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公布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等26所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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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河南省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学校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河南省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学校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河南省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学校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7.23•【字号】教办职成〔2024〕234号•【施行日期】2024.07.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河南省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学校名单的通知教办职成〔2024〕234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有关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定期公布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9〕2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备案的通知》(教办职成〔2024〕114号)要求,现将2024年河南省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学校名单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真履行管理职责。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加强对辖区内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压实招生学校主体责任,规范招生行为。

各中等职业学校不得让合作企业组织招生工作,不得委托个人和中介机构进行有偿招生服务代理,严禁合作企业以分校区名义进行违规招生。

未取得招生资质的学校不得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学历教育招生。

本科、高职中专部严禁开展一年制招生。

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不承认学历,不享受国家资助和免学费等政策,违规招生行为将记入档案。

在招生、资助管理过程中有违规行为,连续三次计入省教育厅招生和学生管理警示台帐的学校,按照违规严重程度,对学校招生、注册学籍采取限制或暂停处理。

二、科学执行招生计划。

具有招生资质的学校要结合学校自身办学能力、师资配备、场地设施等实际情况,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备案通过招收一年制的学校,每个专业招生原则上不超过100人。

各地、各学校要加大对招收一年制、非全日制学生资格的核查力度,特别是对跨省招收一年制、非全日制学生要严格控制,经过批准可以实施跨省招生的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组织招生,未经省教育厅备案,不按有关规定招收、管理学生的,停止学校招收一年制和非全日制学生的资格。

教育部关于公布首批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公布首批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公布⾸批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
名单的通知
⽂号:教职成[1999]4号
颁布⽇期:1999-11-30
执⾏⽇期:1999-11-30
时效性:现⾏有效
效⼒级别:部门规章
根据《⾯向21世纪教育振兴⾏动计划》关于重点建设50个职业教育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的精神,我部决定在今明两年内分三批遴选确定50个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

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组织推荐的基础上,经过由各⽅⾯专家组成的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作⼩组评审,我部批准天津⼤学等20所学校为⾸批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现予公布。

希望各地、各部门要⾼度重视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建设⼯作,加强对全国重点建设基地的领导,积极⽀持基地⼯作,落实配套资⾦,同时,要将全国重点建设基地和本地、本部门的基地建设⼯作紧密结合,统筹规划,共同完成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任务。

各基地学校要加强重点专业建设,充分利⽤学校现有师资、设备等资源,努⼒提⾼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办出职教特⾊,为建设⼀⽀全⾯推进素质教育的⾼素质的职业教育师资队伍作出贡献,并在全国职业教育师资基地建设中发挥⾻⼲⽰范作⽤。

附:
⾸批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名单
天津⼤学、同济⼤学、东南⼤学、西安交通⼤学、西北农林科技⼤学、天津职技师范学院、北京联合⼤学、天津中德培训中⼼、河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吉林农业⼤学、⿊龙江商学院、上海第⼆⼯业⼤学、⼭东⼯程学院(⼭东职教师资培训中⼼)、平度职教中⼼、常州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扬州⼤学、湖南农业⼤学、河南职业技术师院、顺德市梁求琚中学、四川农业⼤学
备注:
本条例⽣效时间为:1999.11.30,截⾄2022年仍然有效
最近更新:2021.02.03。

