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公法形成性考核参考答案作业4汇总
国际公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国际公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篇一:国际法形成性考核册(国际公法作业1答案)】>一、不定项选择题答案:1、c 2、abcd 3、bd4、a5、abc二、填空题1、威斯特伐利来公会的召开格劳秀斯《战争和平》的发表2、司法判例权威公法学家学说国际组织的决议3、各国公认具有普遍意义构成国际法的基础具有强行性法的性质4、永久的人口确定的领土政府与他国交往的能力5、强制性理由任择性理由三、名词解释1、一贯反对:指一个国家一贯反对某项国际习惯规则对它的法律效力,即一个国家从一项习惯法规则形成的开始或最初阶段就表示反对,且其形成之后从不接受该规则的法律拘束力。
2、国家继承:指一国对领土的国际关系所负的责任由别国取代。
3、外交保护:指国家对其在外的国民(包括法人)之合法权益遭到所在国违反国际法的分割而得不到救济时,采取外交或其他方向向加害国求偿的行为。
4、庇护:指国家对于因政治原因被追诉或遭迫害而请求避难的外国人,准其入境、居留和给予保护。
四、简述题1、简述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和条件。
答:国际法主体是指能独立从事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直接随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且能进行国际求偿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实体。
国际法主体的条件:1.能独立进行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
2.能直接随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
3.有国际求偿能力。
2、简述新国家产生的情势。
答1.殖民地或附属国的独立。
2.国家合并。
3.国家分离。
3、简述国家不法行为的不法性在哪些情势下可以解除。
答:在以下情况可解除违背国际义务行为的不法性:1. 同意2. 自卫3. 对一国际不法行为采取的反措施4. 不可抗力5. 危难6. 危急情况五、论述题1、试述如何正确认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答;正确认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应该是既看到国际法与国内法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体系,它们在主体、调整的对象、渊源、效力根据和性质等方面都是不同的,同时也应认识到它们之间是有密切联系的,这种关系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国家处理两者的关系时应该通过国内法执行国际法的规定。
《国际公法》形成性考核册

《国际公法》形成性考核册(书本课后作业)(1)一、不定项选择:1、C2、ABC3、BCD4、A5、ABC二、填空题:1、威斯特伐利亚公会的召开和《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签订和格劳秀斯的《战争与和平法》于1625年发表2、司法判例、权威公法学家学说、国际组织的决议3、各国公认、具有普遍意义、构成国际法的基础、具有强行法的性质4、永久的人口、确定的领土、政府、与他过交往的能力5、强制性理由、任择性理由三、名词解释:1、一贯反对:是指一个国家一贯反对某项国际习惯规则对它的法律效力,即一个国家从一项习惯法规则形成的开始或最初阶段就表示反对,且其形成之后从不接受该规则的法律拘束力。
2、国家继承:是指一国对领的国际关系所负的责任由别国取代。
3、外交保护:是指国家对其在外国的国民(包括法人)之合法权益遭到所在国家违反国际法的侵害而得不到救济时,采取外交或其他方法向加害国求偿的行为。
4、庇护:一般是指国家对于因政治原因被追诉或遭迫害而请求避难的外国人,准其入境、居住和给予保护。
四、简述题:1、简述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和条件。
答:国际法主题亦称国际法律人格者,是指能独立从事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且能进行国际求偿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实体。
作为国家法主体须具有以下三个条件:①能独立进行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②能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③有国际求偿能力2、简述新国家产生的情势。
