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支付商户合作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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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B2B支付商户合作协议书(适用于B2B直付业务与非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合作)

中行B2B支付商户合作协议书(适用于B2B直付业务与非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合作)

附件7-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B2B网上银行支付商户合作协议书(适用于与非第三方支付公司的“B2B直付”业务合作)甲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负责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联系地址:为通过互联网为甲乙双方客户提供更加便利、快捷的B2B网上支付服务,深化双方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合作,促进双方业务的共同发展,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以下简称“甲方”)和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充分协商,就网上银行B2B网上支付相关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条款,承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定义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一)电子支付:指甲乙双方借助互联网和电子终端为客户提供的支付服务,可以满足客户通过乙方提供的网站等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服务时自助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需求。

如无特别说明,本协议中“甲方电子支付系统”即指甲方有权使用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电子支付系统。

(二)网上支付:是“网上银行电子支付”的简称,专指甲乙双方合作,通过甲方网上银行支付系统与乙方交易平台系统之间的连通,共同为客户提供基于网上银行的电子支付方式。

如无特别说明,本协议中“甲方网上支付系统”即指甲方有权使用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网上支付系统。

(三)B2B网上支付:指企业与企业之间通过互联网、外联网、内联网或者私有网络以电子化方式进行的支付交易。

(四)B2B网上支付系统:指甲方借助互联网,以乙方提供的交易数据为基础,客户确认的电子付款指令为依据,为乙方和客户提供网上资金结算服务的系统。

(五)B2B直付:是B2B网上支付业务类别的一种,专指甲方以乙方交易数据为基础,根据企业客户通过甲方企业网上银行系统提交的付款指令直接将交易资金从企业客户在甲方开立的结算账户(简称“客户账户”)支付到乙方在甲方开立的结算账户(简称“乙方账户”),或根据乙方通过其支付平台系统发送的(或通过甲方企业网上银行系统提交的)付款指令,直接将交易资金从乙方账户退回到客户账户的业务模式。

电子支付合作协议书

电子支付合作协议书

电子支付合作协议书甲方:(电子支付平台公司名称)地址:(甲方公司地址)联系方式:(甲方公司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乙方:(合作方公司名称)地址:(乙方公司地址)联系方式:(乙方公司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鉴于,甲方是一家专业从事电子支付服务的公司,具备相应的技术和资源;乙方是一家希望与甲方合作发展电子支付业务的公司,双方互利共赢的合作前景可观。

现根据双方的自愿,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一、合作范围1.1 甲方将为乙方提供电子支付平台的接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接口开发、系统对接、技术支持等,以便于乙方能够在其业务系统中接受用户的电子支付。

1.2 乙方将利用甲方提供的支付平台,为其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支付服务,确保支付流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1.3 双方合作的具体项目和内容以合作协议附件或另行签署的补充协议为准。

二、合作条件2.1 甲乙双方应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诚实、守信地积极配合对方的要求,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2.2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保乙方具备符合合作要求的资质和能力。

2.3 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系统对接和协同测试,确保支付接口的顺利运行。

三、权益和义务3.1 甲方权益与义务3.1.1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需求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

3.1.2 甲方应确保支付平台的正常运行和系统安全,防止数据泄漏和风险事件发生。

3.1.3 甲方应及时提供可视化的运营数据和报表,帮助乙方进行业务分析和决策。

3.1.4 如乙方违反合作协议约定,甲方有权采取合理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3.2 乙方权益与义务3.2.1 乙方应按时支付合作费用,并确保相关资金的合法来源。

3.2.2 乙方应确保提供给甲方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并保证所提供的数据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要求。

3.2.3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技术支持和培训,确保支付接口的正常使用。

3.2.4 如甲方违反合作协议约定,乙方有权采取合理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网上银行支付合作合同书样本6篇

网上银行支付合作合同书样本6篇

网上银行支付合作合同书样本6篇篇1甲方(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合作伙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同意开展网上银行支付业务合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兹信守。

一、合作事项1. 甲乙双方同意共同合作开展网上银行支付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在线转账、支付结算、账户查询等服务。

2. 乙方将使用甲方提供的网上银行系统及相关服务,实现与甲方的支付结算系统的无缝对接。

二、合作模式1. 甲方为乙方提供安全、稳定、高效的网上银行支付系统,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交易安全。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相关接入工作,并保证其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共同维护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 甲乙双方应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共同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合作期限及终止条件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

