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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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措施

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措施
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对 涉嫌犯罪的行为及时移送处理。
建立健全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的 考核评价机制,对工作不力的部
门和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04
农民工权益维护的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内容
农民工权益法规
宣传国家及地方关于农民工权 益的法律法规,让农民工了解
自身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保障知识
反馈收集
收集农民工对宣传教育的反馈意见和 建议,作为改进工作的参考。
跟踪观察
对接受过宣传教育的农民工进行跟踪 观察,了解他们在权益维护方面的实 际表现和变化。
比较分析
将接受过宣传教育的农民工与未接受 过宣传教育的农民工进行比较分析, 客观评估宣传教育效果。
05
农民工权益维护的案例分析
案例一:劳动合同纠纷解决
技能。
媒体宣传
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 进行广泛宣传,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

宣传册和海报
制作并发放宣传册和海报,以图文并 茂的方式向农民工宣传权益维护知识 。
现场宣传活动
组织现场宣传活动,通过咨询、答疑 、互动等形式,直接向农民工提供帮 助和指导。
宣传教育效果评估
问卷调查
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农民工对权益维护 知识的掌握情况,评估宣传教育效果 。
总结词:工伤保险是保障农民工 在工作中受伤后得到合理赔偿的 重要制度,优化理赔流程至关重 要。
简化工伤认定程序,加快工伤认 定速度。
加强与医疗机构、社保部门的协 作,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理赔效 率。
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
总结词:劳动合同是保障农民工权益的 重要法律依据,当出现劳动合同纠纷时 ,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民法典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

民法典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

民法典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民工作为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一环,承担着许多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中的劳动力需求。

然而,由于群体特征和就业身份的不同,农民工的权益往往受到侵害和忽视。

为了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国近年来通过制定和完善民法典,建立了一系列法律机制来保障农民工的权益。

第一,民法典确立了劳动权益的基本原则。

民法典规定,劳动者享有同工同酬的权益,不得因个人身份、地域背景或者种族等因素而受到歧视。

这一原则保障了农民工在工作报酬方面的权益,防止他们受到不公平待遇。

同时,民法典还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弱势地位剥夺其正当权益,这为农民工维权提供了法律支持。

第二,民法典加强了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

在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约定了双方义务和应尽责任。

尤其是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民法典对此进行了严厉打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工资,将面临罚款等法律制裁。

这一条款的增加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防止其因拖欠工资而受到经济困扰。

第三,民法典设立了赔偿机制以保护农民工权益。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农民工在劳动过程中受到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用人单位应当进行相应的赔偿。

同时,民法典还对于用人单位因为自身过错造成农民工损失的行为进行了法律追责。

这一条款的设立,进一步增强了用人单位对于农民工安全生产的重视,加强了用人单位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

第四,民法典提供了维权途径,强化了农民工维权能力。

为了加强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民法典明确了农民工可以通过担保、抵销等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同时,得益于信息技术的发展,农民工可以通过网络渠道获取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自身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这些途径和手段为农民工提供了更多的维权选择,加大了用人单位侵害农民工权益的法律风险。

综上所述,民法典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如何保护农民工的权益

如何保护农民工的权益

如何保护农民工的权益保护农民工的权益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基础,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任务。

在中国,农民工群体占据着庞大的比例,他们的权益保护工作关系到国家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因此,加强农民工的权益保护是当前社会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

一、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为了保护农民工的权益,首先需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

政府应该加大立法力度,不断完善有关农民工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确保其权益在法律中有明确保障。

特别是要加强对非正常用工、工资拖欠、劳动条件差等问题的法律规定,加强对用工单位的法律监管力度,明确其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此外,还应积极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为农民工提供一个有效维权的渠道。

二、完善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应得到完善,以确保他们享有与城镇职工相当的社会保障待遇。

政府应对农民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方面给予相应补贴和支持,使农民工能够在工作期间和退休后得到相应的经济保障。

