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供电公司供电营业收费目录表灌南县供电公司供
2024江苏省属电力公司供电合同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江苏省属电力公司供电合同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甲方:2024江苏省属电力公司1.2 乙方:供电合同签订方第二条供电内容2.1 供电范围:江苏省属电力公司供电区域2.2 供电电压等级:具体电压等级根据合同约定2.3 供电方式:交流供电第三条供电质量3.1 供电频率:50Hz3.2 电压波动:±5%3.3 供电可靠性: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执行第四条供电容量及用电负荷4.1 供电容量:具体容量根据合同约定4.2 用电负荷:乙方合同约定的最大用电负荷第五条用电计量5.1 计量方式:高供高计5.2 计量设备:由国家认可的计量设备5.3 计量误差: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第六条电价及收费6.1 电价:根据国家电力价格政策及江苏省属电力公司制定的电价标准执行6.2 收费方式:按月结算6.3 违约金:乙方违约使用电力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第七条合同期限7.1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终止日期止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8.1 合同变更: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8.2 合同解除:在合同期限内,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第九条违约责任9.1 甲方违约: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供电,应承担违约责任9.2 乙方违约: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电力,应承担违约责任第十条争议解决10.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10.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修改和终止11.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1.2 合同修改: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修改合同内容11.3 合同终止: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第十二条保密条款12.1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应予以保密12.2 保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终止之日起两年第十三条辅助条款13.1 合同附件:合同附件包括供电方案、用电方案等13.2 技术支持: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供电技术支持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14.2 合同签订地:江苏省属电力公司所在地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3 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第二条供电内容2.1 供电范围:江苏省属电力公司供电区域,具体供电范围见附件2.2 供电电压等级:具体电压等级根据合同约定,见附件2.3 供电方式:交流供电,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第三条供电质量3.1 供电频率:50Hz,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3.2 电压波动:±5%,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3.3 供电可靠性: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执行,具体要求见附件第四条供电容量及用电负荷4.1 供电容量:具体容量根据合同约定,见附件4.2 用电负荷:乙方合同约定的最大用电负荷,见附件第五条用电计量5.1 计量方式:高供高计,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5.2 计量设备:由国家认可的计量设备,计量设备型号及精度见附件5.3 计量误差: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具体要求见附件第六条电价及收费6.1 电价:根据国家电力价格政策及江苏省属电力公司制定的电价标准执行,电价标准见附件6.2 收费方式:按月结算,具体结算方式见附件6.3 违约金:乙方违约使用电力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具体违约金计算方式见附件第七条合同期限7.1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终止日期止,合同期限见附件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8.1 合同变更: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
