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电保护设备检验周期及检验项目规定复习课程
电厂继电保护装置检验种类及期限

电厂继电保护装置检验种类及期限1检验分类1.1新安装设备的验收检验。
1.2运行中装置的定期检验(简称定期检验)1.3运行中装置的补充检验(简称补充检验)2定期检验1.11全部检验。
1.2部分检验。
1.3用装置进行断路器跳、合闸试验。
3补充检验3.11装置改造后的检验。
3.2检修或更换一次设备后的检验。
3.3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后的检验。
3.4事故后的检验。
4新安装装置的验收检验,在下列情况时进行4.1当新安装的一次设备投入运行时。
4.2当在现有的一次设备改造投入新安装的装置时。
4.3当对运行中的装置进行较大的更改或增设新的回路时,其检验范围由厂生产技术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但对有地调管辖的装置,其检验范围由地调继电保护机构负责并审定。
未按本条例要求进行检验的新安装装置及经过改造的装置禁止投入运行。
由于制造质量不良,不能满足检验要求的装置,原则上应由制造厂负责解决,属于普遍性的问题,应向有关上级部门报告。
5定期检验依据应根据本检验条例所规定的期限、项目及部颁的或网(省)局批准执行的试验规程所规定的内容进行。
检验期限如表一。
6厂生产技术部门可以根据装置的质量、运行的环境与条件,适当缩短其检验期限,此时应有目的、有重点的选择检验项目。
7利用装置进行断路器跳、合闸实验,一般每年不宜少于一次。
8检修一次设备所进行的检验,厂技术部门根据一次设备检修的性质,确定其检修项目。
9凡装置拒动、误动或动作原因不明时,均应由厂技术部门根据事故情况,有目的地拟定具体检修项目和检修顺序,尽快进行事故后检验。
检验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提出报告,送地调继电保护机构备查。
10在一般情况下,建议不同装置的定期检验在下列时期并尽可能配合在一次设备停电期间内进行。
10.1IlOKV线路及主变压器保护一一在雷雨季节前。
10.2发电机保护装置一一在一次设备检修期间。
10.3线路的自动重合闸装置一一结合断路器停电时进行。
10.5二次回路电缆一一按地区气候特点安排在二次回路发生故障几率较多的季节之前,如在冰冻季节之前或雷雨季节之初进行。
继电保护及二次回路的检查和校验

继电保护及二次回路的检查和校验
1工作周期
为了保证继电保护装置可靠地动作,通常应对继电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进行定期的停电检查及校验。
一般校验、检查的周期如下:
(1)3kV~10kV系统的继电保护装置,至少应每两年进行一次。
(2)要求供电可靠性较高的10kV重要用户和供电电压在35kV及以上的变配电所的继电保护装置,应每年进行检查。
2检查与校验
继电保护及二次回路一般在停电时对电气元件及二次回路进行检查校验,主要应做以下
各项内容:
(1)继电器要进行机械部分的检查和电气特性的校验,例如,反时限电流继电器应做反时限特性试验,画出特性曲线。
(2)测量二次回路的绝缘电阻,用1000V兆欧表测量。
交流二次回路每一个电气连接回路,应包括回路内所有线圈,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M;全部直流回路,绝缘电阻不应小于0.5MΩ。
(3)在电流互感器二次侧进行通电试验(包括电流互感器的吸收试验)。
(4)进行继电保护装置的整组动作试验(即传动试验)。
继电保护设备检验周期及检验项目规定

继电保护设备检验周期及检验项目规定1 范围1。
