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含科研机构)领导班子及处级领导干部工作考核测评表(本单位测评)
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集团成员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强化集团公司内部管理,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评价集团公司各经营性单位和非经营性单位(以下统称成员单位)领导班子和列入集团公司直接管理序列领导人员的工作业绩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监督,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各成员单位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综合考核评价遵循的基本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与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二)出资人认可、员工群众认可、市场认可原则;(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四)注重实绩、简便易行、操作有效原则;(五)领导班子考核评价与领导人员考核评价相结合原则;(六)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原则。
第三条紧密结合成员单位实际,综合运用过程(日常)考核评价、多维度测评、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等方法, 并探索引入业绩专家评价、职业心理测试、履历分析、评价中心测试等现代人力资源测试评价技术,对成员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政治素质、科学治企能力、工作“状态”、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第四条综合考核评价由过程(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评价两部分组成,一般在每年度的年底或次年年初完成。
第二章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及权重第五条为体现考核评价的针对性及公平公正性,根据单位工作性质的不同,分为经营性单位和非经营性单位两类。
经营性单位包括:军品公司、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含上市公司)、保障创收机构;非经营性单位包括:职能部门、科研开发机构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各成员单位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内容为:政治素质、经营业绩、团结协作和作风形象四大项。
其中,经营性单位具体考核评价内容为:政治素质包括: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党建工作经营业绩包括:经营绩效、持续发展团结协作包括:发扬民主、整体功能作风形象包括:诚信务实、心系员工、廉洁自律非经营性单位具体考核评价内容为:政治素质包括:政治责任、党建工作、社会责任经营业绩包括:管理绩效、持续发展、参谋助手团结协作包括:发扬民主、整体功能作风形象包括:诚信务实、心系员工、廉洁自律、服务保障各项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依据所设置的考核评价要点和标准进行考核评价(见附件1)。
2019新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题库

2019新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题库2019新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题库一、填空题1.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符合将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2.树立注重基层和实践的导向,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
3.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应当进行调整,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4.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职责,切实发挥把关作用,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5.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
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者越级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6.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党政领导干部可以从党政机关选拔任用,也可以从党政机关以外选拔任用,注意从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以及社会组织中发现选拔。
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注意从担任过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中选拔。
7.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深化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坚持知事识人,把功夫下在平时,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了解干部。
8. 组织(人事)部门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动议分析,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围、方式、程序和人选意向等提出初步建议。
9.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
10.组织(人事)部门将初步建议向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汇报,对初步建议进行完善,在一定围进行沟通酝酿,形成工作方案。
11.考察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情况作为考察评价的重要容,防止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工作实绩。
12.考察党政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应当把履行党的建设职责,制定和执行政策、推动改革创新、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作为考察评价的重要容。
大学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模版

大学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学校中层处级领导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履行职责情况和工作实绩,加强对处级领导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提高工作效能,进一步全面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以及《**大学岗位聘任制实施办法(修订稿)》(西政委发[2009]90号文)结合我校干部考核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年度考核工作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分类考核的原则,全面客观地评价干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处级党政领导干部。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等次第四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表现,执行学校决定决议情况。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的提高和知识更新的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负责态度和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的情况,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严格管理的情况。
