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房合同陷阱示范文本
租房合同须提防文本陷阱5篇

租房合同须提防文本陷阱5篇篇1租房合同协议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防止合同文本陷阱,特制定本合同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甲方将其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房屋位于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乙方在充分了解房屋状况后,自愿承租该房屋。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将房屋如期归还甲方。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1. 租金总额为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如月付、季付等)。
2. 乙方应在每月(或每季)的第一天将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按照逾期天数收取滞纳金。
四、押金1.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押金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2. 租赁期满,乙方如履行合同义务完毕,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押金全额退还乙方。
如乙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在押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五、房屋使用及维修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2. 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导致房屋或设施损坏,乙方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3. 甲方应确保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承担房屋主体结构的安全维修责任。
合同陷阱条幅

合同陷阱条幅1. 合同陷阱要小心,别像老张,签个字就被坑得晕头转向。
老张签租房合同,没看清提前解约要付高额违约金那一条,结果临时有事要搬走,钱就像水一样流出去了。
2. 嘿,合同里那些小字,就像隐藏在草丛里的蛇,咬你没商量。
就说小李,买手机签合同,小字里有个额外收费的条款,他没注意,最后多花了好多冤枉钱。
3. 合同陷阱多又多,可别傻愣愣地往里跳啊。
小王签装修合同,对方在材料标准上含糊其辞,最后用的都是最差的料,他真是欲哭无泪。
4. 你以为合同就是一张纸?错啦,那可能是个布满陷阱的坑洼路。
像小赵做兼职,合同里没写清楚工资支付方式,结果被拖了好久才拿到钱。
5. 合同陷阱像什么?就像隐藏在美味蛋糕里的石头,一不小心就磕掉牙。
小孙签合作合同,没发现对方对分成的猫腻,到最后自己少赚了一大笔。
6. 看合同的时候眼睛瞪大些,别学老陈,掉进陷阱还不知道咋回事。
老陈签服务合同,里面有个隐藏的续费条款自动默认,他莫名其妙就被多扣了钱。
7. 合同可不是简单签个名,不然就像阿花走进迷宫出不来。
阿花签加盟合同,被各种不合理的条款限制,生意做得一塌糊涂。
8. 小心合同里的陷阱啊,不然就会像老吴,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呢。
老吴签购房合同,没发现产权有问题的条款,差点房子都没得住。
9. 合同陷阱像暗箭,冷不丁就射中你。
像小周签劳务合同,里面有个不合理的工时规定,把他累得够呛还没多赚钱。
10. 你可不能小瞧合同里的弯弯绕绕,就像不能小瞧路上的绊脚石。
大刘签设备租赁合同,被坑了设备维修责任条款,修机器花了不少钱。
11. 合同陷阱无处不在,难道你想成为下一个被坑的小冯吗?小冯签运输合同,没注意货物损坏赔偿条款,结果自己倒贴了好多钱。
12. 合同里的文字就像魔法,一个不小心就把你困住了。
比如小胡签销售合同,被一个复杂的退货条款搞晕,损失了好多客源。
13. 看合同别走马观花,不然就会像老马,稀里糊涂就掉进陷阱。
老马签保险合同,没搞懂免责条款,理赔的时候被拒了。
房屋出租委托合同中的陷阱

房屋出租委托合同中的陷阱房屋出租委托合同中的陷阱:一、双方的基本信息甲方:______________(出租方)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承租方)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 甲方的身份、权利、义务:甲方是该房屋的合法所有人,并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甲方有权决定是否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并具有根据法律规定收取租金的权利。
甲方需要保证房屋的安全、卫生、便利,并在租约期限内进行必要的修缮和维护。
同时,甲方需要保证房屋的合法性和所有权归属,确保该房屋没有任何抵押、查封或限制出租的情况。
甲方应在租约期限内按照约定时间收取租金并提供租金发票,并在租约期限结束后还原房屋原状。
2. 乙方的身份、权利、义务:乙方需要按照甲方的要求支付租金,并按时履行租约期限。
在租赁期内乙方需要合理使用房屋,保持房屋清洁、安全,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相应的维修和保养。
在租约期限结束后,乙方应当将房屋还原为原状并返还给甲方。
除非因为甲方的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提前终止,乙方不得擅自退租。
3. 履行方式:租赁合同的双方同意在合同签署之日起开始执行,租期为______年/月/日至______年/月/日。
乙方应当在合同生效之日前支付押金和首月租金,并按照约定时间支付日租金。
乙方应当按时履行租约期限,不得占用甲方的房屋。
4. 期限:租赁期限为______年/月/日至______年/月/日,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可以续签租赁合同;如不续签,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退还租房,并对房屋进行必要的清洁和修缮。