1 为合理安排时间做好电网继电保护检验,提高检验质量,根据《福建省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周期和检验验收时间规定》和2006年颁布《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特制定本规定1.2 要求各单位严格按检验类别合理安排检修计划,在设备停役前做好充分准备,坚持“应检必检,检必检好",确保检验质量.同时应加强运行设备的缺陷统计分析,根据设备运行工况在必要时增加检验次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闽电调[200!]1274号福建省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周期及检修项目规定DL/T 995—2006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87)水电生字第108号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检验条例闽电调[2007]3 号福建电网备用电源自投装置配置技术原则及运行管理规定3 检验种类及周期3。
1 继电保护检验种类分为三种3.1。
1 新安装装置的验收检验(分两种)3.1。
1.1 当新安装的一次设备投入运行时;3.1.1.2 当在现有的一次设备上投入新安装的装置时3.1.2 运行中装置的定期检验(简称定期检验)3.1.2。
1 保护装置在新投入运行一年内必须进行首次检验,简称首检;3.1。
2。
2 定期全部检验(简称全检);3。
1.2。
3 定期部分检验(简称部检);3.1。
2。
4 用装置进行断路器的跳合闸试验。
3。
1。
3 运行中装置的补充检验(简称补充检验)。
3.1.3.1 对运行中的装置进行较大的更改或增设新的回路后的检验;3。
1。
3。
2 检修或更换一次设备后的检验;3。
1.3.3 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后的检验;3.1。
3.4 事故后的检验;3.1。
3.5 已投运行的装置停电一年及以上,再次投入运行时的检验。
3。
1.3。
6 基建工程已经验收合格的待用间隔保护,在半年后投运时进行的整组传动试验。
4 校验周期4.1 35kV及以上变电站内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所有保护装置,不论种类,在新投入运行一年内必须进行首次检验。
湖北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定期检验周期与发检验必检项目的规定

湖北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定期检验周期与发检验必检项目的规定作者:1检验种类及定期检验周期1.1检验种类1.1.1新安装装置的验收检验;1.1.2运行中装置的定期检验(简称定期检验),包括定期全部检验、定期部分检验和用装置进行实际断路器的跳合闸试验;1.1.3运行装置的补充检验(简称补充检验)。
1.2定期检验周期1.2.1线路保护1.2.1.1新投入运行的保护运行后第一年内必须进行一次全部检验,并应按照新安装装置的检验项目进行。
1.2.1.2微机型、集成电路型线路保护每4年进行一次全部检验,每2年进行一次部分检验。
每年随一次设备检修用80%的额定直流电压做一次用装置进行实际断路器的跳合闸试验(若当年一次设备不检修,可不做此跳合闸试验)。
1.2.1.3整流型、晶体管型等线路保护每3年进行一次全部检验,每年进行一次部分检验。
1.2.1.4110kV及以下馈电线路保护1.2.1.4.1微机型、集成电路型保护每6年进行一次全部检验,每3年进行一次部分检验,每年随一次设备检修用80%的额定直流电压做一次用装置进行实际断路器的跳合闸试验(若当年一次设备不检修,可不做此跳合闸试验)。
1.2.1.4.2整流型、晶体管型等线路保护每3年进行一次全部检验,不再进行部分检验。
但每年随一次设备检修用80%的额定直流电压做一次用装置进行实际断路器的跳合闸试验(若当年一次设备不检修,可不做此跳合闸试验)。
1.2.1.4.3电磁型等线路保护每3年进行一次全部检验,每年随一次设备检修用80%的额定直流电压做一次用装置进行实际断路器的跳合闸试验(若当年一次设备不检修,可不做此跳合闸试验)。
1.2.1.5各种类型的电流互感每5年进行一次检验,其变比变更时,应进行检验。
1.2.1.6高频保护的专用通道设备包括高频阻波器、耦合电容器、结合滤波器、高频电缆和分频器每4年进行一次全部检验,部分检验周期与相庆的保护检验周期相同,每年必须进行一次跨越衰耗的测量检查,每日以收发信机交换信号方式监测通道设备工作的正常性。
电力系统 继电保护最全复习题.

