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简易程序、一般程序流程

申报简易程序、一般程序流程
申报简易程序、一般程序流程

简易程序填报说明

一、符合简易程序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资料复印件:

1、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内(2009年5月-2011年5月)有良好行为记录的:获得市级以上相关行政部门表彰;完成政府指令性计划成绩显著;或获得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新技术引进奖、发明奖。(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及相应奖项证书的复印件)

2、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无不良行为记录者。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而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3、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务者,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及单位聘书的复印件)

4、医师离退休后由本单位返聘,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5、考核周期内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成绩合格者。(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及成绩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二、简易程序网上填报说明

1、打开“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管理系统”网址,用户名+密码登录,点击“考核信息”——“简易程序填报”

2、填写“医师申请简易程序考核理由”(详见以上5条)和“考核意见(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方面写述职报告)”后,确认无误,点击“提交申请”。

3、从“文件与法规—医务处文件”中下载《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申请表》,填写完毕,科主任签字。

4、以科室为单位,统一收齐:(1)个人填写的《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申请表》和相关证书复印件,每个人的资料整理后订在一起。(3)上缴省医师协会的考务费:简易程序50元/人,一般程序100

元/人。(4)科室上交的人员名单表,分: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

一般程序需要交的资料:科室为单位,统一收整。

1、从“文件与法规—医务处文件”中下载《一般程序医师定期考核表》,填写完毕,科主任签字。

2、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3、上缴省医师协会的考务费:一般程序100元/人。

4、科室上交的人员名单表,分: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

考核办公室

医务处质控办

咨询电话:xxxxxxxx

当事人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确认书_New

当事人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确认书

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当事人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确认书 一、简易程序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关系明晰,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事实清楚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二、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制,由仲裁员一人独任审理,书记员担任记录。简易程序案件审理,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十五天内审结,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七日。 三、在简易程序中,举证期限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进行: (一)举证期限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但最长不得超过10日; (二)当事人双方未协商举证期限的,当事人可以在开庭审理时要求当庭举证; (三)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举证期限。 四、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受开庭前5日通知当事人的限制。仲裁员已经在开庭前书面或者口头告知当事人仲裁权利义务的,仲裁员在开庭时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即可。 五、在简易程序审理中:对不适用简易程序的部分;被申请人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的,且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异议成立的;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申请人提供了被申请人的送达地址,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无法向被申请人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仲裁通知书的,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转入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的审理期限,应自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但应当扣除此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期限。 六、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裁决书可以使用统一的格式化文书,仲裁员根据案件审理情况予以填充制作。 七、庭审结束,对裁决的案件,除当事人当庭要求邮寄送达的以外,已经告知当事人领取裁决文书的期间和地点的,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领取裁决文书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未领取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指定领取裁决文书期间届满之日后公告送达。公告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从公告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邮寄送达的,邮件回执上注明收到或者退回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从邮件回执上注明收到或者退回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已将上述内容告知本人(单位),且本人(单位)已阅读和知悉,同意依照简易程序处理本次劳动人事争议。本人(单位)确认上述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无误。 当事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索赔申请书4篇

索赔申请书4篇 索赔申请书4篇 随着社会在进步,很多事项都需要使用申请书,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要注意语言简洁、准确。写申请书时理由总是不够充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索赔申请书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索赔申请书篇1 案件登录号: 申请事项 住院医疗()意外医疗()门诊医疗()住院安心() 死亡()残疾()重疾()其它() 被保险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职业 事故经过 事故日期 原因 地点 现状 事故是否已通知本公司□是请注明日期:年月日□否 事故经过(申请人详细填写) 事故是否报公安/交警/劳动或卫生部门处理□是(请附材料)□否 事故者如身故,是否已检验死因□是(请附材料)□否 目前是否正在申请或已获得其它保险公司、社保或第三者的给付及补偿,□是□否 若是,请具体说明: 申请人姓名

