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房地产经纪合同书
购房合同:2020购房合同样板电子版

购房合同:2020购房合同样板电子版——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第一条商品房情况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路、道、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衢州市存量(二手)房买卖意向合同(衢州市2020版)

合同编号:衢州市存量(二手)房买卖意向合同(示范文本)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2020年8月说明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签约之前,三方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条款。
二、本合同所称存量房是指国有土地上己经交付使用且己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屋。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现)售的商品房,不属于存量房。
三、本合同的中介方应为经备案具有相应资格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具有执业资格。
四、本合同“□”中的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须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并打“√”。
五、本合同供当事人签订时参考。
本合同的部分条款,当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当事人另作约定时,应在条款空白部位打“×”,以示删除。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以示范合同内容为由强迫另一方接受。
六、本合同未尽事项,三方议定后,可填入空白条款内,或另行签订附件。
七、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由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
衢州市存量(二手)房买卖意向合同卖方(以下简称甲方):【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护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护照】:联系电话:买方(以下简称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护照】:联系电话:中介方(以下简称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案证书号码: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房地产经纪人员姓名:【身份证】【执业证号】: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自愿原则,就乙方通过丙方购买甲方房屋事宜,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一、房屋概况(一)转让房屋位于衢州市,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性质□出让□划拨,随房出售无产权储藏间:,无产权车位:,无产权车库:;随房出售有产权储藏间:,有产权车位:,有产权车库:。
房屋经纪合同模板

房屋经纪合同模板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订:房屋经纪公司(以下简称为“经纪公司”)地址:电话:传真:营业执照号码:房屋所有者(以下简称为“委托人”)姓名:地址:电话:鉴于委托人拥有一处位于(详细地址)的房产,并希望将此房产出售/出租,经纪公司愿意作为委托人的代理人,协助委托人进行相关房产交易事宜。
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如下:第一条委托事项委托人授权经纪公司为其代理人,负责委托人位于(详细地址)的房产进行出售/出租事宜。
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寻找购房/租房需求客户、带领客户看房、协助签订买卖/租赁合同等业务。
第二条佣金及支付方式1. 委托人同意支付经纪公司以下佣金:- 出售房产:委托人同意支付经纪公司房屋总售价的(X%)作为佣金;- 出租房产:委托人同意支付经纪公司每年房屋租金的(X%)作为佣金。
2. 佣金支付方式:在房产交易完成后,委托人应在(X)个工作日内将佣金支付给经纪公司。
第三条经纪责任1. 经纪公司应尽全力为委托人寻找合适的买家/租客,促成房产交易。
2. 经纪公司应准确记录房产交易信息,及时向委托人反馈交易进展。
3. 经纪公司应保守委托人的交易信息,不得泄露给任何其他第三方。
第四条委托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个月。
如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房产交易,委托人有权选择续签合同或寻找其他经纪公司。
第五条合同终止1. 经纪公司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委托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未按照约定履行代理责任;- 侵犯委托人利益;- 违约解除合同。
2. 如委托人提前终止合同,经纪公司应在(X)个工作日内将已经收取的佣金返还给委托人。
第六条法律责任1. 双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诚实信用地履行合同义务。
2. 如因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其他约定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经纪公司(盖章):委托人(盖章):签订日期:签订日期:以上为《房屋经纪合同》内容,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王露露与姚绍文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王露露与姚绍文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理法院】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18【案件字号】(2020)苏09民终430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晓平谢超亮曹荣【审理法官】李晓平谢超亮曹荣【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王露露;姚绍文【当事人】王露露姚绍文【当事人-个人】王露露姚绍文【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王露露【被告】姚绍文【本院观点】王露露与姚绍文于2020年3月28日签订的《房地产经纪合同(转让)》、《房地产买卖契约》,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合同过错合同约定第三人证据交换关联性合法性质证财产保全诉讼请求法院调解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王露露与姚绍文于2020年3月28日签订的《房地产经纪合同(转让)》、《房地产买卖契约》,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姚绍文认为王露露隐瞒案涉房屋漏水曾进行维修等有关房屋质量的重要事实,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王露露双倍返还定金。
对此,本院经审查,根据王露露的陈述,案涉房屋确实曾经存在漏水问题,但是该质量问题是否严重影响居住使用或者足以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双方均未提交充分证据证实,现案涉房屋现已经被出售给他人,王露露亦陈述相关的质量问题也已经进行了修复,故无须也无法通过鉴定来确定质量问题的实际情况。
一审法院考虑到案涉房屋买卖合同已经无继续履行的可能性,王露露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如实披露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酌情判决王露露返还定金10万元并赔偿5万元损失,并无不当。
房地产经纪人劳动合同

