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税制度的沿革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沿革及规律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沿革及规律古代赋税制度在中国的沿革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原始社会:原始社会是没有明确的财产制度和税制的时期。
人们以自然经济为主,生产力水平低下,大多数人的财富都是由狩猎、捕鱼、采集等方式获取的,不存在赋税制度。
2.奴隶社会:奴隶社会时期,出现了赋税制度,其目的是维持国家的运转和统治阶级的生活。
这个时期的赋税主要是以农业生产为基础的。
像商、周时期的封建王朝,国家主要通过徭役和赋税来征收农民的财产。
徭役是强迫农民进行劳动,赋税是强迫农民上交一定数量的农产品。
徭役和赋税通常直接依靠地方贵族来征收,然后再上缴给中央政府。
3.封建社会:秦汉时期,中国的赋税制度发生了重大变革。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建立了行政区划和赋税制度。
秦代采用井田制,将土地划分为一定大小的田块,再将之分配给农民。
农民要按照一定比例交纳给国家的赋税和地方贵族的徭役。
赋税主要以农业为基础,包括田赋、户赋和兵役等。
此后的历朝历代,一直延续了这种以农业税为主的赋税制度,尽管有一些变化。
随着社会的发展,中国古代赋税制度也逐渐呈现出一些规律:1.以农业为主:在古代中国的赋税制度中,农业一直是主要的税基。
这是由于中国古代经济以农业为主,大多数人的财富都来自耕地种植农作物。
因此,赋税制度主要以土地和农产品作为征收对象。
2.经济发展与税收增加:古代中国的赋税制度是和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
随着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国家需要更多的财政收入来维持政府运转和军事力量。
因此,赋税往往会随着生产力的提高而增加。
3.阶级和等级的影响:古代中国的赋税制度往往受到社会等级和阶级的影响。
赋税往往是由地方贵族和官僚来征收,而农民和低层次人民需承担更重的税负。
这体现了中国古代社会的等级和阶级差异。
总之,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是一个复杂而漫长的历史过程。
它从原始社会发展到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经历了不同的阶段和变革。
古代赋税制度主要以农业为基础,它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等级和阶级差异。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发展历程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发展历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1. 夏商周时期
在夏商周时期,赋税制度主要采用“徭役税制”,即由农民强制服劳役来支持政府的开支。
同时还有土地私有制和财产私有制,但是农民多数没有自己的土地,只有通过服劳役来获取土地使用权。
2. 秦汉时期
秦朝和汉朝时期,赋税制度开始逐渐转向“田赋制”,即按照土地面积和品质对农民征收固定比率的税款。
此时土地私有化发展程度加剧,大量农民没有土地,只能租地耕作;同时也开始出现兼业户,既从事农业,又从事手工业、商业等产业。
3. 魏晋南北朝时期
魏晋南北朝时期赋税制度逐渐向“均田制”转变,即按照人口和土地面积均分土地,实行等份耕种。
这时期也开始有了官田制,即国家设立官田、官仓等农田和仓储设施,出现了大量官僚农民。
4. 唐宋元时期
唐宋元时期,赋税制度从“均田制”进一步发展为“免役法”和“粮额法”。
免役法是对农民劳役进行限制,统一征收粮食作为税金;粮额法则对农民的田地质量和数量进行评估,按照固定比率征收粮食。
总的来说,反映了付出、收获、分配的变化,土地私有化的发展导致了农民劳动力的充分使用,同时也促进了农业的生产力发展。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变化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变化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可以追溯到古代,经历了数千年的发展和变革。
以下是中国赋税制度的主要演变变化:
1. 春秋时期:封建诸侯国家开始实行赋税制度,主要是征收土地税和人头税。
2. 秦汉时期:实行均田制和租调制,土地税和人头税成为主要税种,同时还增加了商税和关税等税种。
3. 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租调制和市调制,土地税和人头税仍是主要税种,但商税和关税的比重有所增加。
4. 唐宋时期:实行租调制和市调制,土地税和人头税仍是主要税种,但商税和关税的比重进一步增加,同时还出现了专卖制度和均输制度等。
5. 明清时期:实行一条鞭法,即将各种税种合并为一种税,同时实行均输制度和海禁政策等。
6. 近代以来:实行新税制,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同时逐步取消了人头税和土地税等传统税种。
