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质押合同(适用于出质人为单位)
银行质押合同范本

银行质押合同范本以下是银行质押合同的范本:质押合同编号:[编号]甲方(质):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甲方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址/注册地址:[甲方住址/注册地址]电话号码:[甲方电话号码]乙方(抵押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注册地址:[乙方住所/注册地址]电话号码:[乙方电话号码]鉴于:1. 甲方拥有并提供相应的质押物的所有权,愿意以此作为本合同项下的质押物;2.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提供的质押物,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为甲方提供相应的贷款。
基于以上情况,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质押物的具体描述和价值1.1 质押物名称:[质押物名称]1.2 质押物规格、数量和质量等描述:[质押物规格、数量和质量等描述]1.3 质押物目前的价值:[质押物目前的价值]第二条质押的目的2.1 甲方质押上述质押物是为了向乙方申请贷款。
2.2 甲方与乙方另有其他合作协议,质押物作为该协议的保证。
第三条质押范围和质押物的权属3.1 甲方将上述质押物无条件全权质押给乙方,并确保该质押物所属权利完整、合法且无任何法律纠纷。
3.2 甲方同意,质押物在质押期间,不得转让、转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四条质押权的设立和抵消4.1 质押权的设立:甲方将质押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并且同意在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办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
4.2 质押权的抵消:在甲方履行全部相关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及利息之后,乙方应依法注销相应质押权。
第五条质押贷款及利息5.1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最高质押贷款金额为[最高质押贷款金额]的贷款。
5.2 贷款利率为[贷款利率],计息方式为[计息方式],利息按[计息频率]计算及支付。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乙方有权追索贷款本金及利息,并可采取法律手段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6.2 若质押物的价值低于贷款金额,甲方应承担差额偿还义务。
银行质押合同范本

银行质押合同范本一、合同背景和目的甲方(出借方):乙方(质押方):丙方(银行方):本合同是为了明确甲方提供贷款给乙方的前提下,乙方将其在银行中的质押物作为担保,并约定相关权利和义务。
本质押合同的签署是基于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愿,经双方合法代表同意,以及丙方的审查和认可。
二、合同内容1.质押标的:乙方将以下资产作为质押物,在本合同生效后,将其质押给丙方,作为甲方提供贷款的担保:(详细列出质押物的名称、数量、品质等信息)2.质押的目的:质押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甲方提供的贷款得到有效担保,确保甲方的权益。
3.质押方法:乙方将质押物交由丙方保管,并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4.质押物的保管和处置:(针对质押物的保管和处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规定)5.贷款和利息的计算和偿还方式:(根据甲方和乙方的约定,详细阐述贷款的计算和偿还方式,以及利息的支付方法等)6.合同的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贷款和利息全部偿还完毕。
7.丙方的责任:丙方作为银行,有责任保管质押物并按约定进行管理。
同时,丙方有权根据实际状况进行合理的调整和变更。
8.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列出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还款义务、质押物维护义务、信息披露义务等)9.违约处理:对于甲方和乙方的违约行为,如未按时还款、质押物受损等,应按照约定进行违约处理。
10.争议解决:本合同的签署和执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以下为签字栏)甲方(出借方):乙方(质押方):丙方(银行方):。
质押合同范本

质押合同范本甲方(出质人):公司名称: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乙方(质权人):公司名称: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依据法律: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质押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质押标的物1. 质押物名称:__________2. 质押物种类:__________3. 质押物数量或价值:__________4. 质押物所在地:__________5. 质押物的所有权证明:- 甲方应提供质押物的所有权证明文件,如产权证、发票、出库单等。
乙方有权对质押物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甲方应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第二条质押物的占有与保管1. 质押物的移交:- 甲方应将质押物交付给乙方,质押物的占有权自交付之日起转移至乙方。
2. 质押物的保管:- 乙方应妥善保管质押物,不得擅自使用、转让或变更质押物的用途,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 乙方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质押物的完好,因乙方保管不当导致质押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债权和担保范围1. 主债权:- 本质押合同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欠乙方的债务,债务总金额为________元,债务履行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 担保范围:- 本质押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质押权的费用(如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的权利:- 甲方有权在债务清偿后,要求乙方解除质押并返还质押物。
-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质押物的保管情况,如乙方有擅自使用或处置质押物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浙江银行质押合同范本

