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银行出具保函问题的通知
[陕西省]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银行保函和工程信用担保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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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银行保函和工程信用担保的通知陕建发〔2015〕27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金融办公室,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金融办公室,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金融办公室,神木县、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金融办公室: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陕政发〔2014〕31号),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流动资金短缺压力,决定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银行保函和工程信用担保(特指工程履约或工程保证担保等)。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筑业企业在招投标活动中,凡需要提供工程投标保证金、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建筑业企业提供的银行保函或工程信用担保,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不得拒绝接受,各招投标代理机构和招投标管理部门应予以认可。
二、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与建筑业企业进行工程款结算时,凡建筑业企业提供银行保函或工程信用担保的,建设单位不应再扣压工程履约和工程质量保证金。
三、建筑业企业要主动加强与金融系统联系,充分利用银行保函或工程信用担保,减轻流动资金短缺压力;各级招投标管理机构和招投标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开标过程或中标备案时,对建筑业企业提供了银行保函或工程信用担保材料后,额外附加收费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竣工验收时,凡建筑业企业提供银行保函或工程信用担保的,要督促建设单位结清剩余工程款;各金融机构要大力支持和帮助建筑业企业运用银行保函或工程信用担保业务,减少工程投标保证金、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使用,减轻企业流动资金的负担。
四、积极开展建筑市场主体和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加快建立健全建筑业企业信用评级制度与银行授信、诚信奖惩相挂钩的制度,加大检查监督和失信惩处力度,促进建立“守信者受益,失信者惩处”的市场新机制,切实为企业减负解困,为我省建筑业的发展壮大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2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6年7月1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8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1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6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88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法释〔2016〕24号为正确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促进对外开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结合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独立保函,是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开立人,以书面形式向受益人出具的,同意在受益人请求付款并提交符合保函要求的单据时,向其支付特定款项或在保函最高金额内付款的承诺。
前款所称的单据,是指独立保函载明的受益人应提交的付款请求书、违约声明、第三方签发的文件、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汇票、发票等表明发生付款到期事件的书面文件。
独立保函可以依保函申请人的申请而开立,也可以依另一金融机构的指示而开立。
开立人依指示开立独立保函的,可以要求指示人向其开立用以保障追偿权的独立保函。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独立保函纠纷,是指在独立保函的开立、撤销、修改、转让、付款、追偿等环节产生的纠纷。
第三条保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主张保函性质为独立保函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保函未载明据以付款的单据和最高金额的除外:(一)保函载明见索即付;(二)保函载明适用国际商会《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等独立保函交易示范规则;(三)根据保函文本内容,开立人的付款义务独立于基础交易关系及保函申请法律关系,其仅承担相符交单的付款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对铁路施工企业办理信用保证问题建议的函的复函

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对铁路施工企业办理信用保证问题
建议的函的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公布日期】1990.10.15
•【文号】
•【施行日期】1990.10.15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对铁路施工企业办理
信用保证问题建议的函的复函
铁道部:
你部[1990]铁财函字[1990]360号文《关于铁路施工企业办理信用保证问题建议的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信用保证事项是银行的一种授信业务,它与贷款一样,银行要承担很大风险。
为了把这项工作做扎实,我行参考各国银行惯例和我国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开办信用保证业务的规定”,你部所属各类施工企业要求我行出具保函的有关事宜,原则上仍应按此规定执行。
二、你部的经济效益好,信用程度高,经常性存款额多的施工企业在办理履约保证、投标保证、工程维修保证等事项时,可以根据保函项下的经济风险大小,保证期长短等具体情况,与经办行具体协商同意后,适当少交存保证金。
三、请你部所属各施工企业,积极参与各地建设银行的信用评定工作,以便
各行根据信用程度高低决定减收保证金额度。
1990年10月15日。
关于统一建设工程支付、履约保函文本格式的通知

