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网络舆情管理办法
公司网络舆情管理制度

公司网络舆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网络舆情管理行为,维护公司形象,提高舆情应对能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网络舆情管理制度是公司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领导层所有。
第四条公司网络舆情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原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第五条公司网络舆情管理应遵循客观公正原则,不得散布虚假信息,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六条公司网络舆情管理应遵循信息公开原则,及时有效回应公众关切。
第七条公司网络舆情管理应遵循应急处置原则,及时有效应对突发舆情事件。
第八条公司网络舆情管理应遵循科学分析原则,不得轻信谣言传闻。
第九条公司网络舆情管理应遵循风险评估原则,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危机。
第十条公司网络舆情管理应遵循社会责任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第十一条公司网络舆情管理应遵循提升自身形象原则,积极传递公司正能量。
第十二条公司网络舆情管理应遵循持续改进原则,不断完善管理机制。
第十三条公司网络舆情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制度有效落实。
第二章舆情监测与分析第十四条公司设立专门的舆情监测与分析团队,负责对公司行业内外的舆情事件进行定期监测和及时分析。
第十五条公司应采用专业的舆情监测工具,及时掌握网络上的舆情动态。
第十六条舆情监测与分析团队应定期向公司领导层提交舆情报告,分析舆情事件对公司形象的影响和潜在风险。
第十七条舆情监测与分析团队应发现舆情事件后,及时向公司相关部门通报,确保信息畅通。
第十八条舆情监测与分析团队应根据舆情事件的特点,制定应对策略和预案。
第十九条舆情监测与分析团队应制定舆情预警机制,提前预判可能的危机,及时进行风险防范。
第三章应对舆情事件第二十条公司应制定完善的舆情事件处理流程,明确责任人和处理时间要求。
第二十一条一旦发生舆情事件,公司应通报舆情事件负责人,启动应对机制。
第二十二条舆情事件负责人应立即组织应急处置团队,制定详细的处置方案。
企业网络舆情应急处置管理办法

企业网络舆情应急处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水平,落实网络舆情预防、预警、应对的组织领导责任,及时、有效畅通有关信息,澄清事实,引导舆论,最大程度缩小或消除因网络媒体炒作报道引发可能对集团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网络舆情管理,旨在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集团及各权属单位的网络舆情危机,努力减少网络舆情危机发生的频率和概率,规范处置行为,强化处置能力,提高处置效果,努力化解网络舆情危机,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权属单位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应急处置管理。
第四条集团对网络舆情管理和处置的基本原则是:整体把握,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归口控制,反应迅速,处置得当,有功必奖,有过必究。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集团成立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1-(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跨部门、跨层级协调处置、督导落实。
领导小组成员由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各权属企业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总部机关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集团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
第六条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一)对涉及集团系统的网络舆情采取有效监控措施,协调和处理与媒体的相关事宜。
(二)根据突发事件性质以及工作需要,确定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对的新闻发言人。
(三)审定新闻宣传预案,决定新闻宣传内容,安排新闻发布;接待采访事件的媒体记者。
(四)收集、跟踪、分析、处置境内外舆情,及时向有关单位、部门通报并采取相应措施,指导相关单位、部门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控制舆论。
(五)向相关领导和部门及时报告网络舆情信息。
(六)负责对集团重大决策、制度政策发布前的舆情预测分析并制定相应防控方案。
第三章网络舆情的应对第七条网络舆情是指在互联网上流行的对社会问题不同-2-看法的网络舆论,是社会舆论的一种表现形式,是通过互联网传播的公众对现实生活中某些热点、焦点问题所持的有较强影响力、倾向性的言论和观点。
XX公司舆情监控、报告、处置管理办法

XX公司舆情监控、报告、处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外的舆情管理,净化舆论环境,根据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所属公司、办事处依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原则第二条舆情的监控、报告、处置坚持认真对待、公开辩解、正确引导、积极处置、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公司成立舆情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成员:各部门经理(主任)、所属公司负责人舆情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主任兼任舆情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舆情的监控、报告、处置工作。
第四章职责第四条舆情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工作职责1.负责对发生的重大舆情进行分析、判断;2.负责部署舆情处置的相关工作;3.负责向上级领导汇报舆情发生的情况;4.负责代表公司进行新闻发言相关工作。
第五条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1.负责收集与公司相关的舆情;2.负责向公司领导汇报发生的舆情;3.负责根据领导安排处置已发生的舆情;4.负责撰写舆情发生的相关文字材料;5.根据领导要求,负责代表公司或专业进行对外新闻发布和发言。
