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格式条款无效导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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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格式条款效力的认定案例

合同法格式条款效力的认定案例

合同法格式条款效力的认定案例小张是个健身爱好者,看到家附近新开了一家健身房,广告打得特别诱人,什么“顶级器材,专业教练,超值体验”。

小张心动不已,就去办了一张会员卡。

在办卡的时候,工作人员拿出一份长长的合同,指着让小张签字的地方说:“在这儿签个字就行,我们这儿的服务可好了。

”小张也没多想,就签了字。

过了一段时间,小张因为工作调动要去外地,这健身房肯定是没法继续用了。

他就想着,自己才用了没几次,能不能把卡退了,或者把剩下的钱退一部分也好啊。

于是他去找健身房协商,没想到健身房的老板拿出合同,指着其中一条说:“你看,这上面写得清清楚楚,一经售出,概不退款,不管什么原因都不行,这是我们的规定。

”小张觉得很不合理啊,就去咨询律师朋友。

律师朋友仔细看了合同后说:“这个条款很可能是无效的格式条款。

”律师朋友解释说:“这个条款是健身房预先拟定的,而且没有跟你协商过吧?这就是格式条款的典型特征。

这个条款不合理地排除了你的主要权利,也就是在特殊情况下解除合同并获得合理退款的权利。

虽然你签了字,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个条款就一定有效。

”后来,小张把健身房告上了法庭。

法庭审理后认为,健身房的这个“一经售出,概不退款”的条款确实属于格式条款,而且它不合理地限制了消费者的权益,明显违背了公平原则。

所以,这个条款是无效的。

法庭根据小张实际使用健身房的情况,判决健身房退还小张一部分费用。

这个案例就告诉我们,商家不能随便弄个格式条款就想限制消费者的权利。

格式条款要是太“霸道”,法律可不会让它生效的。

小李和几个朋友报了一个旅游团,准备去海边好好玩一玩。

在签订旅游合同的时候,合同里有一堆密密麻麻的小字,导游就催促着他们赶紧签字,说都是些常规的东西。

等他们到了旅游目的地,发现很多和当初宣传的不一样。

说好的海景房,结果离海边老远,只能远远看到一点海;说的是每餐都有海鲜大餐,结果海鲜少得可怜。

小李他们很生气,就找旅行社理论。

旅行社的人拿出合同说:“你们看,这合同里写了,旅行社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旅游安排,游客不得异议。

经典案例格式合同

经典案例格式合同
一种观点认为王某等旅游者都是完全民事行为一种观点认为王某等旅游者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都具有一定的识别能力因自己错误的判断实能力人都具有一定的识别能力因自己错误的判断实施了错误的民事行为购物上当对自己的判断过失应施了错误的民事行为购物上当对自己的判断过失应自担责任旅行社没有过错也不存在违反合同规定自担责任旅行社没有过错也不存在违反合同规定不能要求旅行社赔偿购物损失
从行政法角度分析,我国《旅行社管理条例》 从行政法角度分析,我国《旅行社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规定: 第二十条规定:“旅行社应当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 第二十一条又规定: 旅行社组织旅游, 益。”第二十一条又规定:“旅行社组织旅游,应当 为旅游者办理旅游意外保险, 为旅游者办理旅游意外保险,并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 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要求; 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 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事宜, 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事宜,应当向旅游者作出真实 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在该案中,导游明知购物中心可能存在假货, 在该案中,导游明知购物中心可能存在假货,而不向 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 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存在消极不作 为行为,可视为没有履行保护职责, 为行为,可视为没有履行保护职责,此行为违反了国 家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家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分歧意见】 分歧意见】 此案在审理过程中存在两种意见分歧: 此案在审理过程中存在两种意见分歧: 一种观点认为, 一种观点认为,王某等旅游者都是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人,都具有一定的识别能力, 能力人,都具有一定的识别能力,因自己错误的判断 实施了错误的民事行为,购物上当, 实施了错误的民事行为,购物上当,对自己的判断过 失应自担责任,旅行社没有过错, 失应自担责任,旅行社没有过错,也不存在违反合同 规定,不能要求旅行社赔偿购物损失。 规定,不能要求旅行社赔偿购物损失。 第二种观点认为, 第二种观点认为,导游明知购物中心的商品可能 是假货而不尽告知义务,属于“服务”不力, 是假货而不尽告知义务,属于“服务”不力,可视为 未尽导游职责,主观上存在过错, 未尽导游职责,主观上存在过错,应对其过错承担相 应的民事责任。 应的民事责任。 最后,该案进行了调解,旅行社返还王某等3人的 最后,该案进行了调解,旅行社返还王某等 人的 旅行费作为补偿而结案。 旅行费作为补偿而结案。

