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性存款风险揭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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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操作规程(试行)

银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操作规程(试行)

xx银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的操作,防范操作风险,根据《xx银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以下简称“结构性存款”),是指我行通过在存款基础上嵌入金融衍生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期权、远期、掉期或期货等),将客户的存款收益与汇率、利率、股价、信用、指数等特定金融标的物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可能获得更高收益的存款。

第三条适用对象(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客户、党政机关、事业、部队及社会团体客户;(二)在本行分支机构开立对公结算账户,账户资金来源合法;(三)满足最低起存金额要求。

第二章合作银行管理第四条总行公司金融部负责拓展及建立合作银行伙伴关系,并牵头落实我行与合作银行签订框架合作协议相关事宜。

原则上开办结构性存款业务委托投资的合作银行应具备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

第五条合作协议授权单笔业务办理预留印鉴为分行行政公章,日常委托投资协议由分行负责与合作银行签订。

第六条分行公司金融部负责与合作银行就单笔业务办理的信息及资料往来等事宜。

同时指定至少2名熟悉对公负债业务人员为结构性存款业务的指定联系人,并报备总行公司金融部。

业务专员负责管理分行辖内的结构性存款业务。

第三章业务申请与审批第七条客户需求收集及审核客户经理充分了解客户需求后,填写《xx银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审批表》(下文简称“审批表”,见附件1),明确客户名称、金额、期限、资金来源、预期年化收益率及经办行机构号等基本要素,并描述该客户与我行合作情况等,经支行有权人审批同意后报送分行公司金融部。

第八条分行公司金融部核实相关情况后,填写营销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后,统一编写需求编号,再向总行公司金融部提出符合监管政策规定的合理的结构性存款产品需求。

需求编号规则为:SD+分行全拼首字母(大写)+经办支行机构号(4位)+日期(6位)+序号(3位),如:SDGZ0280151120001。

银行结构性存款说明书

银行结构性存款说明书

·合同编码:X结构性存款非法定利率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XX银行结构性存款说明书重要须知1. 本结构性存款与一般性存款存在明显区别,不保证本结构性存款的产品收益,具有一定的风险。

2. 本结构性存款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类结构性存款的合格投资者发售。

3. 银行郑重提示:在购买本结构性存款前,客户应确保自己完全明白本结构性存款投资的性质、结构及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本结构性存款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及预期收益等基本情况,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结构性存款。

4. 本结构性存款根据产品说明书所载内容进行操作。

客户若对本结构性存款有任何疑问或投诉,请到银行营业网点进行咨询或投诉。

一、产品要素(一)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二)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所属类型结构性存款。

(三)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四)挂钩标的:美元3个月LIBOR利率(USD 3M LIBOR)对于每一个观察日,利率应为指定期限内“USD-LIBOR-BBA”报价,它可通过XX系统的数据获得(XX代码: X Index)。

当所需利率在XX系统上不存在时,则观察日当天利率将由估值方通过市场化公允价格自行决定。

(五)产品风险评级:/(六)适合客户类别:本结构性存款适合□有投资经验客户●有投资经验客户及无投资经验客户投资,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风险承受度评级/ 级以上(含)的机构客户。

(七)投资金额:CNY5,779,200.00元(八)结构性存款成立规模下限:RMB30,000,000.00元。

(九)成立日:如果银行判定本结构性存款成立,则本结构性存款的成立日为2018 年11月8日。

(十)到期日:2019年11月8日(如遇非工作日,则遵从工作日调整规则调整)。

(十一)工作日调整规则●采用修正的下一工作日。

指在产品合同中特定事项所指向的日期为非工作日时则自动顺延至该日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但若顺延后的日期为月份的第一个工作日则不进行顺延而改为提前至该日期之前最近的工作日。

鑫悦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个人版)

鑫悦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个人版)

上海农商银行鑫悦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个人版)编号:GRSMFX210715一、重要须知1.1 鑫悦结构性存款产品(以下简称“本产品”)不同于一般性存款,具有投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1.2 在购买本产品前,请投资者确保完全了解本产品的性质、结构并知晓其所涉及的风险,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结构性存款产品。

