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钢结构企业涉税处理及合同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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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建筑业纳税筹划的影响和应对策略探讨

营改增对建筑业纳税筹划的影响和应对策略探讨

营改增对建筑业纳税筹划的影响和应对策略探讨营改增是指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是我国财税改革重要的一项举措。

营改增的实施对于建筑业纳税筹划有着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探讨营改增对建筑业纳税筹划的具体影响以及应对策略。

1. 税负变化营业税和增值税税率不同,营业税税率高于增值税税率。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将不再缴纳营业税,转而缴纳增值税。

虽然增值税税率较低,但由于增值税税负的计算方式不同于营业税,企业需要重新计算其税负,以确定增值税应纳税额。

2. 抵扣范围变化营改增后,建筑企业可以扣除的进项税额范围将发生变化。

在营业税时代,企业只能扣除与生产销售有关的营业费用,例如原材料、人工工资等。

但在增值税时代,企业可以扣除所有用于生产经营的物资、服务、资产和产权质押贷款的增值税,这将增加建筑企业的税负减免和资金运营空间。

3. 操作流程变化营改增对企业的操作流程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在纳税申报方面,企业需要适应新的操作方式和流程,例如准确填写增值税发票、纳税申报表等;在会计核算方面,企业需要重新调整会计台账、核算流程等;在发票管理方面,企业需要加强对进销存帐的管理、对发票信息的查验等方面。

二、应对策略1. 实行合理的财务管理通过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完善的制度流程,建筑企业可以更好地应对营改增的影响。

企业可以制定合理的成本核算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和审计监督,提高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专业素质,确保营改增的纳税申报工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2. 加强对政策的了解和分析建筑企业应加强对税制改革相关政策的了解和分析,及时掌握政策变化,理解政策的含义和影响,加强政策解析和风险控制,以确保企业的合规运营。

3. 优化运营模式,提高经营效率为缓解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建筑企业需要优化运营模式,提高经营效率,通过开展市场营销、加强技术研发、提高产品质量等方面,增加企业的运营收入,提高核心竞争力,从而实现企业的长期繁荣和发展。

4. 积极申请税收优惠政策针对特殊情况,建筑企业可以积极申请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如固定资产折旧、研究开发费用等专项附加扣除,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申请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等相关政策,减轻企业的负担。

论“营改增”后建筑业的税务处理及纳税筹划

论“营改增”后建筑业的税务处理及纳税筹划

论“营改增”后建筑业的税务处理及纳税筹划1. 引言1.1 背景介绍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对于带动GDP增长、促进就业和拉动消费具有重要作用。

传统的增值税政策对建筑业存在很多不利因素,导致建筑企业税负较重,给企业经营带来一定困扰。

为了优化税收结构,提高税收效率,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我国自2012年开始推行营业税改增增值税政策,即“营改增”。

这一政策的出台对于建筑业有着重要意义。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将原先的营业税直接转变为增值税,通过完善税制,减轻了建筑企业的税负压力,提高了税收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建筑业作为重点支持的行业之一,其税负变化对整个行业的经济发展影响深远。

建筑业如何处理营改增政策带来的税收变化,如何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成为建筑企业需要面对的重要课题。

本文将重点探讨建筑业营改增前后的税负变化、建筑业营改增后的税务处理以及建筑业纳税筹划的建议,为建筑企业在营改增政策下更好地应对税收变化提供参考。

1.2 营改增政策概述营改增是指将原来的增值税改为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行征收的一种税收政策。

营改增政策的主要目的是推进税制改革,减少企业税负,促进经济发展。

营改增政策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一环,对于建筑业来说也有着重要的影响。

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建筑业的税负将会发生变化。

传统增值税税率较高,而营业税税率较低,因此营改增政策有望降低建筑业的税负。

营改增政策还将减少建筑业的税收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

建筑业在营改增政策下的税务处理是至关重要的。

企业需要及时了解政策变化,合理调整税务结构,避免税收风险。

建筑业应积极配合税务部门的工作,如实申报纳税,确保税收合规。

建筑业在纳税筹划方面也需谨慎处理。

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采取合理的纳税筹划措施,减少税收成本,提高经营效益。

建筑业应注意合理利用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合法规避税收风险。

营改增政策对于建筑业有着重要的影响,建筑业需要认真对待税务处理和纳税筹划工作,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提高竞争力。

