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
试析高校扩招后师生关系中出现的若干问题

试析高校扩招后师生关系中出现的若干问题摘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校呈现出准市场化运作的特征,产生了一系列新型问题。
本文试图分析高校扩招后师生关系中出现的若干突出现象,并提出初步对策。
关键词:高校扩招;师生关系;问题一、高校扩招后师生关系中的几大突出问题与计划经济时代不同,在市场经济时代,中国教育体系发生了重大嬗变。
随着公费制度的取消和大学扩招的狂飙突进,中国大学的营利冲动开始急剧突显,学生越招越多,学费越来越高,教育在事实上出现了”产业化”特征,这导致师生关系发生了显著变化。
(一)高校教学管理中出现师生关系的疏远化倾向。
一方面,学生人数剧增导致教师教学与管理负担加重,或顾此失彼,或无暇他顾。
面对师生人数比例的严重失衡,大学教师常常被迫进行”大班教学”,在课堂上同时面对七八十名乃至二三百名本科学生,连学生的姓名、相貌都难以记住、记全,更谈不上深入了解学生的衣食住行、喜怒哀乐和日常学习状况了。
⑴研究生教育中这一问题也在日益恶化。
全国政协委员柴宝成认为,随着研究生的扩招,一个博导每年招进博士生和硕士生的数量有的达到十几个甚至几十个,一个茶壶配二三十个盖的现象越来普遍。
越来越多的学生感慨,过去那种一对一的师生比已经过去了,所谓师生如父子一样在饭桌上讨论学问的时代也一去不复返了。
师生交流减少、交往困难,自然使师生关系淡漠。
⑵另一方面,由于师生角色的定位滞后和教育体制的落后,大学课堂经常出现教师”一言堂”、”满堂灌”的情形, 不论学生是否反馈、接纳, 教师的意愿常常强加、灌输给学生,导致师生难以配合默契、形成”百家争鸣”的局面。
同时,多媒体教学的盛行, 导致师生间更多地表现为”人机”对话关系, 人为地割裂了”教书”与”育人”等原本属于教育的综合功能,师生间人格精神的理解与交往更是无路可循。
(二)高校科研管理中出现师生关系的功利化倾向。
一方面,大学生面临着巨大的就业压力,需要实习、兼职、求职,因此人脉丰富、”神通广大”的教师更易受到学生欢迎,而”资源匮乏”的教师则遭冷落。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7.02.04•【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施行日期】2017.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已于2016年12月16日经教育部2016年第49次部长办公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公布,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2017年2月4日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行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称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以下称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要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要坚持依法治校,科学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育人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四条学生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增强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提高个人修养,培养审美情趣。
我国大学生婚恋政策的演进与应对

我国大学生婚恋政策的演进与应对摘要:自恢复高考以来,我国教育规章在大学生婚恋政策上经历了从“适度禁止”到“严格禁止”再到“完全容许”的变迁过程。
这一政策变迁蕴含了“公权与私权的归位、管理与服务的协同、他律与自律的合奏、理想与现实的共生”等丰富而深刻的内涵。
高校、学生、家庭及政府都必须认真思考、理性应对,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并取得理想效果。
关键词:大学生;婚恋政策;高校管理中图分类号:c931:df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981(2012)06—0059—04在校大学生婚恋是一个十分敏感而棘手的问题。
鉴于该问题本身的私密性,以及其影响的深远性和关涉的广延性,我国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一贯保持谨慎、从严的态度,甚至不惜以牺牲大学生的婚恋权为代价来保障其受教育权的更好实现。
自恢复高考以来,我国教育规章在大学生婚恋政策上进行过多次调整,总体上呈现出由严到宽、由紧到松的动态过程。
但如何完整解读这一变化过程,尽量减少和有效化解学生婚恋权与受教育权之间的矛盾冲突,切实保障在校大学生自主享受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一直是理论界和实务界论争的热点。
本文拟就此做一粗浅探讨,以期对在校大学生婚恋行为的教育管理有所助益。
一、大学生婚恋政策的历史回眸大学生正步入成人期,且已进入适婚年龄。
因此,大学生恋爱、结婚的自由应该是受宪法和法律保护的。
实际上,在大学生恋爱问题上,自恢复高考以来我国教育规章从未明令禁止过。
但是作为教育规章的延伸——高校校规在不同时期则有过不同政策。
在恢复高考的头几年,由于学生来源和构成的复杂性等原因,各高校大多采取不闻不问的态度。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在高等教育逐步步入正轨之后,随着教育规章对大学生结婚政策的逐步从严,许多高校不仅明令禁止大学生结婚,而且明令禁止大学生恋爱,有的甚至比教育部相关规定更为严厉。
这种状况直到1998年高校扩招后才逐步松动。
2005年9月,教育部取消大学生结婚禁令,这时各高校也才完全取消了对大学生婚恋的限制。
中国教育大事记(1949——2008)

