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案例教程第二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第2章 建设工程招标与投标

▪ 2)工程所需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 3)有满足招标需要的技术资料。 ▪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4.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基本原则 ▪ 招标与投标都是民事主体的民事法律行为,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
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 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包括使用各级财政预算
的项目、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 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以及使用国有企业 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 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国家融资项目的 范围包括:使用国家发行债券、国家对外 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以及使用国 家政策性贷款、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或 特许融资的项目。
式。这种交易方式的交易成本比较高,但 具有很强的竞争性。特别是建设工程的发 包,我国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除不宜招标 的工程项目外,都应当实行招标发包。
▪ 建设工程招标是业主就拟建工程项目发出
要约邀请,并对应邀提起要约参与竞争的 承包(供应)商进行审查、评选,并择优做 出承诺,从而确定工程项目建设承包人的 活动。它是业主订立建设工程合同的准备 活动。
▪3)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
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 包括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
组织贷款的项目、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 贷款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 援助资金的项目。
▪4)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
他项目。
▪ (2)建设工程招标的规模标准(额度) ▪ 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 ②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注册资格或者中级
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不少于20人, 其中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2 人。
工程建设法律基础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然而,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监管不到位、合同管理不规范等原因,导致了一系列法律纠纷和问题。
本案例以某市某重点工程项目为例,解析工程建设法律基础问题。
二、案例简介某市某重点工程项目,总投资50亿元,建设工期3年。
该项目由某国有投资公司作为业主,某大型建筑公司作为施工单位,某勘察设计院作为设计单位。
项目于2010年6月正式开工,2013年6月竣工验收。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材料价格波动等原因,导致工程造价大幅上涨。
业主与施工单位就工程造价问题产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遂诉至法院。
三、案例分析1. 合同管理问题本案中,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存在以下问题:(1)合同内容不明确。
合同中对工程量、工程进度、质量标准、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规定模糊,导致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
(2)合同变更不规范。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增加,但双方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变更,导致工程造价争议。
(3)合同履行不到位。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导致工程质量问题。
2. 法律法规问题(1)合同法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本案中,双方在合同中对工程量、工程进度、质量标准等关键条款约定不明确,导致合同履行困难。
(2)招标投标法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54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本案中,业主与施工单位未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签订合同,导致合同效力问题。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问题。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35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组织施工。
本案中,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导致工程质量问题。
【图文】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2

案例2:详情• 1998年10月25日某热电厂与电建二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某热电厂3号炉扩建工程承包给电建二公司;2000年6月1日某热电厂又与电建二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某热电厂南郊热力分厂 2*29MW热水炉新建工程承包给电建二公司;2001年某发电厂又将部分供热改造工程承包给电建二公司。
电建二公司将上述三项工程部分分包给了A市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
2005年10月,A公司以电建二公司欠其工程款165万元,B公司是涉案工程的发包人(授权某热电厂、某发电厂与电建二公司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且以欠电建二公司工程款为由,将B公司列为第一被告,将电建二公司列为第二被告,某热电厂列为第三被告,某发电厂列为第四被告,诉至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四被告给付工程款165万元,给付逾期利息27,526.00元。
案例2:处理情况• 本案经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因本案中涉及建设工程项目不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转包和违法分包的情形,A公司不具有法律意义上实际施工人的法律地位,故某电力公司与A 公司主张B公司、某热电厂、某发电厂应对某电力公司给付工程款及利息损失承担连带给付责任,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 • A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至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经审理,判决认定:“依法维持原判”。