第六条舆情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1.负责收集与公司相关的舆情;2.负责向公司领导汇报发生的舆情;3.负责根据领导安排处置已发生的舆情;4.负责撰写舆情发生的通报和处置材料;5.根据领导要求,负责代表公司或专业进行对外新闻发布和发言。
6.负责对发生的舆情进行记录,并做好相关文字材料的整理和存档工作。
第五章舆情管理第七条公司的舆情监控、报告、处理等工作由公司各部门、所属公司共同配合,协助完成。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所属公司一旦发现舆情,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然后按照总经理的处理意见(文字批示或电话指示)对舆情予以处理,并把处理后的结果报给总经理。
第九条发生重大舆情,严重影响公司正常工作时,各部门、所属公司要及时报案,并协助公安部门,全力查处相关违法人员,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条综合管理部设专门人员负责舆情管理,包括对网络、报纸等其它媒介涉及的舆情监控。
公司网络舆论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网络舆论行为,维护公司形象,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内部网络平台、社交媒体、论坛等。
三、网络舆论管理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 尊重事实,客观公正,不传播虚假信息。
3. 坚持正确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 严格自律,自觉维护公司形象。
四、网络舆论管理职责1. 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网络舆论管理的统筹协调工作,包括:(1)建立健全网络舆论管理制度和流程;(2)监督、检查各部门网络舆论管理工作;(3)对网络舆论事件进行应急处置。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网络舆论负总责,包括:(1)加强对部门员工的网络舆论教育;(2)建立健全本部门网络舆论管理制度;(3)监督、检查本部门网络舆论行为。
3. 公司全体员工应当自觉遵守网络舆论管理制度,履行以下职责:(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传播违法信息;(2)尊重他人,不发表侮辱、诽谤、诬告等不当言论;(3)不传播虚假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4)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五、网络舆论管理措施1. 加强网络舆论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置网络舆论事件。
2. 建立网络舆论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
3. 对违反网络舆论管理制度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处理。
4. 对违反网络舆论管理制度的第三方,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舆情管理办法(集团公司企业舆情管理处置工作方案、条例、实施方案参考)

xx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舆情包括:(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者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第三条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信息)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作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二)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四)负责做好向证券监管机构的信息上报工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舆情工作组的舆情信息采集设在公司董事会工作部,负责对公众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舆情工作组。
公司网络舆情分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我公司应对网络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网络舆情对公司形象、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网络舆情,是指通过各种网络渠道传播的关于公司及其产品、服务、经营状况等方面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报道、评论、评论性文章等;(二)社交媒体、论坛、博客等平台上的用户评论、转发、话题讨论等;(三)政府、行业协会、监管部门等发布的对公司及其相关产品的公告、通知等;(四)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影响的网络信息。
第二章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第三条公司设立网络舆情分析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公司网络舆情管理工作。
第四条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一)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二)副组长:由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担任;(三)成员: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实施公司网络舆情分析管理制度;(二)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网络舆情监测、分析和应对工作;(三)对公司网络舆情进行风险评估,提出应对措施;(四)对网络舆情事件进行应急处置,确保公司形象和利益不受损害。
第三章网络舆情监测与分析第六条公司设立网络舆情监测中心,负责对公司网络舆情进行实时监测、收集和分析。
第七条网络舆情监测中心的主要职责:(一)制定网络舆情监测方案,明确监测范围、内容、频率等;(二)运用网络舆情监测工具,对各类网络信息进行实时监测、收集;(三)对收集到的网络舆情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形成舆情报告;(四)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网络舆情动态,提出应对建议。
第四章网络舆情应对第八条针对网络舆情事件,公司应采取以下应对措施:(一)及时核实事件真实性,澄清事实;(二)制定应对策略,明确应对口径和措施;(三)加强与媒体、公众的沟通,传递公司立场和态度;(四)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打击网络谣言和恶意攻击。
