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出资人制度
三级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三级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规范子公司运作,提高经营效益,保障公司及子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立的三级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
第三条子公司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经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合规开展业务。
2. 独立经营: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应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 战略协同:子公司应与公司战略目标保持一致,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4. 风险可控: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防范经营风险。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子公司应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明确各自的职责。
第五条董事会负责制定子公司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和投资计划,监督管理层执行情况。
第六条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决策执行情况,维护公司及子公司合法权益。
第七条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策,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子公司正常运营。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八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
第九条子公司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条子公司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及时向公司报送财务状况。
第十一条子公司应加强成本控制,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章投资管理第十二条子公司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规性:投资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发展战略。
2. 可行性:投资项目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
3. 效益性:投资项目应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第十三条子公司投资决策应经董事会批准。
第五章内部控制第十四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防范经营风险。
第十五条内部控制体系应包括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等方面。
第十六条子公司应定期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第六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七条公司对子公司进行定期监督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经营业绩:包括收入、利润、成本等指标。
国有资本收益收缴与预算管理制度若干问题的思考

摘要:随着2007年央企资本收益收缴预算的试行以及2008年全国各省市国有资本收益收缴与预算管理的全面展开,国有资本收益收缴与支配已经进入全面实质操作阶段,各地均制定了相关试行条例。
但作为一项试行的新制度,国有资本收益收缴与预算仍然在相关法规、企业制度、财政制度等相关方面存在有争议的问题。
本文将从资本收益的收缴和预算支配两个方向对国有资本收益相关制度进行思考,进而对我国正在试行的国有资本收益相关制度提出改进建议。
关键词:国有资本收益;资本收益收缴;资本预算管理一、国有资本收益收缴与预算的历史和现状国有企业资本收缴并不是一个新的领域,从我国建国以来,国有资本收益的上缴一直在实行,直到1994年国家进行税制改革时,考虑到企业承担的沉重历史包袱,暂停向企业收缴利润。
而近年来,经过一系列改革。
国企已经从总体上走出困境。
统计显示,2003-2006年,中央企业实现利润由3006亿元增加到7547亿元,增长151.1%。
但1994年以来,国企。
包括处于垄断行业拥有高额利润的国企,从未向国家上缴税后利润。
此时,国家向国有企业收取投资收益,就有了进一步规范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的现实意义。
2007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决定中央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从2007年起进行试点,2008年开始实施。
同年12月中旬,财政部和国资委制定发布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资源型国企上缴利润的10%;一般竞争性国企上缴5%;军工、转制科研院所国企暂缓3年上缴或者免交。
二、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及预算管理的问题分析(一)国有资本收益收缴问题分析国有资本收益的收缴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收多少?怎么收?交给谁?但具体来说,资本收益的收缴过程中还有很多细节问题值得注意。
1、分红率的依据缺失。
“从企业角度来说。
收多少就是分红率的问题”,对于《暂行办法》规定的5%、10%,应该说还有很多值得商榷的地方。
建立政府出资人制度是国有资本营运体制改革的基础

维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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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大庆 市专 家咨询委 员会 办公 室主任 苏德 明
础
随着 产 权制 度 改革 的不 断深 入发展 , 在普 遍 实行 公 司制 、 份 股
权 的利 益 主 体 有 四种 成 分 : 即全
国人 民 、 级 政 府 、 营 者 、 业 各 经 企
营公 司是 国有 资 产所 有 权 的经 营 主体 , 主要 从 事 货 币 ( 资 本 ) 或 经 营, 以投 资 方 式 对 基 础 企 业 实 行 控股、 股 , 参 收取 国有 资 产 的投 资 收 益 , 持 股 比例 向 投 资企 业 委 按 派 产权 代 表 , 使 与 国 有 资 产 投 行 资 主体 权 益 相 关 的 职 能 , 资 产 对
营机 制 , 立现 代企 业 制 度等 , 建 都
是 十 分 必要 的。
要投 资 , 向 政 府 伸 手 要 钱 或 请 都 财政 担 保 向银 行 贷 款 , 以致 造 成 企业 负 债 高 , 经济 效 益低 。再 者 , 对企 业 经 营者无 任 何 实 质性 的约
束 和监 督 , 往是 “ 了和 尚穷 了 往 富
的 问题 。通 过 建 立 这 项 制 度 , 实
府 出资 人制 度 的必 要 性 和进一 步 完善 我 市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 营 机 运 制 问题 谈谈 看 法 。
一
表决 权 , 时 接 受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同
委 员会 的监督 和 考核 。 第三 , 立 政 府 出 资人 制 度 建 是 完善 激 励 约 束 机 制 , 动 各 方 调
合伙人规章制度