联系电话 与被保险人关系 □配偶□本人 □父母/子女□监护人 理赔通知送达地址 邮编 如属保险责任,保险金领取方式:1、银行转帐2、委托(单位/个人)3、自领开户银行 户名(限申请者本人) 帐号 郑重声明: 1、本人保证在理赔申请书上所填写的内容详尽确实; 2、本人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向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与此次理赔申请有关的资料(包括病历、帐单、司法证明资料等); 3、本人同意自行负责因帐号提供错误导致划帐不成功的后果; 4、本人同意承担因报案通知延迟致使本次事故保险责任无法确定的相关责任。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投保单位证明: 投保单位签章: 年月日 索赔申请书篇2 保险理赔申请书格式 一般来说,公司等的医疗保险理赔申请,应该有专门的表格文件,找他们索取后填写即可。如果回复说没有需要自己写,可参考如下格式。 理赔申请书的大致格式参考如下: 1、申请标题; 2、正文:当事人概况。病原情况;

简易程序的适用特点.

简易程序的特点 简易程序的根本特征,在于简便易行。《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简易程序作出了一些简化的规定,其特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起诉方式简便 简易程序的起诉方式简便。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依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则上应采取书写起诉状的方式,口头起诉仅仅是例外。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法律明确规定可以口头起诉,省去了原告人因准备诉状而花费的时间。 2、受理案件的程序简便 简易程序受理案件的程序简便。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法院或者派出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同时起诉、应诉和答辩。基层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 3、传唤当事人和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方式简便 简易程序传唤当事人和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方式简便。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用简便的方式随时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简便方式指用口头约定或打电话、捎口信、发传真、电子邮件、广播等方式。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理,当然,通知应以直接通知本人为原则,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足以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法院不得将其作为按撤诉处理和缺席判决的根据。 4、实行独任制审理 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从开庭前的准备、开庭审理到依法裁判或调解,都由审判员一人担任,不必进行合议。审判员在独任审理时,必须配备书记员专门负责记录,不得自审自记。 5、开庭审理的程序简便 在开庭审理时,不严格区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两大步骤,也不严格受到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先后次序的限制,法官可以根据案件审理的需要灵活掌握,可以合并进行,也可以穿插进行,以达到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正确解决纠纷的目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原则上应当一次开庭完成。 6、审结案件的期限较短 简易程序案件的审理期限较短。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同意继续适用简易程序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延长后的审理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六个月。 7、裁判文书可以简化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在制作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时,对认定事实或者裁判理由部分可以适当简化:(1)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需要制作民事调解书的;(2)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承认对方全部或者部分诉讼请求的;(3)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当事人一方要求简化裁判文书中的相关内容,人民法院认为理由正当的;(4)当事人双方同意简化的。

关于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例分析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 课程考试论文(案例)考核 刑事诉讼法 作者 考试批次 学籍批次 学习中心奥鹏学习中心 层次高起专 专业法律事务 完成时间2012年3月1日

关于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例分析 一、案例 被告人于虎在2009年2月7日深夜23时半左右,潜入一居民室内,对女主人欲行强奸,女主人大声呼救,并奋力反抗,致企图未逞。被告人逃跑时,恰遇该区法院审判员黄玉良从办公室加班后回家,将其扭送公安机关处理。此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该区检察院。检察院经审查,以强奸(未遂)罪向同级法院提起公诉。 因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于虎对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区检察院便建议区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法院经审查,同意适用简易程序,遂由审判员黄玉良和陪审员两人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了此案。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除对指控犯罪供认不讳外,还主动交代了半年前实施的抢劫罪,并表示愿意交出所抢劫的财物。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程序,合议庭评议后当庭宣判: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于虎有期徒刑5年,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于虎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0元。宣判后,告知被告人如果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第二日起5日以内上诉于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告人于虎接到判决书后的第3天上诉于市中级法院。 市中级法院接到上诉状后,经审理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过轻,于是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原审法院接到案件后,以审判员黄玉良为审判长,与本院两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此案。经过重新审理,在原认定事实完全不变的情况下,以强奸罪判处于虎有期徒刑10年。并告知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诉。 结合上述材料,针对以下问题进行论述(1)本案在审判程序上存在哪些错误?(2)本案一审时区检察院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那么,区检察院应向区法院移送哪些材料? 二、就以上案例本人分析如下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互关系,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如何进行刑事诉讼的具体程序等。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条文中,刑事案件的审理包括第一审、第二审程序,实行“两审终审”制。第一审程序通常采用两种程序来进行,即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第一审普通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民事案件所适用的基本程序,是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最基本的程序,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从立法上看,它被规定在众多程序之首,涉及此部分的条文也,内容最复杂,集中体现了刑事诉讼的基本结构、完整性和层次性,并因此成为其它诉讼程序的基础,比较于简易程序,它具有着程序完整性、程序独立性与广泛适用性之特点。 1997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在第一审程序中增设了“简易程序”,其含义是指基层人民检察院在审理某些轻微的刑事案件时适用的较普通程序相对简化的程序。简易程序是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的,是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简单的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独立的第一审诉讼程序。这种程序的简易性体现在审判组织构成的简易化和审理期限的缩短等。简易程序只适用于事实清楚、证据明确充分简单刑事案件。对于简易程序,当案件涉及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或属于自诉的案件第三类的即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以