建筑企业“营改增”后税务筹划与税收风险防控

建筑企业“营改增”后税务筹划与税收风险防控

建筑企业“营改增”后税务筹划与税收风险防控随着营改增政策的推行,建筑企业税务筹划与税收风险防控面临新的挑战与机遇。

建筑企业要针对营改增政策变化,加强税务筹划,规避税收风险,提高纳税合规性,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一、营改增政策的影响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建筑企业的税收管理产生了重大影响。

传统的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的税制被改革为统一的增值税制度,税负下降,税负链条透明化。

建筑业进入电信业等行业纳税较多,整体税负降低了4%,对建筑企业来说,将实现税负逐步下降和减税。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减轻了企业税收负担,提高了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实力。

加强了企业的税务合规管理,营造了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对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也对建筑企业的税务筹划和税收风险防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税务筹划的重要性建筑企业在营改增政策下,要加强税务筹划,规避税收风险,提高纳税合规性。

税务筹划是指企业通过合法合规手段,合理调整企业的经营结构和经营活动,降低企业的税负,提高纳税合规性的行为。

税务筹划的目标是降低企业的税负,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而不是通过违法行为规避税款。

合理合法的税务筹划有助于企业落实营改增政策,规避税收风险,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

具体而言,建筑企业可以通过调整经营结构,降低税负。

建筑企业可以根据自身规模和产业特点,合理设置分支机构,利用地区间差异调整税负,同时重视利润中心和成本中心的管理。

建筑企业还可以通过巧妙的税务规避手段,合理分配成本,降低税负。

建筑企业还可以通过节能环保等方式,享受相关的扶持政策,降低税负,提高盈利能力。

税务筹划的关键是合理规划,精准布局,合法合规。

三、税收风险防控的重要性营改增政策下,建筑企业要加强税收风险防控,提高纳税合规性。

税收风险防控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合理预防、规避税收风险,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的全过程管理活动。

建筑企业要认真履行纳税义务,规避税收欺诈,提高纳税合规性。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税务筹划问题梳理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税务筹划问题梳理

商贸与税务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税务筹划问题梳理□成都宁然”营改增”,就是将缴纳营业税的项目由缴纳增值税取代,以往通常是卖方负责营业税,在计税中考虑企业所有价款与价外费,现在买方应承担增值税,根据产品、服务等产生的增值情况进行纳税。

“营改增”的实施为建筑企业税务带来了巨大的影响,也让建筑行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

面对新的税制,建筑企业应该主动适应市场环境变化,深度解读“营改增”政策,科学合理开展税务筹划工作,才能最大限度降低税务风险,为自身的稳定长远发展打牢基础。

一、营改增的概述”营改增”简单来讲就是由营业税转变为增值税,站在税收政策角度来说,企业过去缴纳的营业税应税项目由现在的缴纳增值税应税项目所取代,为现代企业的发展起到一定支持作用,有利于企业采取多种技术措施进行避税,不出现违法行为。

对税务筹划来说,主要特征表现在其合法性、筹划性、目的性、专业性和风险性等方面,国家加快“营改增”的改革步伐,主要是帮助企业减税,不用承担过大的税赋负担,为企业经济建设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营改增”背景下,营业税的价内税转变为增值税的价外税,能够防止出现营业税重复征税的现象,解决了其无法抵扣与退税等问题,形成增值税进项与销项的抵扣关系。

如此一来,能够让相关行业领域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对整个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有促进作用。

二、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税务筹划面临的影响在“营改增”实施后,为建筑企业税务筹划工作带来了较大影响,重点之处在于促使企业税负增加。

