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质量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造价咨询质量管理制度

造价咨询质量管理制度

造价咨询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造价咨询行业,提高工程造价咨询质量,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第三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咨询服务,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章资质管理第五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咨询服务。

第六条资质等级证书应当定期进行年检,未经年检或者年检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三章服务内容与质量要求第七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根据客户需求,提供以下服务内容:(一)工程量清单编制;(二)工程造价估算;(三)工程造价审计;(四)工程造价纠纷调解;(五)其他相关咨询服务。

第八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咨询服务方案,确保服务质量。

第九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对咨询服务过程进行记录和存档,以便追溯和核查。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十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建立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泄露客户信息,不得参与不正当竞争。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二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客户投诉,提高服务质量。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二)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三)未按规定进行年检或者年检不合格继续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四)未按规定记录和存档咨询服务的。

工程造价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单位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提高工程造价单位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准确性和权威性,特制定本质量管理制度。

二、质量政策1. 本单位将以客户满意为宗旨,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管理求效益,以诚信取信誉的经营理念,全面推行全员质量管理。

2.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坚持科学管理,确保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加强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培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专业水平。

4. 坚持持续改进,推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质量提升。

三、质量目标1. 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2. 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3. 提高客户满意度和信誉度。

4. 不断提高整体的管理水平和绩效。

四、质量管理体系1. 建立质量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在质量管理中的职责和任务。

2. 建立质量检测评价制度,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测和评价。

3. 建立内部审核机制,定期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内部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建立质量管理档案,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相关文件和记录进行详细的整理和保存。

5. 建立质量管理培训制度,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五、质量管理流程1. 项目启动阶段:明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范围和目标,分工明确,任务明确。

2. 项目实施阶段:按照项目计划和要求,全面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确保服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项目验收阶段:对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验收,并及时整改不合格的问题。

4. 项目总结阶段:对项目过程进行总结,提出改进建议,并确保问题不再出现。

六、质量管理措施1. 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2. 严格执行相关质量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服务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4. 定期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评估,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

七、质量管理评估1. 定期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质量进行评估,确保服务的可控性和持续性。

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质量控制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质量控制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质量控制制度XXX的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如下:一、全面质量控制制度:1.选择优秀的从业人员,要求其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事业心和责任心,熟悉法律、法规、工程管理、概预算、施工技术、设计等相关知识和技术,并具备较高的学识水平和职业能力。

2.配备的各级领导职位人员应懂业务、善于管理,各在其位、各思其责,确保履行职责不渎职,实施职责不越权。

3.培育良好的内部环境和氛围,注册造价工程师和概预算编制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从业人员应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扎实的专业功底,业务部门要常常考察每一个执业人员的情况,并成立严格的工作草稿三级复核制度和考核晋升制度,以促进公司和个人的上进心和危机感。

4.增强后续教育,每年参加省培训,每月进行不少于三天的业务和法规知识的培训研究,以提高员工的执业技术,保证执业质量和效率。

5.签定好业务合同书,按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仔细、认真推敲合同书的条款和用语,由部门领导拟稿,经技术负责人核准签字。

6.确保委托单位提供的资料齐全。

二、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质量控制制度:1.实行咨询项目负责人负责制,由注册造价工程师担任,承担项目的全数责任。

二、制定周密详细的咨询计划,包括整体和具体计划,项目负责人编制后需经部门领导、主任造价工程师审批才能实施。

三、送审咨询计划时,必须附上分析性复核资料,以确定审计策略、重点领域、事项和重要性水平,并确认符合性测试或实质性测试的程序和范围。

四、人员分工要科学合理,部门领导在选派项目负责人和助理人员时应考虑胜任能力,特别关注对各环节的控制,尤其对重点领域和重要事项要严格负责,指导助理人员之间的衔接协调,落实项目内的彼此复核、掌握外勤时刻安排和整体进度等。