此外,还要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增加他们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水平,从根本上提高他们的权益保护。

三、加强用工单位的监管和责任追究有效的农民工权益保护需要加强用工单位的监管和责任追究,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政府应建立健全用人单位的信用体系,对拖欠工资、非法亏待农民工的用人单位进行名单公示和联合惩戒,形成对违法用工单位的强有力制约和打击。

同时,加大对用人单位的巡查和检查力度,确保用工单位依法纳保和向农民工缴纳应有的社会保险费用。

对于违法用工单位,要严格追究其责任,使其付出相应的法律和经济代价。

四、加强媒体和舆论监督媒体和舆论的监督是保护农民工权益的重要手段。

媒体要加大对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的报道和揭露力度,引起社会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和重视。

同时,政府应加大力度打击网络传销、招嫖等涉及农民工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舆论监督和公开曝光,形成对这些问题的共同声讨和谴责力量。

五、加强组织与维权能力建设保护农民工权益需要加强相关组织的建设和维权能力建设。

施工单位多措并举保护农民工权益的措施

施工单位多措并举保护农民工权益的措施

施工单位多措并举保护农民工权益的措施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大量的农民工涌入城市,参与到各类建筑施工中。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农民工的权益往往得不到充分的保障。

为了改善农民工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施工单位作为劳动力使用的主体,应当采取多种措施,切实保护农民工的权益。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施工单位保护农民工权益的措施。

一、严格遵循法律法规施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此外,施工单位还应当依法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农民工在遇到疾病、工伤、失业等情况时能够得到相应的保障。

二、合理支付工资报酬施工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的工资报酬,不得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

在支付工资时,施工单位应当提供详细的工资清单,让农民工清楚了解自己的工资收入。

同时,施工单位还应当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确保农民工的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改善劳动条件施工单位应当改善农民工的劳动条件,确保农民工在安全、卫生、舒适的环境中工作。

具体措施包括: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加强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提供清洁的饮食和生活设施,预防疾病传播;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农民工的休息时间不少于法律规定的时间。

四、加强教育培训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提高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通过开展各类培训,使农民工能够更好地适应建筑工程的需要,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同时,施工单位还应当注重农民工的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帮助他们维护自身权益。

五、落实实名制管理施工单位应当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建立健全农民工个人信息档案,确保农民工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通过实名制管理,施工单位可以更好地掌握农民工的工作状况,为农民工提供更加精准的服务和管理。

六、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鼓励农民工积极反映自身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法律规定农民工权益(3篇)

法律规定农民工权益(3篇)

第1篇一、引言农民工,即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工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农民工在就业、工资、社会保障等方面常常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以下将从法律规定和实施两方面对农民工权益保障进行探讨。

一、农民工权益保障的法律规定1. 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我国保障农民工权益的重要法律。

该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内容,明确了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1)劳动合同的订立: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事项。

(2)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3)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当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农民工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2. 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我国劳动保障的基本法律,对农民工权益保障具有普遍适用性。

(1)工资保障: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工资。

(2)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的规定,保障农民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3)劳动安全卫生: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农民工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止职业危害。

3. 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了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

(1)养老保险:农民工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2)医疗保险:农民工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3)工伤保险:农民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是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而制定。

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主要内容

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主要内容

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主要内容
1. 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
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内容。

2. 工资支付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报酬,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

工资支付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3. 休息休假
农民工享有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休息和带薪年休假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农民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4. 社会保险
农民工应当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5. 劳动安全卫生
用人单位应当为农民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职业危害,并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农民工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

6. 职业技能培训
用人单位应当为农民工提供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的职业
技能水平。

7. 维权渠道
农民工可以通过劳动监察部门、工会组织等渠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农民工权益保护承诺书

农民工权益保护承诺书

农民工权益保护承诺书尊敬的各位农民工朋友:你们好!为了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我代表单位名称郑重作出以下承诺:一、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农民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中将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各项条款,确保合同内容真实、合法、有效。