铁路系统高职学院名单

铁路系统高职学院名单

铁路系统高职学院名单一、铁路运输系统(19所)1.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原郑州铁路机械、卫生、师范学校)2.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原西安铁路运输学校、运输职工大学)3.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原武汉铁路运输学校)4.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原南京铁路运校、苏州铁路机械学校)5.山东职业学院(原济南铁路机械学校)6.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原广铁机械学校、司机学校、职工大学)7.柳州运输职业技术学院(原柳州铁路运输学校)8.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原天津铁路工程学校)9.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原株洲铁路机械学校)10.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原衡阳铁路工程学校)11.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原吉林铁路经济学校、运输职工大学)12.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原包头铁路工程学校)13.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原齐齐哈尔铁路运输职工大学)14.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原锦州铁路运输学校)15.辽宁轨道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原沈阳铁路机械学校)16.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原石家庄铁路运输学校)17.华东交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原南昌铁路机械学校)18.兰州交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原兰州铁路机械学校)19.浙江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原金华铁路司机学校)二、建筑工程系统(3所)1.石家庄铁道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原石家庄铁路工程学校)2.陕西铁道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原渭南铁路工程学校)3.哈尔滨铁道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原哈尔滨铁路工程学校)三、机车车辆工业系统(1所)1.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原株洲铁路电机学校)附录:未改建为高职的原铁路局举办的普通中专(7所)1、齐齐哈尔工程学校,2、北京铁路电气化学校,3、太原铁路机械学校,4、成都铁路运输学校,5、内江铁路机械学校,6、昆明铁路机械学校,7、乌鲁木齐铁路运输学校。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推荐“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项目”参与院校的通知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推荐“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项目”参与院校的通知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推荐“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项目”参与院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3.11.07•【文号】教高司函[2003]201号•【施行日期】2003.11.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推荐“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项目”参与院校的通知(教高司函[2003]2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根据我国劳动力市场对技能型人才的紧缺状况,教育部决定近期启动“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项目”,确定一批职业技术院校与企业合作开展数控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计算机与软件技术和护理四个专业领域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培养培训工作。

我们初步选择了一批参与院校(名单见附件)。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可在此基础上,根据本地区产业需要及高等职业院校实际办学情况,每个专业领域重点推荐2-3所在高中起点二至三年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培养工作成绩突出的职业技术学院。

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于2003年11月25日前,将推荐院校及与其合作企、事业单位名单,连同院校确定的相关专业领域二、三年制人才培养方案一并报我司。

联系人:李志宏、李津石传真:(010)66053084电子邮件:***********.cn附件:一、数控技术应用专业参与院校名单二、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参与院校名单三、计算机与软件技术专业参与院校名单四、护理专业参与院校名单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二〇〇三年十一月七日附件一:数控技术应用专业参与院校名单(53所)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山西综合职业技术学院包头职业技术学院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沈阳市高等技术学院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机械电子学院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长春职业技术学院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上海电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安徽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九江职业技术学院烟台职业技术学院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湖北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广东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技术师范学院(西校区)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西安理工大学高等技术学院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甘肃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新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分院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附件二: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参与院校名单(35所)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交通高级技工学校)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铁岭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师范大学高等技术学院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省交通职业学院湖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重庆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贵州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甘肃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附件三:计算机与软件技术专业参与院校名单(35所)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天津职业大学保定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山西财经大学经济技术学院山西金融职业学院山西大学商务学院辽宁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绍兴托普信息技术学院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南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南阳理工学院湖北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湖南怀化商业学院顺德职业技术学院重庆电子职工技术学院重庆社会工作职业学院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新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甘肃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宁夏石嘴山职业技术学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宁波大红鹰职业技术学院附件四:护理专业参与院校名单(17所)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河北医科大学沧州分院华油职业技术学院聊城职业技术学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湖北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孝感职业技术学院湖南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岳阳职业技术学院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乐山职业技术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宁波大学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实践创新高职院校333人才培养质量保证体系

实践创新高职院校333人才培养质量保证体系

实践创新高职院校333人才培养质量保证体系发布日期:2017-02-23 15:13:46【字体:大中小】【关闭窗口】【打印该页】实践创新高职院校“333”人才培养质量保证体系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华平4514601.研究背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到“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把提高质量作为重点,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发【2006】16号)提出构建具有高等职业教育特色的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教育部教职成【2015】6号文《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构建教学标准体系,健全教学质量管理和保障制度,加强日常教学管理。

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基本要求。

据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5月,我国高等职业院校数达到1,327所,在校生平均规模6057人,在校生数8,037,639人。

