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采购验收保管储存出入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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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药品、医疗器械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和出库制度

卫生院药品、医疗器械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和出库制度

卫生院药品、医疗器械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和出库制度(一)药品、医疗器械购进1、采购药品(包括医用氧)、医疗器械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合法企业购进。

2、对首次发生供货业务的药品(包括医用氧)生产或经营企业应确认其合法资格,索取加盖该企业公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索取销售人员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并保存备查,同时做好审验记录。

对首次发生供货业务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应确认其合法资格,索取加盖该企业公章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索取销售人员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并留存备查;并做好审验记录。

3、采购疫苗类制品、血液制品、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诊断试剂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生物制品必须向供货企业索取《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4、采购进口药品,必须向供货企业索取《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查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5、购进中药饮片还必须有合格的包装和标签。

6、不得从事下列采购活动:(1)向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体采购药品、医疗器械。

(2)从非法药品市场采购药品、医疗器械。

(3)未经批准采购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

(4)向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采购超范围经营的药品、医疗器械。

(5)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况。

7、严禁将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委托、承包给个人。

8、采购药品、医疗器械必须有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内容必须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进价格、购货日期、验收人和复核人等,购进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限1年,但不得少于2年。

药店药品验收、入库、保管、出库管理制度

药店药品验收、入库、保管、出库管理制度

药店药品验收、入库、保管、出库管理制度1. 背景和目的为了确保药店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以及保证药品的合理使用和管理,制定本药店药品验收、入库、保管、出库管理制度。

2. 药品验收2.1 验收程序- 接收药品交货时,检查药品名称、批号、生产日期、失效日期等信息,与采购合同要求相符。

- 进行药品外观、包装、标识的检查,确保无破损、变形、污染等情况。

- 对特殊要求的药品,如冷藏药品、易变质药品等,进行必要的特殊处理和验收。

2.2 验收记录- 对每批次验收的药品,填写药品验收记录,包括药品名称、批号、生产日期、失效日期、验收人员等信息。

3. 药品入库3.1 入库程序- 验收合格后,将药品安排入库。

- 根据药品特性和要求,进行合理的分类存储。

- 在入库前,对药品进行必要的清点和包装检查,确保无误差和损坏。

3.2 入库记录- 对每批次入库的药品,填写药品入库记录,包括药品名称、批号、生产日期、失效日期、入库人员等信息。

4. 药品保管4.1 药品存储环境- 确保药品存储环境符合相关要求,包括温度、湿度、通风等方面。

- 对需要特殊保管的药品,如冷藏药品、易爆药品等,进行特殊保管和监控。

4.2 药品保管记录- 定期进行药品库存盘点,记录药品库存情况。

- 对库存出现异常情况的药品,如缺货、过期等,进行相应的处理和记录。

5. 药品出库5.1 出库程序- 根据药品需求和药品库存情况,进行合理的药品出库安排。

- 出库前,核对药品名称、批号、生产日期、失效日期等信息,确保无误。

5.2 出库记录- 对每批次出库的药品,填写药品出库记录,包括药品名称、批号、生产日期、失效日期、出库人员等信息。

6. 制度更新和追溯6.1 制度更新- 定期对本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更新,确保适应性和有效性。

- 及时调整制度中的流程和要求,以应对法规和业务环境的变化。

6.2 制度追溯- 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追溯,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和合规性。

- 对制度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2023年药品采购、验收、保管、储存出入库制度

2023年药品采购、验收、保管、储存出入库制度

2023年药品采购、验收、保管、储存出入库制度一、前言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医疗用药在人们的健康保障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药品供应的安全和药物的质量,制定了以下药品采购、验收、保管、储存出入库制度,以保障患者的健康与安全。

二、药品采购1. 采购计划编制根据医院临床需要和药品库存情况,定期编制药品采购计划,并提交给医务部门进行审批。

采购计划应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详细信息,并注明其采购渠道。

2. 供应商选择医院应建立健全的供应商选择评估制度,选择有良好声誉和合法资质的供应商,签订正式的采购合同,并及时更新供应商名录。

3. 价格谈判和合同签订医院药品采购部门应与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争取最优惠的价格,并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应明确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时间、质量要求等内容。

4. 采购审批采购部门按照医院的购买权限和预算要求,将采购合同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并进行预算控制。

