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省级文明工地验收标准具体内容(改)

文明工地验收标准具体内容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创建文明工地领导小组,并且班子健全,组织属实,措施得力,责任到人。
2、资料齐全,施工有序,场地平整,标牌齐全。
3、临时设施措设符合标准,各种物料堆放整齐,道路畅通,施工现场整洁。
4、水电线路整齐,机具良好,防护用品合格.5、作业场地符合安全消防要求。
施工现场应具备的一般要求:1、项目部的工程开工必须具备开工条件及各种开工手续,否则没有特殊情况不允许开工。
2、工程开工后,项目经理及时签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责任书”。
施工期内在杜绝死亡、重伤及重大设备事故、轻伤事故频步控制在1‰以内,不仅施工现场保证上级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达标,而且要争创市级以上文明工地,施工现场文明管理奖罚分明。
3、项目部必须成立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名单上墙,施工现场按工程规模配备好专职安全员.4、项目部具备建筑面积4000m2以上的工程,项目部有资格向上级审报市级文明工地,6000m2以上审报省级文明工地,8000m2以上审报省级文明工地样板工程。
5、安全帽配戴颜色区分。
项目部管理人员为红色,特殊工种为兰色,一线工人为黄色。
6、工程项目经理、施工员(工长)、专职安全员、资料员、技术员、质检员等必须经安全管理培训。
7、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电缆、电气产品等凡属于国家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必须是依法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
8、工地统一使用省安监总站制发的“七牌二图”(即:施工标牌、工程概况标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宣传标牌、防火须知标牌、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名单牌,安全无事故计时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施工项目经理部组织及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图)“标语”“标志牌"和内业管理资料。
工地其它图牌、栏都盯作到统一、美观、大方。
附件:1、认真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设工地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切实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杜绝重大事故。
陕西省省级文明工地验评标准

陕西省省级文明工地验评标准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为把创建文明工地活动与安全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全面提升我省文明工地整体水平,确保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开展,我厅对原《》进行了修订,现予以颁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一)指导思想: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人与自然和谐的文明工地,广泛推动技术创新、节能环保和绿色建筑,全面提升文明工地的整体水平,促进我省建筑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全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合格率达到100%,从2011年起,力争实现年创建省级文明工地200个,市级文明工地个数占到当地在建工程总数的30%以上,确保创建一批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工程质量优、科技含量高、环保节能突出、管理成效显著、安全文明氛围浓厚的省级文明工地。
(三)组织领导: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工作由省厅全面负责,委托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具体负责创建省级文明工地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不再设立创建文明工地领导小组。
每年年初,由省厅与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确定各市当年创建省级文明工地的数量。
文明工地经验评符合省级标准的,由省厅发文命名,并颁发奖牌和证书。
二、总体要求创建文明工地活动是我省建筑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创建文明城市、实现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品牌战略、做大做强陕西建筑业的有效途径。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各建设、监理、总承包和分包单位应切实提高对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落实创建责任,努力提高创建水平。
(一)以安全为重点,以质量为核心,推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坚持以人为本,以安全为重点,以质量为核心,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是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核心,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推动创建文明工地活动深入健康发展。
(二)依靠科技进步,突出节能环保,提升文明工地创建水平1、推广新技术。
河北省安全生产管理文明工地评审标准

河北省安全生产管理文明工地评审标准河北省安全生产管理文明工地评审标准,旨在规范建筑施工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工地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和文明。
以下是该评审标准的具体内容:1. 安全管理制度:工地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等,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保证安全工作有章可循。
2. 安全生产培训:工地必须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工人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安全常识、操作规程、危险性和事故防范等,培训周期需定期更新。
3. 安全设施:工地必须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包括安全防护栏、标识标牌、消防设备等,确保工人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4. 施工现场秩序:工地要保持整洁有序,合理布置施工现场,设置警戒线和指示牌,划定安全通道,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5. 环境保护措施:工地要合理利用水资源,妥善处理施工废弃物和危险废物,做到不污染周围环境,并负责恢复和修复施工过程中破坏的生态环境。
6. 安全监控措施:工地要配备有效的安全监控设备,通过视频监控、巡检等手段,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7. 事故报告和处理:工地要建立健全的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事故信息,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处理,以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8. 安全奖惩制度:工地要建立科学的安全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出色的个人或部门进行表彰,同时,对违规操作和安全隐患存在的个人或部门进行惩罚,以激励和约束各方积极参与安全管理。
河北省安全生产管理文明工地评审标准对建筑施工行业的安全生产进行了全面规范和要求,提高了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了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了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河北省安全生产管理文明工地评审标准是为了严格规范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施工工地的安全和文明,进一步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施工质量。
以下是对标准的更详细描述:9. 安全风险评估:工地在开展施工前,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省级文明工地申报条件