浙江银行质押合同范本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条质押担保的主债权第二条质押物1. 甲方提供的质押物为:[详细描述质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等信息]2. 质押物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属于甲方,且质押物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被查封、扣押、监管或其他限制处分的情况。
第三条质押担保的范围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等)。
第四条质押物的交付与登记1.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将质押物交付给乙方占有/或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2. 质押物交付/登记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收押凭据/质押登记证明。
第五条质押物的保管1. 质押物由乙方保管的,乙方应妥善保管质押物,不得擅自使用、处分或损坏质押物。
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质押物毁损、灭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的时间内展示质押物,以确认质押物的状况。
第六条质押物的价值变动1. 质押期间,如质押物的价值减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______日内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或恢复质押物的价值。
2. 甲方不提供担保或恢复质押物价值的,乙方有权处分质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七条质权的实现1. 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主合同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乙方有权依法处分质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2. 处分质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的,乙方有权继续向借款人及其他担保人追偿;所得价款超过主合同项下债务的,乙方应将剩余部分退还甲方。
银行承兑质押合同模板6篇

银行承兑质押合同模板6篇篇1银行承兑质押合同甲方:(债务人)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乙方:(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申请银行承兑贷款进行质押,特订立如下合同:一、基本信息1.1 甲方向乙方申请银行承兑贷款,贷款编号为__________,贷款金额为__________,贷款期限为__________年/月/日至__________年/月/日。
1.2 贷款利率为__________%。
二、贷款用途2.1 甲方保证所借款项将全部用于__________项目/事项。
2.2 甲方承诺所借款项不得用于任何违法违规用途。
三、贷款担保3.1 为确保甲方能够按期还款,甲方应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作为贷款的担保。
3.2 若甲方未能按期还款,乙方有权处置质押物以偿还贷款本息。
四、还款方式4.1 贷款本息按照__________(等额本息/等额本金/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方式进行还款。
4.2 还款日期为每月/季度/年的__________日。
五、违约责任5.1 若甲方未按期支付贷款本息或违反合同其他条款,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率为__________%。
5.2 若甲方出现还款逾期情况,乙方有权采取催收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甲方征信进行利息上浮等处理。
六、协议生效6.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6.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篇2银行承兑质押合同甲方:(出质人)证件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银行)营业执照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持有的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质押品(以下简称“质押品”)需向乙方借款,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质押的贷款事项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贷款,甲方将其名下质押品权利质押予乙方。
股权质押合同(完整范本)

股权质押合同甲方(出质人):[XXX公司]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乙方(质权人):[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X]鉴于甲方拥有[XXX公司]的[XXX股份],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其所持有的上述股份质押给乙方作为债权的担保。
为明确权利义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质押的股权1.1 甲方同意将其名下拥有的[XXX公司][XXX股份] (以下简称“股权”)质押于乙方。
1.2 股权所处的公司是:[XXX公司],公司注册地址为:[XXX地址],法定代表人为:[XXX]。
第二条质押的范围甲方通过签订本合同,向乙方质押其名下的股权作为债权担保,其所质押的股权范围包括:2.1 甲方所拥有的与股权有关的所有权益;2.2 其他甲方应向乙方承认的权利。
第三条质押的期限3.1 质押期限为[XXX]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3.2 质押期满前,如乙方书面通知甲方要求其清偿债务而甲方未能履行,则乙方有权在质押期满前变卖质押的股份以清偿债务。
第四条质押的利息与费用4.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借款按照约定计收利息,利率为[年化利率%],具体如下:(1)利息按月结算,每月的利息=质押股权的评估价值×月化利率;(2)若甲方未按约定还款,乙方有权加收逾期利息并采取法律手段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4.2 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所涉及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质押登记费用、公证费用、评估费用、保管费用、诉讼费用等。
第五条股权变动5.1 甲方同意,在质押期限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应当立即通知乙方:(1)质押股权转让、赠与、出资增加或减少、注销等情况;(2)股东因无法在质押期限内将其持有的股份过户给第三方而进行质押。
5.2 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赠与、出资增加或减少、注销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质押的股份。
第六条质押股权的评估6.1 质押股权的评估由双方共同选定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本合同有关事项的证明。
银行承兑质押合同书3篇

