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资料整理
2018年《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全文

-01-总则1.0.1为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的内部装修防火设计,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的内部装修防火设计。
1.0.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应积极采用不燃性材料和难燃性材料,避免采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材料,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02-术语2.0.1 建筑内部装修 in terior decoration of buildings为满足功能需求,对建筑内部空间所进行的修饰、保护及固定设施安装等活动。
2.0.2 装饰织物 decorative fabric满足建筑内部功能需求,由棉、麻、丝、毛等天然纤维及其他合成纤维制作的纺织品,如窗帘、帷幕等。
2.0.3 隔断 partition建筑内部固定的、不到顶的垂直分隔物。
2.0. 4 固定家具 fixed furniture与建筑结构固定在一起或不易改变位置的家具。
如建筑内部的壁橱、壁柜、陈列台、大型货架等。
-03-装修材料的分类和分级3.0.1装修材料按其使用部位和功能,可划分为顶棚装修材料、墙面装修材料、地面装修材料、隔断装修材料、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装修装饰材料七类。
注:其他装修装饰材料系指楼梯扶手、挂镜线、踢脚板、窗帘盒、暖气罩等。
3.0.2装修材料按其燃烧性能应划分为四级,并应符合本规范表3.0.2的规定。
根据条文说明装修材料划分举例(以下表为准)3.0.3 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的有关规定,经检测确定。
3.0.4安装在金属龙骨上燃烧性能达到B1级的纸面石膏板、矿棉吸声板,可作为A 级装修材料使用。
3.0.5 单位面积质量小于300g/㎡的纸质、布质壁纸,当直接粘贴在A级基材上时,可作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修订版)-表格汇总 (注消专用)

表3.1.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表3.1.3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表3.2.1 不同耐火等级厂房和仓库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表3.3.1 厂房的层数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1 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
除甲类厂房外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当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本表规定,且设置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或防火分隔水幕分隔。
采用防火卷帘时,应符合本规范第6.5.3条的规定;采用防火分隔水幕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 的规定。
2 除麻纺厂房外,一级耐火等级的多层纺织厂房和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多层纺织厂房,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0.5倍,但厂房内的原棉开包、清花车间与厂房内其他部位之间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分隔,需要开设门、窗、洞口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窗。
3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多层造纸生产联合厂房,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5倍。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混式造纸联合厂房,当纸机烘缸罩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完成工段设置有效灭火设施保护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工艺要求确定。
4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谷物筒仓工作塔,当每层工作人数不超过2人时,其层数不限。
5 一、二级耐火等级卷烟生产联合厂房内的原料、备料及成组配方、制丝、储丝和卷接包、辅料周转、成品暂存、二氧化碳膨胀烟丝等生产用房应划分独立的防火分隔单元,当工艺条件许可时,应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
其中制丝、储丝和卷接包车间可划分为一个防火分区,且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工艺要求确定,但制丝、储丝及卷接包车间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进行分隔。
厂房内各水平和竖向防火分隔之间的开口应采取防止火灾蔓延的措施。
6 厂房内的操作平台、检修平台,当使用人数少于10人时,平台的面积可计入所在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内。
3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修改【范本模板】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修订版)全文现批准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1.3A、5.4.4(1、2、3、4)、5.4.4B、5.5.8、5.5.13、5.5.15、5.5.17、6.2.2、6.7.4A、7.3.1、7.3.5(2、3、4)、8.2.1、8.3.4、8.4.1、10.1.5、10.3.2、11.0.4、11.0.7(2、3、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注明:修订处已标亮1 总则1.0。
1 为了预防建筑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
2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1 厂房;2 仓库;3 民用建筑;4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5 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6 可燃材料堆场;7 城市交通隧道。
人民防空工程、石油和天然气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和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等的建筑防火设计,当有专门的国家标准时,宜从其规定。
1。
0.3 本规范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厂房(仓库)、花炮厂房(仓库)的建筑防火设计。
1。
0.4 同—建筑内设置多种使用功能场所时,不同使用功能场所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该建筑及其各功能场所的防火设计应根据本规范的相关规定确定。
1。
0.5 建筑防火设计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针对建筑及其火灾特点,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
0。
6 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建筑,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更加严格的防火措施,其防火设计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1.0。
7 建筑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2.1 术语2.1。
1 高层建筑 high—rise building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电子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电子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为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以下是相关参考内容:
1.建筑分类:按用途和火灾危险性将建筑物分为公共建筑、住
宅建筑、工业建筑及特殊建筑等。
针对不同分类的建筑物,设立相应的防火措施和管理规定。
2.建筑结构防火等级:按建筑物对火的抵抗能力,将建筑物划
分为不同的防火等级,设立相应的防火措施和管理规定。
3.消防设施:规范消防设施的选型、设置、使用及维护等方面,确保消防设施的畅通有效。
4.电气设备防火:规定建筑中各类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维
护和其他防火管理措施。
5.建筑涂料、装饰材料防火:规定建筑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等级,防止因涂料、装饰材料等因素引发火灾。
6.火灾隔离与防烟:针对火灾发生时的隔离和防烟措施,规定
设置消防防火门、防烟构造、自动喷水系统等措施。
7.人员疏散:在设计时需要考虑建筑物内人员疏散的路径和安
全出口的设置,以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疏散。
8.高层建筑防火措施:设定高层建筑的防火和疏散措施,规定
防火间、消防水池、疏散通道等建筑物结构的设置,以保证高层建筑的火灾安全。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修订版)-表格汇总 (注消专用)

