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庭院及室内燃气管道工程技术指引》

合集下载

燃气管道工程设计、施工技术规定

燃气管道工程设计、施工技术规定

珠海市管道燃气有限公司燃气管道工程设计、施工技术规定1 总则1.1 为规范统一公司燃气管道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工艺、材料及设备,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安全供气,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新建、改建及扩建的钢管、钢骨架复合管、聚乙烯(PE)管埋地燃气管道工程及地上燃气管道工程。

凡本规定未作具体要求的,均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规范条文执行。

1.3 埋地燃气管道设计压力为0.4MPa,液化石油气运行压力为0.07 MPa;为满足天然气调压及流量要求,庭院管道管径按照0.1 Mpa天然气核算,调压器应选用满足液化石油气及天然气的双用调压器;地上上升立管总阀后至用户调压器前为中压B级管道,设计压力为0.2 MPa,液化石油气运行压力为0.07 MPa ;用户调压器后为低压管道,液化石油气运行压力为2800Pa,天然气运行压力为2000Pa。

2 无缝钢管埋地燃气管道工程2.1 埋地无缝钢管应采用标准为《流体输送用热轧无缝钢管》(GB8163-1987),常用钢号为10、20钢。

2.2 管道距建筑物外墙2m以内不可避免的焊缝应全部进行射线照相检验。

2.3 管子与管子之间的对接焊缝应采用聚乙烯内外带进行防腐补伤,与管子两端原防腐层搭接宽度不得小于150mm。

防腐应在焊缝检验合格后的48小时内完成,其施工与检验可参照《聚乙烯胶粘带防腐层施工及验收操作规程》执行。

2.4 钢管、管件必须具有制造厂的合格证明书,否则应补作所缺项目的检验,其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或部颁技术标准。

2.5 管道防腐的施工、验收以及防腐层破损点的修补可参照《聚乙烯胶粘带防腐层施工及验收操作规程》执行。

2.6 埋地无缝钢管应设置牺牲阳极阴极保护系统,其设计与施工可参照《牺牲阳极设计施工验收操作规程》、《燃气管道牺牲阳极保护系统检测与维护规范》以及燃气管道工程通用图《阳极测试桩安装图》执行。

2.6.1 阳极电缆与管道采用铝热焊接技术连接,连接点应采用聚乙烯内外带进行防腐补伤。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住宅小区公用供水管网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住宅小区公用供水管网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住宅小区公用供水管网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布日期】2011.10.13•【字号】珠规建建[2011]66号•【施行日期】2011.1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住宅小区公用供水管网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珠规建建〔2011〕66号)各有关单位:为了加强住宅小区公用供水管网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建设行为,确保住宅小区供水管网工程的质量安全,保障小区居民正常供、用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和《珠海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结合我市住宅小区供水管网建设管理现状,我局制定了《珠海市住宅小区公用供水管网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对《管理办法》在实施中发现的问题,请直接向我局反映,以便改进和完善。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三日珠海市住宅小区公用供水管网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本市住宅小区公用供水管网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建设行为,确保住宅小区公用供水管网工程的质量安全,保障小区居民正常供、用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和《珠海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结合本市住宅小区公用供水管网建设管理现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住宅小区公用供水管网工程是指自市政管网起至小区内楼栋分户水表止的有关供水配套设施及安装工程。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住宅小区公用供水管网工程建设管理和日常的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新建住宅小区公用供水管网工程应纳入基本建设程序审批和管理。

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施工许可证,质检站、安监站负责施工现场的质量和安全监督,竣工时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和建设工程竣工安全评价书。

第五条建设单位(项目业主)是住宅小区公用供水管网工程建设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应择优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单位从事住宅小区公用供水管网建设的相关活动,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等单位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小区庭院及室内燃气管道设计施工要点及适用规范探讨档概要

小区庭院及室内燃气管道设计施工要点及适用规范探讨档概要

小区庭院及室内燃气管道设计施工要点及适用规范探讨发布日期:2011-10-11 作者:admin 小区庭院及室内燃气管道设计施工要点及适用规范探讨小区庭院及室内燃气管道工程包括庭院总阀门、庭院中压(或低压管道、调压设施、引入管、立管、户内总阀、用户调压器、燃气计量表、户内支管及用气点阀门等。

小区庭院及室内燃气管道设计施工适用的规范很多, 现结合湖州港华工程施工实际情况, 就材料选择、管沟开挖回填、管道连接、管道敷设、调压器、阀门和压力试验等方面操作要点及适用规范条款加以探讨。

