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保险学周海珍老师第4、5章作业
2012年浙江财经学院435保险专业基础[专业硕士]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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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浙江财经学院435保险专业基础[专业硕士]考研真题及详解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6题,共30分)1.替代效应答:由商品的价格变动所引起的商品相对价格的变动,进而由商品的相对价格变动所引起的商品需求量的变动,称为替代效应,即指在消费者的实际收入(即满足水平)保持不变的前提下,由于商品价格的相对变化所引起的商品需求量的变化。
替代效应是价格变化的总效应之一,还有一个是收入效应。
对于正常商品,两种效应的方向是一致的,即价格下降,替代效应引起消费者购买数量增加,收入效应也引起消费者购买数量增加。
而对于低档商品,两种效应是相反的,即价格下降,替代效应引起消费者购买数量增加,收入效应引起消费者购买数量减少。
因此,一般而言,替代效应总是正的,就是说,在实际收入保持不变的条件下,商品的价格和商品的需求量成反方向变动。
2.等产量曲线答:(1)等产量线的定义等产量曲线是在技术水平不变的条件下生产同一产量的两种生产要素投入量的所有不同组合的轨迹。
等产量曲线如图1所示。
图1等产量曲线图1中,该产量既可以使用A点的要素组合(OL a单位的劳动和OK a单位的资本)生产出来,也可以使用B点的要素组合(OL b单位的劳动和OK b单位的资本)生产出来。
(2)等产量曲线的特征①在同一坐标平面上的任何两条等产量曲线之间,可以有无数条等产量曲线。
它们按产量大小顺次排列,越接近原点的等产量曲线所代表的产量越少,越远离原点的等产量曲线所代表的产量越多。
②在同一坐标平面图上的任何两条等产量曲线不会相交。
③等产量曲线是凸向原点的,即等产量曲线的斜率的绝对值是递减的。
它表示随着一种生产要素每增加一个单位,可以替代的另一种生产要素的数量将逐次减少。
这一特征是由边际技术替代率递减规律所决定的。
(3)等产量曲线的经济含义等产量曲线作为分析工具,与另一分析工具等成本线结合起来,研究生产者是如何选择最优的生产要素组合,从而实现既定成本条件下的最大产量,或者实现既定产量条件下的最小成本。
3-2浙江财经大学毕业实习手册(金融学院--保险学)

本科生毕业实习手册实习单位:学生姓名学号指导教师二级学院金融学院专业名称保险学班级实习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说明一、毕业实习手册主要用来反映学生毕业实习内容和实习完成情况,要求学生按实习进度并以周记形式详细记录每周实习的主要内容及实习任务的完成情况。
二、毕业实习手册每生一册,学生实习必须携带实习手册,实习手册记录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清楚。
三、实习期间,以周记形式详细记录实习内容,向学校指导教师进行不少于4次的交流汇报,并在实习手册中作记录。
四、毕业实习结束时,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在考评表上做出书面评定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五、实习结束后,学生应及时把毕业实习手册、实习作业、实习报告交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批阅。
六、实习期间由学生本人妥善保管,毕业实习完毕后,留存所在二级学院。
七、各类实习资料可见校园网“教学管理>>实践教学>>毕业实习”。
教务处保险学专业毕业实习大纲一、毕业实习目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使学生通过毕业实习,了解社会,接触实际,巩固专业理论知识和提高实际操作技能,达到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的目的,确立牢固的专业思想。
1.通过毕业实习,进一步掌握保险学专业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提高运用保险专业理论知识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通过毕业实习,调查收集资料,为搞好毕业设计、撰写毕业论文、写好调查报告打好基础。
3.通过毕业实习,提高思想素质,巩固专业思想,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
二、毕业实习内容根据学生学习内容比较广泛、实习去向比较分散的特点,原则上仍要求根据教学内容并围绕实习单位基本业务安排。
1.各保险公司实习点主要通过在业务部门的实习,熟悉保险的展业、投保、承保、理赔、防灾防损等一系列保险业务,区别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的异同;通过在财务部门和管理部门实习,熟悉保险企业的财务制度及其帐务处理和保险业的经营管理方针、原则。
从而区分保险企业与其它金融企业的特殊性,以求真正掌握保险的基本理论和具体实务。
浙江财经大学保险学周海珍老师第6-9章作业

作业4(第6-9章)一、名词解释:非比例再保险又称超额损失再保险,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以危险事故损失为基础确定各自的保险责任预约再保险介于临时分保与合同分保之间,双方先签订分保合同,原保险人对于合同规定范围内的业务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分保以及分出成分;而再保险人则没有选则余地,只要原保险人决定分出,再保险人就必须接收。
