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光发展:关于公司拟为合作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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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券 单笔对外担保超过净资产10%的公告

公司债券 单笔对外担保超过净资产10%的公告

公司债券单笔对外担保超过净资产10%的公告根据题目要求,我将为您呈现一篇关于公司债券单笔对外担保超过净资产10%的公告。

以下是正文内容:公司债券单笔对外担保超过净资产10%的公告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本次公告旨在向您通报公司计划进行一项重要的资本运作,涉及公司债券单笔对外担保事项,并向您明确风险提示。

请您仔细阅读本公告的全部内容,并做出理性的投资决策。

一、事项背景为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和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公司计划向相关方提供单笔对外担保,用于支持特定项目的资金需求。

该担保金额将超过公司净资产的10%。

二、担保对象及目的拟对外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担保金额为××万元。

此担保主要用于支持××项目的资金周转,帮助项目顺利推进,增加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担保方式及期限公司将以信用担保方式提供担保,并同××公司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担保期限约定为××年,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四、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项目与公司核心业务相关,并经过合理风险控制和评估,但投资有风险,担保项目亦不例外。

请您在投资前谨慎考虑以下风险:1. 市场风险:担保项目所涉及的行业、市场可能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宏观经济环境、政策法规变化、竞争状况等,可能对项目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 违约风险:虽然公司已经对担保对象进行了尽职调查和评估,但仍然无法完全排除该担保对象未来违约的风险。

一旦担保对象无法按时偿还债务,公司将承担连带责任,可能导致公司财务状况恶化。

3. 法律风险:担保项目涉及的法律法规可能发生变动或解释,可能对担保协议的效力和债权债务关系产生不利影响。

五、关联交易说明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公司将依法依规履行相关程序,确保交易的公平、公正,并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2024版四方合作融资担保借款合约

2024版四方合作融资担保借款合约

2024版四方合作融资担保借款合约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作原则1.1 四方合作1.2 融资担保1.3 借款合约第二条合同主体2.1 甲方(借款人)2.2 乙方(担保人)2.3 丙方(融资方)2.4 丁方(监督方)第三条借款金额与用途3.1 借款金额3.2 借款用途3.3 借款期限第四条担保方式与责任4.1 担保方式4.2 担保责任4.3 担保期限第五条融资条件与方式5.1 融资条件5.2 融资方式5.3 融资期限第六条利息与还款方式6.1 利息标准6.2 还款方式6.3 还款期限第七条费用与支付7.1 费用标准7.2 费用支付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8.1 变更条件8.2 解除条件第九条违约责任9.1 违约行为9.2 违约责任第十条争议解决10.1 争议解决方式10.2 争议解决机构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终止与续约11.1 合同生效条件11.2 合同终止条件11.3 合同续约条件第十二条保密条款12.1 保密内容12.2 保密期限第十三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3.1 法律适用13.2 争议解决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附件14.2 补充协议14.3 合同修改权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作原则1.1 四方合作1.2 融资担保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担保,确保甲方在借款期限内按期偿还借款本息。

1.3 借款合约本合同为四方合作融资担保借款合约,甲乙丙丁各方依据本合约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条合同主体2.1 甲方(借款人)甲方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按照本合约规定进行借款。

2.2 乙方(担保人)乙方是一家具有较强担保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愿意为甲方的借款提供担保。

2.3 丙方(融资方)丙方是一家合法成立的金融机构,按照本合约规定向甲方提供融资。

2.4 丁方(监督方)丁方是一家具有相关专业能力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甲乙双方的借款及担保行为。

第三条借款金额与用途3.1 借款金额3.2 借款用途甲方承诺借款资金将用于【】(详细用途),并确保资金合法合规使用。

蓝光发展: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蓝光发展: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
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68号文核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含29亿元)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其中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含7.5亿元)。

根据《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赎回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本期债券发行价格100元/张,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20年3月16日结束,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共同协商,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7.5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7.15%。

