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险—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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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5-2-4)

紧急避险—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5-2-4)

紧急避险—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5-2-4)鱼塘边工厂仓库着火,甲用水泵从乙的鱼塘抽水救火,致鱼塘中价值2万元的鱼苗死亡。

仓库中价值2万元的商品因灭火及时未被烧毁。

甲承认仓库边还有其他几家鱼塘,为报复才从乙的鱼塘抽水。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出于报复动机损害乙的财产,缺乏避险意图B.甲从乙的鱼塘抽水,是不得已采取的避险行为C.甲未能保全更大的权益,不符合避险限度要件D.对2万元鱼苗的死亡,甲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

紧急避险是指在法律所保护的权益遇到危险而不可能采用其他措施加以避免时,不得已而采用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权益以保护较大的权益免遭损害的行为。

在本题中,鱼塘边工厂仓库着火,甲为了灭火而从旁边池塘抽水,属紧急情况下不得已采取的避险行为。

也就是说,甲虽然是出于报复而从乙家的鱼塘抽水灭火的,但其抽水当时具有的意图仍然是通过损害乙的财产来防止仓库的火势扩大。

因此,甲具有的意图仍然是紧急避险,而不是违法地故意毁坏财物。

选项C.D错误。

行为人为了保护价值2万元的商品和其他财物而造成了2万元的损失,并未超过必要的限度,不属于避险过当,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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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二卷模拟试题:案例分析题及答案2

国家司法考试二卷模拟试题:案例分析题及答案2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二卷模拟试题:案例分析题及答案21.赵××,男,十九岁。

一天晚上九时许,赵××在某市某某厂门口见陈×等三人骑一辆自行车由西向东而来,误认为是同厂青年,便伸手拦截。

陈×等三人误认为赵要抢帽子,便停下来寻找砖头、石块,返回质问。

赵即躲进某某厂。

后因马路上有人吵架,赵出来围观时,又遇见陈×等人,赵再次回厂躲避,但陈等一起追上质问,赵即向陈等讲明是认错了人,不是抢帽子。

陈不谅解,手持砖块向赵面部猛打,将赵的左上颌及牙齿砸伤,赵随即拔出随身所带大号水果刀向陈猛戳一刀,将陈刺成重伤,陈跑至三十米处倒地,赵当即将其送往医院抢救。

请分析:赵××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案例1答案:(1)赵××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

(2)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所实施的不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

(3)赵××是在遭受陈某行凶侵害,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情况下被迫自卫造成陈某重伤的。

赵××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典第20条第3款的规定,即: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2.何××,男,43岁,某建筑工程队队长。

某市镇一家饭馆突然失火,火焰顿时随风烧向邻屋。

当消防车赶来抢救时,火舌已伸向第三家邻居。

此时,正在附近建筑工地施工的队长何××,带领十多个工人奔到现场后并未参加救火,却命令工人们迅速拆毁近邻第四家房屋何本人则于另外两个工人跑回工地,驾驶着吊车、生产车和推土机又赶到现场也投入拆房行动。

他一面组织部分工人协助抢出房内物品,一面指挥工人们赶快用斧头、锯子截断房屋的横梁和柱脚,开动推土机冲撞墙壁。

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卷二

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卷二

2015年司法考试卷二真题及答案解析1.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跳楼自杀,砸死行人乙。

这属于低概率事件,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无因果关系B.集资诈骗案中,如出资人有明显的贪利动机,就不能认定非法集资行为与资金被骗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C.甲驾车将乙撞死后逃逸,第三人丙拿走乙包中贵重财物。

甲的肇事行为与乙的财产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D.司法解释规定,虽交通肇事重伤3人以上但负事故次要责任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这说明即使有条件关系,也不一定能将结果归责于行为试题答案D试题解析【考点】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解析】进行因果关系的具体判断时,应当考察行为人的行为导致结果发生的危险性的大小、介入情况的异常性大小以及介入情况对结果发生所起作用的大小。