赔款准备金赔款准备金是衡量保险人某一时期内应负的赔偿责任及理赔分费用的估计金额,包括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决未付准备金和已发生未报告准备金保险监管????????????二、问答题:1.再保险与原保险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原保险是再保险的基础,再保险是由原保险派生的。
再保险是对原保险的保险,再保险支持和促进原保险的发展。
再保险合同不是原保险合同的从属合同,而是独立的合同,它与原保险合同没有任何法律上的继承关系。
再保险合同只对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再保险人只对原保险人负责,与原保险合同中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没有任何法律关系。
再保险与原保险的区别:1、保险关系的主体不同。
原保险关系的主体是保险人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体现的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再保险关系的主体是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体现的是保险人之间的经济关系。
2、保险标的不同。
原保险的保险标的包括财产、人身、责任、信用以及有关的利益;再保险的保险标的是原保险人所承担的风险责任,是一种具有责任保险性质的保险。
3、保险赔付的性质不同。
原包括补偿性合同和给付性合同两种。
再保险合同均为补偿性合同。
2.保险资金投资应遵循哪些原则,各原则之间有什么关系?P235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三个原则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
安全性是收益性的基础,流动性是安全性的保证,收益性是安全性、流动性的最终目标。
保险投资需要兼顾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在此基础上努力追求资金运用的收益性。
3.保险公司如何确定财产保险中的纯保费?已发生的损失包括会计期间所有已付赔款和同期已发生但未赔付的损失准备金。
保险学离线作业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保险学》课程作业姓名:朱元胜学号:年级:2017年春学习中心:浦江学习中心—————————————————————————————第一章思考题:1.简述风险的定义,风险与不确定性的区别。
2.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的定义及其相互关系。
3.风险单位的定义,如何划分?4.风险因素的分类?5.逆选择与道德风险的区别。
6.风险的主要分类有哪些?7.简述风险的代价。
8.风险处理技术有哪几种?9.为何需要进行风险管理?10.风险管理的目标。
11.简述风险管理程序。
12.如何选择对付不同损失的风险的处理技术?13.简述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
第二章思考题:1.保险的定义及其特点2.保险学说有哪些?简述主要内容。
3.保险业是怎样分散风险的?4.保险与赌博的本质区别在哪?5.保险与储蓄的异同?6.保险是投资吗?7.简述保险的职能与作用。
8.怎样理解可保风险?9.海上保险是怎样形成的?10.请区别冒险借贷与无偿借贷?11.简述共同海损。
12.简述火灾保险和人身保险的起源与发展。
13.说出几个历史上对保险有贡献的人。
14.简述均衡保费理论。
第三章思考题:1.简述保险利益的含义,如何理解?简述保险利益原则2.分析财产保险利益的来源。
3.分析人身保险利益的来源。
4.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在存在时间要求上有何不同?5.简述最大诚信原则。
6.最大诚信原则有哪些主要内容?7.简述告知义务的具体内容。
8.重要事实的含义9.违反告知义务的形式和后果?10.请区分告知义务和通知义务。
11.保证的含义及其分类。
12.补偿原则的含义。
13.如何确定受损财产的实际货币价值?14.哪些保险不适用补偿原则?为什么?15.补偿原则对赔偿金额作了哪些限制?16.什么是代位原则?其主要内容有哪些?17.简述代位追偿权的概念及其内容(追偿对象、时间、权限)。
18.简述委付、重复保险、共同保险。
19.为什么重复保险要适用分摊原则进行损失分摊?重复保险的总保额小于标的保险价值的情况下,适用分摊原则吗?20.掌握各种分摊方法(包括具体的计算)。
浙江财经大学435保险专业基础2011-2019年考研专业课真题试卷

A 平均成本 B 平均可变成本
C 边际成本 D 平均固定成本
6. 工资率上升的收入效应会导致闲暇消费的( ),而其替代效应会导致
闲暇时间的( )。
A 减少,减少 B 减少,增加
C 不变,减少 D 增加,减少
7. 如果资源配置是帕累托有效的,那么( )。
A 收入分配是公平的 B 存在一种重新配置资源的方法,使每个人的境况
9.如果垄断竞争行业存在正的利润,那么( )。
A 新厂商将进入该行业
B 现有厂商将提高价格
C 产品差异将不存在
D 进入障碍将阻止新厂商进入
10.消费者剩余是( )。
A 没有消费的产品
B 消费者得到的总效用
C 消费者得到的总效用减去支出货币的总效用 D 支出货币的总效用
三、简答题(每题 10 分,共 6 题,共 60 分,可结合文字、代数式和图
2019年浙江财经大学考研专业课初试真题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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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江 财 经 大 学 研 究 生 入 学 考 试 试 题
