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及综合利用方案》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及综合利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5.08•【字号】黄政办发〔2015〕19号•【施行日期】2015.05.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及综合利用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发〔2015〕1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建委员会,市直有关单位:《黄冈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及综合利用方案》已经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5年5月8日黄冈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及综合利用方案黄冈是农业大市,农作物秸秆(以下简称秸秆)数量大、种类多、分布广,常年可收获秸秆500万吨左右。
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民生活方式的转变,秸秆综合利用相对滞后的问题逐渐显现。
为了推进全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切实提高耕地质量,促进农业增产,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增加农民收入,节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制订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省人大《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源头控制、以禁促用,综合施策、以用促禁等基本原则,转变农业生产方式,采取疏堵结合,统筹兼顾,综合施策的方针,建立行政首长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工作协调推动机制,采取区域联动、部门协调、县乡为主、村组落实的管控措施,加大政策扶持、科技支撑和技术服务的力度,逐步消除秸秆违规焚烧行为,实现秸秆综合利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二、目标任务(一)总体目标从2015年5月1日起,黄冈市行政区域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到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量达到480万吨,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
其中秸秆肥料化利用330万吨,燃料化利用100万吨,饲料化利用25万吨,原料化利用10万吨,基料化利用15万吨。
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是指针对秋季农作物收割后产生的大量秸秆进行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工作方案。
下面是一个具体的方案实施步骤:
1. 宣传教育: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加农民对秸秆综合利用的认识,提高他们的秸秆综合利用意识,引导农民树立绿色生产理念。
2. 组织培训:组织农民参加关于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培训,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知识指导,使他们掌握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方法和技巧。
3. 建设秸秆综合利用设施:投资建设秸秆综合利用设施,包括秸秆收集和存储设施、秸秆处理和利用设施等,为秸秆综合利用提供基础设施条件。
4. 实施综合利用项目:推广和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包括秸秆发电、秸秆制成木质颗粒燃料、秸秆制成有机肥料等。
同时,鼓励农民将秸秆用于农田覆盖或作为饲料等用途。
5. 禁止露天焚烧:加强对秸秆露天焚烧的监管力度,制定严格的禁烧规定,并加大对违法焚烧行为的处罚力度。
同时,加强火灾防控措施,确保秸秆综合利用过程中的安全。
6. 加强监管和督导: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监管机制,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7. 经济激励政策:制定激励政策,鼓励农民积极参与秸秆综合利用,提供相应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等经济激励措施。
8. 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在一些地区选取一些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将取得的成果向其他地区推广,促进秸秆综合利用的普及和推广。
通过以上步骤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实施,减少秸秆露天焚烧,提高农业生产的可持续性,保护环境健康。
荆州市江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通告

荆州市江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4.13•【字号】江政发〔2015〕6号•【施行日期】2015.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荆州市江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通告为保护生态环境,保障群众健康,建设生态农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政府决定全面实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特通告如下:一、本通告所称秸秆包括小麦、大麦、水稻、玉米、薯类、油料、棉花、甘蔗和其他杂粮等农作物秸秆。
二、农作物秸秆可用作肥料、饲料、食用菌基料、燃料和秸秆沼气、秸秆固化、秸秆人造板、秸秆木塑等,量大用途大。
焚烧秸秆不仅浪费资源而且污染大气环境。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宣传教育和引导,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
三、县环保部门牵头负责全县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县农业部门牵头负责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县直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制定配套方案,要大力培育收储利用市场主体,畅通秸秆变废为宝增收渠道。
各乡镇、管理区和村(队)要广泛宣传发动群众,保护和利用秸秆资源,特别是要服务、保障、敦促收储企业公平有序收储秸秆资源,以实际行动促进农民增收。
县农机部门要积极推行矮桩收割方式,最大限度保护秸秆资源。
对农民自筹资金投入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县农机部门优先考虑农机购置补贴,县金融部门在资金信贷上予以支持,县税务部门在税收上予以优惠,县公安、交通运输、农机等部门对运输秸秆的车辆开辟“绿色通道”,齐心协力优化秸秆回收利用市场环境。
四、全县境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田间地头、人口集中区域、公共露天场所焚烧秸秆。
各乡镇政府、管理区管委会要加强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领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秸秆作为一种副产品已经不再是无用废弃物,而是有着广泛的利用价值。
秸秆资源的综合利用可以有效减少农村生活污染和农业生产污染的问题,同时也为农业生产提供了优质的有机肥料和动物饲料,成为了当今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柱。
