合药品储存要求,并定期检查。

(5)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药品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 药品出库管理(1)出库前,需核对出库单,确认出库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号、数量等信息。

(2)出库时,应按照出库单的要求,将药品从库房中取出,并做好出库登记。

(3)出库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储存要求进行包装,确保药品质量。

4. 库存管理(1)仓库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2)对库存药品进行色标管理,根据药品质量状态进行分类存放。

(3)对过期、变质、失效的药品,应及时清理出库。

5. 安全管理(1)库房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库房管理人员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上班后开窗通风,下班前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并锁好门。

(3)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四、流程1. 药品入库流程(1)采购部门通知仓库管理人员验收药品。

(2)验收合格后,仓库管理人员将药品入库并登记。

2. 药品出库流程(1)业务部门提出出库申请。

(2)仓库管理人员核对出库单,确认出库药品信息。

(3)出库药品并做好出库登记。

3. 库存盘点流程(1)仓库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库存盘点。

药品仓库出入库管理制度

药品仓库出入库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药品仓库出入库工作的规范、有序,保障药品的安全储存和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药品仓库出入库管理工作。

三、职责1. 仓库管理员:负责药品的出入库管理、盘点、养护等工作。

2. 药品采购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入库等工作。

3. 药品使用部门:负责药品的使用申请、领用、退库等工作。

四、出入库管理1. 药品入库(1)采购员将采购订单提交给仓库管理员。

(2)仓库管理员核对采购订单与实物,确认无误后进行入库。

(3)入库时,应按照药品品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进行分类存放。

(4)入库后,由仓库管理员填写入库单,并报上级领导审批。

2. 药品出库(1)药品使用部门向仓库管理员提出药品领用申请。

(2)仓库管理员核对领用申请与库存,确认无误后进行出库。

(3)出库时,应按照药品品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进行分类发放。

(4)出库后,由仓库管理员填写出库单,并报上级领导审批。

五、盘点1. 仓库管理员应定期对药品进行盘点,确保库存数量与账目相符。

2. 盘点时,应按照药品品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进行分类盘点。

3. 盘点完成后,仓库管理员应填写盘点报告,并报上级领导审批。

六、养护1. 仓库管理员应定期对药品进行养护,确保药品质量。

2. 养护内容包括:检查药品包装是否完好、药品有效期、储存条件等。

3. 如发现药品质量问题,仓库管理员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七、违规处理1.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药品出入库记录。

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侵占药品。

3.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药品仓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药品采购、验收、保管、储存出入库制度

药品采购、验收、保管、储存出入库制度

药品采购、验收、保管、储存出入库制度药品是医疗机构的重要物品之一,为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医疗机构应建立科学的药品采购、验收、保管、储存出入库制度。

下面将结合实际情况,阐述药品采购、验收、保管、储存出入库制度的具体内容。

一、采购(一)药品的采购应该采用谨慎的方式,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负责。

(二)采购药品应选择正规生产厂家,要求提供相应的产品及生产许可证、注册证书、质量合格证明等相关证件。

(三)药品采购应按照计划采购,并进行统一管理,切勿重复采购同一产品。

(四)药品的采购应当进行询价、比价、议价等程序,确保价格合理、优惠,并注明采购人、供货单位、货品名称、数量、价格、验货时间、完好包装情况等信息。

(五)药品采购完成后,应及时填写采购单据,经过相关部门审核签字、核对并妥善保管。

二、验收(一)验收药品时应注意查验产品的包装,如有破损或者变形等现象,应当先与供货单位沟通并落实协调措施,避免损失和浪费。

(二)验收药品前,应查阅进货单、采购合同、生产许可证书、注册证或批准文号、质量合格证书等文件,以保证产品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三)验收药品应选择与进货数量相符合的样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包含样品编号、名称、数量、检验结果、经办人、检验人、检验时间等信息。