供电服务收费项目与标准

供电服务收费项目与标准单位:元
续表:
注:上表所列费用为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用,发生的交通(台班)非按照以下标准据实收取;
1、台班费:服务过程中需要动用车辆运送设备、人员的,按实际使用的车辆收取台班费,标准为4 8 0元/台班。
用户提供交通工具的,不收台班费。
2、交通费:服务过程中不需要车辆运送设备、人员的,按照单程服务距离计算交通费,标准如下:
5公里以内1 0元/次;5—1 0公里1 5元/次;10 -15公里2 5元/次;15-20公里3 5元/次;20-25公里4 5元/次;25—30公里55元/次;3 0公里以上6 0元/次。
服务项目需工作人员三人以内的按上述标准计算交通费;超过三人的加倍收取。
3、居民用户复电、移(换)表、故障抢修免收交通费。
办理部门电话:96789。
电力服务收费标准附表

电力服务收费标准附表附表:电力服务(涉电维护、检测等)收费项目及标准一、代管费序号项目1架空线代管费2电力电缆代管费箱式变压器变3压器配电变压器4配电站代管费单位规格元 / 百米、年10KV元 / 百米、年35KV元 / 百米、年110KV元 / 百米、年220KV元 / 百米、年10KV元 / 百米、年35KV元 / 百米、年110KV元/ 年、千伏安元/ 年、千伏安收费标准(元)备注360代管包括线路的620每月巡视一次、每880年特巡和夜巡两次,检查、补漆、980除锈等小型维修。
不包括登杆维修和树障清理。
2700代管包括线路的3800每月巡视一次、避雷器试验、电缆预防性试验。
不足4600100 米,接 100 米收费。
30代管包括线路的每月巡视六次、年油化试验、避雷器20试验、变压器油试验、进出线开调试等。
根据固有资产价代管包括每年检值、设备投运年修调试一次、特巡限、设备所处环两次,及 24 小时境情况按固有资事故抢修等。
产 2-4%计取5消障代管费二、电气试验1、变压器试验序号项目单位规格收费标准备注800变压器试验包括500KV绝缘试验、电压1变压器预试元 / 台变压器容量≤1500比试验、线圈直800KVA流电阴试验、空变压器容量≤2000载试验等。
另:3200KVA特种变压器加收2变压器交接试验元 / 台变压器容量≤200050% ;有载调压500KV变压器加收变压器容量≤ 2700 20% ;三绕组电元 / 台力变压器乘以系800KVA变压器预试变压器容量≤ 3500数 1.2;单项电力( 35KV )元 / 台变压器组如配有6300KVA35)变压器容量≤5000备用相变压器乘变压器预试(元 / 台以 1.2;若为三相6300KVA3变压器容量≤ 6500干式变压器、整( 110KV )元 / 台流变压器乘以系31500KV A变压器预试变压器容量≤ 9000数 0.8。
( 110KV )元 / 台31500KV A4变压器检查元 / 次 120 5 变压器调档元 / 次4002、避雷器、电容器试验序号项目规格单位收费标准(元)10KV (普通型)元 /组 150 10 KV (氧化锌型)元 /组 200 35 KV (普通型)元 /组 40035 KV (氧化锌型)元 /组 800 1避雷器试验110 KV (普通型)元 /组 800 110 KV (氧化锌型)元 /组 1000 220 KV (普通型)元 /组 1100 220 KV (氧化锌型)元 /组 1300 计数器元 /组 20 10KV (普通型)元 /组 150 10 KV (氧化锌型)元 /组 300 35 KV (普通型)元 /组 60035 KV (氧化锌型)元 /组 1000 2避雷器交接试验110 KV (普通型)元/组1100 110 KV (氧化锌型)元/组1300 220 KV (普通型)元 /组 1400 220 KV (氧化锌型)元 /组 1800 计数器元 /组 3035KV元 /组 250 3耦合电容器试验110 KV 元 /组 400220 KV元 /组 900耦合电容器交接35KV 元 /组 500 4110 KV 元 /组 900 试验220 KV元 /组 20005静电电容器试验10KV 及以下元 /组 1800 35KV元 /组4200备注:电容器试验包括:绝缘电阻、介质损测量、并联电容器交流耐压试验、配合冲击合闸检查试验。
江苏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 江苏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江苏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苏价工[2009]366号
单位:元/千瓦时
注:1、以上附表所列价格,除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具体标准为:中小化肥企业生产用电、城乡居民生活用电0.3分钱,其他用电1.491分钱。
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其他用电均含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83分钱以及地方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5分钱。
2、以上附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具体标准为城
镇居民生活用电3分钱,其他用电0.6分钱。
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0.4分钱。
3、原非居民照明用电与非普工业用电并轨后统一改称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江苏省企业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
