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试行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全)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财会[2001]4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建设,加强内部会计监督,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内部会计控制是指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单位)。
第四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制定本部门或本系统的内部会计控制规定。
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结合部门或系统的内部会计控制规定,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
第二章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和原则第六条内部会计控制应当达到以下基本目标:(一)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七条内部会计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内部会计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以及单位的实际情况。
(二)内部会计控制应当约束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会计控制的权力。
(三)内部会计控制应当涵盖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应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四)内部会计控制应当保证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五)内部会计控制应当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某集团公司全套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文件.doc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文件目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 (2)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 (8)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工程项目(试行) (13)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担保(征求意见稿) (19)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试行) (24)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试行) (30)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试行) (36)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固定资产(征求意见稿) (41)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存货(征求意见稿) (49)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筹资(征求意见稿) (55)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成本费用(征求意见稿) (61)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建设,加强内部会计监督,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内部会计控制是指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单位)。
第四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制定本部门或本系统的内部会计控制规定。
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结合部门或系统的内部会计控制规定,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
第二章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和原则第六条内部会计控制应当达到以下基本目标:(一)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七条内部会计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内部会计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以及单位的实际情况。
《内部控制》练习答案

《内部会计控制》练习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职务中属于相容职务的是( B )A、现金日记帐的登记与总账的登记B、现金的收付与保管C、出纳与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D、出纳与收支授权2、在货币资金支出的控制程序中,“付款凭证”正确的流向应为( D)A. 出纳部门→银行→业务部门→银行B. 会计部门→业务部门→出纳部门→会计部门C. 出纳部门→会计部门→业务部门→出纳部门D. 业务部门→会计部门→出纳部门→会计部门2.库存现金的盘点制度不包括(B )A. 会计人员的日常实地盘点B. 检查现金收付业务的合理、合法性C. 出纳人员的日常盘点D. 填写“库存现金清查盘点报告”3.若企业的银行存款收付业务较少,则企业与银行对账的频率至少是( B)。
A. 每日一次B. 每月一次C. 每季度一次D. 每年一次4、检查人员对现金盘点时,发现有一张未经批准的借款条,这说明是( B )问题。
A、坐支现金B、白条抵库C、挪用现金D、借出现金5.从事采购业务的岗位不应当( D )A、签订采购合同B、询价C、选择供应商D、验收货物6.下列不属于进货业务所涉及的凭证的是(C )A. 询/报价单B. 订货单C. 发货单D. 收货单7、采购与付款业务不相容岗位不包括( D )A、请购与审批B、采购与验收C、付款与登记支出日记账D、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8、降低采购成本,防止相关人员在采购业务中吃回扣的最有效控制措施是( D )A、询价采购B、按需采购C、验收控制D、定点采购9.在送货制下,填制一式四联的收货单并留存第一联的部门是( B )A. 供货单位B. 收货企业采购部门C. 收货企业仓库D. 收货企业财务部门9.控制整个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主要凭证是( D)A、发运凭证B、客户订单C、销售发票D、销售单10、销售部门主要负责处理( B )A、发运货物B、回收货款C、记录销售款项D、催收货款10.对哪些未加控制就容易产生错弊的业务环节,就称为( C )A、控制点B、控制环节C、关键控制点D、特殊控制点11、正确的授权审批是销货业务中重要的内部控制措施。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购货与付款.