特此公告。

2024版有关对外担保—股东会决议范本

2024版有关对外担保—股东会决议范本

2024版有关对外担保—股东会决议范本合同编号:__________合同双方:甲方(担保方):名称: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乙方(被担保方):名称: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鉴于:1. 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乙方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甲方愿意为乙方在一定范围内的债务提供担保。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担保合同,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担保范围1.1 甲方同意为乙方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1.2 甲方同意,在乙方不能按时履行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时,甲方将无条件地向主合同债权人履行清偿责任。

第二条担保方式2.1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2 甲方保证,当乙方不能履行债务时,甲方将立即履行保证责任,无需主合同债权人向乙方追偿。

第三条保证期间3.1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2 甲方同意,在保证期间内,主合同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甲方履行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证责任的免除4.1 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如下:(1)乙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债务,但系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2)乙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债务,但系由于主合同债权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导致;(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免除保证责任的情形。

4.2 甲方同意,在出现免除保证责任的情形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主合同债权人。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履行担保责任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主合同项下债务金额的____%。

第五号 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告

第五号 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告

第五号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告适用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的,适用本公告格式。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XXXX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告重要内容提示:●资助对象、方式、金额、期限、利息等●履行的审议程序●特别风险提示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1.简述本次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包括协议签署日期、签署地点、各方当事人名称及资助方式、金额、期限、利息、用途及担保措施等。

2.简要说明董事会审议财务资助议案的表决情况,交易生效所必需的审议程序,如是否需经过股东大会或有关部门批准等。

3.简述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原因及考虑,是否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明确披露是否不属于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4.相关风险防范措施,包括被资助对象或者其他第三方是否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等。

第三方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的,公司应当披露该第三方的基本情况及其担保履约能力情况。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1.被资助对象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说明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法人信息,例如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立时间、注册地、主要办公地点、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负债率、影响被资助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

2. 被资助对象为自然人的,披露其姓名、主要就职单位等基本情况,以及具有偿债能力的证明。

3. 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当披露其失信情况,及对本次交易的影响。

4.应当说明被资助对象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如存在,应当披露具体的情形。

5.为控股子公司或者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应当披露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其按出资比例履行相应义务的情况。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相关规定

120 120 号 文
必须经股东 大会审批的 对外担保
资产
超过70%的担保对
提供的担保
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对股东

及其关
方提供的担保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对对外担保审批的相关规定(续)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 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 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半数以上通过。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 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 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市公司在办理贷 款担保业务时,应 向银行业金融机构 提交《公司章程》 、有关该担保事项 董事会决议或股东 大会决议原件、刊 登该担保事项信息 的指定报刊等材料
“对外担保”,是 指上市公司为他人 提供的担保,包括 上市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的担保。所称 “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保总额”,是指包 括上市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担保在内的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总额与上市公司控 股子公司对外担保 总额之和
上市公司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的对外担保,必须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报刊上及 时披露,披露的内 容包括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决议、截止 信息披露日上市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对外担保总额、上 市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总额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0号文件的其他相关规定(续)
办理时提交材料 对外担保定义 控股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12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1
股东大会对对外担保审批的相关规定

提供担保的决议(股东会)

提供担保的决议(股东会)

提供担保的决议(股东会)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股东会充分讨论,现就提供担保事宜作出如下决议:
一、担保事项概述
公司拟为关联方XX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XX万元,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二、担保目的
本次担保旨在支持XX公司的业务发展,促进其资金周转,增强其市场竞争力。

三、担保方式
公司将通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

四、担保条件
1. XX公司需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

2. 担保协议应明确担保的范围、期限、条件及违约责任等。

3. 担保事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要求。

五、风险评估
公司已对XX公司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及担保风险进行了评估,认为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授权事项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不超过上述担保金额和期限的范围内,具体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七、决议生效
本决议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八、其他
本决议未尽事宜,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股东会成员签字:
[股东会成员签名处]
日期:[填写日期]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决议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

