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造价工程师管理制度(二)
全国造价工程师管理制度

全国造价工程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本原则为规范全国造价工程师的管理行为,提高造价工程师队伍的素质和水平,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造价工程领域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及其相关管理机构。
第三条主要任务全国造价工程师管理制度的主要任务是规范和加强对造价工程师的管理,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四条主要内容全国造价工程师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1、注册与执业规范2、继续教育要求3、职业道德规范4、责任与权利5、处罚与奖励第二章注册与执业规范第五条注册条件申请注册造价工程师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相应技术或管理专业学历2、具有从事造价工程相关工作经验3、通过注册造价工程师考试第六条执业要求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执业期间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2、严格按造价工程咨询合同约定的范围和要求开展工作3、保守客户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信息4、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程造价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第三章继续教育要求第七条继续教育内容注册造价工程师每年必须进行一定量的继续教育,包括但不限于:1、参加相关技术研讨会和学术交流会议2、阅读最新的造价工程领域的专业杂志和研究成果3、参与相关课程和培训第八条继续教育证明注册造价工程师必须每年提交继续教育证明,证明其已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
第四章职业道德规范第九条诚实守信注册造价工程师必须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编造虚假材料或涉嫌欺诈。
第十条保护客户利益注册造价工程师必须尊重客户的合法权益,恪守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客户的信息。
第十一条公平竞争注册造价工程师须遵守市场竞争规则,不得参与价格垄断或恶性竞争,确保公平竞争环境。
第五章责任与权利第十二条责任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执业过程中需承担以下责任:1、对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2、对造价咨询合同的履行负责3、对客户信任的珍视负责第十三条权利注册造价工程师享有以下权利:1、依法独立行使职业权利2、获得合法报酬3、参加相关技术专家评审及论证会议第六章处罚与奖励第十四条处罚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可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口头警告2、书面警告3、暂停执业资格4、吊销执业资格第十五条奖励对符合条件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可给予以下奖励:1、先进个人奖2、优秀团队奖3、学术研究奖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修订时请保留原文。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管理制度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管理,提高造价工程师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保障工程造价咨询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经济、工程项目投融资等工作的造价工程师。
第三条国家设置造价工程师准入类职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配备造价工程师;工程建设活动中有关工程造价管理岗位按需要配备造价工程师。
第四条造价工程师分为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
一级造价工程师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独立承担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经济、工程项目投融资等工作;二级造价工程师具有一定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在一级造价工程师的指导下承担相关工作。
第五条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二、职业资格考试第六条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和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
考试内容包括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经济、工程项目投融资等。
第七条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分为四个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经济。
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题类型包括客观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主观题(问答题、计算题)。
第八条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分为两个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题类型包括客观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主观题(问答题、计算题);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试题类型包括客观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主观题(问答题、计算题、案例分析题)。
第九条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为第三季度。
造价执业管理制度

造价执业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造价执业行为管理,保障造价咨询服务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国家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造价咨询服务的机构和个人,包括造价咨询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执业人员。
三、执业注册与管理(一)执业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学历和职业资格,取得国家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二)执业人员从事造价咨询服务前,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名登记,领取执业证书,并依法接受国家资格认定。
(三)执业人员应当定期参加相关职业培训,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和执业水平。
(四)执业机构应当合法注册,具备完备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保障执业人员的资格和权益。
四、行为规范(一)执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专业道德规范,保持独立客观的专业态度。
(二)执业人员应当尊重客户的意见,保守客户的商业秘密,坚决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三)执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不得参与违法违规的行为,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
(四)执业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执业人员行为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服务质量和法制管理。
五、服务质量(一)执业机构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并建立专业技术库,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二)执业人员应当使用正规的造价咨询软件和工具,保证项目测算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三)执业机构应当加强质量管理,定期对项目结果进行审查和核实,确保服务质量。
(四)执业机构应当对员工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培训,鼓励员工参与专业交流和学术研究。
六、责任追究(一)对违反规定的执业人员,应当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暂停执业资格、吊销执业证书等。
(二)对执业机构的不当行为,主管部门应当进行严格的监管和处罚,确保市场秩序的正常运作。
(三)对于因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的经济损失,执业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对于因违规行为导致的严重后果,执业人员和执业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公开道歉。
造价工程师 制度