高等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张,高校的总体资源配置、师资的数量和质量、生均教育经费、基础设施条件、教学实验(实习)条件、生均拥有图书资料的数量等硬件资源,生师比的增高、教师教学科研负担的加重、教师进修机会的相对减少等软件资源,以及生源质量的相对下降等,均造成了对高等教育质量的不利影响。

人才培养质量关系着学校的生存与发展,是高等职业院校(以下简称高职院校)的生命线。

建立一套科学、完善、可操作、行之有效的高职人才培养质量监控体系与保障机制,是高职院校自身建设的迫切需求。

当前,我国正处于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时期,国家提出中国制造2025,构建“一带一路”的发展战略,需要大量技术技能人才支撑起整个社会的技术基础,适应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以及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类型,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备案或批准设置的部分高校本专科专业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04]148号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备案或批准设置的部分高校本专科专业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04]148号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备案或批准设置的部分高校本专科专业名单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备案或批准设置的部分高校本专科专业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04]148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你们申请增设或调整专业的请示收悉。

根据《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医药教育若干问题的意见》(国中医药办发〔2003〕4号),以及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有关本科院校的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公布同意备案或批准设置的部分高校本专科专业名单(见附件)。

名单所列本专科专业可以自2004年开始招生。

望你们充分利用高校现有的办学条件,加强新增专业的建设,切实保证教育质量。

附件:同意备案或批准设置的部分高校本专科专业名单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二○○四年六月十七日附件:同意备案或批准设置的部分高校本专科专业名单主管部门、学校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备注河北省廊坊师范学院050408艺术设计四年文学由艺术设计学专业调整衡水学院050101汉语言文学四年文学衡水学院050201英语四年文学衡水学院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理学衡水学院0806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年工学石家庄学院030101法学四年法学石家庄学院050101汉语言文学四年文学石家庄学院050201英语四年文学石家庄学院070201物理学理学石家庄学院070301化学四年理学石家庄学院0806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年工学邯郸学院030404思想政治教育四年法学邯郸学院050101汉语言文学四年文学邯郸学院050201英语文学邯郸学院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四年理学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100701护理学三年申报专业名称为高级护理山西省晋中学院050101汉语言文学四年文学晋中学院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四年理学晋中学院070201物理学理学晋中学院070301化学四年理学晋中学院070401生物科学四年理学晋中学院0806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年理学长治学院030404思想政治教育四年教育学长治学院050101汉语言文学文学长治学院050201英语四年文学长治学院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四年理学长治学院070301化学四年理学长治学院070401生物科学四年理学辽宁省沈阳航空工业学院081406服装设计与工程四年文学学位授予门类由工学调整为文学沈阳航空工业学院110103工业工程四年工学学位授予门类由管理学调整为工学主管部门、学校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备注辽宁省大连轻工业学院050405雕塑四年文学修业年限由五年调整为四年辽宁科技学院050201英语四年辽宁科技学院080201冶金工程四年工学辽宁科技学院08030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四年工学辽宁科技学院080703土木工程四年工学辽宁科技学院080901测绘工程四年工学辽宁科技学院110203会计学四年吉林省吉林农业科技学院081102制药工程四年工学吉林农业科技学院081401食品科学与工程四年农学吉林农业科技学院090103植物保护四年农学吉林农业科技学院090303*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四年农学吉林农业科技学院090601动物医学农学吉林农业科技学院100802中药学四年理学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050201英语四年文学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050203*德语四年文学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050204*法语四年文学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050207日语文学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100802中药学三年申报专业名称为中医药学黑龙江省大庆师范学院050101汉语言文学四年文学大庆师范学院050201英语四年文学大庆师范学院