申报简易程序、一般程序流程

简易程序填报说明 一、符合简易程序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资料复印件: 1、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内(2009年5月-2011年5月)有良好行为记录的:获得市级以上相关行政部门表彰;完成政府指令性计划成绩显著;或获得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新技术引进奖、发明奖。(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及相应奖项证书的复印件) 2、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无不良行为记录者。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而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3、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务者,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及单位聘书的复印件) 4、医师离退休后由本单位返聘,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5、考核周期内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成绩合格者。(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及成绩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二、简易程序网上填报说明 1、打开“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管理系统”网址,用户名+密码登录,点击“考核信息”——“简易程序填报”

2、填写“医师申请简易程序考核理由”(详见以上5条)和“考核意见(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方面写述职报告)”后,确认无误,点击“提交申请”。 3、从“文件与法规—医务处文件”中下载《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申请表》,填写完毕,科主任签字。 4、以科室为单位,统一收齐:(1)个人填写的《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申请表》和相关证书复印件,每个人的资料整理后订在一起。(3)上缴省医师协会的考务费:简易程序50元/人,一般程序100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图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图 (简易程序办理案件) 发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 自行撤离现场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立即报警 或公共设施受损的将标明事故车辆位置, 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 的地点 交通警察到达现场后制作事 故认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对当事人的交通违法 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当事人对事故 认定有异议的 当事人不同意 由交警调解的经协商未 达成协议填写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内容的协议书或者文字记录,共同签名不适用调解的, 在事故认定书上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 载明情况后交付 当事人拒绝

当场进行调解 解的, 当事人自行签字的 协商赔偿调解未达成 调解 达成协议或调解 当事人可向人民法未能成达协议或协议达成协议不 达成协议不履行的院提起民事诉讼 履行的的持事故认定书 向保险公司索赔达成协议履行赔偿后,持协议书数额及赔偿方式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图(一般程序办理案件)发生致人员伤亡的,财产损失较大的,当事人受轻 微伤但是对师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道路交通事 故;或驾车人有无证、饮酒、服用国家管制药品的; 或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保险标志的 应当暂扣或吊销驾驶证 的,可扣留当事人的机动 车驾驶证。因收集证据的 需要,可暂扣机动车及机 动车行驶证及其它物证 内委托相关部门进行检

内完成;经上级公安交通 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10日 验、鉴定,并应当在20日 需要检验、鉴定的,五日报案对交通事故进行 调查及检验鉴定组织人员抢救伤者,协助相关部门处理现场;交警对现场进行勘查,清理涉及人员死亡的在检验完 成后十日内办理丧葬事 宜,逾期不办理的,经县 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不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未涉嫌犯罪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后五日 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送达 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鉴定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结论有异议的,可在三日内涉嫌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犯罪对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将案件移送人民检 察院审查起诉,同时 受害人亲属可提起 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当事人可在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十日内书面提出调解申请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安机关应在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制作调

适用普通程序申请书

适用普通程序申请书 【篇一: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申请书】 请求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申请书 申请人: 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申请事项 请求转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公司诉申请人纠纷一案。 申请理由 你院已受理公司诉申请人纠纷一案,申请人于年月日接到法院的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后方知原告起诉事宜。你院定于年月日交换证据并开庭,我方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在不足日内收集证据、准备应诉时间紧迫,且本案历时久远,又涉及被告企业改制、人员更迭等问题,查找相关资料十分困难。故请求法院按普通程序审理此案,给予被告补足30日举证期限。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〇一三年六月四日 【篇二: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申请书】 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x族,xxxx年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住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请求事项: 恳请贵院依法将xxx诉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转入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事实及理由: xxx诉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并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现由于被告xx拒不承认、偿还借款,且下落不明,申请人认为本案案情复杂,不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特恳请贵院依照《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七十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