1.继电保护复习资料2.电力系统对继电保护的要求答:一、选择性选择性是指保护装置动作时仅将故障元件从电力系统中切除使停电范围尽量缩小以保证系统中的无故障部分仍能继续安全运行。
主保护能有选择性地快速切除全线故障的保护。
后备保护当故障线路的主保护或断路器拒动时用以切除故障的保护。
近后备保护作为本线路主保护的后备保护。
远后备保护作为下一条相邻线路主保护或开关拒跳后备保护。
二、速动性速动性是指尽可能快地切除故障短路时快速切除故障可以缩小故障范围减轻短路引起的破坏程度减小对用户工作的影响提高电力系统的稳定性。
三、灵敏性灵敏性是指对保护范围内发生故障或不正常运行状态的反应能力。
保护装置的灵敏性通常用灵敏系数来衡量灵敏系数越大则保护的灵敏度就越高反之就越低。
四、可靠性可靠性是指在规定的保护范围内发生了属于它应该动作的故障时它不应该拒绝动作而在其他不属于它应该动作的情况下则不应该误动作。
以上四个基本要求之间有的相辅相成有的相互制约需要针对不同的使用条件分别地进行协调。
此四个基本要求是分析研究继电保护的基础也是贯穿全课程的一个基本线索。
根据保护元件在电力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来确定具体的保护方式以满足其相应的要求3. 2.功率方向判别元件实质上是在判别什么?为什么会存在“死区”?什么时候要求它动作最灵敏?答:功率方向判别元件实质是判别加入继电器的电压和电流之间的相位Φ,并且根据一定关系[cos(Φ+a)是否大于0]判别出短路功率的方向。
为了进行相位比较,需要加入继电器的电压、电流信号有一定的幅值(在数字式保护中进行相量计算、在模拟式保护中形成方波),且有最小的动作电压和电流要求。
当短路点越靠近母线时电压越小,在电压小于最小动作电压时,就出现了电压死区。
在保护正方向发生最常见故障时,功率方向判别元件应该动作最灵敏.4. 3.简述下列电流保护的基本原理,并评述其优缺点: (l)相间短路的三段式电流保护; (2)零序电流保护; (3)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系统中的电流电压保护。
继电保护设备检验周期及检验项目规定

精品文档继电保护设备检验周期及检验项目规定1 范围1.1 为合理安排时间做好电网继电保护检验,提高检验质量,根据《福建省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周期和检验验收时间规定》和2006年颁布《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特制定本规定1.2 要求各单位严格按检验类别合理安排检修计划,在设备停役前做好充分准备,坚持“应检必检,检必检好”,确保检验质量。
同时应加强运行设备的缺陷统计分析,根据设备运行工况在必要时增加检验次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闽电调[200!]1274号福建省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周期及检修项目规定DL/T 995-2006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87)水电生字第108号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检验条例闽电调[2007]3 号福建电网备用电源自投装置配置技术原则及运行管理规定3 检验种类及周期3.1 继电保护检验种类分为三种3.1.1 新安装装置的验收检验(分两种)3.1.1.1 当新安装的一次设备投入运行时;3.1.1.2 当在现有的一次设备上投入新安装的装置时3.1.2 运行中装置的定期检验(简称定期检验)3.1.2.1 保护装置在新投入运行一年内必须进行首次检验,简称首检;3.1.2.2 定期全部检验(简称全检);3.1.2.3 定期部分检验(简称部检);3.1.2.4 用装置进行断路器的跳合闸试验。
3.1.3 运行中装置的补充检验(简称补充检验)。
3.1.3.1 对运行中的装置进行较大的更改或增设新的回路后的检验;.精品文档3.1.3.2 检修或更换一次设备后的检验;3.1.3.3 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后的检验;3.1.3.4 事故后的检验;3.1.3.5 已投运行的装置停电一年及以上,再次投入运行时的检验。
3.1.3.6 基建工程已经验收合格的待用间隔保护,在半年后投运时进行的整组传动试验。
4 校验周期4.1 35kV及以上变电站内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所有保护装置,不论种类,在新投入运行一年内必须进行首次检验。
继电保护设备检验周期及检验项目规定