它是根据有关转账业务(即不涉及现金、银
行存款收付的各项业务)的原始凭证编制的。
(七)付款凭证
付款凭证包括现金付款凭证和银行存款
付款凭证,是指用来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支
出业务的记账凭证。
(八)应付账款明细账 (九)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十)卖方对账单
卖方对账单是由供货方按月编制的,标明 期初余额、本期购买、本期支付给卖方的款 项和期末余额的凭证。卖方对账单是供货方 对有关业务的陈述,如果不考虑买卖双方在 收发货物上可能存在的时间差等因素,其期 末余额通常应与采购方相应的应付账款期末 余额一致。
(七)付款
通常是由应付凭单部门负责确定未付凭单 在到期日付款。Βιβλιοθήκη (八)记录现金、银行存款支出
二、主要凭证和会计记录
购货与付款业务通常要经过请购 —订货— 验收—付款这样的程序,处理购货与付款业 务通常也需要使用很多凭证和会计记录。典 型的购货与付款循环所涉及的主要凭据和会 计记录有以下几种:
(一)请购单
请购单是由商品制造、资产使用等部门的
有关人员填写,送交采购部门,申请购买商
品、劳务或其他资产的书面凭证。
(二)订购单
订购单是由采购部门填写,向另一企业购
买订购单上所指定商品、劳务或其他资产的
书面凭证。
(三)验收单
验收单是收到商品、资产时所编制的凭证,
列示从供应商处收到的商品、资产的种类和
数量等内容。
将已验收商品的保管与采购的其他职责相
分离,可减少未经授权的采购和盗用商品的
风险。存放商品的仓储区应相对独立,限制
无关人员接近。
(五)编制付款凭单
记录采购交易之前,应付凭单部门应编制 付款凭单。
基于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会计信息系统研究——采购与付款环节分析

基于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会计信息系统研究
采 购 与付 款 环 节 分析
北京财贸职 业学院 孙 莲香
一
、
信 息 化 条 件 下 内部 控 制 特 点
二 、 购 与 付款 内部 控 制 目标 采
企业 内部控 制所要 达到 的 目标 是有效地 控制企业 的各 种风
和网络病毒 的攻击等都给企业信息带来 了至命的风险 ,企业的风
险程度时时刻刻地影响着企业 的运行状况 。 3 控制活动 。 () 控制活 动是企业根据风 险评估的结果 , 采用有效的控制措施 , 将风险控制 在可承受的范围之 内。 在信息化条件下 , 信息在整个企业实现 了充 分共享 ,控 制活动全方位贯穿于业务流程优化和保 障信息系统 的 安全过程中。 任何一个流程系统 出现问题 , 都会即时地在系统 中反 映出来。 因此 , 内部控制的重点由传统 的对人的控制 , 转变为对 人 、
管理状态发生改变 , 断地 走向开放 。 不 在这样 一个信息系统 中 , 如 果没有有力 的控制和防范的措施 ,数据就会很容 易地被不相关人 员查看 , 甚至会被篡改或删除而不留下任何痕迹 。 而且黑客 的侵入
款项或增加负债后获得 相应 的物资或劳务 ,使 款项 支付 或负债增 加具有真实性和合理性 ; 要充分了解市场信息 , 合理 揭示企业应享
企业各职能部 门和业务流程有机地连结起来 ,实现了企业管理与 业务处理等数据 的高度共享。 在会计信息系统 中, 会计核算 已经从 事后的静态核算转变为 了事中的动态核算与控制 ,企业 内外部 的
入库和付款。 在采购 的过程 中至少应有 三个文件资料( 图形 : 中 , 根据 现行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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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单位)。
已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采购与付款业务,还应当执行政府采购方面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制定本部门或本系统的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规定。
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结合部门或系统有关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的规定,建立刊登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采购与付款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二章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第五条单位应当建立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采购与付款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一)请购与审批;(二)询价与确定供应商;(三)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计;(四)采购与验收;(五)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六)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
单位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全过程。
第六条单位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
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单位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人员进行岗位轮换。
《内部控制》练习答案

《内部会计控制》练习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职务中属于相容职务的是( B )A、现金日记帐的登记与总账的登记B、现金的收付与保管C、出纳与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D、出纳与收支授权2、在货币资金支出的控制程序中,“付款凭证”正确的流向应为( D)A. 出纳部门→银行→业务部门→银行B. 会计部门→业务部门→出纳部门→会计部门C. 出纳部门→会计部门→业务部门→出纳部门D. 业务部门→会计部门→出纳部门→会计部门2.库存现金的盘点制度不包括(B )A. 会计人员的日常实地盘点B. 检查现金收付业务的合理、合法性C. 出纳人员的日常盘点D. 填写“库存现金清查盘点报告”3.若企业的银行存款收付业务较少,则企业与银行对账的频率至少是( B)。
A. 每日一次B. 每月一次C. 每季度一次D. 每年一次4、检查人员对现金盘点时,发现有一张未经批准的借款条,这说明是( B )问题。