表3.1.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表3.1.3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表3.2.1 不同耐火等级厂房和仓库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表3.3.1 厂房的层数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1 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
除甲类厂房外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当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本表规定,且设置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或防火分隔水幕分隔。
采用防火卷帘时,应符合本规范第6.5.3条的规定;采用防火分隔水幕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 的规定。
2 除麻纺厂房外,一级耐火等级的多层纺织厂房和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多层纺织厂房,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0.5倍,但厂房内的原棉开包、清花车间与厂房内其他部位之间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分隔,需要开设门、窗、洞口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窗。
3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多层造纸生产联合厂房,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5倍。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混式造纸联合厂房,当纸机烘缸罩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完成工段设置有效灭火设施保护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工艺要求确定。
4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谷物筒仓工作塔,当每层工作人数不超过2人时,其层数不限。
5 一、二级耐火等级卷烟生产联合厂房内的原料、备料及成组配方、制丝、储丝和卷接包、辅料周转、成品暂存、二氧化碳膨胀烟丝等生产用房应划分独立的防火分隔单元,当工艺条件许可时,应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
其中制丝、储丝和卷接包车间可划分为一个防火分区,且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工艺要求确定,但制丝、储丝及卷接包车间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进行分隔。
厂房内各水平和竖向防火分隔之间的开口应采取防止火灾蔓延的措施。
6 厂房内的操作平台、检修平台,当使用人数少于10人时,平台的面积可计入所在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内。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

1 总则1.0.1 为了预防建筑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1 厂房;2 仓库;3 民用建筑;4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5 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6 可燃材料堆场;7 城市交通隧道。
人民防空工程、石油和天然气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和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等的建筑防火设计,当有专门的国家标准时,宜从其规定。
1.0.3 本规范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厂房(仓库)、花炮厂房(仓库)的建筑防火设计。
1.0.4 同一建筑内设置多种使用功能场所时,不同使用功能场所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该建筑及其各功能场所的防火设计应根据本规范的相关规定确定。
1.0.5 建筑防火设计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针对建筑及其火灾特点,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6 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建筑,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更加严格的防火措施,其防火设计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
1.0.7 建筑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2.1 术语2.1.1 高层建筑 high-rise building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注:建筑高度的计算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2.1.2 裙房 podium在高层建筑主体投影范围外,与建筑主体相连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附属建筑。
2.1.3 重要公共建筑 important public building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的公共建筑。
2.1.4 商业服务网点 commercial facilities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的商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
2.1.5 高架仓库 high rack storage货架高度大于7m且采用机械化操作或自动化控制的货架仓库。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订2018年10月1日执行

