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景观照明中交叉口照明与桥梁景观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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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景观照明工程施工方案

桥梁景观照明工程施工方案

桥梁景观照明工程施工方案照明作为城市桥梁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为夜间桥梁提供美丽的装饰效果,提高城市夜间形象。

本文将从设计原则、照明方案、材料选择和施工细节等方面介绍桥梁景观照明工程的施工方案。

一、设计原则1.结合桥梁特点:根据桥梁的形状、大小和位置等特点,确定照明设计的整体风格和布局。

2.强调桥梁主题:根据桥梁的功能和建筑特点,突出主题和亮点,使其在夜间能够成为城市的标志性建筑。

3.照明效果适宜:根据桥梁的用途和场景需求,选择合适的照明效果,如照亮桥面、照亮桥墩等。

4.节能环保:选择节能、环保的照明设备和材料,减少能源消耗和对环境的污染。

二、照明方案1.桥面照明:采用埋地灯和挂灯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地面照明和挂灯照明,使桥面整体展现出均匀明亮的效果。

2.桥墩照明:采用筒灯等照明设备,将桥墩的外形线条和纹理进行突出,并在桥墩上投射图案和文字,增加装饰效果。

3.空中照明:通过悬挂灯和投光灯等照明设备,对桥梁整体的形状和轮廓进行照亮,使桥梁在夜间能够成为城市的亮点。

4.景观照明:在桥头或桥尾设置景观照明设备或装饰物,如水幕灯、喷泉等,增加桥梁的艺术感和观赏价值。

5.动态照明:通过控制灯光的颜色、亮度和变化等,创造出不同的照明效果,如渐变、闪烁和流动等,增加桥梁的观赏性。

三、材料选择1.灯具:选择高效节能、寿命长的LED灯具,如LED投光灯、LED筒灯等。

2.控制系统:选用智能化控制系统,可以实现照明设备的远程控制和调光,提高照明效果的实时性和可调性。

3.电缆:选用防水、防腐蚀的电缆,保证照明设备的正常工作和使用寿命。

4.支架:选用耐腐蚀、抗风能力强的支架材料,确保照明设备的稳定安全。

5.外壳材料:选择抗氧化、耐候性好的外壳材料,保护照明设备免受恶劣气候的影响。

四、施工细节1.施工计划:根据照明方案,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影响桥梁的正常通行和使用。

2.杆件安装: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灯杆和支架的安装,并保证其稳固可靠。

城市景观照明工程技术规范

城市景观照明工程技术规范

城市景观照明工程技术规范1总则1.0.1为使城市景观照明工程建设走向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技术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天津市城市建筑物外景、道路、水系、桥梁、立交桥、广场、名胜古迹、公园、商业街、生活居住区、迎宾区、文化休闲区、橱窗、广告及标志等景观照明。

1.0.3城市道路、体育场、栈场等功能性照明应符合相关专业性标准的规定。

1.0.4在执行过程中,尚应符合国家或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2.0.1灯具luminair收集、分配或改变光能方向和分布的器具,包括除光源以外所有用于固定保护光源、调节光能的全部部件,以及与电源连接所必需的线路附件。

2.0.2配光曲线luminouintenityditributioncurve是描述灯具的发光强度在不同方向上变化的曲线,根据灯具的特点它可以是一根或是一组曲线。

通常配光曲线是以总光通量为1000lm来绘制,因此当灯具的光通量不是1000lm时,发光强度应根据光通量的比例加以修正。

2.0.3照度(E)illuminace被照面单位面积上得到的光通量,反映物体被照明程度,单位为勒克斯(l某)。

2.0.4亮度(L)luminance发光面在观察方向上单位投影面积发出的光强,是反映人眼对物体明亮感的参数,单位为尼脱(nt)。

(1nt=1cd/m2)。

2.0.5泛光照明floodlighting用单个或成组的投光灯从外面照射照明对象物,使其亮度和色调区别于周围环境的照明方式。

2.0.6轮廓照明outlinelighting用白炽灯泡、串灯、霓虹灯管或其他线状、带状光源勾画建筑物轮廓的照明方式。

2.0.7内透光照明illuminationwithinnerlightingource 利用室内光源照明建筑物内体,通过门、窗、构孔透射光显示建筑艺术美的照明方式。

2.0.8光污染1ightpollution以不适当的强度、方向、色调或跳动变化进入视野,引起不适或影响人们正常活动感觉的非受控光能量所造成的环境现象。

城市景观照明设置管理办法(最新)

城市景观照明设置管理办法(最新)