A、坐支现金B、白条抵库C、挪用现金D、借出现金5.从事采购业务的岗位不应当( D )A、签订采购合同B、询价C、选择供应商D、验收货物6.下列不属于进货业务所涉及的凭证的是(C )A. 询/报价单B. 订货单C. 发货单D. 收货单7、采购与付款业务不相容岗位不包括( D )A、请购与审批B、采购与验收C、付款与登记支出日记账D、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8、降低采购成本,防止相关人员在采购业务中吃回扣的最有效控制措施是( D )A、询价采购B、按需采购C、验收控制D、定点采购9.在送货制下,填制一式四联的收货单并留存第一联的部门是( B )A. 供货单位B. 收货企业采购部门C. 收货企业仓库D. 收货企业财务部门9.控制整个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主要凭证是( D)A、发运凭证B、客户订单C、销售发票D、销售单10、销售部门主要负责处理( B )A、发运货物B、回收货款C、记录销售款项D、催收货款10.对哪些未加控制就容易产生错弊的业务环节,就称为( C )A、控制点B、控制环节C、关键控制点D、特殊控制点11、正确的授权审批是销货业务中重要的内部控制措施。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内部会计操作标准概述202X年6月22日,财政部以财会202X]41X件公布了«内部会计操作标准---根本标准(试行) »和«内部会计操作标准---货币资金(试行) », 202X年12月23日财政部又以财会202X]21X件公布了«内部会计操作标准---采购与付款(试行) »和«内部会计操作标准---销售与收款(试行) ». 这四个标准的公布实施, 对于深刻贯彻«会计法», 加强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整顿和标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必将发挥十分重要的意义.本章主要内容:▲内部会计操作的概念▲内部会计操作标准▲内部会计操作的框架▲内部会计操作标准的特点及适用范围一.内部会计操作的概念1. 内部操作内部操作经历了内部牵制、治理操作与会计操作、内部操作结构和内部操作完整框架四个阶段.内部牵制机能的执行可分为: 实物牵制、机械牵制、体制牵制和簿记牵制, 主要是以过失防弊为目的, 以职务别离和相互核对为手法.美国会计师协会审计程序委员会下属的内部操作委员会1949年发表了题为«内部操作、协调系统诸要素及其对治理部门和注册会计师的重要性»的专题汇报, 对内部操作第—次作出权威性定义.上述定义对治理当局加强其治理工作来说, 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但对注册会计师来说, 该定义似乎范围过于广泛了. 为此, 该委员会依据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的要求, 将内部会计操作的四个目标一分为二: 前两个目标的操作为内部会计操作, 后两个的操作为内部治理操作. 于是1958年10月该委员会公布了«审计程序公告第29号», 对内部操作定义重新进行了表述.1988年4月,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审计准则公告第55号», 规定从1990年1月起以该文告取代1972年公布的«审计准则公告第1号». 该文告第—次以内部操作结构一词取代原有的〞内部操作〞, 其内容比以前更为实在, 条理更加清楚. 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操作与审计风险»根本上连续了这个定义. “指被审计单位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 爱护资产的平安和完整, 预防、发觉、改正错误与舞弊, 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X与程序. 内部操作包含操作环境、会计系统和操作程序.〞1992年,美国“反对虚伪财务汇报委员会〞所属的“内部操作特意研究委员会发起机构委员会〞(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 of the Tread-way Commission,简称COSO委员会),在进行特意研究后提出专题汇报:«内部操作—--整体架构», 也称COSO汇报. 经过两年的修改, 1994年COSO委员会提出对外汇报的修改篇, 扩大了内部操作涵盖的范围, 增加了与保证资产平安有关的操作, 得到了美国审计署的认可. 与此同时,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全面接受COSO汇报的内容, 于1995年据以公布了«审计准则公告第78号», 并自1997年1月起取代了«审计准则公告第55号».2.. 内部会计操作«内部会计操作标准---根本标准(试行) »为内部会计操作下的定义: 是指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爱护资产的平安、完整, 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和实施的一系列操作方法、措施和程序.本质特征:①内部会计操作的范围主要限于单位中那些能够用价值形式, 即能够用货币计量的经济活动, 不能用货币计量的经济活动一般属于治理操作的范畴.②内部会计操作的根本手段是会计处理程序及其他会计操作标准, 而治理操作主要通过制度和方针X来实施.③内部会计操作的主要目的是保证经济业务的执行符合治理者的要求, 保证单位资产的平安、完整, 并向有关方面保证单位的工作目标或经营目标的完成.④从内部会计操作与审计的关系看, 财务审计中所要评审的主要是会计操作制度, 而在经营审计、经济效益审计中, 除了评审会计操作制度外, 还必须更多地评审治理操作制度.把内部操作分为会计操作和治理操作, 是为了按照公认审计标准来标准内部操作检查和评价的范围, 纯属注册会计师为明确审计责任造成的. 在学术研究上, 也逐渐发觉这两者往往是不可分割的, 不可识别的. 从内部操作及内部会计操作在我国近十年的开展来看, 无论是«会计法»的规定, 还是中国人民银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的规定, 均未把内部操作和内部会计操作严格区分开来, 根本上统一称之为内部操作. «内部会计操作标准---根本标准(试行) »和«内部会计操作标准---货币资金(试行) »中写道: “上述规定以单位内部会计操作为主, 同时兼顾与会计相关的操作〞. 内部操作以会计操作为主是与新«会计法»想吻合的. 在单位建立完善内部操作体系过程中, 会计操作是根底, 应当从会计操作入手, 同时兼顾与会计相关的操作. 比方, 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等业务环节与会计操作都是紧密相关的, 应当加以标准.3. 实施内部会计操作的必要性①是加强会计核算, 抑制会计造假行为, 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的必定要求财政部在一次对全国100家国有企业年报的抽查中发觉, 大多数的企业存在作假帐现象: 有81家存在资产不实的问题, 共虚列资产37.61亿元, 有83家存在全部者权益不实的问题, 共虚列全部者权益26.12亿元, 有89家存在损益不实的问题, 共虚列利润27.47亿元.