(四)对于不合格的药品,应当及时联系供货方,退货或者办理相关手续,避免该药品对病人造成危害。

三、保管(一)药品在保管过程中应当按照药品的特点选择适当的存储场所,对于易挥发、受潮、易变质、易爆性等药品需特别注意存储条件和环境。

(二)药品应分门别类、按照编号、名称、有效日期等必要信息予以标注。

(三)药品保管人员应当接受相关培训,并定期进行药品保管及库存情况的检查,记录药品总量、有效期、数量、质量等信息,并建立药品台账,严格保管而不泄漏。

四、储存出入库(一)药品的储存出入库操作应由专人管理,统一制定操作规程,药品的入库操作应当凭借采购手续,药品的出库操作应当经过医务人员签字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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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医院药品质量管理制一、药品采购质量管理制度一、药品采购时应选择已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作为供应商;通过湖南省药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网购进药品。

供货单位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办理首营,包括药品生产企业资质证明:《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企业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药品合格证明:GMP证、药品批文、药品检验合格报告;药品批发企业资质证明:《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GSP证。

二、应对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合法资质进行验证。

应索取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供货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

三、应有明确的书面质量条款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

四、购进药品应索取合法票据(发票、供货清单),并做到票、帐、货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五、购进药品应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药品购进记录应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价格、购进日期等,记录应保存三年以上。

六、购进进口药品应同时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购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批签发的生物制品,应同时索取《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二、药品验收管理制度一、医疗机构应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待验收的药品应放在待验区,并在当日内验收完毕。

二、验收药品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药品的外观形状、内外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逐一进行检查。

1、药品的包装和所附说明书应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有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2、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有药品的成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及贮藏条件等。

3、中药饮片及中药材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材应标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中药饮片外包装应印有或贴有标签,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等。

4、进口药品。

其内外包装的标签应有中文注明的药品名称、主要成分及注册证号,其最小销售单元应有中文说明书。

应凭《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验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

三、验收合格的药品方可入柜台(货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验收合格字样,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或破损、标志模糊或有其他问题的药品,应不得入柜台(货架)。

三、药品保管储存管理制度一、分类管理:在柜(架)药品应分品种按批号分开堆放。

口服、注射、外用药品分开存放,易串味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危险品等应分开存放。

二、分区管理:根据药品性质及贮藏要求分常温、阴凉、冷藏区。

设置与其开展的诊疗业务相适应的药房、药库,并根据药品储存要求逐步做到设置常温库(0-30摄氏度)、阴凉库(不高于20摄氏度)、冷库(柜台)(2-10摄氏度);药房、药库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药房、药库应配备温湿度检测设备。

并认真做好温、湿度记录。

发现温、湿度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调节。

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医疗用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专柜存放,专人上锁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

四、药房应做好防尘、防潮、防污染及防虫、防鼠等相应的管理工作。

五、应配备符合要求的底垫、货架及避光、通风等药品储存设施,在库药品应堆放整齐,离地距离不小于10cm,离墙顶、散热器及墙壁距离不少于30cm。

四、拆零药品管理制度一、拆零药品是指所销售药品最小单元的包装上,不能明确注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的药品。

二、拆零药品应设立专门拆零柜台或货架,并配备必要的拆零工具,如药勺,药盘、拆零药袋等,并保持拆零工具清洁卫生。

三、拆零后的药品,应相对集中存放于拆零药柜(架),不能与其它药品混放,拆零药品应保留原包装及标签。

四、拆零药品包装袋应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五、药品拆零时,如发现拆零药品的内包装及外观质量可疑,应按不合格药品处理程序处理,不得拆零使用、销售。

五、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一、不合格药品是指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不相符的药品,以下为主要情形:1、药品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

2、药品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

3、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购进的药品经验收确认为不合格药品,不得入柜(架)使用,应及时上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三、在药品储存、养护、上柜、使用、销售过程中发现过期失效、裂片、破损、霉变,药品所含成分及药品成分含量、药品包装标识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等不合格药品,应集中存放于不合格区,做好记录,完善相关手续。

四、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1、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由医疗机构负责人负责,填写不合格药品报损销毁记录。