继电保护设备检验周期及检验项目规定1、1 为合理安排时间做好电网继电保护检验,提高检验质量,根据《福建省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周期和检验验收时间规定》和xx年颁布《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特制定本规定1、2 要求各单位严格按检验类别合理安排检修计划,在设备停役前做好充分准备,坚持“应检必检,检必检好”,确保检验质量。
同时应加强运行设备的缺陷统计分析,根据设备运行工况在必要时增加检验次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闽电调[200!]1274号福建省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周期及检修项目规定 DL/T995-xx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87)水电生字第108号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检验条例闽电调[xx]3 号福建电网备用电源自投装置配置技术原则及运行管理规定3 检验种类及周期3、1 继电保护检验种类分为三种3、1、1 新安装装置的验收检验(分两种)3、1、1、1 当新安装的一次设备投入运行时;3、1、1、2 当在现有的一次设备上投入新安装的装置时3、1、2 运行中装置的定期检验(简称定期检验)3、1、2、1 保护装置在新投入运行一年内必须进行首次检验,简称首检;3、1、2、2 定期全部检验(简称全检);3、1、2、3 定期部分检验(简称部检);3、1、2、4 用装置进行断路器的跳合闸试验。
3、1、3 运行中装置的补充检验(简称补充检验)。
3、1、3、1 对运行中的装置进行较大的更改或增设新的回路后的检验;3、1、3、2 检修或更换一次设备后的检验;3、1、3、3 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后的检验;3、1、3、4 事故后的检验;3、1、3、5 已投运行的装置停电一年及以上,再次投入运行时的检验。
3、1、3、6 基建工程已经验收合格的待用间隔保护,在半年后投运时进行的整组传动试验。
4 校验周期4、135kV及以上变电站内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所有保护装置,不论种类,在新投入运行一年内必须进行首次检验。
福建省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周期及检验项目规定(初稿)

福建省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周期和检验项目规定1、福建省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种类继电保护检验分为:新安装装置的验收检验、运行中装置的定期检验、运行装置的补充检验三类。
1.1新安装装置的验收检验。
1.2运行中装置的定期检验(简称定期检验,包括定期全部检验和定期部分检验;其中保护装置在新投入运行一年内必须进行首次检验,简称首检;用装置进行断路器的跳合闸试验。
)1.3运行装置的补充检验(简称补充检验)。
2、福建省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周期规定2.1所有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以下简称保护装置)2.1.1 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所有保护装置,不论种类,在新投入运行一年内必须进行首次检验。
2.1.2所有保护装置,不论种类,当发生不正确动作或故障、缺陷及动作原因不明时均应根据事故情况,有目的地拟定具体检验项目及检验顺序,尽快进行事故后检验,并及时提供检验报告。
2.1.3保护装置本体以外的各类电流互感器、高频保护通道、保护专用光纤通道、操作信号回路中的设备、回路绝缘试验、变压器瓦斯保护装置等仍按部颁《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以下简称“检验条例”)第1.5条的规定执行。
2.2线路、母线保护2.2.1对目前系统中使用的老式保护,如机电型、整流型、晶体管和集成型系统保护装置(RADSS、REB103、7SS10、BUS1000母差保护除外),由于制造工艺落后,元器件质量差,使用年限长,设备普遍陈旧老化等原因,仍按部颁“检验条例”规定的期限检验。