一、材料选择1、燃气庭院管道宜采用聚乙烯管和钢管。

1如危险程度高或被损坏的机会大时,须使用钢管。

2对有可能出现地面下沉的地方,应优先使用钢管或聚乙烯管。

3聚乙烯管不应在地面以上的位置及其它被日光照射到的位置和有溶剂及有害化学品的地方。

2、钢管及管件1符合 API 5L 、 BS3601、 GB8163、 GB3091或同等标准的钢管, 可应用于压力不超过 0.4MPa 的主干管 /分支管。

2如操作压力超过 0.2MPa ,须采用焊接口或法兰接口。

除非管道直径不超过 50毫米, 可考虑采用螺纹接口。

3钢配件可由制造厂供应, 必须符合 ANSIB16.9、 BS1640、 GB12459、GB13401、 GB17185、 SY/T0510、 SY/T5253或同等标准。

管件可由钢管制造,但该管道的品质及厚度不得低于相连的干管 /分支管。

4法兰接口一般须符合 BS4504 PN16 、 BS3293 、 BS1560 、 ANSI 150 、GB/T9112-9124 、 GB/T13402 、 HG20592-20635 或同等标准。

绝缘法兰、绝缘接头应符合 SY/T0516 或同等标准。

5焊接须符合下列其中一种标准或指定的同等标准:BS 2971、 CJJ33、GB50028、 GBJ236或 GBJ235。

6焊料与管道物料应在化学性质方面兼容及有相类似的机械特性。

珠海市燃气管理办法

珠海市燃气管理办法

珠海市燃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规划与建设、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燃气工作应当遵循统筹规划、保障安全、确保供应、规范服务、节能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区政府)应当加强对燃气工作的领导,将燃气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协调解决燃气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职责做好本辖区内的燃气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是本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燃气管理工作。

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燃气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燃气规划与建设第六条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能源规划,组织编制本市燃气发展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燃气发展规划应当包括燃气气源、燃气种类、燃气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燃气设施建设用地、燃气供应保障措施等内容。

第七条新区建设、旧区改造应当按照城乡规划和燃气发展规划,配套建设燃气设施或者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

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和规范。

第八条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竣工验收情况报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三章燃气经营与服务第九条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市政消火栓建设三年(2008-2010年)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市政消火栓建设三年(2008-2010年)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市政消火栓建设三年(2008-2010年)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17•【字号】珠府办[2008]24号•【施行日期】2008.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市政消火栓建设三年(2008-2010年)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府办〔2008〕24号)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珠海市市政消火栓建设三年(2008-2010年)规划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直接向市公安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四月十七日珠海市市政消火栓建设三年(2008-2010年)规划实施方案据统计,截止到2007年6月30日,我市实有市政消火栓3495个,按现有城市布局,市政消火栓建设率为95.96%。

但随着我市工业西进、城市西拓策略的深入推进,城乡(镇)经济的突飞猛进,镇村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各类功能区、园区的规模不断扩大,特定区域内人员日益密集、企业日益增多,我市公共基础消防设施欠账问题将日益突出。

从目前我市市政消火栓建设现状来看,仍然存在数量欠缺、损毁严重、管网不符合要求以及发展、分布不平衡的现象,已经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

为增强城市防控火灾整体能力,根据市政府七届三次常务会议精神,按照“快补旧账、不欠新账”的总体要求,结合全市消防工作实际需要,特制定我市市政消火栓建设三年规划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构建和谐平安社会的要求,以提高城市防控火灾整体能力、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认真贯彻《消防法》和《珠海市消防条例》等消防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落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按照“快补旧账、不欠新账”的总体要求和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协调解决、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抓紧抓好以市政消火栓建设为重点的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天燃气工程中压管道庭院工程对工程施工的难点要点和关键部分的阐明及监理实施意见

天燃气工程中压管道庭院工程对工程施工的难点要点和关键部分的阐明及监理实施意见

天燃气工程中压管道庭院工程对工程施工的难点要点和关键部分的阐明及监理实施意见天然气工程中压管道庭院工程是指将天然气管道引入建筑物内部的工程,其难点和关键部分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管理、施工材料及设备选择、施工工艺要求和施工质量监督等方面。

以下是对这些方面的阐明及监理实施意见:一、工程施工管理1.施工组织管理:需要合理安排施工流程和施工队伍,确定负责人和各个施工负责人的职责,并建立施工档案,做好施工纪律和安全管理等工作。