案例3 • 1993年10月12日,神州贸易公司业务员林某以神州贸易公司的名义,与某县建筑公司签订木材购销合同一份。
合同约定:由神州贸易公司提供给某县建筑公司落叶松小径木300立方米,货款总额为128000元,交货期限为1993年11月18日,某县建筑公司预付货款3万元,其余货款于货到后七日内一次付清。
1993 年10月27日,某建筑公司将预付款3万元交给业务员林某,林某收到货款后存入其表弟王某个体经营的明新木器加工厂帐内。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第二章案例题答案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第二章案例题答案案例一:项目招投标流程设计问题描述某城市政府计划对一条高速公路进行改建工程,拟将该项目进行招投标,你作为建设单位的招标人员,需要设计项目的招投标流程。
请根据招投标法规定,为该项目设计招投标流程。
答案根据《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设计项目的招投标流程如下:1.制定招标文件:招标人根据项目需求,起草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要求、评标方法以及合同条款等内容。
2.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通过媒体、政府网站等途径发布招标公告,公开宣布项目的招标信息,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等。
3.预审资格审查: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并递交。
招标人组织专家组成员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包括投标人的资质、经验、财力等情况。
4.开标:招标人组织开标工作,公开透明地进行投标文件的开封和登记。
开标工作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邀请投标人或其代表出席。
5.评标:招标人组织评标工作,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的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招标文件约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分。
评标结果应当记录并公示。
6.中标、确定合同:根据评标结果,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并通知中标人与招标人进行合同谈判。
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合同。
7.履约管理:合同生效后,招标人进行工程的履约管理,监督项目的实施过程,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招投标流程,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得到落实。
案例二:合同管理中的索赔处理问题描述某建设单位与某施工单位签订了一份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了工期和工程质量要求。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工期延误并且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导致工程进展受阻。
作为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人员,你需要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请求,请说明处理索赔的步骤和原则。
答案处理索赔请求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和原则进行:1.接收索赔请求: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及时接收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请求,并进行登记和备案。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讲义教案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讲义教案完整版第一章:建设工程招投标概述1.1 招投标制度的起源和发展1.2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特点和作用1.3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基本原则1.4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分类和程序第二章: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与发布2.1 招标文件的组成和内容2.2 招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和技术细节2.3 招标文件的发布和宣传2.4 招标文件的答疑和澄清第三章:建设工程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3.1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内容3.2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和技巧3.3 投标文件的提交和递交3.4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第四章: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评审与中标4.1 评审委员会的组织和职责4.2 评审标准和方法4.3 评审过程中的特殊情况和处理4.4 中标结果的公布和异议处理第五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概述5.1 合同管理的意义和作用5.2 建设工程合同的类型和特点5.3 建设工程合同的编制和审查5.4 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和生效第六章: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与监督6.1 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与要求6.2 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过程与管理6.3 合同履行中的变更与调整6.4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与检查第七章:建设工程合同的结算与支付7.1 合同结算的原则与方法7.2 建设工程合同的支付条款与支付程序7.3 工程进度款与竣工结算7.4 合同结算的争议解决与支付保证第八章:建设工程合同的变更与解除8.1 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8.2 建设工程合同变更的管理与监督8.3 合同解除的条件与法律后果8.4 合同变更与解除的争议解决第九章:建设工程合同的违约与风险管理9.1 合同违约的认定与处理9.2 建设工程合同的违约责任与赔偿9.3 合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9.4 合同风险的管理与控制策略第十章:建设工程合同的争议解决与法律途径10.1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与选择10.2 建设工程合同的仲裁与诉讼10.3 仲裁程序与诉讼程序的异同10.4 合同争议解决的实践技巧与注意事项重点和难点解析一、招投标制度的起源和发展:了解招投标制度的历史背景和在我国的发展脉络,理解不同阶段的特点和变革。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讲义教案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讲义教案完整版第一章:建设工程招投标概述1.1 教学目标让学生了解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基本概念、特点和作用。