)。

房地产销售周报:销售改善趋缓,房地产融资再收紧

房地产销售周报:销售改善趋缓,房地产融资再收紧

行业报告 | 行业研究周报房地产证券研究报告 2021年01月10日投资评级 行业评级 强于大市(维持评级)上次评级 强于大市作者陈天诚 分析师SAC 执业证书编号:S1110517110001**********************张春娥分析师SAC 执业证书编号:S1110520070001 *******************胡孝宇 联系人 *****************资料来源:贝格数据相关报告1 《房地产-行业点评: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评价》 2021-01-072 《房地产-行业点评:龙头房企表现超预期,整体销售目标超额完成——12月百强房企销售点评》 2021-01-03 3 《房地产-行业研究周报:地产政策因地制宜,土地市场热度逐渐改善——房地产土地周报0103》 2021-01-03行业走势图销售改善趋缓,房地产融资再收紧——房地产销售周报0110行业追踪(2020.12.28-2021.1.3)一手房:环比下降17.38%,同比上升18.94%,累计同比下降21.44%本周跟踪36大城市一手房合计成交4.46万套,环比下降17.38%,同比上升18.94%,累计同比下降21.44%,较前一周减少13.79个百分点。

其中一线、二线、三线城市环比增速分别-24.4%、-41.83%、33.41%;同比增速分别为33.52%、-19.24%、72.85%;累计同比增速分别为51.05%、-61.94%、23.44%,较上周分别增加40.5、-49.32、32.25个百分点。

一线城市中,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环比增速分别为-69.2%、-20.66%、-16.19%、28.18%;累计同比分别为-94.24%、112.42%、38.8%、92.99%,较上周分别变动-104.45、112.53、11.03、82.94个百分点。

二手房:环比下降38.42%,同比下降14.58%,累计同比下降99.68%本周跟踪的11个城市二手房成交合计0.87万套,环比下降38.42%,同比下降14.58%,累计同比下降99.68%,较上周减少103.8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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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公告编号:临2020—056号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债券代码:150312(18蓝光06)债券代码:150409(18蓝光07)债券代码:150495(18蓝光12)债券代码:155163(19蓝光01)债券代码:155484(19蓝光02)债券代码:155592(19蓝光04)债券代码:162505(19蓝光07)债券代码:162696(19蓝光08)债券代码:163275(20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为合作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河南诚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拟为河南诚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担保。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河南诚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诚宸建设”)系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新乡市蓝光锦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锦润”)房地产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方。

河南诚宸建设因融资需要,拟将蓝光锦润向其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建设路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郑州建设路支行”)申请贴现,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拟为河南诚宸建设对华夏银行郑州建设路支行的商票贴现债务,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拟为合作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河南诚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7年11月2日
3、住所:林州市横水镇中心大街1号
4、法定代表人:李国瑞
5、注册资本:12000万元
6、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钢结构专业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总承包、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特种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建筑施工劳务;批发零售:装饰材料、水溶性涂料;新型节能保温墙体材料(聚合物沙浆、保温沙浆、干混沙浆、保温板、挤塑板及附件的生产、销售)
7、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房地产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方,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8、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98,224.91万元,总负债67,155.37万元,净资产31,069.54万元;2019年1-12月营业收入103,685.98万元,净利润3,149.95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署具体的担保协议,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签署具体的协议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为合作方的融资事项提供担保,主要为促进双方业务合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公司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影响公司自身
正常经营。

2、公司将在提供担保后密切关注被担保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并就可能发生的债务风险提前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公司财产、资金安全。

因此,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3、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拟为合作方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双方业务合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公司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

公司将在提供担保后密切关注被担保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并就可能发生的债务风险提前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公司财产、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提供担保的事项,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4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874,944万元,占公司2019年期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05.77%;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626,465万元,占公司2019年期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92.84%。

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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