助理人员需对咨询项目的工作草稿签字以示对后果负责。

五、对于发现影响重要性水平的事项和特殊疑难情况,要逐级请示上级负责人,并以书面形式回答,将请示和回答纳入工作草稿。

六、坚持效益服从质量的原则,咨询项目实施程序应考虑本钱效益,但不得以核算本钱效益为由,简化程序或降低咨询质量。

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质量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质量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质量制度一、引言工程造价咨询公司作为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的机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质量的要求尤为重要。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只有确保质量,才能保证客户满意度,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为了更好地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质量制度,要求全体员工严格遵守,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二、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1.质量方针公司的质量方针是:“客户至上,持续改进,精益求精,创造卓越”。

公司将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改进服务质量,不断精益求精,努力创造最优质的服务。

2.质量目标公司的质量目标是: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实现客户满意度100%。

通过不断提升员工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确保项目的质量达到最高水平,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

3.质量管理体系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工作指南等文件,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执行。

公司还成立了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监督和检查各项工作的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质量管理的具体措施1.员工培训公司注重员工的专业培训和技能提升,定期组织各类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公司还建立了岗位职责清晰的工作流程,确保每个员工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做到有序高效地开展工作。

2.过程管理公司建立了全面的项目管理流程和质量控制程序,确保项目的各个环节都能得到有效控制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质量达到最高水平。

公司还制定了严格的项目进度计划和质量检查标准,确保项目能按时完成并且符合客户需求。

3.客户满意度调查公司定期组织客户满意度调查,了解客户对公司服务的满意程度和不满意原因,及时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服务质量。

公司还建立了客户投诉处理机制,确保客户的投诉能得到及时处理和解决。

四、质量管理的效果评估公司定期对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效果评估,分析质量管理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优化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还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对各项工作进行全面审查,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制度1、质量控制制度为了确保造价咨询质量,加大控制力度,本单位结合工程建设的特点,特编写了建设项目的《造价咨询质量控制实施细则》。

1.总则第一条为更好的贯彻《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办法》,确保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承办各项工作业务均应严格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及各项执业标准执行。

第三条执业质量是本公司取得社会承认的前提、核心、保证,是关系本公司生存与发展的头等大事,全体从业人员必须象保护自己的生命一样,保证执业质量。

第四条把执业质量作为检验执业人员工作能力、业务水平、职业道德以及贡献大小的重要依据和条件。

第五条年度计划指标的考核,以质量指标为否定指标。

2.质量控制体系第六条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保证本公司的执业质量,建立项目负责人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予以保证。

第七条对本公司出具的每项业务报告均实行三级复核制:7.1造价工程师为一级审核主体,负责组织本专业概预算人员拟定咨询实施方案,核查资料使用、咨询原则、计价依据、计算公式、软件运用是否准确。

动态掌握本专业咨询业务实施状况,协调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7.2技术负责人为二级审核主体,技术负责人负责及确定各专业界限,协调各子项、各专业进度及技术关系,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根据咨询实施方案,有权对各专业咨询工作进行调整和修改并负责统一咨询业务的技术条件,统一技术经济分析原则。

7.3项目负责人为三级审核主体,项目负责人负责审核人员、校核人员、编制人员之间的技术分歧意见,对审核的咨询成果负责,同时总负责人协调处理咨询业务各层次专业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对咨询业务专业人员的岗位职责、业务质量控制程序、方法、手段进行调整。

3.质量控制责任本质量控制责任实行层层负责制,即助理人员为项目负责人负责,部门负责人为项目负责人负责。

第八条本公司质量的三个控制点:8.1签约关。

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负责与委托人签订约定书。

在约定前,负责签约人必须与委托人洽谈,了解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和委托业务有关事项,如因未进行了解或了解情况不详给公司造成信誉和经济损失或影响工作质量的,由签约人负责。

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制度三篇

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制度三篇

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制度三篇篇一: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制度1. 为了有效实施全面质量管理,落实质量控制责任制,保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特制定本规程。

2.本质量控制规程是指:对工程造价咨询过程和成果的质量实施专业咨询员自校、项目负责人复核、技术负责人审核的三级质量控制程序。

3. 专业咨询员自校、项目负责人复核、技术负责人审核,在《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审核意见栏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盖执业专用章。

4.专业咨询员自校4.1专业咨询员是指承担咨询项目编审的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咨询员完成咨询项目的编审或评估后,应对本人提交的初步成果进行自校,并对初步成果的质量负责。

