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报指导手册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申请人信息•公司名称:[申请人公司名称]•经营地址:[申请人公司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人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申请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申请人公司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申请人公司电子邮箱]申请内容申请人根据《劳务派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具体信息如下:1.经营范围:(在此填写申请人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承接人力资源外包业务–提供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2.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在此填写申请人公司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成立了劳务派遣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管理劳务派遣事务–具备专业的人事、法务等相关人员–公司内部设立了劳务派遣员工档案管理系统3.技术设备和条件:(在此填写申请人公司的技术设备和条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备劳务派遣业务管理平台–建立了信息化管理系统,能够实时监控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情况–公司设有完善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工作环境4.财务状况:(在此填写申请人公司的财务状况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公司具备稳定的财务状况和足够的资金实力–具备良好的纳税记录–公司拥有独立的账户和财务管理制度,能够确保预付金的安全和监管5.其他申请材料:–申请人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申请人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申请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申请人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说明–申请人公司的劳务派遣员工工资支付制度说明–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申请材料申请人声明本人/本公司郑重声明:1.申请人公司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申请人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范开展劳务派遣经营活动。
3.如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范开展经营活动,愿意接受相关惩罚和责任。
申请人签名•申请人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申请人签名:•日期:以上是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的内容,请审阅。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指南

附件1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指南一、行政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二、行政许可对象在南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
三、行政许可方式窗口受理、审批。
四、行政许可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请材料(一)新申请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表;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3.公司章程(加盖公章);4.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5、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各1份(加盖公章);6、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加盖公章);7.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8.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加盖公章);9.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加盖公章)。
10.用工备案手册11.材料真实性声明(二)变更申请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2.原《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3.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和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4.变更住所的,提供新住所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各1份(加盖公章);5.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供董事会任命和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三)延续申请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2.原《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3.《营业执照》和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4.提交3年以来基本经营情况(加盖公章)。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变更、延续申请申报材料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申报材料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不同的申请对象需提供不同的申报材料。
一、初次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初次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表》原件一份;2、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盖章);3、公司章程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盖章);4、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工作场地图片、工作人员信息及参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盖章);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7、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劳动合同文本(电子文档、纸质);8、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劳务派遣单位分立、合并后设立新公司的,应当按规定重新申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
二、延续《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劳务派遣单位需要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许可机关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表》原件一份;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原《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三年以来的基本经营情况原件一份;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变更《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劳务派遣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注册资本等改变的,应当向许可机关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公司名称变更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表》原件一份;2、公司股东会决议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4、原《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原件);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地址变更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表》原件一份;;2、新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有办公场地应提交房产证明,租用的办公场所应提交租赁协议和房产证明);3、原《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原件);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报告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报告1. 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申请人姓名}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联系电话}2. 申请人资质及经验申请人具备以下资质和经验:-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公司成立时间:{公司成立时间}- 相关业务经验:{相关业务经验}- 员工数量:{员工数量}- 具备的技术或专业能力:{具备的技术或专业能力}3. 经营模式及规划申请人将采用以下经营模式和规划:- 合法劳务派遣:申请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劳务派遣手续,并确保所有派遣员工享有合法权益。
- 业务范围:申请人将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并提供与劳务派遣相关的咨询和培训服务。
- 客户群体:申请人将主要面向 {目标客户群体} 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 经营区域:申请人将在 {经营区域} 开展劳务派遣业务。
4. 安全与保障措施申请人将采取以下安全与保障措施,确保劳务派遣业务的安全和合规性:- 招聘与培训:申请人将对所有派遣员工进行严格的招聘和培训,并确保其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
- 工作环境:申请人将为派遣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安全设施,保障其身体和心理健康。
- 监督与评估:申请人将建立监督与评估机制,定期对派遣员工的工作情况和服务质量进行评估。
5. 申请材料清单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以完成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 申请表格:填写完整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表格。
- 申请人资质证明:提供有效的申请人注册资本证明和公司成立证明等相关资质证明。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 业务规划书:提供详细的经营模式和规划,包括业务范围、客户群体和经营区域等。
- 安全与保障措施说明:提供详细的安全与保障措施说明,包括招聘与培训、工作环境和监督与评估等内容。