2.质量控制:施工过程中要进行频繁的质量检查和现场记录,确保施工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进度控制: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进行跟踪和控制,确保工期的合理安排和进展。

二、施工材料及设备选择1.管道材料选择:根据工程要求及现场环境,选择合适的管道材料,如塑料管、镀锌钢管等,并保证材料质量合格。

2.排水系统设计:设备选择应符合天然气管道的特殊要求,如选择合适的排污设备和检测设备,确保系统正常运作。

3.施工设备选择:选择适用于庭院工程的施工设备,如开挖机、管道定型机等,并保证设备运转正常。

三、施工工艺要求1.开挖施工:根据设计要求和规范,进行合理的开挖,确保管道的埋深、坡度和支座设置等满足要求。

2.焊接工艺要求:采用合适的焊接工艺和材料,保证焊缝的质量和可靠性,并进行必要的无损检测。

3.安全措施: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安全管理,设置警示标识、保护栏杆等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和周边环境的安全。

四、施工质量监督1.监理单位:由专业资质的监理单位负责进行全过程的监理工作,包括对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施工工艺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检查。

2.技术要求:监理单位要根据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适当的监理规范,明确施工要求,确保施工质量的监督和控制。

3.质量检测:监理单位应组织必要的质量检测和记录,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和关键部位进行抽查和测试,并在检测报告中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在实施监理工作时,监理单位还需制定相关的施工监理规程和合同管理规定,积极与施工单位沟通协调,及时处理发生的问题和纠纷,并根据施工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实施意见和改进建议,以确保施工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合格交付。

珠海市燃气管理办法

珠海市燃气管理办法

珠海市燃气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8.16•【字号】珠海市政府令第85号•【施行日期】2012.09.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正文珠海市政府令(第85号)《珠海市燃气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6月28日八届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市长何宁卡二○一二年八月十六日珠海市燃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燃气经营管理活动,服务社会,保障公共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发展与规划编制、燃气设施建设与保护、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及燃气安全管理等相关活动。

第三条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燃气行业的统筹、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价格、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城乡规划建设、公安、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燃气管理相关工作。

第四条市燃气行业协会由本市燃气经营企业,燃气器具生产、经营和安装维修企业,以及燃气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企业组成,发挥组织、协调、服务及协助监管的作用,接受市民政部门和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五条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城乡规划部门,编制本市燃气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落实燃气建设项目。

燃气发展规划应当包括管道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和燃气汽车加气等内容。

第六条燃气发展规划的编制应当结合本市实际,坚持保障供应、科学发展的原则,加快发展管道燃气,合理布局和建设瓶装液化石油气集中供应站。

燃气汽车加气站的设置应当优先利用天然气输气场站用地,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与汽车加油站合并建设。

第七条燃气设施建设应当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并在项目建设各阶段依照相关规定办理规划手续。

