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日澳应急管理体系现状及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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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应急预案管理特点包括

国外应急预案管理特点包括

随着全球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各类突发事件频发,对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各国纷纷建立了应急预案管理体系。

国外应急预案管理具有以下显著特点:一、法律法规体系完善国外应急预案管理强调法律法规的支撑作用,通过立法明确各级政府、企业和公民在突发事件应对中的责任和义务。

例如,美国制定了《国家紧急状态法》、《紧急事件计划法》等,英国有《紧急情况计划法》、《灾害应对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为应急预案的制定、实施和评估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应急预案体系多层次国外应急预案体系分为国家、地方、部门和企业等多个层次。

国家层面的应急预案主要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如战争、恐怖袭击、自然灾害等;地方和部门层面的应急预案则针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特定风险;企业层面的应急预案则针对企业自身的风险。

这种多层次、分级的应急预案体系有利于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应急预案内容全面国外应急预案内容涵盖了突发事件应对的各个方面,包括预警、应急响应、救援、恢复、重建等环节。

在预警方面,通过建立风险评估、监测、预警系统,对潜在风险进行预测和评估;在应急响应方面,明确各级政府和企业的职责,确保应急资源的高效调配;在救援方面,制定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保障措施;在恢复和重建方面,关注受灾地区和群众的心理、生活、就业等问题。

四、应急预案动态调整国外应急预案管理强调动态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和突发事件应对经验,不断优化应急预案。

在制定应急预案时,充分借鉴国内外成功案例,吸收最新科研成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预案内容,提高应急预案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五、应急预案培训与演练国外应急预案管理注重培训与演练,通过培训提高各级政府和企业的应急管理人员、救援队伍和公民的应急意识和技能。

同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

六、国际合作与交流国外应急预案管理强调国际合作与交流,通过与其他国家分享经验、开展联合演练等方式,提高全球应对突发事件的协同能力。

国外应急管理体系的发展现状及经验启示

国外应急管理体系的发展现状及经验启示

国外应急管理体系的发展现状及经验启示在当今全球化的时代,各种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危机、恐怖袭击等频繁发生,给各国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因此,建立健全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已成为各国政府的重要任务。

本文将对国外应急管理体系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并总结其经验启示,以期为我国应急管理体系的完善提供参考。

一、国外应急管理体系的发展现状(一)美国应急管理体系美国是世界上较早建立应急管理体系的国家之一,其应急管理体系经历了长期的发展和完善。

美国的应急管理体系采用“全危险”管理理念,强调对所有可能的灾害和危险进行综合管理。

在组织架构上,美国设立了联邦紧急事务管理署(FEMA),负责协调和整合联邦政府各部门的应急资源和行动。

同时,各州和地方政府也设立了相应的应急管理机构,形成了自上而下、分工明确的应急管理体系。

此外,美国还注重应急管理的法制建设,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斯塔福德法案》等,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日本应急管理体系日本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因此其应急管理体系非常发达。

日本的应急管理体系强调“预防为主、综合减灾”的理念,注重灾害的预防和准备工作。

在组织架构上,日本设立了中央防灾会议,负责制定国家的防灾政策和计划。

同时,地方政府也设立了相应的防灾机构,形成了中央与地方协同的应急管理体系。

此外,日本还非常重视公众的防灾教育和培训,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德国应急管理体系德国的应急管理体系注重“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

在联邦层面,设立了联邦内政部下属的联邦民众保护与灾害救助局,负责协调全国的应急管理工作。

在州和地方层面,各州和地方政府都有自己的应急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的应急管理工作。

德国还建立了完善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包括消防队、警察局、医疗救援队伍等,各队伍之间分工明确、协同配合,能够快速有效地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二、国外应急管理体系的经验启示(一)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国外应急管理体系的发展经验表明,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

浅谈国外应急管理体制

浅谈国外应急管理体制

浅谈国外应急管理体制国外应急管理体制是指国外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发生紧急事件或灾害时,进行应对和管理的机制和体系,其包括了紧急事件的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阶段。

国外应急管理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提高国家安全、减少灾害损失、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将从美国、日本和欧盟的角度,对国外应急管理体制进行浅谈。

