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鄞州区二手车消费投诉公示
二手车市场安全管理制度

二手车市场安全管理制度1. 引言二手车市场作为汽车交易的重要环节,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建立完善的二手车市场安全管理制度,能够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探讨二手车市场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并提出几点建议。
2. 信息公示为了确保消费者能够获得真实可靠的信息,二手车市场应当建立信息公示制度。
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充分披露车辆的基本信息、使用情况、维修维护记录等。
这样,消费者可以更全面地了解车辆的历史,从而作出理性的购车决策。
3. 车辆检测为了保障消费者购买到安全可靠的二手车,二手车市场应当建立车辆检测制度。
经营者应当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运用科学的方法对二手车进行全面检测,发现并修复潜在的安全隐患。
检测结果应当向消费者公示,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 资质认证为了提高二手车市场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应当建立资质认证制度。
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关技术和专业知识,并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这样,消费者可以更加信任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提高购车的安全感。
5. 保修服务为了给消费者提供更好的售后保障,二手车市场应当建立保修服务制度。
经营者应当提供明确的保修期限和范围,并承诺在保修期内提供免费的维修和服务。
这样,消费者在购买二手车后,即使出现问题也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6. 投诉处理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手车市场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
消费者在购车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发现经营者存在违规行为,应当有权利进行投诉,并获得及时有效的处理结果。
投诉处理机制的建立,能够有效监督经营者的行为,维护市场的秩序。
7. 处罚措施为了加强对违规经营者的监管,应当建立严格的处罚措施。
对于违反二手车市场安全管理制度的经营者,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直到问题得到解决。
这样,能够起到震慑违规行为的作用,保障市场的良好健康发展。
8. 结论二手车市场安全管理制度对于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完善的信息公示制度、车辆检测制度、资质认证制度、保修服务制度、投诉处理机制和处罚措施,是实现二手车市场安全管理的关键步骤。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营主体备案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营主体备案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7.04.14•【字号】•【施行日期】2017.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正文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营主体备案办法》的通知各市、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现将《浙江省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营主体备案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浙江省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营主体备案申请表2.浙江省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营主体诚信经营承诺书3.浙江省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营主体备案证书浙江省商务厅2017年4月14日浙江省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营主体备案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2005年第2号令)对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营主体备案的要求,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二手车市场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2016〕164号)和《浙江省商务厅等15部门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促进二手车市场繁荣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17〕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浙江省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营主体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境内从事二手车交易相关经营活动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营主体,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二手车交易市场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并取得《市场名称登记》,为买卖双方提供二手车集中交易和相关服务的场所。
第四条二手车经营主体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从事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的企业。
第五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具体备案工作的组织实施,设区市商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本市相关备案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二手车交易市场在取得营业执照和《市场名称登记》后2个月内,二手车经营主体(其中二手车拍卖企业应取得商务部门许可的拍卖经营资质证书)应在取得营业执照后2个月内,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到所在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2018年14月北仑区汽车销售服务企业4S店消费投诉情况

3
3
3
100
10
宁波华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北仑区小港江南西路55号3幢1号
3
3
3
100
11
宁波联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大港一路56号
3
3
2
66.67
12
宁波荣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北仑区小港纬十路555号1幢1号
3331Fra bibliotek013
宁波合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北仑区小港车安路11号
2018年1-4月北仑区汽车销售服务企业(4S店)消费投诉情况公示
2018年1月1日至4月30日,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受理各类汽车消费投诉72件,已办结72件,调解成功54件。根据《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投诉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受理件数
已办结件
调解成功件
调解成功率(%)
1
宁波自宏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北仑区中河南317路
6
6
3
50
2
宁波新众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北仑新碶大港一路58号1幢1号203号
6
6
4
66.67
3
