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规:判断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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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发布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裁判规则

最高法院发布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裁判规则

最高法院发布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裁判规则1、合同约定的预租物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预租合同应认定无效浙江银泰投资有限公司诉包头市中冶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案本案要旨:双方当事人就尚不存在或尚未建成的房屋签订的租赁合同为房屋预租合同。

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房屋预租合同无特别规定,在此情形下,其相关问题的认定可参照适用有关房屋租赁的规定。

若合同约定的预租物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预租合同应认定无效。

来源: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总第71辑(2017.3)2、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与定期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人同样享有优先购买权,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造成其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李克俭诉韩延伟、邵学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本案要旨: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与定期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人同样享有优先购买权。

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造成其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的,承租人的损失系购买所承租房屋的机会利益,其经济损失的数额应当综合考量房屋的实际成交价与承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时,该房屋的市场价之间的差价损失、租赁期限的长短、购买机会的大小、承租人如参与购买形成的竞价可能等因素予以确定。

案号:(2016)鲁01民终4094号来源:人民法院案例选.总第124辑(2018.6)3、租赁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应确认租赁合同无效中交海西投资有限公司诉上海置亚实业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93792部队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本案要旨: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如果租赁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则应确认租赁合同无效。

合同无效后,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承租人应负返还租赁物的义务,但若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仅存在形式上的交接,从未实际占有使用租赁物,租赁物一直由其他主体占有使用,且出租人对此明知,则不应判决承租人负担返还租赁物的义务。

2024版房屋租赁合同法

2024版房屋租赁合同法

2024版房屋租赁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屋租赁市场,保护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房屋租赁活动。

第三条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四条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五条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提供房屋的权属证明、房屋状况说明等相关文件。

第六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并承担房屋使用期间的维护责任。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七条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均应遵守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第九条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章租金和押金第十条租金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不得无故拖欠。

第十一条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押金,但不得超过三个月租金。

第十二条押金应当在合同终止时退还承租人。

第五章房屋使用和维护第十三条承租人应当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

第十四条承租人应当对房屋进行日常维护,确保房屋安全。

第十五条因承租人原因造成房屋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十六条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的,应当征得对方同意。

第十七条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通知对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法由国务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法施行前已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按照原合同执行。

注:本法为模拟示例,具体内容以实际法律文件为准。

法律案例题答题技巧(3篇)

法律案例题答题技巧(3篇)

第1篇在法学学习和考试中,法律案例题是检验学生法律知识运用能力的重要方式。

这类题目往往结合实际案例,考察学生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以下是一些针对法律案例题的答题技巧,希望能帮助考生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一、审题技巧1. 仔细阅读题干:在答题前,首先要仔细阅读题干,明确案件的背景、争议焦点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对于复杂的案例,可以采用分段阅读法,逐一梳理案件事实。

2. 关注关键词:在审题过程中,要关注题干中的关键词,如“法定”、“合理”、“合法”、“违法”等。

这些关键词往往揭示了案件的性质和需要判断的法律问题。

3. 理解案例背景:对于涉及特定法律领域的案例,要了解相关背景知识,以便更好地理解案件事实和争议焦点。

二、分析案例技巧1. 分析法律关系:在分析案例时,首先要明确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

在此基础上,判断法律关系的性质,如合同关系、侵权关系、劳动关系等。

2. 识别法律事实:在案例中,找出对案件结果有决定性影响的法律事实,如合同条款、侵权行为、违法行为等。

3. 运用法律条文:针对案例中的法律事实,运用相应的法律条文进行分析。

在分析过程中,要注意法律条文的适用范围、条件和效力。

4. 考虑法律解释:在运用法律条文时,要考虑法律解释的影响。

对于存在争议的法律条文,要结合立法目的、法理和案例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三、解答技巧1. 结构清晰:在解答过程中,要保持结构清晰,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顺序进行。

首先明确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然后分析相关法律关系、法律事实和法律条文,最后得出结论。

2. 论证严谨:在论证过程中,要注意逻辑严密,避免出现自相矛盾或论据不足的情况。

对于关键问题,要提供充分的论据和论点。

3. 语言规范:在解答过程中,要使用规范的法学语言,避免口语化表达。

同时,注意语句通顺,避免出现语法错误。

4. 注意细节:在解答过程中,要关注案件细节,如时间、地点、人物关系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

最高院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解读】本条系关于本司法解释适用范围的规定。

本解释只调整城镇房屋即城市规划区、镇规划区范围内的房屋的租赁行为,乡、村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纠纷,可以参照本解释。