城市景观照明设置管理办法(最新)城市景观照明设置管理办法第⼀条为加强城市景观照明设置管理,规范照明⾏为,节约能源,美化城市容貌,改善城市环境,根据住建部《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和《X省城市市政公⽤设施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办法适⽤于中⼼城市及各县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景观照明的设置与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景观照明,是指在户外通过⼈⼯光以装饰和造景为⽬的的照明。

第四条景观照明应严格控制范围、亮度和能耗密度,建⽴和完善分区、分时、分级的照明节能控制措施,积极采⽤⾼效的光源和照明灯具,优先选择通过认证的⾼效节能产品。

任何单位不得在城市景观照明中有过度照明等超能耗标准的⾏为。

第五条市县区城管部门为城市景观照明设置与亮化的主管部门。

市市政园林管理处具体负责中⼼城市建成区城市景观照明设置与管理⼯作,并对城市夜景照明设施运⾏实⾏统⼀管理。

规划、住建、公安、消防和电⼒等部门以及园林、⼴场、公园、市政设施等管理单位,按照各⾃职责,配合做好城市景观照明设置与管理⼯作。

第六条⿎励对景观照明进⾏科学技术研究,推⼴新技术、新⼯艺、新材料、新光源,提⾼景观照明设置、使⽤和管理的⽔平。

第七条景观照明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

城管部门应会同规划等部门编制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经本级⼈民政府批准后执⾏。

第⼋条新建、改建、扩建楼宇及标志性建(构)筑物的,建设单位应根据本地照明专项规划,编制景观照明⼯程设计⽅案,设计⽅案应符合专项规划要求和景观照明技术规范、节能设计规范等规定。

第九条与城市道路、住宅区及重要建筑物配套的城市照明设施,应当按照城市照明规划建设,与主体⼯程同步设计、施⼯、验收和使⽤。

第⼗条既有建筑物、构筑物需要设置景观照明设施的,产权⼈或使⽤⼈按照城市照明专项规划,提出景观照明设计⽅案,报经本级城管部门审查通过后组织实施。

户外⼴告设置景观照明的审核程序,按照相关法规规章规定执⾏。

第⼗⼀条城市景观照明设施设置应当符合以下规定:(⼀)图案、造型、规格⽐例与建(构)筑物及周围环境相协调;(⼆)采⽤新技术、新⼯艺、新材料、新光源,避免光污染;道路两侧的景观照明设施不得影响交通安全;(三)符合环保要求,有防⽕、防风、防漏电等安全设施;(四)采⽤平时、⼀般节假⽇、重⼤节假⽇或庆典活动的分级亮化模式。

道路景观照明工程施工方案

道路景观照明工程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某城市道路景观照明工程,主要对城市道路、道路交叉口及周边重点建筑进行亮化。

工程范围包括道路、道路交叉口及周边重点建筑,共计4km。

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道路照明、道路交叉口照明、建筑照明、景观照明等。

二、施工准备1. 施工组织机构成立项目组,负责整个工程的施工组织、协调、管理等工作。

2. 施工人员项目组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

3. 施工材料(1)道路照明设备:路灯、灯具、电缆、电线等。

(2)道路交叉口照明设备:信号灯、交通标志等。

(3)建筑照明设备:灯具、电缆、电线等。

(4)景观照明设备:灯具、电缆、电线等。

4. 施工机具(1)照明设备安装工具:吊车、电焊机、切割机、螺丝刀等。

(2)道路交叉口照明设备安装工具:施工梯、吊车等。

(3)建筑照明设备安装工具:施工梯、吊车等。

(4)景观照明设备安装工具:施工梯、吊车等。

三、施工工艺1. 道路照明(1)根据道路情况,确定路灯安装位置和间距。

(2)安装路灯,调整灯具高度和角度。

(3)连接电缆,确保线路畅通。

(4)进行试灯,确保照明效果。

2. 道路交叉口照明(1)根据交通流量和道路宽度,确定信号灯安装位置。

(2)安装信号灯,调整灯杆高度和角度。

(3)连接电缆,确保线路畅通。

(4)进行试灯,确保照明效果。

3. 建筑照明(1)根据建筑特点,确定灯具安装位置。

(2)安装灯具,调整灯具高度和角度。

(3)连接电缆,确保线路畅通。

(4)进行试灯,确保照明效果。

4. 景观照明(1)根据景观特点,确定灯具安装位置。

(2)安装灯具,调整灯具高度和角度。

(3)连接电缆,确保线路畅通。

(4)进行试灯,确保照明效果。

四、施工进度安排1. 施工准备阶段:1个月。

2. 道路照明、道路交叉口照明、建筑照明、景观照明施工阶段:2个月。

3. 工程验收阶段:1个月。

五、质量保证措施1. 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2. 对施工材料进行严格检验,确保材料质量。