②是中国参加“WTO〞, 参与全球性竞争的迫切需要尽快建立和健全行之有效的内部会计操作, 与国际接轨, 不断提高经营治理效率和经济效益, 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 在剧烈的全球性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③是从根本上治理腐败的一项制度安排④是吸取国内外经验教训的客观要求“巴林银行倒闭案〞的主要教训之一就是内部会计操作的松散. 在巴林银行宣布破产之前, 该银行的高级主管人员对导致该银行破产的直接责任人, 该银行新加坡分部的经理兼交易负责人尼克·利森的所作所为一无所知, 直到尼克·利森潜逃的那一天, 即2月23日. 据新加坡有关当局披露, 巴林银行在2月的前18天给新加坡国际货币交易所汇去了1.28亿美元, 作为垫付维持金, 在未通知英格兰银行的情况下, 擅自给新加坡分部汇去7.6亿英镑现金, 且又蔬于操作, 致使尼克·利森支配资金的权力超过了自己的权限. 此外, 美国法尔公司会计报表舞弊案﹑美国女王真空吸尘器公司会计报表舞弊案等, 我国证券市场上的“琼民源案〞﹑“银广厦事件〞等, 以及一些企业的破产, 究其原因, 大都是蔬于内部会计操作.⑤是我国深化企业改革,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提高单位经济效益的客观需要要使企业的产权关系清楚﹑权责明确﹑政企真正分开, 就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财产﹑物资的核算﹑监督﹑保管等内部治理制度, 处理好受托经济责任和利益分配关系. 科学治理就是要建立和完善包含科学的领导制度和组织治理制度在内的企业内部治理制度, 其中必定包含科学的内部会计操作制度.4.内部会计操作的局限性①受制于制度建立的本钱效益原则②受串通舞弊的限制不相容职务的别离可以为预防一个人单独从事和隐瞒不合规的行为提供根本的保证, 但它并不能完全预防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员和部门共同作弊行为的发生. 例如, 出纳与会计共同作弊, 财产保管与财产核对人员合伙造假, 采购部门与会计部门联合舞弊, 审计部门与会计部门合伙舞弊等.③受治理越权的限制各种操作程序都是治理的工具, 但任何操作程序都不能保证发觉和预防那些负责监督操作的治理人员滥用职权或不正当地行使职权.④受人为错误的限制内部会计操作系统发挥作用的关键是执行人员的实际运作水平, 我们不能期望这些人员在行使操作职能时始终精确无误. 执行人员的粗心大意﹑精力分散﹑身体不适﹑理解错误﹑推断失误﹑曲解指令等人为因素都会导致操作失效.⑤受制度滞后的限制单位内部会计操作一般都是针对经常而且重复发生的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而设计的, 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如果出现各种不经常发生的或未估计的经济业务和会计事项, 原有的操作就有可能失去操作力.二.. 内部会计操作标准(一).公布和实施《内部会计操作标准》的背景1. 《内部会计操作标准》作为«会计法»的配套规章, 是深刻贯彻实施新«会计法»的一项重要举措.新«会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以下要求:①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 并相互别离﹑相互制约;②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③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④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方法和程序应当明确.〞上述一系列的法律要求, 充分表达了内部会计操作的本质. 因此, 新«会计法»是财政部制定并公布《内部会计操作标准》的根本法律依据.2. 建立并实施《内部会计操作标准》, 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预防经济X的一项制度安排.3. 重视和加强单位内部操作建设是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二).制定《内部会计操作标准》的总体思路《内部会计操作标准》, 是以«会计法»为依据﹑以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为中心﹑以会计及相关工作中最薄弱的环节为重点, 研究制定的操作性强, 便于监督检查, 既借鉴国际惯例, 又符合我国实际的内部会计操作标准体系. 总体思路:1. 《内部会计操作标准》作为新«会计法»的重要配套规章, 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范畴, 由财政部制定并公布. 各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制定的《内部会计操作标准》, 结合部门或系统有关内部会计操作的规定, 建立合适本单位业务特点和治理要求的内部会计操作制度, 并组织实施.2. 《内部会计操作标准》采取分批分步制定实施的方法. 针对当前会计及相关工作中最为薄弱的环节, 先制定最迫切需要的《内部会计操作标准》, 如货币资金﹑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等环节的操作, 成熟一个公布一个.(三).《内部会计操作标准》的法律地位我国目前的会计法规体系主要包含三个层次:第—层次: 会计法律, 即«会计法». 由全国人大制定﹑国家主席公布. 是制定其他会计法律和法规的依据, 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X准则.第二层次: 会计行政法规. 经X批准后公布, 如: 202X年6月21日由X公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汇报条例》等.第三层次: 统一会计制度. 由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财政部就会计中某些方面的内容所制定的标准性文件, 或者财政部与X有关部委联合制定并公布的一些标准性文件. 包含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标准﹑会计治理制度等具体内容. 《内部会计操作标准》就属于这一层次.三.内部会计操作的框架《内部会计操作标准》是由“根本标准〞和“具体标准〞两局部构成. «内部会计操作标准---根本标准(试行) » 确立了各单位建立内部会计操作体系的根本框架和根本要求, 在建立和完善单位内部会计操作体系中起统驭作用, 是制定内部会计操作各项具体标准的依据.内部会计操作具体标准是以«内部会计操作标准---根本标准(试行) »为依据, 对单位的具体经济业务从内部会计操作的角度作出的标准, 主要包含:▲《内部会计操作标准----货币资金》▲《内部会计操作标准----采购与付款》▲《内部会计操作标准----销售与收款》▲《内部会计操作标准----存货》▲《内部会计操作标准----固定资产》▲《内部会计操作标准----本钱费用》▲《内部会计操作标准----筹资》▲《内部会计操作标准----对外投资》▲《内部会计操作标准----担保》▲《内部会计操作标准----工程工程》▲《内部会计操作标准----经理人X期权》……..等四.内部会计操作标准的特点及适用范围主要特点:体系完整﹑范围广泛﹑立足单位﹑定位明确﹑起点较高﹑切合实务.1. 实施范围更广泛2. 以单位自身为出发点来标准单位的内部会计操作.3. 目标定位明确﹑具体.4. 