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大中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公路工程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公路工程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实测数据或偏差值的数据栏,评定表与检查记录表应一致,或通过几个工序检查记录资料汇总合并后的检测数据。
对外观检测项目,按评定时间现场检查后作出合理判定。
资料是否齐全应按要求对所有原始记录、检查和试验资料进行查阅后作出真实判定。
2. 表中“检验负责人”签字应由项目总工程师签认,“复核”由质检负责人签认,“检测”、“记录”由经授权的现场质检人员签认。
3. 评定日期填写应为具备评定条件且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完毕后,对资料查阅的日期或现场对外观质量进行检查的日期。
4. 评定表实测项目得分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第条规定的方法计算得出。
5. 各评定表实测项目权值依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的规定不得修改。
6. 主要检查项目的合格率应达到100%。
非主要检查项目的合格率均应达到70%,且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点其最大偏差应在允许偏差的倍之内。
在特殊情况下,如最大偏差超过允许偏差倍,但不影响下道工序施工,工程结构和使用功能,仍可评为合格。
7. 部位合格:所有工序合格,则该部位应评为“合格”。
优良:在评定为合格的基础上(在评定部位时,模板工序不参加评定),全部工序检查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应达到85%,则该部位评为优良。
8. 单位工程合格:所有部位的工序均为合格,则该单位工程应评为合格。
优良:在评定合格的基础上,全部部位(工序)检验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达到85%,则该单位工程应评为优良。
返工重做的工程,应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
以上是公路工程及质量检验评定的部分标准,如果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建议查阅《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交公养381号)《江苏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审定稿)

2浆砌片(块)石、混凝土预制块的质量和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3基础中缩缝应与墙身缩缝对齐。
4砌体勾缝应自然、整齐。
3.4.2
见表3.4.2。
表3.4.2浆砌边沟实测项目
项次
检 查 项 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1
混凝土强度或砂浆强度
在合格标准内
3混凝土、砌体砂浆配合比准确,砌缝内砂浆应均匀饱满,勾缝密实。
4槽体表面不得有裂缝、空鼓现象。
3.6.2
见表3.6.2。
表3.6.2泄水槽实测项目
项次
检 查 项 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1
混凝土强度或砂浆强度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D或E检查
3
2
断面尺寸(mm)
±30
尺量:每条测2处
1
3
边坡坡度
1.0.6
1 施工单位应有完整的施工原始记录、试验数据和分项工程自查数据等质量保证资料。
2 监理单位应有完整的抽查资料、试验数据和相应的管理资料。
3 质量保证资料包括:所有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质量检验结果;材料配合比、拌和加工控制检验试验数据;隐蔽工程施工记录;质量控制指标的试验记录和质量检验汇总、质量事故记录以及整改记录等。
2 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分项工程评分值大于等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
3 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
4 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1 总则1.0.1 目的和适应范围本标准包括公路工程的质量标准和评定标准,是检验评定公路工程质量和等级的标准尺度。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的检查鉴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抽查认定、施工单位自检和分项工程的交接验收,是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三级及三级以上公路的新建和改建工程,四级公路和各级公路的大,中修工程可参照使用。
1.0.2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根据建设任务、施工管理和质量检验评定需要,应在施工准备阶段将建设项目按下列原则及附录A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
1.0.2.1 单位工程在建设项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具有独立施工条件,可以单独作为成本计算对象的工程。
1.0.2.2 分部工程在单位工程中,应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
1.0.2.3 分项工程在分部工程中,应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划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
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和质量监督部门应按此种工程划分逐级进行工程质量的监控和管理。
1.0.3 工程质量评分方法施工单位应对各分项工程按本标准所列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和外观鉴定进行自查,按附录J中“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提交真实、完整的自查资料,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我评分。
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对施工自查资料进行签认和评分。
质量监督部门根据抽查资料和确认的施工自查资料以及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管理资料对工程质量逐级进行评定,作为交工、竣工验收评定质量等级的依据。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分以分项工程为评定单元,采用100分制评分方法进行评分。
