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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和常见问题

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和常见问题

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和常见问题1.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办理条件一、经营主体是独立法人、合伙企业或个体户二、注册资金人民币10万元以上,经营场所面积20平方米以上三、取得《卫生许可证》四、有1名以上掌握酒类法规及商品知识的专业人员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办理材料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盖企业印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名2、食品卫生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盖企业印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名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5、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内容填写完整,加盖企业印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6、供货商或厂家开具的《酒类流通随附单》原件7、供货商或厂家的《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或《酒类批发许可证》复印件8、进口酒的还要提供《进口食品卫生证书》和《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复印件9、酒类批发企业须提交《酒类批发企业经营简况表》。

3.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办理流程1、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属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经营业务的,依法核发《登记表》,由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签字领取。

2、对不予同意或未批准的,书面告知不同意的理由,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3、商务主管部门应自收到酒类经营者提交的上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在《登记表》上加盖印章。

4.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常见问题(一)所称酒类是指酒精度(乙醇含量)大于0.5%(体积分数)的含酒精饮料,包括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有酒精成份的饮品。

经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生产的药酒、保健酒类除外。

(二)所称酒类流通包括酒类批发、零售、储运等经营活动。

(三)所称申办企业指都江堰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酒类经营业务的下列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依法需要申办《登记表》的其他企业。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务部•【公布日期】2006.01.04•【文号】商运字[2005]78号•【施行日期】2006.01.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商运字[2005]7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2005年第25号令),为做好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和相关信息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酒类备案登记原则。

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按属地管理原则,一个经营场所填报一个《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登记表》实行商务部统一编码。

二、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要严格按照商务部制发的《登记表》表式及填报要求(详见附件)办理。

《登记表》可以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http://)或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信息系统(http:///)下载,以A4规格纸打印填写,或到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领取,具体实施工作由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负责。

三、办理酒类备案登记要求。

备案登记应具备下列材料:(一)《登记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返给经营者,一份由备案机关留存。

(二)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三)经商务部认可并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公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自收到酒类经营者提交的上述材料之日起,应及时核对,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备案登记手续,并将加盖印章后的《登记表》发还给酒类经营者。

四、建立备案登记档案和定期逐级报送制度。

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建立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信息和登记材料档案,并向上一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上个月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信息。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4月15日前通过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信息系统(http://)向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报送本地备案登记汇总信息,以后每双月15日前报送。

酒类流通备案登记业务办理指南

酒类流通备案登记业务办理指南

业务办理所需材料: 1.填写《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申请表》 2.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 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营场所及仓储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及消防部门的许可意见复印件 5.有效期一年以上的相关酒类经销授权书或合同、 协议复印件 6.至申请之日前半年内国家法定检验机构签发的 酒类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国产酒)或卫生检疫合 格报告(进口酒)复印件 7.酒类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供货方 的营业执照、酒类批发许可证、食品流通学科正、 酒类商品经销授权书复印件
发证。颁发酒类流通许可证 0天
酒类流通备案登记业务办理指南 (1.5个工作日)
接收。业务办理人携带相关材料到业务窗口进行递交 2天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0.5天
如因办理权限、法律规章等问题不予受理,需明确告知办理人
审查。由工作人员对初审后材料进行递交,并向局 内分管领导汇报,由局分管领导对材料进行审核0. 5天
核实。由局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报相关情况,主 要领导签批 0.5天

关于开展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6年第25号),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秩序,强化我县酒类流通管理,保障酒类消费安全,切实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安徽省关于“十二五”期间酒类流通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皖商运字〔2016〕359号)、省商务厅《关于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商运字〔2016〕7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开展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酒类市场为目标,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促进酒类流通秩序明显好转,初步建立酒类市场准入制度和可追溯体系,完善酒类监管体系,通过对酒类流通的备案登记,有效遏制无证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建立规范的酒类流通市场秩序和饮酒安全保障制度。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成立**县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唐曙林任组长,市场建设和管理股陈涛、托管中心昌德云任副组长,卢文文、叶美云为成员,负责组织实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机构:陈涛、单柏明具体负责塔山中路、塔山西路、西城河路、新昌路各酒类经营者的备案登记工作;冯世荣、昌德云具体负责建阳北路、塔山东路、建康路各酒类经营者的备案登记工作;翟利忠、朱世育具体负责建阳中路、建阳南路、青龙街各酒类经营者的备案登记工作;尹建国、王金华具体负责顿丘路、永阳东路、永阳西路、寺巷各酒类经营者的备案登记工作。

三、具体工作安排1.2016年10月8日至2016年10月31日,利用一个月时间完成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

2.酒类经营者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用A4纸复印。

四、加强政策宣传1.在县电视台以流动字幕的形式发布关于开展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