同时,我们将向农民工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并耐心解释合同条款,确保农民工充分理解和知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二、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我们承诺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和方式,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绝不拖欠或克扣。

工资支付形式将以货币形式为主,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杜绝以实物或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货币支付。

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支付工资,我们将提前向农民工说明情况,并在征得工会或职工代表同意后,在最长不超过一个月的期限内支付。

三、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为农民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若发生工伤事故,我们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全力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确保农民工得到及时救治和合理赔偿。

四、保障农民工休息休假权利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保障农民工享受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婚丧假、探亲假、产假等休息休假权利。

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杜绝超时加班。

对于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的,将按照法律法规支付加班工资。

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我们将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农民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

确保农民工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能够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同时,我们将积极协助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保障他们的社会保险权益不受损失。

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措施

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措施

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措施一、建立健全农民工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农民工权益保护的基础是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

政府应加强对农民工权益保护法律的制定和完善,明确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并对侵犯农民工权益的行为进行严惩。

此外,还应建立健全农民工维权渠道,确保农民工能够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二、加强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是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监督力度,确保用人单位不违法解除合同或篡改合同条款,保障农民工的权益。

同时,还应加强对农民工劳动合同履约情况的监管,对于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提供合理工作条件等行为进行追责。

三、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农民工工资拖欠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为了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政府应建立一套完善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这包括建立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加强工资支付的信息共享,及时发现并解决工资拖欠问题。

同时,政府还应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进行严厉处罚。

四、完善农民工伤害保险制度农民工在工作中受到意外伤害的风险较高,因此建立完善的农民工伤害保险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

政府应推动企业为农民工购买工伤保险,保障农民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时能够获得及时、充分的医疗和赔偿。

此外,还应加强对工伤保险条款的监管,确保农民工在遭遇伤害时能够顺利索赔。

五、加强农民工公益法律援助由于农民工基础较差,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时难以有效维权,因此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工公益法律援助的支持力度。

成立专门的法律援助机构,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帮助他们解决与用人单位、相关部门等的法律纠纷。

同时,还应加强对法律援助机构的培训和监督,确保农民工能够得到真正的帮助。

六、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的职业技能水平有助于他们提高就业竞争力和收入水平。

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投入力度,推动建立健全职业培训体系,提供多样化的培训课程和机会,帮助农民工提升职业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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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目前外出务工的农民达1.4亿人,但农民工的劳动权益、劳动报酬权益、自由择业权益、劳动休息权益、社会保障权益、文化教育权益等,都因我国立法滞后不健全、执法不力、司法救济通道不畅、缺位的维权组织、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而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严重影响到了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因此必须十分重视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完善和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司法保护制度,建立有效的维权组织,努力提高农民工的法律保护意识,使农民工权益受到伤害时能更好更及时的维护自身的权益。

关键词:农民工;权益保护;法律问题;法律对策前言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队伍迅速壮大,根据国家统计局农民工统计监测调查,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2542万人。

其中本乡镇以外就业的外出农民工数量为14041万人,占农民工总量的62.3%;本乡镇以内的本地农民工数量为8501万人,占农民工总量的37.7%,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

[1]农民工的出现是中国发展进步的重要象征。

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农民工问题,关心农民工的权益。

但农民工权益保护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导致了诸多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产生。

究其深层原因在于我国农民工权益缺乏相关的法律制度保护。

因此,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最有效手段是法律手段,这既是解决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的治本之策,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

一、我国农民工权益保护的现状农民工,即具有农村户口身份却在城镇务工的劳动者,是中国传统户籍制度下的一种特殊身份标识,是中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

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农民工的出现并迅速走向规模化,是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不断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

在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他们为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他们的劳动权益却受到严重的侵害,具体体现如下:(一)农民工公平就业权得不到保障我国《劳动法》第3条规定了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