珠海市城市燃气系统规划说明

珠海市城市燃气系统规划说明

珠海市城市燃气系统规划说明珠海市城市燃气系统规划(Ⅰ)说明书珠海市城市燃气系统规划(Ⅰ)说明书目录前言 (6)1. 总论 (8)1.1 编制依据 (8)1.2 编制原则 (8)2. 燃气规划总体设想 (9)3. 规划范围和规划内容 (13)3.1 规划范围 (13)3.2 规划期限 (13)3.3 规划内容 (13)4. 城市概况及总体规划概要 (14)4.1 城市地理位置及行政区划 (14)4.2 自然条件 (14)4.3 城市总体规划概况 (16)4.4 城市环境状况 (18)4.5 城市能源消耗状况 (19)4.6 经济发展 (21)5. 城市燃气现状 (22)5.1 城市燃气现状 (22)5.2 燃气用户 (22)5.3 存在问题 (23)6. 气源规划 (24)6.1 天然气气源 (24)6.2 液化石油气气源 (28)珠海市城市燃气系统规划(Ⅰ)说明书6.3 规划气源的确定 (31)7. 基本参数的确定 (33)7.1 各类用户用气指标的确定 (33)7.2 各类用户用气不均匀系数的确定 (38)8. 规划用气量的确定 (43)8.1 供气范围及供气对象 (43)8.2 管道气用气市场预测 (45)8.3各规划期气量平衡表 (55)9. 城市天然气输配系统 (57)9.1 输配系统的组成 (57)9.2 储存与调峰 (57)9.3 输配方案的确定 (66)9.4 门站、储配站 (68)9.5 城市高压管道 (71)9.6 中-中压调压站 (74)9.7 中压输配系统 (76)9.8 穿越工程 (83)9.9 汽车加汽站 (84)9.10 调压设施 (88)10. 计算机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90)10.1 概述 (90)10.2 计算机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总体规划 (90)10.3 SCADA系统 (92)10.4 客户信息管理系统 (97)11. 原有燃气设施的改造与利用 (99)珠海市城市燃气系统规划(Ⅰ)说明书11.1 现有燃气设施的利用 (99)11.2 现有燃气设施的改造 (100)12. 组织机构及劳动定员 (103)12.1 组织机构 (103)12.2 劳动定员 (104)13. 规划的效益与节能 (105)13.1 社会及环境效益 (105)13.2 节能效益 (106)14. 规划的实施进度 (108)14.1 规划实施 (108)14.2 规划实施进度 (108)14.3 天然气置换方案 (110)15. 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 (113)16. 投资匡算 (115)16.1 近期规划 (115)16.2 中期规划 (115)16.3 远期规划 (116)16.4 规划投资匡算总额 (116)17. 液化石油气供气系统 (121)17.1 供气方式 (121)17.2 液化石油气管道气供应系统 (121)17.3 液化石油气瓶装气供应系统 (120)18. 存在问题及建议 (120)珠海市城市燃气系统规划(Ⅰ)说明书前言珠海是我国的经济特区,珠江以西岸区域的中心城市,也是亚热带海滨风景旅游胜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珠海市建设局文件珠建基[2007]25号关于实施《珠海市庭院及室内燃气管道工程技术指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我市燃气管道工程的建设,我局根据珠海市的实际情况,拟定了《珠海市庭院及室内燃气管道工程技术指引》,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珠海市庭院及室内燃气管道工程技术指引》二OO七年二月一日珠海市庭院及室内燃气管道工程技术指引1. 总则1.1 为规范珠海市庭院及室内燃气管道工程的建设,使之符合安全生产、保证供应、经济合理和保护环境的要求,提高工程质量,方便维护管理,确保珠海市管道燃气安全运行和使用寿命,特制定本技术指引。

1.2 本技术指引适用于珠海市新建、改建及扩建的居民、商业、工业企业用户庭院及室内燃气管道工程。

1.3 珠海市庭院及室内燃气管道工程的建设应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并符合珠海市城市燃气系统规划、珠海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初步设计及本技术指引的要求。

2. 基本规定2.1 珠海市庭院及室内燃气管道工程包括庭院总阀门、庭院中压(或低压)管道、引入管及引入管阀门、调压设施、公共管道(燃气立管和屋面管)、户内总阀、用户调压器、燃气计量表、户内支管及用气点阀门等。

庭院工程和室内工程以引入管阀门为界。

2.2 庭院中压燃气管道设计压力0.4MPa,按天然气不利工况0.1MPa压力核算;庭院低压燃气管道设计压力0.01MPa,按天然气2.5KPa工作压力核算。

2.3 居民用户应采用低压进户,室内燃气管道设计压力10KPa,按天然气2.5KPa工作压力核算。

工商业用户根据需要可采用中压进户。

2.4 居民用户燃气器具额定压力液化石油气为2800Pa,天然气为2000Pa。

2.5 以液化石油气为过渡气源的庭院及室内燃气管道工程,也应满足本规定的要求。

小区内应预留设置区域或楼栋调压柜(箱)的适当装置。

2.6 不具备燃气器具(含民用及工商业)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不得引入燃气管道。

2.7 各类燃气器具(含民用及工商业)的使用必须符合现行城镇燃气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居民生活用燃气器具的选用及安装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GB16914及《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的规定。

2.8 庭院及室内燃气管道工程建设所选用的设备、材料,应便于运行管理、抢险抢修和维护更新。

3. 庭院管道3.1 一般规定3.1.1 庭院埋地燃气管道应选用聚乙烯燃气管道或无缝钢管,明设燃气管道应选用无缝钢管。

3.1.2 庭院燃气管道的管位和埋深应符合现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

3.1.3 庭院总阀门位置应与市政管道接驳口相对应、相匹配,应便于接驳、管理、抢险抢修和维护。

庭院管道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分段、分支阀门。

3.1.4 庭院管道平面转向、三通、起止点、钢塑转换接头等处应设置相应标志桩。

管道直线段应每隔20米设置标志桩。

当敷设在小区人行道、车行道时,标志桩应与路面平齐;当敷设在绿化带时,标志桩要求高出周围地面100毫米。

3.2 聚乙烯燃气管道3.2.1聚乙烯燃气管道的埋设应充分考虑地温影响,结合珠海实际情况,聚乙烯燃气管道以及钢塑转换接头处覆土厚度不应小于0.8米,且不宜大于1.2米。