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四年理学大庆师范学院070201物理学理学大庆师范学院070301化学四年理学大庆师范学院0806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年理学绥化学院050101汉语言文学四年文学绥化学院050201英语四年文学绥化学院060101历史学历史学绥化学院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四年理学绥化学院070301化学四年理学绥化学院0806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年理学黑河学院050101汉语言文学四年文学黑河学院050201英语文学黑河学院050202俄语四年文学黑河学院050406美术学四年文学黑河学院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四年理学主管部门、学校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备注江苏省050101汉语言文学四年文学常熟理工学院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四年理学常熟理工学院080205Y材料科学与工程四年工学常熟理工学院080305Y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四年工学常熟理工学院080606电子科学与技术四年工学080613W网络工程四年工学浙江省丽水学院030404思想政治教育四年法学丽水学院050101汉语言文学四年文学丽水学院050201英语四年文学丽水学院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四年理学丽水学院070301化学四年理学丽水学院080603电子信息工程四年工学宁波工程学院050101汉语言文学四年文学宁波工程学院08030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四年工学宁波工程学院0806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年工学宁波工程学院080703土木工程四年工学宁波工程学院081101化学工程与工艺四年工学宁波工程学院110203会计学四年管理学浙江传媒学院050302广播电视新闻学四年文学浙江传媒学院050414戏剧影视文学四年文学浙江传媒学院050416摄影四年文学浙江传媒学院050419*播音与主持艺术四年文学浙江传媒学院050420广播电视编导四年文学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100701护理学三年申报专业名称为护理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100801药学三年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110151W医药信息管理三年安徽省黄山学院080701建筑学五年工学修业年限由四年调整为五年宿州学院050101汉语言文学四年文学宿州学院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四年理学宿州学院070302应用化学四年理学宿州学院080603电子信息工程四年工学宿州学院0806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年工学宿州学院110209W电子商务四年管理学滁州学院050101汉语言文学四年文学滁州学院050201英语四年文学主管部门、学校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备注安徽省滁州学院050408艺术设计四年文学滁州学院070102信息与计算科学四年理学滁州学院070703地理信息系统四年理学滁州学院080603电子信息工程四年福建省厦门理工学院050201英语四年文学厦门理工学院08030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四年工学厦门理工学院110102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四年管理学厦门理工学院110104工程管理四年管理学厦门理工学院110209W电子商务管理学三明学院050101汉语言文学四年文学三明学院050201英语四年文学三明学院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四年理学三明学院070201物理学四年理学三明学院070301化学理学龙岩学院050101汉语言文学四年文学龙岩学院050201英语四年文学龙岩学院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四年理学龙岩学院080603电子信息工程四年工学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100701护理学江西省南昌工程学院0806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四年工学南昌工程学院0806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年工学南昌工程学院080703土木工程四年工学南昌工程学院080801水利水电工程四年文学南昌工程学院090402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管理学山东省滨州学院030404思想政治教育四年教育学滨州学院050101汉语言文学四年文学滨州学院050201英语四年文学滨州学院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四年理学滨州学院070201四年理学滨州学院0806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年工学菏泽学院050101汉语言文学四年文学菏泽学院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四年理学菏泽学院070201物理学四年理学菏泽学院070401四年理学枣庄学院050101汉语言文学四年文学主管部门、学校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备注山东省枣庄学院050201英语四年文学枣庄学院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四年理学枣庄学院070301化学四年理学枣庄学院070402生物技术四年理学枣庄学院0806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年工学山东警察学院030501治安学四年法学山东警察学院030502侦查学四年法学山东警察学院082101刑事科学技术四年工学河南省黄淮学院050101汉语言文学四年文学黄淮学院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四年理学黄淮学院070301化学四年理学黄淮学院080