4.2自校的主要内容:4.2.1是否完成了咨询项目计划书规定的全部咨询内容和达到规定深度;4.2.2项目咨询采用的法规、规范、标准、定额、计算方式、价格等依据是否真确、合理;4.2.3咨询过程中形成的记录、会议纪要、取证等文件是否真实、充分和有效;4.2.4对咨询项目中出现的复杂事项、重大分歧、投资风险因素以及对咨询结果有重大影响的问题,初步成果是否有说明分析,判断和结论是否真确,理由是否充足;4.2.5数据引用、数据计算、数据调整、数据评估、数据汇总是否准确;4.2.6初步结果表述是否完整、一致、清晰,是否满足使用要求。

4.3专业咨询人员对本人完成的初步成果自校确认无漏项和错误后,填写《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将未决事项和需要提请上一级复核人员重点复核的问题在流程单自校意见栏中说明。

应说明而未说明,专业咨询员负直接责任。

4.4 专业咨询员将初步成果、技术文件、相关附件和《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提交项目负责人审核。

5.项目负责人审核5.1项目负责人是指受咨询企业的委派和授权,具有与咨询项目相关专业知识及水平,负责咨询合同履行,主持项目咨询业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承担对专业咨询员提交的专业成果复核职责,对整个项目的咨询质量负责。

造价质量管理制度

造价质量管理制度

造价质量管理制度一、造价管理制度(一)造价管理的基本原则1. 确保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在合理范围内,避免低于合理造价导致工程质量下降,以及高于合理造价导致资源浪费的情况。

2. 严格执行成本控制,确保工程项目的费用预算、支出以及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合同规定。

3. 加强对工程项目造价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避免造价风险对项目进度和质量带来不利影响。

4. 建立完善的造价核算和统计制度,做好造价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为决策提供依据。

(二)造价管理的组织架构1. 建立专门的造价管理团队,负责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和管理工作。

2. 设立造价管理部门,定期组织会议、培训和专题研讨,强化造价管理的意识和执行力度。

3. 制定造价管理的工作流程和规范,明确岗位职责和权利,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

4. 与财务、采购、合同等部门密切合作,协调工程项目各个环节,确保造价管理有序、高效地运行。

(三)造价管理的工作内容1. 制定工程项目的初始预算,并加强预算编制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确保各项费用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2. 对工程项目的开支情况进行监控和审查,及时调整费用计划,防止造价超支。

3. 进行工程项目的结算,核查各项费用支出的合理性和真实性,保障工程项目的造价符合合同要求和实际情况。

4. 建立工程项目的造价档案,完善造价管理的信息化系统,实现造价数据的统一管理和共享。

5. 定期进行造价管理的评估和复核,检查工程项目的造价绩效,提出改进建议,不断优化造价管理制度。

二、质量管理制度(一)质量管理的原则1. 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验收标准,满足用户的需求和期望。

2. 加强对工程项目施工、监理、设计等各方面的质量管控,实施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3. 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工程项目的整体质量水平。

4. 坚持以质量为中心,提升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和优先级,确保质量始终处于可控状态。

(二)质量管理的组织架构1. 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团队,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和管理工作。

工程造价咨询基本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基本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基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为,提高咨询质量,保障委托人和咨询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工程造价咨询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并在资质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二章咨询机构及人员要求第五条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依法设立并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技术设施;(三)具备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四)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

第六条工程造价咨询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工程造价咨询执业资格;(二)具备与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三)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客观公正。

第三章咨询内容及程序第七条工程造价咨询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投资估算的编制和审核;(二)设计概算的编制和审核;(三)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和审核;(四)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五)工程结算及竣工决算的编制和审核;(六)工程造价纠纷的调解和仲裁咨询等。

第八条工程造价咨询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一)签订咨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二)收集和分析相关资料,了解项目基本情况;(三)进行现场踏勘,核实工程实际情况;(四)编制咨询报告,提出专业意见;(五)与委托人沟通,修改和完善咨询报告;(六)提交咨询成果,履行后续服务。