在分项工程评分的基础上,逐级计算各相应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评分值、建设项目的单位工程优良率和评分值。
1.0.3.1 分项工程评分方法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内容包括基本要求。
实测项目、外观鉴定和质量保证资料四个部分,只有在其使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施工工艺符合基本要求的规定且无严重外观缺陷和质量保证资料真实并基本齐全时,才能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评定。
公路工程检验评定标准

公路工程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和生活质量。
为了保障公路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必须对其进行严格的检验评定。
公路工程检验评定标准是评价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依据,下面将对公路工程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公路工程检验评定标准包括了工程设计、施工工艺、材料选用、工程质量等多个方面。
在工程设计方面,需要评定设计方案是否合理、科学,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在施工工艺方面,需要评定施工工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等情况;在材料选用方面,需要评定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具有良好的耐久性和安全性;在工程质量方面,需要评定工程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质量缺陷,工程竣工后是否符合相关验收标准等。
其次,公路工程检验评定标准还包括了检测手段和方法。
在进行公路工程检验评定时,需要使用一系列的检测手段和方法,如现场勘察、实地取样、实验室测试等。
这些检测手段和方法可以全面、准确地评定公路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情况,为工程的验收和运营提供科学依据。
另外,公路工程检验评定标准还需要考虑到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公路工程的特殊性。
由于我国地域广阔,地形复杂,气候差异较大,不同地区的公路工程可能存在着不同的特殊性。
因此,在制定和执行公路工程检验评定标准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地方特色和工程类型的特殊性,制定相应的标准和要求,以保证公路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最后,公路工程检验评定标准的执行和监督也是非常重要的。
只有严格执行和监督公路工程检验评定标准,才能真正保障公路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加强对公路工程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规定,对不符合标准的工程进行整改或停工处理,确保公路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综上所述,公路工程检验评定标准是保障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依据,其内容涵盖了工程设计、施工工艺、材料选用、工程质量等多个方面,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和执行,并加强监督检查,以确保公路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规范,结合行业经验和技术要求,对公路工程质量进行评定的一套标准。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设计质量评定标准:评定公路工程设计方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包括路线、几何形状、平面布置、纵横断面、交通组织等方面的评定。
2. 施工质量评定标准:评定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是否符合施工技术规范和施工图纸要求,包括土方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等方面的评定。
3. 材料质量评定标准:评定公路工程所使用材料的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包括路基材料、路面材料、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等方面的评定。
4. 设备质量评定标准:评定公路工程施工中所使用的机械设备的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包括挖掘机、压路机、拌合机等方面的评定。
5. 环境质量评定标准:评定公路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否符合环保要求,包括噪音、震动、尘土、水污染等方面的评定。
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保障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重要参考依据,通过评定可以发现和解决工程质量问题,提高公路工程质量水平。
路面大中修工程评价方案

路面大中修工程评价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交通运输需求的增长,路面大中修工程在城市交通建设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路面大中修工程是指对城市道路进行改建和维护,以保障道路交通的顺畅和安全。
评价路面大中修工程的质量和效果,对于提高城市交通运输的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对路面大中修工程进行科学、全面的评价,对于保障公共安全和提高城市交通运输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二、评价目标1. 评价路面大中修工程的质量和效果,包括路面平整度、耐久性、防水性和抗滑性等指标;2. 评价路面大中修工程对于城市交通运输的影响,包括交通流量、车辆行驶速度和交通事故率等指标;3. 评价路面大中修工程的成本效益,包括工程投资、维护费用和使用周期等指标;4. 评价路面大中修工程的环境影响,包括噪音、振动和排放等指标;5. 评价路面大中修工程的社会影响,包括对居民出行、商业活动和城市形象的影响。
