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XX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是学生毕业与学士学位授予的必要条件。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质量,提升人才培养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论文工作包括选题(含命题、审题)、开题、中期检查、论文撰写、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简称“查重”)、答辩、优秀毕业论文评选、抽检等主要环节。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毕业论文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教务处总体负责毕业论文的组织协调与统筹管理工作。
学院具体负责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及组织实施、过程监控、条件支持、质量保障等工作。
第四条毕业论文工作一般应安排在本专业本科学习最后一个学年,原则上不少于12周。
第三章责任要求第五条对指导教师的要求1.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助理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相应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每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学生原则上不超过6名。
2.指导教师要坚持教书育人、言传身教的原则,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毕业论文指导全过程,培养学生成为基础扎实、视野开阔、德才兼备,具有良好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新时代经世致用领军人才。
3.毕业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要加强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加强对毕业论文研究及撰写过程的指导,准确掌握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度,严格把控毕业论文质量。
凡因指导教师把关不严或指导不力而出现抄袭、伪造、篡改、代写、买卖毕业论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或制度处理。
4.需要联合校外其它单位(境内)开展毕业论文工作的,可聘请该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协助校内指导教师进行指导。
第六条对学生的要求1.学生在毕业论文工作中,应刻苦钻研,本着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2.学生应尊重指导教师,定期汇报毕业论文进展情况,虚心求教并接受指导。
3.学生应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严禁各种学术不端行为。
中南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手册

目录中南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中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规范中南大学评选本科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奖的有关规定中南大学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填写说明中南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填写说明中南大学毕业论文(设计)评分(参考)标准表1 理工医科毕业设计评分参考标准表2 理工医科毕业论文评分参考标准表3 经济管理类(文科)毕业论文评分参考标准表4 经济管理类(理工科)毕业设计评分参考标准表5 文法、外语类毕业论文评分参考标准表6 医学类毕业论文评分参考标准附录Ⅰ常用单位及其换算附录Ⅱ图纸幅面、图样比例、图线、标题栏及明细栏规定中南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为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一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一、总则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科教学过程中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的、综合的检验。
毕业论文(设计) 是学生毕业前全面素质教育的重要实践训练,其目的是培养学生科学的思维方式和正确的设计思想,综合1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要认真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生产相结合,教育与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加强理论、知识和技能综合运用能力的训练和提高,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的培养.二、组织与管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主管校长领导,实行学校、学院、专业系(所、室)三级管理。
(一)教务处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宏观管理、组织、指导、协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制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章制度,组织毕业论文(设计)检查、评估和总结,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开展经2验交流推广等活动。
(二)学院成立以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任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学院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拟订毕业论文(设计)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布置毕业论文(设计)任务,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动员;审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审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组织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检查与工作评估;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审查、答辩、成绩评定,负责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归档等.(三)专业系(所、室)成立由主管教学的主任3(所长)任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小组,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学校、学院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拟订毕业论文(设计)实施细则;选配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组织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并报学院审批;组织毕业论文(设计)检查;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评定;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并及时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及相关材料整理交学院资料室存档等。