城市景观亮化分类清单

城市景观亮化分类清单

城市景观亮化分类清单
城市景观亮化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楼体亮化:利用灯光对建筑物外立面进行照明,突出建筑物的轮廊和特点,提升夜间的视觉效果。

2.园林景观亮化:包括园林、广场、公园等公共绿地的照明。

强调绿化景观的层次感和立体感,营造宁静、温善的氛围。

3.桥梁亮化:通过灯光设计,突出桥梁的结构美感,形成城市新的夜景地标。

4.道路亮化:对道路、交通设施等进行照明。

提高夜间行车的安全性和舒适性,营造富有层次的道路景观。

5.商业街亮化:针对商业街区的建筑、街道、店面等进行照明设计,提升商业氛围,吸引人流。

6.文化景观亮化:针对城市中的文化景观,如历史建筑、古迹等进行照明设计,保护和展示文化价值,提升城市的文化形象。

7.喷泉亮化:利用灯光对喷泉进行照明,形成动态的水景,增添城市的活力。

8.绿化景观亮化:对城市中的绿化带、花坛等进行照明设计,强调绿化景观的美感和层次感。

9.公共设施亮化:对城市中的公共设施如公交站台、报刊亭等进行照明设计,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

10.夜景亮化:根据城市的特色和定位,对整个城市的夜录进行整体规划设计,形成独特的城市形象。

以上分类仅供参考,具体的分类方式可能会因地区和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景观照明工程

景观照明工程

景观照明工程1. 概述景观照明工程是指通过照明设备和技术手段来美化景观环境,提升夜间景观的观赏价值和安全性。

它通过合理的灯光布置和灯光效果的调控,打造具有艺术感和浪漫氛围的夜晚景观,为人们创造出独特的视觉享受和文化体验。

2. 景观照明设计景观照明设计是景观照明工程的关键环节,它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2.1 照明目标照明目标是指要达到的景观照明效果。

根据不同的景观环境和需求,可以选择不同的照明目标,例如突出建筑物的轮廓、烘托水景的美感、营造浪漫的氛围等。

2.2 灯光布置灯光布置是指灯具的位置和分布。

合理的灯光布置可以突出景观的主题和亮点,创造出丰富的光影效果。

在灯光布置时,需要考虑景观的结构和特点,以及观者的视角。

2.3 灯光效果灯光效果是指灯光的颜色、亮度和动态变化等特性。

通过调整灯光效果,可以创造出不同的氛围和情感表达。

常用的灯光效果包括颜色渐变、闪烁、跳跃等。

2.4 能源节约在景观照明设计中,需要考虑能源的合理利用和节约。

通过选用节能型灯具、优化灯光布置和控制系统,可以实现节能效果和减少能源消耗。

3. 景观照明设备景观照明设备是指用于实现景观照明效果的各种设备和器材。

常见的景观照明设备包括:3.1 灯具灯具是景观照明的核心设备,它具有不同的类型和功能。

常见的灯具包括投光灯、射灯、洗墙灯、草地灯等。

根据具体的照明需求,可以选择不同的灯具来实现理想的照明效果。

3.2 灯光控制系统灯光控制系统是指对灯光进行控制和调节的系统,它可以实现灯光的开关、调节亮度和颜色等功能。

常见的控制系统有手动控制系统和自动控制系统两种。

自动控制系统可以根据时间、光照强度和周围环境等条件来实现灯光的智能控制。

3.3 光源光源是发光装置的核心部分,它能够发出可见光线。

常见的光源包括白炽灯、荧光灯、LED灯等。

LED灯由于其节能、寿命长和色彩丰富等特点,逐渐成为景观照明中主要的光源。

4. 景观照明工程案例4.1 城市广场照明城市广场照明是景观照明工程的重要应用领域之一。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3)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3)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引言城市道路照明是城市规划和城市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良好的城市道路照明设计不仅可以为夜间行车和行人提供足够的照明,还可以提升城市的美观性和安全性。

本文将介绍城市道路照明设计的标准,包括照明的亮度要求、光色要求、照明设备的选用和排布等内容。

亮度要求城市道路照明的亮度要求需要根据不同道路的类型和用途进行调整。

一般来说,主干道和交叉口处的照明要求较高,而次干道和背街小巷的照明要求较低。

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以下是一些常见道路的照明亮度要求:•主干道:亮度要求为15-30勒克斯(lx);•次干道:亮度要求为5-15勒克斯(lx);•背街小巷:亮度要求为1-5勒克斯(lx)。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数值仅为参考值,实际的亮度要求还需要根据具体的道路情况和周边环境进行合理调整。