苏价工[2009]366号
单位:元/千瓦时
江苏省电热锅炉(蓄冰制冷)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
苏价工[2009]366号
江苏省居民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
苏价工[2006]223号。
供电营业收费标准

(元/千瓦)或
(元/千伏安)
10
210
一年内
35
35
160
两年内
70
110及以上
80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三年内
105
二、复电费
收费名称
居民生活用电
10千伏高供
低计
10千伏高供
高计
35千伏高供
低计
35千伏高供
高计
110千伏及
以上
说明:指客户欠电费、违章用电、窃电等原因,供电部门给予停止供电,以及客户原因申请暂时停止用电(如客户的用电设备故障、设备大修、房屋修建等)后,要求恢复供电,应由客户在复电前交付供电部门,如需拆装电表加收拆装费。(其中居民一户一表免收)
复电费
3
45
56
84
168
840
三、计量装置拆装费
收费名称
220V单相电能表
220V/380V三相四线电能表(经互感器接入)电流互感器
220V/380V三相四线电能表(直接接入式)
100V三相三线电能表
57.7/100V三相四线电能表
说明
1、电表装拆费(元/只)
无须登高
作业
6
28
45
84
101
指由于客户原因,要求供电部门移动电能计量表位置时,装拆电表或要求拆表检验的装拆费用,所需材料费按实与用户结算,凡电表离地3.5米以上的作业为登高作业(其中居民一户一表免收)
须登高
作业
11
56
90
168
202
2、低压计量电流互感器拆装费
(元/只)
无须登高
作业
56
指由于客户原因,要求供电部门移动电能计量CT位置时拆装CT或要求拆CT检验的装拆费用,所需材料费按实与客户结算。高压计量用电流(压)互感器拆装按概算规定收取。
2017-2019年山东电网输配电价表

- 1 - 附件
2017-2019年山东电网输配电价表 用电分类
电度电价(元/千瓦时)
基本电价 不满1千伏 1-10千伏 35千伏 110千伏
220千伏 最大需量 变压器容量 (元/千瓦·月) (元/千伏安·月) 一、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0.3100 0.2950 0.2800
二、大工业用电
0.1781 0.1631 0.1481 0.1331 38 28
注: 1.表中电价含增值税、线损及交叉补贴。
2.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输配电价水平按上表执行,按规定征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的具体征收标准以现行目录销售电价表中征收标准为准。
其他电力用户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
3.2017年-2019年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综合线损率按5.34%计算,实际运行中线损率超过5.34%带来的风险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承担,低于5.34%的收益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和用户各分享50%。
2021年1月1日起,甘肃电价调整!(附价格表)

2021年1月1日起,甘肃电价调整!(附价格表)2021年1月1日起,甘肃电价要调整!(附价格表)1精简销售电价目录鉴于我省已全面放开大工业电力用户参与电力市场交易,2021年起,销售电价表不再设大工业用电电价分类,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大工业电力用户,其购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上网电价、输配电价、辅助服务费用和政府性基金构成;未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大工业电力用户由电网企业承担保底供电责任,电网企业以我省燃煤发电基准电价作为保底购电价,电力用户购电价格由我省燃煤发电基准电价、输配电价、辅助服务费用和政府性基金组成。
大工业用电的基金及附加标准见输配电价表注释。
取消大工业目录电价后,汶川地震重灾区8县(区)销售电价表与甘肃电网销售电价表实现同价,鉴此,决定归并汶川地震重灾区8县(区)销售电价表,全省电力用户执行统一的《甘肃省电网销售电价表》(详见附件)。
2调整农业排灌和高扬程提灌用电价格本轮输配电价改革取消贫困县农业排灌和高扬程提灌用电农维费加价,2021年起,不再执行农村分类综合电价,全省农业排灌电价统一执行全省销售电价标准。
同时,将销售电价表中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类别修改为农业排灌用电,注释中的分类名称相应变更。
3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鉴于近年来我省发用电结构变化较大,决定相应调整我省销售电价峰谷时段划分,具体为:高峰时段7:00-9:00、18:00-24:00;低谷时段2:00-4:00、11:00-17:00;平段为除高峰、低谷段的其他时间。
峰谷价差浮动标准不变,即:高峰时段标准在平段标准基础上上浮50%,低谷时段在平段标准基础上下浮50%。
酒嘉地区不再单独划分时段,执行全省统一峰谷时段。
省电力公司要尽快完成全省计量设备的升级改造工作,并做好电力用户分时段电量电价数据的采集测算,分析峰谷时段调整后对电力用户的影响。