关于统一建设工程保函文本格式的通知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担保实施办法》(深建市场[2002]36号)、《深圳市建设局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担保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建字[2004]87号)及《关于在我区新开工建设项目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的通知》(深宝府[2006]48号)要求,现将深圳市建设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支付担保、履约担保和宝安区建设局制定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文本格式公示如下(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请遵照采用。
其他保函文本,本中心将不予收存。
深圳市宝安区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附件一:不可撤销支付保函保函编号:致 (下称受益人):鉴于 (下称被保证人)已与贵方签订了工程编号为 的 工程的施工合同(下称合同),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的工程款支付保证:一、本保证担保的最高担保金额为 (币种), 元(小写), 元(大写)。
二、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三、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我方将在收到受益人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后个工作日内,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向受益人支付索赔款,直至本保证担保的最高担保金额。
四、索赔通知应当说明索赔理由、索赔款额的计算方法,并必须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
五、本保证担保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六、我方提供本保证担保后,受益人与被保证人对合同进行修订的,应当将修订后的合同原件送我方备案。
七、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向受益人支付的索赔款已达本保证担保的最高担保金额,我方的保证责任免除。
八、本保证担保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九、本保证担保以中文文本为准,涂改无效。
保 证 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 期: 年 月 日(本保函失效后,请将原件退回我方注销)附件二:不可撤销履约保函保函编号:致 (下称受益人): 鉴于 (下称被保证人)已与贵方签订了工程编号为 的 工程的施工合同(下称合同),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建设银行办理保函授权书

尊敬的建设银行工作人员:您好!为了方便我公司在日常业务中办理保函业务,确保业务流程的顺畅与高效,现特向贵行申请办理保函授权书。
以下为我公司具体授权事宜的详细说明:一、授权人信息授权人:[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地址:[公司注册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二、授权内容1. 授权人授权贵行为我公司办理以下保函业务:(1)开具、修改、撤销各类保函;(2)办理保函的申请、审批、发放、回收、注销等手续;(3)办理保函项下的其他相关业务。
2. 授权人授权贵行在办理上述保函业务时,可代表我公司签署相关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3. 授权人授权贵行在办理保函业务过程中,如需提供我公司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贵行可向我公司核实或要求我公司提供。
三、授权期限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授权期限],到期后如需继续授权,请提前向我公司提出申请。
四、授权撤销1. 在授权期限内,如我公司认为有必要撤销授权,可书面通知贵行,贵行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撤销通知期限]内予以撤销。
2. 撤销授权后,贵行应立即停止办理授权范围内的保函业务。
五、其他事项1. 本授权书一式两份,授权人、贵行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授权书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 如因本授权书引起的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授权,敬请予以办理。
授权人:[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签署日期:[签署日期]附件:1.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 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授权内容以实际授权书为准。
保函开立通知函