1.3 在购买本产品后,投资者可于上海农商银行网站(网址:)或电子银行(包括但不限于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等)渠道或致电上海农商银行客服热线(021-962999)或向上海农商银行理财经理咨询等方式随时查询本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并持续关注相关披露情况。

1.4 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如因国家法律、监管规定发生变化,或是出于维持本产品正常运营的需要,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上海农商银行有权单方对本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

三、产品结构3.1 挂钩标的欧元兑美元即期汇率定盘价的表现值,指于相应观察日东京时间下午15:00在彭博系统“BFIX”页面(或其后继页面)在"Mid"标题下显示的欧元兑美元即期汇率;若相应日期彭博系统页面未显示该价格,则上海农商银行将以商业上合理的方式依诚信原则确定价格。

3.2 产品浮动收益测算本产品浮动收益与挂钩标的表现值挂钩,实际收益取决于挂钩标的在观察日的表现。

(1)若观察日挂钩标的价格小于等于行权价格1,则产品浮动收益率为0.4500%(2)若观察日挂钩标的价格大于行权价格1且小于等于行权价格2,则产品浮动收益率为0.3500%(3)若观察日挂钩标的价格大于行权价格2 ,则产品浮动收益率为0.0000%产品浮动收益(元)=产品募集规模(元)*产品浮动收益率(%)*产品存续期限/365,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3.3 产品总收益(元)=存款利息(元)+产品浮动收益(元),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杭州银行金添利小企业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

杭州银行金添利小企业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

杭州银行“金添利”小企业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重要须知本产品仅向合格存款人发售,投资者购买本产品前须到杭州银行营业网点签署风险揭示书。

除本说明书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率、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存款人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杭州银行对本存款的任何收益承诺。

投资者在杭州银行签约认购本产品前,应当仔细阅读本说明书及其他相关销售文件的全部内容,同时向杭州银行了解本产品的具体信息,确保自身完全了解该项投资的性质、投资所涉及的风险以及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慎重考虑后独立做出认购决定。

本说明书及投资者在杭州银行签署的《“金添利”小企业结构性存款协议书》、《“金添利”小企业结构性存款风险揭示书》(若网上银行购买的,成功交易后视同为与杭州银行已完成产品销售文件的签订),将共同构成客户与杭州银行之间的结构性存款交易合同。

投资者在认购本产品后,应随时关注本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如对本产品有任何疑问、异议或意见,请联系银行客户经理或反馈至银行营业网点,也可致电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398)。

风险提示1、利息变动风险:本产品有投资风险,杭州银行保障存款本金,但存款利率为浮动利率,取决于挂钩标的的价格变化,受市场多种要素的影响。

杭州银行不保证具体存款利率,由此带来的利息不确定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2、流动性风险:本产品存续期内,客户不享有提前终止的权利,可能影响存款人的资金安排,带来流动性风险。

3、欠缺投资经验的风险:本产品的利率与挂钩标的的价格水平挂钩,利息计算较为复杂,故只适合于具备相关投资经验的存款人认购。

4、产品不成立风险:在产品起息日之前,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且经杭州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存款人提供产品,则杭州银行有权决定产品不成立。

5、数据来源风险:在产品收益率的计算中,需要使用到数据提供商提供的挂钩标的的价格水平。

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内容与格式指引

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内容与格式指引

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格式示例如下,风险揭示书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尊敬的投资者:投资有风险。

当您/贵机构参与资产管理计划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亏损的风险。

您/贵机构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资产管理合同,充分认识本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资产管理计划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作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管理人[具体机构名称]及投资者分别作出如下承诺、风险揭示及声明:一■管理人声明与承诺(一)管理人向投资者声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为资产管理计划办理备案不构成对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安全的保证。

(二)管理人保证在投资者签署资产管理合同前已(或已委托销售机构)向投资者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

(三)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资产管理计划财产,不保证资产管理计划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W^a lH^示(一)特殊风险揭示[具体风险应由管理人根据本计划的特殊性阐明]若存在以下事项,应特别揭示风险:1、资产管理合同与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2、资产管理计划未托管所涉风险;3、资产管理计划委托募集所涉风险;4、资产管理计划外包事项所涉风险;5、资产管理计划聘请投资顾问所涉风险;6、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所涉风险;7、资产管理计划设置份额持有人大会所涉风险;8、资产管理计划未在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或不予备案情形所涉风险;9、其他特殊风险。

