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江南,乡村]明清江南乡村民众的生活与地区差异*
元至明前期的江南政策与社会发展

元至明前期的江南政策与社会发展元至明前期的江南政策与社会发展元代至明代初期的江南地区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
这段时期,江南地区经历了许多政策变革和社会发展,对整个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从政策和社会两个方面展开讨论,探讨元至明前期江南地区的发展轨迹。
首先,我们来看江南政策的变化。
元代是外族政权,对江南地区实行的政策相对较为严苛。
元代前期,尤其是蒙古皇帝忽必烈时期,江南地区实行了以屯田、土木堡垒、商业发展为中心的一系列政策。
屯田政策的实施有效地加强了对江南的控制,通过赏赐土地促使流亡到江南的北方人开垦耕地,增加税收和兵员。
此外,土木堡垒政策也保障了对江南的军事管控,加强了边塞地区的防御体系。
商业发展则为江南地区带来了较为繁荣的经济局面,吸引了大量商贾前来开展贸易活动。
然而,元代后期政策的收紧导致了对江南经济的一系列限制,严重抑制了江南的发展势头。
明代初期,南明政权建立后,江南政策开始向稳定和繁荣的方向转变。
明初实行了一系列振兴政策,如开发荒地、鼓励发展农业、减免赋税等。
这些政策有力地推动了江南地区农业的发展,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收入水平。
与此同时,明初还推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如削减官员的薪饷和禄米制度的改革,以减轻百姓的负担。
江南地区的经济、社会状况逐渐好转,百姓生活水平也有所提高。
其次,我们来看江南社会的发展。
元至明前期,江南社会呈现出丰富多样的特点。
首先是族群多元。
江南地区人口密集,各类族群相互交织。
汉族人口为主体,同时还有少数民族人口,如苏州的僧侣和居住在吴中地区的异乡人。
这些不同族群之间的交流融合,促进了江南地区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其次是社会阶层分化。
江南地区在元代以后,社会秩序逐渐巩固,商业发达,社会阶层也变得丰富多样。
诸如大地主、小地主、富农、贫农、商人、手工业者等不同阶层的存在,为江南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此外,江南地区还是文化艺术繁荣的地方,戏曲、绘画、诗词等文化形式得到了广泛的传承和发展。
滨岛敦俊著《明清江南农村社会与民间信仰》解析

滨岛敦俊著《明清江南农村社会与民间信仰》解析赵永翔兴起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民间信仰研究从未像今天这样繁荣,只要简单地检索一下,就能发现这一研究已成为当前国内史学视野中的热点题目之一。
日本的滨岛敦俊教授正是这一领域的著名学者,他的中国民间信仰研究起步较早,成果卓著,所著《明清江南农村社会与民间信仰》一书,是近几年海外中国民间信仰研究领域中的高水平著作,其中有许多对明清时期江南地域社会中的民间信仰的独到见解。
是书现已有由朱海滨先生译成汉语、厦门大学2008年9月出版。
笔者研读此书数遍,并将此书主体分四部分做一解析。
(一)江南诸神的产生过程和特征。
是书的第一、二章主要个案,分析了几位具有代表性的江南土神:李太尉、周孝子、王总管、刘王,并通过对这几位土神产生的过程和共同特征的解剖,达到了足资认识整个江南民间信仰的效果。
滨岛先生分析了明代江阴县的李太尉庙。
李太尉传说是元末该家族自立宗庙开始,织造出李太尉的灵异故事。
到了明代,李太尉后人宣称自家祖上宋元皆有封号,并重新修庙。
李太尉在颜瑄所修的志书中,被说成在宋宣和中被赐号辅德助顺广福忠正王,其人在元兵渡江犯境之危机关头,因助守将赵良珂退元兵,功封“昭应敷仁侯,加太尉,及殁赐庙,额曰昭应。