中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规范

中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规范一、毕业论文(设计)格式的规范化一份完整的毕业论文(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一)题目(二)目录(三)中、外文摘要及关键词(四)正文(五)参考文献(六)附录分述如下:(一)题目题目的名称应力求简短、明确、有概括性,直接反映毕业论文(设计)的中心内容和学科特点。
题长一般不超过20个字,如确有必要,可用副标题作补充。
(二)目录毕业论文(设计)要求层次分明,必须按其结构顺序编写目录,它是文章展开的步骤,也是作者思路的直接反映。
目录格式虽然只是论文的结构层次,但它反映了作者的逻辑思维能力,要注意的是所用格式应全文统一,每一层次下的正文必须另起一行。
目录独立成页,工程设计、研究类毕业论文的目录,常以章、节、目录编排,将章、节依次顶格书写,在其同行的右侧注上页码号。
如:工科类论文目录按如下编写:目录第1章×××××××× (1)1.1 ×××××××× (1)1.1.1×××××××× (1)1.1.2×××××××× (2)1.2 ×××××××× (3)1.2.1×××××××× (4)第2章××××××× (5)2.1 ×××××××× (6)(三)中、外文摘要及关键词摘要一般不分段,不用图表,而以精练的文字对论文(设计)的内容、观点、方法、成果和结论进行高度概括,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自成一篇短文、富有报导色彩。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化管理,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更好地发挥毕业论文(设计)在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的综合考核,是对本科学生毕业和学士学位资格认证的基本依据,对提高学生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章管理部门与职责第三条教务处是学校主管毕业论文(设计)的部门,职责是:(一)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的问题;(二)制定毕业论文(设计)有关规章制度、工作表格、电子模版等;(三)组织检查、监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四)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考核、总结,组织经验交流等;(五)负责毕业论文(设计)档案管理;(六)负责组织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第四条各系(部)主任是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负责人,职责是:(一)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有关工作;(二)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对本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要求及工作进度等作出规定;(三)组织落实本系(部)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1、审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组织学生选题;2、审定指导教师资格;3、组织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和质量;4、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并组织开展相关活动;5、负责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材料整理、归档工作;6、推荐本系(部)专业学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参加评选;7、组织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经验交流。
8、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并上报教务处。
第五条各教研室主任负责本教研室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工作,职责是:(一)组织教师拟定选题并进行审核;(二)确定指导教师名单;(三)检查、督促教师对学生的指导工作;(四)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第三章教学要求第六条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各环节中,要注意培养学生以下方面的能力:(一)调查研究、查阅中外文文献和收集资料的能力;(二)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综合分析和正确利用各种信息资料的能力;(四)理论分析论证、制定设计或实验方案、应用计算机的能力;(五)语言文字运用、工程制图和编制设计说明书等综合分析与表达能力。
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院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完成的最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对学生掌握所学专业基础知识情况的检验和对学生的学习、应用、研究能力的综合训练,是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科学工作方法的重要过程。
为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应用型人才培养成为我校工作的重点。
为充分发挥毕业设计(论文)这一重要实践教学环节的作用,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使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基础知识,加强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本专业范围内的一般专业技术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科学理念和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的精神,提高学生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应用知识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要求指导教师在指导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要引导学生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对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既要遵循科学研究的一般规律,又要符合本科教学的基本要求,以实现本科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
学生要在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地完成所承担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所规定的全部任务,能够收集到课题所需的全部资料,根据所学知识正确地进行设计、实验、计算、分析,按使用要求和标准规定绘制图样、表格,编制各种技术文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取得新成果或提出新见解。
三、毕业设计(论文)组织管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长统一领导,实行教务处、各学院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办法。
