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的逻辑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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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的逻辑探究

2012-2013-2、文理基础学院

20120440319

456-60-陈开党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的发展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国企改革的

定位与出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在此不妨用逻辑学的思维来探究国企改革的路径

与改革的未来。国企改革的方向和目的不能忽视,国企改革是为了发展社会主义这

个主题不能变。

正文:

逻辑学的常识告诉我们,谈任何问题,都要首先明确它的前提;谈改革,就要

明确改革的出发点及其归宿,也就是说,要明确为什么改革、改革是为了什么。这

是作为改革开放总设计师的邓小平,从改革一开始就提出的问题并给以斩钉截铁般

的明确回答。他说,我们的改革,是社会主义的改革,目的是为了完善和发展社会

主义。因此坚持喝发展社会主义成了国企改革的前提。

一、国有企业改革思路

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和成效,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改革的战略指导思想即改革思

路决定的。20年来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经历了曲折的过程,它反映了改革战略指导

思想的演变和发展。概括起来,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至1984年党的十

二届三中全会以前,改革的战略指导思想是扩大企业自主权。从党的十二届三中

全会到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以前,改革的战略指导思想是实行两权(即所

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从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到现在,改革的战略指导思想是建

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相应地,国有企业改革也可以划

分为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两权分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等

三个阶段。下面依次对这三个阶段的国有企业改革思路进行分析。

第一阶段:扩大企业自主权阶段(1978—1984)

早在改革以前,人们就逐步认识到国家对国有企业管得过多过细的弊端。毛泽

东在 1956年写的《论十大关系》中曾指出:“把什么东西统统都集中在中央或省

市,不给工厂一点权力,一点机动的余地,一点利益,恐怕不妥,”党的十一届

三中全会公报指出:“现在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严重缺点是权力过于集中,应

该有领导地大胆下放,让地方和工农业企业在国家统一计划的指导下有更多的经营

管理自主权”。基于当时这种共识,国有企业改革从扩大企业自主权开始,是

很自然的事。

国有企业改革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就开始了。1978年10月四川选择了宁江

机床厂等六个企业进行扩权试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1979年5月,国家

经委等六个单位,选择首都钢铁公司、天津自行车厂、上海柴油机厂等进行扩大

企业自主权的试点。试点得到许多企业和广大职工的拥护。1979年7月,国务

院发布了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实行利润留成、开征固定资产税、

提高折旧率和改进折旧费使用办法、实行流动资金全额信贷等五个文件,要求地

方部门按照统一规定的办法选择少数企业试点。

但这个阶段的改革毕竟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进行的,不可能有重大突破。

第二阶段:实行两权分离阶段(1985—1993)

这一阶段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路是国家有所有权,企业有经营权,所谓两权分离主要就是这个内容。1984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自觉运用价值规律的计划体制,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按照发展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需要,决定全面推进以增强企业活力,特别是增强国有大中型企业活力为中心的、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并重新确立了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这就是:要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成为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人。围绕着这一改革目标,从1984年底开始,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改革的指导思想就是实现两权分离,试图以此促进实现政企职责分开和国有企业向市场主体的转变。

二、国企改革遇到的问题

在经过30多年的改革中,国企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出现了很多问题。如国有企业应退出竞争性领域、效率低下、挤压民营企业发展、垄断、利润分红偏低等。这些问题的核心是如何看待国有企业发展的问题,是发展国有企业还是收缩国有企业或只在少数领域保留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应退出竞争性领域的观点一直伴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今天,这一观点似乎在走强,甚至被误认为是一项没有做好的工作。

最重要的问题是现在国企改革出现了偏离社会主义方向的错误。按照西方市场经济的要求,按照新自由主义的模式,来匡定我国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改革。国企改革“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行政与资本的分离”,行政不要过多地干预企业,使企业具有相对独立的自主性。诚然,这是我们改革的一个目标,在改革中也是这样做的。但这决不意味着国家与企业的绝对分离。国有企业是全民所有制的性质,国家行使人民给予的权力,这既包括国家委托法人经营企业,也包括国家对企业必要的宏观调控和指导作用。我国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基本特征就是要使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市场经济相结合。邓小平特别指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最大优越性在于“四个坚持”,就是说,把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转变到市场经济之后,坚持党和国家的领导作用与社会主义道路,仍然是它的前提和保证。具体地说,这种优越性应当表现在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自觉地运用宏观调控与市场经济这两手,对国家经济生活进行必要的、恰当的调控。前者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即是国家建设与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使非公有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而后者,即使是资本主义国家也学会了运用计划经济,我们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更应自觉运用和处理好“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的关系。近些年来,我国自然灾害频仍,如果没有国家宏观调控,要战胜自然灾害是不可想象的。前些年南方一些省发生冰雪灾害,有一个市近一个月停电,一些商人借机哄抬物价,市场上一包方便面卖到100元,一根蜡烛卖到10元,如果国家不加以调控调拨,受苦受难的只能是老百姓。很显然,如果没有国家全力以赴进行调控,就不可能战胜自然灾害,更不可能有汶川地震五年后的奇迹。因而,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不能错。

结语:

国有经济作为我国最重要的经济形式,控制着我国的国民经济命脉,国有企业作为国有经济一般的表现形式。它的改革意义十分重大。对国企的改革的前提始终是坚持喝发展社会主义,前提作为可以推出另一个判断的判断,是判断之源不能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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