”故事情节貌似合理,但令主修弘治《江阴县志》的江阴县令黄傅奇怪的是,像李家有这样卓著的功绩,当为宋代显赫的将相世家,然宋代根本无所谓赵良珂者。
作者发现周孝子的故事起初内容很简单,元至正年间续修志书时仅记其事母至孝,殁后其母梦其为神,淳佑时进士陈榷薄为其建祠,赵必鉘为其请额;到洪武《苏州府志》时,增加了孝子以紫苏汤救淮南大疫的内容。
到弘治《常熟县志》时,增加了孝子休掉不孝敬母亲的妻子的事迹;到光绪《常昭合志稿》时,又增加了孝子助地方灭蝗、除虎、退敌,及割股孝父的事迹。
与之相对应的是地方官对之越来越重视:洪武时,常熟地方官已亲自祭拜孝子庙,正统时地方官为之立铭,天启时为之划拨祭田,光绪时孝子祠已遍江南。
王家范:明清江南消费风气与消费结构描述

王家范:明清江南消费风气与消费结构描述大约从明中叶开始,江南社会风气趋向奢靡的议论日见激烈,其间虽一度经历过顺治朝的经济低谷,大致到康熙前期,故态复萌,杞忧之士又良多感喟(本文所论,以启祯、顺康为主,稍前推后延)。
暂不论这些见解是否允当,至少它给人一种强烈的印象,似乎明中叶以后的江南已属于高消费地域,其消费水平与消费风气均领全国之先,殊为瞩目。
明末顾炎武在《天下郡国利病书》中借抄录万历《歙县志·风土论》,概述了有明一代社会风气演变的四个阶段,经史学家多次征引,已为同人熟知。
其实,最先敏感到这种变化的是苏州府人氏王犄。
他据其亲身经历,描述了明初以来的变化,认为早在成化前后,江南首府姑苏已得风气之先(1)。
稍后,嘉靖、万历间浙江仁和人张瀚更认为江南三吴的消费风气在全国具有“唯马首是瞻”的影响(2)。
松江府人徐献忠在其《吴兴掌故集》中也认为“今天下风俗,惟江之南靡而尚华侈,人情乖薄,视本实者竞嗤鄙之”。
江南另一中心城市杭州,王士性在其写于万历二十五年的《广志绎》中称“杭俗儇繁华,恶拘俭而乐游旷。
”不独中心城市,二、三等城市如松江府、县城亦然如此。
据同时期华亭人范濂所《云间据目抄》说:“吾松素称奢侈,今黠傲之俗,已无还淳挽朴之机。
”更可注意的是,第四等级的市镇,也受到了某种“高消费”风气的侵染,同样遭到呵责。
例如州府第一巨镇乌程县南浔镇,乾隆董志宁《镇志》据明嘉、万以来变化载道:“迩来风会日趋,稍不如昔,奢靡渐启。
冠婚丧祭,并尚繁文,颇有僭逾之风”。
又如嘉兴府桐乡县青镇早在明代中叶,该镇文人李乐据其亲历,也说“余生长青镇,独恨其俗尚奢,日用会社婚葬,皆以俭者为耻。
贫人负担之徒,妻多好饰,夜必饮酒,病则祷神,称贷而赛。
”(《续见闻杂记》卷十一)从有关方志材料看,湖州双林、菱湖,嘉兴王店、青镇,吴江盛泽诸镇多有妓院之设,颇可惊异。
其中盛泽归家院十间楼更是以拥有名妓多人而鹊声江南(3)。
钱牧斋爱妾柳如是青楼艳史即从此间而流衍于云间、虞山,成为明清之际江南一大轶闻。
明清明代江南地区的专业市镇(摘录)

明清明代江南地区的专业市镇(摘录)⼀、引⾔——本⽂所指的江南,是指长江以南属于江苏省的江宁、镇江、常州、苏州、松江各府及太仓直⾪州,以及浙西的杭州、嘉兴、湖州三府所属各县。
——⾃从⼗五世纪中叶以后,长兴三⾓洲地区的棉作与棉纺织,以及太湖流域与浙西⼀带的蚕桑与丝织业,都已发展⾄⾼⽶粮贸易也形成整个经济体系极重要的⼀环。
度的专业化⽣产⽅式,⽽各区域间的⽶粮贸易⼆、江南地区农业结构的变迁三、棉作的普及及专业棉织市镇四、蚕桑的发展及专业蚕桑丝织市镇——明清时代的江南,⼀如棉花之于松江及太仓地区,蚕桑也成为太湖流域及浙西杭州、嘉兴、湖州等地的专业性商品作物。
——中国蚕桑业以江浙两省为最盛。
浙江七⼗五县中,产蚕丝者五⼗⼋县,其中三⼗余县完全以养蚕为业;其出⼝⽣丝,历年均占全国第⼀(《杭州市经济调查》1932年出版,1971年台北影印本)。
浙西的杭州、嘉兴、湖州府以及太湖流域的苏州府都是主要的产地。
湖州府志记载境内蚕桑的种植情形云:“湖民⼒本射利,计⽆不悉。
尺⼨之堤,必树之桑;环渚之隙,必课以蔬。
富者⽥连阡陌,桑⿇万顷;⽽别墅⼭庄,求⽵⽊之胜⽆有也。
”⼜云:“其树桑也,⾃墙下檐隙以暨⽥之畔池之上,虽惰农⽆弃地者。
其名桑也,不⽈桑⽽直⽈叶。