2.2.2对近年投产的性能优良的设备,如微机型系统保护,由于具有较为完善的自检功能,按部颁《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规定,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保护设备每6年进行一次全部检验,每3年进行一次部分检验;35kV—110kV电压等级的保护设备每6年进行一次全部检验,每3年进行一次部分检验;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保护设备每3年进行一次检验;所有电压等级的线路保护每一年半应结合一次设备停役利用装置进行一次断路器跳闸试验,并完成操作箱和设备的清扫以及螺丝紧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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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电保护设备检验周期及检验项目规定
1 范围
1.1 为合理安排时间做好电网继电保护检验,提高检验质量,根据《福建省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周期和检验验收时间规定》和2006 年颁布《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特制定本规定
1.2 要求各单位严格按检验类别合理安排检修计划,在设备停役前做好充分准备,坚持“应检必检,检必检好”,确保检验质量。
同时应加强运行设备的缺陷统计分析,根据设备运行工况在必要时增加检验次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闽电调[200!]1274 号福建省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周期及检修项目规定
DL/T 995-2006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
(87)水电生字第108 号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检验条例
闽电调[2007]3 号福建电网备用电源自投装置配置技术原则及运行管理规定
3 检验种类及周期
3.1 继电保护检验种类分为三种
3.1.1 新安装装置的验收检验(分两种)
3.1.1.1 当新安装的一次设备投入运行时;
3.1.1.2 当在现有的一次设备上投入新安装的装置时
3.1.2 运行中装置的定期检验(简称定期检验)
3.1.2.1 保护装置在新投入运行一年内必须进行首次检验,简称首检;
3.1.2.2 定期全部检验(简称全检);
3.1.2.3 定期部分检验(简称部检);
3.1.2.4 用装置进行断路器的跳合闸试验。
3.1.3 运行中装置的补充检验(简称补充检验)。
3.1.3.1 对运行中的装置进行较大的更改或增设新的回路后的检验;
3.1.3.2检修或更换一次设备后的检验;
3.1.3.3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后的检验;
3.1.3.4事故后的检验;
3.1.3.5已投运行的装置停电一年及以上,再次投入运行时的检验。
3.1.3.6基建工程已经验收合格的待用间隔保护,在半年后投运时进行的整组传动试
验。
4校验周期
4.1 35kV 及以上变电站内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所有保护装置,不论种类,在新投入运行一年内必须进行首次检
验。
4.2 利用装置进行断路器的跳合闸试验宜与一次设备检修结合进行,必要时,可进行补充。
4.3 对目前系统使用非微机型保护装置,全校周期4年,部检周期1年。
4.4 微机型保护装置110kV电压等级的保护设备,首检后每6年进行一次全部检验,
每3年进行一次部分检验;35kV及以上变电站内的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保护设备每3年
进行一次检验;所有电压等级的保护在相应的检验工作一年半后应结合一次设备停役利用装置进行一次断路器跳闸试验,
并完成操作箱和设备的清扫以及螺丝紧固工作。
4.5 110kV 及以上继电保护检验周期及检验安排
点状况的检查和维护工作,结合进行PT间隙放电器检查
4.7 检验周期内,所有保护装置实行状态检修,并可根据装置的质量、运行的环境与
条件适当缩短其检验期限,并有目的,有重点地选择检验项目。
例如:当发现装置有需要经
常予以监督的弱点或缺陷,或运行条件恶化,或上级继电保护机构有特殊的指示和反事故通报要求,或新型保护装置在未获得足够的运行经验以前。