内部会计操作的根本构成是直接以内容存在, 而不是以要素的形式存在.5. 内部会计操作条款有利于各单位以会计业务循环为根底.适用范围:按照财政部的要求, «内部会计操作标准---根本标准(试行) »的适用范围是全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上述的试行, 不是指试点, 不应理解为一些单位执行, 一些单位可以不执行, 而是全部单位都必须无条件地执行.第二章内部会计操作标准----根本标准本章主要内容:▲内部会计操作的目标▲内部会计操作的原则▲内部会计操作的内容▲内部会计操作的方法▲内部会计操作的检查一. 内部会计操作的目标«内部会计操作标准---根本标准(试行) »中主要围绕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爱护财产安全完整和确保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规定了三项根本目标:1. 标准单位会计行为, 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会计法»把“标准会计行为, 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作为首要的立法宗旨, 并明确单位负责人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内部会计操作标准》作为«会计法»的配套规章, 在其目标的制定上首先表达了«会计法»的立法宗旨.2. 堵塞漏洞﹑排除隐患, 预防并及时发觉﹑改正错误及舞弊行为, 爱护单位资产的平安﹑完整.3. 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实行单位内部会计操作, 除了催促单位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操作制度以外, 还应催促单位建立健全与内部操作制度协调一致的单位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并确保这些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从上述内部会计操作目标的内容来看, 目前我国内部会计操作的目标定位与国际惯例还没有完全接轨, 与COSO汇报中对内部操作相对完整的目标定位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 COSO 汇报中的内部操作的目标定位为: 财务汇报的可靠性﹑经营的效率效果以及法律法规的遵循性. 我国内部会计操作的目标定位主要局限于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性, 防弊纠错, 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与平安﹑完整等方面. 这种目标定位的相对低调与我国的经济开展状况和企业的实际状况是根本吻合的.二.内部会计操作的原则1. 合法性和从实际出发(适用性) 的原则“内部会计操作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会计操作标准》, 以及单位的实际情况〞. 这一原则是每一个单位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操作的前提条件. 首要根本原则.2. 全员操作原则企业每一位员工既是内部会计操作的施控主体, 又是受控客体.3. 全面操作原则“内部会计操作应当涵盖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 并应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操作点, 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应等各个环节〞.4. 相互制约原则(内部牵制原则)“内部会计操作应当保证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 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别离, 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清楚﹑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主要包含: 职责牵制﹑账簿牵制﹑实物牵制﹑程序牵制.5. 本钱效益原则“内部会计操作应当遵循本钱效益原则, 以合理的操作本钱到达最正确的操作效益〞.6. 适应性原则“内部会计操作应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业务职能的调整和治理要求的提高, 不断修订和完善〞.三.内部会计操作的内容1. 货币资金的内部会计操作2. 实物资产的内部会计操作3. 对外投资的内部会计操作4. 工程工程的内部会计操作5. 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内部会计操作6. 筹资活动的内部会计操作7. 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内部会计操作8. 本钱费用的内部会计操作9. 担保业务的内部会计操作9. 经理人X期权的内部会计操作四.内部会计操作的方法1. 不相容职务相互别离操作合理设置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 明确其职责权限, 形成相互制衡的机制. 不相容职务主要包含: 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2. 授权批准操作要求单位明确规定涉及会计及相关工作的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内容, 单位内部的各级治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当责任, 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3. 会计系统操作4. 预算操作要求单位加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考核等环节的治理, 明确预算工程, 制定预算标准, 标准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 及时分析和操作预算差异, 采取改良措施, 确保预算的执行. 预算内资金实行责任人限额审批制度, 限额以上资金实行集体审批制, 严格操作无预算的资金支出.5. 财产保全操作要求单位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 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 确保各种财产的平安﹑完整.6. 风险操作树立风险意识, 针对各个风险操作点, 建立有效的风险治理系统. 对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进行全面防范和操作.7. 内部汇报操作增强单位内部治理的时效性和针对性.8. 