总的来说,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变化是与社会经济发展、政治制度变迁、文化传统等多方面因素密切相关的。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沿革及规律

古代中国王朝建立和维护统治有两个重要支柱:一是钱,二是兵。
赋税是国家财政(“钱”)的重要来源,也是管理经济的重要手段,是为维护国家机器运转而强制征收的。
中国封建社会的赋税制度主要包括:以人丁为依据的人头税,即丁税;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即调;以田亩为依据的土地税,即田租;以成年男子为依据的徭役和兵役;其他杂税。
一、赋税制度的沿革1.夏商周贡赋制度:贡赋是土贡与军赋的合称。
中国历代王朝规定臣民和藩属向君主进献的珍贵土特产品称作贡;赋原为军赋,即臣民向君主缴纳的军车、军马等军用物品,君主再给与回赏。
夏商周三代分封制度下,受封者要向国君缴纳贡赋,这是赋税制度的雏形。
2.春秋初税亩内容:春秋末期,铁犁牛耕技术使用,贵族驱使奴隶在井田(“公田”)之外开垦“私田”,收获私有,致“井田”日渐荒芜,诸侯国财政锐减。
为解决财政困难,齐国管仲实行“相地而衰征”、鲁国实行“初税亩”,规定不论公田(井田)和私田,一律按实际亩数纳税,这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
作用:春秋“税制改革”承认私田合法,从而承认了私田主人对土地的所有权,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和地主土地私有制的形成,有利小农经济的发展,是社会转型的重要因素。
3.秦汉赋税:编户制度内容: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发徭役、兵役,称“编户齐民”。
编户齐民是国家赋税的主要承担者,农民的负担主要有四项:田租(土地税)、算赋和口赋(即人头税,算赋是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口赋是未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徭役、兵役。
“人丁”是征税的依据,虽然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亡教训,“轻徭薄赋”,但汉朝田租轻而重人头税,因此,即使在“文景之治”这样的盛世时期,农民的负担依然沉重。
影响:汉代统治者轻徭薄赋,迅速恢复发展了社会生产;但加剧了土地兼并,引发了严重的社会矛盾;少地或无地的农民为逃避沉重的赋役负担,或托庇豪门,加强了豪强地主的势力,或沦为流民,成为社会动荡的重要因素。
大量的编户齐民从政府的户籍中消失,加剧了国家的财政危机。
中国历代赋税制度演变

中国历代赋税制度演变
中国历代赋税制度在演变过程中经历了多次变革和调整。
以下是中国历代赋税制度的一些演变阶段:
古代封建时期:在古代中国,封建时期的赋税制度主要以徭役和粮税为主。
农民通过缴纳劳役和交纳一定比例的农产品(主要是粮食)来负担国家的开支。
官田制和均田制:两汉时期,实行官田制,即国有土地分配给官吏耕种,而农民则享受耕作权和部分产出。
后来,随着均田制的兴起,土地按照平均原则重新分配给农民,并规定了田赋征收比例。
唐宋时期:唐宋时期,实行了土地均田制,粮食税和钱粮税逐渐成为主要的赋税形式。
同时,还出现了商业税、关税和货币税等新的税收方式。
元明清时期:元明清时期,实行了户口调查和户籍管理制度,以家族制、人头税和田赋为主要税收形式。
人头税按人口数量征收,田赋按土地面积和产出征收。
近代时期:近代中国,特别是清末民初,税收制度开始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和模式。
税种更加多样化,包括产业税、企业税、关税等。
同时,还出现了地租改革和农民自由经营土地的倡议。
总的来说,中国历代赋税制度在发展过程中,从劳役和农产品征税逐渐向货币税转变,税种也逐渐多元化。
同时,
社会经济和政治变革也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赋税制度的演变。
我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

我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经历了漫长的演变过程。
下面是一些主要阶段和特点:
1. 赋税的起源: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起源于原始社会时期的人类集群狩猎和农耕经济。
最早的赋税形式是农民向部落或国家上缴一部分农产品,以满足集体或国家的需要。
2. 周朝的封建赋税制度:周朝实行了封建制度,赋税成为国家管理和统治的重要手段。
其中最重要的赋税是井田制,即把土地分配给贵族,而农民必须向国家和贵族支付部分产出。
3. 秦朝的均田制和徭役制:秦朝实施了均田制,规定每个家庭土地的数量,以平均分配土地和赋税。
此外,秦朝还实行了徭役制,强制农民为国家和贵族劳动,而不仅仅是支付税收。
4. 隋唐时期的赋税改革:隋唐时期实行了多次的赋税改革。
隋朝时期实行了府税和田赋制度,将部分税收直接归国家所有,而非贵族。
唐代的赋税制度进一步改革,实行了均田注丁制,将土地和人口进行登记,以确定赋税额度。
5. 宋代的赋税改革:北宋时期的赋税制度受到了科举制度的影响,贵族和富裕地主享有较低的赋税待遇,但农民的税负相对较重。
此外,宋代还实行了一些以货币为主的赋税制度,如货币赋、物产赋等。
6. 明代的土地赋役制度:明代实行了土地赋役制度,即把地租和赋税合并起来,以土地产出的一部分为税收。
明代还实施了一些非农业税收,如关税和盐铁税等。