三、药品验收1. 药品验收标准药品验收应按照国家药典和药品质量标准进行,同时参考药品的生产日期、有效期、包装完好性等要求进行检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2. 药品验收流程药品验收应由采购部门、药房或药库的操作人员进行。

验收人员应对药品进行实物核对,同时检查药品标识、包装完好性、有效期等,并填写验收记录。

3. 药品验收结果处理对于验收合格的药品,验收人员应及时将其入库,并将相关信息录入药品管理系统。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药品,验收人员应立即与供应商联系并提出退换货要求。

四、药品保管1. 药品保管场所医院应建立符合GSP(良好药品经营规范)要求的药品保管场所,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药品保管场所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防湿、保暖等条件,并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

2. 药品分类和标识药品应按照种类、规格等进行分类,并在明显位置标明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3. 药品库存管理药品保管人员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并及时更新库存记录。

药品采购、验收、保管、储存出入库制度范本(3篇)

药品采购、验收、保管、储存出入库制度范本(3篇)

药品采购、验收、保管、储存出入库制度范本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药品采购、验收、保管、储存等流程,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保障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和患者的安全用药。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验收、保管、储存等相关环节。

三、采购程序1. 采购需求确认提出药品采购需求的单位/部门应填写《药品采购需求单》,明确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途、采购金额等信息,并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 药品供应商选择采购需求获得批准后,采购部门应根据医疗机构的采购政策和标准,选择合格的药品供应商。

供应商的选择应满足质量、价格、服务等要求,并填写《供应商评估表》进行评估。

3. 采购合同签订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药品采购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限、质量保证等条款。

4. 采购订单执行采购部门应根据合同要求和医疗机构的需求,在采购系统或纸质采购单上填写采购订单,并将订单发送给供应商。

同时,采购部门应确保采购订单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药品验收应由药剂科(部门)进行。

验收人员应按照药品验收标准和流程进行,包括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限、包装完整性等,同时进行必要的质量检测。

五、药品保管1. 药品分类存储药剂科应根据药品的性质进行分类存储,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药品等。

不同类别的药品应分别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2. 温度、湿度要求药剂科应确保药品存储环境的温度、湿度符合要求。

常用药品存放在阴凉、通风、干燥的环境中,特殊药品应按照要求进行冷藏或冷冻。

3. 药品保管人员药剂科应指定专人负责药品的保管,保管人员应具备相关药物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做好药品保管记录。

4. 药品库存管理药剂科应建立药品库存清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进货日期、有效期限等信息,并定期盘点库存,及时清理过期、损坏等药品。

六、药品出入库管理1. 药品领用医疗机构的各科室/部门在使用药品时,应填写《药品领用单》,提供领用药品的科室、名称、规格、用量等信息,并由科室主任或授权人签字确认。

医院药品出_入库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出_入库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提高药品使用效率,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药品的出入库管理。

三、职责1. 药剂科: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出库、入库等工作。

2. 药品采购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入库等工作。

3. 药品保管员:负责药品的储存、养护、出库、入库等工作。

4. 科室领药人员:负责药品的领用、使用、退回等工作。

四、出入库流程1. 药品采购(1)药剂科根据医院用药需求,制定采购计划,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由采购员执行。

(2)采购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规定,选择合格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3)采购员将采购计划、合同等相关资料报送药剂科主任审核,经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

2. 药品验收(1)药品采购员在收到药品后,及时进行验收,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有效期等信息。

(2)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入库,并报告药剂科主任。

3. 药品入库(1)药品验收合格后,由保管员负责办理入库手续。

(2)保管员在入库单上填写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有效期、入库日期等信息。

(3)入库单经药剂科主任审核后,由保管员办理入库手续。

4. 药品出库(1)科室领药人员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填写领药单,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送药剂科。

(2)药剂科根据领药单,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等信息,无误后,由保管员办理出库手续。

(3)出库单经药剂科主任审核后,由保管员办理出库手续。

5. 药品退回(1)科室领药人员因药品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需退回药品时,应填写退药单,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送药剂科。

(2)药剂科根据退药单,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等信息,无误后,由保管员办理退药手续。

五、监督管理1. 药剂科定期对药品出入库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药品管理制度的落实。