第一,“营改增”为施工材料费用带来的影响。

对原材料费用来说,在整个工程建设与施工投入中占据的比例达到了60%,包括混凝土、水泥、钢筋和劳保用品等,一般实行集中采购模式。

在“营改增”政策中,施工材料应该根据3%税率计算后进行纳税,企业使用增值税发票能够对其中3%税款进行抵扣。

而以前可以抵扣10%增值税税率,这导致建筑企业需要承担更大的税负。

第二,对机械租赁来说,建筑施工中需要用到很多大型机械设备,企业若采取自行采购的方式,这些机械设备是企业的固定资产,当然更多的企业会考虑租赁的方法。

建筑企业“营改增”后税务筹划与税收风险防控

建筑企业“营改增”后税务筹划与税收风险防控

建筑企业“营改增”后税务筹划与税收风险防控“营改增”是指以增值税替换营业税,这一改革在中国的建筑企业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如何开展好税务筹划,防范税收风险,对于建筑企业来说显得尤为重要。

一、税务筹划1. 开展业务定位,明确企业税负情况在“营改增”后,企业需要明确营业税和增值税之间的关系,了解企业所在省份的政策措施,并结合企业经营情况进行业务定位,决定如何开展税务筹划。

建筑企业在开展业务定位时,需要根据企业所处领域的特点进行调整,尽可能减少企业的税负。

2. 合理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种票据,合理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有效地降低企业的税负,为企业节省资金。

建筑企业应该在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非常谨慎,严格控制发票的有效期,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3. 调整企业结构,优化经营环境企业应该根据税收政策的变化,适时地调整企业结构,优化经营环境。

企业可以在筹划自身的税务计划时,考虑适当地分拆业务和资源,妥善规避相关风险。

同时,在现有的营业范围内,企业应该合理优化自身的经营环境,避免多余的税务负担。

4. 积极申报税收优惠建筑企业可以积极申报税收优惠,享受更多的税务减免政策。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国家和地方的税收优惠政策,尽量降低企业的税务负担。

在税务筹划中,企业需要对政策进行深入了解,积极适应,避免被动应对。

二、税收风险防控建筑企业在“营改增”后,面临着诸多税收风险。

为了有效地防范风险,企业需要加强内部管理,切实落实上级税务机关的政策,加强协调沟通和信息分享,有效防范和纠正税务风险。

1. 加强内部管理企业需要实行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制度,有效防范和纠正相关的风险。

企业应该对购买的发票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索证,防止企业就诊出现错误,减少税务风险。

2. 切实落实政策企业要切实履行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企业的税务行为,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减少税务风险。

在筹划税务时,企业要深入了解和掌握相关政策法规,确保企业的税费诚信合规,主动参与税政规范。

浅谈“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的纳税筹划

浅谈“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的纳税筹划

浅谈“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的纳税筹划第一篇:浅谈“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的纳税筹划浅谈“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的纳税筹划摘要:“营改增”是国家为了防止企业重复纳税而出台的一项政策,在实际工作中,企业为避免重复纳税,必须采取适当的纳税筹划手段,才能良好的解决“营改增”后的遗留问题,促进建筑施工企业良性发展。

本文对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要分析,并针对纳税筹划的实施方案进行探究,以供参考。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施工企业纳税筹划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营改增”绝不仅仅是税种、税率、征管机关的变化,不是简单的税制转换,更多的是对企业管理的洗牌,在资质管理、购销策略、合同签订、成本管理、核算申报等方面都发生了一系列重大改变,是促进企业进一步发展与改革的契机。

如果能够抓住机会,解决“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存在的问题,便可为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如果无法及时采取措施应对,则会引发建筑施工企业的财务风险。

在这样的背景下,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使用纳税筹划的手段,减少企业的税负压力,促进企业不断发展。

一、“营改增”背景下,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营改增”背景下,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在纳税方面因多种原因,导致企业税务风险增加。

(一)‘资质共享’导致增值税抵扣受阻‘资质共享’是目前建筑市场普遍存在的现状,即集团内资质较低的成员借用较高单位的资质进行投标揽活,形成同一工程项目合同主体和实际施工主体不一致的情况。

“营改增”后,建筑业采取“项目部预缴,机构所在地纳税申报”的方式缴纳增值税,需要在机构所在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缴纳增值税。