合伙人制度1 什么是合伙人制度?合伙人公司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拥有公司并分享公司利润,合伙人即为公司主人或股东的组织形式。
其主要特点是:合伙人共享企业经营所得,并对经营亏损共同承担无限责任;它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参与经营,也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自负盈亏;合伙人的组成规模可大可小。
法律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1997年2月2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通过,1997年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二号公布,自1997年8月1日起施行。
)合伙是一种古老的企业组织形式,最初是起源于加足够该有的一种经营形式,具有悠久的发展历史。
在公元前18世纪的古巴比伦《汉穆拉比法典》就规定了合伙原则,在罗马共和国,合伙高度发达,法律对合伙人的性质以及权利义务已有了相当明确的规定。
2 职业合伙人这个概念由杭州宏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首创(下简称宏创)。
职业合伙人是合伙创业的个人,与宏创企业是合伙关系,宏创企业提供全新的创业平台、资源及股份。
合伙人与客户是协作关系,合伙人的事业就是协作客户事业成功,创造价值、分享利益。
职业合伙人以收益、个人发展和回馈社会为目标,通过建立商圈,创新,专业服务,与宏创企业、客户协力合作,共创和共享财富。
2.1职业合伙人事业职业合伙人事业包括以下方几方面:2.1.1建立商圈签约50家客户:根据宏创职业合伙人事业制度的规定,所有加盟职业合伙人,都要签约50家直接协作的企业或个人,并亲自服务和维护客户关系。
长期合作,以锤炼能力和稳定收益,作为安身立命的基础,犹如自耕农。
2.1.2服务客户服务5种客户:1、50家直接签约的客户,那是衣食父母;2、职业合伙人的客户,那是你个人产品的销售通路;3、职业合伙人团队,那是你的师爷、徒弟、伙计;4、你的亲朋好友,那是你帮助他人,获得成长和快乐的源泉;5、社区居民,是你学习和成长的人文伙伴。
我们每一个职业合伙人直接服务的人是有限的,但是,通过我们创造的产品和文化,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帮助和影响很多的人,1万,10万,百万,或者更多。
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制度建设探索与思考

一、我省国企法律风险防范制度建 设探索
(一)关于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出资人制度。 3、关于企业风险防范。 经营和监管企业,必须倾全力关注的两个问题, 一是回报,二是风险。企业是以赢利为目的的经 济组织,不挣钱就失配置中的基础性 作用。市场是风险的集合体,经营企业就是经营 风险。要最大限度的赢取利润,最大限度的防范 风险。而企业风险中最主要的是法律风险。如何 通过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防范、转移法律风 险,是出资人和企业法人面临的重大课题。
一、我省国企法律风险防范制度建 设探索
(二)关于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制度建 设的相关理论。 2、企业法律风险的主要特征。 (4)企业法律风险发生形式的关联性。在 企业风险体系中,许多风险并不是截然分 开的,往往可能互相转化,存在交叉和重 叠。法律风险与其他各种风险的联系最为 密切,关联度最高。
一、我省国企法律风险防范制度建 设探索
一、我省国企法律风险防范制度建 设探索
(二)关于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制度建 设的相关理论。 3、企业法律风险的表现。 (2)合同法律风险。在合同订立、生效、 履行、变更、转让、终止及违约责任的确 定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利益有 可能遭到损害。在座各位同学有一部分可 能在毕业后进入国有企业专门从事这方面 的工作,到时候你们应该有更深的体会。
(二)关于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制度建 设的相关理论。 2、企业法律风险的主要特征。 (5)企业法律风险发生后果的可预见性。 法律风险是由法律规定的原因产生的法定 后果,因此事前是可以预见的,可以通过 各种有效手段加以防范和控制。
一、我省国企法律风险防范制度建 设探索
(二)关于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制度建设的相 关理论。 3、企业法律风险的表现。 (1)国企设立中的法律风险。在设立国企的过 程中,国企的发起人是否对拟设立的国企进行充 分的法律设计,是否对国企设立过程有了充分的 认识和计划,是否完全履行了设立国企的义务, 以及发起人本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法律资格,这些 都直接关系到拟设立国企能否具有一个合法、规 范、良好的设立过程。
新兴铸管:高效管控的央企先锋