旅游法律案件分析(3篇)

旅游法律案件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旅游业逐渐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旅游市场中,旅游合同纠纷事件时有发生,不仅影响了游客的权益,也损害了旅游企业的形象。

本文以一起典型的旅游合同纠纷案件为例,对旅游法律案件进行分析,旨在为我国旅游市场健康发展提供参考。

二、案件背景2019年7月,某游客张先生通过某旅行社报名参加了一次国内五日游。

在签订旅游合同时,张先生发现合同中存在诸多不公平条款,如行程安排不合理、景点门票自理等。

张先生认为旅行社存在欺诈行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案件审理过程1. 法院受理案件法院收到张先生的起诉状后,依法受理了此案。

2. 法院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调查取证,审查了双方提供的证据。

旅行社辩称,合同中的条款均符合法律法规,不存在欺诈行为。

张先生则认为,旅行社在签订合同时隐瞒了部分信息,构成欺诈。

3. 法院判决经过审理,法院认为旅行社在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行为,判决旅行社退还张先生旅游费用,并赔偿张先生精神损害抚慰金。

四、案件分析1. 案件焦点本案的焦点在于旅行社是否构成欺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2. 案件分析(1)旅行社在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行为。

旅行社在合同中未明确告知游客景点门票自理,也未说明行程安排不合理,导致游客在签订合同时无法全面了解旅游产品。

(2)旅行社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旅行社在签订合同时隐瞒重要信息,损害了游客的合法权益。

(3)旅行社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旅行社应当向游客提供真实、准确的旅游信息。

旅行社未履行此义务,违反了法律法规。

五、启示与建议1. 加强旅游市场监管。

政府部门应加大对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旅行社的欺诈行为,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

导游模拟考试题+答案

导游模拟考试题+答案

导游模拟考试题+答案一、单选题(共44题,每题1分,共44分)1.中国山地“五岳”中主峰海拔最高的是( )。

A、泰山B、华山C、恒山D、衡山正确答案:B2.导游员在进行导游活动时,()以上的旅游团应举接待社社旗。

A、10人B、9人C、6人D、8人正确答案:B3.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

A、具有民事权利能力B、无民事行为能力C、具有部分民事权利D、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正确答案:D4.根据2016年11月30日教育部等11个部门出台的《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主导单位是()。

A、旅游主管部门B、研学基地和营地C、旅行社D、中小学校正确答案:D5.有“革命摇篮”之誉的名山是()。

A、太行山B、沂蒙山C、宝塔山D、井冈山正确答案:D6.关羽被道教尊为关圣帝君。

中国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关帝庙坐落在()。

A、河南洛阳B、陕西西安C、山西运城D、湖北当阳正确答案:C7.2016年国家旅游局为导游自由执业划定了门槛:参与自由执业的导游应该具有导游自由执业责任保险,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应不低于( )人民币。