干规定》第三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对本案进行审查处理并准许申请人的上述请求。 呈 xxxx人民法院 【篇三: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申请书-民事】 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申请书 申请人:赖远平,,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现住。 请求事项: 恳请人民法院依法转入普通程序审理本案,并依法指定足够的举证期间。 事实与理由: 在贵院受理的原告b与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对原告在《起诉状》中的陈述内容无法认同,申请人不同意离婚,原告隐瞒了大量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很多问题争议都很大,申请人的举证负担沉重,部分争议需要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才可判明事实、分清是非。 本案不符合《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六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简单民事案件中的‘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证据,无须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即可判明事实、分清是非;‘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谁是责任的承担者,谁是权利的享有者,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是指当事人对案件的是非、责任以及诉讼标的争执无原则分歧”规定的情形,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简单民事案件。 本案案情复杂,特恳请人民法院依照《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七十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对本案进行审查处理并准许申请人的上述请求。 此致 保定市南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a 2012年6月28日

一、行政处罚类简易程序流程图

一、行政处罚类简易程序流程图 (第1-4项适用) 出示证件、表明身份 初步确认违法事实,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调查取证 告知处罚依据、处罚意见和陈述申辩权,并听取陈述申辩 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备案 结案(立卷归档)

二、行政强制执行类流程图 (第1-4项适用)不履行执行协议的,恢复强制执行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期限内不履行义务 制作催告书,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实施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超过三十日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进行记录和复核 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 并送达当事人实施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依法中止执行依法终结执行 达成执行协议依法强制执行结案(立卷归档) 履行协议,执行完毕 中止执行情 形消失的,恢 复强制执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不再执行当 事 人 履 行 义 务

(第1-2项适用) 受理 资格审查、材料审查、实地审查补助金额、给付方式、信息公开 受理投诉、归档

(1.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 制定督查方案 查阅农机补贴相关信息资料 入户抽查 约谈告诫、限期整改、上报省局

(2.农机维修和维修配件经营的监督管理) 接受维修者申请 确认维修者条件 发放《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不予发放书面告知 受理维修质量争议 调解纠纷 质量检查 现场检查、查看资料 对违反规定的情况予以警告、限期整改、罚款、通知工商部门等处理

(3.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监督检查) 接到上级文件通知 制定检查工作《方案》,抽调人员,成立检 查组 深入培训机构现场,根据《拖拉机驾驶培 训管理办法》要求,重点检查教学场所、 教学设备、教学人员、管理制度是否达到规 定条件 根据检查的结果,归纳梳理,确定是 否合格 撰写检查报告,上报省局

工伤认定简易程序申请表

工伤认定简易程序申请表 柳人社工伤简字〔〕号

填表说明 一、《工伤认定简易程序申请表》只适用于由用人单位申请、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已参加工伤保险(需注明是在自治区社保局参保还是在柳州市社保局参保)、且没有争议的工伤认定申请,但不适用死亡、截瘫、截肢、重型颅脑损伤以及多处部位伤害等情形的。 二、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并愿意按简易程序申请的,应提交《工伤认定简易程序申请表》(一式四份),按表格内容用钢笔或签字笔认真填写,涂改无效,也可下载表格打印,打印的表格不得改变版型,不准复写,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三、工伤认定简易程序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 (二)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已在柳州市社保经办机构参保的不需提供本材料。 (四)受伤害职工的原始病历复印件1份。 (五)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复印件1份。 (六)《劳动合同书》复印件1份;无劳动合同书的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属劳务派遣的,需提供用工单位的工伤事故证明材料。 (七)两名以上证人证词及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职责遭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的证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 2.因工作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证明; 3.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法律文书或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同时提供标注受伤害职工出发地、目的地、事故发生地的简易线路图,简易路线图可通过互联网在线地图搜索后截图打印; 4.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事发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5.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递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证明; 6.在参加用人单位举办的文体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用人单位举办文体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庭审笔录申请书