三、评价方法1. 实地调查:通过对路面大中修工程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工程的实际情况,包括工程建设过程、使用状况和维护情况等;2. 观测测试:通过设备和仪器进行观测测试,包括路面平整度、耐久性、防水性和抗滑性等指标的测试;3. 数据分析:通过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对路面大中修工程的质量、效果、成本效益、环境影响和社会影响进行评价;4. 问卷调查: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道路使用者对路面大中修工程的满意度和意见建议;5. 专家评审: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路面大中修工程进行评审,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四、评价指标1. 路面平整度:反映路面的平整程度,包括横向平整度和纵向平整度等指标;2. 路面耐久性:反映路面的使用寿命,包括路面材料的抗压性和耐磨性等指标;3. 路面防水性:反映路面的防水效果,包括路面材料的渗透性和耐水性等指标;4. 路面抗滑性:反映路面的抗滑效果,包括路面材料的摩擦系数和抗滑性能等指标;5. 交通流量:反映车辆通行的数量和频率,包括交通峰值和车流密度等指标;6. 车辆行驶速度:反映车辆行驶的速度和稳定性,包括平均车速和变速性等指标;7. 交通事故率:反映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和严重程度,包括车辆碰撞和行人伤亡等指标;8. 工程投资:反映路面大中修工程的建设成本和投资规模,包括资金投入和工程投入等指标;9. 维护费用:反映路面大中修工程的维护成本和周期,包括养护费用和保养周期等指标;10. 使用周期:反映路面大中修工程的使用年限和寿命,包括服务年限和耐用年限等指标;11. 环境影响:反映路面大中修工程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包括施工噪音、车辆排放和振动扰动等指标;12. 社会影响:反映路面大中修工程对社会生活和城市发展的影响,包括居民出行、商业活动和城市形象等指标。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交安部分)

1 总则1.0.1 目的为了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公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和评定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四级及四级以上公路新建、改建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其环保、机电工程部分按相应具体规定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工程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质量检测机构和质量监督部门对公路工程质量的管理、监控和检验评定。
1.0.3 与相关规范关系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应以本标准为准。
质量标准与其他规范不一致时,宜以颁布年份最新者为准。
在公路施工、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中,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交通部颁布的相关规范的规定。
1.0.4 特殊工程对特大桥梁、特长隧道、特殊地区,或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的工程,在本标准中缺乏适宜的技术规定时,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可参照相关标准或按照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并按规定报主管部门批准。
2 术语2.0.1 检验inspection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2.0.2 评定evaluation依据检验结果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分并确定其等级的活动。
2.0.3 关键项目dominant item分项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实测项目。
2.0.4 一般项目general item分项工程中除关键项目以外的实测项目。
2.0.5 外观(质量) quality of appearance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2.0.6 权值weight number对工程项目或检测指标根据其重要程度所赋予的数值。
3 工程质量评定3.1 一般规定3.1.1 根据建设任务、施工管理和质量检验评定的需要,应在施工准备阶段按本标准附录A将建设项目,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
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应按相同的工程项目划分进行工程质量的监控和管理。
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公路工程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直接关系到交通安全和运输效率。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对于保障公路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应当包括工程材料的要求。
公路工程所使用的材料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耐久性和安全性,因此应当对材料的质量进行严格要求。
例如,沥青路面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具有一定的抗压、抗老化能力;路基填料应当具有一定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
只有保证了材料的质量,才能保证公路工程的质量。
其次,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应当包括工程施工的要求。
施工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因此应当对施工过程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
例如,对于路基的夯实应当符合规范要求,路面的铺设应当保证平整度和厚度的一致性,路面的抹灰应当保证光滑度和防滑性。
只有保证了施工的质量,才能保证公路工程的质量。
再次,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应当包括工程验收的要求。
工程竣工后,应当进行验收工作,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验收应当包括对工程材料和施工工艺的检验,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评估。
只有通过了验收,工程才能投入使用。
最后,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应当包括工程运行的要求。
工程竣工后,应当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维护工作,保证工程的长期稳定运行。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部分,应当及时进行修复和整改,保证工程的安全和可靠性。