答:①殖民地或附属国的独立②国家合并③国家分离④国家解体3、简述国家不法行为的不法性在哪些情势下可以解除。
答:存在一下情况之一者,可解除违背国际义务行为的不法性。
①同意②自卫③对一国际不法行为采取的反措施④不可抗力⑤危难⑥危急情况五、论述题:1、试述如何正确认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答:正确认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应该是既看到国际法与国内法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体系,他们在主体、调整的对象、渊源、效力根据和性质等反面都是不同的,同时也应该认识到他们之间是有密切关系的,这种关系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国家处理两者的关系时应该通过国内法执行国际法的规定。
国际法形成性考核册国际公法作业4答案

国际公法作业
4一、请分析国际法经典案例“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案”答:
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对德国战犯的审判,不仅创立了惩治战犯的各项原则,而且更重要的是使国际法特别是战争法付诸实施并得到了发展,它还表明建立国际法庭惩治战争犯罪是一种使国际法得以遵守和执行的良好形式,为以后建立国际审判罪犯的机制积累了经验。
纽伦堡法庭审判德国战犯的根据一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二是《关于控诉及惩处欧洲各轴心国家主要战犯协定》及其附件《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
二、请阅读并介绍一部国际公法经典著作答:
格劳秀斯于1625年发表的《战争与和平法》第一次系统地论述了国际法的主要内容,涵盖了当时国际法的一切范围,不仅全面论述了战争是否合法,战争合法的原因,战争的规则等战时国际法,而且论述了国家主权、财产的性质及其取得的方式,领土的取得及其他平时国际法规则,特别是其中的《海洋自由论》对海洋自由原则的形成具有重大的历史功绩,在这部著作中,格劳秀斯还对国际法学提出一些研究主张,如提出国际法的效力根据主要是自然法,还有一部分为意志法,这一主张颇具影响并形成了一个学派。
格劳秀斯在其《战争与和平法》中提出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很快受到了欧洲国家的重视并不断被付诸实践也得到了威斯特伐利亚公会的默认,使国际法形成了一个独立的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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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公法形成性考核参考答案作业4

国际公法形成性考核参考答案作业4一、选择题1D 2B 3ABCD 4D 5BC二、填空1、决策机关、执行机关、行政机关2、189、513、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秘书处4、政治的方法、法律的方法5、诉讼管辖权、咨询管辖权三、名词解释1、条约的保留:是指一国于签署,批准,接受,赞同或加入条约时所做的单方声明,不论措辞或名称如何,其目的在于摈除或更改条约中若干规定对该国适用时的法律效果。
2、斡旋:是指由第三方为争端当事国提供有利于他们接触和谈判的便利条件,提出自己的建议或转达各方的意见,从而促使当事国开始谈判或者重新开始已停止的谈判。
3、仲裁:又称公断,是指当国家发生争端时,经各当事国同意,将争端交付给他们自己选任的仲裁人处理,并相互约定服从其裁决。
他是解决国际争端的法律方法之一4、战时封锁:是指交战国以兵力切断敌国的或敌国占领的海港以及海岸线的交通,使所有国家的船舶和航空器不能出入。
四、简述题1、简述条约无效的理由。
要求答出:条约无效的三个理由:一是违反国内法关于缔约权的规定;二是违反自由同意,包括错误、诈欺、贿赂等情形;三是违反强行法。
(各点须做简要说明,每点2分)2、简述安理会的表决程序。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27条规定,安理会的每个理事国有一个个投票权。
程序事项,由15个理事国中9个理事国的可决票决定。
程序事项以外的一切事项,以包括五个常任理事国在内的9个理事国的可决票决定。
但在联合国的实践中常任理事国不参加投票或弃权,一般被认为不构成否决。
五、论述题1、试述国际法院的职权。
见P373-375,国际法院的职权包括诉讼管辖权和咨询管辖权。
(1)诉讼管辖权国际法院的诉讼管辖权是指国际法院审理争端当事国提交的诉讼案件的权利。
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者只限于国家。