”——震泽镇属苏州震泽县(雍正年间分⾃吴江,民国以后再度与吴江县合并),滨太湖,当运河要冲……民国初年时,此地“东集新塍之货,西会湖州⼴泗⼟产,太湖鱼虾鲜菜,莫不以该地为进出⼝咽喉。
”——因蚕桑利⾼,所以当时浙西各县普遍种植,……。
除了上述市场利润的诱因,以及彼时⽩银⼤量流⼊,物价上涨,⽣产利润提⾼的因素外,赋税制度以及地理条件都是形成湖州地区蚕桑发达的重要因素。
养蚕饲桑的盛⾏,提供了临近地区丝织业发展的主要原料;⽽丝织业则成为明清时代太湖周边及浙西⼀带⼈民的主要⽣计。
—— 约在⼗五、六世纪,全国⼯商业显著发展的⼤城市,⼤致分布在江南、东南沿海及江北运河区⼀带。
其中尤以江南最为繁华,更集中在苏、松、杭、嘉、湖五个都市及其境内⼤批市镇中。
明清时期的粮食生产与农民的生活水平

明清时期的粮食生产与农民的生活水平郭松义几年前,笔者曾就清代的粮食生产写过些东西。
i[1]若干年过去了,现在重新回顾,感到不但在内容上有不少需要补充,而且在论点上也有修正的必要。
另外,鉴于学术界对明代的亩产至今触及不多,故又向上追溯,写了明代一段。
因为课题的涉及面较广,难度较大,尽管笔者作了较多的思考,但一定还有很多漏洞,祈盼方家不吝指正。
一、粮食亩产记录计算粮食亩产量,从方法上说属于统计学的范畴,其前提必须有大量系统的数字资料。
遗憾的是在明清两代,这样的条件很大程度上并不存在,即使已经掌握的数字,也因各地的亩积或量器衡器方面的差异而难以做到精确划一,ii[2]出于如此等等情况,我们在计算明清粮食亩产时,只能根据现有条件,采取宜粗不宜细的原则,作出大体匡估。
明清两代统共544年(公元1368一1 9 1 1年),其中明代276年(公元1368—1644年),清代268年(公元1644—1 9 1 1年)。
虽然那时的农业发展速度不像今天有现代化科技作后盾,可以十几年、几十年一大变,但是前后五百多年,毕竟不是个短时间,其中充满着治乱变化及诸如政府政策的调整、人口的增减、生态环境的改变、工商业的兴衰等等,都会对农业发展产生直接和间接的影响,反映在粮食亩产上,也会有升有降。
请先看一下近年来一些学者对明清粮食亩产所持的看法,见表1。
iii[3]表1 有关学者对明清两代亩产的推算上述亩产数字,有的是照着这样的公式计算得出的:粮食耕地面积 =单产量由此得出的单产数字是每一单位耕地面积的单产量,而不是每一单位播种面积的单产量iv[4]。
也有的是根据当时记录的亩产量数字,再参照不同耕地的比例、复种指数等综合统计而成。
对于各人的计算方法,作者不想妄评,值得注意的是三组数字间有很大的差距。
当然,根据现有的资料,要得出完全相同的数字是不可能的。
但出入那么大,说明学术界对明清两代粮食亩产的看法并不一致,基于以上情况,我们也根据掌握的资料,试着作了一些评估。
明清时期的农业经济与农民生活

明清时期的农业经济与农民生活明清时期是中国历史上一个相对稳定而又繁荣的时期,也是中国农业经济发展的黄金时代。
在这个时期,农业经济成为社会的主要支柱,农民生活也得到了相应的改善。
一、农业经济的发展1.1 粮食生产的增长:明清时期,由于农业生产技术的进步和农田的有效利用,粮食生产显著增长。
农民利用水稻、小麦等作物耕种,有效地满足了中国人民的温饱需求。
丰收年景,使得农村社会安定,农民生活得到保障。
1.2 商业和手工业的繁荣:受到国内市场需求的驱动,商业和手工业迅速发展。
农村经济的繁荣使得农民能够通过农产品的贸易获得额外收入,提高了生活水平。
同时,手工业如纺织、陶瓷、造纸等行业也得到了迅速发展,提供了更多就业机会。
1.3 农民改良的实施:明清时期,政府采取了一系列重要的农民改良政策。
这些政策包括土地制度的改革、农田水利的修建和农技的推广等。
这些改革措施使得土地资源更加合理地分配给农民,同时提高了耕地的产出效率。
农业技术的推广也使得农民能够掌握更加先进的农业生产方法,提升了生产力。
二、农民生活的改善2.1 丰衣足食的保障:由于农业经济的繁荣,农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明显改善。
粮食生产充裕,使得农民能够解决温饱问题,并且满足了食物的多样化需求。
此外,经济的发展也使得农民能够购买更多的衣物和生活用品。