省级文明工地申报条件
省级文明工地评选是一个重要的荣誉,对于一个工地来说,获得省级文明工地
的称号不仅是对其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的认可,也是对其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肯定。
因此,工地在申报省级文明工地时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标准。
1. 施工环境管理
1.1 工地周边环境整洁,无垃圾堆积和污水溢流现象。
1.2 施工现场设置了完善的环境保护设施,如围挡、防尘网等。
1.3 对噪音、粉尘等污染物的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没有严重污染情况。
2. 安全生产管理
2.1 工地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施工单位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2 工地施工人员接受过安全技术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意识和技能。
2.3 安全设施齐全,消防器材、应急疏散通道等设置合理。
3. 文明施工管理
3.1 工地施工单位文明施工标识齐全,施工人员着装整洁,无乱扔烟蒂等行为。
3.2 工地施工单位积极开展文明施工宣传教育活动,提升施工人员文明意识。
3.3 工地施工过程中不违规操作,不破坏公共设施和私人财产。
4. 社会责任履行
4.1 工地施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与周边社区建立良好关系,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4.2 工地施工单位积极开展环保节能工作,提升绿色施工水平。
4.3 工地施工单位依法纳税,遵守相关法规,无违法违规行为。
在申报省级文明工地时,工地需要符合以上述条件,并且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材
料和资料,经省级文明工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才可获得省级文明工地的荣誉称号。
同时,获得省级文明工地称号后,工地也应该继续保持良好的管理和文明施工水平,为建设文明城市做出更大贡献。
省级文明工地标准

省级文明工地标准作为建设行业的一员,我们都知道建设工地的文明施工对于城市的环境和形象有着重要的影响。
为了提高工地施工的文明水平,保护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省级文明工地标准应运而生。
省级文明工地标准是指在建设工地施工过程中,要求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遵守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首先,省级文明工地标准要求施工单位在工地周边设置围挡,并在围挡上张贴标语,提醒过往行人和车辆注意施工现场,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同时,施工单位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清理,确保施工现场的整洁和干净。
其次,施工单位要合理规划施工现场,设置施工通道和临时停车场,确保施工现场周边交通秩序井然。
在施工现场设置指示牌,明确标识施工区域和危险区域,提醒施工人员和过往行人注意安全。
另外,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在夜间或者高峰时段施工,减少对周边居民和交通的影响。
在施工现场设置噪音、粉尘和振动监测设备,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此外,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在施工现场设置应急救援设备和人员,做好应急预案,及时处理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
最后,施工单位要加强对环境保护的管理,合理利用资源,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污染排放。
在施工现场设置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分类回收设施,做到污水零排放,垃圾零堆放。
总之,省级文明工地标准是对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一项重要要求,是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保障。
只有严格遵守省级文明工地标准,才能确保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希望全体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共同遵守省级文明工地标准,共同营造良好的城市建设环境。
省级文明示范工地施工要求精选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省级文明示范工地施工要求第一篇:省级文明示范工地施工要求安全文明施工的工作要求一、人员组织1、施工项目经理、安全员、质检员、机务员、材料员、安全资料员。
2、塔吊司机、塔吊指挥、架子工、电工、电焊工、急救员。
上述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安全准用1、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电缆、塔吊安全装置都要生产许可证和准用证、产品合格证,具备三证。
三、封闭管理1、现场围档、次要路段1.8米高,市区主要道路2.5米高,围档要求坚固、稳定、美观,连续设置,不许有空档。
工程面积在5000m2以上的施工现场,必须进行美化、亮化,可采用射灯、墙头灯、灯箱、软霓红灯管等方式对建筑物、围档墙、施工标志牌、图进行美化、亮化。
2、施工现场进出口必须设大六,门头上要设置企业标志,大门口设门卫室,有门卫制度,外来人员来人来访登记记录。
施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工作卡,工作卡要注明姓名、职务、工作岗位,管理人员的工作卡为红底黑字,其他人员为白底黑字。
3、施工现场大门两侧须设置六牌二图,包括: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和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平面图、工程立面图,另设三块工程规划公示牌(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规划平面定位图、工程的立面效果图)。
施工现场平面图应包括下述内容,方位指示、在建工程位置、绿化位置、安全标志牌悬挂位置、消防器材放置位置、吸烟休息处、水炉、水桶位置、水(排水)走向等。
4、施工现场要有三栏一报,即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安全标语,各种安全警示标志,要符合国标,悬挂位置得当。
四、施工现场1、施工现场应有循环干道,且保持经常畅通、不堆放构件材料,道路应平整坚实,无大面积积水。
2、工地的地面,搅拌机棚,砂、石料堆存、堆地需做混凝土地面,其他地面采用其他硬化地面措施,使现场地面平整坚实。
3、施工场地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
4、工程施工的废水泥浆应经流水槽或管道流到工地集水池统一沉淀处理,不得随意排放污梁路面。
省市文明工地标准