(4篇)新时期加强国有企业舆情管理的思路与方法汇编(集团公司)

(4篇)新时期加强国有企业舆情管理的思路与方法汇编(集团公司)思路一:建立专门的舆情管理团队为了加强国有企业的舆情管理,在新时期可以考虑建立一个专门的舆情管理团队。
这个团队由专业的舆情分析师、危机公关专家等组成,他们可以定期对各种舆情信息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掌握公众对企业的关注点和态度。
此外,该团队还可以根据舆情的发展状况,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回应,以应对不同的舆情危机。
方法一:舆情监测与分析舆情监测与分析是舆情管理的核心方法之一。
国有企业可以利用舆情管理软件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舆情监测,获取公众在网络上对企业的声音和舆论态度。
同时,要对舆情信息进行分析,找出公众的关注焦点和矛盾点,进而对舆情做出科学判断,并制定相应的策略。
方法二: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国有企业应与媒体加强沟通与合作,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
通过与主流媒体保持紧密联系,加强对舆情的及时反馈和引导,提供准确的信息和解释,有效改变公众对企业的看法和认识。
此外,国有企业还可以积极参与媒体公益活动,增强企业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
方法三:加强对危机事件的管理与处置国有企业应加强对危机事件的管理与处置,做好危机公关工作。
首先,要建立健全的危机管理机制,确保在危机出现时可以迅速反应。
其次,要及时发布危机公告和相关信息,积极回应公众的质疑和关注。
同时,要加强与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合作,共同应对危机事件,减少损失和负面影响。
思路二:加强网络舆情管理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舆情已成为国有企业舆情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新时期加强国有企业舆情管理的思路与方法中,加强网络舆情管理尤为重要。
方法一: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机制国有企业可以建立健全的网络舆情监测机制,通过技术手段对互联网上的舆情信息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
通过监测工具,企业可以了解公众对企业的关注点和态度,并及时发现并应对可能出现的危机。
方法二:加强社交媒体管理国有企业应加强对社交媒体的管理,提升企业在社交媒体平台上的形象和声誉。
集团有限公司网络舆情管理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网络舆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网络舆情管理工作,第一时间解决网民反映的问题,最大限度地避免、减少和消除网络舆情造成的影响,为集团发展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
结合集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网络舆情是指公众(网民)以网络为载体,以事件为核心,是广大网民情感、态度、意见、观点的表达、传播与互动,以及后续影响力的集合。
第三条工作原则(一)主动应对原则。
舆情涉及的单位作为舆情发现、应对处置的第一责任主体。
对相关的互联网舆情信息,要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处置,积极主动应对,抓住舆论先机,掌握主导权;(二)公开透明原则。
除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外,要针对公众信息需求,公开透明、及时准确发布信息,解疑释惑、消除误解、化解矛盾,避免谣言和不实信息在网上蔓延;(三)实事求是原则。
网络舆情事件发生后,要以事实为依据,迅速确定口径,统一表态,形成有效的对外沟通渠道;(四)解决问题原则。
以解决网民反映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坚持网上发现问题与网下解决问题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并及时-1-反馈处置结果。
第四条本办法明确了集团网络舆情管理组织与职责、网络舆情信息分级、监控、处置及考核等。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六条集团办公室主要职责(一)负责拟订集团网络舆情管理制度;(二)负责集团网络舆情监控等日常管理工作;(三)负责网络舆情信息流转、报送等工作;(四)落实、协调上级部门网络舆情督办事项办理工作;(五)组织开展网络舆情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及考核。
第七条集团总部其它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本部门职责业务范围内的网络舆情研判处置;(二)按要求参与集团网络舆情处置、舆论引导等工作。
第八条集团所属各单位主要职责(一)组织建立本单位网络舆情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二)负责本单位网络舆情监控、研判、分析及处置工作;(三)负责本单位网络舆情信息报告、办理情况反馈;(四)负责本单位网络舆情公开回复、舆论引导等;(五)负责网络舆情信息的登记、存档、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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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公司网络舆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网络舆情管理工作,第一时间解决网民反映的问题,最大限度地避免、减少和消除网络舆情造成的影响,为集团发展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
结合集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网络舆情是指公众(网民)以网络为载体,以事件为核心,是广大网民情感、态度、意见、观点的表达、传播与互动,以及后续影响力的集合。
第三条工作原则
(一)主动应对原则。
舆情涉及的单位作为舆情发现、应对处置的第一责任主体。
对相关的互联网舆情信息,要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处置,积极主动应对,抓住舆论先机,掌握主导权;
(二)公开透明原则。
除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外,要针对公众信息需求,公开透明、及时准确发布信息,解疑释惑、消除误解、化解矛盾,避免谣言和不实信息在网上蔓延;
(三)实事求是原则。
网络舆情事件发生后,要以事实为依据,迅速确定口径,统一表态,形成有效的对外沟通渠道;
(四)解决问题原则。
