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
土方计量规则

A.1 土石方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土、石方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1、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
2、挖土以交付施工场地实际标高为准计算。
二、平整场地及碾压工程量计算1、人工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及找平。
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cm 以外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2、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底层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平方米计算。
3、建筑场地原土碾压以平方米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填土压实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三、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计算1、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不包括加宽的工作面,下同),且沟槽长大于槽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 以内(不包括加宽的工作面)的为基坑。
凡图示沟槽底宽3m 以外,坑底面积20m2以外,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以外,均按挖土方计算。
2、计算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需放坡时,放坡系数按下表规定计算。
放坡系数表注:1、沟槽、基坑中土壤类别不同时,分别计算。
2、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原槽、坑作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垫层要求支模板时,放坡自垫层底面开始计算。
3、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10cm ,双面加20cm计算。
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
4、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或按“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规定计算。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混凝土基础底阶支模板5、人工挖沟槽、基坑加工作面和放坡,编制预算时按定额规定计算,结算时,原则上按实际验收工程量计算。
6、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7、挖管道沟槽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 , 可按下表规定宽度计算:管道地沟沟底宽度计算表单位:m注:1、按上表计算管道沟土方工程量时,各种井类及管道(不含铸铁给排水管)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计算,底面积大于20m2的井类,其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土方内计算。
土方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

土方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1.土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集实体积计算。
土方体积计算系数见《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A建筑工程上策第13页表一,(表中的虚土是指未经压填自然堆成的土;天然密集实土是指未经动的自然土;夯实土是指按规范要求经过分层碾压、夯实的土;松填土是指挖出的自然土,自然堆放未经夯实在槽坑中的土)2.挖土方平均厚度应按自然地面测量标高至设计地坪标高间的平均厚度确定。
基础土方、石方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3.建筑物场地厚度在正负30cm以内的挖、填土、找平,应按A1。
1中平整场地列项.平整场地按设计图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正负30cm以外的竖向布置挖土或山坡切土,应按A1.1中项目列项。
竖向布置挖土和管道支架、下水道、化粪池、窨井等零星工程不计算平整场地。
围墙、地沟、水塔、烟囱按基坑垫层面积计算平整场地。
4.挖土方包括带形基础、独立基础、满堂基础(包括底下是基础)及设备基础等的挖方。
带形基础应按不同底宽和深度,独立基础、满堂基础应按不同底面积和深度分别列项。
其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其中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垫层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计算;内外凸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5。
管沟土方挖沟槽单独列项,其工程量应按设计图示的管沟中心线长度乘以截面面积的体积计算。
有管沟设计时,平均深度以沟垫层底表面积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计算;无管沟设计时,直埋管深度应按管底外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的平均深度计算.设计规定沟底宽度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可按表2规定的宽度计算。