C 所采取的行为的价值减去次佳选择的价值后的余额
D 这一行为所支付的货币金额
2. 需求量和价格之所以呈反方向变化,是因为( )。
A 替代效应的作用
B 收入效应的作用
C 上述两种效用同时发挥作用
D 以上均不对
3.政府为了扶持农业,对农产品规定了高于其均衡价格的支持价格。政府
为了维持这一价格,应该采取的措施是( )。
2. 简要阐述国内生产总值、国内生产净值和国民收入这三个概念以及它们之间 的关系。
保险学离线作业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保险学》课程作业姓名:朱元胜学号:7年级:2017年春学习中心:浦江学习中心—————————————————————————————第一章思考题:1.简述风险的定义,风险与不确定性的区别。
2.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的定义及其相互关系。
3.风险单位的定义,如何划分4.风险因素的分类5.逆选择与道德风险的区别。
6.风险的主要分类有哪些7.简述风险的代价。
8.风险处理技术有哪几种9.为何需要进行风险管理10.风险管理的目标。
11.简述风险管理程序。
12.如何选择对付不同损失的风险的处理技术13.简述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
第二章思考题:1.保险的定义及其特点2.保险学说有哪些简述主要内容。
3.保险业是怎样分散风险的4.保险与赌博的本质区别在哪5.保险与储蓄的异同6.保险是投资吗7.简述保险的职能与作用。
8.怎样理解可保风险9.海上保险是怎样形成的10.请区别冒险借贷与无偿借贷11.简述共同海损。
12.简述火灾保险和人身保险的起源与发展。
13.说出几个历史上对保险有贡献的人。
14.简述均衡保费理论。
第三章思考题:1.简述保险利益的含义,如何理解简述保险利益原则2.分析财产保险利益的来源。
3.分析人身保险利益的来源。
4.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在存在时间要求上有何不同5.简述最大诚信原则。
6.最大诚信原则有哪些主要内容7.简述告知义务的具体内容。
8.重要事实的含义9.违反告知义务的形式和后果10.请区分告知义务和通知义务。
11.保证的含义及其分类。
12.补偿原则的含义。
13.如何确定受损财产的实际货币价值14.哪些保险不适用补偿原则为什么15.补偿原则对赔偿金额作了哪些限制16.什么是代位原则其主要内容有哪些17.简述代位追偿权的概念及其内容(追偿对象、时间、权限)。
18.简述委付、重复保险、共同保险。
19.为什么重复保险要适用分摊原则进行损失分摊重复保险的总保额小于标的保险价值的情况下,适用分摊原则吗20.掌握各种分摊方法(包括具体的计算)。
浙江财经大学 保险学 周海珍老师 第2、3章作业

作业(第二、三章)一、名词解释:近因近因是指在风险和损害之间,导致损害发生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保险合同商业保险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约定权力义务关系的协定。
根据当事人的双方约定,一方支付保险费于对方,另一方在保险标的发生约定事故时承担经济补偿责任或者约定事故出现时履行给付义务委付委付是放弃物权的一种行为。
当保险标的处于推定全损时,被保险人可以书面申请,明确表示愿意将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转让给保险人,要求保险人按照全损予以赔偿。
推定全损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尚未达到完全损毁或完全灭失的状态,但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修复和施救费用将超过保险价值;或失踪达到一定时间,保险人按照全损处理的一种推定性损失。
保险公估人独立于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以第三者的身份,凭保险合同当事人委托办理的有关保险业务公证事项的人,包括保险调查人、保险鉴定人和保险理算人保险合同终止某种法定或约定事由的出现,致使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灭失二、问答题:1.区别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保险人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并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的人。
代表保险人利益的中介行为;销售保险人授权的保险产品;向保险人收取手续费;由保险人承担法律责任;通过考试获得代理人资格证书保险经纪人基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利益而为投保人与保险人定理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中间人。
表投保人利益的中介行为;为投保人选择保险公司和险种,提供法律、财务等咨询;向保险人收取手续费、向投保人收取委托索赔服务费;由经纪人承担法律责任。
通过考试取得经纪人资格证书2.什么是告知与保证,加以比较。
告知:在保险合同订立前、订立时和有效期内,投保人应将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实向保险人陈述,保险人也应该将对投保人利害相关的实质性重要事实据实通知投保人。