电子信息技术操作要求单位运用电子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内部会计操作系统, 减少和排除人为操作因素, 确保内部会计操作的有效实施;同时还要对财务会计电子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平安等方面的操作.五. 内部会计操作的检查由特意机构或指定特意人员具体负责内部会计操作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确保内部会计操作的贯彻实施. 主要职责是:1. 对内部会计操作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2. 写出检查汇报, 对涉及会计工作的各个经济业务﹑内部机构和岗位在内部操作上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良建议.3. 对执行内部会计操作成效显著的内部机构和人员提出表彰建议, 对违反内部会计操作的内部机构和人员提出处理意见.第三章内部会计操作标准----货币资金货币资金是指单位在生产经营和组织经济业务中, 处于货币形态的资产, 具体表现为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单位的收支﹑偿债和一般业务等需要保证肯定的货币资金存量. 但货币资金的存量过多又意味着资金的闲置和潜在效益的损失. 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的货币资金内部操作制度, 对货币资金实施严密的治理, 以预防不必要的损失.本章主要内容:▲货币资金内部会计操作的目标▲货币资金内部会计操作的根本原则▲货币资金内部会计操作的内容▲货币资金内部会计操作制度的建立▲货币资金的监督检查一. 货币资金内部会计操作的目标1. 保证货币资金业务会计核算资料精确可靠2. 保证货币资金平安完整3. 保证货币资金业务合规合法4. 保证货币资金结算及时精确二. 货币资金内部会计操作的根本原则1. 岗位分工和职务别离原则岗位分工和职务别离制度是指对于单位内部的不相容职务必须进行分工负责, 不能同时由一人兼任.①涉及货币资金经济业务的执行要与经济业务的记录相别离②货币资金的保管要与货币资金的记录相别离③会计人员与出纳人员的分工要明确④保管支票簿的人员不能同时负责现金支出账和调整银行存款账⑤核对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余额的人员应与负责银行存款账﹑现金账﹑应收款﹑应付款的人员别离.⑥货币资金支出的审批人员应同出纳员﹑支票保管员和记账员别离.⑦对涉及货币资金治理和操作的业务人员实行定期轮换岗位.⑧单位内部批准支付的人员应当与编制支付的人员相别离.⑨银行存款的审批人同出纳﹑支票保管人员和记账员职责相别离, 负责调整银行往来账的人员同现金收付﹑负责应收和应付款的人员职责别离.2. 授权批准操作原则两种情况: 一般授权﹑特别授权.注意: 必须严格操作.3. 交易分开原则现金支出业务和现金收入业务分开处理, 预防将现金收入直接用于现金支出.4. 内部稽核原则建立内部稽核制度, 设置内部稽核岗位和人员, 以加强对货币资金治理的监督.5. 凭证制度原则保证发票﹑收据编号的连续性, 核对收到的货币资金与发票﹑收据金额是否一致, 确保收到的货币资金的全部入帐.6. 定期轮岗的原则通过轮换岗位, 减少货币资金治理和操作中产生舞弊的可能性.三. 货币资金内部会计操作的内容对货币资金进行操作, 必须从货币资金的收支程序开始, 熟悉货币资金处理单证和会计记录, 进而掌握货币资金处理的常见错误, 并由此建立货币资金的关键操作点.(一) 货币资金收支程序一般的收支程序:行核算.1.现金的收支程序现金业务主要由会计部门负责. 同时还涉及单位治理﹑采购﹑销售等部门.⑴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如: 单位向银行提取现金时, 必须签发觉金支票, 以支票存根作为提取现金的书面证明.⑵签审凭证如: 单位向银行提取现金时, 必须由出纳人员在现金支票上注明款项用途并签章, 会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加盖会计专用章等.⑶审核凭证如: 会计主管人员审核一张支票时, 发觉用途不合理, 当即不予受理, 并将其退回.⑷编制收付款凭证分管会计人员依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收款或付款凭证, 签章后由出纳人员办理现金收付事项.⑸收付现金出纳人员对收付原始凭证进行复核, 按照凭证所开列的金额收付现金. 同时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⑹复核凭证由稽核人员或指定人员审查收款或付款记账凭证, 审查合格后在凭证上签盖并进行传递.⑺登记现金日记账出纳人员依据经过复核的收付记账凭证, 按业务发生的时间顺序, 逐笔登记.⑻登记明细账分管会计人员依据审签合格的收付相关业务凭证登记有关的明细账.⑼记总帐总帐会计按照规定的核算形式登记现金总帐.⑽清点现金出纳人员在每天业务终了时, 结出“现金日记账〞的收支发生额和余额, 清点库存的现金实有数, 并进行相互核对.⑾送存银行对于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 由出纳人员登记现金交款单, 连同现金及时送存银行, 经银行盖章后将现金交款单的回单联作为登记入帐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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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试行Revised by BLUE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2,2020.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单位采购与付款的内部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行为,防范采购与付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单位)。
已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采购与付款业务,还应当执行政府采购方面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制定本部门或本系统的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规定。
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结合部门或系统有关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的规定,建立刊登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采购与付款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二章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第五条单位应当建立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采购与付款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一)请购与审批;(二)询价与确定供应商;(三)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计;(四)采购与验收;(五)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六)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
