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公共建筑装修防火
超高层公共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要求

超高层公共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要求范本一:1. 概述超高层公共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要求的目的是确保建筑物的安全性、耐久性,以及提供优质的室内空间和舒适的使用体验。
本文档旨在详细说明超高层公共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的具体要求。
2. 建筑材料2.1. 墙体材料- 墙体应采用耐火材料,如不燃烧材料或阻燃材料。
- 墙体表面应具有耐久性,易于清洁,防水防污。
2.2. 地板材料- 地板材料应具有耐磨性、防滑性和耐久性。
- 地板应采用防火材料,具有良好的防火性能。
2.3. 天花板材料- 天花板材料应具有良好的隔热性能,以减少室内温度波动。
- 天花板材料应易于安装和维护。
3. 装饰材料3.1. 涂料- 室内墙体应选用无毒、无害的环保涂料。
- 涂料颜色应符合建筑设计要求。
3.2. 瓷砖- 瓷砖应采用合适的规格和质量,符合建筑安全要求。
- 室内瓷砖应选用易于清洁、抗污染和防滑的材料。
3.3. 地毯- 地毯应选用具有良好耐磨性和耐污染性的材料。
- 地毯背面应采用防滑材料,以提供更安全的步行环境。
4. 室内家具4.1. 椅子- 椅子应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提供舒适的坐姿。
- 椅子结构应稳固,不易产生噪音。
4.2. 柜子- 柜子应具有良好的质量,耐用性和防潮性。
- 柜子的安装应牢固可靠。
5. 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建筑设计图纸、室内装修图纸、装修材料供应商清单等。
6. 法律名词及注释- 建筑法:指相关法律规定的涉及到建筑设计、施工、装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 环境保护法:指相关法律规定的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的法律法规。
范本二:1. 概述超高层公共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要求旨在确保建筑物的装修质量,提供安全、美观、舒适的室内环境。
本文档详细说明了超高层公共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的具体要求。
2. 墙体材料要求2.1. 主要材料- 墙体材料应采用非燃性材料,以提高建筑物的防火性能。
- 墙体材料应具有较高的耐久性和抗污性,以保持建筑物的美观和整洁。
2.2. 装修规范- 墙面装修应平整、光滑,无开裂、脱落等缺陷。
超高层建筑防火规范

超高层建筑防火规范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
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其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2.00h。
2•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
当符合本规范第
3.4.5条、第3.5.3条、第4.2.1条和第5.2.2条允许减小的条件时,仍不应减小。
3.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
4.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避难层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
5.5.23条有关避难层的要求。
5.建筑高度大于100m且标准层建筑面积大于2000m2的公共建筑,宜在屋顶设置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
6•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和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商业服务网点内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高层住宅建筑的户内宜配置轻便消防水龙。
7•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8.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1.5h ;
9.超高层建筑外保温、外墙装饰均为A级材料。
高层建筑的防火分区设计

根据建筑类型和规模进行划分
公共建筑:根据功能、面积、 高度进行划分
工业建筑:根据生产类别、 工艺要求、火灾危险性进行
划分
住宅建筑:根据层数、高度、 面积进行划分
地下建筑:根据使用性质、 平面布局、出入口进行划分
住宅楼
根据使用功能进行划分
办公楼
幼儿园
商业建筑
医院
根据火灾危险等级进行划分
轻危险级:一般可燃物较少, 火灾危险性较小
结论:总结高层建筑防火分区设计的关键要素和注意事项,强调合理设计 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重要性。
某高层办公楼的防火分区设计案例
建筑概述:高度、 面积、功能布局 等基本信息介绍。
防火分区设计: 根据相关规范和 标准,对高层建 筑进行防火分区 设计,并简要介 绍设计思路和要 点。
案例分析:以某 高层办公楼为例, 具体介绍其防火 分区设计的实际 情况和特点,包 括建筑内部的防 火分隔、防火门、 消防设施等方面 的设计。
安全评估:对高层建筑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评估,发现潜在的火灾隐患和 风险点,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消除。
设施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设施,确保其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正常运转, 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根据建筑特点和消防安全要 求,制定适合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发生时的报 警、疏散、灭火等流程
中危险级:一般可燃物较多, 火灾危险性较大
严重危险级:可燃物多,火灾 危险性大
仓库危险级:可燃物较多,火 灾危险性很大
防火墙、防火门和防火窗的设计与设置
防火墙:采用耐火 极限高的墙、防火 分隔水幕等设施, 阻止火势蔓延
防火门:采用防火 门等设施,阻止烟 火进入防火分区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防火分区的划分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防火分区的划分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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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防火墙、隔墙和楼板

防火墙、隔墙和楼板5.2.1、5.2.2 防火墙是阻止火势蔓延的有效措施,在设计中我们应注意和重视。
许多火灾实例说明,防火墙设在建筑物转角处,不能有效防止火势蔓延。
为了防止火势从防火墙的内转角或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蔓延,要求门、窗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其具体数据采用了《建规》第7.1.5条的规定。
从火灾实例说明,如相邻两窗之间一侧装有耐火极限不低于0.9h的不燃烧固定窗扇的采光窗,也可以防止火势蔓延,故可不受距离限制。
5.2.3 本条对在防火墙上开门、窗提出了要求。
在建筑物内发生火灾时,浓烟和火焰通常穿过门、窗、洞口蔓延扩散。
为此,规定了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如必须开设时,应在开口部位设置防火门、窗。
实践证明,耐火极限为1.20h的甲级防火门,基本能满足控制一般火灾所需要的时间。
当然防火门的耐火极限再高些对防火就更好,但因目前经济技术条件所限,采用耐火极限为1.20h的防火门较为适宜。
5.2.4 经过近10年的实践,证明本条规定是十分必要的。
本次修订时仍保留了本条。
防火墙是阻止火势蔓延的重要分隔物,应有严格的要求,才能保证在火灾时充分发挥防火墙的作用。
故规定输送煤气、氢气、汽油、乙醚、柴油等可燃气体或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
其它管道必须穿过防火墙时,为了防止通过空隙传播火焰,故要求用不燃烧材料紧密填塞。
为防止穿过防火墙处的管道保温材料扩大火势蔓延,要求管道外面的保温、隔热材料采用耐火性能好的材料,并对穿墙处的缝隙要用不燃烧材料仔细堵塞好。
5.2.5 本条根据原规范第4.2.5条的内容修改。
管道穿过隔墙和楼板时,若留有缝隙或堵塞不严,一旦室内发生火灾,是非常危险的。