行政其他类——酒类流通及批发零售备案登记流程图

行政其他类——酒类流通及批发零售备案登记流程图

行政其他类——酒类流通及批发零售备案登记流程图申报材料: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5、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6、供货商或厂家开具的《酒类流通随附单》原件7、供货商或厂家的《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或《酒类批发许可证》复印件8、进口酒的还要提供《进口食品卫生证书》和《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复印件9、酒类批发企业须提交《酒类批发企业经营简况表》10、有代理或总经销的批发企业要提交厂家的委托书承办机构:执法大队服务电话:4046810 监督电话:4050882行政其他类——企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流程图局长审核签发文件时限:1个工作日承办机构:办公室技改办服务电话:4040436监督电话:4050882行政其他类——企业技术改造(节能改造)项目申报流程图提出审核意见审核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责任人:任明 时限:1个工作日承办机构:节能办服务电话:4048426监督电话:4050882行政其他类——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备案流程图承办机构:办公室技改办服务电话:4040436监督电话:4050882行政其他类——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申报流程图承办机构:办公室运行办服务电话:4040436 4040367监督电话:4050882行政其他类——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格年检初审流程图承办机构:执法大队服务电话:4046810 监督电话:4050882行政其他类——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初审流程图承办机构:执法大队服务电话:4046810监督电话:4050882行政其他类——工农业生产、居民用电方案审核流程图承办机构:办公室节能办运行办服务电话:4040436 4048426 4040367监督电话:4050882行政其他类——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竣工验收流程图承办机构:技改办服务电话:4040436监督电话:4050882行政其他类——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审查上报(3000吨标煤以下)流程图承办机构:技改办服务电话:4040436监督电话:4050882行政其他类——淘汰落后产能资金补偿、奖励申报流程图承办机构:节能办运行办服务电话:4048426 4040367监督电话:4050882行政其他类——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监测监控流程图承办机构:节能办服务电话:4048426监督电话:4050882。

关于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鲁经贸流字〔2007〕16号各市经贸委(经委),有关市财办(贸易办),济南市贸易服务局,枣庄市服务业办公室:根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25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商运字[2005]78号)的规定要求,现就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备案登记的范围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酒类经营者,应在60日内向工商登记注册地的同级酒类流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二、备案登记的原则酒类经营者(含各酒类生产企业销售公司)备案登记按属地管理原则,一个经营场所填报一个《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登记表》由省经贸委统一编码,各市酒类流通管理部门统一印制和发放。

三、备案登记的组织实施省经贸委负责全省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的监督管理;各市酒类流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县(市、区)的备案登记权限范围可由当地酒类流通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四、办理备案登记程序备案登记应提供下列材料:(一)酒类经营者向酒类管理部门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由省经贸委公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领取《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酒类经营者应完整、准确、真实地填写《登记表》;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所附承诺条款,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报发放《登记表》的酒类流通管理部门。

酒类流通主管部门自收到酒类经营者提交的上述材料之日起,应及时就材料的真实性与相关部门进行验证和核对,对材料真实、登记信息无误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备案登记手续,并将加盖印章后的《登记表》一份发放给酒类经营者,一份由备案机关留存。

对材料不真实、登记信息有误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酒类经营者予以明确的书面答复,说明不能登记备案的理由、原因。

五、备案登记档案管理及信息报送(一)酒类流通主管部门在办理备案登记时,应当完整准确地记录和保存酒类经营者的备案登记信息和登记材料,按《登记表》的编码顺序,分类建立备案登记档案,实行一表一档。

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相关问题

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相关问题1.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办理条件1、已经注册的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包括宾馆饭店、酒吧、娱乐场所等2、酒类范畴:酒类是指——酒精度(即乙醇含量)大于0.5%的酒精饮料,包括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有酒精成分的饮品。

经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生产的药酒、保健食品酒类除外3、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4、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齐全。

2.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办理材料1、《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2、《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经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批发代理商持生产厂家授权批发经营证书(限批发企业),酒类生产企业持生产许可证(限生产厂家5、进口酒类经营商应提供《进口食品卫生证书》副本和《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复印件。

3.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办理流程1、申请2、受理3、审核4、批准5、发放《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

4.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常见问题1、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限生产厂家)、税务登记证、身份证等“五证”必须如实提供复印件,并填写,缺一不得办理。

2、备案登记表、必须完整、准确、真实地填写,除传真和电子邮件没有的可以不填写外,其他栏目缺一不行;承诺书必须由法人签章、签字,单位必须盖章。

3、备案登记证是酒类流通行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不是行政许可,也不是市场准入。