以合同主体名义对业主开具发票,由合同主体缴纳增值税,但没有对应的进项税额可抵扣。

同时施工主体发生采购行为的进项税额,又没有对应的销项税额,导致企业进销项税额不匹配,增值税管理链条断裂,增值税抵扣受阻,企业整体税负增加。

(二)劳务分包单位挂靠经营,给建筑企业带来税务风险营业税制下,建筑行业普遍存在劳务分包单位不规范,无资质、挂靠经营的现象。

营改增对建筑业纳税筹划的影响及对策

营改增对建筑业纳税筹划的影响及对策

营改增对建筑业纳税筹划的影响及对策营改增是我国财税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由于建筑业涉及到的项目繁多,涉及到的税种众多,这对建筑企业的纳税筹划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本文将针对营改增对建筑业纳税筹划的影响及对策进行探讨。

1. 增值税税率调整:营业税税率逐步取消,相应的增值税税率也发生了变化。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适用17%税率,销售服务适用11%税率或6%税率。

对于建筑业来说,销售服务的情况较多,该税率调整对建筑业的纳税筹划带来了影响。

2. 税负转移:营业税时代,建筑业的税负主要由消费者承担,企业可以通过提高货物价格来转移税负。

而在现在的增值税时代,企业只能从增值税中扣除实际成本,可能会使企业难以转移税负,导致税负不断叠加,影响企业的经营效益。

3. 税制变革:营业税与增值税在征税方式、纳税对象、税率结构、税前扣除、税收政策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企业需要重新熟悉新税制的措施和政策,开展新税制下的纳税筹划。

1. 适当调整经营模式:建筑企业应当在税务政策适用的前提下,适当调整经营模式,减少税负增加经营利润。

例如,采取分包或承包方式,把关键工程或环节的所有权先转移出去,降低企业税负的同时,也可以降低经营风险。

2. 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建筑企业应当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如增值税可以抵扣进项税、设备折旧等。

企业要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制定合理的纳税方案,最大程度地节约税款。

3. 控制成本:企业要控制好成本,从源头上降低税负,例如要规范原材料和人工成本的支出,降低税额建筑专用设备和工器具的耗损,减少税负。

4. 采取合适的税务筹划模式:采取合适的税务筹划模式,如合理利用税收扶持政策降低企业税负,通过应税项目的合理安排,减少纳税负担等措施。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筹划模式,最大限度地降低税负。

总之,建筑企业要加强对新税制的了解,主动适应新的纳税模式,制定合理的纳税方案,从而降低税负,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如何做好税务筹划工作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如何做好税务筹划工作

Finance and Accounting Research财会研究 | MODERN BUSINESS 现代商业179“营改增”后建筑企业如何做好税务筹划工作杨 刚连云港新海连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连云港 222000摘要:随着我国经济文化水平不断提高,在世界各国中扮演的角色也越来越重要,但是我国原有税收政策,重复征税现象严重,已经无法匹配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速度,因此我国实行了“营改增”政策。

随着“营改增”政策的深入,建筑企业税负、上下游客户、资金管控、合同管理、发票管理等方面发生巨大变化,因此为了更好的发展,建筑企业必须重视“营改增”后税务筹划工作,提高企业应对税务风险的能力。

本文将对当前实施“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进行分析,并探讨在“营改增”背景下建筑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策略,以供参考。

关键词:营改增;税务筹划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673-5889(2019)29-0179-02全面实施“营改增”以来,我国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快,进一步减轻企业赋税,有利于推动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巨大的推定作用,但是实施“营改增”对于部分企业而言,如建筑企业税负负担并不但没有减轻,反而增加了,因此“营改增”后建筑企业如何做好纳税筹划工作对企业的健康与发展起到关键性的作用。

本文先从应该增对建筑行业的影响和造成影响的因素出发,最后针对这些原因,为建筑企业纳税筹划工作提出建议,提高建筑企业纳税筹划工作质量,降低税务风险,希望建筑企业在“营改增”的背景下能够健康发展。