银行承兑质押合同书3篇篇1银行承兑质押合同书甲方(出质人):乙方(承贷银行):丙方(受质人):鉴于,甲方需要资金用于某项投资或经营活动,但因用途不明晰或信用不足而无法获得足够的贷款;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贷款,并要求甲方提供抵押物作为担保;丙方有意愿接受甲方提供的抵押物。
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抵押物的确定1.1 甲方将其名下所有权归属清楚、无争议的贵金属(含黄金、白银、铂金等)、有价证券(债券、股份等)等资产作为抵押物,作为本合同之抵押物,乙方通过评估确认后予以接受。
1.2 甲方有义务确保抵押物的真实性、完整性。
如抵押物被发现存有瑕疵或权属争议,乙方有权拒绝接受并解除本合同。
第二条贷款金额及利率2.1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贷款金额为人民币(以下简称“元”)****元整,贷款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2 乙方对贷款利率享有独立确定权,但不得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110%。
双方应于贷款发放之日起确定利率并在合同附表中予以明确。
第三条贷款用途3.1 甲方使用该笔贷款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用于违法活动。
甲方需保证所提供的资金不用于非法活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2 甲方使用该笔贷款应核心于本次投资或经营活动,不得用于其它途径。
第四条还款方式及期限4.1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时还款,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息、按月付息等方式。
具体还款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附表中明确规定。
4.2 若甲方未按还款计划按时足额还款的,乙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等。
第五条抵押物管理5.1 丙方作为受质人,有责任妥善保管抵押物,确保其安全。
如抵押物遭受损坏、遗失等情况,应及时通知甲、乙方,并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5.2 在乙方出贷款前,抵押物由甲方自行保管;在贷款发放后,抵押物由丙方代为保管。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单位定期存单质押合同范本6篇