第五条年度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原则上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不应超出当年参评总人数的15%。
第三章考核程序第六条考核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撰写述职报告,填写考核表格。
(二)开展述职述廉和群众评议。
(三)与学院年度考核挂钩。
(四)领导考评。
(五)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六)汇总上报,学校党委审定考核等次。
(七)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八)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起15日内向学校党委组织部提出申请复核;学校党委组织部在15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呈报学校党委审定后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七条认真全面地撰写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的内容必须包括以下部分:(一)年初工作计划及对学校工作要点的分解情况。
(二)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三)未完成工作部分的原因分析。
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自评得分表

8.4.1近2年内实际处理教职工申诉案件,校内机制发挥作用,解决率不低于80%
8.4.2近2年学生申诉案件校内申诉委员会处理后,解决率不低于80%
自评得分:
附加项:法治工作创新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评分点)
自评得分
1
修订章程(1分)
1.1根据改革与实践要求按程序积极及时修订学校章程
2
探索开展师生法律服务或援助工作(1分)
2.4.3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废改立释
2.5
推动校内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化和公开化(2分)
2.5.1建立校内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机制
2.5.2设有规范性文件信息化管理平台,师生可以便捷查询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评分点)
自评得分
3.内部治理结构(17分)
3.1
落实重大决策程序要求(4分)
领导干部带头遵纪守法,
依法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5分)
8.1.1近2年学校领导干部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没有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8.1.2近2年学校没有发生重大决策失误被追究和问责的情况
8.1.3近2年没有发生因管理制度不健全、办学活动不规范等而发生社会影响恶劣和重大舆情的事件
8.1.4近2年内没有发生因安全事故纠纷处置不当引起的重大负面舆情
3.2
校院治理体系(4分)
3.2.1学校治理体系清晰,校、院两级职权关系有制度规则予以明确
3.2.2院、系等基层单位自主管理的职责权限明确,决策机制健全。(2分)
3.2.3学校内设机构、职能处室职责明确或者有权责清单
3.3
法治工作机构及其负责人参与学校决策(3分)
3.3.1建立法治机构负责人参加(列席)学校决策会议的工作机制
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集团成员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强化集团公司内部管理,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评价集团公司各经营性单位和非经营性单位(以下统称成员单位)领导班子和列入集团公司直接管理序列领导人员的工作业绩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监督,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各成员单位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综合考核评价遵循的基本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与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二)出资人认可、员工群众认可、市场认可原则;(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四)注重实绩、简便易行、操作有效原则;(五)领导班子考核评价与领导人员考核评价相结合原则;(六)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原则。
第三条紧密结合成员单位实际,综合运用过程(日常)考核评价、多维度测评、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等方法, 并探索引入业绩专家评价、职业心理测试、履历分析、评价中心测试等现代人力资源测试评价技术,对成员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政治素质、科学治企能力、工作“状态”、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第四条综合考核评价由过程(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评价两部分组成,一般在每年度的年底或次年年初完成。
第二章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及权重第五条为体现考核评价的针对性及公平公正性,根据单位工作性质的不同,分为经营性单位和非经营性单位两类。
经营性单位包括:军品公司、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含上市公司)、保障创收机构;非经营性单位包括:职能部门、科研开发机构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各成员单位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内容为:政治素质、经营业绩、团结协作和作风形象四大项。
其中,经营性单位具体考核评价内容为:政治素质包括: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党建工作经营业绩包括:经营绩效、持续发展团结协作包括:发扬民主、整体功能作风形象包括:诚信务实、心系员工、廉洁自律非经营性单位具体考核评价内容为:政治素质包括:政治责任、党建工作、社会责任经营业绩包括:管理绩效、持续发展、参谋助手团结协作包括:发扬民主、整体功能作风形象包括:诚信务实、心系员工、廉洁自律、服务保障各项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依据所设置的考核评价要点和标准进行考核评价(见附件1)。
科研事业单位职能部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科研事业单位内设机构一般可以分为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两类。
职能部门是对单位内部工作安排的部门,主要发挥着引领、管理和服务的作用。
业务部门承担完成单位科研生产任务的职责,一般受职能部门指导和管辖,一般按业务方向划分部门。
因此,一个单位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职能部门的高效运作。
然而由于科研事业单位职能部门存在一些问题,离高效运作还有一定的距离,影响单位的高质量发展。
本文将以笔者所在的单位具体分析科研事业单位职能部门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对策。
一、职能部门现状笔者所在单位是一家副局级的水利科研事业单位,主要工作任务是研究流域内水热点、难点问题,为上级单位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能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
同时,由于是差额拨款单位,为弥补经费的不足,还承接市场项目,为地方水利经济建设作贡献。