房地产经纪人劳动合同
甲方:房地产经纪公司
乙方:经纪人
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协议的目的和背景: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劳动合同。
具体的条款和条件:
1. 乙方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照公司的规定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
2. 乙方应当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维护公司的声誉;
3. 乙方应当保守客户信息,不得泄露客户隐私;
4. 乙方应当积极开展市场拓展工作,提高业绩;
5. 公司应当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匡助乙方提升专业能力;
6. 双方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保密事项: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客户信息等应当保密,不得擅自泄露。
不可抗力因素的处理: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可商议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通知对方。
协议终止的条件:本合同期满、双方商议一致解除、乙方违约等情况下,合同终止。
违约和争议解决方式:如一方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商议解决,商议不成的,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其他附加条款: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司):__________ 乙方(经纪人):__________签字盖章
以上为房地产经纪人劳动合同的内容,希翼双方能够遵守合同约定,共同合作,共同发展。
2020年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操作实务》试题(网友回忆版)

2020年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操作实务》试题(网友回忆版)[单选题]1.根据房地产经纪活(江南博哥)动所促成的房地产交易类型,可将房地产经纪业务分为房地产租赁经纪业务和()。
A.房地产买卖经纪业务B.房地产贷款代办业务C.房地产代理业务D.房地产登记代办业务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按不同的分类方式,房地产经纪业务可分为不同类型:①根据标的房地产所处的市场类型,可以分为新建商品房经纪业务和存量房经纪业务。
②根据房地产交易的类型,可分为房地产买卖经纪业务和房地产租赁经纪业务。
③根据标的房地产的用途,可以分为居住房地产经纪业务(或住宅经纪业务)和商业地产经纪业务。
④根据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方式,可以分为房地产居间业务和房地产代理业务。
BD两项,按照服务性质,房地产经纪机构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可分为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
其中,延伸服务的内容包括房地产抵押贷款代办、不动产登记手续代办等。
[单选题]2.房地产经纪的基本业务主要发生在()阶段。
A.代办登记B.代办贷款C.缴纳税费D.从提供交易信息到促成交易合同签订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房地产经纪业务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为获取报酬而从事的以促成房地产交易为核心内容的主要工作。
房地产经纪业务有基本业务和延伸业务之分,基本业务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从提供交易信息到促成交易合同签订这一阶段的服务,延伸业务是指交易达成后的代办贷款、代办登记等后续服务。
[单选题]3.房地产出租代理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经纪人员按照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的约定,以()的名义出租房屋。
A.房地产经纪人员B.房地产经纪机构C.出租人D.承租人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存量房租赁代理主要是出租代理,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经纪人员按照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以出租人的名义代理出租房屋,并提供重新装修、增配家具家电等增值服务,在出租人授权范围内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向出租人收取佣金(或管理服务费)的经纪行为。
陈威与陈少贞、惠州创时代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广东佰盛按揭服务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陈威与陈少贞、惠州创时代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广东佰盛按揭服务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7.16【案件字号】(2020)粤13民终284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周娟于海砚胡江【审理法官】周娟于海砚胡江【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陈威;陈少贞;惠州创时代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广东佰盛按揭服务有限公司【当事人】陈威陈少贞惠州创时代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广东佰盛按揭服务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陈威陈少贞【当事人-公司】惠州创时代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广东佰盛按揭服务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陈波广东凯扬律师事务所;贺彩兰广东凯扬律师事务所;林志晖北京市盈科(惠州)律师事务所;黄丽珊北京市盈科(惠州)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陈波广东凯扬律师事务所贺彩兰广东凯扬律师事务所林志晖北京市盈科(惠州)律师事务所黄丽珊北京市盈科(惠州)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陈波贺彩兰林志晖黄丽珊【代理律所】广东凯扬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惠州)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陈威;惠州创时代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广东佰盛按揭服务有限公司【被告】陈少贞【本院观点】本案系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根据双方当事人在二审的上诉意见,本案争议焦点:解除涉案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应当由谁承担的问题。
【权责关键词】催告撤销代理实际履行违约金过错支付违约金合同约定第三人自认新证据财产保全诉讼请求反诉维持原判查封【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一审认定事实清楚,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系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根据双方当事人在二审的上诉意见,本案争议焦点:解除涉案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应当由谁承担的问题。
本院对此分析如下:上诉人陈威与被上诉人陈少贞及原审第三人创时代公司三方之间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及居间合同》是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未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合法有效。
2020年北京租房合同自行成交版