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国包括以下三类国家:①联合国会员国。
联合国的会员国同时也是《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②非联合国的会员国的《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③其他国家,预先向国际法院交存声明,表明承认国际法院管辖权,保证执行国际法院的判决的国家。
国开电大《国际公法》形考任务四参考答案

国开电大《国际公法》形考任务四参考答案打开文档,CTRL+F搜索答案一、单项选择题题目1在传统国际法理论汇中,一国对他国进口商品征收高关税,限制商品进口的行为,引起他国的()行为,是一种合法的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
A.干涉B.封锁C.报复D.反报正确答案是:反报题目2联合国的首要宗旨和目的是()。
A.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B.保障人权自由和平等C.维持世界和平与安全D.发展各国间友好关系正确答案是:维持世界和平与安全题目3安理会所表决的非程序事项,以包括常任理事国在内的()个理事国的()票决定。
A.10可决B.9可决C.10赞成D.9赞成正确答案是:9可决题目4在联合国内,通过接纳新会员国、中止会员国的权利或开除会员国的决议,是()的职权。
A.安理会B.大会C.国际法院D.秘书处正确答案是:大会题目5联合国大会1948年通过的全面保护个人基本权利的文件是()。
A.《世界人权宣言》B.《禁止和惩治种族隔离罪公约》C.《禁止和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D.《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正确答案是:《世界人权宣言》题目6联合国安理会五大国一致原则是在()中确定的。
A.1944年华盛顿橡树园会议B.1945年雅尔塔会议C.1942年联合国家宣言D.1941年大西洋宪章正确答案是:1945年雅尔塔会议题目7联合国国际法院除对国家外交的诉讼案件有管辖权外,还有权对联合国大会提出的法律问题发表()A.仲裁意见B.上诉意见C.咨询意见D.判决裁决正确答案是:咨询意见题目8合法交战者有()A.本国国民B.武装部队C.平民D.占领区的敌侨正确答案是:武装部队题目9联合国目前的会员国有()。
A.192B.190C.189D.191正确答案是:191题目10国际上规定废弃将战争作为实行国家政策的工具的第一个公约是()。
A.1928年《巴黎非战公约》B.1971年《蒙特利尔公约》C.1907年海牙和平公约D.1968年《日内瓦公约》正确答案是:1928年《巴黎非战公约》题目11联合国正式成立是在()。
国际公法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国际公法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仅供参考)国际公法形成性考核参考答案作业1一、选择题:1、C2、 D3、ABCD4、BD5、ABC6、ACD7、D 8、AB二、填空1、威斯特伐利亚公会的召开和《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签订;格老秀斯的《战争与和平法》的出版。
2、司法判例;权威公法学家学说;国际组织的决议3、国家;国际组织;争取独立的民族解放组织4、18;19。
三、简述题1、国际法有哪些特征?它的效力依据是什么?特征(1)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调整的对象主要是国家间的法律关系;(2)国际法的创立方式是国际法主体间,主要是国家间的协议;(3)国际法的强制执行依靠国家采取单独的或集体的措施。
国际法的效力依据指国际法具有法律拘束力或法律效率的依据。
传统国际法学派对此有三种观点:(1)格老休斯派:认为国际法的效力根据为自然法和国家的一般同意;(2)自然法学派:认为自然法是国际法效力的唯一依据;(3)实在法学派:认为国际法是实际存在的法律原则和规则。
现代国际法学派对此有两种观点:(1)新的自然法学派提出了社会连带学说和规范法学说:社会连带学说认为国际法的效力依据是国际社会的连带关系;规范法学说则认为国际法的效力来自于最高的规范即是人类的正义感或法律良知。
(2)新实在法学派:提出了权力政治说和政策定向说。
2、国家承认有哪些法律效果?国家承认,即对国家的承认,通常是指既有国家确认某一实体为国际法意义上的国家并表示愿意与之交往的行为。
(1)国际法上的承认意味着承认国对新国家的国家地位以及由此产生的国际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认可和接受。
(2)国家承认还可以在承认国和被承认国之间确立某些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这些权利义务关系的范围、程度和内容取决于承认的范围、程度和方式。