2. 合同到期前,双方可协商续签本合同。

3. 合同终止事由:(1)合同期限届满且双方未续签;(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4)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权利义务1. 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相关费用;(2)甲方应提供安全、稳定、高效的网上银行支付系统;(3)甲方应对乙方的信息数据进行保密;(4)甲方应协助乙方解决使用网上银行支付系统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 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使用甲方提供的网上银行支付系统及相关服务;(2)乙方应保证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共同维护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五、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内容和条款)……(以下空白处可添加其他相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责任声明等等以丰富合同内容达到一千字以上要求。

)合同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银行协议支付

中国银行协议支付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国银行协议支付篇一:中国银行网上银行电子协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护双方利益,规范双方行为,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客户(以下简称“甲方”)使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网上银行支付服务(简称“电子支付”)签订如下协议:甲-----------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护双方利益,规范双方行为,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客户(以下简称“甲方”)使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网上银行支付服务(简称“电子支付”)签订如下协议:第一条乙方提供的电子支付服务是指甲方签约成为乙方的网上银行客户后,开通了电子支付的功能,在电子商务网站上购买商品或服务,然后通过互联网络向乙方发出支付指令,实现货币的支付与资金转移。

第二条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的电子支付功能必须首先成功申请成为乙方网上银行的客户,并已经申请了乙方指定的网上银行认证工具。

甲方通过乙方网上支付所进行的一切经过认证工具认证后的交易,乙方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

甲方不得要求变更或撤销已经提交的电子支付指令。

第三条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应按照乙方的业务要求指定用于电子支付的合法账户。

第四条甲方应保证办理电子支付业务账户的支付能力,并严格遵守支付结算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五条如因甲方指定账户已销户或账户状态不正常(挂失、冻结)、余额不足等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履行协议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甲方与除甲乙双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机构(包括第三方支付平台、甲方所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销售方、商品配送方等)之间的交易纠纷与乙方无关。

乙方不受理甲方对其他任何第三方的投诉。

第七条乙方可以自主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增加、删除或变更合作的商户。

第八条甲方通过在网上同意本协议并经过认证工具的认证后开通电子支付功能;甲方如需终止使用乙方提供的支付服务,可通过点击相关页面的取消功能撤销支付服务。

电子支付服务合作协议范本

电子支付服务合作协议范本

电子支付服务合作协议范本尊敬的合作伙伴:为了明确双方在电子支付服务合作过程中的权益和义务,本着平等、自愿和互利的原则,我们达成以下电子支付服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特此为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范围1.1 甲方作为电子支付服务提供商,负责为用户提供电子支付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联支付等。

1.2 乙方作为服务受理方,同意接受并提供与甲方合作相关的电子支付服务。

第二条合作内容2.1 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电子支付服务,并维护支付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2.2 乙方配合甲方完成支付系统的安装、调试和更新,确保支付系统与乙方的业务系统的良好对接。

2.3 乙方须按时将支付交易数据传输给甲方,并向甲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第三条服务费用及结算3.1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规定向甲方支付电子支付服务的相关费用,费用结算方式可以根据实际合作情况协商确定。

3.2 乙方应按时结清支付服务费用,如逾期未付,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向乙方提供电子支付服务,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第四条用户数据保护与安全4.1 双方共同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保护用户支付信息的安全和隐私,不得泄露、篡改、滥用用户信息。

4.2 甲方负责建立并维护支付系统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支付过程的安全性。

乙方应配合甲方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交易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五条保密义务5.1 双方对于在合作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和技术资料应予以保密。

5.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获得的商业信息和技术资料泄露给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目的。

第六条协议的生效与终止6.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

合作期限届满前,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意向,可提前9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进行续签。

6.2 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可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

6.3 双方在解除本协议后,应互不干涉对方业务的正常进行,并履行解除合同前所负有的义务。

电子支付服务合作协议主协议

电子支付服务合作协议主协议

电子支付服务合作协议主协议一、协议的背景和目的二、合作内容和方式2.1 合作内容提供电子支付服务:甲方是一家电子支付服务提供商,乙方是一家需要电子支付服务的商户。

甲方向乙方提供电子支付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开通电子支付渠道、处理交易、结算款项等服务。

安全与风控:甲方负责建立健全的支付安全与风控体系,保障乙方的支付安全,并提供风险评估和防范措施,共同维护电子支付的稳定运行。

技术支持与培训: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电子支付技术支持和培训,使乙方能够熟练运用电子支付工具,提高服务品质。

2.2 合作方式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时,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合作的合法合规。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合理使用电子支付服务,确保交易和结算的准确性。

双方应保持及时沟通,解决合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共同维护合作关系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三、权利和义务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电子支付申请,并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开通电子支付服务。

甲方负责处理乙方的支付交易,并按时向乙方结算款项。

甲方应建立健全的支付安全与风控体系,确保乙方的支付安全,保护用户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有权使用甲方提供的电子支付服务,接受用户通过电子支付渠道向其支付款项。