包括保险人的告知和投保人的告知保证:是指保险人要求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对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或某种状态的存在于不存在做出许诺保证与告知的比较:相同:是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诚信的要求。
2011年浙江财经学院435保险专业基础[专业硕士]考研真题(含部分答案)【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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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浙江财经学院435保险专业基础[专业硕士]考研真题(含部分答案)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6题,30分)1.机会成本答:机会成本是指厂商运用一定的生产要素进行生产时所放弃的运用相同的生产要素在其他场合的生产中所能得到的最高收入。
机会成本的存在需要满足三个前提条件:①资源是稀缺的;②资源具有多种生产用途;③资源的投向不受限制。
从机会成本的角度来考察生产过程时,厂商需要将生产要素投向收益最大的项目,从而避免带来生产的浪费,达到资源配置的最优。
从经济资源的稀缺性这一前提出发,当一个社会或一个企业用一定的经济资源生产一定数量的一种或者几种产品时,这些经济资源就不能同时被使用在其他的生产用途上。
就是说,这个社会或这个企业所能获得的一定数量的产品收入,是以放弃用同样的经济资源来生产其他产品时所能获得的收入作为代价的,这也是机会成本产生的缘由。
因此从机会成本的角度来理解,企业的生产成本包括显成本和隐成本。
2.规模经济答:规模经济指在企业生产扩张的开始阶段,由于生产规模扩大而使经济效益得到提高。
或者说,规模经济是指厂商产量增加的倍数大于成本增加的倍数。
产生规模经济的主要原因是劳动分工与专业化,以及技术因素。
企业规模扩大后使得劳动分工更细,专业化程度更高,这将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降低企业的长期平均成本。
技术因素是指规模扩大后可以使生产要素得到充分的利用。
相反,厂商产量增加的倍数小于成本增加的倍数,为规模不经济。
显然,规模经济和规模不经济都是由厂商变动自己的企业生产规模所引起的,所以,也被称作内在经济和内在不经济。
3.可转让大额存单答:可转让大额存单是表明有一个特定数额的货币已经存在银行或储蓄机构的一种证明,由该银行或储蓄机构发行,简称大额存单。
可转让大额存单既属于间接融资工具又属于短期金融工具。
存单在到期日之前虽不能兑付,但可以通过交易转让。
大额存单的到期日没有上限,但大多数存单的平均偿还期很短,一般都在1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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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112200112 井贺 13信息计算
作业(第四、五章)
一、名词解释:
财产保险以各种财产物资和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以补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基本目的的社会化经济补偿制度。
运输工具保险以载人或载货或从事某种交通作业的工具为保险标的,承保各类交通运输工具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及运输工具所有者采取措施、保护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的保险。
健康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因疾病、生育或意外等导致医疗费用或收入损失时,由保险人予以补偿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保证保险保险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担保被保证人信用的保险
二、问答题:
1.人身保险的特点有哪些。
1、保额的定额给付性;
2、损失风险的相对稳定性;
3、保险期限的长期性
利率因素
通货膨胀因素
预定因素的预期偏差
4、费率确定方式的特殊性——均衡保费法
5、保险利益的特殊性
6、保险单储蓄性
2.简述货物运输保险的特点。
1、承保标的具有流动性;
2、保险合同可以背书转让;
3、保险期限具有航程性;
4、可向承运人追偿;
5、采用定制保险方式承保。
3.为什么许多国家将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确定为法定强制保险,结合我国道路交通第三者强制保险制度实施谈谈个人看法。
?
1.在交强险出台之前,机动车第三者保险的保险责任是: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2.通常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有责机动车将赔付一定的费用给予受损的一方作为补偿,如果该有责机动车辆没有购买任何保险而独自承担赔偿责任的话,该有责机动车车主极有可能因不能或不愿赔偿而肇事逃逸.这样对于受损一方来说是有极大的伤害的,对于国家的交通安全和稳定也极为不利.
3.因此,国家一般将第三者责任保险确定为法定强制保险,就能较有效的防止机动车辆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拒绝对受损一方的赔偿,也可以减少国家对于弱势群体的补贴的财政压力,从而提高道路安全性和国家稳定性.