4.8 对于制造质量优良,运行情况良好的装置,可根据具体情况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其检验期限,并备案。
规定执行
4.10.1 由于我司低频减载均设在10kV、35kV线路保护中,未配置集中式低频减载装
置,故要求低频减载、重合闸结合线路保护调试进行。
4.10.2 备自投的检验管理
4.10.2.1 新建工程启动试验应进行备自投实际模拟试验,检验备自投逻辑及接线的正
确性。
扩建工程不具备断开工作电源时条件时,可暂不进行实际模拟试验;但应结合检修备自投检验。
备自
投检验周期为3 年,投运后1 年进行首检,以后每3 年一次部分检验。
受停电影响,备自投检验可不进行开关传动试验,但应结合检修停电补充模拟试验。
4.10.2.2 备自投检验。
备自投检验周期为3 年,投运后1 年进行首检,以后每3 年一次部分检验。
受停电影响,备自投检验可不进行开关传动试验,但应校验到装置出口压板,并结合备自投作用的各间隔开关停电机会,分别进行备自投传动试验。
5 检验项目
5.1 继电保护的检验项目应根据《继电保护检验条例》、《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和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颁布的检验规程规定及反措进行。
5.2 检验项目
5.2.1 新安装检验、首检、全检、部检的检验项目
5.2.2.1 新安装检验、首检工作严格按要求开展二次查线及图实相符核对工作,包括回路检查维护,外观检查、清灰紧螺丝工作。
全检、部检工作应进行二次回路检查维护,包括外观检查、清灰紧螺丝、锈蚀端子更换、模糊端子套牌更换等工作。
5.2.2.2 凡装置拒绝动作、误动作或动作原因不明时,应根据事故情况,有目的拟定具体项目及检验顺序,尽快事故后检验。
检验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提出报告,送生技部备查。
5.2.2.3 当对运行中的装置进行较大的更改或增设新的回路时,其检验范围由生技部继保专责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由于制造不良,不能满足检验要求的装置,原则上应由制造厂负责解决,属于普遍性问题,应向有关上级部门报告。
5.2.2. 4 保护装置本体以外的各类互感器、二次回路、屏柜及装置、继电器检验项目、操作箱检验、整组试验检验项目均按《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条例》第6 条现场检验的规定执行。
5.2.2.5 微机型号装置的检验,应充分利用其“自检” ,着重检查“自检”无法检测的项目
5.2.2.6 检修或更换一次设备(断路器、电流和电压互感器等)所进行的检验,应根据一次设备检修(更换)的性质,确定其检验项目。
5.2.2 保护装置检验
按照省公司颁布的各型号保护检验规程执行,根据不同检验类别,完成外观接线、绝缘、电源检查、软件版本、
校验码、时钟核对及定值失电保护功能核查、交流通道、开入开出、定值检验、逻辑检查、保护通道联调试验、带开关整组传动试验等对应项目内容的检验,并打印定值和装置动作报告。
(具体检验内容可参见关于印发福建省网2008 年110 千伏及以下继电保护检验规程的通知(闽电调〔2008〕76 号))
5.2.3 二次回路及相关设备检验
5.2.3.1 新安装检验时,应进行电流互感器10%误差校核。
5.2.3.2 新安装检验时,变电站各电压N600 站内就地放电间隙要进行耐压试验;首检、
全检、部检时,对于有条件进行测试的放电间隙应进行耐压试验。
5.2.3.3 新安装检验及首检时,应进行强电光耦动作电压测试。
5.2.3.4 新安装检验及首检时,应进行操作箱出口继电器动作电压测试以及TBJ 自保
持动作电流测试。
523.5 新安装检验及首检时应进行80% UN带开关传动试验。
5.2.3.6 在新安装检验、首检、全检、部检时,应进行有电闭锁继电器动作电压的检验、相关逻辑和功能检查。
5.2.4 新安装检验、首检、全检时,要求进行信号的逐一核对,包括装置硬接点信号
和软报文信号以及就地回路信号;部检时结合开关整组传动试验进行信号回路的核对。
5.2.5 新安装检验应进行带负荷相量测试。
5.2.6 用装置进行断路器的跳合闸试验项目
5.2.7 二次回路检查维护,包括外观检查、清灰紧螺丝、锈蚀端子更换、模糊端子套
牌更换等。
5.2.8 定值核对及定值打印。
5.2.9 带开关整组传动试验及其中央信号核对。
6 奖惩与考核
6.1 各部门应严格做好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对保护装置检验不到位,造成设
备损坏及事故,将按《供电有限公司职工奖惩管理办法》进行考核。