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机构投资人基本情况登记表(法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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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报告事项表(表5)

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报告事项表(表5)

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报告事项表(表5)
注:1.保险中介集团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报送本表格:公司名称或住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变更,5%以上股权结构变更或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变更,公司章程修改,公司设立、收购、合并、撤销子公司,成员公司发生重大关联交易,集团终止,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或者发生的重大战略投资、重大投资损失,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保险中介集团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风险控制的重大事件或者突发性事件;2.需同时附以下材料:有关决议或者决定、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公司名称或住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还应报送变更后的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5%以上股权结构变更或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变更的,还应报送转让协议书;注册资本增加的还应报送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保险公估集团公司除外);增加股东的还应报送《保险中介服务集团投资人基本情况登记表》;章程修改的,还应报送修改后的公司章程;集团终止的,应当提供操作流程、原集团内各公司的员工及债权处置方案等;成员公司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以及其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风险控制的重大事件或者突发性事件,应附详细书面材料说明情况及处置方案等;3.填写内容须用计算机打印,并加盖印章方为有效;4.涉及许可证记载事项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领取新保险许可证;5.联系电话处需同时填写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号码;6.应同时在中国保监会指定的信息系统中提交报告,并与纸质材料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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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性保险代理机构及保险中介集团经营情况检查表格

全国性保险代理机构及保险中介集团经营情况检查表格

附表 1-1 :全国性保险代理机构及保险中介公司经营状况检查表公司名称:负责人:检查人员:检查日期:评估自查自纠(全国性代理公司及保险中介公司填写)控制措施(评估点)健全性(制度名合理性(制度内容有效性(控制措施执存在弊端及整改措施分值称)描述)行状况描述)内控要素结合公司制度,检查对应控制措施是公司拟定的制度中说明制度规定在本质对应评估点存在问题填写说明否已拟定的明确规对应控制措施的具经营过程中如何被执描述,并说明采用了定,列示相关制度体描述行。

哪些整改措施。

名称。

一、法人治理①股东及拟任高管人员真实且吻合监4管要求。

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制度要求,成立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 (会)。

明确股东2(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议事制度和决策程序、权益、义务及其内部控制中的职责。

1、治理结构③全国性保险代理机构、保险中介集-团成立独立董事制 ,以书面形式规定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产生程序、权益443义务,并邀请吻合要求的独立董事。

成立外面监事制度,邀请吻合要求的-外面监事。

④经理层成员相对牢固,经理层成员2变动及时履行相关报备手续。

检查结果(看守部门检查人员填写)健全性评估( 50% )有效性评估(50%)控制措施可否被明确评分控制措施可否被有效履行评分可否已对控制措施拟定明确依照制度履行状况进行评分,满评分制度规定。

“是”则得该评分是该评估议论分50% ;若该评小计估议论分 50% ,“否”则0 估点健全性评分为0 ,则有效性分评估也为 0-44 -2、激励拘束机①推行股权激励的机构拟定股权激励2制推行方法,并合规推行股权激励二、风险管理①成立明确的风险管理制度、鉴别并3、重点风险点控制自保件业务、阴阳保单、股权激50鉴别及控制励、制售假保单、推行假招聘等风险。

4、组织架构①拟定组织架构管理手册。

明确组织架构设置,说明部门、岗位职责和报20告关系 ,明确重点岗位、特别岗位、不相容岗位及其控制要求。

投资者基本信息表(机构)

投资者基本信息表(机构)

投资者基本信息表(机构)机构名称*机构类型机构证件类型机构证件编号有效期机构资质证明资质证书编号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注册资本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或负责人姓名性别年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职务电子邮箱证件有效期联系方式座机移动电话办公邮编办公地址指定授权经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职务电子邮箱证件有效期联系方式座机移动电话办公邮编办公地址与该机构关系是否为下列机构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所规定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或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或者备案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第(三)款所规定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是()否()或者第(四)款的规定,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资产规模*私募基金或者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者,最近三个月月末资产均超过(含)人民币1000万元是()否()是否存在实际控制关系否(),是()请说明:交易的实际受益人本机构(),其它机构或个人()请说明:是否有不良诚信记录否(),是()请说明:本机构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完整性,并对其承担责任。