保函开立通知函尊敬的客户:您好!我代表我司向您表达最诚挚的问候,并对您一直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此,我们特此通知您,关于您所申请的保函开立事宜,现已进入办理阶段。
为确保相关流程的顺利进行,以下为保函开立的相关信息及注意事项,请您予以关注。
一、保函基本信息1. 保函种类:根据您的要求,本次为您办理的保函为XXX类型保函。
2. 保函金额:人民币XX万元整。
3. 保函期限:自保函开立之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二、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1. 请您提供以下办理保函所需的基础材料:a. 保函申请表(已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b.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c.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d. 如有其他特殊要求,请提供相应材料2. 我司将在收到完整材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为您办理保函开立手续。
三、保函费用1. 根据我司收费标准,本次保函开立费用为人民币XX元整。
2. 请您在收到我司出具的保函开立通知后,按照指定账户进行转账支付。
四、保函领取1. 保函开立完成后,我司将第一时间通知您前来领取。
2. 领取时,请携带以下证件及材料:a.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b. 保函领取授权委托书(如需他人代领,请提供加盖公章的委托书)c. 保函开立通知单五、注意事项1. 请确保提供的基础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免影响保函办理进度。
2. 请您在保函办理过程中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我司在必要时与您联系。
3. 若在保函办理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我司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解决。
再次感谢您对我司的信任与支持。
我们承诺以专业、高效的服务为您办理保函事宜,确保您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拨打以下联系方式,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联系电话:XXXXXXXXXXX联系人:XXX电子邮箱:*************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顺祝商祺!XX公司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认真整顿和切实加强担保函和资信证明管理问题的指示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认真整顿和切实加强担保函和资信证明管理问题的指示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公布日期】1990.01.05•【文号】•【施行日期】1990.01.05•【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认真整顿和切实加强担保函和资信证明管理问题的指示(1990年1月5日)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近来,总行陆续发现一些分支机构违反总行关于出具保函等有关问题的规定,有的擅自越权出具信用担保函,有的随意开具资金证明,有的乱开介绍信和使用空白介绍信,给一些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不仅扰乱了金融秩序,给国民经济造成损失,同时也损害了建设银行的信誉。
对此,各行应引起高度重视。
为了认真整顿和切实加强担保函和各种资信证明的管理,总行特作如下指示:一、各级建设银行为本行客户出具人民币信用担保函,必须严格按照[88]建总办字第38号文印发《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开办信用保证业务的规定(试行)》执行。
开具保函前,必须与客户签订“建设银行出具保函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将保证金从有关帐户转入“结算保证金存款户”后,建设银行方可签具保函。
建设银行与客户签订的“出具保函协议书”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或计划单列市分行批准同意,保证额度超过5000万元的,须报经总行批准同意。
引进国外设备结算信用证项下的人民币保函,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或计划单列市分行签章确认。
外汇担保应严格执行总行制订的《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外汇担保办法》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外汇担保业务内部管理规程》和厦门国际业务工作座谈会有关从严外汇担保管理的要求,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权限出具外汇担保函。
未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当地分局批准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分行,不得对外出具任何形式的外汇担保函、担保意向书和承诺书;经批准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分行,不得将外汇担保权限下放,对外出具各类外汇保函金额总和不得超过其外汇资本金的十倍,单项保函金额超过200万美元的,应报经总行批准。
建行投标保函收费标准

建行投标保函收费标准建行投标保函是指中国建设银行向投标人出具的保函,用于担保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履约能力。
投标保函的收费标准是投标人在申请建行投标保函时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
下面将详细介绍建行投标保函的收费标准。
首先,建行投标保函的收费标准是根据保函金额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保函金额越大,收费标准相对越高。
建行根据不同的保函金额制定了相应的收费标准,投标人在申请保函时需要按照这一标准支付相应的手续费。
其次,建行投标保函的收费标准还与保函期限有关。
保函期限越长,收费标准相对越高。
建行根据保函的期限制定了不同的收费标准,投标人在申请保函时需要根据保函的期限支付相应的手续费。
另外,建行投标保函的收费标准还与投标人的信用状况有关。
信用较好的投标人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而信用较差的投标人则可能需要支付更高的手续费。
建行会根据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因此投标人在申请保函时需要提供相关的信用材料以便建行进行评估。
最后,建行投标保函的收费标准还与具体的担保方式有关。
根据不同的担保方式,建行会对收费标准进行相应的调整。
一般来说,保函的担保方式分为保证金担保和信用担保两种,不同的担保方式会对收费标准产生不同的影响。
综上所述,建行投标保函的收费标准是根据保函金额、期限、投标人信用状况和担保方式等因素来确定的。
投标人在申请保函时需要根据这些因素合理支付相应的手续费。
建行将根据以上因素综合考虑,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以保障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保证了建行的风险控制和盈利水平。
希望投标人在申请建行投标保函时能够充分了解相关的收费标准,并按照规定进行申请,以便顺利完成投标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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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关于建设银行出具保函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银行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建总办字第40号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公布失效和废止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发布日期:1998年1月9日实施日期:1998年1月9日)宣布失效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发布日期】1986.10.17
【实施日期】1986.10.17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关于建设银行出具保函问题的通知
(一九八六年十月十七日建总办字第40号发出)
根据一九八六年六月二十三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进口开证保证金问题有关规定》,建设银行经办行可以为其客户出具不可撤销的信用提保函。
现对执行这项规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