不办理备案登记按《办法》第27条严肃处理。

4、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不能作为其他部门办证(企业开办)的前置条件,但可以作为其他部门年检的前置条件。

5、备案登记证编号与备案登记表的编号要完全一致。

具体编码规则必须按照鄂酒专[2006]1号文件执行。

12位号码中:第1、2位为“42”;第3、 4位为市州编号;第5、6位为县(市、区)编号;第7位为经营类型编号,批发(含生产企业、批零兼营企业)为“1”,商业零售业为“2”,餐饮业为“3”,酒吧等娱乐业为“4”,其他为“5”。

关于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鲁经贸流字〔2007〕16号各市经贸委(经委),有关市财办(贸易办),济南市贸易服务局,枣庄市服务业办公室:按照商务部《酒类流通治理方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25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商运字[2005]78号)的规定要求,现就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备案登记的范畴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酒类经营者,应在60日内向工商登记注册地的同级酒类流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二、备案登记的原则酒类经营者(含各酒类生产企业销售公司)备案登记按属地治理原则,一个经营场所填报一个《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登记表》由省经贸委统一编码,各市酒类流通治理部门统一印制和发放。

三、备案登记的组织实施省经贸委负责全省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的监督治理;各市酒类流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县(市、区)的备案登记权限范畴可由当地酒类流通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四、办理备案登记程序备案登记应提供下列材料:(一)酒类经营者向酒类治理部门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由省经贸委公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领取《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酒类经营者应完整、准确、真实地填写《登记表》;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所附承诺条款,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报发放《登记表》的酒类流通治理部门。

酒类流通主管部门自收到酒类经营者提交的上述材料之日起,应及时就材料的真实性与有关部门进行验证和核对,对材料真实、登记信息无误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备案登记手续,并将加盖印章后的《登记表》一份发放给酒类经营者,一份由备案机关留存。

对材料不真实、登记信息有误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酒类经营者予以明确的书面答复,讲明不能登记备案的理由、缘故。

五、备案登记档案治理及信息报送(一)酒类流通主管部门在办理备案登记时,应当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储存酒类经营者的备案登记信息和登记材料,按《登记表》的编码顺序,分类建立备案登记档案,实行一表一档。

酒类备案登记办事指南

酒类备案登记办事指南一、办事程序:二、办事需提交材料:1、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领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时间星期五)。

2、填写《登记表》。

酒类经营者应完整、准确、真实地填写《登记表》;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所附条款,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

3、提交下①《登记表》一式两份;②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成品油年检办事指南一、办事程序:二、办事需提交材料:1、《江西省成品油批发仓储专项用户企业年检登记表》2份;《江西省成品油零售企业年检登记表》1份;2、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3、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4、安全监管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5、在有效期内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要求的成品油供油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6、具有合法资质的审计部门出具的当年度成品油购进、销售情况审计报告或报表,或者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成品油购销纳税凭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登记办事指南一、办事程序:二、办事需提交材料:1、《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发卡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备注:1、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2、规模发卡企业向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3、《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可以从备案机关窗口处领取或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在线办事(国内贸易)下载(格式见附件2)。

附件1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行业分类表附件2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备案编号(备案机关填写):备案机关签章:年月日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背面本企业作如下承诺:一、遵守《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不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

三、在备案表中所填写的信息是完整的、准确的、真实的;所提交的所有材料是完整的、准确的、合法的。

酒水类资质申请流程及规定

酒水类资质申请流程及规定第一篇:酒水类资质申请流程及规定附件2 《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填表说明1.登记表(1)编号:由所在区县商务部门统一编写。

(2)经营者名称:填写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的名称或个体工商户业主名称。

(3)法定代表人:法人单位企业,填写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非法人单位的企业,填写负责人姓名;个体工商户填写业主姓名。

(4)经营地址:填写工商营业执照的住所地址。

(5)经营类型:按批发(含批零兼营)、零售、餐饮、酒吧等娱乐场所和其它类型填写。

(6)主要经营品种:按白酒、啤酒、葡萄酒、黄酒、果露酒、进口酒、其它酒等大类顺序,填写实际经营的种类。

(7)备案登记机关和日期由区县商务部门填写(盖章)。

2.登记表(续)(1)注册地址:填写工商营业执照住所地址。

(2)工商登记注册号:按工商营业执照上注册号填写。

(3)注册类型:企业参照营业执照企业类型(经济性质)填写,个体工商户参照营业执照组成形式项目填写。

一般分为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个体经营、私营企业,其他等。

(4)税务登记号:按税务登记证上的登记号填写,暂未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可暂不填写(待取得税务登记证后补填税务登记证号)。