美国应急管理体制美国联邦政府负责应急管理的机构是联邦紧急事务管理署(FEMA),其成立于1979年,是一个负责协调国家紧急事务管理的机构。

FEMA负责协助国家各级政府和民间组织处置和恢复各种类型的紧急事件和灾害。

FEMA主要职责包括准备工作、应对工作和恢复工作。

在美国,联邦政府通过《罗伯特·T·斯塔福德紧急准备法案》、《国家防灾战略》、《国家紧急预案》等法规和文件,建立了健全的紧急管理体制。

这些法规和文件明确了政府各部门在紧急事件和灾害发生时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了各级政府和民间组织在协调和配合方面有明确的指导。

美国建立了国家应急通信体系,以确保在紧急事件和灾害发生时,各级政府和相关组织之间能够进行及时有效的通信和协调。

美国还成立了全国应急管理协调中心(NEC),负责协调和领导国家各级政府以及民间组织在灾害发生时的应对工作。

日本应急管理体制日本的应急管理体制是由日本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负责的。

日本政府设立了内阁府危机管理中心,负责协调和指导国家的应急管理工作。

危机管理中心负责起草《紧急时对策基本法》、《国家基本计划》等相关法律和政策文件,明确了国家在紧急事件和灾害发生时的应对原则和措施。

在日本,各地方政府也设立了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和指导地方各级政府的紧急管理工作。

日本还成立了火灾和救护总部、防卫总部、警察总部和消防总部等专门负责不同类型紧急事件的应对和管理。

日本还建立了全国灾害医疗体制,以保障灾难发生时的医疗救援工作。

在通信方面,日本政府建立了全国统一的紧急信息发布系统,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手机等多种途径,向公众发布紧急信息。

国外应急预案管理现状

国外应急预案管理现状

随着全球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类突发事件频发,对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为了应对这些突发事件,各国政府都高度重视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以下是国外应急预案管理的现状概述。

一、应急预案体系逐步完善在国外,应急预案体系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框架。

以美国为例,其应急预案体系分为国家、州、地方和机构四个层次。

国家层面有《国家应急计划》,州和地方层面有各自的应急计划,机构层面则由各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责和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这种多层次的应急预案体系有利于应对不同级别的突发事件。

二、应急预案内容丰富多样国外应急预案内容丰富,涵盖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多个领域。

在制定应急预案时,各国政府充分考虑了各类突发事件的特性,明确了应急响应的组织架构、指挥调度、救援力量、物资保障、通信联络等方面的内容。

此外,应急预案还注重与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行业标准等相结合,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应急管理体系。

三、应急预案编制与评估机制健全在国外,应急预案的编制与评估机制较为健全。

首先,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政府会组织专家、学者、企业、社会组织等多方力量参与,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其次,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政府会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对预案的可行性、合理性、有效性等进行审查。

评估结果将作为应急预案修订和完善的依据。

四、应急预案演练常态化国外应急预案演练常态化,旨在检验预案的有效性和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

以日本为例,每年都会组织全国范围内的应急演练,包括地震、台风、洪水、火灾等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

通过演练,政府可以及时发现预案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五、应急预案教育与培训广泛开展国外高度重视应急预案教育与培训工作,将其作为提高全民应急意识和应急能力的重要途径。

各国政府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讲座、宣传等活动,向公众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公众的应急自救互救能力。

同时,针对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不同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培训,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国外应急管理体系的发展现状及经验启示

国外应急管理体系的发展现状及经验启示

国外应急管理体系的发展现状及经验启示在当今全球化的时代,各种突发事件频繁发生,如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恐怖袭击等,给各国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因此,建立健全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已成为各国政府面临的重要任务之一。

本文将对国外应急管理体系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并总结其经验启示,以期为我国应急管理体系的完善提供参考。

一、国外应急管理体系的发展现状(一)美国美国的应急管理体系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较为成熟和完善。

其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法规健全美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如《斯坦福法案》《国土安全法》等,为应急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规范。

2、组织架构清晰设立了联邦紧急事务管理署(FEMA)作为核心机构,负责协调和整合联邦政府各部门的应急资源,并与州和地方政府建立了紧密的合作机制。

3、风险评估与预防重视风险评估和预防工作,通过科学的方法和技术,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预测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4、应急响应迅速建立了完善的应急响应机制,能够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调配资源,开展救援和恢复工作。

