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园区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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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园运营管理规章制度

科创园运营管理规章制度

科创园运营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科创园运营管理,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保障科创园内科技企业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科创园管理机构应当遵循依法、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管理、服务、监督,推动科技创新和资源优化配置。

第三条科创园管理机构应当定期评估科技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经营情况,对表现良好的企业给予奖励,对违规经营的企业进行处罚。

第四条科创园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明确各类管理人员的职责及相应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科创园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科研院所、产业园区等单位的合作,共同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科创园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科技委员会,负责对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项目进展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七条科创园管理机构应当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的协调和执行,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市场推广等方面。

第八条科创园管理机构应当设立综合服务中心,为科技企业提供各类服务,包括法律咨询、技术支持、人才培训等。

第九条科创园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科创园入驻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入园条件、程序和标准,并按照规定审核入园企业。

第十条科创园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科创园退出管理制度,对不符合入园条件或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进行整改或强制退出。

第三章资源配置第十一条科创园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科技资源共享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资源互通互享。

第十二条科创园管理机构应当对科技企业的研发项目、科技成果等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供相应支持和资源。

第十三条科创园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产业政策咨询机制,及时了解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为第十四条科创园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科技金融服务机制,促进科技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合作,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

第四章创新创业支持第十五条科创园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孵化器和加速器,为初创科技企业提供创业孵化、加速发展的支持。

第十六条科创园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创业比赛和项目路演,发掘和培育优秀创业项目,推动科技创新和创业发展。

创业基地日常管理制度

创业基地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创业基地的管理,规范创业行为,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提高创业成功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创业基地内所有入驻企业及个人。

三、管理制度1. 入驻企业及个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创业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创业基地的声誉和形象。

2. 入驻企业及个人应按时缴纳租金、水电费等相关费用,确保各项费用及时缴纳。

3. 创业基地内不得从事与创业无关的经营活动,如需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应向创业基地管理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4. 创业基地内禁止以下行为:(1)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影响消防、安全等设施的使用;(2)擅自改变室内装修,影响公共区域美观和功能;(3)占用公共区域,影响其他入驻企业及个人正常使用;(4)在创业基地内进行噪音、气味、振动等污染;(5)在创业基地内进行违法经营活动。

5. 创业基地内应保持环境卫生,入驻企业及个人应自觉清理垃圾,保持办公场所整洁。

6. 创业基地内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擅自使用明火、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7. 创业基地内应遵守用电规定,合理使用电器设备,不得超负荷用电。

8. 创业基地内应遵守网络安全规定,不得擅自安装、修改、删除网络安全设备,不得从事网络攻击、侵入等违法行为。

9. 创业基地内应遵守交通规定,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不得乱停乱放车辆。

10. 创业基地内应遵守来访登记制度,外来人员进入创业基地需登记个人信息。

11. 创业基地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入驻企业及个人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运营状况、项目进展、团队建设等方面。

12. 创业基地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培训、交流活动,提升入驻企业及个人的创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奖惩措施1. 遵守本制度,表现良好的入驻企业及个人,创业基地管理部门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违反本制度,情节轻微的,创业基地管理部门将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入驻资格。

3. 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创业孵化基地规章制度概述

创业孵化基地规章制度概述

创业孵化基地规章制度概述一、总则为了规范创业孵化基地的管理,促进创业项目的发展,保障创业团队的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管理机构1. 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本规章制度,对创业项目的入驻、培育和退出进行管理。

2. 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机构的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制定并调整创业孵化基地的发展战略和规划;- 吸引和推荐优秀创业团队入驻;- 提供场地、设施和服务支持,协助解决创业团队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定期组织创业项目评审和进行退出管理。

三、入孵条件1. 创业团队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入孵:- 具备创业意愿和能力;- 具备合法营利性质;- 具备可行的商业模式和市场前景;- 具备独特的技术或服务优势。

2. 创业团队入孵时需提交相关材料,并经过基地管理机构审核。

四、服务支持1. 创业孵化基地为入孵创业团队提供以下服务支持:- 提供办公场地和基础设施;- 提供导师辅导和指导服务;- 提供专业培训和创业资源对接;- 提供资金支持和创业投资对接。