6.挖土方出现流砂、淤泥时。
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签证处理。
7。
建筑场地原土碾压以设计要求碾压的面积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填土厚度以体积计算。
沟槽、地坑、土(石)方的区分:凡图示基地面积在20㎡以内的为地坑。
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

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定额说明一、土石方的开挖、运输,均按开挖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土方回填,按回填后的竣工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不同状态的土方体积,按下表换算。
土方体积换算系数表二、自然地坪与设计室外地坪之间的土石方,依据设计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以立方米计算。
三、基础土石方、沟槽、地坑的划分(一)沟槽:槽底宽度(设计图示的基础或垫层的宽度,下同)3m以内,且槽长大于3倍槽宽的为沟槽。
(二)地坑:底面积20m2以内,且底长边小于3倍短边的为地坑。
(三)土石方:不属沟槽、地坑、或场地平整的为土石方。
四、基础土石方开挖深度,自设计室外地坪计算至基础底面,有垫层时计算至垫层底面(如遇爆破岩石,其深度应包括岩石的允许超挖深度)。
五、基础施工所需的工作面,按下表计算:基础工作面宽度表混凝土垫层工作面宽度按支挡土板计算。
六、土方开挖的放坡深度和放坡系数,按设计规定计算。
设计无规定时,按下表计算: 土方放坡系数表(一)土类为单一土质时,普通土开挖深度大于1.2m 、坚土开挖深度大于1.7m ,允许放坡。
(二)土类为混合土质时,开挖深度大于1.5m ,允许放坡。
放坡坡度按不同土类厚度加权平均计算综合放坡系数。
(三)计算土方放坡深度时,不计算基础垫层的厚度。
(四)放坡与支挡土板,相互不得重复计算。
(五)计算放坡时,放坡交叉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七、爆破岩石允许超挖量分别为:松石0.20m,坚石0.15m 。
八、挖沟槽(一)外墙沟槽,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沟槽,按图示基础(含垫层)底面之间净长度计算;外、内墙突出部分的沟槽体积,并入相应工程量内计算。
(二)管道沟槽的长度,按图示的中心线长度(不扣除井池所占长度)计算。
管道宽度、深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其宽度按下表计算: 管道沟槽底宽度表 单位:m(三)各种检查井和排水管道接口等处,因加宽而增加的工程量均不计算(底面积大于20m2的井类除外),但铸铁给水管道接口处的土方工程量,应按铸铁管道沟槽全部土方工程量增加2.5%计算。
土方工程工程量的计算规则【最新版】

土方工程工程量的计算规则一、清单项目设置及说明1、土石方工程共包括三部分10个项目,其中土方工程6项(常用项目2项,平整场地和挖基础土方),土石方回填1项(土石方回填)。
1.1 土石方工程(0101)2、一般基底钎探(钻探及回填孔)、土方运输不单独列项,应包括在主体项目(挖土或填土)中。
3、几个名词:平整场地、竖向布置挖土、山坡切土、挖基槽、挖基坑、大开挖等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报价时更能反映工程实际状况,招标人应对项目特征进行必要和充分的描述,如土壤类别、弃土取土运距、挖土厚(深)度、回填要求等。
5、因地质情况变化或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工程量的变更由业主和承包商双方现场认证,依据合同调整。
6、干湿土的划分:湿土的划分应按地质资料提供的地下常水位为界,地下常水位以下为湿土。
7、土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8、注意:编制清单时不考虑施工方法,因此,不再分人工土方工程和机械土方工程(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二、主要清单项目工程量计算1、平整场地:指建筑物场地内厚度在±300以内挖、填、运土及找平。
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m2计算。
场地原土碾压以m2计算,填土碾压以m3计算(有填土厚度存在)对于规则矩形及不规则的多边矩形平整工程量,均可用此公式计算:S场=S底面积+L外×2+16m2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以m2计算。
※“首层面积”指建筑物首层所占面积,不一定等于底层建筑面积。
(如工程中没有阳台、无地下室时S底层面积=S首层面积) “首层面积”应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计算。
平整场地要算落地阳台且计算全面积;悬挑阳台不计算平整场地面积。
设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的采光井等不计算建筑面积的部位也应计入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地上无建筑物的地下停车场按地下停车场外墙外边线外围面积计算,包括出入口、通风竖井和采光井计算平整场地的面积。
2、挖基础土方:按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以m3计算。
包括带形基础(挖沟槽)、独立基础(挖地坑)、满堂基础(包括地下室)(大开挖)及设备基础、人工挖桩孔等的挖土。
土方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

土方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1。
土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集实体积计算。