乙方应如实提供相关资料,配合甲方进行支付申请的审核,并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乙方应妥善保管支付账号和密码等信息,不得将其泄露给他人,避免造成损失。

四、费用支付4.1 服务费用在合作期间,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定及时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4.2 结算方式甲方按合同约定时限向乙方结算支付款项。

五、合作期限和终止5.1 合作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为两年。

5.2 终止条款终止通知:任何一方欲提前终止合作,应提前90天书面通知对方。

违约处理: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致使合作无法继续进行,对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银行和电商合作协议书

银行和电商合作协议书

银行和电商合作协议书在数字化时代,银行和电商平台的合作日益成为双方共同发展的重要途径。

通过合作,银行可以扩大其服务的覆盖范围,同时电商能够提供更加便捷、安全的支付服务给消费者。

以下是一个银行与电商合作协议书的范本,旨在提供一个标准化框架供参考。

---银行与电商合作协议书甲方(银行):______________乙方(电商):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拟就共同推进电子支付业务发展,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的合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 合作目的:- 甲乙双方同意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开发和推广电子支付产品及服务。

- 通过合作,双方致力于提升用户体验,增强支付安全性,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2. 合作内容:- 甲方负责提供安全、高效的支付结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卡支付、借记卡支付、移动支付等。

- 乙方负责在其平台上集成甲方的支付工具,并确保支付流程的顺畅。

- 双方将共同开展市场营销活动,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用户黏性。

3. 权利与义务:- 甲方有义务保证支付系统的稳定运行,及时处理支付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 乙方应确保其电商平台的交易安全,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欺诈行为发生。

- 双方均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用户的隐私和数据安全。

4. 收益分配:- 双方根据实际交易额按比例分配收益,具体比例另行商定。

- 收益分配的具体方案应体现在附件中,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5. 保密条款:- 双方应对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6. 争议解决:- 如合作过程中出现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7. 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需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确认后方可生效。

- 任一方违反协议规定的,另一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8. 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期满后可经双方协商续签。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支付商户合作协议书模板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支付商户合作协议书模板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支付商户合作协议书(适用于与非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合作)甲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负责人:联系人:地址:邮编: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联系地址:为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及有线电视网向甲乙双方客户提供更加便利、快捷的电子支付服务,深化双方在电子支付领域的合作,促进双方业务的共同发展,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由甲方作为网上支付业务的收单业务管理主体,就电子支付相关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条款,承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定义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1.电子支付:指甲乙双方借助互联网、移动通信网及有线电视网和电脑、手机和有线电视等电子终端为客户提供的支付中介服务,可以满足客户通过乙方提供的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服务时自助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需求。

如无特别说明,本协议中电子支付指通过甲方电子银行支付系统与乙方支付平台系统之间的连通,共同为客户提供电子支付服务。

根据电子支付渠道的不同,甲方提供的电子支付服务包括: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家居银行支付。

2.客户:指甲乙双方共同的客户,即利用甲乙双方提供的支付工具通过乙方提供的网站等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个人。

3.买方与卖方:即通过乙方提供的网站等交易平台进行商品或服务交易的过程中的交易双方。

买方为商品或服务的购买者,卖方为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若乙方直接提供商品或服务,则亦为卖方。

4.退货:指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退款指令,按照该笔退款指令对应的原始订单号和初始付款账户信息,将相应款项退还至买方客户在甲方开立的银行账户的服务。

5.错误:指客户通过甲方电子支付系统向乙方支付货款的过程中出现的金额、合同号(或订单号)、收款人、交易处理结果等与乙方的记录不符的情况,或甲方记录的乙方账务信息与实际发生不符。

6.差错处理:指甲乙双方在支付交易资金清算完成后,在出现甲乙双方记录的账务信息不符的情况下进行的账务核查和账务调整等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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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支付商户合作协议书(适用于与非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合作)甲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负责人:联系人:地址:邮编: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联系地址:为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及有线电视网向甲乙双方客户提供更加便利、快捷的电子支付服务,深化双方在电子支付领域的合作,促进双方业务的共同发展,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由甲方作为网上支付业务的收单业务管理主体,就电子支付相关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条款,承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定义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1.电子支付:指甲乙双方借助互联网、移动通信网及有线电视网和电脑、手机和有线电视等电子终端为客户提供的支付中介服务,可以满足客户通过乙方提供的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服务时自助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需求。

如无特别说明,本协议中电子支付指通过甲方电子银行支付系统与乙方支付平台系统之间的连通,共同为客户提供电子支付服务。

根据电子支付渠道的不同,甲方提供的电子支付服务包括: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家居银行支付。