(二)日本日本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因此在应急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1、灾害教育普及从小就对民众进行灾害教育,提高民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应急物资储备充足建立了完善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

3、建筑抗震标准高在建筑设计和施工中,严格执行抗震标准,提高建筑物的抗震能力。

4、社区应急组织发挥重要作用社区成立了各种应急组织,如消防团、自卫队等,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开展救援工作。

(三)德国德国的应急管理体系注重预防和准备工作。

1、跨部门合作紧密各部门之间建立了良好的协调和沟通机制,能够在应急管理中形成合力。

2、志愿者队伍强大拥有大量的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工作,他们经过专业培训,具备较高的应急救援能力。

3、信息化建设水平高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实现了应急信息的快速收集、传递和共享。

中外应急管理体制比较分析

中外应急管理体制比较分析

《现代应急管理》课程论文中外应急管理体制比较分析学生姓名钟宇辰学号***********院系经济管理学院专业会计学指导教师朱莉二O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中外应急管理体制比较研究姓名:钟宇辰学号:20101312150摘要:应急管理体制主要指应急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即综合性应急管理知识、各专项应急管理组织以及各地区、各部门的应急管理组织各自的法律地位、相互的权力分配关系及其组织形式等。

应急管理体制是一个由横向机构和纵向机构、政府机构与社会组织相结合的复杂系统主要包括应急管理的领导指挥机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地方机构及专家组等不同层次。

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必须有强有力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作保障应急管理体制的建立健全有利于为公共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提供有效的组织保证。

国家应急体制的建立是政府面对突发事件反应能力增强的一种表现。

在应急管理体制建设方面各国又因国情的差异有着不同的特点。

通过对中外应急管理体制的比较深入对应急领域体制建设的研究比较体制建立的基本组织构架功能主体、职责权限运行机制等学习应急管理体制建设成功的经验汲取失败的教训为我国的应急管理体制建设提出建议。

关键词:应急管理体系中外比较1 应急管理的理论基础1.1 应急管理的主要内容从2008年初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到5月12日的汶川大地震短短几个月内我国政府面对了一系列棘手的突发事件这对于我国政府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了严峻的挑战。

不难理解这一系列突发事件是社会的人力、物力、财力、能源、信息等资源由于无法预期或没有预期到的不利情况突然发生面临遭受重大损害需要立即动员社会的各种力量采取紧急救援、救助等快速应对和控制措施的非常或紧急事态。

而应急管理就是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组织机构为避免或者减轻突发事件所带来的严重威胁、重大冲击和巨大损害有计划、有组织地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管理措施与应对策略包括应急预案、应急处理、突发事件或者危机的解决与解决后的恢复等动态过程。

美国、日本应急管理体系面面观

美国、日本应急管理体系面面观

美国、日本应急管理体系面面观中国应急管理体系的建设起步相对较晚,尤其是针对综合性灾害的应急管理体系来说,更是如此。

在美国、日本等国,基本建立起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应急管理体系,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应急管理体制与机制。

美国:统一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I®,tofft运行美国应急管理工作起步较早,经过多年的发展完善,现在已经形成了比较先进和成熟的应急管理机制。

其应急管理体系由联邦、州和地方政府(市、县、社区)三个层级组成。

在联邦政府层面,应急管理工作主要由国土安全部负责。

其下属部门联邦应急管理局(FEMA)是联邦层面应急管理的综合协调机构。

FEMA成立于1979年,专门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过程中的机构协调工作,其局长直接对总统负责。

2003年3月并入新成立的国土安全部,主要任务是防备、应对灾害,灾后重建和恢复,以及减轻灾害的影响、降低风险和预防灾害等。

其实,1979年前,美国的应急管理也和其他国家一样,属于各个部分和地区各自为战的状态,直到卡特总统发布行政命令,将原来分散的紧急事态管理机构集中起来,成立了联邦应急管理局,美国现代应急管理机制才算正式建立起来。

在州及地方政府层面,由于各州的法律不同,应急管理机制也不尽相同,但各级政府均设有不同规模的应急管理专门机构。

历史灾害较多、综合实力较强的州,往往具备很好的应急能力,机制也比较健全。

美国各级政府的应急管理机构中,大多建有应急运行中心(EOC),主要负责国内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和形势通告等工作,是一个集执法、情报收集、智能分析、紧急应对和私人机构汇报于一体的常设全天候跨部门组织。