5. 违约责任:(1)如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收取租金或未提供租金发票,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租金或延迟支付租金;(2)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或解除合同;(3)如乙方未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维护和保养房屋,导致房屋损坏或失效,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如甲方未按照租赁合同约定进行房屋维修和保养,导致租赁期内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租房合同须提防文本陷阱3篇

租房合同须提防文本陷阱3篇篇1租房合同协议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意向,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在签订此协议时,甲乙双方须注意提防以下文本陷阱,确保合同内容的完整、清晰、明确,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一、房屋基本情况甲方将其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地址),房屋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房屋的设施、家具、电器等情况详见附件《房屋设施及物品清单》。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租赁期满,乙方应将房屋及设施如数归还给甲方。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1. 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月,共计______元/年。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金。
2. 乙方应于每月的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下个月的租金。
租金支付方式可为现金或银行转账,具体支付方式由双方约定。
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收取滞纳金。
四、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______元。
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情况且完成房屋设施及物品的归还,甲方应在______日内将押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依法扣除相应违约金后,将剩余押金退还给乙方。
五、房屋修缮与保养乙方应妥善使用房屋及其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乙方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甲方有义务在合理范围内协助乙方进行房屋修缮。
如遇重大修缮事项,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方案。
六、违约责任1. 甲方违约责任:甲方如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押金或其他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并有权解除本协议。
租房合同有陷阱的范文

租房合同有陷阱的范文各位租房的小伙伴们,今天咱就来唠唠那些租房合同里可能藏着的陷阱,就当给大家提个醒儿啦。
咱先从合同开头说起。
有些不良房东或者中介啊,在写合同的时候,故意把租客的名字写错一个字,你可别小瞧这事儿。
比如说你叫“张三”,他写成“张山”。
等以后万一有啥纠纷,他就可能耍赖说这合同不是和你签的。
所以啊,名字这事儿得写得清清楚楚,最好再加上身份证号,这样就万无一失啦。
再说说租金这块儿。
合同上写着每月租金一千块,看着挺明确的吧?哼,这里面也有门道。
有些坏家伙会在后面加上一些小字,像“租金按月支付,每月提前5日支付,若逾期每日加收租金的10%作为滞纳金”。
我的天呐,这滞纳金可不得了啊,要是你哪次晚交个几天,那得多交好多钱呢。
而且啊,他还可能故意不把租金包含啥不包含啥写清楚。
比如说水电费、物业费,他不写,到时候就跟你扯皮,说这些都得你另付,这不是坑人嘛。
还有啊,关于房子的状况描述。
合同里可能就简单写个“房屋状况良好”。
这啥叫“良好”啊?你住进去发现墙上有个洞,地板嘎吱嘎吱响,那算良好吗?一个靠谱的合同得详细写清楚,像墙面是否有裂缝、门窗是否能正常开关、水电设施是否完好等等。
不然等你住进去发现一堆问题,房东就会说“我给你的时候就这样啊”,你都没地儿说理去。
房屋维修这方面也是个大问题。
合同里要是写着“房屋维修由租客负责”,这可就麻烦大了。
你说正常的灯泡坏了,你换也就换了,要是水管爆了,屋顶漏水了,这也让租客修,那不是坑人嘛。
所以啊,合同得明确什么情况下由房东维修,什么情况下租客负责一些小的维修,得划分得明明白白的。
再聊聊租赁期限这事儿。
合同上写着“租赁期一年,从[具体日期]到[具体日期]”,看着挺正常的吧?但是有些合同会有个“自动续租条款”,就是说你要是到期了没说不租,就自动续租一年,租金还可能涨了不少呢。
这要是你没注意到这个条款,到时候不想租了,房东就会拿这个来卡你,说你必须再租一年,你说冤不冤?还有押金这部分。
租房合同的猫腻盘点6篇

租房合同的猫腻盘点6篇篇1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租房市场日益繁荣,租房合同成为租客与房东之间权利与义务的重要依据。
然而,在签订租房合同时,一些租客可能因缺乏经验或疏忽大意而陷入不利条款。
本文旨在帮助租客识别租房合同中常见的猫腻,并提醒大家在签订合同时谨慎行事。
1. 虚假宣传与实际不符房东在宣传房屋时可能存在夸大事实的情况,如夸大房屋面积、装修质量等。
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核对房屋实际情况与宣传内容是否一致,确保合同条款真实反映双方意愿。
2. 模糊不清的条款部分租房合同中的条款表述模糊,如关于租金支付方式、租赁期限、押金退还等关键事项未明确约定或表述含糊。