使学生掌握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基本程序和主要环节。
1.2 教学内容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定义和分类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特点和作用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基本程序建设工程招投标的主要环节1.3 教学方法采用讲授法,讲解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基本概念、特点和作用。
通过案例分析,使学生掌握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基本程序和主要环节。
1.4 教学准备准备相关PPT课件,展示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基本概念、特点和作用。
准备案例资料,用于讲解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基本程序和主要环节。
1.5 教学评估通过课堂问答,检查学生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基本概念、特点和作用的掌握情况。
通过案例分析,评估学生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基本程序和主要环节的理解程度。
第二章: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程序与规则2.1 教学目标让学生掌握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
使学生了解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相关规则和法律法规。
2.2 教学内容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相关规则和法律法规2.3 教学方法采用讲授法,讲解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
通过案例分析,使学生了解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相关规则和法律法规。
2.4 教学准备准备相关PPT课件,展示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
准备案例资料,用于讲解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相关规则和法律法规。
2.5 教学评估通过课堂问答,检查学生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的掌握情况。
通过案例分析,评估学生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相关规则和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
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概述3.1 教学目标让学生了解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概念、特点和作用。
使学生掌握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3.2 教学内容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概念和特点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作用和意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方法3.3 教学方法采用讲授法,讲解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概念、特点和作用。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第二章案例题答案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第二章案例题答案1. 案例背景公司A计划进行一项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5000万,需要进行招投标并签订合同,属于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范畴。
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公司A面临以下几个问题:1.如何选择合适的招标代理机构?2.应该采取哪种招标方式?3.招标文件中应包含哪些重要的内容?4.合同签订阶段需要注意哪些事项?5.需要签订什么样的合同?2. 解决方案2.1 选择招标代理机构选择合适的招标代理机构是确保招投标过程顺利进行的重要步骤。
公司A可以考虑以下几个因素来选择招标代理机构:1.信誉度: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度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增加招投标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经验和专业知识: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提供全面的招标服务。
3.成本:考虑招标代理机构的收费标准,确保与公司A的预算相符。
4.服务范围:招标代理机构应能够提供包括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投标人报名、评标、合同签订等服务。
2.2 招标方式选择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公司A可以选择合适的招标方式。
常见的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等。
根据建设工程招投标法规定,公司A在进行建设工程招标时应尽量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以确保公平竞争。
但在特殊情况下,例如项目技术复杂度高、投标人数量有限等,可以考虑采用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
2.3 招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招标文件是招标过程中的核心文件,下面是招标文件中应包含的重要内容:1.招标公告:包括项目的基本信息、招标方式、报名截止时间等。
2.投标人资格要求:明确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例如注册资质、施工能力等。
3.技术要求:包括设计要求、施工方法、质量要求等。
4.合同条款:包括合同签订后的权责利义务、支付方式、索赔与争议解决等。
5.投标文件要求:明确投标文件中需要包含的内容和格式要求。
2.4 合同签订阶段的注意事项合同签订阶段是项目进展的关键阶段,下面是公司A需要注意的事项:1.审查合同草案:公司A应仔细审查合同草案,确保合同中的各项条款符合项目需要,并能保护公司的权益。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读书笔记思维导图

0 2
6.8 缺陷 责任与保 修
0 3
6.9 建设 工程施工 合同的进 度条款
0 4
6.10 建 设工程施 工合同的 费用条款
0 5
6.11 施 工合同的 管理
0 6
思考与练 习
第7章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7.2 监理合同主 要内容
7.1 建设工程监 理概述
思考与练习
第8章 建设工程采购合同