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应急管理工作主要由州和地方政府承担。

州及地方政府有很大的自主权,一般灾害的应急指挥权属于事发地政府。

地方政府仅在其无法应对灾害时才向州或联邦政府提出援助请求。

接到救援请求后,州或联邦政府会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调用相应资源予以增援。

通过突出属地管理,美国建立了以州和地方政府为骨干和主力,以联邦政府为辅助的应急管理体制。

各国应急管理制度

各国应急管理制度

各国应急管理制度## 美国的应急管理制度美国的应急管理制度是由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共同负责的。

联邦政府负责国家层面的紧急状态宣布和决策,主要由联邦紧急事务管理署(FEMA)和国土安全部(DHS)负责。

而各州政府则负责地方层面的应急管理工作,设有各自的州级紧急事务管理署,负责协调各部门和资源应对灾害。

美国的应急管理制度注重预防和准备工作。

FEMA通过制定国家紧急计划、培训和演习等方式,提高应急响应和灾害准备水平。

同时,各州政府也会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州级应急管理计划和政策。

在应对阶段,美国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会协同作战,提供各种资源和支持,以确保紧急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和处理。

在灾后恢复阶段,FEMA将协助州政府进行重建工作,提供相关资金和援助。

美国的应急管理制度具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协同机制,同时注重预防和准备工作,但在实际应对大型灾难时也会面临一些挑战,比如资源调配、协同合作等方面存在不足。

## 中国的应急管理制度中国的应急管理制度是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各级地方政府参与,并协调国家多个部门和机构共同参与的。

中国的应急管理体系包括四级政府组织——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级市和县级政府,并设有应急管理部门。

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应急管理的总体规划和指导,各级地方政府则负责具体的应急管理工作。

中国的应急管理制度着重于灾害预警和准备工作。

在灾害预警方面,中国建立了国家多层次的气象、地震、水文等监测预警系统,实现了对地质、气象等自然灾害的及时监测和预警。

同时,中国各级政府也制定了相应的灾害预案和预案演练,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在应急响应和灾后恢复阶段,中国国家和地方政府也将调动各方力量,投入物资、人力以及财政资金等资源,进行全面救援和恢复工作。

中国的应急管理制度注重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具有相对严密的组织体系和灵活的应对机制,但在一些实际中存在资源调配不均等问题和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协同还需进一步加强等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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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21期科技管理研究Science and Technology Management Research2012No.21收稿日期:2012-03-07,修回日期:2012-04-27doi :10.3969/j.issn.1000-7695.2012.21.009美日澳应急管理体系现状及特点庞宇(国家行政学院,北京100089)摘要:选取美国、日本和澳大利亚作为研究的对象,全面了解国外应急管理体系的现状与特点,借鉴国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方面的科学理念与有效作法以期对我国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有些启示。

关键词:应急管理;现状;特点中图分类号:D035.29;D035-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695(2012)21-0038-04Review on Status of Emergency Management System among America ,Japan and AustraliaPANG Yu(Chinese Academy of Governance ,Beijing 100089,China )Abstract :The paper analyzes the foreign status and theory of emergency management in America ,Japan and Australia and gives some instructions to Chinese emergency management system.Key words :emergency management ;status ;feature当今社会日益进入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所说的风险社会,各种灾害频繁爆发,各类突发事件风险交织并存,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考验着各国政府的处理危机和社会管理的能力。

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灾害频发,开始应急管理建设比较早。

20世纪80年代以来,各国均经历了重大突发事件,在灾害处理过程中逐步完善了应急组织机构、应急机制和法制,基本形成了符合各自国情的应急管理体系。

它们成功的经验,值得我们在建设自身应急管理体系中学习和借鉴。

1美国的应急管理体系1.1美国的应急管理组织机构美国应急管理现有三个层级,即地方政府、州政府以及最高级别的联邦政府。

目前国土安全部和联邦应急管理局是联邦层面的主要应急管理机构。

联邦应急管理局(FEMA )是在1979年就成立,主要负责从联邦政府层面提供应急管理的指挥与支持,制定以风险管理为基础的全面的、详细的各种应急预案。

从灾害的预防、灾害准备、全力救灾、到减少灾害损失以及灾后恢复工作上对地方及州政府做出指导,最大限度地降低公众的各种损失。

2003年“9·11”事件后,成立了国土安全部,联邦应急管理局等22个联邦机构并入该部。

联邦应急管理局按照行政区划下设10个地区办公室和2个区域办公室,这些办公室设有在编在岗人员,并吸收预备役军人,其主要职责是与各州合作进行应急预案的制订、减灾项目的实施以及参加灾害应急工作。