省级规模以上工地标准一、房屋建筑(一)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为10000平方米以上单体工程;总面积为30000平方米以上群体建筑。
(二)住宅工程:建筑面积为10000平方米以上单体住宅工程;总建筑面积为30000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
(三)工业建筑工程:建筑面积为10000平方米以上或单跨24米以上单体工程,或造价为5000万元及以上工程。
(四)桩基与基坑围护工程:造价为1500万元以上桩基或基坑围护工程。
(五)装饰装修工程:造价为1500万元以上的单项装饰装修工程;造价为1000万元以上的幕墙工程。
(六)机电安装工程:造价为2000万元以上,且具有独立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的工厂(车间)、装置、设施等工业安装工程。
二、市政公用(七)市政道路工程:造价为3000万元以上城市道路、桥梁、高架立交桥等工程。
(八)市政公用设施工程:造价为5000万元以上城市供气、供热、供水、排水、水处理等工程。
(九)轨道交通工程:造价为 1亿元以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市级规模以上工地标准一、房屋建筑(一)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为6000平方米以上单体工程;总面积为15000平方米以上群体建筑。
(二)住宅工程:建筑面积为6000平方米以上单体住宅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5000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
(三)工业建筑工程:建筑面积为6000平方米以上或单跨18米以上单体工程,或造价为3000万元及以上工程。
(四)桩基与基坑围护工程:造价为1000万元以上桩基或基坑围护工程。
(五)装饰装修工程:造价为1000万元以上的单项装饰装修工程;造价为800万元以上的幕墙工程。
(六)机电安装工程:造价为1500万元以上,且具有独立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的工厂(车间)、装置、设施等工业安装工程。
二、市政公用(七)市政道路工程:造价为1500万元以上城市道路、桥梁、高架立交桥等工程。
(八)市政公用设施工程:造价为2000万元以上城市供气、供热、供水、排水、水处理等工程。
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小区)创建标准(参考)一、评选范围及工程规模(一)省级安全文明优良工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面积在2600m2以上,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二)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面积在5000m2以上,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三)省级安全文明施工小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发的城市居民生活小区,本期开工工程总建筑面积8万m2以上且不少于6个单位工程。
(三)考核标准1、优良工地,综合分在80分以上;2、示范工地,综合分在90分以上;3、施工小区,综合平均得分在80分以上,其中10%的单体工程(且不少于1个)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单体工程最低得分在75分以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使用竹脚手架、木脚手架和单排脚钢管扣件手架的;2、使用菱苦土板、纤维板板房做宿舍、办公室的;3、职工宿舍设有使用通铺的;4、在在建建筑物设集体宿舍的;5、未办理工程安全报监手续的;6、使用QT60/80塔式起重机、井架式塔式起重机的;7、使用不符合《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施工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程>》(DBJ14-015-2002)物料提升机的;8、使用不符合标准的自制高处作业吊篮的;9、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10、用工单位未与农民工、临时工签订用工合同的;11、未依法履行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示范工地:1、职工宿舍净高小于2.4m、床铺小于2×0.9m、超过16人的;2、未设立水沖厕所;厕所墙内侧未刷白(或贴瓷砖)的;3、食堂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未贴瓷砖或瓷砖的高度小于1.5m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