单位定期存单质押合同范本6篇篇1合同编号:____________出质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保障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以其合法拥有的定期存单提供质押担保。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质押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质押担保范围及目的甲方以定期存单作为质押物,为乙方提供质押担保,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范围及目的等内容在相关合同中约定。
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障乙方债权的实现。
第二条定期存单信息甲方用于质押的定期存单信息如下:存单种类:定期储蓄存单存单持有人:__________________存单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存单号码:__________________存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存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存款到期日:以定期存单载明的日期为准。
一、本担保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据其与借款人签订的贷款合同发放的贷款;篇2甲方(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定期存单质押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基于定期存单质押的担保关系,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
二、质押物及其证明文件1. 乙方提供以下定期存单作为质押物:存单号码____________,存款金额____________,存款银行____________,存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 乙方应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存款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存单、存款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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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编码:CMBC-HT-377(公司2011)质押合同(适用于出质人为单位)编号:公担质字第号中国Ⅹ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合同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住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质权人:中国Ⅹ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住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话:传真: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制定本合同。
第一章被担保的主债权第一条为了确保债务人(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人”)与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的《》(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切实履行,甲方同意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第二条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为,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为(币种),(本金数额小写),(本金数额大写)。
第二章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第三条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如果主债权合同约定的期限在履行中发生变化,其开始的时间以借款借据记载的日期为准,其届满日相应顺延;乙方依约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以该提前到期日为期限届满日。
第三章质押担保的范围第四条质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被担保之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押财产的保管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分质押财产的费用、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和所有其他费用。
第四章质押财产第五条甲方以依法可以质押的财产提供质押担保。
质押财产的名称、种类、数量、质量等具体状况详见附件。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在质押存续期间内所产生的孳息仍属于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
第七条附件中质押财产的评估或约定价值为参考价值,最终价值以质权实现时实际处理质押财产的价款(或净收入)为准。
第五章质押登记第八条本合同项下的质押依法应当办理出质登记的,甲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有关登记机构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质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办理变更登记的,甲乙双方应在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有关质押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章质押财产的交付和保管第九条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或权利凭证,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交付乙方。
第十条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质押或转让时应当背书的权利凭证,甲方在交付前应当在权利凭证上背书“质押”字样。
第十一条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为存款单、仓单、应收账款等,在相关权利凭证交付前,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取得存款行确认书、仓储保管人确认函、应收账款债务人确认函等乙方要求的手续。
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为单位定期存单,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其在存款行的预留印鉴或密码。
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为保证金账户内存款,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在乙方处开立保证金账户并存入约定的款项。
乙方有权将上述保证金账户内款项冻结,除乙方依本合同约定扣划该账户中款项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债权的情况外,该冻结直至本合同项下债权全部得到清偿。
第十二条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的所有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正本均由甲、乙双方确认后,交乙方保管。
第七章质权的实现第十三条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依据主合同或本合同约定,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主合同债务人未依约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随时行使质权,并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
第十四条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为动产的,乙方有权采取如下方式处分质押财产:(一)与甲方协议将质押财产折价以清偿债权;(二)拍卖、变卖质押财产以取得价款清偿债权;(三)依法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行使质权;(四)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为保证金账户内存款时,乙方有权直接扣划相应的存款以抵偿债务。
第十五条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为权利的,乙方有权单方采取如下方式处分质押财产:(一)对质押的权利进行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以取得的转让费、许可费清偿债权;(二)将质押的权利凭证兑现价款或提取货物变卖,以所得款项清偿债权;(三)依法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行使质权。
乙方依据本合同处分质押财产时,甲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前行使质权,并以所得款项提前清偿债权:(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拒绝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危及乙方的质权;(二)甲方有诉讼、仲裁或重大行政案件,可能对质押财产产生不利影响;(三)甲方破产、歇业、被申请破产重组、被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四)乙方主债权难以实现或无法实现的其他情况。
第十七条乙方处分质押财产所得款项按下列顺序清偿债权:(1)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2)损害赔偿金;(3)违约金;(4)复利;(5)罚息;(6)利息;(7)本金。
乙方有权变更上述顺序。
第十八条主合同项下债权为外币的,乙方处分质押财产所取得款项按该日乙方公布的外汇现汇卖出价折算抵偿。
第八章保险第十九条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如为动产,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应按乙方要求到甲乙双方协商认可的保险公司办理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质押财产的保险手续。
保险合同应经乙方认可,其中不应有任何损害或限制乙方权益的条款。
第二十条质权存续期间,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赔偿金应作为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存入乙方指定账户待债务到期后清偿或提前清偿债务。
第二十一条质权存续期间,甲方应一直维持保险有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应将质押财产的保险单正本交乙方保管。
第二十三条质权存续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
如保险中断,乙方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亦不得有任何导致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行为。
第九章提存第二十四条非因乙方保管原因,质押财产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单方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将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提前清偿乙方债权或者存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证金账户,也可向第三方提存。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项下出质的权利凭证到期日先于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的,乙方可以在出质的权利凭证到期后兑现或者提货,并将兑现的价款或提取货物变卖所得款项提前清偿乙方债权或者存入甲方或主合同债务人在乙方开立的保证金账户,也可向第三方提存。
第二十六条乙方同意转让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的,甲方应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提前清偿乙方债权或者存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证金账户也可向第三方提存。
第十章权利与义务第二十七条甲方承担本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服务、财产保险、公证、鉴定、估价、登记、过户、保管等费用。
第二十八条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侵害,甲方有义务采取措施以避免乙方受侵害。
第二十九条质权存续期间,甲方发生经营机制变化、注册资本变动、股权变动、申请重组、和解、破产或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任何重大资产等事项,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甲方地址、名称、法定代表人变化,应在变更后七日内通知乙方。
第三十条乙方有权收取质押财产所产生的孳息。
第三十一条乙方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
第三十二条质权存续期间,主合同债务人与乙方协议变更主合同,除展期或增加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数额或主合同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变更外,其他变更不必取得甲方同意。
乙方按期得到清偿,应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返还甲方或协助甲方办理注销质押登记并将保管的质押财产产权或使用权凭证、有效证明文件退还甲方。
第三十三条甲方知悉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乙方在主合同或本合同项下权益的事实发生或可能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债务人发生违约行为、停业、破产等,应立即通知乙方。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生效后,如甲方拒绝配合乙方办理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交付手续或质押登记手续导致主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应按被担保主债权金额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六条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有关质押财产的完备手续和真实资料的,或者隐瞒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或已经设立质押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七条乙方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灭失或毁损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承诺与保证第三十八条甲方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已取得了签订本合同所需的一切必要的许可、批准、登记及备案。
第三十九条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全部内部授权手续均已办理完毕并充分有效。
甲方签署本合同、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不会与现行公司章程和内部规章或对甲方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协议及其他文件相抵触。
第四十条甲方保证自己对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有完全、有效、合法的处分权;质押财产如为共有,已取得共有人同意。
第四十一条甲方保证设立本合同的质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或造成不合法的情形,质押担保的意思表示是自愿、真实的。
第四十二条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前未对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设立质押,亦不存在任何其他第三方权利;且质押存续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对质押财产馈赠、转让或再质押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质押财产。
第四十三条甲方保证没有亦不进行任何可能使质权人受到损害、出质权利丧失和使质押财产减值的行为。
第四十四条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有关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的所有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及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第十三章独立性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其他担保合同。
主合同项下同时存在其他担保的,则乙方有权选择优先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利,且乙方因任何原因放弃对主合同债务人财产享有的质押权或质权、变更质押权或质权的顺位或内容,造成乙方在上述质押权或质权项下的优先受偿权丧失或减少时,甲方担保责任也不因之免除或减少。
第十四章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七条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章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第四十八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自依法律规定办妥上述质押财产交付(包括保证金账户的开立)或质押登记之日起质权设立。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六章附则第五十条签署本合同前,乙方就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已向甲方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解释,双方对合同及附件的全部条款均无异议,对当事人有关权利限制或免责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第五十一条信息披露与查询乙方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金融监管机构或征信机构等部门的要求,将有关本合同的信息和甲方提供的其他信息,录入银行间信贷咨询系统、征信信息系统和其他合法设立的信息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单位或个人查询和使用;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违约情况酌情决定公开甲方的违约信息,并为实现债权和质押权之目的将有关的信息提供给催收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