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版新食品安全法解读
新《食品安全法》法律责任解读

(需明知)
增加行政拘留罚种(7类) 无 情节严重的,可由公安对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处5日-15日拘留(7种情形)
注意要点:对于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有可能构成犯罪,若符合《刑法》第143条、 144条规定的犯罪要件,就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防止以罚代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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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7类最严重的违法行为增设了行政拘留:
新增1种违法情形
无
先责改,再处罚的情形
无
注意要点:本条除了对执法主体和违法情形作了调整、加大了处罚力度之外,还在 第2款增加了标签、说明书瑕疵的例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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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生产经营过程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食品生产经营过程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 律责任的规定 注意要点:一是明确不同的执法主体;二是加大处罚力度;三是 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将违法行为种类由7类增加到16类
货值不足一万元:5万-10万 货值一万元以上:10倍-20倍 见下页
注意要点:对于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有可能构成犯罪,若符合《刑法》第143
条、144条规定的犯罪要件,就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防止以罚代刑;本条第2款 规定了法律责任的兜底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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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7类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
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 食品、食品添加剂 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 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 幼儿配方乳粉 除本款和本法第123条、第125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 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兜底)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给予处罚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解读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解读1、突出“严”字,让制度“带电长牙”新的法律修改力度非常大,原来104条,现在足足增加了50条,变成154条。
主要从八个方面强化了制度构建。
第一,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由分段监管变成食药监部门统一监管。
第二,建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和食用农产品销售等各个环节,都进行了细化和完善。
第三,更加突出预防为主、风险防范,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这些食品安全中最基础的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
第四,实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各个方面,包括媒体、广大消费者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作用。
第五,突出对特殊食品的严格监管,明确规定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实行注册制度。
第六,加强对农药的管理,禁止剧毒农药用于果蔬茶叶,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
第七,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的管理,将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纳入食品安全法的调整范围。
第八,建立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进一步加大违法者的违法成本。
2、突出“罚”字,新增行拘处罚,最高罚货值30倍第一,强化了食品安全刑事责任的追究。
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新食品安全法首先要求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判断,如果构成犯罪,直接由公安部门进行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不构成犯罪,才是由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同时新法还规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工作。
第二,大幅度提高了行政罚款的额度。
比如对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违法行为,现行食品安全法规定,最高可以处罚货值金额10倍的罚款,但是新食品安全法就规定最高可以处罚货值30倍,处罚的幅度有大幅度的提高。
第三,对重复的违法行为增设了处罚的规定。
针对多次、重复被罚而不改正的问题,新食品安全法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法受到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给予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的处罚。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解读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解读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条解读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填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住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二)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入群的主辅食品;(三)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四)经营未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五)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六)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可以由公安机关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拘留。
解读】一、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为了确保食品安全,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第34 条明确规定了13 种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都是性质恶劣、一旦生产经营就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情形。
本条第1 款前五项内容是生产经营必然会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的情形单独列举出来,在本条中规定了最为严格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版解读解读

依据2:第六十四条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检 验人员或者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入该批发市场销 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应当要 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新增)
处罚 2 :第一百三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 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允许未依法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 市场销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元以上 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 吊销许可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 担连带责任。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违反本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依照前款规定 承担责任。
(一)农药 新《食品安全法》对农药管理做了针对性规定,强调 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监管,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 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 低残留的农药(第十一条);特别强调“禁止将剧毒、高 毒农药用于瓜果、蔬菜、茶叶、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 作物”(第四十九条);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除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并可以由公安机关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 十五日以下拘留。(第一百二十三条)。
修改亮点
二、强化了食品安全的保障能力。
针对一些地方不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如执法队 伍、检验检测设备、资金等得不到保障,使得食品 安全监管的能力不足,所以新食品安全法新增: 第八条(新增)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食 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 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加强食 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保 障。
新食品安全法每章节主要内容

新食品安全法每章节主要内容第一章:总则1.本章主要介绍了新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
2.强调了政府的责任和监管机构的职责,以确保食品安全。
3.规定了相关术语的定义,为后续章节的实施提供了明确的解释。
第二章:食品生产经营许可1.本章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许可制度,包括许可的申请、审批和管理。
2.强调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对食品安全的保证和监管。
3.规定了许可证的种类和管理要求,以及吊销和注销许可证的程序和条件。
第三章: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管理1.本章重点关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卫生管理和质量控制。
2.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建立和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强调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原材料、生产设备和生产环境的控制和监管。
4.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检验、检测和记录要求,以确保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第四章:食品标识、广告和宣传1.本章规定了食品标识的基本要求,包括食品名称、成分表和营养信息。
2.强调了食品标识的真实、准确和明确,禁止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
3.规定了食品广告的管理要求,包括广告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4.强调了对食品广告的监管和违法行为的处罚。
第五章:食品安全监督管理1.本章规定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机构设置。
2.规定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和权力,包括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和检查。
3.强调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信息公开和社会参与,加强监督力度。
4.规定了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程序,及时控制和消除风险。
第六章: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控1.本章重点关注食品安全风险的评估和监控。
2.规定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以及评估结果的应用。
3.强调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包括食品抽检和食品召回。
4.规定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控的程序和要求,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第七章: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和食品安全风险提示1.本章规定了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的原则和方式,包括食品安全标准和监测结果。
新版《食品安全法》逐款权威解读三之特殊食品