A、20万元B、5万元C、10万元D、50万元正确答案:D8.“一山飞峙大江边,跃上葱茏四百旋”是毛泽东登临( )后写下的诗篇。

A、衡山B、庐山C、黄山D、黄鹤楼正确答案:B9.各民族都有禁忌,其中()妇女有纹身习俗,但忌男人参与或偷看。

A、满族B、苗族C、壮族D、黎族正确答案:D10.以仿阿拉伯式邦克楼“光塔”著称于世的清真寺是( )。

A、广州怀圣寺B、扬州仙鹤寺C、杭州真教寺D、泉州清净寺正确答案:A11.团队参观游览出发后,地陪首先要做的工作是()。

A、介绍当日行程B、活跃气氛C、致欢迎词D、沿途风光介绍正确答案:A12.2021年扬州世界园艺博览会在扬州开幕,本届园艺博览会以()为主题,于4月8日至10月8日在扬州仪征枣林湾举行,展期共184天。

A、“体验自然之美”B、“绿色生活、美丽家园”C、“绿色城市、健康生活”D、“融入自然、改善生活”正确答案:C13.《旅行社有序恢复经营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二版)》指出,旅行社要在导游上岗前进行()检核。

旅行社法律案例分析(3篇)

旅行社法律案例分析(3篇)

一、案例背景某旅行社(以下简称“甲旅行社”)与某旅游者(以下简称“乙”)签订了一份旅游合同,约定乙参加甲旅行社组织的某地五日游。

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旅游行程、费用、行程安排、旅游者权益等内容。

在旅游过程中,乙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

事后,乙要求甲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但甲旅行社以合同免责条款为由拒绝赔偿。

乙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在于甲旅行社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包括以下两点:1. 甲旅行社是否违反了旅游合同约定;2. 甲旅行社的免责条款是否有效。

三、案例分析1. 甲旅行社是否违反了旅游合同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甲旅行社与乙签订的旅游合同明确约定了旅游行程、费用、行程安排、旅游者权益等内容。

然而,在旅游过程中,乙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

甲旅行社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安全保障义务,违反了合同约定。

2. 甲旅行社的免责条款是否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在本案中,甲旅行社在合同中约定了以下免责条款:“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甲旅行社的免责条款具有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嫌疑,因此该条款无效。

四、法院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甲旅行社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安全保障义务,违反了合同约定。

同时,甲旅行社的免责条款因排除对方主要权利而无效。

因此,法院判决甲旅行社承担乙因遭受意外伤害所遭受的损失。

1. 旅行社在签订旅游合同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明确约定旅游行程、费用、行程安排、旅游者权益等内容,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完整性。

2. 旅行社在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否则该条款无效。

格式条款无效规则的典型例子

格式条款无效规则的典型例子

格式条款无效规则的典型例子一、背景与意义在商业活动中,格式条款被广泛应用于各种合同和协议中。

这些格式条款是由一方事先拟定,并在合同订立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尽管格式条款能够简化合同订立的程序,提高商业效率,但它们也容易导致合同纠纷。

因此,为了维护公平交易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各国法律普遍规定了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本文旨在通过典型例子,深入剖析这些情形及其在商业实践中的意义。

二、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1.违反公平原则当格式条款违反公平原则时,该条款将被认定为无效。

例如,某航空公司规定“航班延误或取消时,旅客不得主张赔偿”,而实际上航空公司拥有更大的选择权和自由度,这显然违反了公平原则。

因此,这条格式条款在实践中被认定为无效。

2.免除自身主要责任当格式条款免除自身主要责任时,该条款也将被认定为无效。

例如,某健身房规定“会员在入会后不得退费”,而实际上该条款明显排除了会员的主要权利,因此被认定为无效。

3.限制对方主要权利当格式条款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时,该条款同样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例如,某电信运营商规定“用户必须同意在合同期内不得转网”,这显然限制了用户的自由选择权,因此这条格式条款也被认定为无效。

4.涉及违法行为当格式条款涉及违法行为时,该条款显然无效。

例如,某赌博网站规定“用户必须同意参与赌博活动”,由于赌博行为在我国是违法的,因此这条格式条款在实践中被认定为无效。

5.含糊不清或歧义当格式条款含糊不清或存在歧义时,也容易引发争议和纠纷。

因此,这些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例如,某超市规定“商品售出后不得退换”,但由于没有明确说明哪些商品属于例外情况,导致消费者产生歧义。