4.自从2006年7月1日起,我国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出台,基于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而制定的交强险的出台,相比起以前的法定三者险最主要的变化在于划分了各项赔偿限额,这样的改动在控制机动车驾驶人小心驾驶和保险公司合理赔付上有极大的作用.但是依照现在的情况来看,交强险保费的过高和监管还有待进一步改善.
4.比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财产保险的异同。
相似之处:
1、保险事故的发生均为客观的意外;
2、保险责任——保险标的在保险期内遭受意外
3、保险合同的性质
4、保险期限均比较短
5、保费的缴纳与确定方法相同
6、财务处理
区别如下:
1、保险标的不同。
2、性质不同。
人身保险是定额给付性的保险,财产保险是补偿性的保险。
3、保险利益不同。
财产保险中的保险利益可以量化,但人身保险中的保险利益
一般不可以量化。
4、保险期限的长短不同。
人身保险大多是长期的,而财产保险大多是一年期的。
5、是否具有储蓄性和现金价值不同。
某些人身保险的保单具有储蓄性和现金价值,但财产保险一般无储蓄功能,保单也无现金价值。
6、(1)财产险存在代位追偿。
保险公司赔给了被保险人,然后保险公司可以向造成损失的第三方追究赔偿。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公司赔付了被保险人,保险公司没有权利去找第三方(如果有第三方)索赔,而被保险人可以继续向第三方请求赔偿。
比如交通事故。
(2)财产险,是补偿原则,即使买了几家保险公司的保险,最终的赔付,不会超过原来的价值。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时定额赔付,可以把各家保险公司的理赔累加
三、案例分析与计算:
1、2005年张女士为丈夫投保10万元人寿保险保险。
缴费方式是每年人工收取费用.2006年2月,缴费期届满时,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规定的地址向张女士发出了催缴保险费通知书。
由于张女士搬家,也没有将新地址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没有收到保险公司发出的催缴保险费通知书,最后,超过了最后期限还没有缴付续期保险费。
2006年7月,张女士丈夫遭抢劫,人被杀害,财物被抢。
张女士向保险公司索赔。
保险公司审查后发现,张女士超过了宽限期还没有缴付保险费,保险单已经失效,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张女士认为,保险单失效责任在保险公司,遂起诉于法院。
试分析该案例。
答:缴纳保费是投保人的义务张女士疏于缴纳保费,导致超过了最后期限(若催缴,宽限1个月;不催缴宽限两个月)还没有缴纳保费,责任在于自己,而不在保险公司。
因而张女士得不到保险金赔偿。
投保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保费。
投保人超过规定缴费的期限且在宽限期内未支付当期保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合同效力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
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2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李某在游泳池内被从高处跳水的王某撞昏,溺死于水池底。
由于李某生前投保了一份健康保险,保额5万元,而游泳馆也为每位游客保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保额2万元。
事后,王某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10万元。
问题是:
(1)因未指定受益人,李某的家人能领取多少保险金?
未指定受益人,所以李某的保险金全部作为遗产,全额留个家人。
李某死亡的近因属于意外伤害,属于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因此李某的家人只能领到2万元的保险金。
(2)对王某的10万元赔款应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对王某的10万元赔款应全部归李某的家人所有,因为人身保险不适用于补偿原则
3、出租司机孙和平于2000年6月购买了一份五年期定期寿险。
同年10月他因在驾驶时用手机与朋友通话,不慎发生交通事故,撞伤2人,其中一伤者生命垂危。
经交管部门查勘,裁定孙和平负全部责任。
孙和平得知后,忧虑重重,担心自己一辈子完了,成天念念有词,发展到后来,竟然神志错乱不能自控,最后跳河身亡。
幼儿园儿童丁丁,5岁,2001年7月由其母亲为他投保了少儿终身平安保险,指定身故受益人为丁丁的父亲。
12月的一天,在外贸公司工作的母亲因与公司关系紧张,一直情绪低落,竟产生自杀念头,带着丁丁从所在的8楼跳下,双双死亡。
(1)构成自杀的条件是什么?
1.有结束自己生命的意愿
2.造成自身死亡
(2)这两起案件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第一个案件中,虽然孙和平是跳河身亡,但死亡之前已经神智错乱不能自控,即丧失认知能力,不能认定为自杀,所以其家属应当得到保险人赔偿。
第二个案件中,五岁的童丁丁虽然精神方面不存在问题,但由于尚未成年,对事物不具备判断能力且不具备抵抗大人的力量,尽管是被自杀的母亲带着跳楼而死的,但不能被认定为自杀,因此其父亲应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