2.2 思想观念的提升:在明清时期,社会各界开始注重农民的教育和文化传承。
经济的繁荣使得一部分富有农民能够接受正规教育,学习文化知识。
同时,文人士大夫也开始将自己的知识传授给农民,提高了农民的文化素养和思想觉醒。
2.3 社会的稳定和安宁:明清时期,社会政治相对稳定,经济发展迅速,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
这使得农村社会的治安良好,农民生活免于战火的困扰。
农村百姓得以安居乐业,追求家庭幸福和稳定生活。
三、农业经济与农民生活的影响3.1 城乡交流的加强: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的改善,促进了城乡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城市对农产品的需求带动了农村商品贸易的发展,同时城市商品的流入也丰富了农民的消费选择。
差异与互动:明清时期苏州与徽州的市镇

差异与互动:明清时期苏州与徽州的市镇唐力行申浩苏州与徽州,前者地处江南水乡平原,后者地处江南山地,明清时期,两地市镇同步勃兴、联系密切却又各具特色。
本文拟对苏州与徽州的市镇进行比较,进而探讨在不同历史地理、区位条件下两地市镇分布、结构与功能的差异,以及两地市镇的互动关系与发展的差夕十。
一历史地理、区位条件的不同,造成两地市镇发展的差异。
差异之一是两地市镇分布的不同,具体表现为四个方面:一是市镇布局的不同。
苏州为鱼米之乡,河道纵横,水网密集,形成网状地块。
市镇多依水而设,这既有利于市镇与相邻四方村落的密切联系,但同时又使得每一市镇影响的范围不是很大,从而在苏州地区形成乡村—基层市镇—中心都市的经济社会分层结构。
市镇的分布相应呈网状结构。
徽州由于道途梗阻,交通乏便,对外联系依靠水路,市镇虽也沿江沿河而设,但沿新安江及其支流上下,形成了深渡、屯溪、龙湾、渔亭、万安、岩镇等市镇纵向的线状布局。
这一分布结构适应了徽州特殊的地理条件,为徽州对外联系提供了便利,但也使得市镇对广大山区腹地的影响力不大,未能覆盖大多村落。
二是市镇密度的不同。
这与该地不同的自然环境、人口、经济发展水平相关。
苏州地理、区位条件优越,人口密集,商品经济发达,市镇分布密度相对较高。
而在徽州,由于山区人口密度大大低于平原地区,加之受地势的限制,市镇只是沿河分布,故市镇密度相对较低。
三是市镇稳定性的不同。
两地地理、区位条件的差异,对市镇发展的稳定性有一定的影响。
苏州地处平原水乡,地理环境变化较大,兼之易受战乱冲击,经济变动亦大,几种因素常常交织在一起,使苏州市镇容易受到冲击而相应变动,使得苏州市镇发生迁移和兴衰更替现象。
相比较而言,徽州市镇多处于水路要冲,加之市镇与市镇之间的距离并不近,市镇之间并不存在互相竞争的因素;相反,正是通过沿江沿河的大小市镇的集散功能,才保持了徽州经济社会的正常运作。
加上徽州地势闭塞,罕受外来破坏,因而徽州市镇的存在与发展均较为稳定。
明朝的乡村生活

明朝的乡村生活明朝(1368年-1644年)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朝代,也是一个极富特色的时期。
在这个时期,乡村生活是中国社会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
本文将探讨明朝时期乡村生活的特点、农民的生活方式与经济状况,以及对农民生活的影响。
一、农村生活的特点明朝时期,中国农村生活主要以农耕为主,农民占据绝大多数人口。
农村社会以家庭为单位,多为土地所有者,种植粮食、棉花、丝绸等农作物,以维持自给自足的生活。
农民与自然的密切关系使得农村生活具有规律性和季节性,每年的耕种、收获等活动都有明确的时间表和要求。
二、农民的生活方式1. 农业生产:农民在明朝时期主要种植粮食,如稻米、小麦、玉米等,以及经济作物,如棉花、丝绸等。
农民采用传统的农耕方式,使用牛、马、犁等工具进行耕种,并利用水利设施进行灌溉。
农民还会利用农历和天象观察来指导农作物的种植和收获。