单位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全过程。
第六条单位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
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单位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人员进行岗位轮换。
第七条单位应当对采购与付款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第八条审批人应当根据采购与付款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
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采购与付款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第九条单位对于重要和技术性较强的采购业务,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防止出现决策失误而造成严重损失。
第十条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按照请购、审批、采购、验收、付款等规定的程序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并在采购与付款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建立完整的采购登记制度,加强请购手续、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采购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
第三章请购与审批控制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建立采购申请制度,依据购置物品或劳务等类型,确定归口管理部门,授予相应的请购权,并明确相关部门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请购程序。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加强采购业务的预算管理。
对于预算内采购项目,具有请购权的部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办理请购手续;对于超预算和预算外采购项目,具有请购权的部门应对需求部门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后再行办理请购手续。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请购审批制度。
对于超预算和预算外采购项目,应当明确审批权限,由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以及单位实际需要等对请购申请进行审批。
第四章采购与验收控制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建立采购与验收环节的管理制度,对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选择、验收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化。
第十六条单位应当根据物品或劳务等的性质及其供应情况确定采购方式。
一般物品或劳务等的采购应采用订单采购或合同订货等方式,小额零星物品或劳务等的采购可以采用直接购买等方式。
单位应当制定例外紧急需求的特殊采购处理程序。
第十七条单位应当充分了解和掌握供应商的信誉、供货能力等有关情况,采取由采购、使用等部门共同参与比质比价的程序,并按规定的授权批准程序确定供应商。
小额零星采购也应由经授权的部门事先对价格等有关内容进行审查。
第十八条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验收制度和经批准的订单、合同等采购文件,由独立的验收部门或指定专人对所购物品或劳务等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证明。
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负责验收的部门或人员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五章付款控制第十九条单位应当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办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等规定办理采购付款业务。
第二十条单位财会部门在办理付款业务时,应当对采购发票、结算凭证、验收证明等相关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及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
第二十一条单位应当建立预付账款和定金的授权批准制度,加强预付账款和定金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单位应当加强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的管理,由专人按照约定的付款日期、折扣条件等管理应付款项。
已到期的应付款项须经有关授权人员审批后方可办理结算与支付。
第二十三条单位应当建立退货管理制度,对退货条件、退货手续、货物出库、退货货款回收等作出明确规定,及时收回退货货款。
第二十四条单位应当定期与供应商核对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等往来款项。
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对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单位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应通过实施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检查采购与付款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各项规定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第二十六条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一)采购与付款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采购与付款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二)采购与付款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