第四章质量管理与风险控制第九条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咨询成果的质量。

第十条咨询机构应定期进行内部质量检查和评估,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十一条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关注行业动态和法规变化,及时更新技术标准和业务知识,提高咨询水平。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造价咨询(审计)质量考核奖惩办法为了不断完善与提高全面质量管理,落实质量责任制,保证工程造价咨询(审计)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员质量管理
工程造价咨询(审计)成果的质量管理,必须建立在全员岗位质量管理责任制的基础上。

1、岗位质量管理职责
(1)单位技术负责人
主持制订大型与有重大影响项目的咨询(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负责指导与审核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编制的咨询(审计)实施方案,对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执业全过程负责技术指导,解答咨询(审计)业务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对重大疑难问题及专业上的分歧,寻找专业支撑,提出处理意见;对更新的软件、新颁布的工程造价文件及时组织学习,针对工程造价咨询(审计)业务开展过程中遇到的专业问题,建立全员参与研讨的互动机制,提高全体执业人员专业水平;结合咨询(审计)业务具体开展情况与咨询服务回访与总结情况,归纳其共性问题,并将存在的共性问题纳入质量改进目标,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与方法;对本单位全体员工进行定期技术培训,并负责向公司备案本单位全年培训计划与季、月度培训计划的调整情况。

(2)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负责编制一般性项目的咨询(审计)实施方案,组织本项目组专业人员对咨询(审计)实施方案的学习,并用它来指导项目组每个成员的执业行为;对委托方提供咨询(审计)资料内容的完整性、规范性、合理性负责,并办理资料交接清单;按照实施方案拟定的原则、风险防范要点、计价依据等要素,规范地开展咨询(审计)工作;具体负责业务实施过程中相关单位、相关专业人员间的技术协调、组织管理与业务指导
工作;对咨询(审计)过程中尚未排除的风险,须如实向单位技术负责人反映报告,并在初步成果文件形成前加以解决;按照公司规定,对项目组初步咨询(审计)成果复核后,汇总成册;对咨询(审计)初步成果文件的评价深度与复核质量负责;咨询(审计)成果审核后,负责组织按质量控制总监(或总审)审核意见进行修改。

(3)专业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
按照批准的咨询(审计)实施方案,规范地进行咨询(审计)工作;对自己的计价依据、计算方法、计算公式、计算程序、计算结果、
取证及必要的论证分析评价过程记录进行系统的归纳整理与留存;依据留存资料,完成咨询(审计)初步成果的自校或互校,自校或互校后的初步成果,应表述清晰规范完整、计算数据齐全准确,结论真实可靠;对自己发现而无法排除的风险,须在咨询(审计)过程中,及时向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反映汇报,以征得问题解决;专业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对自己承担的咨询(审计)初步成果质量负责,对支撑自己咨询(审计)结论的资料完整性与准确性负责,对送审的咨询(审计)初步成果按复核与审核意见进行修改。

2、校审签发质量管理责任
(1)专业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自校或互校责任
专业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按照职责划分,对完成自校或互校的初步成果确认无漏项与错误后,随同归纳整理后的全部咨询(审计)资料及填写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质量控制单》,一道提交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复核。

对未决事项与需要提请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重点复核的问题,须在《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质量控制单》自校或互校意见栏中加以说明,应说明而未说明的,视同对其已认同,由专业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负直接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

自校或互校的主要内容:
就是否完成了咨询(审计)合同、实施方案规定的范围与深度;
项目咨询(审计)采用的法规、规范、标准、计算方式、价格等依据就是否正确、合理;
对工程量进行逐项复核,检查工程量计算式就是否正确、依据就是否充分、上机结果与计算底稿就是否一致;
逐项复核定额套用或分析综合单价的组成就是否正确;
数据引用、计量单位、数据调整、数据汇总就是否准确;
咨询过程中形成的结论,其分析过程、记录、会议记要、取证等文件就是否真实、完整与有效;
对咨询(审计)项目中发现的复杂事项、重大分歧、以及对咨询(审计)结果有重大影响的问题,
(2)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复核责任
咨询(审计)成果文件质量执行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即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对所执行的业务质量负总责。