但现实的情况是农民工在进入城市谋求就业的时候,他们可以选择的只有城市居民不愿做的苦、脏、累、险而报酬低廉的工作。

据统计,目前我国建筑业的90%、煤采掘业的80%、纺织业的60%和城市一般服务业的50%的从业人员,均为进城农民工。

劳动力供给相对于就业岗位而言是僧多粥少,加之种种的限制,农民工经常被排挤而就业困难。

在争取岗位的过程中,他们不得不以牺牲自己的权益来换取一个就业机会。

(二)劳动时间过长,休息休假的权利得不到保障我国《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个小时。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不少私营企业主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经常让员工加班加点,即使是法定假日也不放过。

由于长时间的工作,许多农民工身心受到摧残,造成工伤事故频繁。

(三)劳动报酬权得不到保障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有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取得报酬的权利。

然而,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利却屡次受到用人单位的侵害。

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同工不同酬。

农民工虽然从事着与城市劳动力同样的工作,却拿着不一样的报酬。

据深圳市劳动局企业职工收入分配课题组1995年对114家国有企业调查,在相同的岗位上,外来员工的月工资是800元左右,而有深圳户籍的员工工资则高达2500元左右。

在非国有企业里,这种有城市户籍和农民户籍不同身份的员工,每月工资至少要差600元以上。

二是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的现象较为严重。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权威人士透露,2002年1—10月份,各地累计拖欠农民工工资近300亿元。

新华社记者设计了一份调查问卷,72.5%的受访农民工表示,他们的工资不同程度地遭到拖欠。

(四)工作环境恶劣,健康权得不到保障我国《劳动法》第52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安全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54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但是,很多企业工作环境差,安全保护措施很不到位,有的甚至连最基本的安全保护设施都没有,农民工的身心得不到保护。

二、农民工权益保护的重要意义一个文明健康的法治社会,要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除了赋予人们平等的权利外,更应注重对他们权利的保护,尤其是对社会弱势群体权利的保护。

(一)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有利于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农民工不是一个劳动法律意义上的概念。

它包含了计划经济时代的烙印,也夹杂着户籍管理制度的因素。

[2]现阶段,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及城市的大规模转移,实现了生产要素合理配置与优化组合,加快了城市的现代化。

但另一方面农民工仍然受到城市的歧视和排斥,自身的合法权益未能得到相应的保护,这使得城乡二元结构显得格外突出,城乡差距越发拉大,不利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因此,加强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障对完善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农民工权益的保护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目前我国在农民工权益保护方面问题比较严重,这势必影响了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民工在城市生活却无法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平等的待遇,出现了同城不同命的社会不公平现象,有悖于和谐社会要求所有人,不论身份和地位,都应平等地融入整个社会,在权利、地位平等的基础上各尽所能,共同发展。

二是由于自身的付出与回报不能对等,农民工难免产生对社会的不满甚至对抗情绪,造成不必要的社会动荡。

近年来,农民工因被拖欠工资引发的突发性事件由原始的反抗、绝食等逐步演变为停工、罢工、上访等形式,还发生过农民工因讨要工资被雇主暴力殴打的恶性事件。

三是随着民工潮的不断发展壮大,农民工对城市的依附性加强,进城农民打工收入成为自己和家庭生活的主要来源。

与此同时,城市对农民工的依附性更强,目前,农民工已占社会总就业人口的50%以上,在建筑业中可占到80%以上,城市建设中的脏、累、高危工种、有毒污染工种、家政服务、餐饮业低收入工种,几乎全部由农民承担,一旦大批农民工离去,整个城市运转都受到影响。

[3]我们只有保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发展和谐的劳动关系,才能最终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

三、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农民工权益包括劳动权益、劳动报酬权益、自由择业权益、劳动休息权益、社会保障权益、文化教育权益、子女受教育权益、健康权益、生命权益、人格尊严权益、自由迁徙居住权益、民主政治权益等。