2. 生活习俗:农民在明朝时期秉承着世代相传的习惯和传统,注重家族和社区的凝聚力。
他们会举行各种传统节日和庆典,如春节、端午节等,以祈求丰收和祝福家庭的幸福和健康。
3. 社区组织:农村社区通常由几个家庭组成,形成一个小型的社会群体。
这些社区会选举村长或长老来管理事务,并解决内部矛盾。
村落还会建立公共设施,如村庄的水井、公共厕所等,以满足农民的基本需求。
三、农民经济状况的变化1. 土地制度改革:明朝初期实行均田制,将土地重新分配给农民,以减轻他们的负担。
这一政策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2. 农业技术进步:明朝时期,农业生产技术得到了较大的改善。
如引进并广泛应用棉花和玉米等新农作物,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来源。
同时,农业工具的改进和灌溉系统的完善,进一步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效率。
3. 商业贸易的兴盛:明朝时期,商业活动逐渐兴盛起来。
农民可以将自己的农产品和手工艺品出售给城市的商贩,以获取更多的经济来源。
这也为乡村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四、农村生活的影响1. 社会秩序稳定:明朝时期,农民的生活相对安定,社会秩序相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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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江南乡村民众的生活与地区差异*
提要江南是一个以太湖为中心的水乡泽国,传统研究中所认为的该地区作为一个整体,在生产和生活习俗等方面是共同无差別的。
但是应该注意,区域内地理环境所存在的细微差异,都会导致民众生活形态的很大不同。
本文以乡镇为集中讨论的对象,指出江南传统的大宗生产基本己形成了“蚕桑区”、“稻作区”和“稻棉区”的分异;而且大田劳作、家庭副业、集市贸易、外出经商、岁时节俗、民间信仰,既有着共同点,更有着诸多迥异之处,原因都与太湖周边平原低乡的地理环境差异有关。
具体而言,有从西部山地延续下来的低丘,也有东部以“冈身”为界线的“东乡”、“西乡”的分域,更有滨海沙地独特的生活环境;在这些差异本属细小的区域内,乡村民众的生活形态却因此大为不同。
关键词江南乡村地区差异
一引言
从上个世纪以来,有关明清两代社会经济的研究十分丰富,讨论的深度与广度也是学界对于其他领域的研究所不能比拟的。
而江南这个区域的研究,学者们多从市镇经济与商品、市场的角度入手。
这在某种程度上涉及了本文要探讨的主题,即明清两代在中国最为富庶地区的民众社会生活及其地区差异。
自明初以降,直到晚清,江南的乡村经历丁许多大的变更。
要而言之,一是明清两代的鼎革、嘉靖大倭寇、太平天国战乱等变乱,二是自然灾变如水旱大灾、疫病流行、潮灾等.在环境的每次变迁后,乡村民众的生存形态有何变化,与变迁前的情况有何差异,拟作另文讨论,本文要重点论述的,是在这个范围不大的小区域内民众的社会生活形态.地域上包括了明清两代的苏、松、常、嘉、湖、太五府一州之地。
这里正好属于一个完整的太湖水系流域,总体上是水资源丰富,气候温暖,土壤较为肥沃,十分适于农作。
从地形上看,西高东低,西有天目山、茅山延伸下来的低丘和山间小平原,东有南北较长的沿海沙地和分布密集的小河港和湖汊。
滨太湖地区和湖中水域,分布着大量的小山和暗山.这是江南地理环境的基本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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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课题研究得到南开大学中国社会研究中心的资助,特此志谢!