2. 药剂科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

药品采购、验收、摆放与保管

药品采购、验收、摆放与保管
➢第六条 医疗机构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 品。 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应当按照规定由专门部门统一采购,禁止 医疗机构其他科室和医务人员自行采购。
➢第七条 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应当查验供货单位的《药品生产许 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所销售药品的 批准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并核实销售人员持有的授权书原 件和身份证原件。 医疗机构应当妥善保存首次购进药品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前 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保存期不得少于5年。
○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销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
品申请后,应当于5日内到场监督医疗机构销毁行为。
相关法律法规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 构麻醉、精神药品库 必须配备保险柜,门、 窗有防盗设施。有条 件的医疗机构麻醉药 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库应当安装报警装置。
2
第二十八条 医疗机 构必须制定和执行药 品保管制度,采取必 要的冷藏、防冻、防 潮、防虫、防鼠等措 施,保证药品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 管理法》
相关法律 法规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 品管理条例 》
第三十六条 医疗机构需要取得麻醉药品、 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凭印鉴卡向本 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定点批发 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第十四条 医疗机构应 当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 养护管理制度,并采取 必要的控温、防潮、避 光、通风、防火、防虫、 防鼠、防污染等措施, 保证药品质量。
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应 当配备药品养护人员, 定期对储存药品进行检 查和养护,监测和记录 储存区域的温湿度, 维护 储存设施设备,并建立 相应的养护档案。
第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药品应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 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审核同意,核医学科可以购用、 调剂本专业所需的放射性药品。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药品的采 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药品。

医院药品采购、验收、出入库制度

医院药品采购、验收、出入库制度

XXXX医院药品采购、验收、出入库制度一、药品的采购(一)常用药品1、制定计划:凡我院基本用药目录收载的品种为常用药品。

每周由采购员根据本周药品的使用情况利用计算机程序自动生成的药品购进计划。

计划的内容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购进价格、生产单位、配送公司等内容。

2、复核计划:药剂科主任根据本院的用药情况对药品计划进行复核并签名。

3、审批计划:药品购进计划复核后,报请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主任委员及院领导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工作。

4、采购药品:药品计划批准后由药品采购员按采购计划的要求对药品进行采购。

所配送药品的生产单位必须是通过GMP认证并为我院认可质量可靠的企业。

5、药品采购计划由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统一发出。

(二)新特药的采购临床科室根据治疗需要申购新药、特药(本院基本用药目录未收载的品种)时,先由临床科室主任提出申请,交药剂科主任审核,报院药事委员会批准后方可购进。

(三)特殊药品的购进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药品出、入库、验收管理制度(一)药品采购后,由药品保管员按采购计划的要求对药品的数量、规格、价格、批准文号、效期、生产单位、外观质量进行验收并作好登记。

具体内容为:1、每次采购,由药库保管员根据药品采购计划进行入库验收。

2、来货后,药品的入库验收工作应在当日完成。

3、生物制品等有特殊储存条件要求的药品要求货到后即时验收,不得拖延。

4、将药品在待验区分类摆放后,由两名药库保管员按品种逐一进行验收。

其中,一人负责对药品的名称、产地、规格、剂型、批号、效期、数量、批准文号等内容的审核;另一人负责核对随货同行的单据内容。

有不相符的情况,则在单据上做出标记,随后经供货方核实确认后予以更正。

5、验收完一个品种后,及时上架。

上架时,应将药品标签朝外,并严格遵循效期先后摆放的顺序,将近效期的药品摆放于货架前方。

必要时,做出特殊标记。

药品仓库出入库管理制度

药品仓库出入库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药品仓库出入库工作的规范、有序,保障药品的安全储存和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药品仓库出入库管理工作。

三、职责1. 仓库管理员:负责药品的出入库管理、盘点、养护等工作。

2. 药品采购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入库等工作。

3. 药品使用部门:负责药品的使用申请、领用、退库等工作。

四、出入库管理1. 药品入库(1)采购员将采购订单提交给仓库管理员。

(2)仓库管理员核对采购订单与实物,确认无误后进行入库。

(3)入库时,应按照药品品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进行分类存放。

(4)入库后,由仓库管理员填写入库单,并报上级领导审批。

2. 药品出库(1)药品使用部门向仓库管理员提出药品领用申请。

(2)仓库管理员核对领用申请与库存,确认无误后进行出库。

(3)出库时,应按照药品品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进行分类发放。

(4)出库后,由仓库管理员填写出库单,并报上级领导审批。

五、盘点1. 仓库管理员应定期对药品进行盘点,确保库存数量与账目相符。

2. 盘点时,应按照药品品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进行分类盘点。

3. 盘点完成后,仓库管理员应填写盘点报告,并报上级领导审批。

六、养护1. 仓库管理员应定期对药品进行养护,确保药品质量。

2. 养护内容包括:检查药品包装是否完好、药品有效期、储存条件等。

3. 如发现药品质量问题,仓库管理员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七、违规处理1.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药品出入库记录。