宁波开元和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北仑区柴桥街道万景山西路97号
6
6
0
0
4
宁波宝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北仑区新碶南海路45号1幢1层西首(北仑区钱塘江路恒山西路交叉口)
1
1
1
100
18
宁波港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北仑区小港街道纬十路558号
1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二手车流通管理的意见(试行)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二手车流通管理的意见(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23.11.03•【字号】鄞政办发〔2023〕63号•【施行日期】2023.1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二手车流通管理的意见(试行)鄞政办发〔2023〕63号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二手车流通管理,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保障二手车交易各方合法权益,促进二手车交易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2号,2017修订)、《二手车交易规范》(商务部公告2006第22号)、《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和《宁波市二手车流通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二手车流通市场实际,经区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特制定本意见。
一、市场和经营主体定义(一)本意见所称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市场”)是指依法设立,经市场监管部门核准市场名称登记,为买卖双方提供二手车集中交易和相关服务的场所。
(二)本意见所称的二手车经营主体(以下简称“经营主体”)是指经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登记,从事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的企业。
二、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三)市场经营者和经营主体应当依法经营,遵守二手车流通管理规定,依法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四)二手车卖方应当拥有车辆的所有权或者处置权,并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
市场经营者和经营主体应当确认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车辆的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车辆保险单、缴纳税费凭证等。
(五)二手车买方购买的车辆如因卖方隐瞒和欺诈不能办理转移登记,卖方应当无条件接受退车,并退还购车款等费用。
三季度中国汽车质量网投诉分析

大 。仅 对 该 三项 的 投 诉 就 占到 了质 量 投 诉
发动 机 出现 不 正 常曝 音 ,发 动机 转 速异 常 ,怠 速 过快 或 不稳 。发
总量的6 7 26 %。另外 .由于季节炎热 ,温
控系 统 以 及 车 身外 部 系 统 的投 诉 量 也 比 较 高 .分 别 占据 86 %和 87 % .其 他 系统 1 6
动机故障灯频繁亮起.烧机油等。
案例回放 : 福建张先生的奥迪A L 6 在行驶Y3 0 公里时出觋 l6 0 J 烧机油现象,4 店检查后表示此种现 象很正常.但垂新加机油 S
后 ,奥迪 A L 6 不久 又亮 起 了机 油灯 。 3 转 向及 操 控 系统
的投诉包括传动系统、车身内部及内饰系
最容易出现的故障是 :车身异常响动 ,轮胎痞损 、鼓包,车 身油漆脱落等。 案例回放:上海的黄先生表示.他的东风 日产天籁 25X . L A T领先版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会出现甩尾的现象 .而且汽车行 驶2 万公里后.轮胎磨损严重 5
季度中国汽车质量网投诉分析
AN Y S R P T AL SI E OR ON THETHI RD
二 、 投诉 问 题 分析 A.质量 问 题 分析
在 有 关 汽 车 质 量 问 题 的投 诉 中 .投
三
Q A T RC L IT U R E OMP A S N
1刹车系统
最 容 甥 出现 的 故 障 是 : 行 进 过 程 中 ( 其是 倒 车 时 ) 尤 刹车 异 响 严 重 。 刹车 过
于 迟钝 等。
案 例 回放 :湖 北 的 向 先 生表 示 ,他 的 丰 田卡 罗 拉 在 急 刹车 时 声 音 非 常恐 怖 ,像
关于出售闲置车辆的公告

关于出售闲置车辆的公告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各位亲爱的车主们,大家好!我们是某二手车行,现在特别推出一次关于出售闲置车辆的活动,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个方便快捷的渠道,让您的闲置车辆找到新的主人。
随着城市交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拥有私家车来方便自己的生活出行。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个人需求的变化,很多车主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不再使用或者需要更换车辆,导致原来的车辆成为闲置状态。
这时候,您可能会面临一个问题:怎样才能卖掉这辆闲置车辆呢?我们的二手车行可以给您提供一个便捷的解决方案。
只需要将您的车辆信息告诉我们,我们将帮助您进行评估和销售,让您的闲置车辆找到新的车主。
我们有专业的团队为您服务,确保您的车辆能够以最佳价格卖出。
为了方便车主们参与这次活动,我们特别制定了一些优惠政策。
我们将为您提供免费的车辆评估服务,确保您的车辆价值得到准确确定。
我们将对您的车辆进行免费的清洗和美容,让您的车辆在出售时更具吸引力。
最重要的是,我们将提供专业的车辆销售顾问为您制定最佳的销售方案,确保您的车辆以最快的速度找到新主人。
我们的二手车行还将为参与活动的车主们提供一些额外的福利。
在活动期间购买新车的车主将获得一定折扣优惠;在售车成功后,我们还将为车主提供一定的现金奖励。
我们希望通过这次活动,给广大车主们带来更好的出售体验。
我们想提醒各位车主,出售闲置车辆虽然看似简单,但需要注意一些关键问题。
您需要确保自己的车辆手续齐全、车况良好,以免影响车辆的售价和销售过程。
在和买家洽谈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发生纠纷。
如果您有闲置车辆需要出售,或者有意向购买二手车辆,欢迎随时咨询我们的工作人员。
我们将尽全力为您提供最好的服务,让您的车辆找到理想的下家。
谢谢大家的支持和关注!期待与您的合作!(此公告仅为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第二篇示例:公告亲爱的车主朋友们:为了方便大家处理个人闲置车辆,我们决定举办一次出售闲置车辆的活动。
日某、宁波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

日某、宁波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文章属性•【案由】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号】(2021)最高法知民终1482号•【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二审•【裁判时间】2023.12.14正文日某、宁波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最高法知民终1482号上诉人(一审被告):日某株式会社。
住所地:日本国东京都港区。
代表人:高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詹昊,北京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宋迎,北京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宁波科某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宁波市。