2、不合格药品销毁时,应采用焚烧、深埋、毁形等方法处理。

六、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医疗机构的药房和个人卫生应符合规定要求。

一、做到每天早晚对药房各做一次清洁,保持药房的环境整洁、卫生,无污染物及污染源。

二、货架(柜)摆放的药品应保持无灰尘、无污染、药品摆放规范有序。

三、在岗时应着装整洁,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四、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五、健康体检应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应符合任职岗位条件要求,体检结果应存档备查。

七、特殊药品的购进、验收、储存、保管和使用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均为特殊管理药品,应做到以下管理:药品购进:一、特殊药品使用单位应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许可。

二、购进麻醉、精神药品应持麻醉药品“印鉴卡”和有效证件(身份证),到有特殊药品经营资格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进特殊药品。

三、购进药品时应采取银行转账资金,不得现金买卖。

公路运输必须有专人负责,缩短在途时间,防止丢失、被盗。

药品验收一、验收应做到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验收记录应采取专用记录,内容有: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产品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验收记录应保存至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二、验收发现缺少、破损的药品应双人清点登记,报单位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及时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药品储存、保管一、必须实行专人负责(双人),专库(柜)加锁(双锁),对进出库药品应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纪录,记录的内容有: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产品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二、医疗机构应对麻醉、精神药品按日做消耗统计,处方单独存放,按月汇总,至少保存2年。

专用帐册的保存应当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2年。

三、医疗机构销毁麻醉、精神药品应在县级以上药品监督部门监督下进行,并对销毁的麻醉、精神药品造表详细登记,完善经手人、负责人、院长和监督人员签字手续。

四、麻醉、精神药品在运输、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丢失或被盗、被抢的及发现骗取或冒领的应立即报告所在地公安、药品和卫生主管部门。

药品的使用一、特殊药品必须凭具备资格的执业医师处方,方可调配使用。

二、使用麻醉药品注射剂处方一次不超过3日用量,麻醉药品控(缓)释制剂处方一次不超过15日用量,其他剂型的麻醉药品处方一次不超过7日用量;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一日不超过7日用量,其他剂型的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一次不超过15日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次不超过7日用量。

其他情况用药处方请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麻醉药品处方,签署姓名,并进行登记,对因涂改或超剂量等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处方,处方调配人、核对人员应当拒绝发药。

八、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管理制度一、药品不良反应(ADR),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为促进合理用药,提高药品质量和药物治疗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报告范围;1.上市5年以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列入国家重点监测的药品、医疗器械,引起的所有不良反应(事件)。

2.上市5年以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引起的严重、罕见的或新的不良反应。

三、药品不良反应主要包括药品已知和未知作用引起的副作用、毒性反应及过敏反应等。

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主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引起死亡;致畸、致癌或缺陷;对生命有危险并能够导致人体永久的或显著的伤残;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

四、一经发现可疑药品不良反应需详细记录、调查,按规定要求对典型病例详细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并按规定报告。

五、应定期收集、汇总、分析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每季度直接向当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严重、罕见的或新的药品、医疗器械(事件)不良反应病例,最迟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医疗机构各科室、药房工作人员应注意收集、分析、整理、上报本单位临床用药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情况。

患者使用本医疗机构药品出现不良反应情况,经核实后,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并上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药房工作人员发药时,应注意询问患者有无药品不良反应史,讲清必须严格按药品说明书服用,如用药后有异常反应,要及时停止用药并向医生咨询。

六、防疫药品、普查普治用药、预防用生物制品出现的不良反应群体和个体病例,须随时向所在地卫生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十、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管理制度一、质量事故,是指药品管理使用过程中,因药品质量问题导致危及人体健康的责任事故。

质量事故按其性质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二、重大质量事故1.违规购进使用假劣药品,造成严重后果。

2.未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造成不合格药品入柜(架)。

3.使用药品出现差错或其他质量问题,并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医疗事故的。

三、一般质量事故1.违反进货程序购进药品,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保管、养护不当,致使药品质量发生变化的。

四、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时限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在十二小时内上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

2.应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并在七日内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书面汇报。

3.一般质量事故应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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