2. 创业团队可以根据自身需求申请相应的服务支持,并经过基地管理机构审批。

五、权益保障1. 创业团队在创业孵化基地享有以下权益:- 免费或优惠租用办公场地和设施;- 免费或优惠获得导师辅导和指导服务;- 免费或优惠获得创业培训和资源对接服务;- 优先获得资金支持和投资机会。

2. 基地管理机构承诺保障创业团队的合法权益,维护基地的公平和公正。

六、退出管理1. 创业团队在以下情况将被要求退出孵化基地:- 创业项目发展不符合基地规划和要求;- 创业团队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创业团队未按规定使用基地资源。

2. 基地管理机构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创业团队进行退出和重新规划。

七、违规处理1. 创业团队如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将被取消孵化资格:- 伪造资料或提供虚假信息;- 滥用基地资源或损坏公共设施;- 违法经营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2. 基地管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规定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创业孵化基地规章制度

创业孵化基地规章制度

创业孵化基地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创业孵化基地内各项管理工作,促进创业项目稳步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创业孵化基地内所有租用者及成员单位,包括企业、个人、机构等。

凡在孵化基地内开展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二、租用要求1.合作意向:租用者需向孵化基地提交合作意向书,明确双方合作意愿和期限。

2.租赁合同:租用者与孵化基地签署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4.入驻评审:孵化基地将对入驻申请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接受入驻。

5.交纳押金:租用者需要按照孵化基地规定的押金标准交纳相应的押金。

6.交纳租金:租用者需按时交纳孵化基地规定的租金,逾期交纳的,将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相应处理。

三、基地管理2.安全管理:孵化基地将保障租用者在基地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租用者也应做好相关安全保卫工作。

3.卫生管理:孵化基地负责保障基地内公共区域的卫生和环境整洁,租用者也应保持自己所在办公区域的卫生。

4.设施设备管理:租用者应妥善使用基地提供的各项设施和设备,如有损坏或故障应及时报修。

5.管理规定:租用者需遵守基地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改变办公区域布局或违反相关规定。

四、经营规范1.物品存放:租用者应妥善保管个人或单位贵重物品,避免遗失或被盗。

2.电脑网络:租用者在基地内使用电脑和网络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3.办公行为:租用者应遵守基地规定的办公时间,并保持办公区域的良好秩序。

4.交流合作:租用者应积极参与基地组织的各项交流与合作活动,互相学习与交流。

5.商业机密:租用者之间应保守商业机密,不得窃取或泄露他人商业机密。

6.恶性竞争:租用者之间应保持良性竞争,不得进行恶意攻击或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

五、行为规范1.良好形象:租用者应保持良好的仪表仪容,不得穿着不得体的服装。

2.言行举止:租用者应文明礼貌,不得发表辱骂、侮辱或歧视性言论。

3.环保守则:租用者应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垃圾分类投放,共同维护良好的环境。

创业园工作制度

创业园工作制度

创业园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创业园的管理,保障创业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创业成功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创业园管理目标1. 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和服务;2. 促进创业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3. 提高创业者的创业能力和成功率;4. 推动创业园可持续发展。

三、创业园管理原则1. 公平公正:对所有创业者平等对待,公正管理;2. 服务至上:以创业者需求为导向,提供优质服务;3. 创新发展:鼓励创新思维和实践,支持创业者发展;4. 合作共赢:与创业者、合作伙伴共同发展,实现共赢。

四、创业园管理组织架构1. 创业园设有一个管理委员会,负责决策和监督管理工作;2. 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业务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分别负责相应的工作;3. 各部门设有一位负责人,负责部门的日常工作。

五、创业者的管理1. 创业者应当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创业精神;2. 创业者应当具备一定的创业项目经验和能力;3. 创业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创业园规章制度;4. 创业者应当积极参加创业园组织的各类活动;5. 创业者应当按时缴纳相关费用。