8.2 设备供应合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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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
概述
基础
习题
教学
相关
建筑
01 书名页
目录
02 内容提要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
03 合同管理》编写人员 名单
04 第1章 建设工程招投 标与合同管理概述
8.1 建筑材料采 购合同
思考与练习
第9章 建设工程合同索赔管理
பைடு நூலகம்
0 1
9.1 索赔 概述
0 2
9.2 索赔 的程序和 依据
0 3
9.3 索赔 额的计算
0 4
9.4 反索 赔的内容
0 6
思考与练 习
0 5
9.5 索赔 防范
第10章 国际常用的施工合同 文本
10.1 FIDIC 1
合同条件概述
10.2 FIDIC 2
思考与练习
第6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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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理
法定代理,是指依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 代理权的一种代理。
法定代理的特点是“法定”,具体表现为代理 关系是法定的;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是法定的; 代理权的内容也是法定的。
当事人的意志对代理关系的存在与否不起作用。 因此,法定代理主要是为维护无行为能力或限 制行为能力人的利益而设立的代理方式。
2.法律事实的分类 总的来说,法律规范规定的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事件和行为两大类。
事件指不以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合同 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一种客观事实。事件可分为自然事 件、社会事件和意外事件。
① 自然事件指由于自然现象所引起的客观事实。如地震、水灾、台 风、虫灾等破坏性自然现象。
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又称合同当事人 在合同关系中享有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人,包
括债权人和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的
约定履行义务 债务人则负有实施一定行为的义务。
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的种类
1. 自然人 2. 法人 3. 其他组织 4. 公民和自然人的区别
自然人
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有生命的人
如果“被代理人”在限期内未作答复的,则视为拒绝。 无权代理行为人还享有撤回权。即向“被代理人”提
出撤回以前曾作出的“代理”表示的法律行为。 但如果“被代理人”已经追认其所作的无权代理行为,
(2)“被代理人”的拒绝权 指“被代理人”为 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无权代理行为及其 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享有拒绝的权利。
被拒绝的无权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 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无权代理行为人的权利
在无权代理活动中,无权代理行为人也享有一定的权 利,即催告权和撤回权。无权代理行为人在作出无权 代理行为后,可以向“被代理人”催告,催问他对上 述行为是追认有效还是拒绝追认,并限期作出答复。
2.李X也可委托中介进行房屋代理业务。 3.其合同也可申请公证,因合同金额较小一般不申请公证。
第二节 代理关系
一、代理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并在其授权范 围内向第三人作出意思表示,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直 接由被代理人享有和承担的法律行为。
代理的法律特征
(1)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为被代理人从事的民事法 律行为在民法上所谓代理,并非一切事物都可以代理,可代理 的只有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不得擅自变更或扩大代理权限。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行为不属于代理行为,被代理人对此不 承担责任。 (2)代理行为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的任务就是替被代理人进行民事、经济法律行为。 代理人只有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才能为被代理人 设定权利和义务,代理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才能归属于被代理 人。 如果代理人不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而是以自己的名义替他人从 事某种法律行为,则不属于代理行为,而是自己的行为,应该 由自己来承担这种行为所设定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行为人没 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 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 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1)“被代理人”的追认权指“被代理人”对无 权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表示同意和认可。
“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法 律行为,当其作出追认的意思表示后,无权代 理便产生了与合法代理行为相同的法律后果。
三、合同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
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是参加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 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是参加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 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法律关系 中,主体之问的权利义务之争总是围绕着一定 的对象所展开的,没有一定的对象,也就没有 权利义务之分,当然也就不会存在法律关系了。
第一节 合同法律关系 第二节 代理关系 第三节 合同担保 第四节 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 第五节 合同的公证与鉴证
第一节 合同法律关系
一、合同法律关系的概念 合同法律关系又称为合同关系 当事人相互之间在合同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合同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基本要
素构成。
二、合同法律关系主体
合同法律关系客体包括行为、财、物和智 力成果四种
1.行为 在这里是指人们在主观意志支配下所实施的具体活动,包括作 为和不作为。如义务人向权利人支付一定的货币,交付一定的物,完成 一定的工作,提供一定的劳务等,还包括权利人对其所有物的支配行为。