2.客户:指甲乙双方共同的客户,即利用甲乙双方提供的支付工具通过乙方提供的网站等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个人。

3.买方与卖方:即通过乙方提供的网站等交易平台进行商品或服务交易的过程中的交易双方。

买方为商品或服务的购买者,卖方为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若乙方直接提供商品或服务,则亦为卖方。

4.退货:指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退款指令,按照该笔退款指令对应的原始订单号和初始付款账户信息,将相应款项退还至买方客户在甲方开立的银行账户的服务。

5.错误:指客户通过甲方电子支付系统向乙方支付货款的过程中出现的金额、合同号(或订单号)、收款人、交易处理结果等与乙方的记录不符的情况,或甲方记录的乙方账务信息与实际发生不符。

6.差错处理:指甲乙双方在支付交易资金清算完成后,在出现甲乙双方记录的账务信息不符的情况下进行的账务核查和账务调整等处理措施。

7.信息:指任何以口头、书面、图标或电子方式存在的甲乙双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财务信息、技术方案、操作手册等资料的内容以及电子支付相关的合作协议、收费方式、结算方式、接口技术、安全协议及证书等方面的信息。

8.日:除明确说明为“工作日”外,“日”指日历日。

9.当日:指日历日北京时间0:00-24:00。

10.支付成功:指甲方收到客户通过乙方系统提交的支付交易指令后,扣减客户的在甲方开立的账户资金或额度成功。

第二条声明与保证(一)甲方声明及保证1.甲方为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注册的金融机构。

2.甲方不直接受理客户对乙方或其合作卖方售卖商品或服务的投诉。

(二)乙方声明及保证1.乙方为经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批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具备网上营业资格。

2.乙方应使客户全面、清晰地了解甲乙双方提供的支付服务的操作方法,避免客户对甲乙双方合作提供的电子支付的功能产生误解。

3.乙方或其合作卖方不会利用交易平台售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相关国家政策或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商品或服务,不会利用自身或客户资金通过甲乙双方系统从事包括但不限于洗钱、诈骗、盗窃、违规套现、恐怖融资等在内的任何违法或违规的资金操作及其他操作,也不会参与或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从事上述活动。

4.乙方不直接受理客户对甲方的投诉,但可协助客户联系甲方。

5.乙方从事的业务或行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6.乙方未成为甲方或他行发卡业务服务机构。

7.乙方、乙方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未在征信系统、银行卡组织的风险信息共享系统、同业风险信息共享系统中留有可疑信息或风险信息。

第三条合作内容1.甲乙双方共同合作,通过甲方电子支付系统与乙方支付平台系统之间的连通,为客户提供电子商务应用过程中所需的基于甲方支付平台的支付服务。

乙方开通的电子支付渠道包括:□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家居银行支付。

2.甲乙双方合作为客户提供的电子支付服务范围包括:在(此处填写该商户的经营范围)等网上和移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客户本人在甲方开立的银行账户与乙方在甲方开立的结算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

乙方利用与甲方电子支付系统的连通为客户提供上述支付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商务应用之前,需至少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3.甲乙双方在电子支付系统开发、对接、测试和投产等工作的过程中有义务为对方提供与支付相关的本方系统情况和业务流程的清晰、准确、完整的描述。

双方应紧密合作,共同推进系统开发、对接、测试和投产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展。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或因与甲方在磋商、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晓的任何形式的信息、资料、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系统构架、安全措施、业务流程、客户资料、算法、指标、商业方法)负有保密义务,无论甲方是否对该资料、信息、数据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用于任何非本合同的目的;未经甲方书面特别授权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数据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不得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或授予第三方有关权益,并应在甲方要求时或合同执行完毕时将所有信息及其复制件交还甲方或根据甲方要求将其销毁。

乙方的保密义务不受协议期限的限制。

如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4.甲方为乙方提供上述电子支付合作范围内的支付资金在甲方系统内的清算和入账服务,并为乙方提供退货资金清算、资金对账和交易查询服务。

5.甲乙双方支付合作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

6.甲乙双方共同合作开展电子支付以及相关电子商务应用的市场推广工作,并在市场推广过程中向客户普及电子支付及相关电子商务应用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

7.甲乙双方均应建立风险事件分析处理机制,并在欺诈案件等风险事件防查工作中应充分合作。

对于一方提出的数据分析要求,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另一方应密切配合提供,并指定专人负责相关风险事件处理工作。

第四条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有义务保障甲方服务系统正常运行状态,并保障客户使用甲方提供的支付载体成功支付的交易结算资金在交易发生后的第个工作日清算到乙方在甲方开立的结算账户。