此外,如果考生熟悉客观归责理论,也可以根据客观归责理论判断有无因果关系(当然,客观归责理论不完全是因果关系理论)。

从统计学的角度看,行人被跳楼自杀的人砸死在生活中确实是“低概率事件”,但是,从刑法学的角度看,甲跳楼自杀的行为相当于高空坠物,有致人死伤的高度危险性,行人从楼下经过并不异常.根据相当因果关系理论,应当认定二者存在因果关系,A错误。

被害人有贪利动机并不是否认非法集资行为与资金被骗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的理由。

诈骗行为具有导致他人财物被骗的高度危险性,在诈骗案中被害人或多或少存在贪利动机,这一介入因素并不异常,根据相当因果关系理论,应当认定非法集资行为与资金被骗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B错误。

甲驾车将乙撞死确实给第三人丙顺利拿走财物创造了条件,但具有条件关系不等于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甲驾车将乙撞死后逃逸,该行为并不具有导致乙财物遭受损失的高度危险性,第三人丙取走受害人的财物,系一个极其异常的介入因素,是异常的介入因素导致乙遭受财物损失。

根据相当因果关系理论,应认定甲的肇事行为与乙的财产损失之间没有因果关系,C错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交通肇事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2015司考试卷二及答案

2015司考试卷二及答案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本页内容如与考试试卷有出入的,以考试试卷为准;本页试题的题序或选项顺序与考生使用的试卷不同的,以试题选项内容为准。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甲跳楼自杀,砸死行人乙。

这属于低概率事件,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无因果关系B。

集资诈骗案中,如出资人有明显的贪利动机,就不能认定非法集资行为与资金被骗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C。

甲驾车将乙撞死后逃逸,第三人丙拿走乙包中贵重财物。

甲的肇事行为与乙的财产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D。

司法解释规定,虽交通肇事重伤3人以上但负事故次要责任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这说明即使有条件关系,也不一定能将结果归责于行为2.关于责任年龄与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甲在不满14周岁时安放定时炸弹,炸弹于甲已满14周岁后爆炸,导致多人伤亡。

甲对此不负刑事责任B。

乙在精神正常时着手实行故意伤害犯罪,伤害过程中精神病突然发作,在丧失责任能力时抢走被害人财物。

对乙应以抢劫罪论处C。

丙将毒药投入丁的茶杯后精神病突然发作,丁在丙丧失责任能力时喝下毒药死亡。

对丙应以故意杀人罪既遂论处D。

戊为给自己杀人壮胆而喝酒,大醉后杀害他人。

戊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3.警察带着警犬(价值3万元)追捕逃犯甲。

甲枪中只有一发子弹,认识到开枪既可能只打死警察(希望打死警察),也可能只打死警犬,但一枪同时打中二者,导致警察受伤、警犬死亡。

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

如认为甲只有一个故意,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B。

如认为甲有数个故意,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与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C。

如甲仅打中警犬,应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处D。

如甲未打中任何目标,应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处4.鱼塘边工厂仓库着火,甲用水泵从乙的鱼塘抽水救火,致鱼塘中价值2万元的鱼苗死亡。

法考真题解析: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doc

法考真题解析: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doc

法考真题解析: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第6题(2016-2-6)关于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为保护国家利益实施的防卫行为,只有当防卫人是国家工作人员时,才成立正当防卫B.为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使用第三者的财物反击不法侵害人,导致该财物被毁坏的,对不法侵害人不可能成立正当防卫C.为摆脱合法追捕而侵入他人住宅的,考虑到人性弱点,可认定为紧急避险D.为保护个人利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也可通过损害公共利益的方法进行紧急避险【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

《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可知,正当防卫并没有防卫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要求。

选项B错误。

正当防卫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紧急避险是针对第三人的合法利益。

此处若使用第三者的财物反击不法侵害者本人,可构成正当防卫。

选项C错误。

实施紧急避险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为摆脱合法追捕而侵入他人住宅的,构成非法侵入住宅,不成立紧急避险。

选项D正确。

《刑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可知,紧急避险必须是损害小利益,保护大利益。

对于被损害的利益可以是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也可以是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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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半年青海省综合法律知识:紧急避险试题