为了更好地推进秸秆清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落实,下面将详细介绍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以期为农业节能减排提供帮助。
一、秸秆综合利用的意义秸秆是指农作物的茎、叶和花序等非粮食部分,在农业生产中产生的副产品,它在很长时间里,都被认为是无用的农村废弃物。
现如今,随着农业生产发展的不断提高,秸秆已成为当今社会一种重要的资源,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利用价值。
1、有机肥料。
秸秆是一种优良的有机肥料,其中含有大量的有机质和必需的微量元素,可以有效地改善土质结构,增强土壤保水性和通气性;此外,秸秆的特殊成分还能够有效地抑止土壤的病虫害发生,保持农作物的健康生长。
2、动物饲料。
一些有机酸、氨基酸等营养物质含量丰富的秸秆,可以作为动物的饲料,既经济实惠,又可以充分发挥秸秆的利用效益。
3、能源利用。
将秸秆制成能源颗粒或直接发酵获得生物燃气来进行能源利用,既可以满足农村居民的能源需求,又避免了秸秆露天焚烧产生的空气污染问题。
4、利于环境保护。
秸秆综合利用对于环境保护具有明显的积极作用,可以减少农村废弃物的数量,降低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有利于环境的持续稳健发展。
二、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在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自然资源环境和生态环境的特点,在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共同推进相关政策的制定、技术的研究和推广,以实现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顺畅实施。
1、政策制定。
在政策制定方面,需要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倡导力度,积极引导农民增强环保意识,推广和宣传秸秆资源的循环利用和禁烧有关的相关政策和法规。
2、技术研究和推广。
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汇报人:日期:•工作方案概述•秸秆禁烧工作•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工作保障措施•工作考核评估目•工作总结与展望录工作方案概述01背景与意义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是应对环境空气污染、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措施,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和环境价值。
秸秆焚烧会产生大量的烟尘和有害气体,对空气质量造成严重影响,威胁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秸秆的综合利用可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资源利用率,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
工作目标实现秋季秸秆全面禁烧,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提高空气质量,保障人民健康。
工作原则以全面禁烧为核心,以综合利用为主线,坚持源头治理、属地负责、公众参与、科学引导的原则。
工作目标与原则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
开展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的认识和意识,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工作。
推广秸秆还田、饲料化、能源化等综合利用技术,建立秸秆收储运体系,促进秸秆资源的有效利用。
加强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规焚烧和非法收购、运输、加工秸秆等行为。
制定奖励和惩罚措施,对积极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地区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对违规焚烧和非法利用秸秆的行为进行惩罚。
工作重点与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监管执法建立奖惩机制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秸秆禁烧工作02宣传活动在农村开展宣传活动,包括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组织宣传车巡回宣传等,营造浓厚的禁烧氛围。
教育培训组织农民参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培训,提高农民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认识和意识。
宣传教育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职责,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监管机制组织专门的巡查队伍,对重点区域和时段进行不间断的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的行为。
巡查制度监管巡查制定明确的处罚规定,对违反秸秆禁烧规定的行为进行严厉惩处,形成威慑力。
处罚力度加大处罚力度,对焚烧秸秆的行为进行从严从重处罚,确保禁烧工作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农业管理【发文字号】发改环资[2015]2651号【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发布日期】2015.11.16【实施日期】2015.11.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15]26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财政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环保厅(局);新疆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务局、农业局、环保局: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以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农作物秸秆(以下简称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以下简称禁烧)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综合利用水平有所提高,露天焚烧火点数明显减少。
但是,由于全社会对秸秆焚烧危害性认识不足,秸秆综合利用激励政策不到位,部分地区秸秆露天焚烧现象仍屡屡发生,导致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甚至引发火灾,危及交通安全,形势仍十分严峻。
为了进一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利用、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完善秸秆收储体系,进一步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加大秸秆禁烧力度,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职责,不断提高禁烧监管水平,促进农民增收、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力争到2020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秸秆焚烧火点数或过火面积较2016年下降5%,在人口集中区域、机场周边和交通干线沿线以及地方政府划定的区域内,基本消除露天焚烧秸秆现象。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26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正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26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改善大气质量,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省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协同配合。