另一方面,一般对于乡村社会的研究,就“乡村”的概念问题经常是含糊不清,只要是府级以下的,就可视为乡村。
本文所言的乡,是指传统社会晚期,紧密系于县级以下基层体系的重要一环。
在这个层面上,囊括了全部的市与绝大部分的镇(部分镇是县治所在地,
不当属于乡),其社会与生活的变迁,可以作为城市最低一级最真实的反映;村,则是散
布于乡野地区最底层的聚落,由于文献之征的充分性远逊于前者,故村落的变迁和发展,往往是从乡(或镇)一级的层面表现出来。
在这样一个概念前提下,我们看到,从明代以来,地主和部分退职的官吏和文人隐士多有乡居者,由于其财力较厚、社会关系较广等原因,
城居对他们来说,也是经常性的事。
因此,他们对当时社会生活的笔录,是分析江南整个乡村社会生活的重要依据①。
就明清两代的制度来说,对乡村民众生活影响较大的是徭役和赋税的征取,此外因清朝是异族入居中原,以少数人统治多数的汉人,因此在清帝国初建时,在思想意识方面有过极为严苛的制度和惩戒措施。
总体而言,明代制度上的许多有效成份,都被清代继承下来,如对于明代律法,清代基本沿袭,改动甚微;而且在清代前期,对一些明代遗留下的弊政做了较大幅度的调整,较为注意安抚,减轻民众的赋役负担.这样,帝国的良性制度得到了稳定维续,对下层民众要求生活的稳定,无疑是最为基本也是十分重要的条件。
因此,在康雍乾三朝,社会很快达到了一种兴盛状态,民心大稳。
尽管当时人有“国富民穷”的微词,但整个社会秩序确实已相当稳固。
在这个时期的民众意识中,开始接受清廷为承续朱明王朝的正朔,任何悖逆清帝国的言行,自然被斥为“叛逆”或“反乱”。
故而本文的论述,大致上从明代较为繁荣的中期开始,持续至太平天国战乱之后的乡村社会实态。
二乡村生活习俗的一般状况
江南乡村生活的内容十分丰富,表现形式更是复杂多样。
但其总体上有着基本相同的特征,主要体现在风俗好尚方面的一体比,最典型的自然是好鬼神、重淫祀。
清人指出了江南民间的风俗好尚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斗马吊牌、吃河豚鱼、敬畏五通神②。
这是对江南乡村睹博之风、民间信仰及民食好尚极为简练的概括。
就信仰“邪神”来说,城乡对于各种灵的祭、汜以及相关的赛会等活动,都极一时之盛。
如在昆山县,清和里社相当兴盛,每月望前后三日,乡城之神都要被抬到山王庙,舁神者飞步竞前,谓之“朝山王”③。
湖州的南浔镇地方,妇女不分老幼,到庙会时期“俱艳妆入庙烧香、念佛、酬愿”,镇上的东禅堂、嘉应庙香火最盛;尤其是嘉应庙,在九月初五时的“香市”期间,“游览士女阗溢,百戏杂陈,前后二旬始罢”④。
吴江县的周庄镇也是如此。
当地百姓极崇香信,不仅在本地行香,更远赴普陀、武当、九华等地,每岁必到;而对每年二三月间的乡村演剧,更是不惜重金,从苏州府城邀请名优到乡村集合演剧,“演不过二十出,恒费至三十余金”⑤。
但对官方来说,这种演剧与“抗租”斗爭不无关系。
十八世纪的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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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有关历史时期中国城市和乡村的概念变化,以及城、乡关系等问题,已作另文《传统
中国的城市与乡村:理论与实践的考察》进行了详细的讨论(待刊),此不赘。
③ (清)龚炜:《巢林笔谈续编》卷上,乾隆三十四年刻本。
④ (清)汪日桢纂:《南浔镇志》卷23《风俗》,咸丰间修、同治二年刻本。
⑤ (清)章腾龙著、陈勰增辑:《贞丰拟乘》卷上《风俗》,嘉庆十五年聚星堂刻本。