2015年上半年青海省综合法律知识:紧急避险试题

2015年上半年青海省综合法律知识:紧急避险试题本卷共分为2大题60小题,作答时间为180分钟,总分120分,80分及格。

一、单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1.__是律师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主要内容,也是外聘律师法律服务的重点。

A.非讼法律服务B.诉讼服务C.仲裁服务D.企业合同业务2.服务质量是指服务活动的满足一定需要的特殊性质的量度,服务质量体现在__上。

A.产品特性B.活动特性C.成本特性D.可靠特性3.消费者出于不同的购买动机进行消费。

如果消费者因为下雨而买了一把丝绸面料雨伞,该消费者的购买动机为__。

A.生理动机B.心理动机C.既有生理又有心理动机D.社会动机4.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可作为质押客体的是__。

A.票据B.合同债权C.著作权D.企业经营权5. 【真题试题】(2008年单项选择第10题)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木材,双方在丙市订立合同,约定在丁市履行,但对木材价格未作明确约定。

交货时木材价格上涨,甲公司和乙公司按对履行价格发生争议。

在根据合同条款和交易习惯无法确定的情况下,该批木材价格应为__。

A.合同订立时丁市的市场价格B.合同履行时丁市的市场价格C.合同订立时丙市的市场价格D.合同履行时丙市的市场价格6. 企业实行自主创新战略具有很多优点。

关于企业实行自主创新战略优点描述错误的是__。

A.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控制创新产品和工艺的核心技术B.可以作为扩散和创新集群的源头C.可以率先占领产品生产所需的稀缺资源D.对资金投入承担风险的能力要求较低7.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项会计要素。

法定资产重估增值应该计入__要素。

A.负债B.所有者权益C.收入D.费用8. 某公司自身主要从事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工作,然后通过自己控股的一家公司进行产品的生产,通过自己参股的另一家公司进行产品的营销和服务。

该公司属于__。

最新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真题答案及解析(4)资料

最新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真题答案及解析(4)资料

2016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真题答案及解析(4)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真题答案及解析,以下为不定项选择题部分。

(一)甲将私家车借给无驾照的乙使用。

乙夜间驾车与其叔丙出行,途中遇刘某过马路,不慎将其撞成重伤,车辆亦受损。

丙下车查看情况,对乙谎称自己留下打电话叫救护车,让乙赶紧将车开走。

乙离去后,丙将刘某藏匿在草丛中离开。

刘某因错过抢救时机身亡。

(事实一) 为逃避刑事责任,乙找到有驾照的丁,让丁去公安机关“自首”,谎称案发当晚是丁驾车。

丁照办。

公安机关找甲取证时,甲想到若说是乙造成事故,自己作为被保险人就无法从保险公司获得车损赔偿,便谎称当晚将车借给了丁。

(事实二)后甲找到在私营保险公司当定损员的朋友陈某,告知其真相,请求其帮忙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

陈某遂向保险公司报告说是丁驾车造成事故,并隐瞒其他不利于甲的事实。

甲顺利获得7万元保险赔偿。

(事实三)请回答第86—88题。

86.关于事实一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乙交通肇事后逃逸致刘某死亡,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B.乙交通肇事且致使刘某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C.丙与乙都应对刘某的死亡负责,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同正犯D.丙将刘某藏匿致使其错过抢救时机身亡,构成故意杀人罪【答案】D【考点】交通肇事罪【解析】本案的关键问题在于,对于被害人刘某的死亡应归责于谁?乙将刘某撞成重伤仅仅是导致了刘某的生命危险,但真正对死亡结果作用力大的是丙将刘某藏匿到草丛中的行为,因此,刘某死亡的结果应归责于丙而非乙。