当联邦政府接到有关州政府的救灾请求时,联邦应急管理局通过地区响应协调中心将人员到事发地进行救灾协调工作各州政府一般都建立了相应的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应急中心等应急机构专门负责本州的应急管理工作。

美国已经建立了5级的应急管理响应机构(联邦———州———县———市———社区),基本覆盖了全美以及社会的各个领域。

1.2美国的应急管理机制目前,美国应急管理工作基本形成了管理体系化、响应层级化、行动标准化的运行模式。

(1)管理体系化是指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实施属地管理,各级政府统一协调该辖区内事发现场应急资源和响应以及灾后恢复活动的指挥控制,在整个应急过程中指挥权完全在当地政府中,上级管辖部门只有在接到援助请求时才给与相应的增援,即使相关上级官员亲临灾害现场,一般也不负责当地的救援指挥。

(2)响应层级化是指危机事件根据规模和强度分为不同的响应级别。

在地方政府处理范围内,仅由地方处理。

当危机的严重性超出地方处理能力时,联邦应急管理局评估鉴定后作出决策,整编联邦救援队,提供救灾物质储备,根据灾情的变化调整救灾策略,并及时做好今后的放在规划。

(3)行动标准化是指在应急管理的准备、响应、处置、恢复过程中,各项行动按照既定的标准实施。

从物资庞宇:美日澳应急管理体系现状及特点调度到信息联络乃至救援标识等都采用大众接受识别标准。

事故指挥体系(ICS)是标准化运行机制中应急指挥方面的具体体现。

它是一套指挥、控制和协调应变单位的工具,也是整合各单位,以达到稳定紧急状况、保护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的一种方法。

1.3美国的应急管理法制在美国的灾害应急管理中,通过法律来协调灾害应急管理主体间的关系,规范了政府和公共部门在灾害应急管理中的职能,保证在救灾中的秩序井然和机构的自身运转,尤其在重大事故的应急方面,美国已经形成了以联邦法、联邦条例、总统令、重要规章为主体的法律体系。

“9·11事件”之后,美国陆续出台了《国土安全法》、《国土安全战略》、《国土安全第五号总统令》和《国土安全第八号总统令》等法律法令和战略文件,授予相关部门和机构必需的权力,以及相关的职权和政策方针,为国家应急准备体系规定了总体框架。

此外,对应急管理体制和应急管理战略进行了较大调整,陆续开展了国土安全演练与评估项目(HSEEP)和国家演练项目(NEP)等相关项目,出台了一系列的重要规定,主要包括:国家基础设施保护预案(NIPP)、国家准备导则(NPG)、国家响应框架(NRF)。

美国国土安全部于2007年9月发布了《国家准备导则》,2008年1月发布了《国家响应框架》,2008年12月修订了《国家事故管理系统》,将应急准备提升为一个涵盖预防、保护、响应和恢复各项使命的基础性工作,应急准备成为应急管理的重要前提。

通过制定应急预案、相关组织、业务技能培训、资源调配演练和评估改进构成的应急准备循环,来持续提高应急准备能力。

2日本的应急管理体系2.1日本的应急组织结构日本采用三级制(中央———都道府县———市町村),非灾害状态下,三级政府召开防灾会议;灾害状态下,成立临时机构灾害对策本部来组织应对灾害。

(1)三级政府的防灾会议———日常综合性协调决策体系。

①中央防灾会议。

是日本内阁中制定政策的成员之一,担任着制定应急预案和审议有关防灾等重要事务,由总理大臣担任会长,并由内阁总理大臣为首的所有内阁大臣、公共机关的国务大臣以及相关专家学者组成。