六、创业项目的管理1. 创业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市场需求;2. 创业项目应当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发展潜力;3. 创业项目应当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4. 创业园对创业项目进行审核、评估和跟踪管理;5. 创业园为创业项目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政策支持。

七、创业园的服务与管理1. 创业园为创业者提供办公场地、实验室、会议室等设施和服务;2. 创业园为创业者提供项目申报、融资对接、市场推广等辅导服务;3. 创业园为创业者提供培训、交流、合作等机会和平台;4. 创业园对创业者进行考核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提供改进建议;5. 创业园定期组织各类活动,促进创业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八、违规行为的处理1. 创业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创业园规章制度的,创业园有权终止其入园资格;2. 创业者违反合同约定和创业园规定的,创业园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3. 创业园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的,创业园有权对其进行处理;4. 创业园对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并记录在案,作为评价和决策的依据。

创新创业实践基地规章制度

创新创业实践基地规章制度

创新创业实践基地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创新创业意识的培养,提供创新创业实践的平台,完善实践基地的管理和服务,确保基地规范运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是为学生提供创新创业实践场所和资源的学校设施,旨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

第三条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管理机构是基地管理委员会,负责基地的日常管理、规划和发展。

基地管理委员会由基地主任、指导老师和学生代表组成。

第四条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管理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便民、高效。

第五条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服务宗旨是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创新创业资源和支持,帮助学生实现创新创业梦想。

第六条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管理和服务以学生需求为导向,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丰富创新创业实践资源。

第二章基地管理第七条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日,具体开放时间由基地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八条学生可以通过预约系统预约使用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设施和资源,在使用前必须经过基地管理委员会的审核。

第九条学生在使用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时,必须遵守基地的规定并维护设施的安全和整洁。

第十条学生可以组织创新创业相关的活动,包括讲座、比赛、交流等,活动需提前向基地管理委员会申请并获得批准。

第三章服务支持第十一条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提供设施和资源,包括办公场所、会议室、电脑、网络等,供学生使用。

第十二条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提供创新创业指导服务,由基地指导老师负责,定期举办创新创业相关讲座和培训,组织学生参加创新创业比赛和交流活动。

第十三条创新创业实践基地与企业、投资机构、创业导师等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和资金支持。

第十四条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提供实践项目孵化服务,帮助学生将创新创业项目转化为实际的商业策划,并提供相应的资源支持。

第十五条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建立创新创业资源库,收集整理创新创业相关的资料和案例,供学生借阅和参考。

第四章考核评价第十六条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对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进行考核评价,根据学生的项目成果和创新创业能力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全套创业孵化基地规章制度

全套创业孵化基地规章制度

全套创业孵化基地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创业孵化基地是由政府或社会组织设立的为初创企业提供助力的场所,旨在支持创新创业,促进经济发展。

第二条创业孵化基地的管理单位应当依法合规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创业者合法权益。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创业孵化基地所有入驻企业和个人,包括所有办公场所、设备和服务。

第四条创业孵化基地的管理单位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企业或个人进行警告、处罚或终止服务。

第二章入孵条件第五条入孵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自然人身份;2. 项目具有市场潜力和创新性;3. 具备一定的创业经验和团队能力;4. 同意遵守创业孵化基地的规章制度。

第六条入孵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1. 企业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2. 项目介绍、商业计划书和创业简历;3. 其他管理单位要求的相关资料。

第七条入孵企业经管理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入驻孵化基地。

第三章入驻管理第八条入孵企业需遵守以下管理规定:1. 在规定时间内入驻办公室,并遵守办公时间;2. 保持办公场所的整洁和安全;3. 遵守创业孵化基地的管理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4. 维护基地设施和公共区域的整洁与安全;5. 遵守网络使用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网络活动。

第九条入孵企业需配合管理单位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如有不合规行为需积极整改。

第四章服务支持第十条创业孵化基地提供以下服务支持:1. 咨询导师指导;2. 孵化资金支持;3. 创业培训和活动组织;4. 联谊交流和资源对接;5. 其他企业需求的服务支持。