土方体积计算系数见《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A建筑工程上策第13页表一,(表中的虚土是指未经压填自然堆成的土;天然密集实土是指未经动的自然土;夯实土是指按规范要求经过分层碾压、夯实的土;松填土是指挖出的自然土,自然堆放未经夯实在槽坑中的土)2。
挖土方平均厚度应按自然地面测量标高至设计地坪标高间的平均厚度确定。
基础土方、石方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3。
建筑物场地厚度在正负30cm以内的挖、填土、找平,应按A1。
1中平整场地列项。
平整场地按设计图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正负30cm以外的竖向布置挖土或山坡切土,应按A1。
1中项目列项。
竖向布置挖土和管道支架、下水道、化粪池、窨井等零星工程不计算平整场地.围墙、地沟、水塔、烟囱按基坑垫层面积计算平整场地。
4。
挖土方包括带形基础、独立基础、满堂基础(包括底下是基础)及设备基础等的挖方。
带形基础应按不同底宽和深度,独立基础、满堂基础应按不同底面积和深度分别列项。
其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
其中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垫层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计算;内外凸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5。
管沟土方挖沟槽单独列项,其工程量应按设计图示的管沟中心线长度乘以截面面积的体积计算。
有管沟设计时,平均深度以沟垫层底表面积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计算;无管沟设计时,直埋管深度应按管底外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的平均深度计算.设计规定沟底宽度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可按表2规定的宽度计算。
6。
挖土方出现流砂、淤泥时。
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签证处理。
7。
建筑场地原土碾压以设计要求碾压的面积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填土厚度以体积计算。
沟槽、地坑、土(石)方的区分:凡图示基地面积在20㎡以内的为地坑.凡图示基底宽在3米以内,且基底长大于基底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
土方算量规则

第一章土方一、土方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1、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
土方体积折算表虚方体积天然密实体积夯实后体积松填体积1.00 0.77 0.67 0.831.30 1.00 0.87 1.081.50 1.15 1.00 1.251.20 0.92 0.80 1.002、挖土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
挖土深度按图示槽、坑底至设计室外地坪计算。
二、挖地槽、地坑、土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1、地坑、地槽、土方工程量的划分:凡图示坑底宽度在3米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为地槽。
1-凡坑底面积在20平方米以内的为地坑。
凡图示槽底宽3米以外,坑底面积20平方米以外,平整场地挖土厚度在300毫米以外,均按挖土方计算。
2、挖地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间净长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地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3、挖地坑以图示尺寸的体积计算。
4、挖管道、沟槽长度按图示尺寸计算,宽度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物无规定时可按下表计算。
各种检查井和排水管道接口处,因加宽而增加的工程量均不计算,但铺设铸铁管给水管时,接口处的土方工程量应按铸铁管道沟槽全部土方工程量增加2.5%计算。
管、沟底宽尺寸表管径(毫米)铸铁、钢管P PVC-U管50-75 0.60 ---100-200 0.70 0.90250-350 0.80 1.00400-450 1.00 1.30500-600 1.30 ---700-800 1.60 ---900-1000 1.80 ---1100-1200 2.00 ---1300-1400 2.20 ---三、人工平整场地为建筑场地就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0毫米以内及找平。
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或构筑2-物底面积的外边线,每边各加2米计算。
四、放坡及支挡土板,按下列规定计算:1、挖地槽、地坑、土方需放坡时,按下表计算放坡系数(放坡起点为基坑底):名称挖土深度(米以内)放坡系数挖土 1.5 ---挖土 2.5 1:0.5挖土 3.5 1:0.7挖土 5.0 1:1.0采用井点抽水不分深度1:0.52、计算放坡和支挡土板时,在交接处所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土木工程主要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土木工程主要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1.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土方工程量计算是指对地面和坡面的挖方和填方工程量进行计算。
具体计算规则和公式如下:
挖方工程量计算:
挖方工程量=开挖平均面积×开挖平均深度
填方工程量计算:
填方工程量=填方平均面积×填方平均高度
注:开挖平均面积和填方平均面积可以通过对工地不同部位进行测量取平均值得到。