本单位内设机构12个,其中5个职能部门,7个业务研究所。
5个职能部门分别为办公室、人事处、科技处、财务处、党群办,各职能部门内设科室。
7个业务研究所分别从事不同水利学科的研究,各研究所下设若干研究室。
单位内部管理分为三个层级:院(职能部门)—所—室,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院党委及行政领导班子意识,对研究所进行管理,研究所对所属研究室进行管理。
目前,全院从业人员约700人,科研骨干约400人,硕士学位以上人员占比约60%,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占比约37%,平均年龄约33岁。
职能部门现有在岗人员60人(不含司机厨师等10人),60人中硕士以上学位24人(其中13人从业务研究所调入),占比约40%,低于全院平均水平;副高以上职称25人(其中16人从业务研究所调入),占比约41.7%,略高于全院平均水平;平均年龄40岁,比全院平均年龄大7岁。
二、职能部门存在的问题本单位职能部门较好地承担了管理、服务职责。
随着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高质量发展战略的贯彻落实,职能部门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新变化的过程中,在不同程度上出现了与院高质量发展需求不适配的现象,主要存在缺乏部门发展思路、缺乏组织管理程序、缺乏团队协作精神,与业务部门联系不紧密、职工积极性未有效激发等五个方面的问题。
大交大委发[2011]55号
![大交大委发[2011]55号](https://img.taocdn.com/s3/m/7e093885d4d8d15abe234e14.png)
中共大连交通大学委员会文件大交大委发[2011]56号★关于进行2011年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并校内各单位: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及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1年干部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核范围及分工1、处职干部和科长、副科长(含相当职务干部)的考核由组织人事部负责组织实施。
2、处级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的考核工作,由干部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3、各分团委书记、辅导员的考核由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核的时间范围本次考核的时间范围是2010年第五轮聘任后至2011年12月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三、考核内容、具体实施方法及步骤1、考核内容从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五个方面进行考核。
2、考核步骤(1)广泛动员、提高认识:召开干部动员大会,使广大干部明确考核工作的意义、目的、内容、方法,积极参加考核工作。
(2)自我总结评价:在提高认识、明确要求的基础上,干部本人进行自我总结,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形成书面自我总结,处级干部填写《干部总结考核表》,科级干部填写《教职工考核表》。
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并自评等级。
(3)述职测评述职测评分教学科研单位、职能部门(分一组、二组)进行。
分组及各组述职、测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①述职教学科研单位正处职干部在本单位教职工大会上述职;各职能部门正处职干部(离退休处正处职干部除外)在全校职能部门教职工代表和教学科研单位处级干部大会上述职;离退休处正处职干部在离退休处测评大会上述职。
全校副处级干部(包括各学院副院长、党总支副书记、各职能部门副处级干部)只进行书面述职,个人述职报告在网上公示。
科级干部不进行述职。
②测评各教学科研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办公室主任分别在本单位教职工大会和全校职能部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进行测评;各职能部门副处级以上干部、科职干部在全校职能部门教职工代表和教学科研单位干部大会上进行测评;离退休处副处级以上干部、科级干部在全校职能部门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离退休处测评大会上进行测评。
《中国农业大学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办法(试行)》

中共中国农业大学委员会文件党发〔2004〕1号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大学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办法(试行)》等的通知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和教育部、北京市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处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校党委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中国农业大学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办法(试行)》。
本办法已经过学校党委常委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农业大学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办法(试行)二○○四年一月九日主题词:干部规章制度通知中国农业大学学校办公室 2004年1月9印发中国农业大学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素质的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党的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实施,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拔任用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选任制、聘任制和委任制等三种形式。
第三条选拔任用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5、民主集中制原则;6、依法办事原则。
第四条选拔任用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符合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全力推进学校的建设发展,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选拔任用处级党政领导干部。
学校内通过选举产生的处级干部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六条校党委及党委组织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职责,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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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部门、直属单位)
领导班子2013年度工作考核测评表(本单位测评)
1、请您测评项目对应栏目下方填写上阿拉伯数字4、3、
2、1,分别代表“优”、“良”、
“中”和“差”四个档次。
2、请您结合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并在对应栏中打“√”。
3、参加测评范围为本单位全体教职工。
(职能部门、直属单位)
处级领导干部2013年度工作考核测评表(本单位测评)
1、请从德(政治素养、执行民主集中制、道德品质)、能(政策水平、组织协调、
执行力、抓班子带队伍)、勤(投入管理、工作作风)、绩(工作业绩)、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等五个方面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并在对应栏中打“√”。
2、参加测评范围为本单位全体教职工。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党委组织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