新版《食品安全法》逐款权威解读三之特殊食品第七十四条【特殊食品严格监管原则】国家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
条文解读本条在原法第51条第1款的基础上,增加了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的规定。
实行严格监督管理,是指比普通食品更加严格的监督管理,表现在:一是注册或者备案制度。
生产普通食品只要求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并不需要进行产品注册或者备案,而生产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除需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外,还要进行产品或者配方的注册或者备案。
二是生产质量管理体系。
国家对普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符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是采取鼓励的态度,不强制要求。
但是对生产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其他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企业,要求按照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建立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
三是其他管理制度。
例如,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适用广告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关于药品广告管理的规定,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等。
这些都是比普通食品更严的要求。
第七十五条【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功能目录】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应当包括原料名称、用量及其对应的功效;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原料只能用于保健食品生产,不得用于其他食品生产。
条文解读本条在原法第51条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增加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的规定。
一、保健食品的基本要求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这是对保健食品的基本要求。
新食品安全法全文解读_规章制度_

新食品安全法全文解读导语:新食品安全法出台,小编整理了新食品安全法全文解读,欢迎阅读!据介绍,现行食品安全法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保障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得到提升,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
与此同时,我国食品企业违法生产经营现象依然存在,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监管体制、手段和制度等尚不能完全适应食品安全需要,法律责任偏轻、重典治乱威慑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党的xx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改革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着力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这次修改法律,正是为了以法律形式固定监管体制改革成果、完善监管制度机制,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法治方式维护食品安全,为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体制制度保障。
据了解,围绕党的xx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这一总体要求,此次修订在思路上主要把握了以下几点:一是更加突出预防为主、风险防范。
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等基础性制度,增设生产经营者自查、责任约谈、风险分级管理等重点制度,重在消除隐患和防患于未然。
二是建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制度。
对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各有关事项,有针对性地补充、强化相关制度,提高标准、全程监管。
三是建立最严格的各方法律责任制度。
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等手段,对违法生产经营者实行最严厉的处罚,对失职渎职的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实行最严肃的问责,对违法作业的检验机构等实行最严格的追责。
四是实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充分发挥消费者、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方面的监督作用,引导各方有序参与治理,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采集样品按市场价支付费用新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不得向生产经营者收取费用,采集样品应当按照市场价格支付费用。
新法增加风险监测计划调整、监测行为规范、监测结果通报等规定,明确应当开展风险评估的情形,补充风险信息交流制度,提出加快标准整合、跟踪评价标准实施情况等要求。
食品安全法解读(学习培训内容)