总的来说,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是一个历史的长河,受到政治、经济和社会变迁的影响。
在不同的朝代和时期,赋税制度呈现出各种不同的形式和特点,但总体上都是以农业为基础,贵族和地主享有特权,农民为主体,向国家和贵族上缴一部分农产品或货币。
中国赋税制度史

中国赋税制度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发展,以下是中国赋税制度的主要演变:
1. 古代封建社会:
在古代封建社会,赋税制度主要以徭役和赋税形式存在。
农民要按照地主或官府的要求进行劳动和缴纳税赋,作为对土地的使用权的交换。
2. 唐宋时期:
唐宋时期,中国赋税制度逐渐发展成为以赋税为主要形式,包括直接税和间接税。
直接税主要是按农田的大小和产量征收,而间接税则是对商品交易和商业利润进行税收。
3. 元明清时期:
元明清时期,中国赋税制度更加完善和严格。
按照户籍登记进行赋税征收,采用了多种形式的直接税和间接税,如田赋、户口税、盐税、酒税等。
4. 近代时期:
近代时期,中国赋税制度经历了多次改革和调整。
清朝末年和民国初期,推行了一些新的赋税政策,如地租改革和商业税的调整。
5. 当代改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赋税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调整。
建立了综合征税制度,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进行了改革和调整,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求。
总体而言,中国赋税制度在历史的演变中经历了从封建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转变。
在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赋税制度不断完善和调
整,以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的需要。
中国历代赋税制度简史

中国历代赋税制度简史中国历代的赋税制度可以追溯到一万年前的新石器时代,一直延续到现代。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赋税制度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和演变过程。
古代时期(公元前221年-公元618年)秦朝(公元前221年-公元206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废除了封建制度,建立了中央集权的国家体制。
在赋税制度方面,秦朝实行了统一的赋税制度,取消了封建时代的土地公有制,采用了私人土地所有制。
对土地征收的税收大大增加,平均七分之一西汉(公元202年-公元8年)在西汉时期,国家对土地进行了重新的调查并详细记录,制定了土地契约法以及赋税制度。
其中,主要税种是田租和器物税。
田租按照土地面积的不同进行不同比例的征收,器物税则是按照家庭的器物数量征收。
东汉(25年-220年)东汉时期,赋税制度仍然主要以田赋为主。
但是,由于战乱和地方割据的影响,赋税逐渐增加,给百姓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同时,东汉时期还开始出现了买卖赋税的现象。
隋朝(581年-618年)隋朝时期,国家通过实行均田制来土地制度,并对土地进行了详细调查和统计。
在赋税制度方面,隋朝实行了公田制和赋调制。
公田制是指国家拥有的土地,赋调制则是根据土地和劳动力的情况来确定赋税额度。
总结起来,中国历代赋税制度在不同朝代有所不同,但主要的税种都是田赋和人口赋。
另外,还有一些其他的税种,如器物税、商税等。
这些赋税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社会经济的状况和政治制度的特点。
在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中,重农抑商是一种基本的政策方针。
通过赋税制度,国家可以确保财政收入,维护社会稳定,并为国家的军事、行政和社会事业提供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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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赋税制度的沿革1、春秋初税亩概况:从春秋末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鲁国开始实行“初税亩”。
规定不论公田(井田)和私田,一律按实际亩数征税。
评价:这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
它承认私田合法,这就承认了私田主人对土地的所有权。
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
2、秦汉赋税:编户制度概况: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实行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收徭役、兵役的制度。
是国家征收赋税和征发徭役、兵役的依据。
编户齐民是国家赋税的主要承担者,农民的负担有四项:田租(土地税)、算赋和口赋(人头税)、徭役、兵役。