庭审笔录申请书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诉被申请人XX、XX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江蓬法民四初字第XX号],现已开庭审理,申请人对XXX有异议,为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特向贵院申请查阅复印江蓬法民四初字第XX号案的庭审笔录,请予支持。 申请人:广东XX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0一四年十月日 调取卷宗申请书 申请人:演卯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南县君如镇。 法定代表人:李笑笑,系该公司经理。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查阅、复印海南县人民法院海商初字第006号民事审判卷宗。事实与理由: 林海清与我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已审理终结。 我公司人员先后几次到海南县法院了解、查询原审理情况,但是法院仅让我公司工作人员复印了该案的部分庭审笔录,所以我公司无法了解原审理情况。为查明案件事实,依法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本案最终能公平、公正的处理。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

第七条、第十条的相关规定,特申请查阅、复印上述卷宗全卷材料。 此致 海南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演卯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日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案件庭审笔录 时间:***年**月**日上午**时至***年**月**日下午**时 地点: 案号: 案由: 仲裁庭组成人员: 首席仲裁员: 仲裁员:书记员: 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庭审情况: 一、书记员宣布仲裁庭纪律

仲裁庭纪律: 为了维护仲裁庭的庭审秩序,保证庭审程序的顺利进行,参加仲裁庭庭审的人员应当遵守以下纪律: 1、仲裁庭内要保持肃静,不准喧哗、吵闹,未经仲裁庭许可,不得进行拍照、录音、录像以及其他妨碍庭审的活动; 2、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陈述事实、说明理由、辩论问题时,必须在仲裁员的主持下,围绕争议的焦点进行,发言应实事求是、文明礼貌,不得进行人身攻击; 3、仲裁庭开庭后,不得中途退场,擅自退场的,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 申请人做缺席裁决; 4、旁听人员不得随意走动,不准发言和提问; 5、如有违反仲裁庭纪律的,仲裁工作人员有权劝告和制止。情节严重的,责令退出仲裁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的,报请公安机关处理,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报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书记员报告仲裁庭准备就绪。 书记员***报告到庭情况: 申请人***现已到庭; 委托代理人已到庭 被申请人已到庭;

民诉流程图(超经典)

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而非转化时) 审理中发现案情复杂,可以转为普通程序 一 审 :起诉 → 审查 起诉条件:①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②有明确的被告;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④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状应记明下列事项(民诉第110条)。如有欠缺→限期补正 原告起诉或被告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相应的证据材料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录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符合(法定条件) 不符合 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不予受理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如果在立案后发现不符合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对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可以提起上诉 针对不同情况作出不同处理 ①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②在双方当事人依法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情况下,应告知原告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法院仍可受理:*仲裁协议、仲裁条款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当事人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应予受理;*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选择的仲裁机构不存在,或者选择裁决的事项超越仲裁机构权限的,法院有权受理当事人的起诉;*当事人一方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法院受理后,对方当事人又应诉答辩的,视为法院有管辖权。 ③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④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本院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⑤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申诉处理,但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当事人撤诉或者法院按撤诉处理后(视为未起诉),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应予受理。 ⑥对别的法院已立案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否则,违背“一事不再理”原则。 ⑦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例如:女方怀孕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⑧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原告撤诉或法院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应予受理。) ⑨《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法院应当受理。 ⑩《婚姻法解释(一)》第29条第3款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姻姻法》第46条的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⑾《婚姻法解释(一)》第30条的规定,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 ⑿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减少费用的,应当作为新案处理。 ⒀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⒁对于以下专利纠纷案件,法院应予受理:*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假冒他人专利纠纷案件;*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费纠纷案件;*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奖励、报酬纠纷案件;*诉前申请停止侵权、财产保全案件;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案件;*其他专利纠纷案件。 ⒂人民法院受理以下商标案件:*不服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或者裁定的案件;*不服工商工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有关商标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商标专用权权属纠纷案件;*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商标专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案件;*申请诉前停止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案件;*申请诉前证据保全案件;*其他商标案件。 ⒃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方式送达诉讼文书。 ⒄病员及其亲属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医疗故事鉴定结论没有意见,仅要求医疗单位就医疗事故赔偿经济损失向法院起诉的,应当作为民事赔偿案件处理。 ⒅对当事人违反行政法规造成的侵权行为,有关行政部门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调解不成或者调解成立后一方反悔,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受理。 ⒆受害人在刑事诉讼中未提出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刑事案件被宣告无罪应附带而未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刑事自普通 程序 简易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的法院:只有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第一审案件,中级以上法院审理任何案件都不适用简易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只能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一般应当适用简易程序。) 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①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②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③发回重审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 简易程序的特点:①起诉方式和受理案件的程序简便(可口头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庭的,可当即审理);②传唤方式简便;③独任审判;④开庭审理程序简便;⑤审理期限短(审限仅三个月,且不可延长)。 适用简易程序应注意的情形:①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同时到庭的,可以直接开庭进行调解。调解前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和主持调解的审判人员。在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后,当事人不申请回避的,可以直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或者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反悔又未提出新的事实证据,可以不重新开庭,直接作出判决。②适用简易程序判决结案的,应当公开宣判。③人民法庭制作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必须加盖基层人民法院的印章,而不得用人民法庭的印章代替。④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卷宗 中应当具有以下材料(民诉意见第175条) 受理 →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如果符合起诉条件→应予受理。 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受理后的法律后果: ①受诉法院取得了对该案的审判权 ②法院受理案件后,双方当事人分别取得了诉讼主体地位 ③诉讼时效中断