2.财 一般是指货币资金,也包括有价证券,它是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停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 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资格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37条的规定,社会 组织要取得法人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 件: 1. 是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 2. 有必要的独立财产 3.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其他组织
其他组织是指依法成立,但不具备法人资格, 而能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活动的经济实体或 法人的分支机构等社会组织。
件下才能产生。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是由一定的客观情况引起的。 由合同法律规范确认并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客观情况即是 法律事实。 (1)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指由于一定的客观情况的存在,合同法律关系主体之间 形成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如业主与承包商协商一致,签订了建设工程合同,就 产生了合同法律关系。 (2)合同法律关系的变更 指已经形成的合同法律关系,由于一定的客观情况的 出现而引起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的变化。合同法律关系的变更要受 到法律的严格限制,并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3)合同法律关系的消灭指合同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复存在。合同法 律关系的消灭可以是在主体履行了义务,实现了权利后而消灭;可以是双方协商 一致后解除而消灭;也可以是发生了不可抗力而消灭;还可以是主体的消亡、停 业、转产、破产、严重违约等原因而造成消灭。
二、代理的种类
代理按其代理权的不同可以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 和指定代理三种。 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是指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产生代理 权的一种代理。被代理人向代理人授予代理权的意思 表示,称为授权行为。 《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 用书面形式,也可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 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3)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 志 当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其授权范围内进行法律 活动时,要反映被代理人的意志,即委托人的授权内容。
(4)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的代理 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在代理关系中,代理人独立地进行民事、经济法律行为, 但由于民事、经济法律行为所发生的权利义务是直接归属 于被代理人 也就是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不经过权利义务转移的过 程,与被代理人自己的法律行为一样,由被代理人直接取 得权利和承担义务,其中也包括代理人在执行代理活动中 所造成的损失责任。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案例教程第二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
1.问题探讨
【案例2-1】背景 2007年12月,李×与康辉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了一份合同,李X 将位于中心区的三居室房屋 一套租给×公司,租期l年,租金每月3500元, 于每月5日前给付;康辉公司于合同成立之日 交付两个月房租共计7000元给李×作为租房押 金,租赁期满退还押金本金。2008年10月,× 公司拒付房租,理由是已交付的押金正好可以 抵付最后两个月的房租。
自然人作为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 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 指民事主体参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享有具体 的民事权利,承担具体的民事义务的前提条件。
民事行为能力 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从 而取得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法人
法人是相对于自然人的另一种民事主体
② 违法行为 指行为人违反法律规定,作出侵犯国家或 其他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的行为,如胁迫或欺诈订立 的合同。违法行为不能产生行为人所期待的法律后果, 而引起的法律责任要受到追究。
案例分析:
1.本节案例涉及的是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合同当事 人为自然人李X和法人康辉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 同是十五种合同类型的一种,属我国《合同法》保护 的范畴。合同依法成立即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严格履行自己的义务。本案 中康辉有限责任公司拒付租金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 其理由不能成立。
3.物 指可为人们控制,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 我们所说的物即是合同中的标的,其种类和范围均由法律加以规定。
4.智力成果 又称非物质财富,是指脑力劳动的成果。如专利权、商标 权和著作权等。
四、合同法律关系内容
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即合同一般条款所规 范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作为连接主体的纽带,它就是合同的具体要求, 并且决定了合同法律关系的性质。
② 社会事件 指由于社会上发生了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难以预 料的重大事变所形成的客观事实。如战争、暴乱、政府禁令、动 乱、罢工等。
③ 意外事件指突发的,难以预料的客观事实。如爆炸、触礁、失火 等。
(2)行为 指合同法律关系主体有意识的活动,它是以人们 的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实。
① 合法行为 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合同法律 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都是由合法行为引起的。合 法行为又可分为民事法律行为、司法行为、立法行为 和行政行为。
权利
权利,是指权利主体依据法律规定和约定,有权按照自己的意 志作出某种行为,同时要求义务主体作出某种行为或者不得作出 某种行为,以实现其合法权益。
当权利受到侵犯时,法律将予以保护。 如果一个人的权利因他人干涉而无法实现或受到了他人的侵害时,
可以请求国家协助实现其权利或保护其权利。 另外,权利是有行为界限的,超出法律规定,非分的或过分的要
指定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