606电子科学与技术四年黄淮学院080703土木工程四年工学平顶山学院050101汉语言文学四年文学平顶山学院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四年理学平顶山学院070201物理学四年理学平顶山学院070301化学四年平顶山学院110203会计学四年管理学安阳工学院08030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四年工学安阳工学院080602自动化四年工学安阳工学院0806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年工学安阳工学院081101化学工程与工艺四年南阳理工学院08030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四年工学南阳理工学院080603电子信息工程四年工学南阳理工学院0806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年工学南阳理工学院080703土木工程四年工学南阳理工学院081801生物工程四年南阳理工学院110201工商管理四年管理学湖北省黄石理工学院020102国际经济与贸易四年经济学黄石理工学院08030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四年工学黄石理工学院0806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四年工学黄石理工学院0806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理学黄石理工学院081001环境工程四年工学黄石理工学院110104工程管理四年管理学湖南省湘南学院070302应用化学四年理学主管部门、学校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备注零陵学院081801生物工程四年理学湖南人文科技学院030404思想政治教育四年法学湖南人文科技学院040201体育教育四年教育学湖南人文科技学院050101汉语言文学四年文学湖南人文科技学院050201英语四年文学湖南人文科技学院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四年理学湖南人文科技学院070201物理学四年理学长沙学院050101汉语言文学四年文学长沙学院050201英语四年文学长沙学院070202应用物理学四年理学长沙学院070302应用化学四年工学长沙学院08030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四年工学长沙学院110206旅游管理四年管理学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100501中医学三年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100505W中西医临床医学三年申报专业名称为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100551W中医骨伤三年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100552W针灸推拿三年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100701护理学三年申报专业名称为护理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100802中药学三年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100251S妇幼保健三年试点专业,申报专业名称为妇幼卫生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100301临床医学三年100304*医学检验三年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100701护理学三年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100801药学三年广东省广东警官学院030101法学四年法学广东警官学院030501治安学四年法学广东警官学院030502四年法学广东警官学院030507W经济犯罪侦查四年法学广东警官学院082101刑事科学技术四年工学广东金融学院020102国际经济与贸易四年经济学广东金融学院020104金融学四年经济学广东金融学院020107W四年经济学广东金融学院050201英语四年文学广东金融学院110202市场营销四年管理学广东金融学院110203会计学四年管理学主管部门、学校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备注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100301临床医学三年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100304*医学检验三年申报专业名称为医学检验技术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100401口腔医学三年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100701护理学三年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100801药学三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师范学院050406美术学文学广西财经学院020102国际经济与贸易四年经济学广西财经学院020103财政学四年经济学广西财经学院020104金融学四年经济学广西财经学院110201工商管理四年管理学广西财经学院110202市场营销管理学广西财经学院110203会计学四年管理学重庆市重庆科技学院080102石油工程四年工学重庆科技学院080201冶金工程四年工学重庆科技学院080602自动化四年工学重庆科技学院110203四年管理学贵州省贵阳学院030101法学四年法学贵阳学院030404思想政治教育四年法学贵阳学院050101汉语言文学四年文学贵阳学院050201英语四年文学贵阳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四年理学贵阳学院0806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年工学云南省红河学院0806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四年工学昆明学院(筹建)020102国际经济与贸易四年经济学试办专业昆明学院(筹建)050101汉语言文学四年文学试办专业昆明学院(筹建)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四年理学试办专业昆明学院(筹建)08030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四年工学试办专业——结束——。