[4]农民工权益法律保护是化解社会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保障农民工基本人权的重要手段,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减少和抑制侵权行为的现实选择。

目前,农民工权益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主要以下几方面:(一)不足的立法制度供给1.缺少保护的基点和制度支撑。

导致农民工权益受损、救济不畅,表面上是现行法律政策的问题,更深层次的原因则是作为限制公民流动的户籍制度的合法存在。

没有法律保障下的迁徙自由,使农民工成为城市中的二等公民。

农民工即便进入城镇,择居权、就业权、受教育权、社会保障权等也存在诸多限制。

2.法律条文的制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

由于《劳动法》规定的过于原则给执法带来很大的困难,也使劳动法的许多规定难以落到实处。

有关违反《劳动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偏轻,对违法行为惩处不够严厉,使《劳动法》在许多严重违法行为面前显得执行不力。

3.从法律体系上来看,目前尚未形成种类齐全、层次分明、结构严谨和协调统一的法律体系。

由于与《劳动法》配套的法律法规的欠缺,涉及到劳动关系运行的重要领域尚无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明确规范,导致劳动者权利受损后寻求救济困难重重。

(二)无为的行政执法手段首先,执法体系的城市主位倾向使一些城市将农民工仅仅当作劳动力,而不是城市社会的一员,个别地方政府甚至制定出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政策,对农民工流动、进城就业实行限制。

近几年,情况虽有好转,但在一些地区和某些环节仍然存在问题。

其次,在执法过程中,一些行政机关存在“行政不作为”问题,即当出现侵犯农民工权益问题时,往往尽不到依法查处的职责,更少有事先预警机制,甚至自身的一些行政行为也在侵犯着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阻滞的司法救济渠道司法保护是农民工权益实现的最后保障手段。

但目前我国农民工权益的司法保护却存在诸多弊端,不能很好地发挥其保障功能。

其一,劳动争议“先裁后审”的体制越来越不适应争议处理的需要。

其二,劳动争议案件属民事案件范畴,适用《民事诉讼法》有关“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原则,而农民工大多数文化素质不高,取证、质证能力有限,使农民工无法举证或举证无力。

其三,法律援助手段乏力。

(四)缺位的工会维权组织农民工权益之所以被侵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农民工权益代表主体缺失。

农民工由于缺少一个真正代表自己利益、能为自己争取并维护自身权益的组织,使得农民工权益保护中话语权较小。

目前我国各类企业的工会只有少数农民工得以加入,大多数农民工并未被发展入会。

正因为缺乏有效的组织,农民工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往往各谋其策,各行其是,一盘散沙,难以形成维权合力。

(五)农民工的法律素质有待提高由于农民工缺乏法律常识和维权意识,一旦权益遭受侵害,有的因不知法而放弃维权;有的因未签劳动合同,拿不出维权依据,往往使农民工事先不能预见可能的风险而进行自我保护,在遇到权益受损害后往往不知道怎么样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法律对策(一)立法保护——加快制度创新首先要改革户籍制度,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体系。

当前,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已成为农民进城的一道门槛,户籍世袭制度不仅限制了农民自由迁徙的权利,也使农民失去了平等就业的机会和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

因此,要改革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打破城乡壁垒,使各种生产要素自由流动,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体系。

要将农民就业纳入整个社会就业体系通盘考虑,有关部门要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如以居住地登记制度或身份证管理制度替代户籍管理制度,把进城农民的职业培训、子女教育、劳动保障、社会保障以及其他公共服务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等,清理针对农民在城镇就业、上学、医疗等方面的歧视性政策等,让农民逐步融入城市。

其次是构建完善的劳动法律体系。

现行《劳动法》对农民工权益的一些规定相当笼统与原则,可操作性不强,从而给有些用人单位留下可乘之机。

解决的途径就是在具体的劳动立法中加以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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