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负责领导全省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按照“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禁用并促、综合施策,严格考核、奖惩兑现”的工作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措施,建立协助联动及长效工作机制。
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大力宣传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的危害性,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贴近生活的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露天禁烧秸秆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让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秸秆露天禁烧工作,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真正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编制发展规划,抓紧制定露天禁烧工作方案各地要开展秸秆资源调查,进一步摸清秸秆资源情况和利用现状,制定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具体政策,因地制宜地编制本地秸秆综合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将秸秆综合利用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统筹使用。
结合季节性特点,制定秸秆露天禁烧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和职责要求。
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方案为了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正在逐步推进。
本文将针对这一工作提出一个方案,并进行详细说明。
一、制定禁烧政策首先,应该制定严格的秸秆禁烧政策,规范农民们的行为。
政府可以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实施细则,作出秸秆燃烧的刑事和行政处罚,并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检查。
二、秸秆综合利用禁止烧秸秆后,农民需要有更好的途径处理秸秆。
因此,应该尽可能地宣传教育它能够进行秸秆的综合利用,特别是指导农民以科学的方式处理秸秆。
1.畜禽养殖农民可通过将秸秆用作畜禽饲料或作肥料,从而达到资源的利用和环境的改善。
饲料方面,秸秆可以作为草料的替代品,茎粉和花丝可以用来替代谷子和饲料。
而秸秆作为有机肥料,不仅可以提高土壤肥力,还可以改变土壤结构,增加土壤水分保持能力。
2.生物质发电秸秆作为一种可再生能源,可以利用其发电的能力。
农村地区不足电力供应被秸秆发电的优势所克服,在尽可能的利用秸秆的同时也能满足农村地区的能源需求。
3.生产生物燃料利用秸秆生产生物燃料,如生物柴油等,将是未来处理秸秆的一种比较成熟的方案。
三、秸秆集中化处理秸秆集中化处理是指在农村地区收集、堆放和处理大量秸秆的过程。
如在养殖场等地通过秸秆屈服做成堆肥,收集到某一区域,让专业的企业进行处理,将秸秆防治成可用的资源。
1. 中心仓库在农村地区建立专业的秸秆中心仓库,能够更加有效地利用秸秆,而且能够集中管理,避免秸秆被直接囤在空地上,降低火灾的风险2.机械处理使用大型机械对秸秆进行碎裂,可以加快秸秆的分解,也可以利于秸秆在堆肥中的分布更均匀。
而同时也可以缩小秸秆本身对农村地区环境的污染。
综上所述,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建立严格的禁烧政策,推广秸秆综合利用,集中化处理秸秆等措施,达到了减少污染、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任何一个地区只有真正意义上实现了秸秆综合利用,才可以真正的满足可持续发展的这一目标,给社会带来更多的价值。
秸秆综合利用实施计划方案
秸秆综合利用实施计划方案秸秆是农作物的残余物,包括谷秸、麦秸、棉秸、玉米秸等。
在传统的农业生产中,秸秆经常被焚烧或者随意处理,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制定秸秆综合利用实施计划方案。
以下是一个关于秸秆综合利用实施计划方案的例子。
一、目标与原则1.目标本计划的目标是通过秸秆的有效利用,减少农业生产的环境污染,增加农户的收益,并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2.原则本计划的实施将遵循以下原则:(1)秸秆资源化利用优先于焚烧或随意处理;(2)技术创新和政策支持相结合,推动秸秆综合利用;(3)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合力。
二、实施举措1.政策支持(1)制定鼓励秸秆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包括财政补贴、优惠贷款、税收减免等;(2)建立秸秆处理企业的专项基金,用于支持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3)加大科研投入,支持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
2.秸秆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与推广(1)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和改进,提高秸秆的综合利用率;(2)推广高效的秸秆还田技术,将秸秆还田作为一种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土壤肥力;(3)推广秸秆生物质燃料技术,将秸秆制成颗粒状生物质燃料,替代传统燃料,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4)发展秸秆发酵肥料技术,将秸秆发酵成有机肥料,替代化学肥料,降低农业生产对化学肥料的需求。
3.农村秸秆收购与加工机制建设(1)建立健全的秸秆收购体系,鼓励企业与农户签订长期合作协议,保障农户的利益;(2)支持农村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进行秸秆加工,提高秸秆的附加值;(3)加强对秸秆加工企业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秸秆加工的质量和安全。
4.秸秆综合利用宣传教育(1)加大对农民的宣传力度,提高他们对秸秆综合利用的认识和意识;(2)通过农业展览会、培训班等形式,向农民介绍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和经验;(3)在学校开展有关秸秆综合利用的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
三、组织管理与推进机制1.组织管理(1)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计划;(2)设立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项资金,用于资助相关项目;(3)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的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政策措施。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农作物秸秆是指在农作物收割后留下的茎秆、叶子、花穗等废弃物,如果不及时处理就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并实现资源化利用,我们提出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背景随着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农作物种植面积不断扩大,同时也带来了大量的秸秆废弃物。