中国教育大事记(1949——2008)1、1949年新中国教育建设起步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毛泽东宣布接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本政府的施政方针。
《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
人民政府的文化教育工作,应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任务。
在知识分子中进行思想与政治教育,有计划、有步聚改革旧的教育制度、教育内容、教育方法。
新中国教育建设起步。
1949年1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举行成立典礼。
2、1950年颁布中学教学计划1950年8月1日,教育部颁布新中国第一个《中学暂行教学计划(草案)》。
1950年10月3日,中国人民大学举行开学典礼。
这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所新型大学。
1950年12月1日,人民教育出版社正式成立3、1951年颁布第一个学制1951年10月1日,政务院公布实施《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
这是新中国第一个学制。
它以法令形式确立和充分保障工农干部受教育的机会;明确规定了职业技术教育和业余教育在学制中的适当地位。
4、1952年教职工公费医疗1952年6月27日,政务院发出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的指示。
指示规定,从本年季起,全国各级学校的教职员工实行公费医疗制度。
从1953年春季起,高等学校的学生也开始享受公费医疗的待遇。
1952年7月8日,政务院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国高、中等学校学生中实行人民助学金制。
此前该制度已在一些地区公立学校实行。
5、1954年知识分子上山下乡掀起第一次高潮1954年5月24日,中共中央转发教育部党组《关于解决高小和初中毕业生学习与从事生产劳动问题的请示报告》,为此5月29日《人民日报》发表中央宣传部《关于高小和初中毕业生从事劳动生产的宣传提纲》。
此后,许多城镇高小、初中毕业生响应党的号召上山下乡,参加农业生产劳动,形成知识分子青年上山下乡第一高潮。
当前大学生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1当前 大学生计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德 见》 颁布后 ,大学生计划生 育管理工 作面临新 的形势 ,出现 了新的问题 ,现结合工 作实际总结 如下 : 1 工作 范围不断拓展 ,计生部 门压力 逐 . 1 渐增大 近年来 ,随着高 校的改 革和发展 ,高 校 计划生育管理 和服务的对象发生 了很大变化 , 在原来 工作范 围的基础上 ,还需要 维护高校学 生在计 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方 面的权 益、了解他 们在计 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方 面的需求 。由于高 校学生群体 的特殊性 、多样 性 , 计划生育工 作 任务 明显加重 。然而 ,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后 ,多数学校 的人 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机构 由于 挂靠 、精简等原因 ,已经不 同程度地 面临工 作 协调 困难、经费不足及人 员过少等诸 多问题 , 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 1 . 2实际操作矛盾频现 ,计生政策 尚待进 步完善 无论 是 《 通高 等学 校 学生 管理 规定》 普 中的关于大 学生 婚姻 问题 的规定 ,还是 《 意 酚 , 给高校传达 了良好 的人文精神 ,但需 都 要说 明的是 , 德 等文 件不是完美 的,还 酚 存在诸多问题 尚待解决 。 1 .允许结婚与不鼓励生育问的矛盾 .1 2 20 0 5年新 的 《 普通高等 学校学生管 理规 定》 ( 以下 简称 舰 定》 )关 于大学生婚 姻生 育方厩的规定对高校计生工作带来 了许多的困 惑 ,2 0 年 《 见》 的颁 布对高 校的工作 更 07 意 是带来了一定 的挑战 ,各个高校的普遍态度是 请领导参与 ,通过 日 常工作和活动提高领导的 2 以人为本 ,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 . 5 认为已婚学生有权生育 ,但不提倡。承认与不 认识能力 。在学校召开的各级计生 会议 上 ,要 大学生 婚姻群 体是一 个特殊 的群体 。一 领导职责 ,强调计 划生育 工作要 与学 方 面 ,对 于 结 婚 生 育 的大 学 ( 下转 l 5页)
国家教育委员会、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的通知-教政[1991]9号
![国家教育委员会、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的通知-教政[1991]9号](https://img.taocdn.com/s3/m/97cd3695a1116c175f0e7cd184254b35eefd1a7e.png)
国家教育委员会、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的通知正文:---------------------------------------------------------------------------------------------------------------------------------------------------- 国家教育委员会、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的通知(教政[1991]9号1991年12月29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高教(教育)厅(局)、公安厅(局),国家教委直属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国家教委、公安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保卫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教政[1990]009号)精神,1991年8月26日至29日,国家教委思想政治工作司、直属高校司和公安部经济文化保卫局联合召开了国家教委直属高校安全保卫工作会议。
根据会上讨论的意见,现就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对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的认识目前,高等学校局势稳定,但面临的斗争形势仍很严峻。
西方敌对势力正将我国作为他们推行和平演变战略的重点目标。
国内顽固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的人和其他敌视社会主义的分子不甘心失败,与西方敌对势力相呼应,利用各种手段与我们较量,他们周围还有一些受蒙蔽的人。
高等学校历来是国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的重要目标,而高等学校的政治稳定又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因此必须大力加强高等学校的内部保卫工作,坚决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的渗透和破坏活动。
对此,各地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和高等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切不可掉以轻心。
二、进一步明确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的任务当前,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防范和打击国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渗透、破坏活动,维护高等学校的政治稳定和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各项教学、科研任务的顺利完成。
最新山东大学关于在校学生结婚和申请生育的管理规定精选

