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2017年建设工程预防高处坠落攻坚行动工作安排表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布日期】2013.06.17•【字号】珠规建质[2013]55号•【施行日期】2013.06.17•【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安全正文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珠规建质〔2013〕55号)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质检站、安监站,各施工、监理企业:为进一步加大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近期召开的全省、全市安全生产会议和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质函[2013]941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珠府办函[2013]113号)文件精神,制定了《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二○一三年六月十七日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质函[2013]941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珠府办函[2013]113号)的有关工作部署,决定从6月至9月底组织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
检查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和近期召开的中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契机,在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提高预防和减少事故的能力,促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珠海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建设局•【公布日期】2009.04.08•【字号】珠建建[2009]34号•【施行日期】2009.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珠海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珠建建〔2009〕34号)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各施工、监理企业: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对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安[2009]1号)和省建设厅《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安函[2009]91号)的要求,根据我市实际,制定了《珠海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珠海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工作方案》(联系人:盛作兵,电话:2233072,传真:2112542,电邮:*************)二OO九年四月八日珠海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对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为《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以及我市“保增长、调结构、抓改革、促民生、定格局”目标的实现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通过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和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实现2009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的总体目标:一是确保全市2009年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省建设厅、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二是努力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安全发展理念统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紧紧围绕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防范重特大事故为中心,以严格依法监管、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为手段,以预防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和建筑起重机械伤害等三类事故为重点,继续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8.18•【字号】珠府办函〔2017〕195号•【施行日期】2017.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珠府办函〔2017〕195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珠海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公安局(公安消防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18日珠海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为深刻吸取英国伦敦“6·14”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会议以及各级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全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切实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的发生,以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根据上级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夏季消防检查为抓手,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财富》全球论坛等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社会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摸清我市高层建筑基本情况,采取针对性综合治理措施,力争实现“四到位、四提升”工作目标(确保高层建筑防控措施到位,提升火灾防御能力;确保高层建筑管理制度到位,提升自我管理能力;确保高层建筑人员装备到位,提升灭火救援能力;确保高层建筑宣传培训到位,提升逃生自救能力),切实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布日期】2010.04.02•【字号】珠规建质[2010]22号•【施行日期】2010.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珠规建质〔2010〕22号)横琴新区、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根据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治工[2009]6号),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珠海市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珠治工发[2010]1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及《关于印发〈珠海市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珠治工发[2010]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以有效落实,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施工作业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各区、横琴新区、经济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管部门监管履职能力明显提高,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得到抑制,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事故明显下降,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全面推动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一)工作任务: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法规制度,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细化安全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动态管理,督促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建筑从业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印发《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印发《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布日期】2012.09.13•【字号】珠规建质[2012]103号•【施行日期】2012.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印发《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珠规建质〔2012〕103号)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各施工、监理企业:为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确保党的“十八大”、国庆黄金周、第九届中国航展期间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迅速开展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的通知》(粤建质函[2012]718号)和市安委会《印发<珠海市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百日安全大检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珠安委[2012]6号)要求,制定了《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二年九月十三日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为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确保党的“十八大”、国庆黄金周、第九届中国航展期间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根据省住建厅及市安委办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的工作部署,结合今年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的工作安排,针对我市各方责任主体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和当前建筑施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切实把我市建筑施工项目控制在安全状态,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防止重大事故发生。
我局定于9月13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一、百日安全大检查时间2012年9月13日开始至11月30日。