燃烧产物,如烟气和其它有毒气体会很快穿过缝隙和孔洞而扩散到相邻房间和上部楼层,影响楼内人员疏散,甚至危及生命安全。
如西班牙萨拉戈市中心科拉纳旅馆地下餐厅厨房着火,火势很快蔓延扩大,通过吊顶上没有堵死的管道洞口蔓延到上面一层直到十一层的办公室,造成火灾迅速蔓延,扩大了灾情。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一章总则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高层民用建筑(以下简称高层建筑)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针对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的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3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1.0.3.1 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1.0.3.2 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
1.0.4 本规范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体育馆、会堂、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
1.0.5 当高层建筑的建筑高度超过250m时,建筑设计采取的特殊的防火措施,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
1.0.6 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术语2.0.1 裙房skirtbuilding与高层建筑相连的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附属建筑。
2.0.2 建筑高度buildingaltitude 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其檐口或屋面面层的高度,屋顶上的水箱间、电梯机房、排烟机房和楼梯出口小间等不计入建筑高度。
2.0.3 耐火极限durationoffireresistance 建筑构件按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时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
2.0.4 不燃烧体non/combustiblecomponent 用不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
2.0.5 难燃烧体hard/combustiblecomponent 用难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或用燃烧材料做成而用不燃烧材料做保护层的建筑构件。
2.0.6 燃烧体combustiblecomponent 用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
2.0.7 综合楼multiple/usebuilding 由二种及二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
GB50045-95(2005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版)关于商业建筑部分摘要·高层建筑高度超过50m或24m以上部分的任一楼层的建筑面积超过1000㎡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或24m以上部分的任一楼层的建筑面积超过1500㎡的商住楼。
均为一类高层建筑。
·消防控制室宜设在高层建筑的首层或地下一层,且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地下商店应符合下列规定:1、营业厅不宜设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2、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3、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4、当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时,应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且防火墙上不得开设门窗洞口;5、应设防烟、排烟设施,并应符合本规范有关规定;6、疏散走道和其他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面上,应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
·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高度大于5m,进深大于4.00m的裙房,且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
·消防车道1、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
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当高层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高层建筑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距离不宜超过80m. 2 高层建筑的内院或天井,当其短边长度超过24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3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00m。
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00m,消防车道上空4.00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
4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5m×15m。
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m×18m。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目录1总则2术语3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4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4.1一般规定4.2防火间距4.3消防车道5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5.1防火和防烟分区5.2防火墙、隔墙和楼板5.3电梯井和管道井5.4防火门、防火窗和防火卷帘5.5屋顶金属承重构件和变形缝6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6.1一般规定6.2疏散楼梯间和楼梯6.3消防电梯7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7.1一般规定7.2消防用水量7.3室外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池和室外消火栓7.4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室内消火栓和消防水箱7.5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水泵7.6灭火设备8防烟、排烟和通风、空气调节8.1一般规定8.2自然排烟8.3机械防烟8.4机械排烟8.5通风和空气调节9电气9.1消防电源及其配电9.2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9.3灯具9.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应急广播和消防控制室9.5漏电火灾报警系统附录A各类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附录B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附:条文说明总则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高层民用建筑(以下简称高层建筑)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针对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的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3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1.0.3.1 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1.0.3.2 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