新《食品安全法》解读第一部分一、新《食品安全法》主要亮点1.新法主要亮点“严”“新”,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最“严”体现在哪里?——8大“亮点”:①实行刑事责任优先的原则;②提高了财产处罚的数额;③增加行政拘留和治安管理处罚措施④加大资格处罚力度,设行业终身禁入制⑤对“累计”违法行为加重处罚⑥强化食品安全的连带责任⑦确立首负责任制⑧加大惩罚、赔偿力度2.新法的进步——8个“强化”①强化食品安全统一管理;②强化食品安全风险治理;③强化食品安全全程治理;④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治理;⑤强化食品安全专业治理;⑥强化食品安全阳光治理;⑦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⑧强化食品安全考核与问责。
3.“新”还表现在哪里?①进一步明确食用产品的管理。
②突出对特殊食品的严格监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管理制度。
③规范网络食品交易。
④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⑤其他食品地方标准,食品添加剂经营要求,复检程序、快检等。
第二部分新法修订的相关内容第一章总则一、适用范围二、使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适用三、食品安全工作原则四、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五、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六、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七、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八、食品安全褒奖制度第二章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二、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三、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四、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情形五、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第一节一、一般性规定二、禁止生产经营食品123类。
三、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第二节一、生产经营过程控制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三、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四、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制度五、散装食品贮存要求六、倡导餐饮服务提供者信息公开七、餐饮服务提供者设施设备清洗维护和餐饮餐具洗消要求八、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九、餐具、饮局集中消毒的规定十、食品添加剂采购进货查验规定十一、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等的食品安全责任十二、网络食品交易规定十三、食品召回制度十四、食用饮产品销售规定第三节标签、说明书和广告一、销售散装食品的要求二、转基因食品标示规定三、标签、说明书的标注要求四、食品广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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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有两方面的含义
一是国家或社会的食物保障,即是否具有足
够的食物供应。
•
---袁隆平等专家研究的问题
二是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 的公共安全问题。
•
---我们应该研究的问题
生产安全、销售安全、经营安全,包括过程安全 、结果安全等
9月 台湾地沟油事件
油品掺铜叶绿素、味全产品用到馊水油,及这次 以饲料用油混入食用油
“无根豆芽”引发的争议 豆芽中使用“无根素”,“是否违法”和“是否 有害”是两码事
15年 福建病死猪肉事件 4月
2000多吨病死猪肉,通过合法渠道顺利实现销售 近而流向大众餐桌
三聚氰胺毒奶粉
地沟油回流餐桌
“地沟油”是如何“达标”的?
食品安全风险 监测和评估
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生产经营 食品检验
食品进出口
食品安全事故 处置
监督管理
法律责任
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
扩大调整范围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 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 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 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 产品; (五)食品的贮存、运输和装卸;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 管理。
2014年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时间
热点事件
事件
3月 杭州广琪贸易公司生产销 杭州广琪贸易公司生产销售过期食品原料,临保
售过期食品原料
原料回炉再加工成“行规”
7月 福喜过期肉事件
存在大量采用过期变质肉类原料的行为
8月 大型超商的“后厨”危机 国家对于餐饮业中旧油加新油的行为并没有明文 规定,但对于油品质量是否达标有检测标准
瘦肉精猪
苏丹红
卫生部依据欧盟辣椒粉中苏 丹红的检出量和辣椒粉的可 能摄入量进行危险性评估: 如果食品中的苏丹红含量很 低(仅几毫克),则对人体 的致癌可能性极小。但如果 食品中的苏丹红含量较高, 达上千毫克,则会增加致癌 可能性。
卫生部4月6日发布《苏丹 红危险性评估报告》指出 ,偶然摄入含有少量苏丹 红的食品致癌的可能性不 大,但如果经常摄入较高 剂量就会增加其致癌的危 险。
正式施行。
2009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颁布
2013
《食品安全法》修订
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
新《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4月24日经第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 过,将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食 品药品监管法治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修订主要基于以下几点原因考虑
《食品安全法》(2009)当时出台的背景,很大 程度上是为了应对“三聚氰胺”这一事件,尽管 有很多突破,但也留下了一些遗憾。
食品安全事故
2013年公众关注食品安全事件盘点
时间
热点事件
专家解读
1月 新西兰奶粉检出双氰胺 微量残留,远低于欧盟的残留标准,不构成健康风险。
5月 镉大米
环境污染问题,不是非法添加。
美素奶粉疑云
这是一起在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中典型的知假造假的违法犯罪行为。
4月 农夫山泉“标准门”
企业在标准的使用上存在不当之处。但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非食品安全事件。
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实际中,仍然以产品环节进行分段管理。
①工商部门(主体资格、市场管理) ②卫生部门(消费环节卫生管理) ③商务部门(流通) ④质检部门(监督、检疫、认证、认可) 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综合监督、重大事故) ⑥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发展规划、资金投入)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 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 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 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 本法的规定。
染色
染色馒头
06.03.02.03 发酵面制品 允许使 用添加剂种类
食品安全立法司法重要历程回顾
2006
修订《食品卫生法》被
2007
列入年度立法计划。 《食品安全法(草案)》首次提
2008
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食品安全法(草案)》公布,广
2009
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食品安全法》高票通过。6月1日
瞎果门
果汁加工企业采用“瞎果”榨汁事实依据不足,不属于食品安全事件。
10月 地沟油变身食品原料
全程监管是食品安全的保障。
11月 方便面被曝含重金属
12月 纸塑包装疑似迁移出 “塑化剂”
台湾方便面酱包中检出的重金属含量都远低于我国以上相关限量标准, 不属于食品安全事件。
由食品包装材料迁移到食品中的塑化剂含量极低,不会对人体健康造 成危害。
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
食品安全法大修看法
从现行法律的104条增加到154条,共十章,70% 的条款进行了实质性修改。
• 立法趋严 • 有制度创新 • 部门立法藩篱难破 • 大多数新制度尚缺乏细则
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
最严肃 的问责
最严谨 的标准
最严厉 的处罚
最严格 的监管
食品安全领域的上位法
总则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5月 掺假羊肉
“肉品掺假售假”属于严重的商业欺诈行为。
7月 12月 7月 9月
三品牌奶粉检出反式脂 国产和进口婴幼儿奶粉均可能检出含有反式脂肪酸,此次事件媒体有
肪酸
误导行为,非食品安全事件。
胶原蛋白
应科学认识胶原蛋白和正确对待胶原蛋白产业,科学合理宣传胶原蛋
食品安全事故白产品。
肯德基、真功夫等冰块 无致病菌检出、未发生人群健康不良事件,不属于食品安全事件。 菌落超标
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最重要的原因是国家食品安全的监管体制发生了 最根本性的改革。
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
2013年3月10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公布,将整合国务院食安办、工商和质 检部门食品、药品监管职能,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此轮改革后专司食品安全只剩下几个部门:食药总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 委员会(下文简称国家卫计委)和其他相关部门。而卫计委承担的更多是技术支 持职能,主要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
大家好
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
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食物的使用目的、在食物制备和/ 或食用过程中,确保食品不对消费者造 成伤害的任何措施(担保)。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 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 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