租客在签订前应认真审查合同条款,如有疑问应及时向房东提出并要求明确。
3. 隐瞒重要信息房东可能会在合同中隐瞒房屋存在的重大事项,如房屋安全隐患、邻居环境等。
租客在签订前应充分了解房屋状况及周围环境,必要时可要求房东提供书面证明。
4. 不合理的限制条款部分租房合同中含有不合理的限制条款,如禁止租客养宠物、限制访客等。
租客在签订合同时应关注自身权益,对不合理的限制条款应坚决拒绝并协商修改。
5. 续约与解约难题一些租房合同设置不合理的续约与解约条件,如要求租客提前较长时间通知房东才能解约,或在合同到期时提高租金以迫使租客续租。
租客在签订合同时应关注续约与解约条款,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6. 押金问题押金退还问题是租房合同中常见的纠纷点,如押金不退、扣除比例过高等。
租客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押金的数额、用途及退还方式,确保押金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三、应对策略1. 审慎选择房东与房源在选择房源时,应尽量通过正规渠道寻找可靠房东,了解房屋状况及周围环境。
2. 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不明确或存在疑问的条款应及时向房东提出并要求明确。
3. 协商修改合同对不合理的条款,租客应坚决提出修改意见,并与房东协商达成一致。
4. 留存证据签订合同前,应对房屋状况进行拍照或录像,以便在发生纠纷时提供有力证据。
关于租房合同陷阱6篇

关于租房合同陷阱6篇第1篇示例:在当前社会,租房合同是租房者和房东之间的一份重要文书。
租房合同作为租房交易的规范性文书,是租房双方之间权责义务的准确定义。
有些“房东”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在租赁合同中设置一些陷阱,让租房者陷入被动境地。
本文将就租房合同中的陷阱问题进行探讨。
一些“房东”在租房合同中故意设置模糊不清的条款。
租房者在签订合同之前,往往没有耐心细读合同内容,对其中的一些条款没有深入理解。
而“房东”则会在合同中设置一些模棱两可的条款,比如“原因符合房东要求”,“非法使用房屋”,“违反联防协议”等,这些条款给“房东”留下了很大的操作空间,一旦发生争议,则可以根据这些条款进行解释,让租房者吃亏。
租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慎重,对合同内容要逐字逐句地仔细阅读,确保自己对合同内容的理解与“房东”达成共识。
一些“房东”在租房合同中设置不合理的违约条款。
合同是租房者和“房东”之间的平等自愿约定的文件,但是有些“房东”却在合同中设置一些不合理的违约条款,对租房者进行威胁和敲诈。
有的“房东”规定租房者在几天内不搬出房屋就要赔付高额违约金,或者要求租房者承担一切损害赔偿责任等。
这些违约条款不仅违反了合同的平等自愿原则,也助长了“房东”的恶意敛财行为。
租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警惕这些不合理的违约条款,如有疑问可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一些“房东”利用租赁合同的空白项进行恶意填补。
在租房合同中,通常会将租金、租赁期限、押金等重要内容写明,但有些“房东”却故意将一些内容留在空白,等到租房者签字之后再进行填写。
而这些空白项常常是一些不利于租房者的内容,比如增加租金、减少押金、增加维修费用等,这样一来,租房者在签订合同之后就会落入“房东”的陷阱之中。
租房者一定要注意这些空白项,如果有遗漏的内容一定要进行说明,并请“房东”填写完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租房合同中存在各种陷阱问题,租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保持警惕,留心合同的条款,如有疑问可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租房陷阱合同

租房陷阱合同一、合同主体1.1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合同标的2.1租赁房屋概况2.11房屋位置:明确房屋所在的具体地理位置,如位于某街道某号某小区某栋某单元某室等(此处为示例,实际合同中应详细填写准确位置)。
2.12房屋面积:明确房屋的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
2.13房屋用途:说明房屋仅用于居住或者办公等合法用途,不得用于违法活动。
2.2租赁期限2.21租赁起始日期:明确具体日期,格式为XXXX年XX月XX日。
2.22租赁终止日期:明确具体日期,格式为XXXX年XX月XX日。
2.3租金及支付方式2.31租金金额:每月(或每年等约定周期)租金为[X]元整。
2.32租金支付周期:可以是每月、每季度、每半年或者每年支付一次,需明确约定。
2.33支付方式:可以选择现金、银行转账等合法支付方式。
三、权利义务3.1出租人的权利义务3.11权利3.111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3.112在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时,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3.12义务3.121在租赁起始日期前将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使用,保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能正常使用。
3.122负责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但因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除外。
3.2承租人的权利义务3.21权利3.211在租赁期间合法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3.212在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且影响正常使用时,有权自行维修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费用。
3.22义务3.221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租金。