(3)国家承认对承认国的国内机关(特别是司法机关)具有约束力。
四、论述题试述国家的基本权利?国家的基本权利是国家固有的、不可缺少的、根本性的权利,是国家主权的直接体现。
电大《国际公法》形考4答案

电大《国际公法》形考4答案1.关于___,正确的说法是___秘书长和国际法院的法官由大会选举。
2.___不属于___。
3.通过接纳新会员国、中止会员国的权利或开除会员国的决议是大会的职权。
4.___在审理案件时仅以国家为唯一的诉讼当事人。
5.___除对国家外交的诉讼案件有管辖权外,还有权对___提出的法律问题发表咨询意见。
6.___正式成立是在1945年10月24日。
7.联系成员是在国际组织中只有部分权利并承担部分义务的成员。
8.___所表决的非程序事项,以包括常任理事国在内的9个理事国的可决票决定。
9.1928年《巴黎非战公约》是国际上规定废弃将战争作为实行国家政策的工具的第一个公约。
10.___的总部设在伯尔尼。
11.国际常设法院于1922年成立。
12.推荐秘书长人选属于___讨论的非程序事项。
13.联合国安理会五大国一致原则是在1945年雅尔塔会议中确定的。
14.1928年的《巴黎非战公约》是历史上第一个明确规定废弃战争的国际法律文件。
15.队是合法交战者。
16.区域性国际组织在解决区域内国际争端时,须经___批准才能采取执行行动。
17.《世界人权宣言》是___1948年通过的全面保护个人基本权利的文件。
18.___是与___建立关系的第一个专门机构。
19.1919年的《凡尔赛和约》是在国际法上第一次规定对犯有国际罪行的国家领导人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文件。
20.___的首要宗旨和目的是维持世界和平与安全。
21.___、___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总部都设在日内瓦。
22.国际组织的决策方式一般有全体一致通过、多数表决通过、协商一致通过和特定多数通过。
23.斡旋和调停的正确说法是斡旋方或调停方参加谈判,斡旋方或调停方承担法律责任,争端当事国都只同斡旋方或调停方进行谈判。
24.边界争端应通过谈判、国际仲裁或国际司法程序解决。
25、正确说法是:1945年2月,美___在雅尔塔会议上达成了___五大国一致同意的协议,而1945年10月24日,___正式成立。
国际公法04任务答案

国际公法04_0001一、单项选择题1. 联合国国际法院除对国家外交的诉讼案件有管辖权外,还有权对联合国大会提出的法律问题发表【 B 】。
A. 判决裁决B. 咨询意见C. 仲裁意见D. 上诉意见2. 区域性国际组织在解决区域内国际争端时,采取执行行动之前,须经【 B 】批准。
A. 联合国大会B. 联合国安理会C. 争端当事国D. 第三国3. 下列哪个组织的总部设在伯尔尼【 C 】。
A. 国际电信联盟B. 世界气象组织C. 万国邮政联盟D.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4. 在联合国内,推荐秘书长人选属于【 D 】。
A. 大会讨论的程序事项B. 安理会讨论的程序事项C. 大会讨论的非程序事项D. 安理会讨论的非程序事项5. 在传统国际法理论汇中,一国对他国进口商品征收高关税,限制商品进口的行为,引起他国的【 B 】行为,是一种合法的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
A. 报复B. 反报C. 封锁D. 干涉6. 下列哪个组织是与联合国建立关系的第一个专门机构【 A 】。
A. 国际劳工组织B. 世界气象组织C. 万国邮政联盟D.世界知识产权组织7. 安理会所表决的非程序事项,以包括常任理事国在内的【 D 】个理事国的【】票决定。
A. 10 赞成B. 10 可决C. 9 赞成D. 9 可决8. 联合国的首要宗旨和目的是【 B 】。
A. 保障人权自由和平等B. 维持世界和平与安全C. 发展各国间友好关系D. 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9. 在国际组织中只有部分权利并承担部分义务的成员是【 C 】。
A. 完全成员B. 部分成员C. 联系成员D. 观察员10. 关于联合国安理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D 】。
A. 有5 个常任理事国和10 个非常任理事国,前者是不经选举永久担任的 B. 安理会任何常任理事国都可以请求安理会召开会议C. 安理会可以建议以适当程序或调整方法解决会员国之间的争端,但在行使和平解决国际争端职能时,其建议对当事国无法律拘束力D. 联合国秘书长和国际法院的法官由安理会选举11. 将争端提交由一个若干人组成的委员会,并由其查明事实、提出报告和建议促使当事国达成协议的解决争端的方法称为【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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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公法形成性考核参考答案作业4