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侵占药品。

3.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药品仓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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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阳县中医医院药品质量管理
为了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规范药品质量。

我院要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和人体用药安全。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药品采购时应选择已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
作为供应商;通过河北省药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网购进药品。

二、应对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合法资质进行验证。

应索取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和供货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

三、应有明确的书面质量条款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

四、购进药品应索取合法票据(发票、供货清单),并做到票、帐、货相符,
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五、购进药品应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药品购进记录应注明药品通用
名称、剂型、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价格、购进日期等,记录应保存三年以上。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待验收的药品应放在待验区,并在
当日内验收完毕。

二、验收药品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药品的外观形状、内外包装、标
签、说明书及标识逐一进行检查。

三、验收合格的药品方可入货架,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验收
合格字样,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或破损、标志模糊或有
其他问题的药品,应不得入货架。

药品保管储存管理制度
一、分类管理:在架药品应分品种按批号分开堆放。

口服、注射、外用药品
分开存放,易串味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危险品等应分开存放。

二、分区管理:根据药品性质及贮藏要求分常温、阴凉、冷藏区。

设置相应的药
房、药库,并根据药品储存要求逐步做到设置常温库(0-30摄氏度)、阴凉
库(不高于20摄氏度)、冷库(冰箱)(2-10摄氏度);药房、药库相对
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药房、药库应配备温湿度检测设备。

并认真做好温、湿度记录。

发现温、湿度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调节。

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医疗用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
品应专柜存放,专人上锁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

四、药房应做好防尘、防潮、防污染及防虫、防鼠等相应的管理工作。

五、应配备符合要求的底垫、货架及避光、通风等药品储存设施,在库药品应堆
放整齐,离地距离不小于10cm,离墙顶、散热器及墙壁距离不少于30cm。

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工作,确保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符合质量标准,杜绝不合格药品流出,特制定本制度。

二、在库药品应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出库。

如“先产先
出”与“近期先出”出现矛盾时,应优先遵循“近期先出”的原则。

三、库管人员按药品移库单配备药品完毕后,将移库单交给复核员复核。

复核员
应按发货清单逐一核对品种,对实物及包装进行质量检查和数量、项目的核对。

复核项目应包括:品名、剂型、规格、数量、等项目,核对无误后,再确认出库。

四、出库复核与检查中,复核员如发现以下问题应停止发货,并按及时报告处理:(一)药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
(二)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三)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四)药品已超出有效期。

五、下列药品不得出库:
(一)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虫蛀、鼠咬及淘汰药品;
(二)内包装破损的药品;
(三)瓶签(标签)脱落、污染、模糊不清的品种;
(四)怀疑有质量变化,未经质量管理部门的明确质量状况的品种;
(五)有退货通知或药监部门通知暂停使用的品种。

调剂室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为加强药品质量管理,保证使用药品安全有效,特制定本规定。

一、陈列药品的货柜应保持清洁和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二、应经常检查药品陈列环境和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三、应按药品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整齐陈列摆放
和储存,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

四、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应按国
家有关规定存放。

五、危险品不得陈列,如因需要必须陈列的,只能陈列代用品或空包装。

六、发现有质量疑问的药品,不得上架陈列使用。

并及时报告处理。

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医院相关工作人员在药品使用过程中的行为,保证临床用药安全、合理、经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根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医师:根据病人诊断结果为病人选择合适的药物,严禁医师开大处方、
乱开贵重药品,实行医师医嘱、电子处方、纸质处方开具药品。

二、药房工作人员:应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

向患者交付药品时,
应当对患者进行用药交待及指导。

调配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存在安全问题时,应告知处方医师,请其修改、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

发现药品滥用或用药失误,应拒绝调配,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发代用药品,对于发生严重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的处方,药学技术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告。

三、护理人员:应做好最后把关工作,发现有不合理使用或其他失误的应及
时询问相关人员并作处理。

对有特殊规定的药物应按规定认真执行。

患者出院带药,一律由护理人员带领送到床前,并详细介绍药品名称及服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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