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亡教训,轻徭薄赋,但汉朝田租轻而人头税重。
两汉赋税制的主要内容是“租”和“赋”两项。
租是土地征收的税额,赋以丁计,包括算赋、口赋。
算赋是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口赋是专对儿童征收的人头税。
影响:A、汉代统治者轻徭薄赋,迅速恢复发展了社会生产;B、加剧了土地兼并,引发了阶级矛盾和社会危机;C、少地或无地的农民为逃避难以负担的赋役,或托庇豪门,加强了豪强地主的势力,或沦为流民,成为社会动荡不安的重要因素。
D、大量的编户齐民从政府的户籍中消失。
加剧了国家的财政危机。
3、隋唐租庸调制租庸调制开始实行于隋朝,唐朝进一步加以完善。
与均田制相联系。
目的:缓和阶级矛盾,保证封建剥削,巩固封建统治指导思想:轻徭薄赋内容:租是田租(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交纳定量的谷物);调是人头税(交纳定量的绢或布);庸是纳绢代役(指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役的也可以纳绢或布代役,隋有年龄限制,唐无年龄限制,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特征:“庸”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
作用:A以庸代役,一方面农业生产时间较有保证,另一方面劳动者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时间,劳动积极性也相应提高。
B、农民负担相对减轻,有利于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唐前期从“贞观之治”到“开元盛世”,历时一百年繁荣局面的出现,正是实行租庸调制和均田制的结果。
同时也促使开垦荒地;C、保障了政府赋税收入,巩固了府兵制。
D、由租调制到租庸调制的转变,标志着对劳役地租这种最落后的赋税形式的否定,有利于封建经济的发展。
4、唐中后期两税法。
原因:唐朝后期,由于土地兼并严重,政府手里无地可分,均田制遭到破坏,租庸调制也无法维持,国家财政收入减少。
唐德宗即位后,宰相杨炎建议改革赋税制度。
建中元年(780年)唐朝政府颁布两税令,实施两税法。
目的:政府为解决财政困难,增加税收,改行两税法。
内容:A课税对象:由过去的主户扩大到客户,并对商人重新规定税率。
客户纳税,反映了其地位由非法到合法的变化及其人身依附关系的相对减轻。
B征课内容:将各种名目的赋税统一并到户税和地税这两税中。
C课税标准: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田亩交纳地税,取消租庸调和杂税、杂役。
D征课时间:分为夏秋两季,相对集中并节省了征收时间。
F征课原则:“量出以制入。
”两税法提出,国家根据财政支出确立每年全国总税额,然后摊派各地征收。
这种量出为入的原则可以说是创我国预算原则之先。
特点:以资产和土地的多少作为纳税标准,即以资产税取代自战国以来的人丁税。
这次改革的基本精神是改税丁为税产,这符合土地集中和贫富升降的社会现实。
两税法替代租庸调,是地主土地所有制高度发展的结果,奠定了唐后期至明中叶中国古代赋税的基础。
作用:A、两税法统一了税制,这样既简化了征课名目,又可使赋税相对确定,保证了国家财政税收;从制度上避免官吏乱摊派的可能。
B、改变了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役制,惟资产为宗,放松了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C、扩大了征税面,贵族、官僚、商人都要交税,扩大了税源,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相对减轻了农民负担;D、两税法按照各户的贫富程度确定征税标准,较为公平。
E、两税法是赋税制度史上的转折点,它标志着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渐过渡到以土地财产多少为主,是我国赋税制度的一大变革和进步。
局限性:①土地兼并不再受限制,越来越严重,激化了阶级矛盾;②大地主隐瞒财产,转嫁赋税,政府又增加许多苛捐杂税,农民负担更加沉重。
5、北宋募役法和方田均税法。
内容:王安石变法实行募役法规定官僚也要交纳役钱,实行方田均税法,清查隐瞒土地,按土地多少、好坏平均赋税,使官僚地主无法逃避赋税。
后因大官僚大地主反对被废除。
特征:交钱代役;清查隐瞒土地,使官僚地主不能逃税。
实质:纳钱代役和按亩征税。
6、明后期张居正的“一条鞭法”背景:是明朝中后期商品经济发展和土地集中、阶级斗争的产物。
目的:为保证政府财政收入;化繁为简、平均赋役,内容:A、赋役合并:将原来的田赋、徭役、杂税,“并为一条”,B、折成银两,C、部分“摊丁入地”:把从前按户、丁征收的役银,分摊在田亩上,按人丁和田亩的多寡来分担。
意义:A、上承唐宋的两税法,下启清代的“摊丁入亩”制,改变了历代赋与役平行的征收形式,统一了役法,纳银代役的规定,简化赋税名目和征收手续,是我国封建社会赋役史上的一件大事。
B、它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强的势力,相对减轻了农民负担,农民对封建国家人身依附关系有所松弛,有利于生产的发展;C、赋役统一征银的办法,是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适应了明中叶以来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农业商品化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增长。