执行中如有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委。
调整后的销售电价表及峰谷时段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供电收费指南

供电收费指南苏州供电公司供电收费目录1、对一般要求的电力用户申请请新装及增加用电容量,不收供(配)电贴费。
2、对新增双电源或多路电源用电户,按合同约定容量最大的一路电源停收供(配)电贴费;其余各路电源按合同约定容量收取供(配)电贴费。
临时用电定金收取标准1、临时用电户在临时用电期限内向供电企业交纳临时用电定金,临时用电期限由临时用户按2年及以内、3年、4年三个档次选择后与供电部门约定。
2、用户在约定期限内拆除临时用电设施的,金额退还定金;超过约定期限的,每天扣除千分之3的定金;超过约定用电期限1年,定金不退。
三、电网销售电价表注:1、商业照明用电执行范围为:凡从事商品交换,提供有偿服务等电力用户的照明用电,包括:商品销售业:如商场、商店、批发中心、超市、加油站等;物资供销、仓储业:如物资公司、仓库等;宾馆、饮食、服务业:如宾馆、饭店、招待所、旅社、酒店、咖啡厅、茶茶座、餐馆、美容美发厅、浴室、休闲中心等;文化娱乐场所:如费费的旅游点、公园、影剧院、录像放映点、游艺机室、健身房、保龄球馆、游泳池、歌舞厅、卡拉OK等;修理、修配服务业:其他服务业:如洗染店、彩扩、摄影等。
2、它照明用电执行范围为:原非居民照明用电扣除上述商业照明用电户以外的电力用户。
3、纯居民住宅楼内电梯、水泵、中央空调、楼道照明等直接服务于居民生活的用电,执行城镇居民生活用电电价。
4、非工业、普通工业和大工业中除省载帽化肥以外的其他化肥(氮肥、钾肥以及化工部发生产许可证的复合肥)用电在上表价格中减国家电力建设基金2分。
四、客户外部供电工程费用按国家预算定额标准,按实收取。
五、客户内部电气工程费用按国家预算定额标准,按实收取。
六、居民电力增容收费标准七、城镇居民客房受电装置故障维修服务收费标准1、居民住宅内部,属居民客户资产的电能表(不含电能表)后的线路、熔断器、熔丝及各类开关、闸刀等配电装置,应由居民客户负责维护、修理。
2、居民住宅内部受电装置检修项目包括:内部故障检查、进户线更换、分户线更换、护套线更换、空气开关更换、漏电保护开关更换、熔断器更换、胶木刀闸更换和封闭箱更换等九项,检修费标准每项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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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表费
居民生活用电20元,非居民生活用电50元,低压动力用电100元
苏价管(1995)284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供电企业经营性和劳务性部分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6
电费违约金
居民用户: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2、其他用户:(1)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2)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电费违约金收取总额按日累加计收,总额不足1元者按1元收取
苏价工函〔2005〕157号、苏价工〔2002〕69号
省物价局关于明确电力增容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关于明确供(配)电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10
城乡居民电力增容收费
容量8kW,280元
苏价工函〔2005〕157号、苏价工〔2000〕72号、苏价工〔2002〕148号、连价工字(2007)235号
省物价局关于明确电力增容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关于电力增容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居民电力增容收费的通知、连云港物价局关于统一城乡居民客户电力增容收费标准的通知
8kW<容量≤12kW,920元
12kW<容量<16kW,1400元
容量≧16kW,按实收取
11
电力负荷管理装置费
100kW及以上,终端设备21000元/套;
苏价工〔2004〕83号
省物价局关于明确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费用的通知
50kW及以上、100kW以下用户,终端设备11000元/套;由用户原因引起的装置迁移,3000元/套次。
苏价管(1995)284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供电企业经营性和劳务性部分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4
复电费
居民生活用电20元,非居民生活用电、低压动50元,10千伏高供低计100元、高供高计150元,35千伏高供低计200元、高供高计300元,110千伏及以上400元
苏价管(1995)284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供电企业经营性和劳务性部分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2
用电启动方案编制费
非居民生活用电100元,低压动力200元,10千伏高供低计500元、高供高计1000元,35千伏高供低计1500元、高供高计2000元,110千伏及以上2600元