实,这完全符合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路径,是对国有物权法律体系的完善。
大家认认真真按照这个办,企业肯定能做好。
不管是国企、民企、三资企业,不管是什么所有制,搞得好关键在体制机制,就是要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机制,干不好得下台,不是旱涝保收。
国资委管大事,我觉得国资委这点做得非常好,外部人不了解,比如符合主业的投资是备案。
荣融主任2007年底就不断提醒中央企业要做好过冬的准备。
中央企业这几年快速发展,得益于国资委有一套严格的激励约束办法。
合理不合理?别提那个问题。
反正要进步,国有资产要保值增值。
央企董事会建设现在32家了,可能逐步全部要推——看出好处来了。
和世界知名品牌的企业。
我觉得我们大部分人都是这么想的,把待遇问题放在次要位置,不是像外界一说中央企业领导人拿多少钱——外界有时候不了解国资委的考核体系。
我们要真正为企业争光,就是荣融主任提出来的:行业第一,世界领先。
某发达国家有个大铸管企业,2006、2007年的时候,挺傲,说你中国的铸造业还行?他们找到部委的领导,被介绍给新兴铸管股份公司。
第一次见面,谈半个小时,很傲,就想着怎么收购中国的铸管厂——谈到这个份上,我们就不用谈了,我说请你派两个人到中国来,到我们企业去看,看完我们再说。
他们派了销售副总、总工程师,看了后到北京来说,看了你们工厂,马上我们想掉眼泪。
他再不说他占大股,就开始谈百分之五十对五十。
我说去你们工厂看看。
我们看了该国四大铸管企业的两个厂,看完以后,我们开始说不,你没有什么技术。
你说你有资金,我们不缺资金。
他这个时候就不牛了,倒过来谈三、七开股权,我们占七。
所以,真的要在国际上有自己的品牌。
我们已经走出去了,新兴铸管现在是世界前两位。
我们上上下下就是这个想法:打造出六个世界最强最大。
《董事会》:您如何看待目前央企和地方国企的建立规范董事会工作?刘明忠:推进董事会建设是完全正确的,这是一次革命。
通过这次革命,把出资人代表真正落实到外部董事大于内部董事的董事会,出资人代表层层落新兴铸管集团探索了一条个性化公司治理道路:董事会建设与集团公司管控一体化,公司治理和集团管控有机结合,以“管控”传承“治理”,以“治理”承载“管控”,管好人、事、资产。
建立兵团国有资产监管运营体系和出资人制度的几个问题

农 村 ( 场 ) 革 与 发 展 XN I G SA EF R S EC O NO M Y 农 改 I A T T A M JN
— —
体 系 和 出 资 人 制 度 的
几 个 问 题
资 公 司。
3 国 有 资产 实体 经 营权 主体 的重 构 。 . 资 产 实 体 经 营 权 主 体 即 实 际 占有 资 产 的 企
按照 “ 国家 所 有 、 分级 管 理 、 权 经 营 、 授
权 主体 , 立 三 级 国 有 资 产 运 营 体 系 , 国 建 在
分 工 监 督 的原 则 , 立 兵 、 建 师两 级 国 有 资 产 这种 设 计 ,能 够 有效 避 免兵 团 行 政 管理 权 管 理 体 制 , 此 基 础 上 , 成 国 有 资 产 行 政 在 形 有 产权 主 体 层 次 上 分解 政 府 职 能 , 实现 “ 政 对 国有 资产 运 营 的行 政 干预 , 有 利 于 国 有 管 理 和 经 营 运 作 两 个体 系 及 国 有 资 产 产 权 资 分开 ”, 同时 分 解 国 有产 权 管理 权 与 国有 营 主体 。 1 国 有 资产 所 有 权 管 理 主 体 的 构造 。 .
一
、
资产运营体 系
建立 国有 资产 监 管 运 营体 系 和 出 资 人
制 度 ,最 重 要 和 最 关键 的 就 是 构 造 三 级 产
产 的具 体 经 营活 动 ,而 是 依 靠 投 资 所 获 得
作
的法 律 认 可 的股 权 对 所 投 入 企 业 的 资 产 运
营进 行 监 督 , 享 有 收 益权 和 处 置 权 。以上 并
能 有 : 彻执 行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的法 律 、 规 贯 法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内在机制研究