机构指定授权经办人签字:年月日经办人签章:募集机构盖章:复核人签章:年月日*注1:“机构类型”参照协会《基金行业数据集中备份接口规范(试行)》的规则适用*注2:私募基金投资者须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一定时期”的规定。

保险代理机构投资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保险代理机构投资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保险代理机构投资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法人股东)
注:
1.投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出资资金应自有、真实、合法,不得用银行贷款及其他形式的非自有资金投资。

法人股东上一年末(设立时间不满一年的,出资日上一月末)净资产应不为负数。

2.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背景介绍资料(如经营范围、上年度主营业务开展情况等);出资来源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法人股东出资前银行账户对账单等能证明其货币资金大于出资额的材料以及加盖公司公章的上年度末(设立时间不满一年的,出资日上一月末)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本机构及下属分支机构最近3年未受过法律、行政法规处罚的声明。

若最近3年曾受过法律、行政法规处罚,须另附材料说明具体情况;保险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投资人为境内企业法人的,还需提供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以及投资资金来源符合中国反洗钱法律法规的声明、投资人最近3年未受反洗钱重大行政处罚的声明;投资人为境外金融机构的,还需提供投资人采取的反洗钱措施以及接受金融机构所在地反洗钱监管的情况、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以及投资资金来源符合中国反洗钱法律法规的声明、投资人最近3年未受金融机构所在地反洗钱重大行政处罚的声明。

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备案

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备案

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备案指南(2017年8月)一、法人机构备案经营保险公估业务的机构,应满足《中国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及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条件,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保监局提交备案材料(纸质版1份,电子版请扫描成PDF版本并刻成光盘1 份),同时通过中国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备案”子系统(/web/index_gg.jsp)进行网上申报相关材料。

申请备案的机构应先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web/)——“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备案”——“备案要求及材料下载”中下载相关文件并学习、掌握相关文件内容。

(一)应满足的条件。

1.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保险公估机构的股东或者合伙人:最近3 年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刑罚;因涉嫌重大违法犯罪正接受有关部门调查;最近3 年内因严重失信行为在人民法院、商业银行、工商部门、自律管理组织等单位有不良记录;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不能投资企业;中国保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认定的其他不适合成为保险公估人股东或者合伙人的情形;2.股东或者合伙人出资资金自有、真实、合法,不得用银行贷款及其他形式的非自有资金投资;合伙制的机构合伙人与公司制的机构股东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是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评估师。

3.机构应具备日常经营和风险承担所必须的营运资金并实施托管。

4.保险公估机构可以经营下列全部或者部分业务:保险标的承保前和承保后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理算及出险保险标的残值处理;风险管理咨询和风险评估;中国保监会规定的与保险公估有关的其他业务;5.企业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符合有关规定;6.保险公估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包含“保险公估”字样。

保险公估机构的字号不得与现有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相同,与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具有同一实际控制人的保险公估机构除外;7.保险公估机构任命董事长、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金融保险工作 3 年以上,或者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3年以上,或者从事经济工作5年以上;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熟悉保险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保监会的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品行良好。

投资者名册(投资者信息汇总表)

投资者名册(投资者信息汇总表)

投资者名册(投资者信息汇总表)投资者名册(投资者信息汇总表)
该文档记录了公司的投资者信息,包括投资者的姓名、联系方式和投资金额等重要细节。

它旨在提供一个全面的概述,以便公司管理层和股东能够了解投资者的背景和投资情况。

1. 投资者列表
2. 投资者详情
张三
- 姓名:张三
- 联系
- 投资金额:100,000 元
- 投资日期:2022年1月1日
李四
- 姓名:***
- 联系
- 投资金额:200,000 元
- 投资日期:2022年2月1日
王五
- 姓名:***
- 联系
- 投资金额:150,000 元
- 投资日期:2022年3月1日
这些详情旨在给出每个投资者的个人信息,以便公司管理层和股东更好地了解投资者的背景和贡献。