第十一条入孵企业有权享受上述服务支持,并应当配合管理单位的组织安排和要求。

第五章资源共享第十二条创业孵化基地提供以下资源共享:1. 办公设备和场所;2. 会议室和活动场地;3. 企业材料和文档资料;4. 其他资源共享服务。

第十三条入孵企业需要爱惜资源,合理使用共享设施,并保护环境。

第六章经济管理第十四条入孵企业应积极开展经济活动,如有收入需要向管理单位缴纳服务费用。

创业孵化基地规章制度

创业孵化基地规章制度

创业孵化基地规章制度创业孵化基地是指为初创企业提供办公场所、导师指导、培训等资源与服务的机构,其任务是帮助初创企业进行市场培育、技术攻关、投资对接等工作,以推动初创企业的快速发展。

为了保证创业孵化基地能够顺利运营并发挥作用,制定一套规章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下面是一个创业孵化基地的规章制度的参考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孵化基地”)是我国促进创新创业发展的重要平台,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孵化基地的运营和管理,保证孵化基地能够顺利发挥作用。

第二条孵化基地的主要任务是为初创企业提供办公场所、导师指导、培训等资源与服务,帮助初创企业进行市场培育、技术攻关、投资对接等工作。

第三条孵化基地的管理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创业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创业孵化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孵化基地的运营应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不得出现不正当竞争、内部腐败等不良行为。

第五条孵化基地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和安全保密制度,确保创业者的商业机密和个人信息安全。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孵化基地设立管理委员会,由孵化基地管理机构、导师代表、创业者代表等组成。

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孵化基地的发展规划和重大事项决策。

第七条孵化基地设立办公室,办公室根据管理委员会的决策,具体负责孵化基地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孵化基地设立技术导师团队,由行业专家、企业家等组成,为创业者提供技术支持、创业指导和资源对接等服务。

第三章孵化基地的管理第九条孵化基地应建立周到的入驻申请流程,申请者需提交相关材料并参加审核。

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入驻孵化基地。

第十条孵化基地应为入驻创业者提供办公场所,并根据创业者的需求进行配套设施提供。

同时,在办公场所内应设立公共区域,供创业者交流学习。

第十一条孵化基地应定期组织各类培训活动,提升创业者的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

培训内容可包括市场营销、融资投资、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二条孵化基地应帮助创业者与投资机构对接,提供项目的推荐和背书服务,促进创业者与投资机构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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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园区规章制度【篇一:创业园区管理办法】创业园区管理办法1、创业园面向的人群:1)拥有较好创业项目的在校大学生;2)专科以上学历(包含大专)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

2、创业园入驻条件:1)取得《徐州市大学生创业证》的大学生创业企业。

2)符合国家和江苏省、徐州市产业政策相关规定,创业项目较成熟,并具备以下条件:①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市场竞争力较强,并有利于形成或培育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②无知识产权纠纷;③已拥有被评审专家认可的创新性较高的使用技术和经营构想,并有明确的市场应用目标和完整、合理及有效的市场经营计划;④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如医药、医疗器械、邮电、通信、电力、农作物新品种及生物制品、公安及安全等)的项目,申请时须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⑤对我市大学生创业具有典型示范和推动作用;⑥节能降耗,有利于环境保护等。

3)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风险承担能力。

4)具有较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入园后能保证在园区正常开展工作。

同时承诺其研发成果在徐州市域范围内转化。

5)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6)自觉遵守创业园相关管理规定。

(一)提出入园申请提交入园材料1、《徐州市大学生创业园入驻申请表》(徐州大学生创业网下载)2、项目创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或创业个人(团队)的简历和一吋近期彩色照片两张,以及《徐州市大学生创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院校证明在校生须提交所在学校推荐信、学生证复印件以及家长意见表4、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创业服务中心要求出具的其它证明材料(二)入园评审1、创业企业如实提供申请材料2、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对创业企业及其项目进行调查论证和评审筛选,确定入驻资格(三)签署入园协议1、通过审批的创业企业在接到进驻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创业服务中心签署入园协议书,并办理其它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办理入园手续2、创业企业正式入园开展创业活动(四)场地配置标准1、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免费提供卡座区三年期限、建筑面积20平方米左右的创业办公场所;隔断区域10平方米免费,剩下每平方米按照每平方米35元计算2、对具有高新技术和拥有知识产权的项目,可根据创业项目的实施情况,经报批后适当增加创业办公场所配置面积或延长驻园时限二、管理制度(一)管理主体大学生创业园由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园公司)进行管理和运营,具体工作由创业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