山东大学关于在校学生结婚和申请生育的管理规定为加强我校在校学生的婚育管理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婚姻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国家人口计生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问题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作出如下管理规定。
一、适用对象本规定适用于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关于结婚(一)符合法定婚龄的在校学生需办理结婚登记或婚姻变更登记的,可按国家《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登记(变更)手续,提倡晚婚。
(二)每年新入校的'学生,凡已婚者须持《结婚证》和有关证明到所在院(部)登记备案。
(三)在校期间婚姻状况发生变更(如结婚、离婚、再婚等)的学生,须持《结婚证》或《离婚证》到所在院(部)登记(更改)备案。
三、关于申请生育(一)要求在校期间生育的已婚学生,必须达到晚育年龄。
(二)符合生育条件要求生育的女生,须于每年三月向所在院(部)提出申请(填写《山东大学学生生育申请审批表》),本单位同意后报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核批准,列入生育计划。
学校不受理当年毕业女生和非在校期间生育女生的生育申请。
已婚女生怀孕后必须休学一年。
(三)经批准生育的女生要在怀孕后三个月内,持休学审批材料复印件到所在校区计划生育派出办公室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纳入学校已婚育龄妇女管理系统,进行怀孕生育全程的跟踪管理服务。
毕业时要到校区计划生育派出办公室办理离校移交手续。
(四)入校前已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女生或持“托管”、“移交”等手续的已婚女生来校后,要到所在校区计划生育派出办公室登记备案,办理交接手续,同时在本单位登记备案。
(五)符合晚育条件的已婚男生要求生育的,由所在院(部)对其婚育状况进行审查后出具证明,到计划生育派出办公室审核盖章,在其配偶处办理相关手续。
(六)新生入学时已怀孕者,应暂缓入学,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四、违规处理违反《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本规定的,依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山东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的有关条款给予处理。
中国60年教育大事记

中国60年教育大事记[日期:2009-09-17]来源:nyegnay 作者:--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高等院校招生制度也随之迅速发生变化,高考制度屡经变迁,但其选拔人才的职能始终如一--1949年1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举行成立典礼--1950年8月1日,教育部颁布新中国第一个《中学暂行教学计划(草案)》--1950年10月3日,中国人民大学举行开学典礼。
这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所新型大学--1950年12月1日,人民教育出版社正式成立--1951年10月1日,政务院公布实施《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
这是新中国第一个学制。
它以法令形式确立和充分保障工农干部受教育的机会;明确规定了职业技术教育和业余教育在学制中的适当地位--1952年6月27日,政务院发出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的指示。
指示规定,从本年季起,全国各级学校的教职员工实行公费医疗制度。
从1953年春季起,高等学校的学生也开始享受公费医疗的待遇--1952年7月8日,政务院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国高、中等学校学生中实行人民助学金制。
此前该制度已在一些地区公立学校实行--1954年5月24日,中共中央转发教育部党组《关于解决高小和初中毕业生学习与从事生产劳动问题的请示报告》,为此5月29日《人民日报》发表中央宣传部《关于高小和初中毕业生从事劳动生产的宣传提纲》--1954年9月20日,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60年4月9日,陆定一在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教学必须改革》的发言,提出在中小学教学改革中应“适应缩短年限,适当提高程度、适当控制学时,适当增加劳动”--1960年11月24日-12月12日,中共中央文教小组召开全国文教工作会议。
会后向中共中央写了《关于1961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文化教育工作安排的报告》--1961年2月7日,中共中央批转了这个报告,批示提出,当前文教工作必须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关于高等学校
在校学生计划生育问题的意见
【法规类别】计划生育管理
【发文字号】国人口发[2007]64号
【发布部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含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教育部公安部【发布日期】2007.07.09
【实施日期】2007.07.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问题的意
见
(国人口发[2007]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教育厅(教委)、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教育局、公安局:
随着我国社会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发展以及高校招生制度的改革,在校学生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成为高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内容。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各高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职责,妥善解决在校学生实行计划生育的有关问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真做好在校学生的计划生育工作
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切实把高校在校学生纳入人口和计
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