(若分行在协议中不承诺入账时间,此条款可改为:甲方有义务保障甲方各项电子支付服务系统正常运行状态,并保障客户使用甲方提供的电子支付服务成功支付的交易结算资金清算到乙方在甲方开立的结算账户。

)如发生客户否认交易、或发卡行拒付、或涉嫌洗钱、欺诈、违规套现、恐怖融资等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或违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业务章程和规定,或存在恶意操作、诋毁和损害甲方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声誉、或恶意攻击甲方网银支付系统等情形时,甲方有权暂扣此交易款项,若此款项已与乙方进行清算,甲方有权从后续交易款中直接扣除与本次交易额相当的金额,若无后续交易或者后续交易金额不足,则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七天内将该金额支付到甲方的账户中。

2.基于乙方平台交易的商品或服务,甲方承诺就长城电子借记卡、长城信用卡、中银信用卡提供电子支付业务。

(若乙方仅受理借记卡,此条款改为:基于乙方平台交易的商品或服务,甲方承诺就长城电子借记卡提供电子支付业务。

)3.甲方为乙方提供电子支付交易结果查询、网上退货资金清算等服务,也可在乙方要求时提供相应的清算对账文件或业务对账文件,包括支付金额、合同号(或订单号)、交易处理状态等。

客户交易的处理状态以甲方系统记录为准。

4.甲方有权对向乙方提供的支付服务收取费用,具体收费模式见第七条。

5.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合作伙伴自愿开展电子支付宣传营销活动,也有权利选择是否与乙方协作开展类似的宣传营销活动,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在电子支付业务合作的必要范围内有权使用乙方中英文名称、标识、商标。

6.甲方有权根据系统升级等需要暂时中止提供电子支付服务,并应提前发布公告,并预告恢复日期,但无需向乙方或客户进行逐一通知;甲方可以对服务进行改进,但应将改进服务事项提前发布公告。

双方同意,甲方上述公告均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门户网站[网址:]发布。

7.甲方有义务及时通报、告知乙方甲方有关电子支付业务的业务处理机制、收费方式等重要事项变动,对于甲方业务处理机制、收费方式等事项的变动涉及修改本协议内容的,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予以实施。

对于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国家反洗钱相关规定的变动涉及双方合作内容的,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予以实现。

8.甲方有权对乙方财务信息、资信情况、经营状况等进行审查。

乙方应对甲方对其进行的审查、问卷调查和咨询给予必要的配合、提供充分的信息或书面说明,并应保证相关信息及说明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9.甲方有权为保障电子支付业务的安全对相关交易采取监控、可疑跟踪等电子技术手段。

10.甲方应在本方系统内将乙方及客户的电子支付交易流水、账务记录妥善保存至少五年时间;11.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或拒绝支付乙方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协议的有关款项,并有权追索因此产生的费用、损失。

12.甲方依据乙方系统发送并经客户确认的交易数据和交易指令划拨资金,乙方、买方、卖方之间因电子商务应用可能发生的各种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以前述交易纠纷为由要求更改或影响甲方对乙方受理业务的资金清算,由于此类纠纷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

13.客户资金经过甲方电子支付系统划出客户在甲方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后,乙方应对客户资金的安全性负责;在甲方正确处理乙方系统发送的支付交易指令的前提下,如客户否认交易、交易或支付交易过程涉嫌洗钱、欺诈、违规套现、恐怖融资等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由乙方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

14.本协议中甲方对与乙方合作的卖方、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买方的服务,是甲方履行对乙方义务的行为,并不构成对卖方、买方的任何承诺或担保,卖方、买方不因此而获得对甲方的直接请求权。

15.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立即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并向乙方追偿导致的损失:(1)乙方经营活动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相关国家政策或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内容;(2)乙方组织或参与包括但不限于洗钱、诈骗、盗窃、违规套现、虚假申请、侧录、恶意倒闭、恐怖融资等在内的违法或违规资金操作;(3)乙方不具有从事本协议项下行为的相关业务资格或条件,或国家监管机构或有权机关认定乙方不具备全部或部分相关业务资格;(4)乙方无理拒绝受理客户使用甲方电子支付系统进行交易;(5)乙方故意诋毁或损害甲方声誉;(6)乙方经营不善,可能或已破产、停业或倒闭;(7)乙方交易过程中存在过多交易纠纷或过大交易风险;(8)乙方连续一个月无交易,经确认已无收单需求的,或连续三个月无交易的;(9)甲乙双方的合作导致甲方经营风险加大以至于显著影响甲方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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