总之,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保障公路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只有制定了科学合理的评定标准,才能保证公路工程的质量。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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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大中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SZ-24-2006)宣贯讲义第一部分本次修订的概况一、修订背景1、《公路大中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SZ-24-2002),自2002年12月1日施行以来,对规范上海公路大中修工程的施工和质量验收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2、《公路大中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SZ-24-2002)编制时所依据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 071-98)已经进行修订,特别是修订后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对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体系作了新的规定。
3、《公路大中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SZ-24-2002)发布、施行两年多来,其中所引用的许多相关标准已经或正在修订。
鉴于上述情况,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于2005年3月28日以《关于下达2005年技术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 沪市政科〔2005〕150号]正式下达《公路大中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SZ-24-2002)的修订任务。
二、修订依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 F80/1-2004)(以下简称“部标” )《公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GJ08- 119-2005)(以下简称“市标” )三、修订过程2005年3月,由上海市公路管理处、上海市市管公路管理署、上海市奉贤区公路管理署、上海市松江区公路管理署、上海市浦东新区公路管理署等单位组成编制组,开始本标准的修订工作。
2005年5月27日,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组织评审并通过本标准修订大纲。
2006年6月2日,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组织评审并通过本标准修订的征求意见稿。
2006年6月20日,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组织评审并通过本标准修订后的送审稿。
2006年6月28日,上海市公路管理处以《关于上报〈公路大中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报批稿)的请示》[沪路管信〔2006〕227号] 报批。
2006年7月17日,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以《关于批准颁发〈公路大中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通知》[沪市政科〔2006〕450号]正式批准《公路大中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SZ-24-2006)从2006年8月1日起施行。
四、修订定位1、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方法及相关附录与《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保持一致。
2、工程质量验收程序与交通部及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的有关规定相一致。
3、质量保证资料要求与《公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GJ08-119-2005)保持一致。
4、对原来部分不适当的工程项目内容进行修订,并增加部分大中修工程的常用项目内容。
五、修订概要1、原标准共7章49节及12个附录,除总则以外,共列出48个本市公路大中修工程中常用的分项工程内容。
修订后本标准共10章71节及8个附录,较原标准增加“术语”、“验收程序及评定方法”和“收费及监控设施” 3章;第4~9章及附录的顺序进行了调整,原则上与“部标”和“市标” 保持一致,并增加了每章的“一般规定”。
在第6、7章中分别增加了“沥青集料封层” 和“梁体拼接” 项目内容;第8章中增加了“金属护栏”和“突起路标”项目内容;第9章“绿化工程”改为“环保工程”,并增加了“金属结构声屏障” 项目内容。
修订后本标准共列出58个分项工程内容,基本涵盖目前本市公路大、中修工程项目内容。
2、原标准共12个附录,修订后本标准共8个附录。
根据与现行标准“不重复”的原则,保留了经过修订的附录A、B、C、D;取消了原附录E、F、G、H,“水泥砂浆强度评定”、“半刚性基层材料强度评定”、“路面结构层厚度评定”、“柔性基层、沥青路面弯沉值评定”和“路面横向力系数评定”直接取用部标的附录F、G、H、I、K;原附录K、L并入修订后的附录E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用表”;原附录J、M修订后为附录F “质量保证资料要求”和附录G “工程竣工资料检查要求”;新增加附录H “本标准用词说明”。
3、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01)327号]和市市政局《上海市公路养护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沪市政建(2005)570号]的相关规定,第3章中细化了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验收程序和方法。
4、与“部标”同样,取消实测项目的规定分,改为权值,使用中按实取用检测项次数及相应的权值数,操作、计算更简便;增加关键项目的最低合格率,明确交工验收阶段取消“优良”等级,提高合格的标准。
5、第4~10章中,除各章的第1节为“一般规定” 外,其余各节均为“基本要求” 、“实测项目”、“外观鉴定”、“质量保证资料” 等4条。
本标准与修订前相比:1)“基本要求” 内容有所加强,特别是强化了对主要材料和关键工序施工工艺的要求;2)“实测项目”中统一了“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中各种规定值、尺寸偏差和形状、位置偏差的表示方式(详见条文说明111~112页),明确各项次的“检查方法和频率”,使之更符合上海公路建设的实际情况,更具可操作性;3)“外观鉴定” 的扣分全部量化,并对不影响内在质量的表面缺陷规定了扣分上限,使之更合理、更可操作;4)“质量保证资料” 要求与“市标”一致,明确各工程项目应有的质量保证资料。