(二)管理内容1、形象管理1)创业团队应在协议指定区域内经营项目,不得擅自占用公共区域; 2)创业团队的“企业标识”由园区统一设计制作、安装,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拆装、更改;3)创业团队不得擅自对园区既定的格局和装修等进行改造;4)创业团队每位成员应注意仪表仪容,遵守办公秩序。

2、相关收费1)创业团队入园时,须按照创业园要求缴纳一定费用作为园区提供的办公设备及公共设施押金。

退出园区时,所有应缴费用都已缴纳完毕、公共设施完好无损后,方可退还所有押金;如发现未缴齐以上费用或损坏设施者,科技园公司有权扣除相应金额的押金;超出押金数额,科技园公司有权诉诸法律、要求赔偿损失。

2)创业团队在入驻园区期间,需按规定及时缴纳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网络使用费等相关费用,未按时缴纳相关费用者须缴纳相应滞纳金。

对于拒绝缴纳者,科技园公司有权扣除相应金额的押金;超出押金数额,科技园公司有权诉诸法律、要求赔偿损失。

3、经营管理1)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2)遵守创业园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与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签订的协议; 3)各团队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4、安全管理1)各创业团队必须做到最后离开园区时,锁门关窗,关闭电源;2)创业园内严禁任何人员留宿,不得带与工作不相干的人员入内; 3)由于创业团队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损失由创业团队承担;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4)各创业团队成员发现安全隐患,有义务及时向物业办公室或者创业园服务中心报告。

违反以上安全管理规定,科技园公司将按照相关规章制度予以严肃处理。

5、卫生管理1)各创业团队应保持自己区域内干净整洁,创业服务中心每半月进行定期整顿、检查,检查不合格者给予相应警告。

2)各创业团队有义务维护公共区域内的环境卫生。

6、大学生创业园作息时间1)各创业团队必须严格遵守创业园作息时间,大学生创业园上班时间为8:00-- 18:00。

18:00后如需加班,须在当天17:00前到物业管理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加班,并且加班时间不得超过22:00,22:00后201、202房间电源自动关闭,造成一切损失自己负责。

2)创业团队有义务保证加班期间的卫生安全,并承担加班期间的水、电、网络等相关费用。

三、评估考核1、业绩考核1)创业服务中心应建立全方位的评估指标体系,并负责对入驻的创业企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评估。

定期评估每年进行两次,每半年一次。

2)考核程序:①管理服务中心发出书面通知;②团队根据评估考核要求准备材料;③管理服务中心对考核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评估;④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予以公布。

3)创业团队应积极配合创业服务中心的评估考核工作,对拒不接受评估的团队,将视为评估考核不合格,并责令退园。

2、创业团队的出勤考核1)服务中心每天对创业团队进行出勤考核,在进行相关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出勤考核指标体系进行打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予以公布。

2)创业团队应积极配合出勤考核工作,对拒不接受考核的团队,将视为评估考核不合格,并责令退园。

3、评估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种。

入驻团队在评估考核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合格的企业将责令退出创业园1)创业团队入园后,未按要求在园区内开展工作,项目开展处于停顿状态,团队用房经常处于空闲或关闭状态,每月出勤率未达到30%。

(不包含周六、周日)2)累计两次未按时向服务中心上报相关材料,或所报材料内容严重失实;3)创业团队出现重大安全事故;4)主要负责人触犯法律或受到留校察看以上处分;5)不按规定时间交纳应缴费用;6)擅自更换团队负责人;7)因安全、卫生问题,受到二次以上警告;8)因园区重要活动通知无正当理由未到,受到二次以上警告。