口文 /李艺苑
一
、
国有 资 产 改 革 的 成 本 因 素分 析
成 关系到三层经营主体能否衔接好 的问题 , 用分析 。从改革成本的承受主体来看 , ( ) 二 政治成本和 经济成本 变动 的分 新体制将 过去政府 部 门分权 管理 国有企
彼 长 的 。但 改 革 力度 不 够 , 国有 资产 经营 改善 国有 企 业 员 工 的 收 入 , 有 助 于 从 总 这
而新体制使 国 2 、现有 国有资产管理体 制下的管理 的不 良局面难 以扭 转,经济成本就会高; 体上 降低改革的社会 成本 。
权 限 和 经 营 目标 问题 。 结合 式 管 理 将 过 反 之 , 革 力 度 大 , 能有 利于 扭 转 国有 有企业失去了政府的有关保护, 三 改 可 国有企业 去 政 府 部 门对 国 有 企 业 的 多 头 管 理 归 位 资产经营不 良局面,会 降低经济成本 , 但 改 革 中卸 下 的 有 关 包 袱 就 要 由 社 会 来 承
直接管理 国有企 业转变为经 营 国有 资产 此 , 必 要 进 一 步解 放 思 想 , 变 我 们 传 有 改
二 、 有 资 产 改革 的效 益 问题 分 析 国
的角 色转 换, 解决了 国有企业长期存在的 统的政治优先指导思想, 认识到经济成本
( ) 一 经济、 政治效益 目标分 析。就 经
一
这个改革成本的增加会对政府推进 治所有 , 然而三级 政府如何划定各 自的国 有 制 经 济 基础 造 成 不 良影 响 方 面 的 代价 ; 成本 ,
另一方面新体制 有 资 产 归属 范 围 , 一 个关 系 到 国有 资产 经济 成本是指造 成国有资产 明里 或暗里 改革 的决心有消极影响; 是 有 助 于 国有 企 业 改 善 经 营 质 量 , 利 于 国 有 能 否 得 到 有 效 管 理 和 各 级 政 府 利 益 平 衡 亏损及流失方面的代价 。从表面上看, 政 从而从总体上有利于 的重 大 问题 , 就 要 求 处 理 好 多 方 面 的 关 治成本和经济 成本 在一定程度 上是此消 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这 系, 以应对各种成本变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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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出资人制度
三级出资人制度是中国国有企业管理中的一个层级结构,通常指的是在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中,从最高层的出资者到最终运营实体之间通过三个层级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层管理。
具体而言:
1. 第一级出资人:通常指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本所有权的机构,如国务院国资委(State-owned Assets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Commission of the State Council),它直接或间接持有国有企业的股权,并对全国范围内的中央所属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2. 第二级出资人:是国资委下设或者直接控制的大型企业集团或母公司,例如中油集团这样的央企。
它们接受国资委的委托,对其下属子公司进行投资并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3. 第三级出资人:由第二级出资人投资设立或控股的子公司,这些子公司通常是业务执行层面的实体,如中油股份以及更下一级的股份企业。
每一级都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需要接受上级公司的战略指导和监督。
在这种三级架构中,各级出资人都承担着相应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公司治理机制来决策重大事项,同时负责管理和监督所出资企业的日常运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