最小覆土厚度达不到0.8米时,应按国家规范要求选用无缝钢管。

3.2.2聚乙烯燃气管道与钢质引入管连接时,宜采用弯管式钢塑转换接头。

钢塑过渡接头的钢管端宜采用辐射交联聚乙烯热收缩套进行防腐。

热收缩套应伸出地面引入管套管管口以上0.1~0.2米。

3.2.4聚乙烯燃气管道敷设时,应沿管道走向同时铺设示踪线。

示踪线应固定在管道主体上,并以阀门井、凝水缸井作信号源井,必要时设置专用信号源井。

示踪线宜采用BVV2.5mm2电线。

电线连接接头应导电良好,并用热收缩套包覆。

3.2.5 聚乙烯燃气管道沟槽回填时,管底以下150毫米以内、管顶上部300毫米以内、管道两侧的回填土应采用不含碎石、砖块等杂物的砂土或素土,人工压实。

压实后铺设一层强度等级不低于C20的钢筋混凝土盖板保护,盖板尺寸宜采用500毫米×500毫米×50毫米规格。

盖板上应连续敷设专用的燃气警示带。

盖板以上回填土中的石块不得多于10%、石块直径不得大于100 毫米,且均匀分布。

可采用小型机械压实,将地面恢复至原貌。

3.2.6 聚乙烯燃气管道上设置的阀门应采用聚乙烯双放散球阀,管道与阀门采用电熔连接。

3.2.7 聚乙烯燃气管道电熔连接或热熔连接后,应对连接接头进行100%外观检验,并应做好焊接自检记录。

焊接自检记录内容包括焊口编号、焊工编号、焊接位置(焊接单线图)、焊接时间、焊接结果、有无返焊、返焊时间、返焊结果。

焊接自检记录应纳入竣工资料。

3.2.8 聚乙烯燃气管道热熔连接接头还应进行10%的翻边切除检验,且每个焊工不应少于1个焊缝。

3.3 无缝钢管3.3.1 庭院燃气管道中埋地的无缝钢管应做加强级防腐,宜采用聚乙烯防腐胶带或挤塑聚乙烯三层结构防腐层。

3.3.2 无缝钢管上设置的阀门应采用钢制阀门,阀门与管道采用法兰连接。

3.3.3 无缝钢管焊接完成后,除应对所有焊缝进行外观检查外,还应对对接焊缝内部质量进行抽查检验。

焊缝内部质量采用X射线照相检验。

对接焊缝抽查数量不少于对接焊缝总数的15%,其中固定焊口数量不少于被检测焊缝总数的40%,且每个焊工不应少于1个焊缝。

对于穿越主要道路及敷设在套管内的管道的环向焊缝,必须进行100%的X射线照相检验。

3.3.4 埋地的无缝钢管除进行加强级防腐外,还宜加设牺牲阳极保护装置。

4. 室内管道4.1 一般规定4.1.1 管材可采用无缝钢管、热镀锌钢管、铜管或不锈钢管。

但敷设于外墙、屋面及易腐蚀区域的燃气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焊接连接。

4.1.2 楼栋燃气立管应敷设在便于安全管理、抢险抢修和维护更新的位置,十层及十层以上的高层居民住宅燃气立管宜敷设在住宅厨房以及与之相邻的入户花园、工作阳台内。

4.1.3 管道燃气计量表挂表设计方案应便于运行管理、抢险抢修和维护更新。

4.2 室内管道4.2.1 引入管出地面后,应在便于操作及维修处设置与管道等规格的螺纹或法兰球阀作为引入管阀门,引入管阀门下游侧设放散阀门,设阀门箱保护。

当采用螺纹球阀时,必须在球阀两侧各安装一对法兰。

引入管地面部分及引入管阀门在易受碰撞之处还应设防撞装置。

4.2.2 楼栋各燃气立管应便于操作及维修处设控制阀门,并在阀门下游侧设放散管堵。

引入管后仅有唯一燃气立管的,引入管阀门即为控制阀门。

每个控制阀门所控制的燃气用户数量不应超过25户,不能满足此条件时,应在便于操作及维修处设分段控制阀门。

4.2.3 燃气立管上连接燃气支管的焊缝间距不应小于100毫米,避免形成管道四通。

4.2.4燃气支管接入户内后,应在便于操作及维修处设置与管道等规格的螺纹球阀作为入户阀门。

用户各燃气器具前必须安装螺纹球阀或旋塞阀。

4.2.5 入户后的燃气支管宜明设,当有特殊要求暗埋时,必须采用适用于燃气的铜管或不锈钢波纹管,管道暗埋做法应按相关技术规范执行。

4.2.6燃气支管需要设置在橱柜中时,管道宜为整管或焊接连接,且必须保证橱柜内燃气管道经过的区域通风良好,且与电气设备及电源插座等用防火隔热板隔开。