1.教务处工作职责1)教务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对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的基本规则和要求。
2)安排、组织、检查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协调、解决毕业设计(论文)中的有关问题。
3)遴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做好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毕业设计管理规定

毕业设计管理规定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增强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我校所有本科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本科生。
第三条毕业设计(论文)应符合学科专业特点,体现学科的基本要求,同时关注学科发展的前沿和热点问题。
第四条毕业设计(论文)分为理论研究类和实践应用类两种类型,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和能力进行选择,但必须符合学院的规定。
第五条本管理规定的制定、修改和解释权归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委员会所有。
第二章指导老师第六条每位学生有一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备专业背景和教学经验。
第七条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个别的指导,并与学生保持定期沟通,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第八条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审和批改,确保学生的成果符合学院的要求。
第九条指导教师对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中的学术不端行为有义务进行及时的发现和制止,并向学院报告相关情况。
第三章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第十条学生根据学院的要求,选择适合自己的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并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一条学院应根据学生的申请和学院的教学资源,进行审核和确定选题。
第十二条学校鼓励学生选择与学科研究前沿和热点问题相关的选题,提倡学生进行自主创新和探索。
第十三条学生应确保选题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价值和实践应用价值,同时符合学院的教学要求和学科发展方向。
第四章毕业设计(论文)的完成第十四条学生应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各个阶段。
第十五条学生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时,应自觉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不得有抄袭、剽窃等行为。
第十六条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应提交电子版本和纸质版本,并按照学院的要求进行答辩和评审。
第十七条学院应根据学生的成绩和表现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计入学生的毕业成绩。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生培养方案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与技能、理论联系实际进行的一次较为全面的科学研究训练,是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
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教务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宏观管理,学院具体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毕业论文(设计)包括主修、辅修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所要求的毕业论文(设计)。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安排在全学程最后一个学期进行,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10周。
鼓励学院(系)提前启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并延长工作时间。
第五条毕业论文(设计)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学生本人独立完成。
第六条毕业论文(设计)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观点明确、论据翔实、条理清楚、言之成理、文字通顺,能反映学生掌握本学科知识的广度和深度,驾驭资料、仪器设备进行科研的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八条同一人的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不能相同或相近。
第九条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以中文撰写,经学院(系)同意,学生可用外国文字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第十条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一般执行《XX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
学院确有必要可参考、国际通用标准制定适于本学科的规范,并报教务处备案。
原则上,学院各专业规范应当统。
第三章指导教师第十一条指导教师一般应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必要时可安排助教协助。
鼓励学院(系)聘请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校外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必须同时配备校内指导教师(即双导师制)。
指导教师在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方向应有一定的教学、研究或实务经验。
毕业设计管理办法

毕业设计管理办法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和创新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毕业设计(论文)相关的本科和研究生专业课程。
第三条学校将组织有关部门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生必须严格按照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第五条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应当具有创新性和实践性,能够体现所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实际应用。
第六条学生的指导教师应当提供必要的指导和监督,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第二章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和立项第七条学生在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前,必须与指导教师商讨并确定选题。
第八条学生的选题应当符合专业要求,具有一定的难度和研究性。