教育部关于公布备案的16所高等职业学校名单的通知-教发函[2004]188号

教育部关于公布备案的16所高等职业学校名单的通知-教发函[2004]188号

教育部关于公布备案的16所高等职业学校名单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关于公布备案的16所高等职业学校名单的通知(2004年6月19日教发函[2004]188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0〕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备案问题的通知》(教发厅〔2001〕6号)的有关规定,现同意将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设立的16所高等职业学校予以备案(名单见附件)。

其中涉及中等卫生学校参与组建的忻州职业技术学院,原则上不能举办医学类专业,因特殊情况确需举办的,须按有关规定报我部批准。

教育部同意备案的高等职业学校名单(计16所)┏━━┯━━━━━━━━━━━┯━━━━━━━━━━━┯━━━━━━━━┯━━┓┃序号│学校名称│建校基础名称│主管部门│备注┃┠──┼───────────┼───────────┼────────┼──┨┃ 1 │山西工商职业学院│山西工商专修学院(资源)│山西省教育厅│民办┃┠──┼───────────┼───────────┼────────┼──┨┃ 2 │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太原电力学校│山西省│┃┠──┼───────────┼───────────┼────────┼──┨┃ 3 │忻州职业技术学院│山西省忻州商校│山西省│┃┃││忻州市卫生学校││┃┃││忻州市文化艺术学校││┃┃││忻州市农业机械化学校││┃┠──┼───────────┼───────────┼────────┼──┨┃ 4 │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河北省妇女干部学校│河北省│┃┠──┼───────────┼───────────┼────────┼──┨┃ 5 │河北通信职业技术学院│河北省邮电学校│河北省│┃┠──┼───────────┼───────────┼────────┼──┨┃ 6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交通高级技工学校│内蒙古自治区│┃┠──┼───────────┼───────────┼────────┼──┨┃7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浙江长征财经专修学院│浙江省教育厅│民办┃┃││(资源) ││┃┠──┼───────────┼───────────┼────────┼──┨┃8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广东外国语师范学校│广东省│┃┠──┼───────────┼───────────┼────────┼──┨┃9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区直机关干部业余大│广西自治区│┃┃││学││┃┃││广西供销学校││┃┠──┼───────────┼───────────┼────────┼──┨┃10│广西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广西贸易经济学校│广西自治区│┃┠──┼───────────┼───────────┼────────┼──┨┃11│广西演艺职业学院│广西艺术学校│广西自治区教育厅│民办┃┠──┼───────────┼───────────┼────────┼──┨┃12│广西东方外语职业学院│新建│广西自治区教育厅│民办┃┠──┼───────────┼───────────┼────────┼──┨┃13│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南宁电力学校│广西自治区│┃┠──┼───────────┼───────────┼────────┼──┨┃14│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云南省体育运动学校│云南省│┃┃│院│││┃┠──┼───────────┼───────────┼────────┼──┨┃15│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民办云南经济管理学校│云南省教育厅│民办┃┠──┼───────────┼───────────┼────────┼──┨┃16│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云南省文化厅职工大学│云南省│┃┃││云南省艺术学校││┃┗━━┷━━━━━━━━━━━┷━━━━━━━━━━━┷━━━━━━━━┷━━┛——结束——。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10.16•【字号】教学〔2024〕320号•【施行日期】2024.10.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320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着力构建应用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拓宽中职学生升学渠道,经研究决定2025年我省继续开展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对口招生”)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对象具有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2025年应届中职毕业生。

非豫户籍一年制中职毕业生(随迁子女除外)不得参加我省对口招生。

二、招生高校、专业和计划对口招生高校见附件1,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另行通知。

其中,对口本科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安排,鼓励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在年度招生规模内加大对口本科招生计划安排力度,每个招生专业应安排不少于80人;对口专科招生计划由各高校在招生规模内自主安排,各高校应充分考虑对口招生时间调整对计划安排的影响,科学合理安排对口招生、高职单招以及普通高招计划结构,对口招生未完成的计划可调整至高职单招、普通高招使用。

招生专业必须是经审批或备案设置的专业,专业名称和专业类属符合教育部颁布的现行专业目录要求,且属于《河南省2025年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中的“报考高校专业名称”范围之内。

各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公布的对口招生专业数量不少于本校职业本科专业数量的50%。

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应符合附件2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名称与报考高校专业名称对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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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公布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等26所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结论的结论的通知【法规类别】高等教育职业与职工教育【发文字号】教高函[2004]4号【发布部门】教育部【发布日期】2004.03.02【实施日期】2004.03.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教育部关于公布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等26所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结论的结论的通知(教高函[2004]4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为了推动高职高专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2003年,我部组织了对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等26所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试点。

根据专家组的考察意见,经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委员会审议,现确定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永州职业技术学院等8所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结论为优秀;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九江职业技术学院、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淮南职业技术学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宁波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辽宁对外经贸职业学院、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等15所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结论为良好;济宁职业技术学院、贵州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海南职业技术学院等3所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结论为合格。

希望各学校及其主管部门继续遵循“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认真研究专家组的评估意见,巩固和发展办学成果,进一步做好改革与建设工作,促进人才培养工作向更高的水平迈进。