法定代表人:楼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烨,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丁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日某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某)因与被上诉人宁波科某磁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宁波科某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一案,不服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于2021年4月23日作出的(2014)浙甬知初字第57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7月27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1年11月10日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询问,于2021年11月2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上诉人日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詹昊、宋迎,被上诉人科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赵烨、丁亮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科某公司于2014年12月11日向一审法院起诉(该院同日立案),请求法院判令:日某停止涉案垄断行为(包括搭售行为和拒绝交易行为),并赔偿因垄断行为给科某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含合理开支)人民币700万元(本判决所涉货币除特别注明为外币外,以下均指人民币)。
事实和理由:日某滥用其在烧结钕铁硼必要专利全球许可市场的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搭售和拒绝交易行为,排除和限制下游烧结钕铁硼市场的正常竞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07年8月30日颁布,自2008年8月1日施行,以下简称2007年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给科某公司造成严重损失。
成交确认书

成交确认书组织方:杭州企业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受让方:受让方于2018年—月—日在杭州产权交易所旗下产金所020网站,由杭州企业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组织的3辆旧机动车转让公开交易中,通过在线报价,受让下列标的,现双方签订本成交确认书予以确认,并就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二、交易价款为:人民币元整。
小写:元。
三、交易服务费为:成交价款总额的5%,计人民币元整。
小写:元。
四、交易资金的支付:受让方须在本《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用户中心一未使用资金”对成交标的完成交易资金的确认付款操作。
受让方应付的交易资金包括交易价款、交易价款5%的交易服务费,两项合计金额为)L o五、交易成交后,受让方须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通知书》、《成交确认书》及相关合同、文件,未在上述时间内签署的,视为其毁约,不再返还其已付的交易保证金并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受让方不依《交易须知》、《成交确认书》等约定期限内足额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交易资金且在杭交所通知的付款宽限内(自上述付款期限截止之日起15个工作日)仍不支付的,视为其根本违约,杭交所不再返还受让方已付的交易保证金并有权追究受让方的法律责任。
六、交易标的的交付:本次转让标的的交接,在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进行。
受让方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由杭交所通知转让方,转让方按照约定和受让方办理成交标的的移交手续:(1)车辆权证等移交及过户手续办理: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或转让方指定的第三人将车辆登记证、行驶证、车辆购置完税凭证、交强险保单等资料移交给受让方。
受让方应按照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自移交之日起一个月内在转让方的协助下自行办理转让标的车辆的过户、变更手续。
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中涉及的转让方需缴纳的约为成交价款总额2%的增值税由受让方承担。
(2)实物移交:受让方应自车辆登记证、行驶证等权属证明过户、变更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或转让方指定的第三人办理成交标的的的实物移交手续,实物移交以现状进行,移交时不再盘点,移交地为标的展示地点,转让方与受让方签署《移交确认书》即视为实物移交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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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46
宁波南夏二手车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泰安中路667号1616室(集中办公区)
2
2
1
47
宁波市鄞州澳康达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环城南路东段777号宁波市世纪汽车城C1、C3号
2
2
1
48
宁波市车易轩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潘火桥村
2
2
1
49
宁波市江东天悦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江东区新天地东区9幢28号(19-7)
宁波市鄞州区惊驾路841号(1-2)G-2
2
2
1
59
宁波鄞州务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桑家临时菜场东2号
2
2
0
60
宁波王春雷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星辰路299号8-15号
2
2
0
61
宁波零距离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通途路183号041幢(2-1)
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中路468号2305室
4
4
3
18
宁波市鄞州路通车辆经纪有限公司
鄞州区中河街道飞虹新村
4
4
2
19
宁波讯高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孙马村
4
4
2
20
宁波鄞州鸿誉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30-13号(1-20)(1-21)
4
4
2
21
宁波捷立诚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星辰路272号
宁波市鄞州区朝晖路389弄415号
2
2
2
39
宁波甬曜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朝晖路43-45号033幢(1-3)
2
2
2
40
宁波聚元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聚元好车分公司
鄞州区江东南路315号(1-9)、313号(1-1)-(1-5)(2-1),兴宁巷20号(1-10)
2
2
2
41
宁波江东全亿车易购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
30
宁波品臻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江东区江南路69号2幢101
3
3
2
31
宁波良御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路以西后塘河以北2幢102
3
3
1
32
宁波鄞州御珑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528-530号(1-9)
3
3
1
33
宁波星河二手车有限公司
鄞州区潘火街道小花园村
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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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宁波鄞州鹏诺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333-1号(1-17)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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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55