2.混凝土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混凝土工程量计算是指对工程中需要使用的混凝土材料的用量进行计算。
具体计算规则和公式如下:
混凝土工程量计算:
混凝土工程量=断面积×长度
注:断面积是指混凝土工程所在截面的面积,可以通过截面尺寸进行计算得到。
3.钢筋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钢筋工程量计算是指对工程中需要使用的钢筋材料的用量进行计算。
具体计算规则和公式如下:
钢筋工程量计算:
钢筋工程量=钢筋长度×重长比×钢筋截面积
注:重长比是指钢筋材料的重量与长度之间的比值,可以根据钢筋种类和规格查表得到;钢筋截面积是指钢筋断面的面积,可以通过钢筋直径进行计算得到。
除了上述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公式外,土木工程中还有许多其他工程量的计算方法,比如路基工程量、清表工程量等,这些都是根据具体的工程需求和设计要求来确定的。
总结:土木工程主要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可以根据不同的工程要求进行具体计算,上述提到的土方工程量、混凝土工程量和钢筋工程量计算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在实际工程中,还需要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确定具体的计算方法和公式。
土石方计算规则
土石方工程量的计算(一)、人工土石方1、土壤分类:人工挖土方、地槽、地坑定额深度按6m以内考虑的。
2、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
18。
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3、人工挖孔桩定额,适用于在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施工。
4、人工挖孔桩,孔内垂直运输方式按人工考虑。
如深度超过12m时,16m以内按12m项目人工用量乘以系数1。
3,20m以内乘以系数1。
5计算.同一孔内土壤类别不同时,按定额加权计算,如遇有流砂、淤泥时,另行处理.加权平均坡度系数:∑=h1/h+h2/h+h3/h挖坡长度:L=2*(L外1+L外2)—0.37*4V=h3*(a+2c+∑*h3)*LV=h2*(a+2c+∑*h3*2+∑*h2)*LV=h1*[(a+∑*h3*2)+∑*h1]*L5、人工挖桩间土方,按实挖体积,扣除桩所占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05。
6、支挡土板定额项目分为密撑和稀撑,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稀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定额中稀撑间隔是按常规考虑的。
7、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20。
8、人工挖沟槽、基坑土方需要排地表水时,按相应定额计算.9、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已考虑了平整场地的工作内容。
11、石方爆破(1)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2)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
扣除定额中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
12m计算。
(3)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定额内未计爆破时所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发生时另行计算.(4)定额是按一般爆破考虑的,若设计要求光面爆破时,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07计算。
土方工程量计算
一、基础土方开挖计算1、开挖土方计算规则(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
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基础底宽外加工作面,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公式:(1)、清单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
(2)、定额规则:基槽开挖:V=(A+2C+K×H)H×L。
式中:V——基槽土方量;A——槽底宽度;C——工作面宽度;H——基槽深度;L——基槽长度。
其中外墙基槽长度以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基槽长度以内墙净长计算,交接重合出不予扣除。
基坑开挖:V=1/6H[A×B+a×b+(A+a)×(B+b)+a×b]。
式中:V——基坑体积;A——基坑上口长度;B——基坑上口宽度;a——基坑底面长度;b——基坑底面宽度。
二、回填土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1、基槽、基坑回填土体积=基槽(坑)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
式中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一般包括垫层、墙基础、柱基础、以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所占体积2、室内回填土体积=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土厚度-各种沟道所占体积主墙间净面积=S底-(L中×墙厚+L内×墙厚)式中:底———底层建筑面积;L中———外墙中心线长度;L内———内墙净长线长度。
回填土厚度指室内外高差减去地面垫层、找平层、面层的总厚度。
三、运土方计算规则及公式:运土是指把开挖后的多余土运至指定地点,或是在回填土不足时从指定地点取土回填。
土方运输应按不同的运输方式和运距分别以立方米计算。
运土工程量=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表示余土外运,为负值时表示取土回填。