当事人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确认书

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当事人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确认书 一、简易程序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关系明晰,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事实清楚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二、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制,由仲裁员一人独任审理,书记员担任记录。简易程序案件审理,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十五天内审结,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七日。 三、在简易程序中,举证期限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进行: (一)举证期限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但最长不得超过10日; (二)当事人双方未协商举证期限的,当事人可以在开庭审理时要求当庭举证; (三)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举证期限。 四、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受开庭前5日通知当事人的限制。仲裁员已经在开庭前书面或者口头告知当事人仲裁权利义务的,仲裁员在开庭时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即可。 五、在简易程序审理中:对不适用简易程序的部分;被申请人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的,且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异议成立的;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申请人提供了被申请人的送达地址,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无法向被申请人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仲裁通知书的,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转入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的审理期限,应自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但应当扣除此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期限。 六、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裁决书可以使用统一的格式化文书,仲裁员根据案件审理情况予以填充制作。 七、庭审结束,对裁决的案件,除当事人当庭要求邮寄送达的以外,已经告知当事人领取裁决文书的期间和地点的,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领取裁决文书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未领取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指定领取裁决文书期间届满之日后公告送达。公告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从公告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邮寄送达的,邮件回执上注明收到或者退回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从邮件回执上注明收到或者退回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已将上述内容告知本人(单位),且本人(单位)已阅读和知悉,同意依照简易程序处理本次劳动人事争议。本人(单位)确认上述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无误。 当事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申请书-

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申请书 申请人: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X 住所地:XXXXXXXXXX 申请事项: XXX诉申请人XXX号XXXX纠纷一案,申请人恳请贵院依法转入普通程序审理本案,并依法指定足够的举证期间。 事实与理由: XXX诉申请人XXXXXX号XXXX纠纷一案,贵院已经立案受理,申请人于2016年3月15日收到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本案定于2016年3月23日上午9:30在XXXX人民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 本案涉及金额高达三百万元,申请人对原告在民事诉状中的陈述内容无法认同,双方对很多问题争议很大,且根据被申请人的陈述,本案涉及是xxx协议还是XXX关系之争,本案案情较为复杂,申请人的举证负担沉重,在短短的7日内申请人无法准备好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且部分争议需要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才可判明事实、分清是非。申请人认为本案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适用简易程序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的简单民事案件中的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无须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即可查明事实;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能明确区分谁是责任的承担者,谁是权利的享有者;争议不大是指当事人对案件

的是非、责任承担以及诉讼标的争执无原则分歧。”因此本案不符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情形,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的简单民事案件。 综上,本案涉及金额较大,案情复杂,并涉及名义合同及实质合同之争,特恳请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对本案进行审查处理并准许本案转普通程序审理。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 二O一六年XXX月X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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