6. 联系方式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联系以下人员:- 联系人姓名:{联系人姓名}- 联系{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以上就是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报告的基本信息和内容要点,请查收。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指南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指南劳务派遣是一种就业形式,指劳务派遣机构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派遣协议,由劳务派遣机构将其名下的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进行工作,以满足用工单位的用工需求。
为了合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劳务派遣机构需要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以下是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办理的具体指南。
一、申请材料准备1.劳务派遣机构的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副本;3.劳务派遣业务的劳动合同范本;4.劳务派遣机构的劳务派遣经营管理规则;5.劳务派遣机构在组织、管理、服务方面的证明材料;6.劳务派遣机构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派遣协议;7.劳务派遣机构未签订劳动派遣协议的情况下,需提供用工单位工作岗位的种类、数量和工资待遇;8.劳务派遣机构的劳动者信息等。
二、申请办理流程1.提交申请:劳务派遣机构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前往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填写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并提交所需的申请材料。
2.材料审查: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主要包括对劳务派遣机构的资格、合法性、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等方面的审核。
3.现场检查:如申请材料通过初审,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组织现场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机构的注册情况、劳务派遣经营规则的完备性、工作场所的卫生状况等。
4.审批结果:审查和现场检查合格后,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对申请进行审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5.公示及领证:申请获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后,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如无异议,申请人前往部门办理领证手续。
三、注意事项1.劳务派遣机构在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前,应确保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劳务派遣机构在经营期间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并保证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劳务派遣机构在办理许可证的过程中,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4.劳务派遣机构应及时更新许可证信息,并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书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书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是指劳务派遣企业依法取得的,用以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行政许可。
在中国,劳务派遣行业的发展经历了一段时间的起伏,但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劳务派遣行业也逐渐走向规范化与健康发展。
为了更好地推动劳务派遣行业的发展,劳务派遣企业必须进行行政许可的申请。
本文将一步一步回答有关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申请程序及相关问题。
第一步:明确申请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类型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全国范围内的,另一种是地方级的。
企业需根据自己的经营范围和定位,确定所需申请的行政许可类型。
第二步:准备申请材料1. 申请书:申请书中需要表明劳务派遣企业的基本情况、申请的行政许可类型、经营范围及拟派遣的劳动者情况等。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盖章原件: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原件。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盖章原件:需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原件。
4. 企业章程复印件及盖章原件:需提供企业章程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原件。
5. 劳务派遣服务合同和用工单位委托书复印件及盖章原件:需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合同和用工单位委托书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原件。
第三步:递交申请材料企业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劳动局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递交时需注意将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区分,并保持材料的整齐性和完整性。
第四步:材料审核及现场核查劳动局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核查。
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材料有缺漏或不符合相关要求,劳动局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通知企业及时补正。
第五步:行政许可审批劳动局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审核通过后,会进行行政许可审批。
审批通过后,劳务派遣企业即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
第六步:办理后续手续取得行政许可后,劳务派遣企业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后续手续,如社会保险登记、税务登记等。
总结: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的步骤包括明确申请的许可类型、准备申请材料、递交申请材料、材料审核及现场核查、行政许可审批以及办理后续手续。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办事指南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机构与用工单位达成派遣协议,将派遣工作人员提供给用工单位的一种用工形式。
在中国,劳务派遣需要获得行政许可,并且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来办理。
以下是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办事指南,详细介绍了办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流程和要求。
一、申请办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条件1.申请人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有经营劳务派遣活动的合法经营场所;(3)具备与经营项目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4)有与经营项目相适应的资金;(5)有与经营项目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
2.申请人还需要符合以下特定条件:(1)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具备相关行政管理经验和业务知识;(2)申请人与用工单位建立了合作关系,并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派遣协议或合同。
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流程2.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并填写《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表》。
3.材料审查:劳动行政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保材料齐全、合法有效。
4.现场考察:劳动行政部门将派出人员进行现场考察,核实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设施、设备是否满足要求。
5.资质评估:劳动行政部门对申请人的资质进行评估,包括管理制度、内部控制体系、技术人员等。
6.许可决定:劳动行政部门根据申请人的条件和资质评估结果作出许可决定。
如果符合条件,将颁发《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书》,如果不符合条件,将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办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注意事项1.根据当地的规定,申请人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行政许可费用。
2.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不得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关键信息。
3.申请人应确保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和完整性,并保留好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人应及时配合劳动行政部门的现场考察和资质评估工作。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尊敬的审批部门:您好!我司在此正式向贵部门提交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详细情况如下:一、申请主体信息1.1 公司名称:XXX劳务派遣有限公司1.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1.3 法定代表人:XXX1.4 公司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1.5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1.6 电子邮箱:XXXXXXXXXXXXX1.7 注册资本:人民币XX万元1.8 成立时间:XX年XX月XX日1.9 营业期限:XX年1.10 公司经营范围: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企业管理咨询等。
二、申请事项2.1 申请事项:申请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2.2 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2.3 申请理由:我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遵循法律法规,诚信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更好地为社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现向我司所在地的审批部门申请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公司基本情况3.1 公司资质:我司具备良好的企业资质,拥有完整的组织架构和专业的管理团队,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