一、选择题
1D 2B 3ABCD 4D 5BC
二、填空
1、决策机关、执行机关、行政机关
2、189、51
3、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秘书处
4、政治的方法、法律的方法
5、诉讼管辖权、咨询管辖权
三、名词解释
1、条约的保留:是指一国于签署,批准,接受,赞同或加入条约时所做的单方声明,不论措辞或名称如何,其目的在于摈除或更改条约中若干规定对该国适用时的法律效果。
2、斡旋:是指由第三方为争端当事国提供有利于他们接触和谈判的便利条件,提出自己的建议或转达各方的意见,从而促使当事国开始谈判或者重新开始已停止的谈判。
3、仲裁:又称公断,是指当国家发生争端时,经各当事国同意,将争端交付给他们自己选任的仲裁人处理,并相互约定服从其裁决。
他是解决国际争端的法律方法之一
4、战时封锁:是指交战国以兵力切断敌国的或敌国占领的海港以及海岸线的交通,使所有国家的船舶和航空器不能出入。
四、简述题
1、简述条约无效的理由。
要求答出:
条约无效的三个理由:一是违反国内法关于缔约权的规定;二是违反自由同意,包括错误、诈欺、贿赂等情形;三是违反强行法。
(各点须做简要说明,每点2分)
2、简述安理会的表决程序。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27条规定,安理会的每个理事国有一个个投票权。
程序事项,由15个理事国中9个理事国的可决票决定。
程序事项以外的一切事项,以包括五个常任理事国在内的9个理事国的可决票决定。
但在联合国的实践中常任理事国不参加投票或弃权,一
般被认为不构成否决。
五、论述题
1、试述国际法院的职权。
见P373-375,
国际法院的职权包括诉讼管辖权和咨询管辖权。
(1)诉讼管辖权
国际法院的诉讼管辖权是指国际法院审理争端当事国提交的诉讼案件的权利。
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者只限于国家。
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国包括以下三类国家:
①联合国会员国。
联合国的会员国同时也是《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
②非联合国的会员国的《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
③其他国家,预先向国际法院交存声明,表明承认国际法院管辖权,保证执行国际法院的判决的国家。
国际法院受理的案件有:
①各当事国提交的一切案件;
②《联合国宪章》或其他现行条约及协定中所特定的一切案件;
③根据《国际法院规约》提交的案件。
(2)咨询管辖权
联合国大会、安理会可就任何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经联合国大会授权的联合国机关及其专门机构只有权请求国际法院就其职权范围内法律问题发表咨询意见。
任何联合国会员国无权请求,亦不得阻止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法院的意见是咨询性的,原则上没有法律拘束力。
但法院对重大问题发表的咨询意见,往往被作为权威性的解释而受到重视。
此外,有些国际条约规定法院的咨询意见具有法律拘束力而应予执行。
五、案例分析
1、参与策划、准备、发动或进行侵略战争,或犯有违反战争法规和惯例、违反人道原则等严重罪行,被认为是战争犯罪。
战争犯罪的组织者、教唆者、领导者和共犯者称为战争罪犯或战争犯罪分子,简称战犯。
战争犯罪是对全人类的最严重侵害,是严重的国际罪行。
2、纽伦堡审判是国际法上历史性的创举。
它综合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的一系列国际宣言、法令、条约中所确定的规则,在实践中确认了一项国际法原则:发动侵略战争是严重的国际罪行,有关国家和个人必须为此承担国际责任并应受到惩罚。
纽伦堡审判确定战争罪行的概念和性质,可以为审判战犯提供依据,有利于对战争犯罪进行惩处,对以后对战争犯罪
的审判和惩处起到了指导作用,也起到了警世世人的作用。
这对国际法,尤其是战争法和国际责任法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和影响。
3、依据1945年《关于控诉及惩处欧洲各轴心国家主要战犯协定》,及《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
4、七项原则是:
(1)从事构成违反国际法的犯罪行为人承担个人责任,并因此而受到惩罚;
(2)不违反所在国的国内法不能作为免除国际法责任的理由;
(3)被告的地位不能作为免除国际责任的理由;
(4)政府或上级命令不作为免除国际责任的理由;
(5)被控有违反国际法罪行的人有权得到公平审判;
(6)违反国际法的罪行是破坏和平罪、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
(7)共谋上述罪行是违反国际法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