因此,这条格式条款在实践中被认定为无效。

三、对商业实践的启示1.重视格式条款的合法性和公平性商业实践中,企业应重视格式条款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在拟定格式条款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平原则,确保条款内容合法、合理、明确。

同时,企业应充分考虑对方的权益和利益,避免出现限制对方权利或免除自身责任的条款。

导游资格考试(全国)-旅游法规知识分类模拟5.doc

旅游法规知识分类模拟5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求偿权实现的最基本、最常见的方式是。

A.赔偿损失B.恢复原状,重做、更换商品C.赔礼道歉、消除影响D.恢复名誉2、回民李某一次在井冈山游玩,时近中午感觉有点饿,恰好前而有一家打着清真牌子的饭馆正在营业,便走了进去,在用餐时李某发现饭馆并没有以清真的方式和要求进行经营,违反了回民饮食禁忌。

李某非常气愤。

李某的受到了不法侵害。

A.自主选择权B.知情权C.受尊重权D.公平交易权3、某旅行社对李某表示,愿以1500元的价格给予他''十一〃期间华东五日游。

李某因为去过华东,遂将这一消息告诉好友张某,张某向旅行社表示愿意以同等条件去华东旅游,张某的行为属于A.承诺B.要约C.要约邀请D.反要约4、旅客与承运人之间最常见的合同形式是oA.双方签订书面协议B.约定的形式C.耍约D.客票5、旅游者拒绝导游人员加点购物,是其行使的表现。

A.安全保障权B.自主选择权C.公平交易权D.受尊重权6、是旅游合同关系确立的前提和基础。

A.旅游合同的订立B.旅游合同的履行C.旅游合同的变更D.旅游合同的效力7、旅游者求偿权的范围不包括。

A.人身权受到侵害B.财产上受到损害C.名誉权受到损害D.消费者因人身伤亡而造成精神痛苦8、导游人员李某在旅途中患急病,急需用钱,在外地又求借无门,游客甲趁机表示愿借给他200元钱,但须加倍偿还,否则以李某的房子代偿,李某表示同意。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半年后李某起诉到法院,李某与游客甲之间的借款合同oA.因欺诈而无效B.因欺诈而可撤销C.因乘人之危而无效D.因乘人之危而可撤销9、旅行社向某饭店发出订房传真,欲以100元/天/间的价格预定6月21日到24 口的20间客房。

而饭店回传真,可以以120元/天/间的价格定出6月21 H到24日的20间客房。

旅行社的传真和饭店回的传真分别属于OA.要约邀请、要约B.要约、承诺C.要约邀请、新要约D.要约、新要约10、某旅行社向某饭店预订了28个床位的标准客房,但旅行社在带团入住时却有30人,饭店于是给旅行社加开了一间标准客房。

合同格式条款违法案例

合同格式条款违法案例
以下是一些合同格式条款违法的案例:
1. 不公平的合同条款:一家电信公司签订的合同中,包含了一些不公平的条款,比如要求用户支付高额的违约金,而不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

这种合同条款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规定。

2. 欺诈性合同条款:一家投资公司签订的合同中,含有一些欺诈性的条款,比如承诺高回报率但没有明确风险提示,或者隐瞒了一些重要信息。

这种合同条款违反了《合同法》中关于充分、真实、明确的规定。

3. 强制性合同条款:一家银行签订的合同中,包含了一些强制性的条款,如要求客户授权银行自行修改合同内容。

这种合同条款违反了《合同法》中关于自由意思表示和平等主体地位的规定。

4. 违反公序良俗的合同条款:一家餐厅签订的就餐合同中,包含了一些违反公序良俗的条款,比如明确规定不承担食品安全责任,或要求顾客在发生纠纷时不得向法院寻求解决。

这种合同条款违反了《民法总则》中关于公序良俗的规定。

这些案例表明,合同中的条款应当遵循相关法律的规定,满足公平、真实、明确的要求,不得损害消费者权益或违反公序良俗。

如若发现以上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救济。

合同格式条款违法案例

合同格式条款违法案例在商业活动中,合同是约束各方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

为了保障交易的公平合理,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遵循一定的格式条款。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一些合同格式条款违法的案例。