对豪强漏税有一定限制作用。
结果:虽然由于大地主的反对,不久就停止实行,但改用银两收税的办法却保留下来。
7、清前期实行摊丁入亩,征收地丁银。
原因:①旧的赋税制度使农民负担过重,影响社会安定,而且人头税使隐蔽人口现象严重,影响国家财政收入;②赋税制度不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③1712年规定“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为摊丁入亩提供了条件。
内容:雍正初年实行地丁合一,开始了单一的土地标准征税,正式废除了人丁税。
地丁合一又叫摊丁入亩,丁随地起,即把丁银全部摊入地亩中征收。
评价:①摊丁入亩的实行有助于封建国家税收的稳定,标志着延续了数千年的人头税的废除。
②它简化了税收原则和手续,把土地多少作为收税的惟一标准,改变了赋役不均的严重情况,部分减轻了无地、少地农民的经济负担,有利于社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从而调整了封建国家、地主和自耕农三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
③它废除了中国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人头税,封建国家对劳动人民的人身控制松弛了,杜绝了历史上长期存在的隐瞒人口的现象,也促进了人口出生率的提高,有利于我国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劳动者有了较大的人身自由,又有利于手工业和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二、规律总结:1、中国古代赋税史上的四大税种+兵役徭役:A、以人丁为主要征税依据的赋税制度:“人头税”,即丁税。
如编户制度、租调制、租庸调制;B、以土地和财产(田亩)为主要征税依据的赋税制度:土地税,即田租。
如初税亩、两税法、方田均税法、一条鞭法;C、征收货币的赋税制度:募役法、一条鞭法、摊丁入亩;D、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即调。
另外,还有以成年男子为依据的徭役和兵役,以及其他苛捐杂税。
2、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沿革的趋势(演变特点):A、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步向以土地财产为主转变(以两税法为标志),直至取消人头税(以摊丁入亩为标志),反映了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松驰;B、农民由必须服徭役逐渐发展为纳绢代役(以“庸”为标志);C、赋税形态由实物为主到货币为主转变(以一条鞭法为标志);反映了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D、征税时间由不定时逐渐发展为基本定时(以两税法为标志);E、税种由繁杂多项逐渐演变为简化单一(以一条鞭法为标志);F、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对商品征收重税。
3、认识A、黄宗羲定律B、赋税形态与经济发展相联系C、影响分析:对政治(国家、地主、百姓)经济(农业、工商业)文化和赋税7.(2013年高考全国Ⅱ卷45题)(15分)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材料唐前期,继续推行北魏以来的“均田制”。
在此基础上,实行租庸调制,“有田则有租(田租),有家则有调(纳绢布等),有身则有庸(每丁每年服力役二旬,若不服役则纳布帛等代替)”。
庸和调在整个国家财政中占据重要地位。
唐中期以后,随着人口增加,土地兼并加剧,均田制急剧崩坏,租庸调制难以维持。
“有幼未成丁,而承袭世资,家累千金者,乃薄赋之;又有年齿已壮,而身居穷约,家无置锥者,乃厚赋之,岂不背谬!”百姓举家逃亡,规避赋税,被称为“客户”。
公元780年,唐朝推行两税法:以国家财政开支所需为总额,所谓“量出以制入”。
所有民户在现居地登记,根据财产情况定户等,按户等高低交纳赋税,“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
分夏秋两季征收,“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郡县税三十之一”。
结果“赋不加敛而增入,版籍不造而得其虚实,贪吏不诚而奸无所取,自是轻重之权,始归于朝廷”。
每户负担并未增加,但国家财政总收入增加,对户口的掌握也更为准确,“天下便之”。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等(1)根据材料,概括指出两税法改革的背景。
(6分)(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两税法与唐前期的赋役制度相比有哪些积极作用。
(9分)【答案】(1)土地兼并严重,户口不实,贫富两极分化,国家财政紧张。
(6分)(2)简化了税制,扩大了纳税面;朝廷收入增加;促进商品经济发展;从以人丁为主到以财产为主,税赋负担相对公平。
(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