重点检查大宗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的行为。
(三)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的管理。
重点审查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支付的正确性、时效性和合法性。
(四)有关单据、凭证和文件的使用和保管情况。
重点检查凭证的登记、领用、传递、保管、注销手续是否健全,使用和保管制度是否存在漏洞。
第二十七条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与付款内容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及时加以纠正和完美。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规范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单位销售与收款的内容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行为,防范销售与收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公司、企业和有销售业务的其他单位(以下统称单位)。
第三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制定本部门或本系统的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规定。
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结合部门或系统有关销售与收款内容控制的规定,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销售与收款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二章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第五条单位应当建立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第六条单位应当将办理销售、发货、收款三项业务的部门(或岗位)分别设立。
(一)销售部门(或岗位)主要负责处理订单、签订合同、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催收货款。
(二)发货部门(或岗位)主要负责审核销售发货单据是否齐全并办理发货的具体事宜。
(三)财会部门(或岗位)主要负责销售款项的结算和记录、监督管理货款回收。
单位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全过程。
第七条有条件的单位应当建立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制定单位信用政策,监督各部门信用政策执行情况.信用管理岗位与销售业务岗位应分设。
第八条单位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
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单位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人员进行岗位轮换。
第九条单位应当对销售与收款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员对销售与收款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第十条审批人应当根据销售与收款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
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销售与收款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对于超过单位既定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规定范围的特殊销售业务,单位应当进行集体决策,防止决策失误而造成严重损失。
第十二条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和人员经办销售与收款业务。
第三章销售和发货控制第十三条单位对销售业务应当建立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制定销售目标,确立销售管理责任制。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建立销售定价控制制度,制定价目表、折扣政策、付款政策等并予以执行。
第十五条单位在选择客户时,应当充分了解和考虑客户的信誉、财务状况等有关情况,降低账款回收中的风险。
第十六条单位应当加强对赊销业务的管理。
赊销业务应遵循规定的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
对符合赊销条件的客户,应经审批人批准后方可办理赊销业务;超出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规定的赊销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审批。
第十七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销售和发货业务。
销售谈判。
单位在销售合同订立前,应当指定专门人员就销售价格、信用政策、发货及收款方式等具体事项与客户进行谈判。
谈判人员至少应有两人以上,并与订立合同的人员相分离。
销售谈判的全过程应有完整的书面记录。
合同订立。
单位应当授权有关人员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
签订合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金额重大的销售合同的订立应当征询法律顾问或专家的意见。
合同审批。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销售合同审批制度。
审批人员应对销售价格、信用政策、发货及收款方式等严格把关。
组织销售。
单位销售部门应按照经批准的销售合同编制销售计划,向发货部门下达销售通知单,同时编制销售发票通知单,并经审批后下达给财会部门,由财会部门根据销售发票通知单向客户开出销售发票。
编制销售发票通知单的人员与开具销售发票的人员应相互分离。
组织发货。
发货部门应当对销售发货单据进行审批,严格按照销售通知单所列的发货品种和规格、发货数量、发货时间、发货方式组织发货,并建立货物出库、发运等环节的岗位责任制,确保货物的安全发运。
(六)销货退回。
单位应当建立销售退回管理制度。
单位的销售退回必须经销售主管审批后方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