附件:专家组对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等26所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意见(分学校)教育部二〇〇四年三月二日附件:专家组对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意见受教育部的委托,专家组一行9人,于2003年9月15日至19日,依据《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对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的人才培养工作进行了实地考察,形成评估意见如下:一、总体印象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有着长期职业教育的实践经验,形成了严谨、规范的工作作风。

为了迎接评估,组织了广泛的宣传发动工作,形成了学习研讨教育思想的热潮,激发了全校师生员工更新观念、认真总结、自觉整改的积极性。

学院主管部门对评估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

河南省教育厅和郑州铁路局领导多次亲临学院指导,郑州铁路局拨专款用于设施、条件的改善,有力地促进了学院的建设与发展。

从整体看,“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在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已经初见成效。

二、主要成绩和特色1.学院“服务铁路、面向社会”、“主动适应、主动服务”的办学指导思想明确,高职教育定位准确,能够按照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培养要求创新办学模式、积极探索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并且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走上了快速发展的道路。

2.党政班子年轻、团结;勇于超越、敢于创新;有实干与奉献精神。

学院教职工队伍凝聚力较强,人气旺、干劲足,呈现出积极向上的良好势头。

3.教学的中心地位突出,投入、分配、激励等政策向教学、教师倾斜力度较大,形成了一支富有上进心和进取精神的教师队伍。

管理、服务等部门为师生服务的意识较强。

4.教学基础设施齐全,质量较高。

实践教学条件优良,能较好地满足实践教学需要。

主干专业的校内实训基地在同类学校中居先进水平。

5.学院非常重视高职高专教育研究工作,投入力度大。

围绕人才培养过程的优化和毕业生就业能力的提高,依托行业的优势与支持,开展了大量的研究与实践。

在建立“融入式”产学合作教育模式,开发应用现代教育教学技术、建设实物设备、仿真教育、虚拟实训、多媒体教学为一体的综合实践教学基地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扎实、有效、可供借鉴的阶段成果,形成了自己的特色。

6.学院在管理上体现了铁路系统的优良传统,制度健全、实施到位,并有比较完善的监督、考核办法。

教学文件比较齐全,质量较好。

社会需求调研、毕业生跟踪调查、用人单位反馈信息调查已形成制度,并能进行系统分析,由此改进专业结构的调整和培养方案的优化。

7.重视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社团、创新协会、文艺、体育等活动十分活跃。

教职工参与其中,起到骨干、指导作用。

8.重视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毕业生初次就业率高,用人单位普遍评价较好。

学院在铁路系统和社会上享有较高的声誉。

9.学院在人才培养工作中形成特色,特别是在培养铁路建设需要的特色人才,从优化人才培养过程、提高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出发,开展人才培养工作。

三、主要问题和建议1.学院在发展过程中并入了“医学”与“教育”两个学院,专业门类差别较大,校区又不相连,必须加大体制改革的力度,加快融合的步伐,尽快实现资源优化、优势互补、整体提高的目标。

2.师资队伍总体上处于较好的状态,但在不同的专业间存在着结构上的不平衡(如职称、学历、专业带头人等),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并加大改善的力度。

此外,由于青年教师的比例比较高,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青年教师双师素质、教学水平的提高也是当务之急。

3.近年来,随着高教大众化步伐的加快,高职学生的入学门槛明显降低,因此,加强对现代教育理念、成才规律的研究与宣传,探索更加具有针对性、更加富有成效的素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是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

4.目前,学院占地面积较小,并且分散,已经成为阻碍学院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

即使维持现有规模,与许多同类院校相比,师生生活、活动空间和绿地面积都比较小,希望主管部门给予关注并帮助解决。

专家组对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意见受教育部的委托,专家组一行8人,于2003年9月21日至25日,依据《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对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的人才培养工作进行了实地考察,形成评估意见如下:一、总体印象深圳职业技术学院领导高度重视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首先在思想上统一认识,明确了评估的意义和目标;其次,在全院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发动,全面启动了“迎评创优”工作,动员全体师生积极参与评估建设工作;第三,学院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逐项落实、成效显著。