第九条学生在选题的基础上,必须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立项申请表,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正式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第十条毕业设计(论文)的立项申请表应当包括选题的背景和意义、研究内容和方法、预期成果以及时间计划等内容。
第三章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与中期评审第十一条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应当按照时间计划,积极主动地进行研究和实验工作。
第十二条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过程中,应当与指导教师保持密切的沟通和交流,及时汇报进展情况,并根据教师的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
第十三条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评审是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初步评估和指导的机会。
第十四条学生在中期评审前,必须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初步任务,并撰写中期报告。
第十五条中期评审的评委由专业教师组成,评委应对学生的中期报告进行评审,给予评价和指导意见。
第十六条学生在中期评审后,应当根据评委的意见,及时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修订和完善。
第四章毕业设计(论文)成果的撰写和提交第十七条学生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撰写毕业设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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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科教学中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学生在掌握专业知识、技能和平时科研训练的基础上所进行的系统、综合的研究、训练活动,是本科阶段学习的最后总结、升华和对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检验。
其目的是培养学生的求实创新精神、科学设计思维和正确的研究、设计思想与方法,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与管理(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主管校长领导,本科生院负责组织、管理和统筹安排,实行校、院、系(所)三级管理。
(二)本科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培养办)在主管校长领导下,负责组织、管理与协调全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制订毕业论文(设计)的规章制度、工作时间表和工作计划,组织全校检查、考评、统计和总结交流,组织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三)学院成立由主管教学院长任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和质量监督专家小组,负责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实施、协调和质量监控。
贯彻执行学校有关规定与工作要求,结合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特点,拟订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做好拟题、审题工作,负责指导教师的筛选审查,进行师生动员,组织学生选题并落实工作任务,组织前期与中期工作检查、答辩资格审查、毕业答辩、成绩评定和毕业论文(设计)普查,完成情况汇总统计、工作总结及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审核、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四)系(所)成立由主管教学主任(所长)任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检查小组,负责落实学校、学院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各项具体任务,做好拟题审题、指导教师选派、学生选题、任务书下达、定期检查、论文评阅、资格审查、毕业答辩、成绩评定、工作总结与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选等各项工作,及时向学院移交有关资料文档。
二、指导教师职责与要求(一)主要职责1.根据专业特点与要求,拟定备选题目,正确指导学生选题。
2.拟订并填写每个选题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包括内容与要求、主要参考资料、进度安排等。
3.定期辅导答疑,及时掌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和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错误。
4.认真评阅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客观、如实填写评语,给出建议成绩。
5.审查学生答辩资格,给出能否答辩意见,指导学生做好答辩准备。
(二)工作要求1.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中级以上职称教师担任,助教和未从事过该项工作的教师不能独立指导毕业论文(设计)。
2.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6人。
确因师资紧张,个别教师指导人数超过6人时,必须由系(所)提出书面报告,经主管教学院长审核同意,报培养办批准备案。
3.认真填写学生任务书,内容要求必须具体明确且针对性强,参考资料详细明了,进度衔接安排合理。
不同题目的任务书内容不得通用。
4.指导过程中注重启发引导,因材施教,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独立工作和创造能力。
5.教学育人,对学生高标准严要求,鼓励学生树立科学的研究态度和诚信意识,培养学生的科学道德和责任感。
6.认真指导,合理安排指导、答疑时间。
每周与学生面对面辅导、答疑时间应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3小时。
7.定期检查,及时掌握并严格督促学生工作进度,关注和帮助工作困难、进度迟缓的学生,确保学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
8.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加强安全纪律教育,在毕业实习、调研和科研实验中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9.指导教师因事或病不能进行指导时,必须向学院请假,并提前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安排或委托他人代为指导。
10.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阅评语应客观、公正,成绩给定要准确、恰当。
三、学生的任务与要求(一)理论联系实际,刻苦钻研、勤于实践、善于思考、勇于探索、敏于创新,按照任务书和学校、学院有关要求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
(二)尊敬师长,虚心求教,团结协作,主动接受指导教师、校外导师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和检查。
(三)学生应在指定的场所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场所不固定时,应听从指导教师安排,主动、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遵章守纪,严格执行请假与考勤制度。
(五)通过毕业论文(设计),锻炼和提高学生以下几个方面的能力:1.专业外文阅读与翻译能力;2.对知识、信息、资源的获取与分析能力;3.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4.方案比选与论证能力;5.独立研究、设计与科研论文写作的能力;6.工程、工艺设计与艺术表达能力;7.计算机辅助设计与综合运用能力;8.团队合作与管理、协调能力;9.创新、创业与发明创造能力。