再结合乙丙二人的主观方面,乙主观上有过失,而丙主观上是故意。

因此,乙成立交通肇事罪,丙成立故意杀人罪。

综上,A、B、C均错误,D项正确。

87.关于事实二的分析,下列选项错误的是:A.伪证罪与包庇罪是相互排斥的关系,甲不可能既构成伪证罪又构成包庇罪B.甲的主观目的在于骗取保险金,没有妨害司法的故意,不构成妨害司法罪C.乙唆使丁代替自己承担交通肇事的责任,就此构成教唆犯D.丁的“自首”行为干扰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触犯包庇罪【答案】ABC【考点】包庇罪【解析】A项错误。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练习试卷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练习试卷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练习试卷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

本部分51-90题,每题2分,共80分。

1.下列选项中哪些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 ( )A.便衣民警甲带领联防人员夜间巡逻,见一卡车停在路旁,车上无人,遂上去查看,恰逢该车司机乙回来,怀疑有人偷车,即手持棍棒喝令甲下车。

甲误认为坏人袭击,即开枪将乙打死B.甲、乙、丙同在饭馆喝酒,甲、乙因故争吵并扭打起来,两人越打越激烈,最后各抄起一把菜刀要拼命。

丙将两人劝开,先在一旁劝说甲,乙突然一刀砍向甲,却砍在丙身上,造成重伤C.甲的邻居乙是精神病人,一日,甲忽然看见乙持刀追逐其年仅8岁的儿子。

为使儿子免遭不测,甲随手操起一根铁棍,把乙打倒。

经查,乙左脚被打致粉碎性骨折D.甲骑车不慎撞着行人乙,乙—卜前对甲拳打脚踢,致甲口鼻流血,然后,扬长而去正确答案:A,B,D解析:A项是假想防卫,BD项是故意伤害,C项中甲对乙的打击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的对象是正在实施侵害行为的对象,法律上没有限制精神病人等无责任能力的人不能成为正当防卫的对象。

知识模块:刑法2.以下情形属于防卫不适时的是:( )A.某甲抢劫某乙,某乙将某甲制服,将包夺回,随后为了解恨某乙又刺了倒地的某甲一刀B.某甲抢劫某乙,某乙夺回皮包,某甲又来抢,某乙刺了某甲一刀C.某甲强奸了某乙,某乙回家后,和其兄一起来到某甲家将某甲杀死D.某甲正在强奸某乙,某丙过来将某甲打昏正确答案:A,C解析:AC项没有防卫目的,均属于故意犯罪。

知识模块:刑法3.正当防卫行为必须是为了使合法利益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下列情况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有:( )A.防卫挑拨B.互相斗殴C.保护非法利益而实施的防卫D.假想防卫正确答案:A,B,C,D解析:它们都不能同时符合正当防卫的五个要件。

知识模块:刑法4.引起意外事件的原因是:( )A.行为人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原因B.行为人没有预见也不可能预见C.行为人已经预见但不可抗拒的原因D.行为人已经预见的原因正确答案:B,C解析: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这就是刑法中的意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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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5-2-4)
鱼塘边工厂仓库着火,甲用水泵从乙的鱼塘抽水救火,致鱼塘中价值2万元的鱼苗死亡。

仓库中价值2万元的商品因灭火及时未被烧毁。

甲承认仓库边还有其他几家鱼塘,为报复才从乙的鱼塘抽水。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出于报复动机损害乙的财产,缺乏避险意图
B.甲从乙的鱼塘抽水,是不得已采取的避险行为
C.甲未能保全更大的权益,不符合避险限度要件
D.对2万元鱼苗的死亡,甲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

紧急避险是指在法律所保护的权益遇到危险而不可能采用其他措施加以避免时,不得已而采用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权益以保护较大的权益免遭损害的行为。

在本题中,鱼塘边工厂仓库着火,甲为了灭火而从旁边池塘抽水,属紧急情况下不得已采取的避险行为。

也就是说,甲虽然是出于报复而从乙家的鱼塘抽水灭火的,但其抽水当时具有的意图仍然是通过损害乙的财产来防止仓库的火势扩大。

因此,甲具有的意图仍然是紧急避险,而不是违法地故意毁坏财物。

选项C.D错误。

行为人为了保护价值2万元的商品和其他财物而造成了2
万元的损失,并未超过必要的限度,不属于避险过当,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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