本文将以实际案例为例,探讨合同格式条款违法的问题,并分析其影响和解决办法。

案例一:购物网站“X”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某购物网站“X”在其用户协议中,设置了一条霸王条款:一旦用户购买商品后发生交易纠纷,可以由“X”自行决定解决方案,并有权扣除双方交易金额的20%作为调解费用。

这一条款明显违反了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侵害了用户的合法权益。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平等和自愿原则。

霸王条款强制用户接受网站的自行决定,缺乏用户的自主选择权,显然违反了自愿原则。

其次,合同中的条款必须符合平等原则,即各方在缔约时应当具备平等的地位。

然而,“X”网站作为经营者,利用其垄断地位,无论用户是否同意该条款,均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的议价和修改,严重违反了平等原则。

对于这种违法合同条款,用户可以采取以下解决办法。

首先,用户可以向购物网站提出异议,要求修改或删除该违法条款。

若购物网站拒绝变更条款,用户可以向相关监管机构投诉,并寻求法律援助。

合同法规定,对于违法合同条款,受害方有权要求无效,并可以依法要求赔偿损失。

案例二:租赁合同“Y”公司的违法条款某购房中介公司“Y”在租赁合同中设置了一项违法条款:租户在租约期满后必须继续与“Y”公司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否则需要支付高额违约金。

这一条款无疑侵犯了租户的法定权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

首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不存在违约。

而“Y”公司设置的违约金条款,无疑对租户的自由选择权进行了限制,违反了法律规定。

其次,合同格式条款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平等原则,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具备平等的地位。

然而,“Y”公司作为租房中介,占据较强的市场地位,租户缺乏议价能力和选择权,无法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修改,违反了平等原则。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的案例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的案例
1.一份合同中,格式条款规定任何争议都必须在指定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但是该机构已经不存在了。

因此,法院认为该条款无效,双方可以自由选择其他方式解决争议。

2. 一家酒店的客房预订页面上,格式条款规定取消预订需要提前30天通知并支付20%的费用。

然而,客户在入住前不到24小时取消了预订并拒绝支付费用。

酒店起诉客户要求支付违约金,但法院认为该条款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当无效。

3. 在一份租赁合同中,格式条款规定如果租户未能按时支付租金,房东有权驱逐租户并追究违约责任。

但是,合同中并没有规定延迟付款的期限或者惩罚措施。

因此,法院认为该条款过于笼统,无法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应当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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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4月,李某一家三口参加甲旅行社组织的海南四日游。

在旅游最后一天,该团所乘汽车因车轮打滑撞击其他汽车,张先生本人右腿骨粉碎性骨折,全家所受惊吓不轻。

为此,张某一家要求甲旅行社退还全部旅游费6000元,并赔偿伤残补助费、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385000元。

但旅行社提出,双方所签格式合同中的约定“如果由于第三方原因造成游客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旅行社概不负责。

”该事故的发生由于汽车公司汽车故障造成,旅行社并无过错,因此拒绝赔偿。

双方协商不成,对簿公堂。

分析:
(1)该旅游格式合同中有关第三方造成损害旅行社免责的条款无效。

《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

加重对方的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理无效。

由此可见,该事件甲旅行社提供格式条款中所含免除自身责任的条款无效。

源:考试资料网
(2)张某可以直接要求甲旅行社承担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约定解决。

”本事件中张某与甲旅行社签订合同,由于汽车公司即第三人原因造成的张某受伤害,应由合同当事方甲旅行社作出赔偿,甲旅行社与汽车公司之间责任分担应另行依法处理。

(3)旅行社不能从质保金中支付赔偿金。

依据《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办法》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人为﹑财产意外事故不属于适用范围,应该由旅行社投保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按照《旅行社责任保险合同》中有关规定予以的赔偿。

超出保险赔偿限额部由旅行社承担,甲方旅行社可以依法或按约定向汽车公司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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