城镇房屋的确定以规划为准,只要列入城镇规划区,无论土地性质为国有还是集体所有,均适用本解释,实践中存在的已被纳入城镇规划区内的“城中村”内的房屋租赁行为在本解释调整范围之内。

依照国家福利政策承租的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具有政府福利性、保障性,其租赁关系不属于完全的民事法律关系,不适用本解释。

关于军产房的租赁,基本属于完全的市场行为,并不存在政府补贴的福利和社会保障性内容,最高院民一庭认为军产房租赁合同纠纷应适用本解释。

第二条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解读】本条规定以违法建筑物为标的物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所谓违法建筑物,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具体包括违反了城乡规划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违反临时建筑管理规定的临时建筑。

否定就违反建筑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有利于维护城镇建设规划秩序,但为了促进交易,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租赁合同的效力会得以补正。

房屋租赁合同法的相关法律规定_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法的相关法律规定_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法的相关法律规定_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法的相关法律规定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一十六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第二百一十七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二十三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性的判断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性的判断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性的判断一、未经整体验收合格的城镇房屋,当事人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无效?《建筑法》第61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消防法》第10条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消防法》第11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

(1)出租未经整体验收合格的城镇房屋,违反《建筑法》第61条、《消防法》第10条的强制性规定,但是不论是合同法还是《解释》均未将此种情形规定为合同无效情形。

(2)根据《解释》第8条第(三)项规定,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未经整体验收合格的房屋,不应当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但是,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的,承租人有解除权。

二、违反建设工程规划的城镇房屋,当事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无效?《解释》第2条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城镇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城镇房屋租赁合同无效;(2)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城镇房屋租赁合同无效;(3)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城镇房屋,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应当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有效。

三、违反建设工程规划的农村房屋,当事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无效?农村房屋是指乡、村规划区内的房屋。

房屋租赁合同法律问题全解

房屋租赁合同法律问题全解

房屋租赁合同法律问题全解房屋租赁合同法律问题全解房屋租赁合同法律问题全解一、房屋本身是否可以租赁如果要看房屋本身是不是可以租赁的的话,要讨论的是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哪些情况下租赁合同是无效的?1、法律规定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法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租赁房屋本身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引发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二)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3、可以法定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1)《合同法》法定解除的规定:《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2)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3)其他情形包括例如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未经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情形。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次转租处理方式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次转租处理方式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次转租处理方式现在很多人买不起房子只能选择租房居住,在要想要换房子居住或者其他原因离开出租房但还未到期时,一些人会选择转租,由此可能会产生与原房东的纠纷。

今天就给大家带来纠纷二次转租处理方式的相关知识。

一、房屋转租行为的法律效力认定认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定:1、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2、审查租赁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应是可以出租的。

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的房屋、租金、期限、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视为成立。

二、不能进行出租的情况在租赁房屋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如是以下情况是不能进行房屋出租的,请认真甄别:1、未取得产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2、产权有争议或者产权受到限制的;3、不可分割的房屋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4、属于违章建筑的;5、不符合安全标准的;6、已,未经同意的;7、法律、法规禁止的。

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次转租处理方式需要依照不同条件进行判断。

房屋转租合法的条件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合法的转租须符合两个必要条件:合法条件1,转租须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

转租已不属于正常使用的范畴,必须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否则无效。

合法条件2,转租的租金不得高于原租金,确实需合理提高,提高的收入应交给房屋所有权人。

租金是房屋的收益,应由房屋所有权人取得。

凡未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而转租的,或谋取租金差价的转租,房屋所有权人有权要求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并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不能转租情况,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约定转租房屋。

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只有在征得出租人同意后才可以转租房屋;未征得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出租人有权解除。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可以不征得出租人同意,但在签订转租合同前应当书面告知出租人,否则出租人也可解除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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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规:判断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以下是关于合同法规:判断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近几年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数量在房地产纠纷总量中所占的比例一直呈上升趋势。

这个问题已经越来越引起管理部门和广大民众的重视。

律师认为,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这类纠纷发生的最好办法就是: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在合同中明确租赁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房屋租赁合同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

而“确保房屋租赁合同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又是其中的根本。

那么,如何判断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呢?
当房屋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之后,可以从4个方面审查这个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一、合同的主体
即房屋的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出租人是否为出租房屋的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二、房屋的本身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是不得出租的: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司法机关和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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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属于违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
当某些房屋租赁合同所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出租人明知承租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时,这样的房屋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四、登记备案情况
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房屋租赁成为事实之前,应向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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