一、“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不利影响(一)综合税负加重建筑行业“营改增”前缴纳的是3%营业税,在收入一定的情况下下,只要控制好成本就能获取较高的利润。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根据规模不同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虽然增值税作为价外税,只对增值部分征税,还能进行进项税抵扣,理论上应该避免了重复征税问题,且大大减轻了行业的税负负担,但是建筑行业生产过程与其他行业不同,实际中税负未减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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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钢结构企业涉税处理及合同筹划
钢结构工程是指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主体承重梁、柱等均使用以钢为主要材料,并以工厂制作、现场安装的方式完成的建筑工程,是通过对钢板的切割、焊接、除锈、喷漆等工艺制作成钢结构,同时为其客户进行安装,以达到其使用效能。

主要应用于大跨度、多高层的公共建筑,以及钢结构住宅、门式钢架轻钢房屋等方面,是近十年来发展最快的建筑行业之一。

“营改增”后,如果既从事钢结构等的生产销售,又提供安装工程等建筑服务,为混合销售行为,其构成要件是:必须是一个纳税人提供,销售行为必须是一项,该项行为必须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修改了混合销售的表述,明确了处理原则,“混合”的内涵较营改增前有了质的变化。

【“营改增”前】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

第六条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此次“营改增”后,营业税全部改征增值税,已不存在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概念。

【“营改增”后】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第四十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举例说明】
案例一、A公司(仅有安装资质的钢结构安装企业)签订包工包料的合同1000万,其中材料价款600万,安装服务价款400万元,A公司从外购买钢结构并提供安装服务,发生混合销售行为。

由于其经营的主业是建筑安装业务,外购钢构、设备和建筑材料进行施工应按照建筑服务11%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计税依据为1000万元,而不按照销售商品17%税率征税。

案例二、B公司(具有生产、销售和安装资质的生产制造企业或销售企业),在销售合同中分别注明销售材料价款600万元和提供安装服务价款400万元,分别按照销售货物17%税率(计税依据600万元)和提供建筑服务11%税率(计税依据400万元)缴纳增值税。

未分别注明的,按照混合销售的原则,应按照销售货物17%税率(计税依据为1000万元)计算缴纳增值税。

案例三、C公司(具有生产、销售和安装资质的钢结构安装企业),在施工合同中分别注明销售材料价款600万元和提供安装服务价款400万元,财务上分别核算钢结构及设备、材料收入和安装收入,则钢结构及设备、材料收入按照17%税率(计税依据600万元)计算缴纳增值税,安装服务按照11%税率(计税依据400万元)计算缴纳增值税。

如果施工合同中未分别注明的,当钢结构及设备、材料收入在公司年收入占比超过50%时,按照17%税率(计税依据为1000万元)计算缴纳增值税;当钢结构及设备、材料收入在公司年收入占比未超过50%时,按照11%税率(计税依据为1000万元)计算缴纳增值税。

【筹划思路】
一、对于既有钢结构生产、销售资质又有安装资质的建筑集团企业,可以将钢结构安装作为一个业务板块,不要单独注册钢结构的生产制造企业。

实现钢结构年销售收入在集团收入中的占比低于50%,则按11%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即企业销售钢结构和提供钢结构安装服务全部按11%税率征收。

二、对于专门从事钢结构生产和安装的企业,为了规避钢构件等设备材料年销售收入在企业收入中的占比超过50%,考虑将钢构件生产业务独立出来,形成一家专门生产、销售钢结构的企业,一家
专门从事钢结构安装的建筑企业,两家企业是独立法人,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让业主或发包方与安装企业签订钢结构安装的甲供工程或清包工合同,同时与钢结构生产、销售企业签订采购合同。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的规定,对于甲供工程或清包工方式,钢结构安装公司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安装部分按3%征收率征税。

三、如果钢构件等设备材料年销售收入在企业收入中的占比不会超过50%,则可不拆分成两家独立企业,通过与业主或发包方签订一份销售钢构件等设备材料合同,另签订一份甲供工程或清包工合同,同样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安装部分按3%征收率征税。

温馨提示:钢结构企业应根据“营改增”后的混合销售新规,通过对主体资质进行合理拆分、合同中材料和安装服务价款单列以及销售合同和安装合同分拆等方式,降低自身税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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