以解决网民反映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坚持网上发现问题与网下解决问题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并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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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处置结果。
第四条本办法明确了集团网络舆情管理组织与职责、网络舆情信息分级、监控、处置及考核等。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订集团网络舆情管理制度;
(二)负责集团网络舆情监控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负责网络舆情信息流转、报送等工作;
(四)落实、协调上级部门网络舆情督办事项办理工作;
(五)组织开展网络舆情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及考核。
第七条集团总部其它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部门职责业务范围内的网络舆情研判处置;
(二)按要求参与集团网络舆情处置、舆论引导等工作。
第八条集团所属各单位主要职责
(一)组织建立本单位网络舆情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
(二)负责本单位网络舆情监控、研判、分析及处置工作;
(三)负责本单位网络舆情信息报告、办理情况反馈;
(四)负责本单位网络舆情公开回复、舆论引导等;
(五)负责网络舆情信息的登记、存档、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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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网络舆情分级和响应
第九条网络舆情分级
(一)特大网络舆情:人民网、新华网等20家以上中央和地方重点新闻网站刊发转载的新闻或评论;新浪、搜狐、网易、腾讯等4家以上国内知名商业网站转发相关报道;微博、博客、论坛等转发300条以上信息;境外网站发表相关报道等;
(二)重大网络舆情:10家以上中央和地方重点新闻网站刊发转载相关新闻或评论;两家以上国内知名商业网站转发有关本单位的报道;微博、博客、论坛等转发100条以上信息等;
(三)较大网络舆情:5家以上中央和地方商业网站转发有关本单位的报道;微博、博客、论坛等转发50条以上信息;
(四)一般网络舆情:市内外少数网络媒体发表评论;微博、博客、论坛中出现相关信息。
第十条网络舆情处置响应分级
(一)对于一般网络舆情,由各单位应对处置;
(二)对于较大网络舆情,立即报告集团,提报集团研究处置;
(三)对于特大或重大网络舆情,按照市委、市政府舆情处置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处置工作。
第四章网络舆情监控和处置
第十一条信息监测。
各单位应安排专人,注册并全面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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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客户端、论坛贴吧、微博、微信、微视频等网络平台。
第十二条监控时间及信息报告
(一)工作日8:30—17:30,实时监控网络舆情,确保在1个小时内发现;较大、重大和特大网络舆情应填写《网络舆情提报单》(附件1),通过办公平台上报集团;办理结束后,续报主要负责人审签的落实反馈结果;
(二)工作日17:30—次日8:30,以及周末、节假日等非工作日期间,出现的网络舆情信息,较大、重大和特大网络舆情应在4小时内发现,并于发现后2小时内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报集团。
第十三条跟帖回应。
建立网络信息分析研判制度,监测发现相关信息后,立即进行研判筛选,对有实质性内容的意见、建议、咨询、投诉、批评等,责任单位要第一时间响应,通过相关平台官方账号,以“一句话”的回应形式跟帖,亮明身份、表明态度、尽快受理。
回应贴文原则上在监测发现信息后1小时内发布。
第十四条发出正面声音,组织跟评引导。
运用“网言网语”解读,抢占引导先机,引领网民讨论走向,让客观理性的声音成为主流。
第十五条线下处置。
责任单位发布回应贴文后,立即开展线下工作,核实有关情况,制定工作措施;对客观真实存在的问题,需立即整改,及时回应。
第十六条集团将视情况对网络舆情事件进行督办,并下发-4-
《网络舆情督办单》(附件2),责任单位应在时限内形成反馈意见,并由主要领导签字后上报集团。
第五章检查与考核
第十七条集团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本办法工作要求,完成情况纳入集团组织绩效考核。
第十八条网络舆情监控不力的、未按要求及时公开回复的,扣减2分/项次;负面舆情事件造成帖子置顶(自发现之时起超过8个小时仍居于首页),形成网上热点的,扣减4分/项次;被通报批评的,扣减8分/项次。
第十九条网络舆情未及时提报的,扣减2分/项次;处置不当的、落实措施不到位的、未在规定时限内反馈办理情况的,扣减4分/项次;造成恶劣影响的,扣减8分/项次。
第二十条未建立网络舆情处置档案,扣减4分/项次。
第二十一条未建立网络舆情管理制度的,扣6分。
第二十二条网络舆情事件属责任事件的,扣减10分/项次;造成较大影响的责任事件,扣减20分/项次。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网络舆情管控以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对网络出现的突发事件或敏感话题,要做到快速觉察、快速反应、快速上报、快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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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的网络舆情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集团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起施行。
附件:1.网络舆情提报单
2.网络舆情督办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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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网络舆情提报单
填表单位:时间:年月日
联系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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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网络舆情督办单
编号: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