2020年北京租房合同自行成交版20XX年北京租房合同自行成交版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xxx区(县)xxxxxxxxxxxxxxxx.该房屋为:楼房xx室xx厅xx卫,平房xx间,建筑面积xxxxxxx平方米,使用面积xxxxxx平方米,装修状况xxxxxxxxx,其他条件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xxxxxxxxxxxxxxxx.(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xxxxxxxxxxxxx.第三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xxxxxxxxxxxxx.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交验身份(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xxxxxx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xxxxxx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房屋改善(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xxx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
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租赁期限(一)房屋租赁期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共计xx年xx个月。
商品房(成 品住房)买卖合同(预售)(江苏省2020版)
JSF-2020-0101 合同编号:商品房(成品住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出卖人:买受人:目录说明专业术语解释第一章合同当事人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第三章商品房价款第四章商品房建筑和装饰装修与配套设施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方法第六章规划与设计变更第七章商品房交付备案与不动产登记第八章商品房保修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第十章其他事项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
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本合同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规划开发建设的成品住房。
3.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4.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5.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7.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存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专业术语解释1.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2.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
3.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二手房买卖合同标准版(2020年最新版本)
二手房买卖合同卖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一)卖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为: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街道)】________【幢】【座】【号(楼)】_________单元 _________号(室)该房屋所在楼层为 _________层,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
随该房屋同时转让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土地使用状况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________(出让或划拨?)方式获得。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月_______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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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房地产经纪合同书
The contract is the guarantee for both parties, safeguarding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both parties, and binding both parties to perform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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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房地产经纪合同书
导语:合同就是对签订双方的一种保障,如果发生了纠纷的话,可以凭借这个合同协议书,到这个法院去起诉,或者去申请仲裁,来解决双方的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只要条款没违反法律意思,是双方意思自治体现就是有效的。
如果需要,可以直接下载打印或用于电子存档。
委托人(甲方):_____
经纪人(乙方):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1.“销售许可证”;2.权属证件;3.物业的具体情况;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营业执照;6.个人身份证。
乙方提供: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3.经纪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
共__项:
1.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________
2.具体要求: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
第三条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_%一次性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计算支付;
其他服务项目支付____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
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
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
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
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
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乙方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
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3.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的;
4.________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________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各房地
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
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壹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个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传真号码
委托代理人承办经纪人员(资格证编号:)
房地产权证/商品房现(预)售许可证
(证件编号:)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可在本位置填写公司名或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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