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在专业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自校或互校初步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咨询(审计)合同、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与深度进行全面复核,对未决事项与需要提请单位质量控制总监(或总审)重点复核的问题,须在《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质量单》复核意见栏中加以说明,应说明而未说明的,视同对其已认同,由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负直接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

复核的主要内容:
咨询(审计)原则、依据、方法就是否符合合同与实施方案拟定的要求与有关规定;
对重要项目的工程量计算进行抽查,验算关键数据及相互间的关
联关系与钩稽关系就是否正确;
各专业的技术经济指标就是否在合理的范围内,计算底稿就是否
完整、正确;
原编制咨询(审计)初步成果的专业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对《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质量控制单》上提出的复核意见进行修改后,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方可签字,继续履行下一步的审核程序。

(3)单位质量控制总监(或总审)审核责任
送审文件必须经过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全面复核,在《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质量控制流程单》签署复核意见后、有专业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修改后的初步咨询(审计)成果、具备归档要求的咨询(审计)完整资料,方可进入审核程序。

审核的主要内容:
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对初步成果进行调整、纠正、补充的依据就是否恰当与准确,与建施双方一些关键性的分歧就是否得到解决; ;
单位质量控制总监(或总审)如发现咨询(审计)成果文件初稿有不准确、不完整、不可靠或错误之处,应责成与督促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予以修改、补充与完善,必要时单位质量控制总监(或总审)可直接进行修改与补充,并将修改与补充内容通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对《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质量控制流程单》签署的审核意见修改后,单位质量控制总监(或总审)方可签字,继续履行下一步程序。

(4)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发责任
凡依据咨询合同要求提交的咨询(审计)成果文件,资料齐全,校审签署齐全,具备存档条件,单位技术负责人予以审查签发。

单位技术负责人对签发的咨询(审计)成果文件的完整性负责。

(5)单位校审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质量控制总监应组织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技术领导小组进行会审,并拟定出具体解决措施,形成会议记要,进入档案。

3、奖励与处罚
各单位应按照公司颁布的《质量检查评分标准》,结合咨询(审计)初步成果审核情况与咨询(审计)过程中抽查情况的评定结果,参考公司模式,进行奖励与处罚。

二、具体考核办法
公司常务质量管理机构将全面负责全公司质量的动态管理。

1、监管方式
(1)定期与不定期检查
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就是指公司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实施的集中检查。

(2)抽查
抽查就是指公司咨询(审计)过程的规范性情况,进行的监督抽查。

(3)专项稽查
专项稽查就是指公司依据投诉、举报与重大质量事故,进行的专门监督检查。

2、监管检查结果的评价办法
公司综合了影响咨询(审计)质量的各种因素,制定了执业质量检查评价的评分标准。

检查评分实行百分制,得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60分至80分的为合格,80分以上的为优良。

对多个项目的质量检查结论,按最低得分项目的得分来确定。

3、监管检查结果的处理
(1)检查情况应形成文字书面意见。

检查意见应与被检单位进行充分沟通。

被检单位收到检查结果书面意见后10天内,应将单位整改意
见与整改情况回复公司。

(2)单位质量控制总监(或总审)对咨询(审计)初步成果审核后,应在《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质量控制流程单》上签署审核意见,并按照《质量检查评分标准》对审核后的咨询(审计)初步成果进行评分。

咨询(审计)成果在三级复核范围内出现的问题,实行质量问题问责制,由复核人员承担责任。

(3)年度检查结果在公司内部进行公布。

对获得全公司优良评价第一名的项目,给予奖励。

对低于60分与问题严重的下属单位,在下一年度质量检查中需进行复查,同时对其项目参与人员进行处罚。

(4)对获得全公司优良评价第一名的项目组奖励2000元,其业绩作为执业人员晋升的参考依据。

对低于60分的项目组,对项目参与人员及单位相关负责人的处罚额度为:
①项目组1000元;
②项目组负责人800元/人;
(5)对具体项目的具体操作人的惩处见考核表
(7)专项稽查检查结果涉及到个人职业道德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名誉损失的,由公司常务质量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进行上报并按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