光色要求城市道路照明的光色要求是指照明设备所发出的光的颜色。

正确选择光色可以提高行人和驾驶员的视觉舒适度,减少眩光和疲劳感。

根据不同场所的需要,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照明光色要求:•主干道:应采用白光照明,具体色温在4000K-5500K之间;•次干道和背街小巷:可以采用较为柔和的黄光照明,具体色温在2700K-3000K之间。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特殊场所如公园、广场等,可以根据需要选择适当的光色,以提升场所的美观度和氛围。

照明设备的选用和排布城市道路照明的设备种类和排布应根据道路的特点和照明需要进行选择。

常见的照明设备包括路灯、投光灯、景观灯等。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设备选用和排布原则:1.路灯:主要用于主干道和次干道的照明。

路灯的选用应考虑其照明范围、亮度调节和节能性能等因素。

路灯的排布应满足照明要求,并保证路灯之间的均匀性和连续性。

2.投光灯:主要用于交叉口和重要建筑物的照明。

投光灯的选用应考虑其照明角度、光束控制和防眩光性能等因素。

投光灯的排布应根据照明范围和需求进行合理布局。

3.景观灯:主要用于公园、广场等场所的照明和景观美化。

【城市环境照明规范】照明标准

【城市环境照明规范】照明标准

【城市环境照明规范】照明标准城市环境(装饰)照明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厂居住小区照明、公共活动区照明、商业中心区照明、行政办公(工业)区照明、建筑外观照明、河流及桥梁照明和其他设施照明的设计、安装规范以及相关的管理工作。

本标准适川于城市居住小区、广场,步行街、建筑物、构筑物、公园、绿地、雕塑、河流、水体、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以及人行小径等的环境和装饰照明。

本标准小适用于上述有关区域以外的城市道路、高架道路和汽车隧道等的照明。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巾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应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cjj45—1991《城市道路照明设汁标准》jc3050—1998《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及配件》cie115·1995《机动车及步行者交通照明建议》gb7000.1-2002《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3术语和定义见附录^4总则41城市环境照明的照度水平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面水平照度(lx),最低要求为2lx;(2)离地面1.5m处的半柱面照度(lx),最低要求为1lx。

4.2城市环境照明应考虑生态和环保的要求,消除光污染的影响。

421城市环境照明设施应控制外溢光/杂散光,以免形成射入居民居室的障害光.用于建筑泛光照明的灯具应将光束全部投射在所照明建筑物的立面上,严格控制外溢光。

422城区照明设施的外溢光/杂散光应避免对行人和汽车驾驶员形成失能或不舒适眩光。

城区照明灯具的眩光限制可简化为l与a的关系,如表1中规定。

4,23为了降低夜空亮度,室外灯具的上射逸出光不能大于总输出光通的25%。

在天文台(站)附近应从严控制.4,2.4城市道路或河流两旁的照明应避免对船只的航行造成交通安全上的障碍。

4.2.5城市环境照明设施应避免光线对于乔木、灌木和其他花卉生长的影响,并配合环保及城区园林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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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景观照明中交叉口照明与桥梁、立交桥照明
交叉口照明
亚彩景观照明把城市道路交叉口(又称交会区)按交通形式可分为:有环岛交叉口和无环岛交叉口,照明应分别加以考虑。

无环岛交叉口应注意景观灯具对交通信号标识的干扰。

若街口处有灯箱广告,应将其和景观灯具对交通信号标识分层次处理,以突出交通信号标识(见图1-1)。

有环岛交叉口可同时考虑灯光与景观的不同组合形式(见图1-2),以创造各具特色的城市夜景观。

图1-1 无环岛交叉口照明
图1-2 有环岛交叉口照明
桥梁和立交桥照明
亚彩景观照明在桥梁和立交桥的照明满足功能照明的前提下,结合水系和周边的环境特点,突出桥体的结构特征,注重功能性和景观性相结合(见图1-3),照明方式应针对不同类别分别考虑。

图1-3 桥梁照明
所用光源灯具应体现该桥体的特征。

桥体的照明设计,首先从功
能性出发,对不同方向的主路,通过不同光色、灯具样式、排布方式等的运用以及入口处的照明与景观相结合的标识物,强化视觉的诱导性。

桥面照明灯具的功能应当合理,造型和外观颜色既要美观,又要简洁,不能破坏景观。

在灯具的布置和选择上,充分考虑避免对驾驶者产生视觉干扰与眩光。

在此基础上,通过整体上的光构图与灯光处理形成景观效果。

大型桥梁和具有艺术、历史价值的中小型桥梁的照明应进行专门设计,并应与桥梁的风格相协调。

而人行天桥护栏灯可采用最新LED光源,平日按设计的光色点灯,节假日可七彩变色,但应控制变化频率,不宜过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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