1.0.4 本规范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体育馆、会堂、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
1.0.5 当高层建筑的建筑高度超过250m时,建筑设计采取的特殊的防火措施,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
1.0.6 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完整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条文说明.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条文说明[4]8 防烟、排烟和通风、空气调节8.1 一般规定8.1.1、8.1.2 规定了高层建筑的防烟设施和排烟设施的组成部分。
一、设置防、排烟设施的理由:当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防烟楼梯间是高层建筑内部人员唯一的垂直疏散通道,消防电梯是消防队员进行扑救的主要垂直运输工具(国外一般要求是当发生火灾后,普通客梯的轿厢全部迅速落到底层。
电梯厅一般用防火卷帘或防火门封隔起来。
为了疏散和扑救的需要,必须确保在疏散和扑救过程中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井内无烟,首先在建筑布局上按本规范第 6.2.1条及第 6.3.3条的规定,对防烟楼梯间及消防电梯设置独立的前室或两者合用前室。
设置前室的作用:(1可作为着火时的临时避难场所;(2阻挡烟气直接进入防烟楼梯间或消防电梯井;(3作为消防队员到达着火层进行扑救工作的起始点和安全区;(4降低建筑本身由热压差产生的所谓“烟囱效应”。
特别是在冬天北方地区,室内温度高于室外温度,由于空气的容量不同而产生很大的热压差,在建筑比较密封的情况下,中和面在建筑高度1/2处,室外空气经低于中和面的门、窗缝渗入室内,室内热空气经过高于中和面的门、窗缝漏出,这就是“烟囱效应”。
由于设有前室,把楼梯间、电梯井与走道前室的两道门隔开,这样楼梯间及电梯的烟囱效应减弱,可以减缓火、烟垂直蔓延的速度;其次是按第8.1.1条、第8.1.2条的规定设置防、排烟设施,当发生火灾时,烟气水平方向流动速度为每秒0.3~ 0.8m,垂直方向扩散速度为每秒3~4m,即当烟气流动无阻挡时,只需1min左右就可以扩散到几十层高的大楼,烟气流动速度大大超过了人的疏散速度。
楼梯间、电梯井又是高层建筑火灾时垂直方向蔓延的重要途径。
因此,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两者合用前室设置防排烟设施,是阻止烟气进入该部位或把进入该部位的烟气排出高层建筑外,从而保证人员安全疏散和扑救。
二、设置防、排烟设施的方式。
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1年修订版)1.0.3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1.0.3.1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1.0.3.2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
3.0.1高层建筑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补救难度等进行分类。
并宜符合表3.0.1的规定。
建筑分类表3.0.15.1.1高层建筑内应采用防火墙等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超过表 5.1.1的规定。
每个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表5.1.1建筑类别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m2)一类建筑1000二类建筑1500地下室500注:①设有自动灭火系统的防火分区,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按本表增加1.00倍;当局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0倍计算。
②一类建筑的电信楼,其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按本表增加50%。
5.1.2高层建筑内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料装修时,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4000m2;地下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2000m2。
6.1.13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6.1.13.6 避难层应设消防专线电话,并应设有消火栓和消防卷盘。
6.3.3消防电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6.3.3.11消防电梯间前室门口宜设挡水设施。
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排水设施,排水井容量不应小于2.00m3,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10L/s。
7.2.1高层建筑的消防用水总量应按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计算。
高层建筑内设有消火栓、自动喷水、水幕、泡沫等灭火系统时,其室内消防用水量应按需要同时开启的灭火系统用水量之和计算。
7.2.4高级旅馆、重要的办公楼、一类建筑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等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其它高层建筑,应设消防卷盘,其用水量可不计入消防用水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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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公共建筑装修防火
本节主要介绍高层公共建筑装修的基准要求、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以及允许放宽的条件。
一、基准要求
高层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表2-10-6中的规定。
现在许多大、中城市中的高层综合建筑内,不再是单一的居住、办公等,而是集合了多重使用功能,如有些高层建筑内含有小型电影放映厅、报告厅、会议厅、餐厅等。
在这些地方,人员密度大且流动性大,因此对这些部位的装修进行了特别的规定。
二、允许放宽条件
(一)局部放宽
很多高层建筑都建有裙房,且裙房的使用功能比较复杂,其内部装修若与整栋建筑取同一标准,在实际操作中有一定困难。
考虑到一般裙房与主体高层建筑之间有防火分隔并且裙房的层数有限,因此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裙房内面积小于500㎡的房间,当设有自动灭火系统,并且采用耐火等级不低于2.00h的隔墙、甲级防火门、窗与其他部位分隔时,顶棚、墙面、地面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2-10-6的基础上降低一级。
(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放宽
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100m以上的高层民用建筑及座位数大于800的观众厅、会议厅,顶层餐厅外,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除顶棚外,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
2-10-6的基础上降低一级。
这一要求也是充分考虑了既经济又安全的原则而制定的。
表2-10-6高层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
注:1.顶层餐厅包括设在高空的餐厅等;
2.建筑物的类别、规模、性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
三、特殊要求
近年来,电视塔等特殊高耸建筑物,其建筑高度越来越高,内部还建有允许公众进入的观光厅、餐厅等。
由于这类建筑物形式的限制,人员在危险情况下的疏散十分困难,因此有必要限制这类建筑物内可燃装修材料的使用,降低火灾发生以及蔓延的可能性,所以特对此类建筑作出较为严格的要求。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1995中规定,电视塔等特殊高层建筑的内部装修,装饰织物应不低于B1级,其他均应采用A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