(二)一般风险揭示1、本金损失风险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资产管理计划财产,但不保证资产管理计划财产中的认(申)购资金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

银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风险揭示书模版

银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风险揭示书模版

xx银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风险揭示书xx银行开展的结构性存款业务是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正常合法业务。

客户所进行的结构性存款业务是一种包括远期、掉期(互换)、期权等以及具有以上一种或多种特征的结构性衍生产品交易的产品,其预期收益并不保障。

xx银行的结构性存款业务是以客户自主、自愿、自担风险和自负盈亏为原则的。

客户在指定xx银行进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全过程中对xx银行的交易方式和交易手续是清楚明了的。

客户必须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人员专业水平等情况谨慎考虑自身所处的风险,以及是否适合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

客户在xx银行办理结构性存款业务时,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及我行的规章制度。

为保证业务的健康发展,防止或减少客户因不明市场风险而造成损失,特揭示主要风险如下:一、结构性存款业务受国际市场汇率、利率等价格变量影响。

由于影响国际市场价格变化的政治、经济因素错综复杂,市场价格的变化有可能导致预期收益不能实现,最差的情况下客户仅获得固定收益部分。

二、由于国家法规制度的调整变化导致客户与xx银行签署的《xx银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合同》及相关指定交易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或被有关主管当局指令停止交易,造成客户资金损失。

三、发生非人力所能预测和控制的意外情况,如自然灾害、意外停电、火灾等,导致客户与xx银行之间的衍生产品交易不能照常进行或双方资金的支付延误,造成客户资金损失。

四、因市场流动性局限,某些结构性存款产品平仓会导致客户损失。

五、客户在指定xx银行进行结构性存款业务前,应对于上述风险均已知悉。

客户在接触该项业务时,应清楚了解其风险和责任,谨慎入市交易。

特此声明。

风险揭示方: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单位是否已了解结构性存款的风险和收益特性?□是□否法人名章或:单位公章:经办人员签名日期:。

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书(人民币)说明书

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书(人民币)说明书

个人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书(人民币)甲方: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乙方: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分/支行为了维护甲方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协议前,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充分了解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运作细则、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如有疑问,可向乙方咨询。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本期结构性存款产品(以下简称“本产品/产品”,产品信息详见《个人结构性产品说明书》),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自愿向乙方购买本产品,接受乙方提供的投资服务。

甲方承诺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由甲方承担,本产品甲方面临的风险详见《个人结构性存款产品风险揭示书》和《个人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

2. 乙方在运用存款资金进行投资时,应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管理存款资金,依法保护甲方的财产权益。

3. 甲方应在乙方处开立存款指定账户(以下简称“指定账户”),用于本产品认购资金划转及资金兑付,甲方承诺持有本产品期间指定账户不做销户。

4. 甲方在认购期内购买本产品时(产品认购期的最后一天,甲方应在北京时间当日下午16:00前认购),同时应向指定账户存入足额资金,并同意授权乙方按照委托金额于认购日冻结本人指定账户认购资金,授权乙方于本产品成立日从指定账户扣划相应认购资金至其结构性存款账户,无需通过任何方式与甲方进行最后确认。

5. 由于甲方未存入认购资金或资金不足或未在约定的时间前认购本产品的;或者因指定账户挂失、换卡、被国家有权机关采取冻结、处置等强制措施而无法扣划资金而导致交易失败的,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6. 特别提示:甲方已仔细阅读本产品《个人结构性存款产品风险揭示书》和《个人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已充分知悉产品风险等级,并确定以上述存款资金投资本产品,同意乙方于产品起息日当日将甲方指定账户内相应的认购资金划转至甲方结构性存款账户,对此乙方无需另行征得甲方同意或给予通知,无需在划款时以任何方式与甲方进行最后确认。