苏价管(1995)284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供电企业经营性和劳务性部分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3
用户受电及配电方案咨询费
10千伏高供高计800元,35千伏高供低计1400元、高供高计1600元,110千伏及以上2600元
苏价工字〔2009〕414、415号、连价工字(2010)20号
江苏省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省物价关于公布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工程价格标准的通知、关于明确连云港市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价格标准及相关问题的通知
苏价工函〔2005〕157号、苏价工〔2000〕242号
省物价局关于明确电力增容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关于调整供(配)贴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
9
临时用电定金
临时用电期限由用户按2年及以内、3年、4年三个档次选择后与供电部门约定,定金分别为每千伏安100元、200元、300元,用户在约定期限内拆除临时用电设施的,全额退还定金,超过约定期限的,每天扣除千分之三的定金,超过约定用电期限1年的,定金不退。
13
应急移动发电车有偿服务费
每一小时(540kW)最高不超过8000元,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各地举办具有重大影响的政治活动期间的保供电免收服务费。
苏价工〔2002〕416号
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应急移动发电车有偿服务费的批复
14
赔表费
根据江苏省电力公司电能表招标价格收取。
供电营业规则
15
计量检定费
单相普通电子表20元/次,单相多功能表30元/次,三相普通电子表80元/次,三相多功能表150元/次
苏价工函〔2005〕81号
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负荷管理装置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苏价工函〔2007〕101号
省物价局关于100kVA以下负荷管理装置收费的复函
12
峰谷分时表收费
单相峰谷分时电能表148元/只,三相峰谷分时电能表550元/只
苏价工函〔2003〕186号
省物价局关于居民峰谷分时电能表费用有关问题的复函
苏价费[2005]175号
参照《江苏省计量检定收费标准》执行
16
业扩接入工程费用
按国家、省、市有关职能部门核定的电力行业定额及标准收取
苏价工字〔2006〕264号
省物价局关于供(配)电贴费中自建部分工程费用执行范围的批复
17
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服务费
以不带电梯多层住宅服务价格为标准:灌南县156元/平方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
供电营业规则
8
高可靠性供电费用
对申请新装及增加用电容量的两路及以上多回路(含备用电源、保安电源)用电户,在国家没有统一出台高可靠性电价前,除供电容量最大的供电回路外,对其余供电回路可按供用电双方约定的容量适当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标准为:按0.38/0.22kV供电270元/kVA,10KV供电220元/KVA、35KV供电170元/KVA、110KV供电90元/KVA
灌南县供电公司供电营业收费目录表
序号收费Biblioteka 目收费标准收费文件号
文件依据
1
复验费
居民生活用电10元,非居民生活用电20元,低压动力80元,10千伏高供低计120元、高供高计200元,35千伏高供低计300元、高供高计400元,110千伏及以上900元
苏价管(1995)284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供电企业经营性和劳务性部分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
供电营业规则
7
违约使用电费
1高价低接:两倍差额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2超容:两部制电价用户:三倍私增容量基本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其他用户:私增容量每千瓦5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3擅自启用封存设备:两部制电价用户:两倍补交基本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其他用户:封存设备容量每次每千瓦3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4私自迁移计量装置、负荷管理装置、供电设施等:居民每次5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非居民每次50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5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备用电源私自并网引入(供出)或并网电源容量每千瓦5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6窃电:三倍补交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