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
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A.1 土石方工程1.0.1 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1 土石方工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照工程勘测资料与《计价规范》表A1.4-1《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对照后确定;2 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3 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4 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5 其他有关资料。
1.0.2 土方工程1 平整场地:1)平整场地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及找平。
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cm以外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2 挖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3 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
4 沟槽、基坑划分: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为沟槽;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凡图示沟槽底3m以外,坑底面积20m2以外,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 以外,均按挖土方计算。
5 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
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计算放坡。
6 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即基础垫层底之间净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7 地下室土方大开挖后再挖地槽、地坑,其深度以大开挖后土面至槽、坑底标高计算,加垂直运输和水平运输;如室外地面发生水平运输,则另计一次水平运输。
8 人工挖土方深度超过1.5m时,按表一增加工日。
表一人工挖土方超深增加工日表┏━━━━━┯━━━━┯━━━━┯━━━━┓┃深度(以内)│2m│4m│6m┃┠─────┼────┼────┼────┨┃工日/100m3│ 4.72│14.96│22.24┃┗━━━━━┷━━━━┷━━━━┷━━━━┛9.地下室人工挖土深度超过1.5m时,按表二增加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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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土石方工程说明
一、一般说明
1.土壤、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及岩石分类表。
2.土壤、岩石体积均按天然的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
3.土石方定额内,均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4.按竖向布置(超过30cm的挖、填土方,用方格网控制挖填至设计标高就叫按竖向布置挖、填土方)进行挖填土方时,不得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二、人工土石方说明
1.人工挖土方、沟槽、基坑定额,均按干湿土综合编制。
2.沟槽、基坑深度超过6m时,按深6m定额乘以系数1.4计算;超过8m以外者,按深6m定额乘以系数2计算。
3.沟槽:凡槽长大于槽宽三倍,槽底宽在3m(不包括加宽工作面)以内者,按沟槽计算;槽底宽在3m(不包括加宽工作面)以上者,按平基计算。
4.基坑:凡坑底面积在20m2(不包括加宽工作面)以内者,按基坑计算;坑底面积在20m2(不包括加宽工作面)以上者,按平基计算。
5.人工挖土方,不分土质,均执行人工挖土方定额。
6.梅花桩间人工挖土,按每根桩增加普工0.9工日计算;一字桩间人工挖土,按每根桩增加普工0.58工日计算。
三、机械土石方说明
1.本分部的机械是综合考虑的,实际使用的规格、型号不同时,不得换算。
定额岩石的类别,只编至f=16,如实际岩石类别f>16时,可另编补充定额。
2.机械不能施工的部分(如死角等),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
如无规定时,按下表计算。
注:上表所列工程量系指一个独立的施工组织设计所规定范围的挖方总量。
3.机械不能施工的土石方,按人工挖土方定额乘以系数1.5;人工凿石方定额乘以系数1.2计算。
4.机械施工土方,除淤泥外,含水量因素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
5.机械作业的坡度因素,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
6.机械在挖方区的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2。
7.机械在垫板上作业时,其人工和机械的降效因素以及铺设垫板的材料、人工、机械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8.机械挖运松土(土方堆积大于或等于一年者为密实土壤,否则为松土),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80。
9.机械碾压回填土,定额中已考虑了所需的水和洒水车台班及人工。
10.机械挖运淤泥时,按机械挖运土方定额乘以系数1.5。
11.土方、石渣、砼渣、砖渣采用人力装汽车运输时、按相应的机械运土方、石渣定额计算。
四、石方爆破说明
