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通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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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3.07.24•【文号】财建[2013]390号•【施行日期】2013.07.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财政部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3]39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现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电量补贴等政策实施办法通知如下: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电量补贴实施办法(一)项目确认。

国家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电量给予补贴,补贴资金通过电网企业转付给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位。

申请补贴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按照程序完成备案。

具体备案办法由国家能源局另行制定。

2.项目建成投产,符合并网相关条件,并完成并网验收等电网接入工作。

符合上述条件的项目可向所在地电网企业提出申请,经同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

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电网公司)经营范围内的项目,由其下属省(区、市)电力公司汇总,并经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

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地方独立电网企业经营范围内的项目,由其审核汇总,报项目所在地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省级财政、价格、能源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对报送项目组织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补助目录予以公告。

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地方独立电网企业经营范围内电网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享受金太阳示范工程补助资金、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不属于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范围。

分布式光伏发电政策汇总

分布式光伏发电政策汇总

分布式光伏发电政策汇总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将光伏发电系统安装在建筑物的屋顶、墙面等分散的地点,将发电功率以分布式方式接入电网,实现电能的自用、余电上网和售电。

对于分布式光伏发电,不同地区和不同国家有不同的政策支持和规定。

接下来,将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政策进行汇总介绍。

1.国家政策支持: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光伏产业的发展,近年来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来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

其中,《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2024—2024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到2024年,全国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规模不低于60GW。

此外,国家电网公司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包括分布式光伏发电“十三五”规划、分布式光伏电源接入电网管理办法等。

2.地方政策支持:不同地区对于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政策支持程度也有所不同。

例如,山东省出台了《山东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24年,山东省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要达到30GW。

此外,广东、浙江、江苏等地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措施来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发展。

3.补贴政策:为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发展,政府会给予一定的补贴。

在中国,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政策主要包括国家补贴和地方补贴两个层面。

国家补贴主要是通过国家电网公司进行,按照一定的标准和条件给予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定的补贴。

地方补贴主要由各地方政府负责,根据当地的电价和市场情况进行相应的补贴。

4.电价政策:在分布式光伏发电领域,电价政策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国家电网公司会公布相应的电价政策,根据不同的时段和区域,制定不同的上网电价和售电电价。

此外,地方政府也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电价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优惠政策。

5.并网政策:分布式光伏发电需要接入电力系统进行并网,因此并网政策是一个关键的政策环节。

国家电网公司会制定相应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管理办法,规定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接入条件、技术要求和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地方电网公司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并网政策和管理办法。

分布式光伏电站成本收益、规划、各地区补贴政策、纳税方式分析

分布式光伏电站成本收益、规划、各地区补贴政策、纳税方式分析

分布式光伏电站成本收益、规划、各地区补贴政策、纳税方式分析在业内2014年被称为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的元年。

2013年,国务院及相关管理部门《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在7月15日到11月19日两个月内先后出台了:《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的通知》、《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关于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金融服务的意见》、《关于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等14个重要文件,涉及产业定位、布局、定价、税收、规划、分布式及投融资等事关产业发展环境的重要要素,在极短的时间内构筑了一个完整的产业政策、管理体系。

同时在各地不断冒出的第一个分布式光伏电站或并网或拿到政府的电费收益的消息屡见于各大报纸媒体。

同时通过上一期笔者关于陕西第一个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备案、电网接入等的纪实,我们似乎已经看到分布式光伏电站已经渐行渐近。

那么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成本究竟是多少?国家对各地区光伏电站建设容量分配及背后深藏的真正意图如何?各地区补贴政策如何?结合国家及地方度电补贴或者前置资金政策分布式光伏电站收益如何?项目业主及光伏电站投资运营商针对分布式光伏电站收入如何缴税?笔者将试从以上几个方面展开分析。

【分布式光伏电站成本分析】按照2013年年底西安地区某300kWp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直接成本来分析,300kWp的项目总花费为220万多元(该费用实际成本费用,不含EPC单位项目建设利润),其中组件占到58.49%,逆变器占到总成本的12.2%,支架占到总成本的7.73%。

项目总造价每瓦成本约合7.3元。

考虑系统集成公司利润,对于常规屋顶电站项目市场报价按照8元每瓦较为合理。

项目各项费用支出及比例详见上表及下图所示。

总的来说,伴随着组件效率的不断提高,逆变器及组件价格的持续降低趋势,我们认为在未来三年系统总造价仍有下降空间。

【各地区光伏电站建设规划容量分析】按照最新的光伏电站规划来看,国家在十二五期间规划完成35GW的光伏电站,2014年全年完成14.05GWp。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8.09•【字号】湘财建〔2017〕69号•【施行日期】2017.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湘财建〔2017〕69号各市州财政局、发改委,有关单位:为推动湖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发展,优化能源结构,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财政部《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3〕390号)、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3〕433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0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扩大有效投资推动调结构稳增长的意见》(湘政办发〔2016〕94号)等文件,我们制定了《湖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补贴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补贴实施细则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8月9日附件湖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补贴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财政部《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3〕390号)、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3〕433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0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扩大有效投资推动调结构稳增长的意见》(湘政办发〔2016〕94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光伏发电国家补贴标准