3.2 人员配置:公司现有员工XX人,其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XX人,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资深顾问XX人。
3.3 业务状况:我司自成立以来,已为众多企事业单位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包括劳务派遣、招聘代理、培训和薪酬福利管理等,业务范围覆盖全国各地。
3.4 财务状况: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机制。
3.5 社会评价:我司在业界享有良好的口碑,得到了客户和合作伙伴的广泛认可。
四、申请材料4.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2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3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5 公司章程4.6 公司住所证明4.7 验资报告4.8 公司员工名册及资质证明4.9 公司管理制度和相关协议4.10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五、承诺及保证5.1 我司承诺在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后,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许可条件开展业务,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报指导手册
(一)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依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4)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6)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三)申请行政许可流程
1、申请:
申请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申请材料的标准: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符合下列标准: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申请单位盖章”处所盖印章的字迹应清楚;拟新开设劳务派遣单位的不需盖章,只需填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并在企业名称后面加上“(预先核准)”;在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已划“√”;“企业名称”应与印章上的名称完全一致;“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和“工商注册日期”应填写完整、清楚;“注册资金”的单位为万元;“经营范
围”应填写“劳务派遣”;“注册地区”应按“XX省XX市XX县”
填写;“邮政编码”应填写申请单位办公所在地的邮政编码,便于日后有关文书的邮寄送达;“经营地址”应填写申请单位办公所在地的详细地址,按照“XX县(区)XX街道XX号”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应填写现任的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该“姓名”应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书》上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上“姓名”完全一致;“身份证号码”应填写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号码(18位数字);申请单位留下的“联系电话”、“联系传真”和“电子邮箱”应是申请单位经办人员的常用电话(手机)、传真和邮箱;“申请事由”按以下几种情形填写:申请前已经开展了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单位,填写“已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请前未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单位,填写“拟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申请人,填写“新开办劳务派遣单位,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填表人姓名”中所填人员应是经办人员;“填表日期”可等受理机构核验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再填,或在补正补齐申请材料后再填。
(2)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①已取得营业执照
的申请人,应同时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了申请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同时在复印件上注明当年度的工商年检办理情况;对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申请人,应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3)公司章程:应提交原件,若核验后原件需退回申请单位,则提交加盖了申请单位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4)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①已取得营业执照且开业一年以上的申请单位,应提交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对申请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后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加盖了申请单位印章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②已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申请人,应提交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的原件及验资报告的复印件。
(5)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①申请单位的办公用房如果是自有房产,应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加盖了申请单位印章的房产证复印件;②申请单位的办分用房如果是有偿租赁的,应提供“租赁协议”的原件及加盖了申请单位印章的“租赁协议”复印件,租期应在一年以上;
③如果申请单位的办公用房是上级有关部门(单位)或关联单位无偿提供使用的,则应提供有关部门(单位)的相关证明文件和房产证明。
(6)办公设施设备清单:原则上应提供所有设施设备的清单;对同一设施设备多于10台(套)的,只需提供10台(套)的清单。
“办公设施设备清单”应加盖申请单位的印章。
(7)信息管理系统清单:“信息管理系统”应是用于劳务派遣业务管理方面的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是劳务派遣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也可以是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信息管理系统,或者劳务派遣人员劳
动报酬信息管理系统,或者劳务派遣人员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
申请单位提供的信息管理系统清单上应列明是信息管理系统的具体名称。
提供的信息管理系统清单上应加盖申请单位的印章。
(8)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此处“身份证明”包括两个材料,一是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应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二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定代表人证书》。
新开办单位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
(9)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应当有劳务派遣人员的招聘及录用条件、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经济补偿金等方面的规定)、劳动报酬(应当有“劳务派遣人员与用工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的规定,并有工资支付时间和支付形式、无工作期间待遇等方面的规定)、社会保险(应当有“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种社会保险费”的规定,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和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事故处理和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等方面的规定)、工作时间(应当有工时制度及加班工资支付等方面的规定)、休息休假(应当有带薪年休假及其他法定假期的休假及相关待遇等方面的规定)、劳动纪律(应当有员工行为规范、违纪行为的界定与处理等方面的规定)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
制度文本。
可以是以上各方面的单个管理制度,也可以是涵盖以上内容的综合性管理制度。
(10)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协议中应有派遣岗位和工作地点、派遣人员数量和期限、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劳动报酬(即“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比例与支付方式、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和违反协议的责任等方面的约定。
2、受理
受理机构:九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联系电话:8584106。
提交材料:申请人应当到有受理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材料,所有材料需提交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所有材料应列明材料清单。
接收材料:受理机构在接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时,应将申请材料的原件与加盖了申请单位印章的复印件逐一进行比对检查,核验无误后将以上材料的原件退回申请人,接收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对申请材料逐一进行清点接收。
补正材料:对申请书填写不规范及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申请材料的标准”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机构应出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交申请人,将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要求和理由等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决定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申请材料的标准”和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机构应当出具《申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受理决定书》,并由申请人签收回执。
决定不予受理: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事项不属于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受理机构不予受理,出具《申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交申请人,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申报材料清单:
3、行政许可决定
许可机关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许可机关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附件: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