(六)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应按规定完成调研报告、文献综述或开题报告、外文翻译、论文(设计)与设计说明书等,并按学校规定装订、归档。
四、主要工作程序与时间(一)培养办于每年11月制定工作时间表,部署次年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二)学院根据学校制定的工作时间表于每年11-12月制定学院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专家和指导教师完成拟题、审题工作。
(三)学院应在第七(五年制第九)学期结束前,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各项工作准备和师生动员。
(四)学生选题、下达任务书和实习调研总时间原则上不超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时间的五分之一。
(五)每年3月和5月,在学院进行前期、中期工作自查的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前期、中期工作检查。
(六)6月上旬完成论文(设计)的交叉评阅,学院组织学生答辩资格审查、毕业答辩、成绩评定,按学校规定做好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审查、推荐工作。
学校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完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表彰工作。
(七)7月上旬学院进行工作总结,并对所有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普查(主要包括指导书规范性、学生文本规范性、指导教师与评阅教师评语、答辩记录与答辩评语、评语与成绩的吻合性、文本质量与成绩评定的准确度等)。
(八)工作全部结束后,学院按规定时间向培养办报送毕业论文(设计)情况汇总、统计数据和学院工作总结材料。
(九)9-10月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检,进行全校毕业论文(设计)总结与评价。
五、拟题、审题和选题(一)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由系(所)组织专家、教师拟定,经系(所)讨论审定,报学院审批。
(二)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并体现综合训练的要求,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展学生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理论联系实际,使学生得到科学研究和工程设计能力的基本训练。
(三)题目应难度合理、份量适当,所涉及的知识范围、理论深度符合学生在校所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实际情况,使学生经过努力能够完成。
优秀学生可选择难度和份量较大的题目。
(四)论文类题目应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学术价值,设计类题目应与教师科研、生产和社会实际紧密结合,工科专业以结合生产实际的设计类题目为主。
(五)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必须逐年更新。
对使用多年的题目,要求在内容和方法上不断充实和更新。
(六)文献综述不能作为毕业论文(设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不能单纯以程序设计代替毕业论文(设计)。
(七)毕业论文(设计)必须一人一题,对大型题目分若干子课题由不同学生完成的必须用副标题加以区别和说明。
对多名学生分工合作完成的大型题目(未分子课题的)必须明确标示分工和每个学生所承担的任务部分。
(八)在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前提下,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和其它有利条件,自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报系、学院审批。
(九)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一经选定,不得随意更改。
特殊情况确需变更时,由学生申请,指导教师同意,报系、学院批准。
六、调研实习与文献阅读(一)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和时间程序安排,组织和指导学生深入社会和生产现场进行毕业调研实习,针对自己的题目了解实际、搜集资料、开阔视野、激发思维。
(二)学生应结合题目进行大量的文献检索和阅读,了解自己选题的学科背景、已有研究成果与水平、发展方向与动态等。
(三)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至少应参考一篇外文文献(特殊选题除外),并完成3000单词以上与毕业论文(设计)有关的外文资料翻译,译文要求准确、文理通畅。
(四)调研实习和文献阅读结束后,学生应分别完成调研报告、文献综述或开题报告。
七、毕业论文(设计)要求(一)内容要求1.根据不同学科特点,针对自己的题目按照科学、规范的研究方法进行综合分析、系统研究、科学实验、设计计算、技术经济分析和方案比选等。
2.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问题,有自己独立的见解与一定的创新。
3.论文(设计)与设计说明书立论正确、依据充分、论证推理严密、数据可靠、计算正确,工艺、技术要合理、先进。
4.毕业论文(设计)格式、书写应规范,图表绘制及技术要符合国家标准(GB),工程设计类要有计算机绘图和至少一张手工绘图。
5.毕业论文(设计)一般不少于1.5万字,但不宜超过2万字。
经济管理、文、法、外语、艺术、医学类专业一般不少于0.8万字(外文按双倍字符计算)。
(二)资料装订、归档要求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资料包括任务书、成绩评定表、论文(设计)、译文与外文原件、调研报告、文献综述或开题报告以及设计图纸、软件、源程序等。
2.毕业论文(设计)册的内容与装订顺序为:封面、扉页、任务书、成绩评定表、目录、中文摘要与关键词、英文摘要及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附录等。
附录中的大幅图纸、较长的计算机源程序、光盘等可另册装订。
毕业论文(设计)内芯装订成册后,外面统一用白色铜版纸封面包装。
3.译文与外文原件、调研报告、文献综述或开题报告等资料与毕业论文(设计)册分开,单独成册。
4.所有资料装订、包装后全部装入统一的毕业论文(设计)专用纸质档案盒(袋),交由学院教学档案室存档。
八、毕业答辩与成绩评定(一)论文(设计)评阅1.学生按时完成论文(设计)后,应将论文及所有相关资料按规定装订成册并及时提交给指导教师评阅。
2.指导教师应在认真评阅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基础上,全面考核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全过程,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任务完成情况、知识应用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创新精神、外语水平、文本质量和工作态度等作出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给出建议成绩和能否答辩的意见。
3.评阅教师应着重审阅论文(设计)文本,考察其设计思想、理论观点、研究方法、知识应用能力、创新精神,外语水平、论文(设计)质量水平、文本与图纸的规范性等,作出实事求是的准确评价,并给出评阅成绩。
4.指导教师与评阅教师应注意评语与成绩的吻合性和准确度。
(二)答辩资格审查学院组织专家、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答辩资格进行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参加毕业答辩:1.未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或完成的部分未达到任务书规定的工作量要求的最低限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