造价工程师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约束造价工程师的行为,保护造价工程师的权益,加强造价工程师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造价工程师职业的人员,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合同工。
第三条造价工程师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忠实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造价工程师应当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资格证书,具备丰富的工程造价经验,并定期参加相关培训。
第五条造价工程师应当维护职业声誉,提高专业水平,不得从事与工程造价无关的活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六条本制度由公司制定,并根据业务情况和法律法规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七条造价工程师应当熟悉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制度,服从公司领导和管理。
第二章职责和权利第八条造价工程师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工程造价计算和预算编制、参与工程招标和评标、评估工程材料和设备、协助项目经理进行成本控制等。
第九条造价工程师有权要求公司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技术支持,执行工作任务需要的材料和设备。
第十条造价工程师有权参与相关会议和讨论,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参与制定公司相关政策和规划。
第十一条造价工程师有权享受公司按规定发放的薪酬和福利待遇,根据绩效评定结果获取奖金和晋升机会。
第十二条造价工程师有权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造价工程师管理制度,明确造价工程师的权责,加强对造价工程师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定期组织造价工程师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和考核,及时更新和完善员工的技能和知识。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根据造价工程师的业绩和表现进行评定,奖惩相对应。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加强对造价工程师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和处罚。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为造价工程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技术支持,保障其正常工作和生活。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八条对于表现突出、业绩优秀的造价工程师,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提高其职业荣誉感和工作积极性。
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造价咨询管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为,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和个人。
第三条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的监督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资质管理第五条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二)有与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三)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二)在造价工程师注册机构注册;(三)遵守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记录。
第七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应当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资质申请书;(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办公场所证明;(四)专业技术人员名单、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五)内部管理制度说明;(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的,应当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注册申请书;(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三)劳动合同;(四)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三章业务管理第九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十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客观、公正、准确地进行工程造价咨询;(二)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三)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业务;(四)不得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十一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确保工程造价咨询质量。
造价人员行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造价人员行业行为,提高造价人员素质,保障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工程造价咨询、审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工作的造价人员。
第三条造价人员应遵循诚信、公正、专业、勤勉的原则,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
第二章造价人员管理第四条造价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二)取得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具有相关专业的学历背景;(三)熟悉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的政策、法规、标准及行业规范;(四)具备一定的工程实践经验。
第五条造价人员应当参加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取得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第六条造价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时间不少于40学时。
第七条造价人员应当注册执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第八条造价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的政策、法规、标准及行业规范执行业务;(二)保守客户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中的相关信息;(三)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不正当竞争,损害同行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四)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
第三章造价人员监督与处罚第九条造价人员从事业务活动,应当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造价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相关部门依法给予警告、罚款、吊销执业资格证书、暂停执业或者吊销注册证书等处罚:(一)未取得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者注册证书,擅自以造价工程师名义执业的;(二)泄露客户商业秘密的;(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四)违反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的政策、法规、标准及行业规范的;(五)其他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
第十一条造价人员受到处罚的,应当在处罚决定作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行业协会报告。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造价工程师执业管理制度

造价工程师执业管理制度一、基本原则1.依法合规原则。
造价工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2.专业规范原则。
造价工程师应坚持专业精神,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保密原则。
造价工程师应当保守客户和项目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4.独立审核原则。
造价工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独立进行工程造价审核,不受他人干扰和控制。
5.诚实守信原则。
造价工程师应当诚实守信,遵守职业操守,不得有欺诈、隐瞒等不端行为。
6.客观公正原则。
造价工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客观公正,不得偏颇或歧视任何利益相关方。
二、执业资格1.申请条件。
凡具备相关专业学历和职业资格的人员,均可申请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2.资格认定。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由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持证人员方可从事造价工程师职业活动。
3.继续教育。
持证造价工程师需定期参加相关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不得中断。
4.资格年审。
每年对持证造价工程师进行资格年审,确保其具备继续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条件。
三、职责和权利1.核算工程造价。
造价工程师应当准确核算工程造价和工程造价费用,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相关报告。
2.参与合同谈判。
造价工程师可以参与工程合同的谈判和相关费用的商议,为业主提供造价咨询。
3.出具专业报告。
造价工程师可以出具相关工程造价的专业报告和意见,为工程项目提供造价保障。
4.协助项目管理。
造价工程师可以协助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工程造价管理和成本控制,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
5.维护专业声誉。
造价工程师应当维护自身和行业的专业声誉,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活动。
6.行业权利保护。
造价工程师应当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组织的作用,维护行业权利和利益。
四、义务和行为规范1.遵守法律法规。
造价工程师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不得有违法行为。
2.保护客户利益。
造价工程师应当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3.维护公平竞争。
造价工程师应当维护市场秩序,不得有不正当竞争行为。
工程造价师管理制度是什么