六、修订说明1、公路大、中修工程的性质与新、改建工程不同,有些项目是大、中修工程所特有的,即使与新、改建工程相同的项目也因工程规模、原始状况和施工条件等因素的制约而具有不同的特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亦相应地有所不同。
原标准包含48个工程项目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修订后的本标准增加至58个项目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基本涵盖了常用的公路大、中修工程项目。
但随着公路建设中各种新技术、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不断运用,以及各种特殊工程的需求,仍然会有各种新情况出现,需要不断进行补充和调整,而这种补充和调整应在部标、市标和本标准规定的各项原则、方法和程序的基础上进行。
2、本标准各项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各项公路大、中修工程项目在施工和验收过程中必须达到的标准,不能随意降低要求;但公路管理机构或项目法人在征得公路管理机构同意后,可以根据各项工程的具体情况补充和提高某些方面的质量指标,而这种补充和提高应是合理可行、且事前进行的。
3、所有实测项目表中所列出的检查方法都是普通的、常规的检查方法,但鼓励使用更先进的方法。
4、本标准的正文和条文说明中共引用了93个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上海地方标准,这些相关标准被引用时均未加年号,在实际使用中应注意这些相关标准的更新。
第二部分主要修订内容1 总则1. 0. 1 目的和依据修订的目的,一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体系与部标相适应;二是所引用的相标准与新增的或修订更新的相关标准相适应;三是进一步规范公路大、中修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方法,四是补充部分原标准未能涵盖的大、中修工程内容。
修订的依据是“部标”和“市标”。
其中,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评定方法与“部标”和“市标”基本一致,但增加了大修工程优良级的规定;质量验收程序依据“市标”和市市政局的有关规定。
1. 0. 2 适用范围本标准内容上涵盖了本市公路大、中修工程中目前常见的土建工程项目,对所列出的公路大、中修土建工程项目的质量标准和检验评定标准作了明确的和完整的规定,适用于本市各级公路的大、中修工程中土建工程部分的质量检验评定。
专项养护工程从质量、技术角度往往可归入中修工程或大修工程,因此其质量检验评定可参照本标准执行;有条件的抢修工程可参照执行。
目前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共5个,其中:部标(JTG F80/1)和市标(DGJ08-119-2005)适用于公路新、改建工程中土建项目的质量检验评定,两者在分项内容上不重复;《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机电工程)》(JTG F80/2-2004)和《高速公路监控、通信、收费、供电与照明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范》(DB31/T 257-2001)适用于高速公路监控、通信、收费、供电与照明系统的新建、改建、大修和中修工程;本标准(SZ-24-2006)适用于本市各级公路的大、中修工程中土建项目的质量检验评定。
1.0. 3 适用对象适用对象增加了项目法人及质量检测机构。
明确公路大、中修工程的项目法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检测机构、质量监督机构和公路管理机构对公路大、中修工程质量的管理、监控和检验评定均采用本标准为依据。
1.0. 4 与相关规范的关系在公路大、中修工程的施工和质量检验评定中,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相关设计、施工技术规范和试验规程的规定。
本标准与相关标准、规范不一致时,以颁布年份最新者为准。
1. 0. 5 特殊工程特殊工程指采用特殊结构、特殊工艺的公路大、中修工程,本标准未涉及的公路大、中修工程项目,也包括管理部门、项目法人或设计上有特殊要求的公路大、中修工程项目。
采用特殊结构、特殊工艺的公路大、中修工程,应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按照现行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技术标准、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质量标准,并按规定报公路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本标准未涉及的路基、底基层的翻修以及桥梁的桩基、墩台、梁的翻修更换等公路大、中修工程项目,应按“部标”和“市标”相关分项标准进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由于公路大、中修工程的施工范围、施工条件和工程量差异很大,本标准的所有规定均为大、中修工程必须达到的,也可以说是大、中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下限,管理部门或项目法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提高大、中修工程的质量标准。
在条件许可时,大、中修工程可直接采用“部标”和“市标”的相关质量标准;也可以制定高于本标准要求的专项质量标准,但不宜高于“部标”和“市标”的相关质量要求。
上述特殊大、中修工程项目的质量标准,包括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外观鉴定和质量保证资料,应在设计文件和合同文件中予以明确;但验收程序、评分方法、质量等级评定方法和提交的竣工资料均应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
2 术语本章是本次修订所新增加的。
本章仅列出与公路大、中修工程质量验收直接有关的12个术语,其中检验、评定、关键项目、一般项目、外观质量、权值等6个术语同部标一致,关键项目(定义类同强制性条文)、权值是新概念;大修、中修、加固、合格率、返工、竣工验收等6个术语是本标准新增加的。
本标准所涉及的其他大量术语定义按相关规范规定。
3 验收程序及评定方法3. 1 一般规定3. 1. 1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定义本标准对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定义与部标第3.1.1条的规定是一致的。
3. 1. 2 工程项目划分的要求1本标准对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规定了两种方法。
其中附录A的规定与部标的有关规定是一致的,适用于大型的、复杂的公路大、中修工程项目;本标准第4~10章按工程大类划分,各章所涵盖的范围与相应的单位工程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