1.凡底的短边大于7m且底面积大于150m2的石方爆破均执行平基相应定额项目;凡底的短边在7m以内,且长边大于短边三倍或底面积在150m2以内,且长边小于短边三倍的石方爆破均执行槽坑爆破相应定额项目。
2.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法考虑的,不分明炮、闷炮均执行本定额,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另行处理,若采用其它方法爆破时执行《全国统一城镇控制爆破工程硐室大爆破工程预算定额》。
3.平基石方爆破中,若设计要求某一坡面采用光面爆破时,按相应石方爆破定额乘以系数2。
4.预裂爆破或减震孔定额适用于孔径42mm以内的钻孔、爆破材料(雷管、炸药和胶质导线)根据用量要求可按实调整。
5.本分部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力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应将电雷管换为火雷管,雷管数量不变,将定额中的胶质导线(包括胶质导线、区域线和主导线)扣除,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火雷管2.12m计算。
6.雷管、炸药仓库,距施工现场爆破点2km以外者,由仓库至现场运输费用,按实计算。
定额中2km 以内的运输费不予扣除,余料退库运费也不再计算。
7.炸药的防水费已综合在定额内,遇石方爆破孔中有渗水、积水时,采取防水措施发生的费用,不另计算。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一般计算规则
1.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300mm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其工程量按建筑物(或构筑物)底面积的外边线每边各加2m计算。
2.管道沟槽长度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宽度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可按下表计算。
注:(1)计算管道沟槽挖方工程量时,各种检查井类和排水管道接口等处,因加宽而增加的工程量按管道沟槽全部土方工程量增加2.5%计算。
(2)挖槽、坑深度不同时,应分别计算。
3.挖土方、地槽、地坑需放坡时,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放坡。
如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且挖土深度超过或等于1.5m时,可按下表规定计算。
注:(1)计算土方放坡时,在交接处所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2)原槽做基础垫层时,放坡应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4.基础施工时所需增加的工作面,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
如无规定时,可按下表规定计算。
注:原槽做基础垫层时,基础的工作面应自垫层的上表面开始计算。
5.回填土按下列方法以m3计算:
槽、坑回填土体积=挖土体积-设计室外标高以下埋设的基础量。
室内回填土体积=墙与墙间净面积×填土厚度。
注:(1)墙指120mm以上的墙体。
(2)不扣除垛、柱、附墙烟囱所占的体积。
(3)填土厚度为室外与室内设计地坪高差减地面的面层和垫层厚度。
在计算管道沟的回填土时,管道直径在500mm以上的,需减去管道所占体积(500mm以下者不减),每m应减去的数量可按下表规定计算。
单
位:m3
6.余土或取土的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余土运输体积=挖土体积-回填土体积。
取土运输体积=回填土体积-挖土体积(系指挖土小于回填土)。
注:设计标高与自然标高的高差所产生的余土或取土另行计算。
7.土石方运输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运输距离及运输方式(工具)计算。
二、人工土石方计算规则
1.挖沟槽:以m3计算,外墙沟槽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沟槽按内墙净长计算;其突出部分体积不另计算。
2.挖基坑:以m3计算。
3.支挡土板以槽、坑垂直的支撑面积计算。
4.计算支挡土板的挖土工程量时,按图示槽、坑尺寸每边各加100mm计算。
5.放坡工程量和支挡土板工程量不得重复计算,凡放坡部分不得再计算挡土板工程量,支挡土板部分不得再计算放坡工程量。
6.人工挖土方深度超过1.5m时,按相应的定额项目按下表乘系数。
7.人工取松动的土壤时,只计算取土的运输工程量;取未松动的土壤时,除计算运输工程量外,还需计算挖土工程量。
三、机械土石方计算规则:
1.机械施工土石方,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
2.机械进入施工工作面,施工组织设计规定需要修整临时道路等所增加的土石方工程量并入施工土石方工程量。
3.机械土石方施工深度超过2m时,按相应的定额项目按下表乘系数。
注:增运项目不乘系数。
4.机械施工土石方的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重心之间循环路线的二分之一计算。
5.场地原土碾压,按图示尺寸以m2计算。
回填土碾压工程量按挖方区取土的自然方或按填方区压实后的体积,以m3计算。
四、人工凿石和石方爆破计算规则
1.人工凿石平基、沟槽、基坑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
2.沟槽、基坑人工摊座按底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人工摊座定额只适用于炮开平基、沟槽、基坑等石方工程;人工凿石平基、沟槽、基坑石方工程不得再计算摊座项目。
3.石方爆破工程量按图示尺寸另加允许超挖量(按被开挖的坡面面积乘以180mm)以m3计算。
4.光面爆破工程量按光面爆破面面积乘以1m(厚)另加允许超挖量(按被开挖光面的坡面面积乘以100mm)以m3计算。
五、深井降水
1.深井工程量按井位自然地表面至井孔钻最深处以m计算。
2.降水机械费按抽水时间每昼夜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