工程造价师管理制度是什么
首先,工程造价师管理制度应明确工程造价师的职责和权利。
工程造价师是负责工程项目
成本管理和控制的专业人员,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工程项目造价预算、招标文件编制、
投标分析、施工图审查、工程变更管理等。
工程造价师在工作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
职业准则,保护客户利益和公司利益,维护行业声誉,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
其次,工程造价师管理制度要明确工作原则。
工程造价师在工作中应当遵循客观、公正、
透明的原则,客户至上、诚实守信、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服从安排等,确保工作的高效
率和高质量。
第三,工程造价师管理制度应明确工作流程。
工程造价师在工作中需要经过严格的流程管理,包括:项目立项阶段、造价咨询阶段、造价核算阶段、造价结算阶段等。
在每个阶段,工程造价师需要按照制度规定的流程,完成相应工作,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第四,工程造价师管理制度应明确绩效考核机制。
工程造价师的绩效考核应基于工作任务
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客户满意度、团队合作、个人发展等多个方面,通过定期考核和评价,激励工程造价师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最后,工程造价师管理制度应设立奖惩机制。
对于工作表现优秀的工程造价师,应给予奖
励和提升机会;对于工作表现不佳的工程造价师,应采取相应的惩罚和改进措施,以帮助
其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综上所述,工程造价师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它可以规范工程造价师的工作行为,促进其职业发展,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只有完善和执行好工程造价师管理制度,才能保障工程造价师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实现项目的成功。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8)注册证书失效、撤销注册及注销注册:
序办理。
10)暂停执业: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造价工程师因特殊原因需要暂停执业的,应当到注册初审机构办理暂停执业手续,并交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11)信用制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及其聘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注册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信用档案信息。
【例题·单选】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对于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人员,发现有()的情形,应撤销其注册。
【2015】
A.受到刑事处罚
B.以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
C.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D.已与聘用单位解除合同且未被其他单位聘用
【答案】B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机关或其上级行政机关依据职权或者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可以撤销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
a.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b.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c.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d.对不具备注册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e.依法可以撤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同时,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的,应当予以撤销。
(三)执业【必会】
(1)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范围:
1
2
3
查;
4
2)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权利:
(
3)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义务:
内容,考生需重点掌握。
在执业范围中,需注意造价工程师只有审核没有审批权,只能对设计方案的优化、限额设计进行分析与控制,但是不能说进行设计方案优化。
以及可以鉴定经济纠纷但是不能裁定。
另外,造价工程师的权力和义务建议对比记忆,权力是可以干也可以不干的,义务是必须要干的,不做就会受到惩罚。
【例题1·多选】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范围有()。
【2014】
A.工程概算的审核和批准
B.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审核
C.工程合同价款的变更和调整
D.工程索赔费用的分析和计算
E.工程经济纠纷的调解和裁定
【答案】BCD
【解析】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范围:编制、审核、计算。
【例题2·多选】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义务有()。
【2015】
A.执行工程计价标准
B.接受继续教育
C.依法独立执行工程造价业务
D.发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E.保守执业中知悉的技术秘密
【答案】ABE
【解析】A、B、E是造价工程师的义务,C、D为权利。
【例题3·多选】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属于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权利有()。
【2013】
A.执行工程计价标准和计价方法
B.使用注册造价工程师名称
C.保证工程造价职业活动的质量
D.发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E.依法独立执行工程造价业务
【答案】BDE
【解析】A、C是造价工程师的义务,B、D、E三项为权利。
(四)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应贯穿于造价工程师的整个执业过程,是注册造价工程师持续执业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
注册造价工程师有义务接受并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
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接受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
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五)法律责任
(1)对擅自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处罚。
(2)对注册违规的处罚。
1
2)聘用单位提供虚假材料,警告、1万以上3万以下罚款
3
4)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注册,责令限期改正
(3)对执业活动违规的处罚。
(4)对未提供信用档案信息的处罚。
【例题·单选】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对于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的人员,在()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
【2016】
A.4
B.3
C.2
D.1
【答案】D
【解析】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册,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