3.222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者进行破坏性行为。
3.223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他人。
3.224在租赁期满或者合同解除时,及时腾退房屋并归还钥匙等物品。
四、违约责任4.1出租人违约责任4.11若出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月租金的[X]%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X]日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返还已支付的租金及双倍定金(如有),同时赔偿承租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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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租房合同陷阱示范文本In order to solve or prevent disputes, through establishing certain legal relations and realizing some common interests and wishes, all parties to the cooperation reach an agreement after consultation, and all parties signing the agreement have legal effect and are bound.某某管理中心XX年XX月关于租房合同陷阱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协议资料应用在解决或防止纠纷,通过建立一定的法律关系并实现某些共同的利益和愿望,合作的所有方经协商后达成协议,签字的所有方具有法律效力并受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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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本身是否可以租赁如果要来看房屋本身是不是可以租赁的的话,要讨论的是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哪些情况下租赁合同是无效的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租赁房屋本身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引发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二)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可以法定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
1.《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2.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第八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第三种情形包括例如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未经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情形。
给承租方的建议:在上述情况下,建议承租人在签署租赁合同之前首先要求出租人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竣工验收证明、消防验收证明以及房屋产权证明。
二、出租人是否有权出租房屋根据出租人是否有权出租,分为以下2种情况1.出租人非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直接出租给承租人给承租方的建议: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要求出租人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该人出租房屋的授权委托书。
2.出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的情形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224条)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根据最高院第十六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房屋在租赁之前是否存在抵押的情况如果房屋在租赁之前已经存在抵押,那么在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已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第二款)。
抵押权人处分抵押房屋,应当事先书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租赁期限的限制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房屋为临时建筑时,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五、意向书的效力意向书可能构成租赁合同,也可能不构成租赁合同。
在符合下列条件时,意向书有可能被认为是一个租赁合同:A意向书是由有权双方签署;B意向书是由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所签署的;C租赁内容是确定可行的(如意向书中列明了租赁场所、租金和起始时间);以及D意向书不违反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
给承租方的建议:若承租方不想意向书构成租赁合同,可在意向书中明确约定。
示例条款如下:本意向书不应被认为是一个租赁合同。
它仅仅是对构成租赁合同部分条款及条件的罗列,除意向书第条外,其他条款对双方不产生约束力。
