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项目部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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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项目部奖惩制度

河北白云建筑装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3月9日

项目部奖惩细则

第一条总则

1、为促进和保持项目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保证项目部目标实现。为了使员工明确考核的标准、依据和方法,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从而更好的规范项目部及员工的行为,特制订本规定。

2、奖励的目的在于帮助员工建立正确的思想观念、行为职责,建立和谐的工作环境,为每位员工之间更好的配合而做好本职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突出业绩的完成。

3、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项目部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发展的利益。

4、本制度与公司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原则

项目部奖惩原则依据分公司奖惩制度的原则。即遵循奖惩有据、奖惩及时、奖惩公开、有功必奖、有过必惩原则。

第三条适用范围

项目部所有工作人员

第四条奖励

1、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安全管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现场安全设施符合标准要求,未发生大小事故,奖励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施工管理人员100元。

2、发现事故隐患,险情,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视情况奖励300元。

3、项目部人员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发现问题并及时反馈信息,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视情况奖励200元。

4、对整个工程施工的质量监督严谨,未出现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达到质量创建目标,给予项目经理,现场管理人员300元。

5、对于项目部内部预、决算人员,能够按时完成项目部工作,无错漏,视情况奖励200元。

6、对于项目部内部资料人员,能够按时完成每个月上缴的资料,竣工后能够完成竣工资料的情况下,(时间以一个项目)为准,奖励资料人员300元。

7、在施工成本方面,如提出有效的节约施工成本,并达到原先的工作质量要求,给予个

人奖励500元。

8、对维护项目部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视情况奖励200元。

第五条惩戒

1、未按照公司生产规章制度办事,未服从安全管理,现场安全设施不符合标准要求,给予项目负责人、项目施工管理人员200元罚款。

2、发现事故、险情未采取果断措施,未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给予项目经理300元,现场管理人员200元,项目人员100元罚款。

3、项目部人员发现设计图纸有问题,未及时反馈信息,在主管领导劝说下强行按错误图纸施工的,给予其200元罚款。

4、对整个工程施工的质量监督松懈,出现质量问题,未达到质量创建目标,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给予项目经理300元、现场管理人员200元、相关人员100元罚款。

5、上班时间离开办公或施工场地30分钟以上,未向主管领导请示者,给予100 元罚款。

6、不能按时完成重大事务,又不及时复命者造成公司损失者,给予200元罚款。

7、妨害施工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给予200元罚款。

8、玩忽职守,至项目部蒙受重大损失者,给予300元罚款。

第六条现场违章处罚

1、所有参施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自觉遵守施工现场内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违者按情节给予处罚。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并系好帽带,违者罚款50元,两米以上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罚款50元。

3、现场内有要求禁吸烟场地内吸烟,违者发款50元。

4、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违者罚款200元。

5、现场内严禁大小便,小便违者罚款50元,大便违者罚款100元,并将现场处理干净。

6、严禁在施工现场内嬉戏打闹、坐卧闲聊和窜岗窜位,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7、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听从项目部的统一安排,所用材料必须在指定的地点存放,并码放整齐,否则罚款100元。

8、对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围攻起哄、打击报复工地管理人员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情节严重的送交地方派出所处理或将其清退出工地。

9、现场内的所有材料,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更不准将建材带入生活区内,违者按材料价格的10倍给予罚款。

10、严禁随意挪用拆卸和损坏现场内的一切消防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违者罚款500-1000元,造成事故者将负法律责任。

11、进出现场内的材料和工具等,必须报材料管理人员登记,否则不得拉出现场,所有出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具必须有项目部审批。

12、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若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13、严禁随意将零散材料、工具等存放在外临边不安全的地方,以免掉下伤人,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4、现场内严禁动用明火,若因施工需要必须动用明火时,必须申请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设专人看火,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若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15、严禁从高处往下乱扔物料,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若造成事故责任自负。

16、严禁私自乱接电源和私烧电炉,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将违章电器没收。

17、现场内所有用电线路必须理顺架空,严禁随意乱拉乱扯和随地拖拉,违者将给予100元罚款,造成事故责任自负。

18、严禁招用18周岁以下的童工、未成年工或违法在逃人员,违者每发现一人罚款500元。

19、严禁使用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等不适宜建筑行业的患者在现场内作业,否则发生一切事故由患者所在的施工队或单位负责。

20、未经项目部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留宿与施工无关的人员或将非施工人员带入现场,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1、注意成品保护,对故意破坏或因野蛮施工、盲目蛮干造成物品损坏的,按物品价格的2倍给予罚款。

22、各劳务队应派人每天清理各自生活区域的卫生,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对表现极差的单位罚款1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23、不得在宿舍内酗酒、猜拳,影响他人休息,不听劝阻者处以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开除工地。

24、严禁在施工现场或生活区寻衅闹事、打架斗殴,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地方派出所处理。

25、严禁在生活区内酗酒闹事,打牌赌博,传播淫秽物品,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26、严禁乱扔烟头、乱倒剩菜剩饭和随地乱泼污水污物等,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7、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和化学物品,违者罚款500元,并将危险品没收。

28、宿舍内严禁随手乱扔烟头违者罚款50元。

29、当工地发生险情时,所以参施人员必须服从调动,积极配合抢险;故意怠慢或逃避者,工地将其清退出施工现场。

30、爱护公共设施(如门窗、床铺、厕所内洁具等),若因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的按物品价格的2倍罚款。

31、严禁偷盗施工现场内的建筑材料和偷窃他人物品,违者按其所偷物品价格的5倍给予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地方派出所处理。

32、严禁从事参与社会上的一切违法乱纪的活动和行为。凡对工地造成负面影响的人员或单位,工地将对其给予经济处罚外,并立即将其清退出本工地。

33、凡对项目部因安全管理需要所提供的一切资料、手续拒不上报或故意拖延的,给予100-200元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其清退出本现场。

34、其他未列项目及现场发现的不安全问题,由安全质监人员口头警告,并视违章、违纪具体情况酌情给予经济处罚,未按要求整改或不服从管理的要加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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