府乌青镇在政府所编的方志中,就有这样的描述,指出“佃户”从“尚谨”老实、按国家规定纳租,到“奸滑成风”的变化,而且他们往往“连圩结甲”,私议纳粮数额,“或演剧以齐众心,或立券以为信约”,如发现有“溢额者”,“黠者遂群噪其家,责以抗众,不则阴中以祸”①。
这对政府控制而言,都是颇为忧虑的事。
因为几乎所有的迎神赛会活动,都与最下层的百姓有关。
如所谓“长工生日”,就在三月二十八日的“天齐王诞辰”这天开始,乡村演戏达三日之久,近乡的田作都停下来,参与此次重大的活动②。
所有这些,都必须建立在较为良好的社会经济基础之上。
与中国的其他地方相比,江南一直是一个令人向往的地方,“士大夫仕于朝与游宦于其地者,率目之为乐土”;百姓只知努力耕作以供赋税,到老死都不知有兵争、战斗、死亡、危阽之忧③。
从明初伊始,江南巨富沈万三好广辟田宅,富累金玉,成了后世人们的榜样,争以求富为务,生活饰物更是争奇斗巧④。
明代人已经承认:“大都江南侈于江北,而江南之侈尤莫过于三吴”⑤。
到明代后期,江南的奢侈品生产已在全国处于了领先地位⑥。
生活奢化的风气,无论是大的城市,还是偏僻的小村落,都有增无减。
如昆山县等地的生活风尚“日骛新异”,一些趋时的时髦者“竭蹷勉应”⑦;嘉定县虽土地瘠薄,然而“俗之勤且俭者日非”,从道光末年开始.地方上“渐趋华竞”,“浮薄少年”因衣食稍裕,出行动辄乘坐车轿;就是乡村务于耕织的百姓,生活也颇习华靡,“非茶肆听书,即酒家醵饮”⑧。
奢风的流行.已经使许多生计贫寒的人家都已“耻穿布素”⑨。
所谓“奢靡暴殄,贫家不免”⑩。
苏州等地所构成的日常生活资料市场,完全能够满足江南百姓和外来商贩的需要⑾。
而且一般家庭的肆筵设席,向来丰盛,“习尚奢华”。
缙绅之家宴请官长,一席之间,“水陆珍羞,多至数十品”。
即使是士庶及中人之家,“新亲严席,有多至二、三十品者,若十余品则是寻常之会矣”。
而且每品“必用木漆果山如浮屠样”,蔬用小磁碟添案,小品用攒盒,都用“水漆架”架高,主要就为观赏。
有位乡绅曾请总兵马逢知吃饭,宴席极尽豪阔:珍奇罗列,鸡鹅等件都是一对为一盆,水果高六七尺,甘蔗牌坊下可以行走三四岁小儿;比较起来,明末的只能算是“土硎土簋”⑿。
所以在清代乾隆时期,江浙殷富之家极多。
后人称“拥巨万及一、二十万者,更难仆数,且有不为人所知者,惟至百万,则始播于人口”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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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乾隆《乌青镇志》卷2《农桑》,乾隆间修、民国七年铅印本。
② (清)陶煦纂:《周庄镇志》卷4《风俗》,光绪八年元和陶氏仪一堂刻本。
③ (明)沈烛:《石联遗稿》卷4《别郡公唐岩先生叙》,明万历间刻本。
④ (明)黄省曾:《吴风录》,百陵学山本。
⑤ (明)张瀚:《松窗梦语》卷4《百工纪》,中华书局,1985年,第97页。
⑦ (清)龚炜:《巢林笔谈》卷6,“叶寿承至老冠服一式”条,中华书局,1981年,第14 9页。
⑧ 光绪《嘉定县志》卷8《风土志·风俗》,光绪六年重修、尊经阁藏版。
⑨ (清)龚炜:《巢林笔谈》卷5,“吴俗奢靡日甚”条,中华书局,1981年,第113—114页。
⑩ (清)蔡蓉升纂、蔡蒙续纂:《双林镇志》卷15《风俗》,民国六年上海商务印馆铅印本。
⒀ (清)孙静安:《栖霞阁野乘》上,“禾中巨富”条,北京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6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