光伏发电国家补贴标准

光伏发电国家补贴标准光伏发电是指利用光伏效应将太阳能转换为电能的一种发电方式。

随着清洁能源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光伏发电在我国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应用。

为了进一步鼓励光伏发电的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补贴政策,以支持光伏发电行业的发展。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光伏发电国家补贴标准。

首先,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文件,光伏发电国家补贴标准主要包括国家补贴和地方补贴两部分。

国家补贴是由国家能源局统一安排,主要针对大型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标准根据项目的装机容量和地区进行划分。

而地方补贴则由各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制定,主要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光伏扶贫项目。

其次,国家对于光伏发电的补贴标准是动态调整的,根据市场需求和技术进步,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

近年来,随着光伏发电成本的不断下降和技术的不断进步,国家逐步减少了对于光伏发电的补贴力度,鼓励行业向着市场化、产业化的方向发展。

同时,国家也加大了对于光伏发电项目的监管和审查力度,确保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合理性。

再次,除了直接的补贴资金支持,国家还鼓励银行、金融机构等向光伏发电项目提供贷款支持,降低项目融资成本,推动光伏发电项目的实施。

同时,国家还出台了税收优惠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光伏发电项目给予税收减免和优惠,降低企业的税负压力,提升项目的投资回报率。

最后,光伏发电国家补贴标准的制定和调整是一个复杂而又细致的工作,需要充分考虑市场需求、技术进步、政策导向等多方面因素。

国家能源局将继续密切关注光伏发电行业的发展动态,不断完善和调整补贴政策,确保光伏发电行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地发展。

总之,光伏发电国家补贴标准的制定是为了鼓励和支持光伏发电行业的发展,促进清洁能源的应用和推广。

国家将继续加大对光伏发电行业的支持力度,推动行业向着高质量、可持续的方向发展,为我国能源结构的优化和环境保护作出积极贡献。

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一、总则为鼓励和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佛山市的实施,规范项目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资金来源及用途1. 资金来源: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主要来源于市财政预算安排。

2. 资金用途: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技术改造等。

三、补助对象及条件1. 补助对象: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主。

2. 补助条件:(1)项目符合国家、省、市分布式光伏发电相关政策和规定;(2)项目已按照规定完成备案、并网发电;(3)项目业主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4)项目业主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四、补助标准及方式1. 补助标准:按照项目实际发电量给予补助,具体补助标准根据市财政预算安排及年度光伏发电实际完成情况确定。

2. 补助方式:采用后补助方式,即项目业主在项目并网发电后,按年度向市能源主管部门申请上一年度的补助资金。

五、资金申请及审核1. 资金申请:项目业主应于每年1月31日前,向市能源主管部门提交上一年度的补助资金申请材料。

2. 资金审核:市能源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补助资金金额,并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资金拨付及使用1. 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市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拨付至项目业主指定的银行账户。

2. 资金使用:项目业主应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补助资金,确保资金用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技术改造等。

七、监督管理1. 市能源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符合政策要求和技术规范;2. 市财政部门应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3. 项目业主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八、法律责任1. 项目业主在资金申请、使用过程中,如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将取消其补助资格,追回已拨付的补助资金,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 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资金审核、拨付过程中,如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国家对光伏的补贴政策

国家对光伏的补贴政策

国家对光伏的补贴政策
国家对光伏的补贴政策是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

一般而言,光伏补贴政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 上网电价补贴:国家通过制定上网电价政策,向光伏发电企业提供一定的购电补贴。

这意味着光伏发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上网电价出售电力,并获得额外的补贴,使得光伏发电项目能够收回投资成本并实现盈利。

2.资金补贴:国家会为光伏发电项目提供一定的资金补贴,用于项目建设、设备购置等费用。

这些补贴可以帮助企业减轻投资压力,降低项目建设成本。

此外,国家还对光伏发电项目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如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以鼓励企业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然而,随着光伏技术不断成熟和成本不断下降,一些国家相继开始逐步减少或取消光伏补贴政策,转而采取市场化的发展模式。

这是由于光伏发电成本逐渐下降,不再需要过多依赖补贴来实现盈利。

相反,通过市场竞争,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降低能源成本,提高光伏发电在能源体系中的竞争力。

2018光伏发电补贴的政策和标准

2018光伏发电补贴的政策和标准

2018光伏发电补贴的政策和标准光伏发电是利用太阳能产生电力,所以国家补贴光伏发电是战略性的,那补贴的政策是什么呢?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2018光伏发电补贴的政策和标准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2018光伏发电补贴的政策分布式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下同),光伏发电项目自投入运营起执行标杆上网电价或电价补贴标准,期限原则上为20年。