名称高层民用建筑单、多层民用建筑一类二类住宅建筑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公共建筑1.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2.建筑高度24m以上部分任一楼层2建筑面积大于1000m的商店、展览、电信、邮政、财贸金融建筑和其他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3.医疗建筑、重要公共建筑、独立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设施4.省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和防灾指挥调度建筑、网局级和省级电力调度建筑5.藏书超过l00万册的图书馆、书库除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外的其他高层公共建筑1.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2.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其他公共建筑。
5.1.1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和层数可分为单、多层民用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
高层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使用功能和楼层的建筑面积可分为一类和二类。
民用建筑的分类应符合表5。
1。
1的规定.表5。
1.1 民用建筑的分类注:1表中未列入的建筑,其类别应根据本表类比确定。
2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的防火要求,应符合本规范有关公共建筑的规定;3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裙房的防火要求应符合本规范有关高层民用建筑的规定。
【条文说明】本条对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功能、火灾危险性和扑救难易程度等进行了分类。
以该分类为基础,本规范分别在耐火等级、防火间距、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灭火设施等方面对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以实现保障建筑消防安全与保证工程建设和提高投资效益的统一。
(1)对民用建筑进行分类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将民用建筑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其中居住建筑包括住宅建筑、宿舍建筑等.在防火方面,除住宅建筑外,其他类型居住建筑的火灾危险性与公共建筑接近,其防火要求需按公共建筑的有关规定执行.因此,本规范将民用建筑分为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并进一步按照建筑高度分为高层民用建筑和单层、多层民用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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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引导语:《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包括什么内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关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内容,欢迎阅读!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总则
2术语、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厂房和仓库
3.1 火灾危险性分类
3.2 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
3.3 厂房和仓库的层数、面积和平面布置
3.4 厂房的防火间距
3.5 仓库的防火间距
3.6 厂房和仓库的防爆
3.7 厂房的安全疏散
3.8 仓库的安全疏散
4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
4.1 一般规定
4.2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
4.3 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4.4 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防火间距
4.5 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
5民用建筑
5.1 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5.2 总平面布局
5.3 防火分区和层数
5.4 平面布置
5.5 安全疏散和避难
6建筑构造
6.1 防火墙
6.2 建筑构件和管道井
6.3 屋顶、闷顶和建筑缝隙
6.4 疏散楼梯间和疏散楼梯等
6.5 防火门、窗和防火卷帘
6.6 天桥、栈桥和管沟
6.7 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
7灭火救援设施
7.1 消防车道
7.2 救援场地和入口
7.3 消防电梯
7.4 直升机停机坪
8消防设施的设置
8.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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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 ( 1 )
2
术
语
、
符
号
...................................................... ( 3 )
2.
1
术
语
.........................................................(3 )
7
灭
火
救
援
设
施
................................................(105)
7.1
消
防
车
道
...................................................(105)
7.
2
救援场地和入口
............................................. (107)
系
统
8.4
火
灾
自
动
报
警
系
统
10.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131)
11 木结构建筑 ...................................................(134)
12 城市交通隧道 ................................................(140)
6. 2
建筑构件和管道井
..........................................(90 )
6.3 屋 顶 、 闷 顶 和 建 筑 缝 隙 .......................................(93 )
6.4 疏 散 楼 梯 间 和 疏 散 楼 梯 等 .................................(94 )
(38)
4.2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 ...............・..1..-..
4.3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 ........................
5.4
平
面
布
置
...................................................(67 )
(10 )
3.2 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 ....................................
(14 )
3.3厂房和仓库的层数、面积和平面布置 ........................
3.4
厂
房
的
防
火
间
பைடு நூலகம்
距
.............................................(21 )
12. 1 一般规定...................................................(140)
12.2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142)
12. 3通风和排烟系统 ..........................................(144)
3.5
仓
库
的
防
火
间
距
.............................................(27 )
3.6
厂
房
和
仓
库
的
防
爆
..........................................(31 )
3.7
厂
房
的
安
全
疏
散
.............................................(34 )
6.5 防 火 门 、 窗 和 防 火 卷 帘 .......................................(99 )
6.6
天
桥
、
栈
桥
和
管
沟
..........................................(101)
6. 7
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
.......................................(101)
5.
5
安全疏散和避难
.............................................(75 )
6
建
筑
构
造
......................................................(89)
6.
1
防
火
墙
......................................................(89 )
8.1
一
般
规
定
...................................................(111)
8.2
室
内
消
火
栓
系
统
.............................................(113)
..•..2..•......8...........3.......自.........动........灭..(114) 火
2.2
符
号
.........................................................(5 )
3
厂
房
和
仓
库
...................................................(7 )
3.
1
火灾危险性分类
.............................................(7 )
7.
3
消
防
电
梯
...................................................(108)
7.4
直
升
机
停
机
坪
................................................(110)
8
消
防
设
施
的
设
置
.............................................(111)
3.8
仓
库
的
安
全
疏
散
.............................................(36 )
4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
(38)
4.
1
一
般
规
定
...................................................(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