广东省教育厅主要领导关心、支持学院的评估工作,对具体进程作了重要指示。

深圳市委、市政府在学院评估建设的过程中给予了大力支持,市委领导亲临学院指导,市政府拨出专款1304万元用于学院的评估建设工作,并积极解决了制约学院发展的瓶颈问题。

自开展评建工作以来,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通过开展评建工作,全面总结和回顾了建校十年来的经验,找差距,边评边改,“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初见成效,学院的人才培养工作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二、主要成绩和特色1.学院坚持正确的办学指导思想,定位准确。

建院十年来始终坚持为深圳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的办学宗旨,培养一线的技术应用型人才和管理人才;并且提出了瞄准世界一流,把学院建成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的发展目标,走上了快速发展的道路。

2.学院地处深圳特区,经济发达,市场需要众多的各类技术应用型人才,广东省教育厅、深圳市高度重视职业技术教育,在经费投入、政策保障方面始终给予深职院实际的支持;近几年学院培养的人才受到了社会的普遍欢迎,由此使学院步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

3.学院党政班子团结进取、乐于奉献;勇于超越、敢于创新,始终走在改革的前沿,专心致志地投入高职教育的发展。

学院的教师、干部敬业团结、凝聚力强,对学院有高度的认同感,呈现出积极向上的良好发展势头。

4.学院十分重视高职理论的研究,积极探索和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借鉴和吸收国内外高职教育的先进理论,坚持产学合作教育的方向,形成行业、企业参与学院人才培养工作全过程的有效机制。

大胆改革、勇于实践,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获得了多项国家级或省市级的教学成果奖,在全国高职教育中起到了示范和带头的作用。

5.学院的教学中心地位得到确立,教师的主导作用得到保证。

学院的投入、分配、激励等政策向教学、教师倾斜,力度大,效果好;在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双师”素质队伍建设方面,也取得了明显成效,已形成了一支基本适应高职教育发展要求的教师队伍。

6.学院坚持通过政府投入、自筹资金、企业捐赠、自我开发、银行贷款等各种途径,加大对教学基础设施的投入,特别是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在全国高职院校中居领先水平,其专业综合性强、技术先进、条件优良、功能完善,构建了与职业岗位相适应的实践教学体系和考评办法,并建立了众多的职业资格考点,为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以及与社会职业资格证书接轨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7.学院高度重视专业教学改革和建设,围绕提高毕业生就业竞争能力,适时地按照市场和社会的需求,不断优化培养方案,强化课程内容改革。

经费投入力度大,在教材建设、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现代教育教学技术手段运用、教学质量监控和保证体系建立等方面都取得了实际的成果,形成了自身的优势和特色。

8.学院已建立了一支精干高效,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较高,为师生服务意识强的管理队伍。

在教学、学生、人事、行政、财务等方面均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并能落到实处,同时有完整的配套措施及考核、监督机制。

特别是通过人事制度改革,调动了广大干部、教师的积极性,推进了学院办学效益和办学水平的提高。

9.学院重视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将素质教育渗透到学生教育与管理的全过程,在校内成立了各种学生社团、创新协会,如学生网络中心、设计学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活动十分活跃。

教师能参与其中,并起到骨干、指导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0.学院坚持以就业为导向,重视学生就业工作,构建主动适应社会需求的就业工作新机制,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积极开展社会需求调研、毕业生跟踪调查、用人单位反馈信息调查等,并能进行系统分析,由此改进专业结构的调整和培养方案的优化。

毕业生就业率高,用人单位普遍评价好,学院声誉不断提高。

11.专家组对于学院申报的三个特色项目给予认同:(1)创建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深职院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素与实践(2)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运行--深职院校内实训基地建设的体会(3)全方位合作全过程参与多形式推进--深职院产学合作教育的总结三、主要问题和建议1.为适应规模的扩展以及深圳市经济发展的需求,学院在增设新专业的过程中,要特别重视师资队伍的建设,加大对专业带头人的培养力度;注意系和专业之间师资队伍结构的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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