关于《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机构版)D1》的说明函1

关于《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机构版)D1》的说明函1

关于《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机构版)D1》
的说明函
广东金峰星电讯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机构版)D1》(文本编号:CMBC-HT-467(2012)), 《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书(机构版)D1》(文本编号:CMBC-HT-468(2012)),《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说明书(机构版)D1》(文本编号:CMBC-HT-459(2012)),《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风险揭示书(机构版)D1》(文本编号:CMBC-HT-465(2012))以及《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客户须知(机构版)D1》(文本编号:CMBC-HT-466(2012))(以下简称“整套合同”)的约定,我行对我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产品作以下说明:
1、结构性存款的保本性
我行保障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产品的本金,不保证产品收益;产品投资收益的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2、结构性存款的分配
除《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说明书(机构版)D1》(文本编号:CMBC-HT-459(2012))第三条第(五)款第2点所述之内容外,若发生风险揭示书所述之风险,我行同样将于分配日向客户分配结构性存款本金。

3、若整套合同与本说明函有矛盾之处,以本说明函为准。

其余
事项以整套合同为准。

特此说明。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012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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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因战争、自然灾害、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可能致使结构性存款面临损失的任何风险。
6、管理人风险:结构性存款管理人或存款投资资产相关服务机构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或者上述主体处理事务不当等,可能导致客户收益遭受损失。
7、存款计划不成立风险:如自本存款计划开始认购至存款计划原定成立日之前,存款计划认购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XX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存款计划,XX银行有权宣布本存款计划不成立。
3、政策风险:本存款计划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存款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导致本存款计划收益降低甚至收益为零。
4、信息传递风险:XX银行按照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结构性存款的信息与公告。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主动获取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如投资者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但未及时告知XX银行的,致使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三、最不利投资情形下的投资结果示例:若结构性存款运作期间,该结构性存款投资标的出现各类风险,则客户可能无法获得约定的参考收益率。在最不利的极端情况下,客户存款收益为0。假定存款本金为10000万元,期限为90天,客户获得收益为100,000,000×90÷365×0%=0元。
在贵公司签署本存款计划的结构性存款销售协议书前,应当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本存款计划产品说明书和客户权益须知的全部内容,同时向我行了解本存款计划的其他相关信息,并自己独立作出是否认购本存款计划的决定。贵公司签署本揭示书、结构性存款销售协议书并将资金委托给我行运作是贵公司真实的意思表示,贵公司已知悉并理解存款计划的全部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本风险揭示书及相应结构性存款销售协议书、存款计划产品说明书、客户权益须知将共同构成贵我双方存款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结构性存款风险揭示书
结构性存款非定期储蓄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尊敬的投资者:
本结构性存款系与银行存款性质不同的金融产品,具有一定投资风险。在本结构性存款下,客户(“投资者”)委托XX银行运用存款资金进行投资,XX银行只保障存款资金本金,不保证存款收益。在贵公司选择购买本结构性存款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客户(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章);
签署时间:年月日
一、本《风险揭示书》、《产品说明书》和《客户权益须知》是《结构性存款业务委托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购买结构性存款前,请您仔细阅读结构性存款销售文件,确保自己完全理解该项投资的性质和面临的风险,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结构性存款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等情况,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结构性存款。
二、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监管规定对结构性存款《风险揭示书》内容的要求,本结构性存款是保本浮动收益结构性存款,XX银行风险评级为稳健型产品,产品期限为1月、3月、6月或其他。本结构性存款有投资风险,只保障存款资金本金,不保证存款收益。贵公司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客户投资本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风险揭示方: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确认栏
本公司已仔细阅读结构性存款销售文件,己完全理解结构性存款投资的性质和面临的风险,本公司确认XX银行相关业务人员对于结构性存款销售文件中限制本公司权利、增加本公司义务以及有关免除、限制XX银行责任或XX银行单方面拥有某些权利的条款已向本公司予以说明,本公司完全理解并自愿接受。本公司已经阅读风险揭示,愿意承投资风险。
1、利率风险:结构性存款存续期内,如果市场利率发生变化,并导致本结构性存款所投资产的收益率大幅下跌,则可能造成客户收益遭受损失;如果物价指数上升,结构性存款的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造成客户投资结构性存款获得的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存款期限内,投资本结构性存款的客户不能提前终止或赎回,在产品存续期内如果投资者有流动性需求,客户不能够使用结构性存款的资金,也因此丧失了投资其它更高收益的结构性存款或资本市场产品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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