宁波宏远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
鄞州区曙光北路290、292号(1-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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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同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环城南路1055号世纪汽车城A11-13
2
2
1
57
宁波创时易车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
鄞州区百丈花园7幢店面13号
2
2
1
58
宁波市鄞州鸿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4
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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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片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218号1楼(1-3)
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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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宁波市鄞州九玖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星辰路287号
4
4
0
24
宁波南寻二手车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江澄北路777号、775号(1-11)
3
3
3
25
宁波市鄞州益聚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江东北路536号033幢(1-8),538号033幢(1-9)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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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鄞州泛洋盛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
鄞州区桑田路2-2——2-12号
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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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鼎盛泓江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姚隘路709,711号(1-16)
3
3
3
28
宁波市嘉信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
鄞州区江东南路331号(1-25)
3
3
3
29
宁波甬扬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
宁波鄞州区嵩江东路168号
3
3
2
宁波鄞州鸿骏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路311、313号(2-2)
4
4
4
15
宁波江东甬尚奥博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江南路34、36号(1-3)
4
4
3
16
宁波薄利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彩虹南路临151号(1-4)(1-5)(1-6)
4
4
3
17
宁波乾途网络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1216号(1-30)
3
3
0
35
宁波百川之最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新河路315号(1-21)(1-22)
2
2
2
36
宁波友道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新河路455号一楼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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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鄞州西瓜子汽车经纪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百丈东路12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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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宁波车旅诚二手车有限公司
2018年1-7月鄞州区二手车消费投诉公示
2018年1月1日至7月31日,鄞州区市场监管局共受理各类二手车投诉284件,已办结281件,调解成功168件。现予以公示,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
鄞州区2018年1-7月二手车消费投诉汇总表
编号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受理投诉(件)
已办结(件)
调解成功(件)
1
宁波市鄞州区铭豪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
江东区中兴路206号(1-6)
2
2
2
42
宁波零肆汽陆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鄞州区凌波路1-11号(单号)(1-1-3)
2
2
2
43
宁波铭雅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
江东区宁穿路880、884号001幢(1-3)
2
2
2
44
宁波鄞州车伯莱机械有限公司
鄞州区春园路340弄89号
2
2
2
45
宁波御煊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
鄞州区中兴路719号(7-25)
6
6
5
10
宁波车盟汇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中兴南路99号-1
6
6
3
11
宁波鸿冠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贸城西路58号1433室
5
5
5
12
宁波车智联二手车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46号(1-3)
5
5
2
13
宁波鄞州巨丰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195号(1-2)
5
5
1
14
鄞州区中河街道嵩江中路35、37号
8
7
6
6
瓜子汽车服务(天津)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鄞州区春园路268号4幢
8
7
5
7
宁波鄞州伟杰置诚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中兴北路6号
7
6
3
8
宁波积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866-1号061幢(1-50)
6
6
5
9
宁波富宇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凤起路177号
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北路45号
11
11
7
2
宁波市鄞州百优卡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诚信路959号
9
9
7
3
宁波市鄞州区酷迈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
宁பைடு நூலகம்市鄞州区嵩江东路399号主楼四层D012室
9
9
6
4
宁波兴世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582号(1-6)(2-7)
8
8
4
5
优歆(上海)二手车经营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2
2
1
50
宁波鄞州隆森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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