只有双方正式签署的租赁合同才构成对双方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六、租赁合同的备案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即没有备案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但是,如果当事人没有登记备案租赁合同,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但没有备案会有一些行政处罚。
七、租赁合同中的关键条款及陷阱防范租金和物业管理费商业物业租赁的租金通常有三种支付方式:a)固定基准租金;b)提成租金(即按承租人经营收入的百分比计算提取的租金;)c)固定基准租金及提成租金孰高.一般来说,租金如果是租赁期限不是很长,在三年以内。
就是说存在每年上调租金的可能性是比较小的。
但如果一旦涉及到租金的就是说租赁期限比较长,那么一般,出租人会要求在合同中约定就是每年租金按照一定的比例上浮。
这个完全是根据双方谈判的实际情况来定。
一般情况下我们可以控制的就是说,上浮的比例是按照这个物价指数的每年的物价指数的增长比例进行相应的对租金的调整。
另一个方面,就是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特别是对承租人来讲,在合同中限制物业管理费的调整幅度,每年的调整次数。
而且约定物业管理费的调整是适用于整个大楼的。
给承租方的建议:双方可在合同中限制物业管理费调整幅度,每年的调整次数,且约定该物业管理费调整应适用于整个大楼。
维修保养义务根据合同法,出租方对物业有维修义务,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当出租物业需要维修时,出租方应在承租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对物业进行维修。
如出租方未能履行其维修义务的,承租方可以自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应由出租方承担。
物业管理服务根据物权法,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如果业主自行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应于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前取得相关资质。
通常物业管理服务包括: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5、车辆停放管理;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9、客户服务。
停水停电目前全国范围内的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尚未就租赁合同中的停水停电措施的合法性与有效性作出明确规定,各地方也较少就该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但其中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对停水停电措施作出了较为明晰的解答,规定停水停电应当与承租人欠付租金的数额、比例及过错程度相适应,超过必要限度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其他地方对待出租人停水停电的合法性问题更多体现在司法判决中。
就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法院一般认可租赁合同中停水停电条款的有效性,并且认可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采取停水停电措施。
在租赁合同明确约定停水停电条款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出租人采取的停水停电措施符合合同约定情形,并且承租人应交纳停水停电期间的租金。
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司法实践对出租人停水停电措施的程度有一定限制,即如果出租人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给承租人带来的损失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法院可能认定出租人需要就超出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虽未约定停水停电条款,但出租人在承租人出现欠租等违约行为时采取停水停电措施,则法院对于这种情况审查一般比较严格,主要考虑双方的过错以及出租人停水停电措施给承租人造成的影响,可能减少承租人在停水停电期间的欠缴租金。
违约条款现行法律允许当事人在租赁合同自行约定违约金条款,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若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因承租人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租赁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损失,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因出租人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如租赁房屋用于商业用途的,承租人还可要求出租人赔偿其合理期间内的经营损失,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民事案件审理的几点具体意见》的通知》中认为租赁期限未满,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出租人要求承租人赔偿剩余租期租金的,剩余租期超过3个月的,补偿额按3个月租金计付;剩余租期不满3个月的,补偿额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计付。
给承租人的建议:建议承租人在审核租赁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时,确保出租人提出的违约金不至于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