②都道府县防灾会议。

在都道府县层级每年召开一次防灾会议,制定并推进实施本地区的防灾预案,灾害发生时协调相关部门救灾并进行灾后恢复工作。

③市町村防灾会议。

比照都道府县防灾会议设置本层级的组织机构,制定市町村级别的应急预案,并在灾害发生时搜集灾害资料,做好应对工作。

(2)各级灾害对策本部———灾害时指挥决策的核心机构。

是为积极有效应对灾害而成立的临时性机构,分为中央灾害对策本部和地方对策本部。

灾害发生或可能发生灾害时,按照灾害的规模和严重性依次从市町村到都道府县再到中央成立相应的灾害对策部。

灾害对策本部具有全局指导、统一指挥的权力和指责。

2.2日本的应急管理机制日本根据《灾害对策基本法》规定应对灾害不仅是国家的责任,社会团体以及公众都有义务参与防灾活动。

日本全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行政主体有国家、都道府县、市町村、指定的全国性公共机构等几十家与防灾有关的物流、电力、能源、宣传等部门以及地方的公共服务机构。

作为防灾救灾的行政主体,将灾害应对作为社会管理的一项基本工作指责,制定相关政策、预案以及实施和适时调整更新,规定应对灾害各个执行机构(日本红十字会、日本广播协会、日本电报电话公司、日本运输公司)等的明确分工。

“国家”承担着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使命,在灾害组织和功能上所肩负的职责是从全局和国家层面制定战略性的应急基本预案、指导某类灾害的战术性预案以及各类灾害应对关系的预案;推进地方和公共机构防灾工作和预案的制定实施;平衡灾害应对经费支出合理化。

“都道府县”和“市町村”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拟定并实施相应的预案,实施防灾活动。

2.3日本的应急管理法制1959年日本遭受台风袭击后,1961年出台了“防灾宪法”到几经修改的《灾害对策基本法》是当今日本应对灾害的基础法律。

《灾害对策基本发》改善了过去日本防灾体制上的不足,有效实现了防灾的计划性和综合性。

该法包括了明确防灾的责任(明确责任主体和灾害各阶段的责任)、推进综合性防灾行政(成立统筹各项防灾事宜的协调机关)、推进计划性的防灾行政(拟定应急预案)、提供财政援助支持、应对灾害紧急措施等。

3澳大利亚的应急管理体系3.1澳大利亚的应急管理机构澳大利亚联邦应急管理署(Emergency Manage-ment Australia)是国家的最高灾害管理部门。

1993年1月由隶属于联邦国防部的自然灾害组织(NDO)改名而来,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全国性的灾害应急预案;与各州政府协调沟通,协助州政府在其辖区的防灾减灾工作;还代表本国政府开展海外救灾工作。

此外,澳大利亚设有专门的应急管理委员会(Emergency Management Committee),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都设立了相应的应急管理委员会。

为了节约开支,一些地方级的应急管理委员会由两个或多个政府联合组建,实施跨地区的防灾减灾工93庞宇:美日澳应急管理体系现状及特点作。

国家层面的应急管理是提供指导,开展部门间协调并制定技术标准;州(地区)以下层面是在国家应急部门指导下,编制规划、计划等具体应急方案并负责实施。

3.2澳大利亚的应急管理机制澳大利亚形成了一套应对灾害的理念和模式。

(1)全灾害理念。

无论哪种灾害,应急管理的任务和目标是类似的,都是实现防灾减灾,将灾害的损失降到最低。

虽然特定的灾害在措施和处理方法上稍有不同,但是在灾害的框架之下,对于各种灾害的普适性的应急管理安排是通用的。

(2)PPRR模式。

澳大利亚的应急管理包括4个基本要素。

预防(Prevention)、准备(Preparation)、反应(Re-sponse)、恢复(Recovery)。

预防指澳大利亚各级灾害应急管理部门将辖区内的政治、社会、经济、自然等条件进行评估,找出可能导致危机的关键因素并尽可能提早加以解决;准备是澳大利亚从联邦到地方政府都颁布并实施了应急管理预案,各种应急预案的制定非常详细,可操作性强。

各级政府到每一个社区,对于不同种类的灾情都有不同种类的预案,并且将职责落实到每一个人。

反应是灾害发生时,发生地的政府负责具体的应急指挥救灾工作,联邦政府的相关部门没有接到委派不得越过州政府直接采取援助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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