4.2.7 室内的无缝钢管焊缝内部质量采用X射线照相检验,抽查比例不小于焊缝总数的5%,其中固定焊口检测比例不小于检测总数的40%。

4.3 管道补偿4.3.1设在高层建筑物外墙上的燃气立管宜采用自然补偿,当自然补偿无法满足时,应设置非填料式补偿器。

4.3.2设在高层建筑物或地质条件较差区域内建筑物上的燃气管道应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防沉降补偿设计。

4.3.3燃气屋面管道跨越变形缝时,应按补偿量及相关技术要求进行管道防变形补偿设计。

4.4 管道防雷4.4.1 燃气屋面管必须敷设在建筑物避雷网保护范围内,且每隔20米用Φ10圆钢与避雷网跨接一次。

当两平行管道间距小于100毫米时,用Φ10圆钢做跨接,跨接点间距不得大于30米;当两交叉管道间距小于100毫米时,其交叉处应跨接。

4.4.2 沿建筑物外墙敷设未接至屋面的燃气立管均应与避雷网相连。

燃气立管和屋面管道上的球阀应采用φ10圆钢或4mm2多股铜线跨接,法兰连接须用铜片跨接。

5. 调压装置5.1 调压器的设计和选型应能满足珠海市所使用的气态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两种介质的压力、流量要求。

调压箱(柜)的选型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考虑设计余量。

5.2 楼栋调压箱(柜)应具有超压放散、切断功能。

调压柜还应设旁通装置。

5.3 用气量大的商业、工业企业用户选用的调压装置应具备超压、失压切断功能和超压放散功能。

5.4 当自然条件和周围环境许可时,调压装置宜设置在露天,并设保护设施。

当设在建筑物内时,该建筑物的防火、防爆、通风、电气、监控等方面的要求应符合现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6. 燃气计量表6.1 居民用户采用的燃气计量表应便于运行管理、抢险抢修和维护更新。

原则上采用膜式燃气表,精确度B级,额定流量为2.5m3/h(特殊情况除外)。

一户一表。

6.2 燃气计量表宜安装在不燃或或难燃结构的室内通风良好和便于查表、检修的地方,并严禁安装在下列场所:(1)卧室、卫生间及更衣室内;(2)有电源、电器开关及其他电器设备的管道井内,或有可能滞留泄漏燃气的隐蔽场所;(3)环境温度高于45℃的地方;(4)经常潮湿的地方;(5)堆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或有放射性物质等危险的地方;(6)有变、配电等电器设备的地方;(7)有明显震动影响的地方;(8)高层建筑中的避难层及安全疏散楼梯间内。

6.3 居民用户的燃气计量表入口锁母接头处应加装防拆套。

6.4 居民用户的燃气计量表宜安装在与厨房相连的入户花园、阳台上或厨房内通风良好的位置,且采用高位安装方式。

如果燃气计量表安装在阳台上时,表底距室内装修地面不低于1.8米,表侧边距阳台女儿墙外侧宜大于500毫米。

6.5 工商业用户计算流量不超过25m3/h,采用膜式燃气表,精确度B级;大于25m3/h时,采用大流量燃气计量表,计量精度不低于1.5级,且必须带有温度、压力补偿装置。

工商业用户采用的燃气计量表宜为整体撬装。

燃气计量表室内安装时,应保证通风良好,设置燃气计量表的建筑物应为不燃或难燃结构;室外安装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7. 监控设施7.1 除现行国家规范所规定的场所外,还应在易造成燃气管道腐蚀、泄漏,危及公共安全的地方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

7.2 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的要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