二、检查内容百日期间,各区(功能区)每个月对本辖区在建工地的安全生产检查要实现全维全程覆盖,其中企业安全责任体系及制度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及“平安卡”应用管理、“一体系三平台”的应用管理为每次基础检查项目;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用电及防火的管理为每次重点检查项目。
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一、背景与目的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高层建筑和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数量不断增加,高处作业已经成为建筑施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高处坠落事故频发,严重威胁着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也给企业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二、整治目标1. 降低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率,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建立健全高处作业安全管理体系,规范作业流程。
4. 提高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和使用标准。
5. 加强监管力度,确保整治措施的落实到位。
三、整治内容1. 安全培训和教育(1)组织作业人员进行高处作业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开展高处作业事故案例分析,让作业人员深刻认识到高处坠落的严重后果。
(3)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能考核,确保作业人员具备高处作业所需的安全操作技能。
2. 安全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高处作业人员的职责。
(2)制定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规范作业流程,确保作业安全。
(3)建立高处作业安全巡查制度,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3. 安全防护设施(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设置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防护栏杆、安全带等。
(2)定期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换,确保其完好、有效。
(3)加强对作业人员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
4. 现场监管(1)加强对高处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管,确保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开展高处作业专项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3)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巡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四、整治措施1. 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攻坚行动的通知【法规类别】建设工程监理【发文字号】珠规建质[2016]134号【发布部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发布日期】2016.06.17【实施日期】2016.06.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攻坚行动的通知(珠规建质〔2016〕134号)横琴新区建设环保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区)安监站、质检站、散装办,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我局制定《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即日起对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进行安全攻坚整治。
现将方案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6年6月17日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在《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基础上,针对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集中开展突出问题攻坚行动。
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攻坚目标通过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攻坚行动,重点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在对近期安全生产事故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以高处坠落、设备倒塌、机械伤害等事故及管理人员在位履职等突出问题作为重点攻坚对象,各区建设主管部门要专题研究解决措施,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各类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扭转当前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攻坚内容及分工此次攻坚行动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为导向,由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工的攻坚项目牵头制定具体攻坚行动方案,实行重点突破,在攻坚中总结出可行性措施,并在全市推广。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建设工程防御台风灾害工作预案》的通知(2012修改)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建设工程防御台风灾害工作预案》的通知(2012修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布日期】2012.08.27•【字号】珠规建质[2012]99号•【施行日期】2012.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建设工程防御台风灾害工作预案》的通知(珠规建质〔2012〕99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市三防办、市应急办的工作要求,为加强防风工作,确保我市建筑工地防御台风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序、高效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关于印发〈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建质函〔2006〕200号)、《关于印发珠海市防风工作预案和珠海防汛工作预案的通知》(珠府办[2010]6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建筑行业实际情况,我局对原《珠海市建设工程防御台风灾害工作预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制定了新的《珠海市建设工程防御台风灾害工作预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珠海市建设工程防御台风灾害工作预案》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珠海市建设工程防御台风灾害工作预案1 总则1.1编制目的为科学、高效、有序地开展建筑工地防风工作,提高我市建筑工地防风工作水平,有效防御和减轻热带气旋造成的灾害损失,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我市社会经济和谐、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建筑工地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关于印发〈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建质函[2006]200号)《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工作的若干规定》、《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珠海市防御气象灾害规定》、《关于印发珠海市防风工作预案和珠海市防汛工作预案的通知》(珠府办[2010]63号)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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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检查。
5
调研其他城市预防高处坠落体验式安全培训教育基地建设及装配式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安全监管。
6
1、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加强对高处作业过程自我防护知识的宣传等;
2、开展上半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大检查,建设工程预防高处坠落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
7-8
珠海市2017年建设工程预防高处坠落攻坚行动工作安排表
月份
工作任务
备注
1
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防护用具专项检查。
2
1、开展春节后安全生产复工检查,施工现场临边防护落实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
2、市建筑安全协会对脚手架及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安装施工资质进行核查以及对搭设人员进行备案登记管理。
3
1、开展第一季度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大检查,施工现场预防高处坠落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
2、由市安监站组织,市安全协会负责举办两期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免费安全培训教育班,提高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架子工操作技能及安全防护意识,夯实生产安全管理基础。同时,对参加安全培训的成员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实名制虹膜录入。
2、完成《珠海市房屋市政工程脚手架及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监督管理办法》的补充完善,并指导市建筑安全协会修订《珠海市脚手架及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专业委员会会员自律公约》。
12
1、开展下半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大检查,施工现场预防高处坠落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
2、迎接市安委办对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攻坚工作成效进行督查。
开展对建筑施工“三宝”等安全防护用品施工管理情况的专项检查。
9
开展第三季度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检查,施工现场预防高处坠落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
10
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检查。
11
1、组织脚手架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及部分总承包企业的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对我市目前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状况等进行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