(5)卫生许可证号:按卫生许可证上(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填写。

(6)经营类型:与正面经营类型填写内容一致。

(7)联系电话:填写办理备案登记酒类经营者的联系电话(座机或手机号)。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填写从事酒类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身份证号。

(9)传真、邮编和电子邮箱:根据酒类经营者实际情况填写。

(10)法定代表人(业主)签字、盖章:法人单位由从事酒类经营的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单位公章;个体工商户由业主签字,盖公章(无公章可按手印)。

第二篇:申请改装资质流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填写说明作者:未知文章来源:网上搜集点击数:更新时间:2006-11-12 11:08:53 适用范围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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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备案登记办事指南
一、办事程序:
二、办事需提交材料:
1、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领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时间星期五)。

2、填写《登记表》。

酒类经营者应完整、准确、真实地填写《登记表》;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所附条款,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

3、提交下①《登记表》一式两份;②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成品油年检办事指南
一、办事程序:
二、办事需提交材料:
1、《江西省成品油批发仓储专项用户企业年检登记表》2份;《江西省成品油零售企业年检登记表》1份;
2、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安全监管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
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在有效期内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要求的成
品油供油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具有合法资质的审计部门出具的当年度成品油购进、
销售情况审计报告或报表,或者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成品油
购销纳税凭证;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登记办事指南
一、办事程序:
二、办事需提交材料:
1、《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发卡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备注:1、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2、规模发卡企业向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3、《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可以从备案机关窗口处领取或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在线办事(国内贸易)下载(格式见附件2)。

附件1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行业分类表
附件2
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备案编号(备案机关填写):
盖章。

备案机关签章:
年月日
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背面
本企业作如下承诺:
一、遵守《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不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

三、在备案表中所填写的信息是完整的、准确的、真实的;所提交的所有材料是完整的、准确的、合法的。

四、《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上填写的任何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到备案机关办理《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变更手续;终止发卡业务的,办理注销手续。

如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发卡企业签字、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发卡企业单用途卡业务报告表
(20 年度)
注意事项:以上数据均为上一会计年度。

发卡企业签字、盖章
再生资源回收备案登记办事指南
一、办事程序:
二、办事需提交材料:
1、《江西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表》(一式二份)。

2、江西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承诺书。

3、加盖经营者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经营场所的租赁协议或房产证明复印件。

备注:本机关接到备案申请后,对备案材料予以核实,并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对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核发备案证明(由省商务厅统一印制),对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以书面形式通知经营者于15日内补正材料重新备案。

附件一:
江西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表
填报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
江西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承诺书
本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承诺:
一、遵守商务部《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接受监督检查和管理。

二、备案表中所填写的信息是完整、准确、真实合法的;提交的所有材料完整、准确、真实、合法。

三、不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买卖或骗取《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证明》。

四、《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证明》上的任何事项发生变更,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原备案机关办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证明》的变更手续。

以上承诺是本人真实意愿,如有违反,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业主)签字盖章:
20 年月
(商务主管部门章)
洗染业备案登记办事指南
一、办事程序:
二、办事需提交材料:
1、《洗染业经营者备案申请表》(一式两份);
2、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附件1:
新建县洗染业经营者备案申请表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备案办事指南
一、办事程序:
二、办事需提交材料:
1、应对市场异常波动指挥部的组成,及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和分工;
2、市场日常监测机构的运行,监测数据的综合评价、预警标准及市场异常波动的报告、通报制度;
3、应对市场异常波动具体程序及拟采取的措施;
4、应对市场异常波动的生活必需品货源组织、投放及销售网络;
5、相关保障工作,如新闻发布、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市场监管、人力、资金、交通运输及保障应急预案落到实处的各项具体措施等;
6、应对市场异常波动的值班制度和联络方式。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事指南
一、办事程序:
二、办事需提交材料: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按《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所有事项的信息,并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的、
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5、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备案登记表编号:进出口企业代码: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还须填写以下内容
营者)还须填写以下内容
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

备案登记机关
签章
年月日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背面
本对外贸易经营者作如下保证: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

二、遵守与进出口贸易相关的海关、外汇、税务、检验检疫、环保、知识产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核、生物、化学、导弹等各类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法规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不从事任何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四、不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五、在备案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信息是完整的、准确的、真实的;所提交的所有材料是完整的、准确的、合法的。

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上填写的任何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到原备案登记机关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变更手续。

以上如有违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对外贸易经营者签字、盖章
年月日
注:
1、备案登记表中“组织机构代码”一栏,由企业、组织和取得组织机构代码的个体工商户填写。

2、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承担有限/无限责任。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承担无限责任。

3、工商登记营业执照中,如经营范围不包括进口商品的分销业务,备案登记机关应在备注栏中注明“无进口商品分销业务”。

4、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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