这些秸秆是有价值的,可以通过科学合理的处理方法,将其转化为可再生资源,如饲料、肥料、燃料等。
因此,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既可以保护环境,又可以促进资源的再利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经济效益。
二、项目目标本项目的主要目标是实现农作物秸秆的全面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同时促进资源的再利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具体目标包括:1. 将农作物秸秆转化为高质量的饲料、肥料、燃料等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2. 减少秸秆露天焚烧和堆放,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3. 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三、项目内容1. 秸秆饲料制作:通过将秸秆进行加工处理,制成高质量的饲料,供养殖业使用,提高畜牧业的生产效益。
2. 秸秆肥料制作:将秸秆与有机肥料进行混合处理,制成有机复合肥,用于农作物生长,提高农作物产量和品质。
3. 秸秆燃料制作:将秸秆进行压缩处理,制成生物质颗粒燃料或木屑炭,用于取代传统化石能源,减少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
4. 秸秆综合利用站建设:在农村地区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站,集中处理秸秆废弃物,推广科学的秸秆资源化利用技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项目实施1. 确定项目实施方案:根据当地的农作物种植情况、秸秆产生量和处理需求,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
2. 确保资金投入:政府和企业可以组成联合体,共同投入资金,实施项目建设。
3. 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站:在农村地区选址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站,购买必要的加工设备,推广科学的秸秆资源化利用技术。
4. 招募和培训技术人员:招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岗位培训,确保生产技术的熟练掌握和运行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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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讨论稿)
根据省人大《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省农业厅《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鄂农发…2015‟9号),为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资源,促进农业增效,共建美丽天门,特制订2015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力争秋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其中黄豆秸秆粉碎还田和饲料化利用达到90%以上;玉米、花生秸秆饲料化利用达到90%以上;丘陵、滨湖地区中、晚稻秸秆粉碎还田率达到80%以上,其它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办好秸秆收储中心试点,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效率。
二、工作措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强化工作责任
明确各乡镇政府为农作物秸秆低茬收割、综合利用的责任主体。
各乡镇要“疏”、“堵”结合,“以禁促用,以用促禁”;建立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要围绕禁烧目标,强化镇机关干部和村干部的责任,加强巡查,扑灭火点;要禁止市内外未安装标准粉碎装置的收割
机下田作业;要采取行政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千方百计建立秸秆收储中心;要全面掌握秋季作物种植面积和秸秆处置意向,重点掌握低茬收割、粉碎还田和捡拾打捆面积,并分类造册;要协调引导农户与农机手、农机合作社、养殖户、秸秆收储加工中心签订合同;要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培训和现场示范,推广成熟的作业模式和先进适用的机具,推动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利用。
对玉米、大豆、花生等作物秸秆,各乡镇要发挥优势,自主综合利用。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
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省人大的“决定”和市政府的“通告”,宣传露天焚烧、随意抛弃秸秆的危害性,宣传机械化粉碎还田、综合利用技术及成效。
收割机必须加装秸秆粉碎装置,并保证其装置在收割时正常运转;自觉执行农作物低茬收割技术规程,水稻留茬低于20厘米。
各乡镇要根据实际,印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通知。
各村将市政府通告,宣传到每一个农户,每村张贴标语不少5条,大型横幅不少于1条,田间禁烧警示牌不少于5块。
(三)出台奖励措施,促进综合利用
1、市政府对秸秆收储中心给予奖补。
引导鼓励各乡镇,以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村经营组织为平台,以利益需求为导向,以市场化运作为主体,建立秸秆收储中心,推动农作物
秸秆捡拾打捆、综合利用。
对2015年秋季,兴建收储能力5000-10000吨,占地面积5-10亩,钢构厂房1000-2000㎡,配备压捆机、搂草机等设备,投入250-300万元的大型收储中心,按照投资额的50%给予补贴。
拟建3个大型收储中心,补贴资金408万元。
同时,根据收储中心运行效果,给予适当奖励,保障正常运行。
对中、小型收储中心,根据收储秸秆的数量,给予适当奖补。
2、市政府对秸秆粉碎装置给予补助。
对安装并在下田作业时正常使用的,符合要求的秸秆粉碎装置,经乡镇、村和市农机局核实后,每台补助2000元。
预计补贴1000台,补贴资金200万元。
鼓励推广使用秸秆捡拾打捆机,对购买使用捡拾打捆机的,每台补贴3万元,补贴台数控制在30台以内,补贴资金90万元。
3、市政府对中稻低茬收割、粉碎还田,实施作业补贴。
经乡镇、村核实后,对实施低茬收割、粉碎还田的中稻每亩补贴10元。
约40万亩,补贴资金400万元。
以上收储中心,秸秆粉碎装置,捡拾打捆机,低茬收割、粉碎还田作业补贴,共计1098万元。
4、坚持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导向作用。
对购买使用秸秆捡拾打捆机、搂草机、秸秆加工机械、秸秆粉碎还田机、带切碎装置的联合收割机等在补贴范围内的机具,优先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应需尽补。
5、2016年,把农作物秸秆低茬收割、粉碎还田及综合利用工作,作为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重要内容,予以项目支持。
该项目,以中稻主产区的乡镇为主体,由乡镇与农技服务中心、农机合作社签订低茬收割、秸秆综合利用等机械作业合同;由接受服务的农户签字、盖章、按手印,确认作业量和作业效果;由财政部门组织第三方验收合格后,拨付项目资金;由市农机局具体组织指导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