3. 其他信息
投资者名册还可以包括以下附加信息,以便进一步了解投资者:
- 投资人类型(个人/机构)
- 投资期限
- 持股比例
- 投资偏好或限制
以上信息可根据需要进行扩展和调整。

结论
投资者名册是一个重要的管理工具,它帮助公司管理层和股东
了解投资者的背景和投资情况。

通过记录投资者的信息,公司可以
更好地管理投资者关系,并为战略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该名册
应定期更新,并与相关方共享,以确保准确性和可靠性。

投资者基本信息表-自然人模版

投资者基本信息表-自然人模版
投资者基本信息(请人填写)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国籍
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
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职业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 □企事业单位职工 □农民 □个体工商户□注册会计师 □ 律师□学生 □金融机构从业人员 □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 □无业
□其他,
工作单位
职务
学历
□博士 □硕士 □大本 □大专
□中专□高中 □初中及以下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交易的实际受益人职业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农民个体工商户注册会计师律师学生金融机构从业人员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无业其他工作单位职务学历博士硕士大本大专中专高中初中及以下诚信记录是否有以下来源的不良诚信记录
投资者基本信息表(自然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资金账号:
诚信记录
是否有以下来源的不良诚信记录?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工商行政管理机构 □税务管理机构 □监管机构、自律组织 □投资者在证券经营机构的失信记录□其他
□无 □有(请注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
有效期限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Email
本人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对其承担责任。
申请人签名: 日期: 年月日
经办人签章: 复核人签章: 营业网点盖章:
事后审核签章:
日期:年月日

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一)

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一)
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一)
年度
机构名称
组织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式
成立日期
批准文号
代理记账许可证编号
注册资本(出资总额)
机构负责人姓名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姓名
股东(合伙人)总数
专职从业人员数量
本年度业务总收入
其中代理记账业务收入
从业人员简历
姓名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编号
是否专职人员
(专职/兼职)
人事档案存放单位
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二)
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一年度机构名称组织形式成立日期批准文号代理记账许可证编号注册资本出资总额机构负责人姓名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姓名股东合伙人总数专职从业人员数量本年度业务总收入其中代理记账业务收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编号是否专职人员专职兼职人事档案存放单位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二办公场所通迅地址邮编联系人电子邮件联系电话传真上一年有无受过何种处罚我机构保证本表所填内容全部真实
办公场所
通迅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子邮件
联系电话
传真
上一年有无受过何种处罚
我机构保证本表所填内容全部真实。
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代理记账机构(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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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机构投资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法人股东)
注:
1.投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出资资金应自有、真实、合法,不得用银行贷款及其他形式的非自有资金投资。

法人股东上一年末(设立时间不满一年的,出资日上一月末)净资产应不为负数。

2.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背景介绍资料(如经营范围、上年度主营业务开展情况等);出资来源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法人股东出资前银行账户对账单等能证明其货币资金大于出资额的材料以及加盖公司公章的上年度末(设立时间不满
一年的,出资日上一月末)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本机构及下属分支机构最近3年未受过法律、行政法规处罚的声明。

若最近3年曾受过法律、行政法规处罚,须另附材料说明具体情况;保险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投资人为境内企业法人的,还需提供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以及投资资金来源符合中国反洗钱法律法规的声明、投资人最近3年未受反洗钱重大行政处罚的声明;投资人为境外金融机构的,还需提供投资人采取的反洗钱措施以及接受金融机构所在地反洗钱监管的情况、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以及投资资金来源符合中国反洗钱法律法规的声明、投资人最近3年未受金融机构所在地反洗钱重大行政处罚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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