为推动能源供给革命,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及时反映不同类型新能源发电技术进步、成本下降情况,合理引导新能源向负荷集中地区投资,按期实现平价上网,缓解补贴资金缺口,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出通知,分资源区降低光伏电站、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和海上风电标杆电价不作调整。

通知规定,2017年1月1日之后,一类至三类资源区新建光伏电站的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65元、0.75元、0.85元,比2016年电价每千瓦时下调0.15元、0.13元、0.13元。

同时明确,今后光伏标杆电价根据成本变化情况每年调整一次。

2018年1月1日之后,一类至四类资源区新核准建设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40元、0.45元、0.49元、0.57元,比2016-2017年电价每千瓦时降低7分、5分、5分、3分。

为继续鼓励分布式光伏和海上风电发展,通知规定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和海上风电标杆电价不作调整。

同时,为更大程度发挥市场形成价格的作用,通知鼓励各地继续通过招标等市场竞争方式确定各类新能源项目业主和上网电价。

我国光伏行业技术进步较快,光伏组件制造、光电转换效率均已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调整后的标杆上网电价,在现有技术水平下能够保障光伏发电项目获得合理收益,继续保持新能源项目投资吸引力,促进光伏全产业链健康发展。

同时,保持分布式光伏发电价格不降低、少降低东部地区光伏发电价格,有利于合理引导光伏产业优化布局,鼓励东部地区就近发展新能源,减少煤炭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促进大气质量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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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新能源网讯:财政部网站7月31日消息,财政部今日下发通知,确定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电量补贴实施办法。

通知表示,国家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电量给予补贴,补贴资金通过电网企业转付给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位。

申请补贴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按照程序完成备案。

具体备案办法由国家能源局另行制定。

项目建成投产,符合并网相关条件,并完成并网验收等电网接入工作。

另外,享受金太阳示范工程补助资金、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不属于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范围。

光伏电站执行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不属于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范围。

通知称,补贴标准将综合考虑分布式光伏上网电价、发电成本和销售电价等情况确定,并适时调整。

具体补贴标准待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分布式光伏上网电价后再另行发文明确。

同时,通知还表示将改进光伏电站、大型风力发电等补贴资金管理。

以下为通知全文:
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建[2013]3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现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电量补贴等政策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电量补贴实施办法
(一)项目确认。

国家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电量给予补贴,补贴资金通过电网企业转付给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位。

申请补贴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按照程序完成备案。

具体备案办法由国家能源局另行制定。

2.项目建成投产,符合并网相关条件,并完成并网验收等电网接入工作。

符合上述条件的项目可向所在地电网企业提出申请,经同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

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电网公司)经营范围内的项目,由其下属省(区、市)电力公司汇总,并经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

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地方独立电网企业经营范围内的项目,由其审核汇总,报项目所在地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省级财政、价格、能源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对报送项目组织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补助目录予以公告。

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地方独立电网企业经营范围内电网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享受金太阳示范工程补助资金、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不属于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范围。

光伏电站执行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不属于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范围。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综合考虑分布式光伏上网电价、发电成本和销售电价等情况确定,并适时调整。

具体补贴标准待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分布式光伏上网电价后再另行发文明确。

(三)补贴电量。

电网企业按用户抄表周期对列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目录内的项目发电量、上网电量和自发自用电量等进行抄表计量,作为计算补贴的依据。

(四)资金拨付。

中央财政根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预计发电量,按季向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及地方独立电网企业所在省级财政部门预拨补贴资金。

电网企业根据项目发电量和国家确定的补贴标准,按电费结算周期及时支付补贴资金。

具体支付办法由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地方独立电网企业制定。

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具体支付办法报财政部备案,地方独立电网企业具体支付办法报省级财政部门备案。

年度终了后1个月内,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对经营范围内的项目上年度补贴资金进行清算,经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地方独立电网企业对经营范围内的项目上年度补贴资金进行清算,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价格、能源主管部门核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审核清算。

二、改进光伏电站、大型风力发电等补贴资金管理
除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资金外,光伏电站、大型风力发电、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补贴资金继续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102号,以下简称《办法》)管理。

为加快资金拨付,对有关程序进行简化。

(一)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的并网发电项目和接网工程,补贴资金不再通过省级财政部门拨付,中央财政直接拨付给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

年度终了后1个月内,各省(区、市)电力公司编制上年度并网发电项目和接网工程补贴资金清算申请表,经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汇总。

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

地方独立电网企业仍按《办法》规定程序申请补贴资金。

(二)按照《可再生能源法》,光伏电站、大型风力发电、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资金的补贴对象是电网企业。

电网企业要按月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根据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和实际收购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量及时全额办理结算。

(三)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项目补贴资金,于年度终了后由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随清算报告一并提出资金申请。

(四)中央财政已拨付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各地财政部门应于8月底全额拨付给电网企业。

2012年补贴资金按照《办法》进行清算。

2013年以后的补贴资金按照本通知拨付和清算。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财政部
201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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