四、退出机制1、退出形式1)合同期满退出入园团队与创业园合同期满,到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方可退出。

2)自动申请退出入园企业在创业实施中,涉及改变预定目标和项目内容,中止、提前或延期计划实施等变动,创业企业须提前15天向创业服务中心提出退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终止协议,办理相关退场手续。

3)孵化成功后退出:对成功孵化出壳的企业,创业企业须提前15天向创业服务中心提出退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终止协议,办理相关退场手续。

4)勒令退出【篇二:创业园区制度汇编】园区制度汇编信息报送制度为及时准确的掌握创业孵化园各入园企业重要情况信息,更好地管理和服务入园企业。

决定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1、各入园企业法人是信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企业要确定专门负责信息工作的人员,信息工作人员要保证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水平。

2、信息工作要围绕创业园工作,年度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及临时工作进行,各企业开展的各项活动、涉及创业园最新动态及安全稳定的人和事、典型工作经验和闪光点等,均可作为信息上报。

上报工作要及时,内容充实,突出创新性、超前性。

3、报送信息、报表文字简明、语言平实,具有真实性,反映本企业工作的客观真实情况;具有时效性,及时反映企业工作动态及情况;具有创新性,反映工作中的新思路、新办法;4、重大事件信息与突发紧急事件信息即时报送,贻误时机、影响信息上报者,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5、各企业须定期上报聘用人员名册、有关税务及财务报表等。

6、报送的信息、报表以电子文档发送或以书面形式报送佳木斯市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创业孵化园)综合部。

7、各部门、企业所报送的信息及报表将由综合部统一存档管理。

卫生管理制度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吉林佳木斯市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创业孵化园)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各入园企业、各楼层的共享设施,如:会议室、休闲区、卫生间、走廊、门窗等公共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走廊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桌椅摆放端正,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卫生间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

三、卫生清理实行企业责任制,企业负责人为责任人。

各企业办公室的卫生,由各企业负责日常保洁。

公共卫生清理由物业管理部门统一负责。

四、公共设施的卫生清理保证每天至少4次,卫生间的卫生实行跟踪服务。

五、各入园企业要认真对待卫生清理工作,积极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

公共设施管理制度为保护创业园内公共设施,加强公共场所的管理,发挥使用效能,更好地为入园企业服务,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本规定所称的公共设施是指创业园内的会议室、公共休闲区、鱼池、产品展厅、卫生间及内部设备、垃圾箱、消防栓等。

二、各园内企业要自觉遵守园内有关规章制度,爱护园内公共设施,不得擅自损坏公共设备,有人为损坏的将根据实际情况赔偿。

三、不得在公共区域内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果皮纸屑等杂物、禁止在楼内过道、楼梯间等处堆放物品,禁止向鱼池投掷砖头等物品,要保证楼内安全通道在工作期间正常开启。

四、佳木斯市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创业孵化园)做好公共区域内的绿化工作及保洁工作,请各单位、入园企业配合保持。

五、各单位、入园企业不得随意在外墙走廊和公共区域内的墙壁和门窗上粘贴宣传广告及拆卸建筑装饰。

六、园区监控室、多功能培训厅灯光音响等为设备重地,除园区办公室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非请莫入。

七、参会人员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入会议室。

安全防盗制度为了加强园内安全保卫工作,保护入园企业公共财产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和佳木斯市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1、做好创业园的安全防盗工作事关园内企业的切身利益,必须提高警惕,做到安全防盗、人人有责。

2、保安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值班时集中精力,不擅自离岗,对形迹可疑的外来人员要提高警惕,仔细盘问,态度应亲切严谨,如有疑点应及时报告园区管理。

3、为保证园内企业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各园内企业应积极配合保安人员工作,个别单位确有特殊情况延长加班时间的,需提前与保安人员取得联系。

4、各园内企业不要在办公室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每天下班前做到关灯、关水、关电、关窗,锁好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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